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求柯南道尔的《失去的世界》的读后感
本世纪初的一天夜晚,十几个客人周末在苏格兰打猎后,围着餐桌坐下,讨论一些未破获的著名罪案。
其中一位客人约瑟·贝尔医生畅谈他的演绎侦探术,语惊四座。
这位著名外科医生的神奇推论,影响了作家柯南·道尔,罗勃·路易·斯蒂文生,与戏剧家詹姆斯·巴里。
“一般人都会看,却不会观察,”他说“其实只要一瞥,就可以从一个人的脸上看出他的国藉,从手上看出他的行业;其余一切,也可以从他的步伐、举止、表链装饰物、以及粘在衣服上的线头看出来。
一位病人走进屋里来,我正在那里教几个医科学生。
诸位,我说:“这位先生在苏格兰高地部队当过兵,大概是一个军乐队队员。
”我指出他走路大摇大摆的样子,象是苏格兰高地部队的风笛手;他身材矮小,如果当过兵,大概是做军乐队员。
可是他坚持说自己是鞋匠,从未入伍。
“我请他脱下衬衫,看到他皮肤上烙有一个蓝色的小小的‘D’字。
在克里米亚战争时,逃兵照例都烙上这个标记。
他终于承认在高地部队当过乐队队员。
简单得很。
” 有一个人听了说:“贝尔医生几乎可以做福尔摩斯。
”贝尔医生立即叫道:“亲爱的先生,我就是福尔摩斯。
” 柯南·道尔在自传里承认,的确是从贝尔医生那里得到灵感,写出小说中那位不朽的大侦探。
福尔摩斯的演绎与分析法则都是贝尔医生在实际生活中常常讲起的。
“我一向教学生注意观人于微的重要性,琐碎事物里所含的意义无穷,”贝尔医生有一次对一位新闻记者说,“无论做那一种手工艺,几乎都会在手上留下记号。
矿工手上的疤痕和石匠的不同。
木匠手上的胼胝和泥水匠的又不一样。
军人的走路姿态和水手有分别。
特别是妇女,善于观察的医生往往可以准确地猜出她身体哪一部分有病。
”贝尔医生相信医生和侦探都必须培养观察力,又说任何人发展了这种能力都可以使生活丰富有趣。
他去世后,他的妹妹斯提士德夫人回忆说:“一家人坐火车出去旅行,他便会告诉我们车上的其他乘客从什么地方来,到什么地方去,以及他们的职业和习惯。
他不必跟他们谈话,就什么都知道。
后来他证实果然观察无误,我们都认为他是个魔术师。
” 一天下午,贝尔医生在皇家医院里办公,忽然有人敲门。
“进来,”他说,一个人进来了。
贝尔医生瞪着眼睛看他。
“你为什么烦恼
” “你怎么知道我烦恼
” “敲门时连敲四下。
普通人敲两下就够了,顶多三下。
” 那个人确有烦恼。
道尔有一次对访问他的人说:“贝尔医生坐在他的会客室里,喜欢在病人开口之前先作一番诊断。
说出他们的病症,甚至道出他们过去生活中的琐节。
几乎百不失一。
” 贝尔医生每天对学生作事实证明,观察力不是魔术,是科学。
在皇家医院里,有一个人走进来,他一看就说:“是个鞋匠。
”后来他对学生解释说:“他的裤子膝部内侧磨损,是鞋匠独有的特征。
那是他们放鞋砧的地方。
” 道尔年轻时,是贝尔医生的学生助教。
一次,有个病人进来了。
贝尔医生问道:“你今天从南城来,穿过高尔夫球场,一路散步,很快活吧
”病人说:“咦,你看见我了吗
”贝尔医生并未看见他,但是解释说:“今天下了一场暴雨,所以高尔夫球场的红泥粘在靴子上了。
别处是没有这种泥土的。
” 道尔曾在自传里提到过贝尔医生观察入微的一个例子。
这位医生默默地对一位门诊病人看了一会,说道:“你从前在陆军服役,隶属苏格兰高地部队,不久前才退役。
” “是的。
” “是士官阶级,驻扎在巴贝多斯
” “是的。
” 贝尔医生转过面来对他的学生说:“你们看出了吧,他是位有礼貌的人,但并不脱帽。
陆军是不脱帽的,如果退役已久,应该已经学会了平民的习惯。
他气概威严,又显然是苏格兰人。
至于巴贝多斯,他患的是象皮病,这就证明他驻在西印度群岛。
”若干年后,道尔对这件事印象犹新,曾在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希腊通译》里做详尽的复述。
道尔一八八一年毕业于爱丁堡大学。
挂起眼科医生招牌。
转眼六年,仍然门可罗雀。
因急于增加收入,改行写作。
开始不甚得法,后来受了法国小说家加波儒与爱伦坡的影响,决心试写侦探小说。
他要写出个不落前人窠臼的侦探。
