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年级作文读了《生命的抉择读后感》450字
如果,我可以自由的选择,没有任何牵绊,我愿过的是散漫漂泊或可安定却不能一成不变的另一种人生。
而,前世今生的命中注定,有些路一定要走,有些人注定要相逢或者分离,只有坚强的面对,才能更好的生活。
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有什么意义”这样的问题。
自己也觉得可笑,可是忽然发现,这个问题是不能多想,否则,会失去生活的信心和动力。
人,来到这世上走一遭,遇见很多人,遭遇很多事,可是最终,无论是人还是事,都会成为过往云烟;生命不再的时候,留下的没有什么。
人生,真的可以由自己来决定好坏,而完全不必去在意别人的评论,更没有必要为了迎合别人而活着。
要做一个完全的自己,爱自己的家人、忠心于自己的爱人、诚挚的对待真心相交的友人,充实、坦荡、宽容的生活,才会迎来永久的快乐
我希望自己有一天也会做到这些,这样我就足够幸福塌实的生活存在了.有时有些事情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是想不想的问题.就象那位朋友说的活着就是为了不甘心,人活一口气啊.累就累在能否喘的过来这口一辈子都想争的这口气上.过程是让人值得回忆留恋的 美好的,但没有好的结果就往往会让自己觉得心里不平衡呢.所以接下来、还得为争这口气生活一辈子啊.没有期待,没有信心的时候觉得这又是何必呢,这不是跟自己怄气嘛,有吃有喝不也照旧快乐一辈子吗.什么都没有什和什么都有最后不都是烟消云散,过眼云烟吗,其最终结果不都一样吗,你说这可笑不可笑啊.哎 这些东西真不能多想,否则真是活着没有信心,死了又没有决心,半死不活的闹心啊.
我一生中的重要抉择读后感300字 谢谢
《我一生中的八个重要抉择》是人教版初中语文八年级下册(2018年春季修订版)新选入的课文,这篇课文是王选1998年10月在北京大学发表的一篇演讲稿。
本文在选入教材时编者将题目改为《我一生中的重要抉择》并对文章做了部分删改。
求《我一生中的重要抉择》读后感100字
看了《斑羚飞渡》这篇文章,心里掀起了千层巨浪,感慨万千。
它描写了一群被逼至绝境的斑羚,赢得种群的生存机会,用牺牲一半挽救另一半的方法摆脱困境的壮举。
每只年轻斑羚的飞渡,都意味着有老年斑羚摔得粉身碎骨。
种族的延续而甘愿牺牲的精神
是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生存道路的精神
“拥挤,争夺,秩序井然,飞渡”,老年斑羚从注定死亡的那拨溜到的那拨去,的心里很坦然,很踏实:下一代,坚定的勇气,可以无悔地牺牲,幕悲壮的斑羚飞渡。
我敬佩勇敢的斑羚,是镰刀头羊,他做人类的奴隶,做人类的囚徒。
“它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向那道绚丽的彩虹。
”它了的尊严,也了种族的尊严。
而人,却甘于屈服,在生死抉择之际,毅然了在他人的膝下苟活,只一己私利。
可耻的自私蒙蔽了人类的思想,冲昏了人类的头脑,埋没了人类的心灵。
但人也和老斑羚们的牺牲精神,那四川汶川大地震中,有人本来能逃生却救别人而牺牲。
给我印象最深的谭千秋老师。
英雄的教师,当救援人员他时,他双臂张开着趴在课桌上,身下死死地护着四个学生,四个学生都活了,他却永远离去了。
小手刨四个小时从废墟下救出了同学,但双手却血肉模糊,他马健。
的心灵是高洁的。
假如能搏击蓝天,腾飞的翅膀;假如是击浪的勇士,弄潮的力量;假如是不灭的火炬,青春的光亮。
和斑羚们,可以用最大的力量去为他人付出的英雄,是的骄傲。
在赞美斑羚的,为狩猎感到心痛,是罪魁祸首。
大是需要的,是最高级的动物,但的动物依然有的生活和情感,也有深爱的伙伴,也有感人至深的亲情,但几声枪响,破坏了的安宁,让失去了美好的家园。
这对算,斑羚,但对呢
失去亲人的痛苦谁能体会,为和相处呢
毕竟生命,大家大的孩子。
将心比心吧,苍天让斑羚们繁衍了,用生命的代价的,而人类,不需的代价来换取生存的机会,和相比,幸福多了。
用无私感动了上苍,的善良代代相传,飞渡的壮举谱写了生命的乐章,也带给的自责与愧疚。
其实,生命需要奉献与牺牲,才有意义。
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开花,你生命的芳香灿烂;当你的生命为他人增添温暖,你生命的芳香沁人心脾;当切在你的心田荡漾着涟漪的,你会感受到温情关爱的芳香。
我想,救年轻斑羚而失去生命的老斑羚们想的。
我合上书,闭上眼,只听见窗外萧萧细细的雨声,那一幕情景,依旧栩栩如生,生命已去,再多悔恨的眼泪也化作春夜的一丝细雨,滋润那片曾经茂盛欢腾的草原……
读了什么书读后感作文600字作文
“现在,我突然明白,其实母亲就是一本书,一本携永,广博面朴素的书……”今天,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书》这篇短文。
当我读完最后一个字,我的心情澎湃,这篇短文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都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中。
《书》这篇短文主要讲述了作者的母亲不论生活有多么艰辛都坚持给自己的孩子买书,因为母亲的细心教育,作者和他的姐姐长大后才能有如此骄人的成绩。
