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爱生命,关注心理的读后感
单四嫂子是一个寡妇。
寡妇,顾名思义,身单影只也。
故又以一单姓冠之,甚是妙也(虽然单在表姓氏时读音为shan)。
为什么要用单四嫂子,而不用其他的诸如单一、单二乃至单三嫂子呢
刚开始时我以为是四音同死,但若确究起来这点也是说不通的。
读者会问,单四嫂子为何同死联系在一起了
仅仅是因为她死了宝儿么
或由此推之她的心也死了;她的生活也死了么
我们不能没有根据地妄自推测,虽然作品留给我们的想像空间很大。
我以为,四音近“痴”,所以单四嫂子又音单痴嫂子,这样一来好像稍微说得通了。
鲁迅不是在作品中反复强调:“我早说过她是一人粗笨女人”么
如果单凭这一点还不能将她的性格拘囿于痴的话,那么,请问,为什么她反反复复地像祥林嫂一样傻傻地认为她的宝儿会有一天复活呢
你要说她神经错乱么
这好像有点一棒子打得太狠了。
持此种说法的人,会认为她的纺纱养子,抱子求医是出于母性的本质使然。
这,也说点通。
但这毫无疑问对我们作品本身的研究无意义,倒有点钻牛角尖的嫌疑。
另外,单四嫂子的“单”又音近善良的“善”,说明她是一个善良但不失愚笨的女人。
我想到了一句话,麻木不仁,这是鲁迅作品中众多看客(《明天》中单四嫂子也是一个看客,对腐糜生活的一种无助的表态)性格中最集中的点。
麻木不体,具体到单四嫂子身上就是痴,死守妇道,迷信权威,反应迟缓,都表现了她的痴。
不是情痴而是对强大生活洪流无力抗挣的一种近乎绝望的姿态。
再看看红鼻子老拱和蓝皮阿五,这两个在作品中占据一定份量的人物。
有印象的人一定记得在《药》中有一个红眼睛阿义。
我们农村讲人的嫉妒心理,就说到某某某红了眼睛,例如,一个女人对于另外一个抢走了她老公的比她飘亮的女人是狠到了骨子里,那背地里就有人说她“红了眼”。
阿义是一介监狱小卒,也那么放肆,不仅剥光了夏瑜的最后资产,还可能起了挖她的骨,扒她的皮子的毒妒心理。
鲁迅就是鲁迅,不仅文风特立独行,而且给作品中人物取绰号也别具一套。
红眼睛的人我见过,红鼻子的人当然就更多了。
大凡有红鼻子的人,都是长相粗陋、谈吐不端之人。
且那红鼻子奇丑极大。
我们要想:老拱为什么是红鼻子
鲁迅是当过医的,虽然在皮肤科上不曾涉及,但亦颇通。
我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酒槽鼻。
酒槽鼻鼻尖硕大,毛孔粗放,脓胞丛生,和今天我们讲的粉刺有点相通,或胞疹。
这是由于作习不规律,又加以抽烟酗酒,放浪形骸所致。
所以当一个人挺着一个大红鼻子,满脸脓胞在你面前时,你有八成的把握推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了。
另外,老拱,他的鼻子由于极端扭曲变形,色素渣滓沉淀于鼻尖,使得从某一侧面看,成了拱形,这是画家的任务。
更妙的是鲁迅,通过这些看客的外形丑进而鞭挞他们的内心丑。
有读者会问,在单四嫂子死了宝儿以后,他和蓝皮阿五还帮了她呢
其实这在本质上不能说是帮助,他们充其量只能是一具侠客形象的旧时充当者。
通过这种扭曲异化的怜悯达到使自己地位高尚起来的庸俗目的。
而何况他们两个单身汉还想揩单四嫂子的油水呢
谁会保证四五十多岁的封建社会中的单身汉子没有变态性心理呢
至于蓝皮阿五,为什么是蓝皮,我想也是作者有意而为之。
蓝皮的人我没有见过。
大概作者通过描摹这些外表奇形怪状的人物来影射那个畸形的社会罢。
我还想插一句的是,农村的小孩子都知道长者吓唬他们的手法,说鬼来了,要说“阿唔”来了,真的字我不会写,但读音是没得错的。
阿唔不是音同阿五么
说阿五是鬼,在宝儿看来,大概是能将他绑起来放进麻皮袋子里去的鬼吧;而单四嫂子方面,却是货真价实的色鬼。
最后,我听说被鬼打伤的人皮肤是蓝的,我祖太爷(算第几代
)就见过,那么,鬼的皮肤也就差不多是蓝的了。
蓝皮这皮肤标本可在作者另一部重著《中国不说史略》中得见。
再说这何不他与济世老店的伙计。
何小他大概不是他的本名,而是因为他大概也救活了几个半死不活的人的性命,别人认为他医术高超,妙手回春,才加上小他之名冠上的。
他本是姓何却可确定。
作者撰何小他有何寓意
小仙
小仙
有诘问讽刺之意。
留着长指甲、漫不经心地开处方的医生有几外医术高明的
更不必说医德了,于他们就不配。
作者大概是用笔指着这何医师的头向读者骂道:这算什么呀
还说是妙手回春。
什么鸟神仙
连半个狗屁都不抵。
济世老店不妨读作挤世老店;或者更甚者读为“欺世老店”也妙。
作者在散文《父亲的病》中早就对中医绝望了。
最后一个道士般的人物:王九妈。
单凭单四嫂子颤栗着像敬菩萨一样问她:你老见多识广,给看看孩子吧。
她那两声半屁响半敷衍的“唔”,就足以将她打成“忘救”派,那“唔”实在是连鸟语都不如,后来又不许阿五抬棺材,还掰着手指头计算收敛的程序,也是足以有理由将她定为道统的卫道士的。
至于后面她也给单四嫂子煮饭,那是小节,可略去不论。
急求鲁迅呐喊的每篇的内容梗概,精彩描写,读后感(每篇共要100——200字)
1)《药》的梗概: 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是一个比喻。
救国的重任,在鲁迅看来,绝不是小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所能胜任的。