“我想起了我的老师贝尔,”道尔在自传里回忆说,“如果他做侦探,一定会把这有趣味而没有组织的行当改造成近于严密科学的事业。
我越想越发生兴趣。
我该给这个人物取个什么名字呢
” 他想到英国板球家和另一位著名美国作家,都叫福尔摩斯,便替他的侦探取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八八七年第一部福尔摩斯小说《壁顿的圣诞年鉴》出版,并未立即轰动。
但却引起了一位美国编辑的注意,于两年后向他定购更多的福尔摩斯小说,从此这位侦探就成了文学上不朽的人物。
道尔文笔生动,每一部福尔摩斯小说都引起欧美无数热心读者的讨论。
在《诺乌建筑师传奇》里,一个近似疯狂的年轻人闯进了福尔摩斯贝克街的寓所,声称他名叫约翰·马克法兰,福尔摩斯懒洋洋地回答说:“你这样宣布姓名,好象我应该久仰大名似的,其实我对你所知有限,只知道你还没有结婚,是位律师,也是互助会的会员,有哮喘病。
” 贝尔医生并不是永远没错的。
但他有幽默感。
每逢访客请他讲述他的演绎奇谈,他最喜欢说他诊视一位卧床病人的故事。
“你不是一个军乐队队员吗
”贝尔医生俯身对病人发问。
“是的,”病人说。
贝尔医生很神气地转身对学生说:“诸位,你们看出来了吧,非常简单。
他脸上筋肉瘫痪,是吹奏乐器过度所致。
只要问他一声即可证实。
你奏弄什么乐器
” 病人用肘撑起身体说:“医生,我打大鼓
” 阿瑟?柯南道尔,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被誉为英国的“侦探小说之父”。
他1859年5月22日生于苏格兰爱丁堡,排行第三,上有两位姐姐。
自幼即喜爱文学,14岁时已能阅读英、法文学作品,诗歌创作上表现杰出,中学时主编校刊。
1882年(23岁)毕业于爱丁堡大学医学院,开始行医;1885年取得同校医学博士学位。
柯南˙道尔在索思西开业行医时,不断向《康希尔》杂志投稿。
爱丁堡大学医院里的外科医生约瑟夫?贝尔为了使讲解生动有趣,鼓励学生像观察判断左撇子修鞋匠或由高原兵团退役的中士那样,对病人进行精确的观察和逻辑推理,作出必要的判断。
柯南道尔受到很大启发,在脑海里形成一个故事:一个具有高度科学头脑的侦探,遇到一起谋杀案,作案人化装成车夫……这个故事就是《血字的研究》的腹稿。
经过仔细琢磨,侦探被命名为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共有四部长篇及56个短篇:第一部长篇《血字的研究》完成于1886年,隔年与其它作品合集出版于《比顿圣诞年刊》。
作为一个小说家,柯南道尔认识到他的主人翁必须有一个陪衬人物出现。
就这样,《血字的研究》便以华生医生的回忆形式来进行描写,为今后许多侧面的评论埋下伏笔。
《利平科特杂志》的编辑看到这篇小说后,邀请柯南?道尔继续写一篇关于福尔摩斯的侦探故事。
1890年问世的《四签名》,客观上反映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逐渐地,歇洛克?福尔摩斯立刻成为英国文学的著名人物。
柯南?道尔连续写了6个短篇故事:《波宫秘史》、《红发会》、《身分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五个橘核》及《歪唇男人》,这些故事引起人们的极大兴趣,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岸边杂志》约柯南道尔为他们写更多类似的故事。
于是柯南道尔开始写第二批故事。
第二批也是6篇,连同第一批,在1892年汇编成《冒险史》。
与此同时,《海滨杂志》也向柯南?道尔邀稿,1892年以《银色马》为首的12个故事陆续发表,1894年汇集成《回忆录》出版。
这时,柯南?道尔决心停止写作这类故事,因此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坠入深渊身亡。
此举使读者大哗,有超过两万人取消订阅连载故事的《岸边杂志》(TheStrandMagazine),连他母亲也提出抗议。