其实,生活中的许多父母也一样,因为自己小时候没有那么好的读书机会,现在就把一切的希望都寄托在自己的子女身上。
文中的母亲简衣缩食,为的是让自己的孩子多读几本书。
我们的父母又何尝不是呢
他们每天在外面辛苦地赚钱,为的不就是我们的未来吗
但有的人却依然“身在福中不知福”,还经常埋怨父母。
记得作者曾在文中写道:“我知道,母亲就是一本书,让我终身受用。
”其实不只是作者的母亲,我们的母亲也是一样,只要你仔细观察发现,就能从中学到许多。
文中的母亲为了个自己的孩子买书而简衣缩食,而生活中我的父母也是一样。
还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在大街上闲逛,当我经过一间书店时,我被书店中琳琅满目的图书深深地吸引了。
我选了几本比较喜欢的,付钱时竟要一百多元。
当时我的心里想着:这几本书这么昂贵,妈妈肯定不会给我买,更何况妈妈还想买个手袋呢
我正准备把书放回书架,可谁知妈妈早就付钱了,还一边乐呵呵地说:“既然女儿今天这么积极的想买书,就算不买书也值得。
”当时别提我的心有多感动。
母亲就像是一本书,让我终身受用。
他们把一切都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能辜负他们的期望。
我想要5篇名家的佳作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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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字的
《匆匆》读后感 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细腻是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之情.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燕子去了又来,杨柳枯了再青,桃花谢了又开.我们曾经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偏走这一遭啊?我们何不趁此大好时光,珍惜时间,努力学习,为达成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而奋斗呢?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
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而这四千六百多个日日夜夜我却干了些什么呢
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
在四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人员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喝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2天,你通常每年向公司请2天病假,只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下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工作时间只剩1天,而你还要请这1天假。
读完这则笑话,我不仅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时间的办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每当你打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过去,看电视的时候,日子从屏幕里闪去。
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算一算,一生中我们有多少时间是用在工作、学习上呢
记得陈忠实曾经说过:无论往后生命历程中遇到怎样挫折、怎样的委屈,不要动摇,不必辩解,走你自己的路吧
因为任何动摇包括辩解,都会耗费心力,耗费时间,耗费生命,不要耽搁自己的行程。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我不禁想起了一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呀。
”同学们,珍惜时间吧
时间就是金钱
就是生命
读《老人与海》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
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
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
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
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
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