因为其脱离工农的固有缺陷,使他们在国家政治力量对比中始终软弱无力。
尽管那些内心有着真诚的为救国不惜付出生命的热情的人,到死也得不到普通群众的理解,更得不到多数人的支持,最终为国捐躯,身首异处,自己的鲜血却被没觉悟的老百姓当作治肺痨的迷信药物吃掉。
《药》的明线是描写群众愚昧;其暗线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
用人血馒头将明暗两条线索连结起来,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难以忍耐的悲哀和孤寂。
作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
并且不是一般的揭示,而是把这种弱点和革命、革命者联结起来,更加深刻地加以揭示。
诚然夏瑜是孤寂和悲哀的,但作者并没有剖析他这孤寂和悲哀的主观原因,比如“脱离群众”之类,而是着重在揭示造成这种悲哀和孤寂的客观原因。
就在剖析客观原因的时候,作者也不是着重在揭示反动统治者的凶残和狡猾,而是侧重描绘群众的麻木和愚昧。
这就是说,革命者的悲哀和孤寂是因为深味了群众的愚昧和麻木之故。
鲁迅曾经与友人谈及这篇作品,他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们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如果需要我们做出概括的话,《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
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2)《狂人日记》的梗概: 《狂人日记》一书共有四十小节,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讲述一个小伙子患了精神病时写的日记,这是中国第一部白话小说,是《呐喊》的初篇。
这篇小说是描写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把他生活的感受和心理幻觉柔和一体,用人物自叙的方式“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 “狂人”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庭,身受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造成对社会的恐怖心理。
他认定现在是个“吃人”的世界,封建制度是“吃人”的社会。
他半夜察看历史,看见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
他对吃人社会发出勇敢的挑战,相信将来的社会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喊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小说揭露了封建礼教在仁义道德掩盖下“吃人”的本质,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四月。
它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白话小说,也是现代中国的新文学的第一篇杰出作品。
《狂人日记》的主题,据鲁迅说,是“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
“弊害”何在
乃在“吃人”。
鲁迅以其长期对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的深刻观察,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呐喊:封建主义吃人
鲁迅曾说,《狂人日记》“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颇激动了一部分青年读者的心”。
的确,《狂人日记》在近代中国的文学历史上,是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中国新文学的革命现实主义传统。
3)《鸭的喜剧》的梗概: 《鸭的喜剧》是一篇带有纪实性色彩的小说,作者与俄国盲诗人爱罗先珂在北京有过一段交往,本篇即以此为素材,作品结构简单明了,但内容丰富深广。
作者塑造的主人公爱罗先珂对世界充满爱心,那是一种趋势博大的爱,他爱一切生物,爱充满活力的生命,爱欢乐的世界,但世界并非尽如人意的。
作者通过鸭的喜剧——也就是由蝌蚪的悲剧,提示了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生命现象所折射出的社会现象,委婉的表达了人间不可能无所不爱,唯有反抗强暴,才能保护弱者的思想。
本篇在写作上有散文化特色,情节性不强,但语言朴实、亲切、雅致、别有一翻韵味。
爱罗先珂居住在北京。