1901年,柯南?道尔听到一个朋友讲述达特摩尔的传奇,于是构思了一个家庭遭受一只鬼怪似的猎犬追逐的神奇故事,这就是1902年出版的第三部长篇《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作品成功唤起了读者和出版者对福尔摩斯的希望;1903年44岁,柯南?道尔终于在《空屋》中安排福尔摩斯归来,并完成12个短篇,1905年结集成《归来记》。
《恐怖谷》是他第四部长篇,于1915年完成;1917年结集的《最后致意》收录8个短篇,由于故事背景充分结合了当时政经情况,推出后轰动一时,许多人甚至以为真有其人其事。
1927年发表的《新探案》是他晚年最后一部作品,共12个短篇;此后柯南?道尔“安排”福尔摩斯到“英国南部乡间隐居,专心研究养蜂事业了。
” 1900年,柯南?道尔以军医身份到南非参与布尔战争(TheBoreWar)。
因在野战医院表现出色,获封爵士。
1930年7月7日过世,享年71岁。
南方网讯 当柯南道尔在《血字的研究》的第18页才道出福尔摩斯是如何第一眼就看出华生医生到过阿富汗时,我的好奇心已经像华生一样,被撩拨得心痒难捺了。
但老实说我对福尔摩斯的答案很有些不满意,他是这样说的:“这位先生,具有医学工作者的风度,却是一副军人气概……”尽管他后面用了诸如皮肤的颜色等等非常“实在”的观察,但“风度”、“气概”这样的词汇实在太虚了,让人多少觉得这是作者无能为力之下的故弄玄虚。
我的这种想法在参加工作几年后受到了挑战。
比如说我是个理工科大学毕业的学生,却进入了新闻界,而我的大学同学则大部分都从事着和专业有关的研究、技术或商业的工作。
三年后我们再聚时,我发现了彼此因为“职业”而产生的“不同特征”。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经常需要和很多人打交道,因此我不会穿写字楼里白领们的那种职业装,但也不会太马虎。
我穿的是带点休闲特色却并不太随便的衣着,而我的皮鞋跟的高度决不会超过三厘米。
我的在学校里继续读研究生的同学则穿得很模糊。
比如一件墨绿色的棉袄和一件紫红色的羊毛衫,下面是早已过时且因为穿得太久而有些变了形的条绒裤。
我的从事经营活动的同学虽然不会在同学聚会上也西装笔挺,他可能取下领带或者穿一件不需要领带的休闲西装,也可能是一件质地好的羊毛衫加一件风衣,但既不会很古怪也不会很模糊,而皮鞋,则永远是干净而光亮的。
当然更多的差异表现在我们关心的话题、对待同一事物的角度和看法、说话时的语言习惯和语气上。
以上种种综合起来,就成了“气质”、“风度”这样的“模糊词汇”。
我们不能说作为“大学同学”,我们原本的气质风度就是相同或类似的,但毫无疑问,进入工作阶段后人们在这方面的变化,则更多地跟职业有关。
而当你在一职业领域深入之后,这样的塑造不仅仅是形貌上的变化,更多地则体现在你对事物的看法和针对同一件事情的角度和做法。
崔健在《自由风格》对话中举例《保镖》,他说那个保镖最后用身体挡住了子弹,他会说:“这是我的职业,我应该比你先死。
”而同样的事,在别人看来,则可能说是因为爱情或者“你是伟大的音乐家”。
这其实意味着,在相同的情况里,如果你不是保镖,你不去挡那颗子弹是顺理成章的;如果你是保镖而不去挡那颗子弹,你至少不是一个最好的保镖。
这是职业操守。
我的一个朋友,她的老公是新华社的摄影记者,被派驻香港已经两年半,再有半年就可以回家与妻子和刚刚两岁的可爱的儿子相聚。
但“9·11事件”之后,美国向阿富汗发起攻击时,他被亚太分社直接调到阿富汗。
对他来说,是否希望或愿意做一个随时有生命危险的战地记者并不重要,真正决定其使命的是,他是一个记者,需要服从职业的安排。
这种职业特征对人们的左右并不像法律那样严格,却是判定你是否合格或者优秀的职业标准。
比如说美国轰炸南联盟时,所的记者都奉命撤离,只有CNN的记者自愿留在轰炸区——没有人责难那些撤离的记者不应该或者不对,但几乎所有人都敬佩CNN记者的职业操守,那就是视新闻为第一生命。
同样的道理,人们尊敬在“9·11事件”中那些冲入火场的消防队员,是因为在那一刻,他们遵从了自己的职业操守。
人们可能尊敬他们,但对于他们来说,只是遵从了自己的职业操守。
就这么简单。