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
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飘》读后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孔雀东南飞》有感 爱一个人需要什么
我说不出。
但焦仲卿与刘兰芝会坚定的告诉你:这份爱情需要全身心的付出,致死不愈的信念,真心的告白等等。
不知道你发现没有,围绕在焦、刘身边的种种事端全都被一样东西所驱动和主宰,那就是人性中阴暗的一面,怀疑、猜忌、误解,无不一波未停一波又起的兴风起浪,这些渗透进他们的爱情中,如不及时化解,后果是灾难性的。
由于焦仲卿之母的极度冷眼,嫁入焦府才两年的刘兰芝无奈的被遣回了娘家。
对此,仲卿显的无能为力,在孝字当头的社会里,他选择了妥协。
且不谈焦母与刘兰芝谁对谁错,单是焦仲卿为兰芝极力的袒护中,焦仲卿爱刘兰芝是有目共睹的。
或许送走刘兰芝只是权宜之计,公务缠身的他实在无法顾及这家中变故,也许只想缓和一下局势的他,怎么也料想不到由此而引发的后果。
从此人隔两地,两颗心也隔绝了。
根据其风俗,媳妇被婆家赶回娘家无异于被休弃了。
在这种风气的定势下,在漫长而又消沉的岁月中,焦仲卿临别时给她的誓言与希望,犹如残留的烛光一样越来越暗。
在家人的止不住的劝说再婚下,与内心里萌生的怀疑,种种的叠加,她终于支持不下去了。
心神不定的她糊里糊涂的答应再婚。
不要责备她,她仅仅只为了知道他还是爱她的么,他什么时候来接他
她是为了确定什么还是在试探什么,我想这场爱情皆因此而暗淡下去。
当那个熟悉的声音划破夜空传来时,那种雨过天晴心花怒放的心情怎能不使兰芝欣喜若狂,奔出门去,两人深情对望时,兰芝的心结不复存在。
但仲卿的话却深深刺痛了她“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
悔恨不已的兰芝面对另一个误解,她无能为力,唯一死以证明她对仲卿爱之深,爱之烈,超越生死与时空。
结局是美满的,他们完成了他们认为最能保留这段爱情的唯一方式。
在临死前,他们心中不再疑惑,不再猜忌、误解。
在此之后,那些曾令他们尝尽辛酸的东西将永远不会再撼动他们的爱情了。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 我读过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文章,小女孩在大年夜里卖火柴的情景,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卖火柴、卖火柴,谁要买火柴
”小女孩凄惨的叫声传遍大街小巷。
尽管这样,也没有一个人买小女孩的火柴,小女孩为什么要在大年夜卖火柴呢
因为她家里实在太穷了,看看小女孩,想想我自己,真是一个在地狱;一个在天堂。
那位小女孩在大年夜里卖火柴。
而我呢
大年夜里妈妈为我做着香喷喷的饭菜,爸爸催我试穿新衣,全家人吹奏着幸福和睦的乐曲,即使这样,我还整天要这要那,不认真学习。
想起来心里真是特别难受。
墙角里,小女孩一次次擦燃火柴,幻想着“温暖的火炉、香喷喷的烤鸭、美丽的圣诞树,慈祥的奶奶”。
对于这位小女孩来说这些只是幻想而已。
对于一个快要死的人,在临死之前都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是十分令自己痛苦的事。
但这一切都说明了小女孩一直生活在寒冷痛苦中,再回头想想我自己,冬天有一点冷就叫苦连天,跟小女孩比起来真是自愧不如啊
自己整天吃好的穿好的,还在家里闹来闹去,唉
…… 我恨旧社会,恨那些资本主义社会里狂妄自大的有钱人,我爱新社会,我爱那些在新社会里乐于助人的人,我体会到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小女孩生活在环境充满了冷酷与无情;而我们这儿却充满了幸福和爱意,可是……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
今后,我一定要抓紧时间努力学习,为将来建设我们的祖国而努力奋斗。
同学们不要再像往常那样了,应该知道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才对,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大家帮编一份龙族的读后感,要600字以上的。
谢谢。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 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孤寂 孤独与寂寞。
在《龙族》最后一章中,那个肯德基先生指着自己的心脏,说:“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
”这样的死小孩。
怎么样的? 孤独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
其实每次读完龙族,都会有一种鼻子酸涩的感觉,无论读了多少遍。
仿佛自己心中的孤独被这本像放大镜一般的书,放大了无数倍。
你体会得到书中任务的孤独,因为你也孤独。
龙族,写的是一些人的孤独。
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埃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