他觉得十分无聊,寂寞,便托人买了一些蝌蚪儿,待它们长大后就可以听到交响曲般的“蛙鸣声”。
当他从孩子口中得知“他们生了脚了”,“他便高兴的微笑道”。
然而,他又买了四只“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的小鸭。
小鸭固然可爱,但它们在游泳的时喉,“吃掉”了河中爱罗先珂的蝌蚪。
使他梦寐以求的“蛙鸣交响曲”就这样破灭。
事后,他带着遗憾离开了“沙漠”般的北京。
文章不长,但是字里行间鲁迅先生所运用的修辞手法却是十分精辟的,他把北京比喻成“沙漠”,从中体现出北京的安静、干燥等特点。
文中鲁迅写到的小鸭形象,虽然不过一、两句话,但十分形象、生动地体现出小鸭可爱的样子。
而文章的最后两节,总觉得有些凄凉:景在,人已不在。
真有点可惜了,如此可爱美丽的景色,竟无人欣赏,是不是有些可惜了呢
4)《端午节》的梗概 《端午节》塑造了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方玄绰的形象。
方弦绰是“这些因循守旧,看不惯新的事物,总是喜欢在过去的世界里思考问题的人物代表。
” 从他的身份地位上看,他不仅厕身于高等学府,喜欢发发奇谈怪论,而且又混迹于官场,扭扭捏捏地做个政府的小官。
这个知识分子加官僚的身份,使他说话做事充满矛盾,——“索薪”事件,更是使他不尴不尬,左支右绌,颜面尽失。
从他的文化角色上看,他表面上是新式文人,天天捧着《尝试集》咿咿唔唔。
但骨子里浅薄、市侩,在家里是坐吃等伺候的“家长”,在社会上是袖手旁观,静观待变的“看客”,是个披着新衣的旧式文人。
鲁迅在这篇小说中采用的是轻松、幽默的讽刺笔调。
通过描写方玄绰的行为、语言和心理,塑造的是一个表面上进步,骨子里落后的旧知识分子形象。
而在中国的传统里,屈原是先进的知识分子的代表,端午节又是纪念诗人屈原的。
用端午节作题目,更加讽刺了主人公的浅薄和市侩。
5)《故乡》的梗概 《故乡》写于1921年,其中的故事情节和主要人物,大多取材于真正的现实生活,它深刻地概括了1921年前的30年内,特别是辛亥革命后十年间中国农村经济凋敝,农民生活日益贫困的历史,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
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
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
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故乡》中有我们所熟知的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形象对比,少年闰土活泼可爱,机灵能干,中年闰土则麻木、畏缩,反映了传统思想对人的深刻影响,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形象,由一个美丽的女子变为一个庸俗、自私、刻薄的人,这不仅是作者对当时中国农村生活现实的深刻的思考,也是对统治中国农民的思想的历史文化的不满,所以要“逃异地,走异路,去寻求别样的人生”,也希望年轻的一代有新的生活。
6)《孔乙己》的梗概 孔乙己是清末一个下层知识分子。
他苦读半生,热衷科举,一心向上爬,在“四书”、“五经”中耗掉了年华,落到即将求乞的境地。
他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在人们面前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戏弄他时,他还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
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疮疤:“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他才立刻颓唐不安。
在长期的封建教育熏陶中,他和一般“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士大夫一样,养成懒惰的恶习,不会营生。
为生计,免不了偶尔做些偷窃的事。
即使落到被打折腿的惨境,他还要用手慢慢地走到酒店去喝酒。
面对这样冷酷的现实,孔乙己却能在瞒和骗中偷生,自欺欺人,以别人难懂的之乎者也为自己遮丑,显示自己的学问,并以腿是“跌断”的谎言来维护自己的“尊严”。
封建科举制度无情地摧残了他的肉体和灵魂,然而他麻木不仁,至死不悟,始终不明白自己穷困落魄终生的原因。
这正是他性格中最可悲的东西。
作者用无情嘲讽的笔触,通过对孔乙己思想性格的刻画,把批判的矛头直指封建制a度。
然而,作者在批判他的封建意识时,也表现了一定的同情心,特别是写到他教“我”识字,给孩子分茴香豆,从不拖欠等情节,一再表现了他心地善良,从而更激起读者对迫害他的封建制度的愤恨。
7)《阿q正传》的梗概 《阿Q正传》以辛亥革命前后闭塞落后的农村小镇未庄为背景,塑造了一个从物质到精神都受到严重戕害的农民的典型。