人们越来越多地用“职业操守”来衡量一个人或一件事,而在不同职业中,因为强调“职业操守”而塑造的不同人的不同个性,甚至有的时候,它塑造了你的思维方式。
我的一个台湾朋友,大学学的是计算机,确切地说是资讯管理———帮助公司设计管理软件,比如说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什么的。
她说学到后来,她发现这已经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你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方式的问题,和世界观、方法论有关。
比如说当她帮助一个公司设计一资讯管理软件时,她首先需要了解该公司的管理模式,然后用一种方法去分析,从而建立适合该种管理方式的软件模型。
她可以选择运用“结构”(STRUCTURE)法,也可以选择“物件”(OBJECT)法。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而这两种方法,实际上在改变或者说塑造了你看待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式。
这是职业教给你的。
无独有偶,我的另一个学表演的朋友,后来完全转行做起了导演和制作人,一做就是十年。
他的体会是:我原本是一个感性化的。
虽然表演也有理论,但更多的时候,做表演的人依据的不是什么理论,而是感觉,甚至就是对人物直觉的理解。
而有的时候,当你刻意地去分析一个人物时,你会发现原本表演的激情已经没有了,表演得反而不如不分析的好。
当然这不是完全绝对的,“但对于一个好演员来说,保持并随时调动起表演的激情是绝对必要的。
”他说。
但是当他把方向转向制片工作时,他发现以往那种绝对成分的感性化在一点点被扭转为理性———这扭转既是职业选择上的自觉,也是在职业特性方面给他的训练。
“这个变化是苦难的,却是非常有益的。
我想今天我回头去做一个演员,我会比以往做得更好———更好地调节感性和理性之间的矛盾,更好地利用和发挥它们的长处。
如果我一直在做演员且满足于仅仅做一个演员,我可能无法像现在这样受到训练。
而事实上,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优秀的演员,往往是那些能够保持表演的激情,而同时又能够像导演那样思考问题的原因。
” 一个人的改变,一种人格特性的塑造,不可能完全来自于职业,可能用“生活”这样一个词汇更精准些。
但毫无疑问,人们通常是以职业来定位社会角色,而不是套用空泛了的生活。
在一个正在进入职业化的社会里,职业比生活具有更具体也更准确的代表性。
甚至我们可以这样说,当一个人选定自己职业时,他就选择了自己的生活,选择了自己要做一个怎样的人。
(编辑:dickie)
阿加莎·克里斯蒂和柯南道尔创作的区别
柯南道尔(1859-1930)与阿加莎·克里斯蒂(1890-1976)均为英国乃至世界侦探小说史上杰出的两大作家。
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与阿加莎创作的系列侦探小说至今畅销不衰,他们塑造的福尔摩斯与波罗两大侦探形象至今也仍活跃在电视电影的银幕前,足见他们的艺术魅力。
这两种相去50年的成功无独有偶,但不论在作者还是在作品,都存在着极大的差别,这些差别归咎起来大致在于: 一、人物塑造。
首先,柯南道尔的所有侦探小说只围绕着一个侦探即福尔摩斯展开;阿加莎的小说虽广为人知的是波罗探案,但她写马普尔小姐探案的作品几乎同样之多,并且还有其他人物的探案。
将人物对比起来,波罗探案中的黑斯庭斯与华生的角色基本相同,但也并不是波罗的每一个案子他都有参与,这与柯南道尔的创作思路截然不同,我们知道华生是重头至尾都陪伴着福尔摩斯的。
所以柯南道尔的创作,人物比较集中,这也就是为什么一提到柯南道尔就想到福尔摩斯,一提到福尔摩斯就想到华生的道理。
而当我们提到阿加莎时,我们首先想到的一定是《尼罗河上的惨案》或者《东方快车谋杀案》等一系列她的作品而决不是她塑造出来的人物。
