
新闻时事的感受和看法,老人摔倒扶不扶
= =楼上好愤青。
。
。
大概就是北大学生在面对扶不扶的问题的时候还是要遵从自己的良心和道德吧,即使遇到了被讹诈的情况学校也会还学生一个公道,所以大家就没有后顾之忧的去热心助人呗。
。
。
结合当下老人摔倒了扶不扶的争论谈谈自己的认识
老人摔倒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但对于路人来讲是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
路人扶了老人被老人讹诈对于路人来说是一件有风险的事。
因为根据普遍原理,发生事故时,造事方应该救助受害方。
法院审判此类案件时就是根据这个判决,往往没有证据证明是你害的,也没有证据证明不是你害的,那你就要赔一半。
这简直就是天降之灾
所以面对摔倒老人不扶的问题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只要根据这个原则判而不是根据疑罪从无,人们就不会毫无顾忌的去扶这些摔倒的老人,因为道德是不可靠的。
这个社会为什么跌倒的老人扶不起
扶不起老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话题。
但经历了诸如“老汉摔倒无人敢扶,唯独外国女子上前喂水”,“女子报警救人前连续找七名见证人”等数不清的事件后,最近连续发生的“司机救人反赔偿”、“摄像头清晰记录老太太诬陷好人”、“88岁李大爷摔倒后无人敢扶最后窒息死亡”(任志强感慨“终于出人命了”,实际上这不是第一次),还是让“扶不起老人”再次成为民众广泛关心的话题。
\ 天津“许云鹤案”或成墓碑式判决——没有证人证明,就算我撞了
专题《是什么让老太太诬陷好人》曾经多角度分析了老太太们诬陷好人的原因,但就彭宇案、许云鹤案本身,我们不愿意过度渲染其负面效应。
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两起案件的负面效应已经深刻地种在人心之中了,就算法院对案件进行改判,挽回的也很有限。
正如法大教授何兵所说,这两个案件都是“墓碑式判决”,造成了关于“扶老人”社会信任体系的整体垮塌。
\ 在这种情况下,卫生部出台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自然看上去非常滑稽,这份干预指南全文41页共23000多字,其中所列的技术要求让大多数的民众都不可能用心读完,更遑论牢牢记住并应用。
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份实际上针对专门人员的指南对于大部分民众来说,只能是一纸空文。
相反,由于其内容太多太专业,反而可能让民众感到惶恐,更不敢轻易“干预”老人跌倒。
\ “彭宇案”负面效应的实质,就在于这个案反映了在当下中国,做类似“扶老人”的好事,风险太高,成本太高。
\ 这是因为,在中国,很多人对他人的道德要求过于强烈,有时却对完成法律规定的义务也赞扬得过了头。
结果往往把道德当作了义务,或者把义务当作了道德。
公交车上关于老幼病残孕专座的规定就是一个典型,道德义务不分,总认为依靠人的“通情达理”就能让占座的人自行让开,结果往往是占座者对所谓的规定毫不理睬。
而假如这些规定有法律效力,老人孕妇们面对拒不让座者能够像德国人那样打电话报警,相信情况很快会有改善。
\ 而在中国,“扶一把老人”本来只是一种道德要求,然而由于“见义勇为”的崇高感,很多情况下却变成了一种“法律义务”,不仅要送老人入医院,甚至还要承担垫付医药费,被诬陷后还要赔偿等种种风险。
本来,一个人想做个好事,愿意承担的成本无非是耽误几分钟,帮忙打个电话等等。
但考虑到彭宇案、许云鹤案的判决结果,许多人自然索性就高高挂起。
人难免会趋利避害,指责人心浇薄、试图从道德层面呼吁大家不计得失、伸出援手,自然不会有太大的效果。
\ 即将老龄化的社会却扶不起老人:未来有多可怕\ 众所周知,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1.5亿。
而受到计划生育的影响,老年人的比例今后只会越来越高。
而据美国的统计数据,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每年有30%出现过跌倒,按这个发生率估算我国每年将有4000多万老年人至少发生1次跌倒。
而跌倒往往后果严重,是老年人伤残和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2006年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数据显示: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跌倒死亡率男性为49.56\\\/10万,女性为52.80\\\/10万。
据此推算,每年就有几万老年人直接死于跌倒。
\ 如果跌倒的老年人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援,那么窒息而死的88岁李大爷就绝对不会是跌倒而死的最后一个,在普遍不敢扶一把老人的社会里,老人们伤残和死亡的比率显然会大大增高。
\ 有学者提出设立“见死不救罪”来维护社会正气,这在某些国家或许能够行得通,但在当下中国。
设立这种罪名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原先无数人围观李大爷摔倒猝死,而后则是李大爷摔倒后,所有附近行人作鸟兽散,李大爷就算喊救命可能都没人听到。
老人摔倒扶与不服,我们是反方,正反可能会向我们提那些问题
正方无非是强调人与人的关系,信任什么的大道理。
反方证明则要困难些,只能证明不扶的无奈,很难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