阿Q是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赤贫者,他没有家,住在土谷祠里;也没有固定的职业,“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
从生活地位看,阿Q受到惨重的剥削,他失掉了土地以及独立生活的依凭,甚至也失掉了自己的姓。
当他有一次喝罢两杯黄酒,说自己原是赵太爷本家的时候,赵太爷便差地保把他叫了去,给了他一个嘴巴,不许他姓赵。
阿Q的现实处境是十分悲惨的,但他在精神上却“常处优胜”。
小说的两章“优胜记略”,集中地描绘了阿Q这种性格的特点。
他常常夸耀过去:“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
你算是什么东西
”其实他连自己姓什么也有点茫然;又常常比附将来:“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
”其实他连老婆都还没有;他忌讳自己头上的癞疮疤,又认为别人“还不配”;被别人打败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于是他胜利了;当别人要他承认是“人打畜生”时,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打虫豸,好不好
”但他立刻又想: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剩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么
”于是他又胜利了。
遇到各种“精神胜利法”都应用不上的时候,他就用力在自己脸上打两个嘴巴,打完之后,便觉得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于是他又得胜地满足了。
他有时也去欺侮处于无告地位的人,譬如被假洋鬼子打了之后,就去摩小尼姑的头皮,以此作为自己的一桩“勋业”,飘飘然陶醉在旁人的赏识和哄笑中。
但是这种偶然的“勋业”仍然不过是精神的胜利,和他的自轻自贱、自譬自解一样是令人悲痛的行动。
阿Q的“精神胜利法”实际上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手段,使他不能够正视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地位。
他的“优胜记略”不过是充满了血泪和耻辱的奴隶生活的记录。
小说更深刻揭示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阶级矛盾和“精神胜利法”产生的历史根源,有力地批判了辛亥革命的脱离群众和不彻底性,表达了作者“改造国民性”的思想观点。
8)《兔和猫》的梗概 《兔和猫》这篇小说带有寓言的色彩,作者以小动物兔和猫为对象,抒发了自己的爱憎之情。
作者同情新生弱小的兔子,憎恶大黑猫的凶恶,并由此寓视社会现象,从而更加反衬出代表黑暗势力的大黑猫的凶残,和作者对其的憎恶之情。
作者以极强的观察力,传神的笔致把白兔的外形、动作、神态描绘的栩栩如生,语言生动准确,从而增强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9)《社戏》的梗概 名为《社戏》,小说并未直接写“我”小时所看的社戏,开头记述的却是“我”成年后在北京看戏的两次经历。
那两次戏,都没看好,反折射出了当时社会的混乱、沉闷、世故、污浊,这适与“我”少时在平桥村的自然真率生活形成了鲜明对照。
鲁迅心中的故乡实有两个,一是《故乡》中所描绘的现实中的故乡,一是《社戏》中所展现的理想中的故乡,他常常是以理想中故乡的完美来反衬现实中故乡的残破。
《社戏》没有正面描写农村的苦难,但对理想中故乡的讴歌,也正是对现实的批判。
《社戏》可说正是对于故乡之梦的具体描绘,蕴含其中的是对故乡的一腔挚爱。
故乡之美好,最分明地在生活其中的人身上体现出来,人的健康成长才是社会进步的最好显示。
人之中,重要的又是小孩,因为他们才是社会的未来。
鲁迅一直深切关注儿童的成长,在《狂人日记》中呼喊“救救孩子”,在对故乡极度失望的《故乡》中,他也是从少年闰土身上看到了故乡之美好,由儿童身上重新看到了希望。
对于后代,鲁迅作为长辈的心愿是“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的做人”。
10)《风波》的梗概 辫子,曾是清王朝统治建立和消亡的标志之一;在鲁迅眼里,又是传统文化和国民精神枷锁的一种象征,是国民革命与危机的一种征兆.这篇小说通过对江南水乡中一场辫子风波的描述,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真实面貌,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和追求的无特操的国民性弱点. 小说描写1917所张勋复辟事件在江南某水乡所引起的一场关于辫子的风波,以小见大,展示了辛亥革命后中国农村的封闭,愚昧,保守的沉重氛围,帝制余孽还在向农民肆虐,农民还处于封建势力和封建思想的统治和控制之下,揭示了缺乏精神信仰的追求而陷于自私,苟活,麻木,冷漠,盲从状态的无特操的国民性的弱点.