其次,主人公的形态、爱好、性格、身份地位以及价值取向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福尔摩斯是一个瘦高个,不修边幅,而波罗是个又胖又矮,还爱讲究穿着,附庸风雅之士;福尔摩斯爱好收集罪证、小提琴以及烟枪,而波罗更多的是研究美食与欣赏湖光山色;福尔摩斯好静,而波罗好动;从个人气质上看,福尔摩斯是植根于伦敦底层的平民侦探,遇事谦逊冷静,而波罗更像是游走于上流社会的贵族侦探,“习惯于对自己作出良好评价”①;福尔摩斯探案从不计较报酬,更多的是为了兴趣以及正义,而作者赋予波罗探案,更多的是为了一个侦探不容戏谑的自尊、自负以及更为优质的生活。
当然,两位侦探在作者笔下的结局也截然不同。
波罗在《帷幕》这最后一案中终于功成身退;尽管柯南道尔几欲放弃福尔摩斯,但终于还是让他在《新探案》中得以重生。
与其说这是应读者之邀,不如说是福尔摩斯精神与犯罪的永恒较量。
但是波罗的探案从斯泰尔斯开始,终于斯泰尔斯结束,也给人一种善始善终之感。
二、案件性质的选取和情节的发展安排。
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我们读到的案情,题材覆盖面很广,囊括了复仇、金钱利益、恐怖主义等等。
比起克里斯蒂,他反映了更为广袤,更为深层次的社会背景,虽然他的创作背景主要锁定在伦敦,福尔摩斯也不像波罗那么喜欢四处游历,而是大部分时间呆在贝克街,等待委托人的函件或是登门造访;克里斯蒂的创作背景较柯南道尔更为广泛,有涉及中东以及非洲的一些地区,如《古墓之谜》、《死亡终局》,案件题材的选择大都围绕金钱,她看到了当时社会虚伪的人际关系,金钱下无情谊的事实,但缺乏柯南道尔那种对人性更深层度的挖掘,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时,我们感受到了很多的人情冷暖以及人性关怀,而在初读阿加莎·克里斯蒂作品时我们会有她超过柯南道尔的错觉,但越读到后就越明白那只是受情节吸引。
这也是柯南道尔作为一个男性的创作手段与一个女性有所不同的地方。
在柯南道尔的创作中我们感受到的是辉宏的社会意识,即使不经刻画也显得场面宏大;克里斯蒂的创作透出文雅之气,即使当她写到《波洛圣诞探案记》——她自认为血腥的作品,还是透出文雅之气。
在主角处理案件的方式上,福尔摩斯喜好进行案件比较,他认为无论几十年甚至一百年过去,案件都存在着雷同点,有循环的轨迹。
然后他会易容,深入虎穴夺取线索,凭借强势的逻辑推理串联线索,更重要的是他身手敏捷,往往在擒获凶手的最后关头避免不了一场打斗;波罗不同,他多半通过探问,从与所有嫌疑人的谈话中找出破绽,然后窥视他们的一言一行,进一步取得证据,最后聚集所有嫌疑人,做全书最为精彩的结案呈辞,当众揪出凶手。
所以拿到一本克里斯蒂探案,我们大可以翻到作品的最后几页,只读侦探的结案呈辞,我们也能对一本书了解个大概。
福尔摩斯不同,他的探案环环相扣,没有在案件结束时的大篇幅讲述,顶多是解答华生的一两个疑题,帮助他理清思绪以做备案之用。
所以,福尔摩斯是一位掌握更多技巧的侦探,他将毕生积累与天分相互糅合,体现出更为勤劳的处世态度;波罗则显现出更多的智慧之光,虽然他行动迟缓又挑三拣四,但凭借他的观察入微与与苏格兰场的合作他也能查出真凶,好在克里斯蒂的案件中没有多少亡命之徒,否则一旦波罗孤身一人他就没有能力与之格斗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克里斯蒂的作品透出文雅之气的原因,她的罪犯总是坐在靠背椅上心安理得地被抓,缺乏柯南道尔的罪犯的反抗、逃亡精神。
即使是罪犯也应该赋有这种精神,因为他是人。
在罪犯的塑造上,柯南道尔喜欢赋予罪犯情非得已的苦衷。
给个读后感 啊,最后一个了,~~~~急~
如果我能给那个一半是男人一半是男孩的人带来哪怕仅仅一小时的快乐,我就算是实现了我微不足道的梦想。
谁知道柯南道尔看过卢布朗的《亚森罗宾智斗福尔摩斯》后的反应
告诉我一下,谢谢
提醒一句,一楼那个,人家楼主问的是道尔爵士看过那篇小说以后的感受,不是楼主看过后的感受,我相信楼主一定看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