却没有人欣赏。
默默地开在悬崖边上,只有孤独的风看着它。
看它含苞,看她绽放,直至凋零…… 路明非从小衰到大,他的十八岁的人生,详细诠释了什么叫做“没有最衰只有更衰”。
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
婶婶从小就让他干这干那,虽然没有哈利波特那样悲催,打骂兼备,可他也算是一条狗。
他干什么都是错的。
最后他终于明白,因为婶婶并不爱他。
因为不爱,所以做什么都是错的。
他喜欢爬到天台,把两只脚悬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风吹过来,只有他一个人。
背影孤独得黯然销魂。
毕业聚会上,在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成为了那个小写的“i”,没有“love”,也没有“you”。
他慢慢的蹲下,成为了最小最小的“i”,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可却没有落下。
可是没有人知道这个小小的“i”的作用。
没有“i”,有哪来的“love you”呢?在这个时候,门被用力地打开了,阳光照射进来,照射在那个小小的“i”上。
那一种感觉,就像是暴风雨过后,阳光就像是子弹一样,不停地对着乌云一梭子一梭子的拼命的开着,打着,噼里啪啦的,直到把乌云打得千疮百孔,撕裂了那一层厚厚的黑暗。
重见天日。
天使走进来,目光如炬。
那一天,是他第一次拽了一把,很拽很拽。
哪怕是在别人的帮助下。
卡塞尔学院,以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为著的学院,一脚踢开了无数的精英,却把那个别人都看不起的,贱狗一般的他给哭着求着了进去。
路明非以为他终于可以拽了。
史无前例S级学生。
可进去了之后,他更加挫败。
卡塞尔学院的确是喜欢颠覆人家世界观,可他却忘了,里面还有一群精英帮凶,个个牛逼到了极点。
他的确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功课差得也是史无前例。
在他该显露时,他没有显露,站在一旁,怂得说着烂话。
他以为很好笑,可是没有人笑,他就在那沉默的环境中干笑了几句,最后不笑了。
可他牛逼的时候,却没有看见。
青铜计划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龙王诺顿,却没有人看见,反而让恺撒抢去了头功。
尼伯龙根里,楚子航昏迷,也是他背起七宗罪,一刀一刀地杀死了龙王,说出了那一句“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
巨牛逼,巨拉风埃从来没有人这么拉风牛逼过。
哪怕是有钱到爆,冬天取暖可以拿来烧钱烧整一个冬天的恺撒,或者是苦行僧一般,一抓起村雨就成一杀胚的楚子航,他们都没有。
可还是没有看见。
因为没有看见,所以明明很拉风,明明事后想起来都觉得很骄傲,但还是被人看成一条废柴,可有可无,一上战场一定第一个成为炮灰。
有时候觉得,路明非甘心么?明明很厉害,明明很牛逼很拉风,却被别人看成一个傻子。
一定是不甘心的吧。
“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
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
”他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
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
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
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 “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
”他的声音嘶哑冷酷。
——《龙族1-火之晨曦》 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那一个雨夜。
也就是那一个雨夜,在他世界观被颠覆的同时,也涉足了那个奇特的世界。
他不喜欢雨,可是却总被人认为他喜欢雨,因为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雨声响着,似乎有熟悉的曲调在雨幕中飘荡着。
别人或许以为他耍帅,他在扮酷,他喜欢下雨,他认为这样很诗情画意……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
那个是他“爸爸”的男人。
真的是爸爸。
在那个雨夜里,他失去了那个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
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
他的心里,永远有一条永远都走不完的高速路,高速路上,有着一辆千疮百孔的迈巴-赫。
他是狮心会会长,执行部的高级执行员,执行过十二次任务没有一次失败。
他的确很牛逼。
楚子航和路明非同一间学校。
他们并不认识对方,只是知道对方而已。
路明非因为楚子航低调的牛逼,楚子航因为路明非史无前例的衰。
在中学里,楚子航对于路明非的印象是最深的。