说明辛亥革命并没有给封建统治下的中国农村带来真正的变革,今后的社会革命,若不能唤醒民众,是难以成功的. 11)《头发的故事》的梗概 围绕着女子剪发、男人剪辫子的头发问题组织故事,通过头发问题所引起的反复曲折的风波,鲁迅寄寓了自己对封建顽固守旧势力的痛恶,对软弱的不彻底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愤激.鲁迅将人物独白作为构思这篇小说的主要手段,通过人物独白来叙事抒情,同时以辫子这种社会意象来叙事.小说创作过程中也采用了虚构艺术,通过虚构的假,达到艺术上的真.叙述和人物语言也精炼传神,富于美感力量 12)《明天》的梗概 《明天》中通过单四嫂子这个就中国劳动妇女的悲惨命运的展示,批判了封建男权思想对中国劳动妇女的戕害,痛斥了以蓝皮阿五为代表的中国劳动农民的愚昧麻木和不觉醒的精神状态,鲁迅对他们则带有深深地“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情感。
13)《白光》的梗概 《白光》塑造的则是在封建科举制度和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苦苦挣扎的下层知识分子形象. 在《白光》中,陈世成一心想升官发财,但连续16回的落第,粉碎了他的升 官梦,勾起了他的发财欲望.在幻觉中,银子发着白光,左转右拐地把他从 家引到山里.他怔怔忡忡的追逐白光,最后溺死湖中. 这篇文章有意写得阴森恐怖是为了批判当时不合理的考试制度,揭露不中第的读书人的悲惨命运. 14)《一件小事》的梗概 在一件小事中,鲁迅先生把一位平凡的人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车夫写的那样的光辉伟大,事情是这样的:一天,鲁迅先生有急事鼓了一辆车去S门,但路上,人力车的车把碰到了一位衣衫破烂的老妇人,当时,鲁迅先生不以为然,认为她并没有受伤,于是,挥挥手让车夫快些走,但车夫却完全不理会鲁迅先生,而是“傻傻的”跑过去把老妇人扶起来,并关切的问她的伤势,再把她送到警署去做检查,当时,鲁迅先生看着车夫的背影,心里觉得他不再低微,而是变得伟大起来,而鲁迅先生觉得自己又是那样的渺小,心里的愧疚感便油然而生。
《一件小事》的特点是短小精悍,内容警策深邃。
在歌颂下层劳动人民崇高品质的同时,还反映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反省,表现出真诚向劳动人民学习的新思想。
在五四运动时期能有如此认识是很不寻常的,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
呐喊 读后感
呐喊 ——读《呐喊》有感 午后,风起,平静的湖面掀起一丝丝涟漪。
轻轻地合上书,闭上眼,一本《呐喊》就此完结,但那荡气回肠之感却依旧萦绕在心间,久久不能平静、、、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
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
细细回顾,一个名字从记忆中显现出来——狂人。
是啊,《狂人日记》,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啊。
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
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
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
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压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
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孔乙己,这个继狂人后跃出的名字,瞬时把我的思绪拉去了他的世界、、、《孔乙己》继《狂人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
他那己扭曲的心灵是被封建文化所骨化的啊
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也是,在那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也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啊
是啊,在那个中国人被处死中国人还麻木围观、叫好的社会环境中,难怪鲁迅先生会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概括当时的社会与人民,这是何等的贴切啊
阿Q,又一个鲁迅先生所塑造的经典人物在脑中浮现。
《阿Q正传》,阿Q这个辛亥革命时期的农民典型,在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在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未庄里,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而不得不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欺自慰。
精神胜利法是一种麻醉剂,是它使得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现实处境,不能清醒地认识自己的悲惨命运,虽然受尽欺凌,却并无真正的不平。
但尽管如此,阿Q作为一个劳动人民,还是表现出自发的革命要求。
当辛亥革命爆发的消息传来时,他就想“投降革命党”,希望从此能够改变自己的命运。
不过他的“革命观”是与落后农民的私欲和许多糊涂观念联系着的,他并没有真正地觉醒。
这或许就是我们所替他悲哀的罢、、、 随着阿Q带着他的故事远去,一个事物在我脑海中缓缓浮现——血馒头。
《药》,这部作品中,人们对革命者流血牺牲不理解也就罢了,可他们竟用革命者的鲜血做成人血馒头去医治痨病
就是这样一个旧民主主义革命的悲剧,发人深省的剖析了这一革命之所以不成功的历史原因
中国旧农村里的广大农民啊,他们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过着麻木不仁的生活。
但他们是无奈的,就连如何坠入这麻木不仁的圈套里的,他们也许也全然不知。
多么滑稽的事情啊,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
呵,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啊
或许,我们该感谢。
感谢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还有像鲁迅先生那样清醒、有着强烈的爱国救国思想和民族责任感的人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势利,上层阶级对下层阶级的摧残……反映社会的真实面目,也让当时的人民醒觉起来,对抗社会的黑暗势力
中国经过漫长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而迈进,这是多少革命先辈努力的结果啊
而如今,中华巨龙已腾飞,让我们共同努力,走向明天
湖中的涟漪已渐渐平息,心中的呐喊却仍在继续
一个人应该怎样读书
首先,我要请大家特别注意我这个题目末尾的问号。
对于这个问题,即使我能为我自己做出回答,这个回答也只适用于我自己而不适用于你们。
因此,关于读书方面,一个人能对另一个人所提出的唯一劝告就是:不必听什么劝告,只要遵循你自己的天性,运用你自己的理智,作出你自己的结论,就行了。
如果我们之间在这一点上能取得一致意见,我才觉得自己有权利提出一些看法或建议,因为你们决不会允许它们去束缚你们自己的独立性,而这种独立性才是一个读者所拥有的最重要的品质。
因为,说到底,对于书能制定出什么规律呢
滑铁卢之战是在哪天打的——这件事能够肯定。
但是,《哈姆雷特》这个戏是不是比《李尔王》更好呢
谁也说不了。
对这个问题,每个人只能自己给自己拿主意。
要是把那些身穿厚皮袍、大礼服的权威专家们请进我们的图书馆,让他们告诉我们读什么书、对于我们所读的书估定出什么样的价值,那就把自由精神摧毁了,而自由精神才是书籍圣殿里的生命气息。
在其他任何地方我们都可以受常规和惯例的束缚——只有在这里我们没有常规惯例可循。
但是,要享受自由,我们当然也得对自己有一定限制。
我们不能徒劳无益地、愚昧无知地浪费掉自己的精力,为了给一个玫瑰花坛浇水,把半个宅子全喷洒得精湿。
我们必须在当场准确有力地培养自己的能力。
但是,很可能,这就是我们在图书馆里首先要面对的一个难题。
“当场”是什么呢
猛然看起来很可能不过是杂七杂八的一大堆。
诗歌和小说,历史和回忆录,词典和蓝皮书;各种性情、各种民族、各种年龄的男人和女人用各种文字所写的书全拥挤在架子上。
屋外驴子在嘶叫,妇女们在抽水机旁聊天,马驹在田野上奔跑。
我们从哪里开始呢
我们怎样才能把这数量巨大的浑沌一团理出一个头绪,以便从我们所读的书里获得最深刻、最广泛的乐趣呢
说起来好像很简单:既然书有种种类别(小说,传记,诗歌),我们只要把它们分门别类,找出各自理应给予我们的东西就行了。
但是很少人向书要求它们能给子我们的东西。
我们读书的时候,想法常常是模糊不清和自相矛盾的:我们要求小说一定要真实,诗歌一定要虚假,传记一定要把人美化,历史一定要加强我们的偏见。
在我们读书的时候,如果我们能够先把这一类的成见全都排除干净,那就是一个值得赞美的开端。
不要向作者发号施令,而要设法变成作者自己。
做他的合作者和同伙。
如果你一开始就退缩不前、持保留态度并且评头论足,你就是在阻止自己、不能从你所读的书中获得尽可能丰富的意蕴。
但是,只要你尽可能宽广地坦开你的心胸,那么书一开头的曲曲折折的句子中那些几乎察觉不出的细微征兆和暗示,就会把你带到一个与任何别人都迥然不同的人物面前。
沉浸于这些东西之中,不断熟悉它们,很快你就会发现作者是在给予你,或者试图给予你,某种远远更为明确的东西。
一部三十章的长篇小说(如果我们首先考虑的是如何阅读小说的话)就是一种创造出来的像建筑物一样形式固定而又受到严格控制的东西。
但是语言不像砖头,它是无法触摸的;阅读过程比观看过程更费时间也更为复杂。
也许,要了解小说家创作的种种要素,最便捷的办法不是阅读,而是写作,是亲自动手,对于语言使用中的风险和艰难进行一番试验。
那么,就回想一下在你心里留下清晰印象的一个事件吧——譬如说,你在街头走过时,碰到两个人正在谈话:一棵树正在摆动;一个电灯正在摇曳;谈话的腔调既有点滑稽、又有点悲哀;那一瞬间似乎包含着某种完整的幻象、某种精纯的构思。
但是,当你试图用语言把这个事件重新组合起来的时候,你却发现它分裂成为千百个印象碎片。
有些印象必须削减,其他印象却要加强;在这过程中你也许会完全丧失对于情绪本身的控制。
那么,丢开你那些模糊不清、凌乱不堪的稿子,再打开某个伟大小说家(笛福、奥斯丁或者哈代)的书吧。
这时候你就更能体会到他们的高超技艺了。
这时候,我们不仅是面对着作者这一个人,笛福、奥斯丁或者哈代,而且是在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里生活。
譬如说,在《鲁滨孙漂流记》中,我们像是行走在平坦的大路上;事情一件接一件发生;细节和细节的顺序——这就是一切。
但是,如果露天和冒险对于笛福意味着一切的话,它们对于奥斯丁可就毫无意义了。
她的世界是客厅,是谈话的人们,是通过他们谈话的多种映照显示出的人们的种种性格。
而当我们习惯于客厅生活及其种种印象之后,刚一走向哈代,我们又被旋转到了相反的方向。
我们四周是荒野,我们头顶上是星辰。
心灵的另一面这时也暴露出来了——在孤独之中阴暗面占了上风,而不是在交际场合里所显示的光明面。
我们现在所要面向的不是人与人的关系,而是人与大自然和命运的关系。
然而,尽管这种种世界如此不同,每个世界又是自有天地、和谐一致的。
每一个世界的创造者都小心翼翼地遵守着他自己的视角规律,所以,不管他们对我们的理解力造成了多么沉重的负担,他们总不会像有些小作家那样使我们迷惑不解,因为小作家常常在一部小说里引进了不同种类的现实。
这样,从这一个大小说家到另一个大小说家那里去——从奥斯丁到哈代,从皮考克[1]到特洛罗普[2],从司各特到梅利狄斯[3]——就好像是被揪着连根拔起来,先向这个方向再向另一个方向抛扔。
读一部小说是一门困难而复杂的艺术。
如果你打算利用小说家(伟大的艺术家)所能给予你的一切东西,你就必须不仅具备极其精细的感知能力,而且具备非常大胆的想象力。
但是,瞥一眼架子上那些品类不齐、乱七八糟的书本,就可以告诉你作者很少是“伟大的艺术家”;而且,通常的情况是——很多书压根儿就不是文艺作品。
例如,那些跟小说和诗歌打头碰脸挤在一起的传记和自传,那些大人物的传记,那些早就死去并且已经被忘记了的人们的传记,难道因为它们不是“文艺作品”,我们就可以不读它们了吗
或者说,我们仍然要读它们,只是用不同的方法、带着不同的目的去读呢
打比方说,傍晚时分,我们徘徊在一所住宅门前,这时灯火已经点亮,窗帘尚未拉下,宅子里每一层楼房都向我们显示出人生的一个断面,我们的好奇心油然而生——难道我们不可以首先用满足这一类好奇心的态度去读传记吗
在这种时候,我们对于这些人的生活充满了好奇心:他们家的仆人们正在闲聊,绅士们正在用餐,一位姑娘正在打扮自己去参加晚会,一位老太太正坐在窗口编织东西。
他们是谁
他们是何等样人
他们叫什么名字
他们的职业是什么,有些什么样的思想和经历
传记和回忆录正是回答如此这般的问题,把许许多多这样的住宅照亮;它们向我们显示人们如何进行他们的日常事务,辛苦工作,失败,成功,吃喝,憎恨,热爱,直到死亡。
有时候,我们正在观看的时候,住宅暗淡了,铁栏栅消失了,我们到了海上;我们去打猎,航行,战斗;我们置身于野蛮人和军人当中;我们去参加重大战役。
再不然,要是我们高兴的话,也可以留在英国这里,留在伦敦,但场景仍然变换着;街道变得窄了,房屋变得小了,屋子里非常拥挤,镶着菱形的玻璃窗,发出恶臭气味。
我们看见了那位诗人邓恩,他被迫逃出了这样一所房子里,因为墙壁太薄了,孩子们一哭叫,他们的声音就能把它穿透。
我们可以跟随着他,通过书里所写的路径,一直跟到退肯南[4],到贝德福夫人的庭园——那本是贵族们和诗人们的著名聚会之地;然后,我们移步来到威尔顿[5]那所处于丘陵下的大宅子里,去听锡德尼[6]向他的姐姐朗读《阿卡狄亚》;[7]再漫游在那一片沼泽地带,看一看在那部著名传奇中频频出现的苍鹭;然后,再跟另一位彭布鲁克夫人安妮·克利福德向北旅行,去到她的荒原,否则就一头扎进城市,不过碰上身穿黑天鹅服装的加布里尔·哈威[8]正和斯宾塞[9]辩论诗歌问题的时候,千万不要笑出声来。
没有什么比在黑暗与辉煌交错的伊丽莎白时代的伦敦磕磕绊绊地摸索行走更有趣的事情了。
但是也不能一直待在那里。
因为坦普尔[10]和斯威夫特、哈利[11]和圣·约翰[12]在向我们招手;要理清他们之间的争论、破译出他们每个人的性格,需要花费一个又一个小时才行;如果我们对他们感到厌倦了,可以继续向前遛达,走过一位身上珠光宝气的黑衣贵夫人,去找约翰逊博士、哥尔斯密斯和加立克[13];再不然,高兴的话,就渡过海峡,去会见伏尔泰、狄德罗和杜·德凡得夫人[14];然后回到英国和贝德福夫人的庭园一度所在地、蒲柏[15]后来也住过的退肯南(有些地方、有些人名就是这样不断重复出现
),再到沃尔蒲尔[16]在草莓山的家里。
但是,沃尔蒲尔又给我们介绍了一大群新相识,又有许多人家要去拜访、许多门铃要去拉,譬如说,在贝利斯女士的门台前面,我们就很可能要犹豫片刻,因为,看哪,萨克莱[17]也走过来了;他是沃尔蒲尔所爱的这个女人的朋友;如此看来,只消从这个朋友到那个朋友,从这个花园到那个花园,从这个宅院到那个宅院,我们就等于从英国文学的这一头走到那一头,而且常常会猛然醒悟,发现在眼前又回到了老地方——要是我们还能把眼前这一时刻跟从前所有已经消逝的时刻区分清楚的话。
那么,这也就可以当作我们阅读传记和书信的一种方法;我们可以用它们来照亮过去时代的许许多多窗口;我们可以看看那些早已死去的名人在日常生活中有哪些习惯,有时候还可以设想:我们既然和他们这样接近,说不定能意外发现他们的什么秘密;我们还可以抽出他们所写的一部剧本或者一首诗,看看当着作者的面把它读一读会产生什么不同的效果。
但是,这么一来就又引出另外一些问题。
我们一定要问:一部书会在多大程度上受到作者生活经历的影响
——生活中的这个人去说明书的作者,这到底有多大的可靠性
而且,语言这东西既是这样灵敏、这样容易接受作者性格的影响,那么,我们对于他这个人在我们心中所引起的同情和反感,究竟应该在何种程度上加以拒绝、又在何种程度上予以接受呢
这些就是当我们阅读传记和书信时压在我们心上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自己作出回答,因为涉及到这样一个纯属个人的问题,要是完全听任别人的偏好来指导,那未免太危险了。
但是,我们也可以带着另外一种目的来读这一类的书籍,不是为了阐明文学作品,也不是为了熟知那些名人,而是为了提高和锻炼我们自己的创造能力。
在书架的右边不是有一个打开的窗户吗
停止阅读、向窗外看一看该是多么愉快
那景致,正因为它那无意识、它那无关联、它那永远的变动不居,又是多么令人鼓舞:几匹马驹在田野上绕着圈子奔跑,一个女人在井边往她的水桶里装水,一只驴子把头高高仰起、发出长长的刺耳悲鸣。
任何图书馆里大部分的书籍不过就是像这样的男人们、女人们和驴子们生活中短暂瞬间的记录罢了。
任何文学,一旦过时,总会积累起它的废旧书堆,总会留下它那用已经老化的、颤抖无力的语言对于已消逝的时代和被忘却的世事所作出的记录。
但是,如果你有兴致沉浸于阅读废旧书籍,你就会对于那些已被摈弃、任其腐烂的人世生活陈迹感到震惊、甚至被它们所折服。
那也许是一封信——但它描绘出什么样的一幅图像
那也许只是几句话——但它们使人联想到什么样的一种远景
有时候,会碰到一篇完整的故事,充满妙趣和感染力,而且首尾完整,仿佛是某位大小说家的手笔,然而它其实不过是一个旧时代的演员,泰特·威尔金生[18],在回忆琼斯上尉的奇特经历;或者只是威灵顿公爵[19]麾下的一个年轻中尉爱上了里斯本的一位漂亮姑娘;或者只是玛丽亚·艾伦[20]在空荡荡的客厅里丢下她手里的针线活,叹气说她多么希望自己早该接受伯尔内博士的好心忠告而没有跟她的利希私奔。
这些材料没有任何价值,完全可以弃置不顾,但是当窗外的马驹在田野上绕圈子奔跑、一个女人在井边往她的水桶里装水、一只驴子在嘶鸣,这时候,偶尔翻翻这些废旧书堆,从遥远的往昔岁月中扒拉出几个指环、几把剪子或者几只打破的鼻子,又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但是我们终久会对读废旧书籍厌倦的。
我们会倦于在废旧书中搜寻,只为了找出所需要的东西,好将威尔金生、班伯利和玛丽亚·艾伦们所能提供给我们的一半实情补充完整。
他们没有艺术家的驾驭和删简材料的能力;他们甚至不能把他们自己生平全部实情都说出来;他们把一个本来可以成为井井有条的故事弄得残缺不全。
他们所能提供给我们的只是事实材料,而事实材料乃创作中的低级形式。
因此,我们就产生了一种愿望,要结束这种不完全表现和近似估计,要停止搜寻人类性格中的细微差别,而要享有更大程度上的抽象,享有创作中更纯粹的真实。
因此,我们就创造出那种情境,强烈而具有共性,不注意细节,而用某种有规律并反复出现的节拍来强调气氛,它的自然表现形式就是诗歌;当我们几乎能够写诗之时,也正是阅读诗歌的好时候。
西风啊,你什么时候才刮
好让小雨轻轻落下。
我的爱何时回到我的怀抱
我好安卧在自己的床榻。
[21]诗歌的冲击力是强烈而直截了当的,在那片刻之间,除了为这首诗所感动之外再也不会有任何其他感觉。
我们一下子就投入了何等深邃的境界
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抓住;也没有什么东西阻挡我们的飞翔。
小说给人的幻觉是逐渐形成的;小说的效果是有心理准备的;但是,当人们读这四行诗的时候,谁还会停下来问一问诗是谁写的,或者在心里想起邓恩的家或者锡德尼的秘书,再不然,把这四行诗卷入纷纭复杂的往昔岁月和连续不断的世代交替中去呢
诗人永远是我们的同时代人。
初读诗的一瞬间,我们的身心是集中的、紧缩的,就像个人感情受到猛烈冲击时那样。
但是,后来,那感触才像水波涟漪似地扩大着圈子在我们的心里展开,以致延伸到遥远的含意;于是开始了理性的探索和评论,我们也意识到回声和反射。
强烈的诗情能覆盖广大的感情领域。
我们只用比较一下,先体会下面两行诗中开门见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