因为他也感受到了路明非的孤独吧?那种孤独,再怎么伪装,那也只是一种伪装,剥开重重伪装,露出来的,是黑色的脆弱的孤独。
身为一个面瘫,一个杀胚,他似乎从来都没有过爱恋。
可他却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
——尽管最后知道,她就是他们所要杀的那条龙。
那条名叫“耶梦加得”的龙。
长手长脚的天使在罢工了的地铁站为挤过栏杆为他们接可乐。
天使在过山车上欢呼,强烈的风吹起她的头发,头发在风中如灵蛇般蜿蜒飞舞。
爆炸中,天使驾御着风朝他飞来,头发依旧是飞舞,裙摆就像是一朵花般盛开着。
他睁开眼睛,便看见了天使俯身看着他,就像在亲吻他的脸庞。
天使在他昏睡的时候守在他的身旁,在罗嗦中悄然睡去,阳光照在她洁净的面孔上,盛开出大-片大-片的白色花朵。
天使在他住院的时候照顾他,端着一碗银耳莲子羹。
天使大大咧咧的,和路明非一样喜欢说着烂话。
地铁站里,天使趴在他的背上,场面温馨而安心。
就在这个时候,她走到了楚子航的心里去了吧。
到了最后,天使变成了强大的龙王,黄金瞳对视着他的黄金瞳,默默地说了声“再见”。
随后轰然倒地,鲜血在她背后凝成了真正的翅膀。
或许楚子航并没有感觉到自己喜欢的是夏弥,或许他在夏弥的房间内停留,看着日落时知道了,当他知道时,已太晚。
但那份爱却是如此清晰的存在着。
因为存在着,所以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忘记。
没有言说的爱,就像是一种字,字字珠玑,被一把雕刻刀狠狠的刻进了骨髓中去。
是那样的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中化为灰烬,却在记忆中拔节生根。
“你们根本不了解龙类,龙和人一样,最开始只是降临这个世界的孩子。
”又想起她的声音了。
其实这句话真是愤懑孤独啊,可是她那么冷冰冰地说出来,满是嘲讽,绝不示弱。
她是个从不示弱的女孩…即使那么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从未偏离自己的方向,即便对着空无一人的物资,也会大声说,“我回来了!”应该是这样的吧?他觉得有点累了,很想睡一觉,于是合衣躺下,双手静静地搭在胸前。
他用了半个小时作完了功课,回忆了那些不愿遗忘的事,现在这些事又多了几件。
然后他缓缓地合上眼睛,此刻夕阳收走了最后的余晖,夜色如幕布把他覆盖。
他清楚地知道这一次醒来,将不会看见阳光里天使低头,似乎要亲吻他的嘴唇。
——《龙族2-悼亡者之瞳》说真的,读完这些人,我仿佛也感受到了那种孤独。
不被理解,只是默默地看着夜晚的风,一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想自己干的事情。
我喜欢把房门关上。
因为把房门关上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一个人,只有我一个人在默默地坐着,干着想干的事情。
外面那嘈杂、残酷、肮脏的世界,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的心里也会有一个死小孩。
她写着她最爱的同人,画着她最爱的漫画,她或许成绩不好,可她却在为某一些东西执著。
她会倔强地记住很多东西,她会在没有人的时候自己与自己说话,她会打字飞快,她会收集许许多多的东西,她会在雨中行走,她会在黑夜里独自一人听着歌,她会倔强地不哭……无论是多么成熟的人,在他们心里,依旧会有这么一个死小孩,他孤独无助不被理解,可他却被套上了一件件的伪装。
古龙说过:“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
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欢呼声中,你默默地站在那个地方,看着喜欢的女孩与别的男人拥抱,你缩着脖子站在那里,傻逼透顶。
深入骨髓,那个雨夜的孤独与寂寞,令你发狂。
即使受伤昏迷过去,也死死的握着那一把钥匙,同样傻逼透顶。
都是那样的傻逼透顶。
倔强的泪水却始终没有流下。
心中的孤独与寂寞,已经溢满,迟早有一天,它们会变成绝望。
这首诗是我在龙族3书后面抄的,感觉写得很好,读了后很想哭。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龙,人。
两种截然不同的族类,生命树无数枝桠上的两条主干,相互纠缠争斗,无穷无尽。
看《龙族》之前我对龙并没太多了解,给我的印象也就仅仅是童话里抢公主最后还被骑士单枪匹马亦或者组团杀掉的邪恶生物而已。
然而,当我接触了《龙族》这本书之后,龙的形象在我心中一下子就鲜活起来了,从最初的单薄记忆渐渐变得有血有肉,仿佛他们就这般真实地存在于世界的某一处,一个我们触碰不到的地方。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为什么在上面我用的是“他”,而不是通常所用的“它”
因为某种莫名的敬畏。
青铜与火之王诺顿和康坦斯丁,大地与山之王芬里厄和耶梦加得。
在他们身上,我竟感受不到龙族该有的丁点残暴杀戮气息。
我所见的,仅仅是某种近乎卑微的亲情,甚至比大多数的人类还要纯粹的多。
这样纯粹的情感,在如今繁忙空虚的现实社会中,已然少之又少。
个人认为,在《龙族》这部书的世界里,没有绝对的正邪,龙族崇尚“权与力”,可是人类何尝不是
正是因为人类的贪婪,造就了如今的混血种。
禁忌的血脉,权柄的窃贼。
我看见了那些年轻混血种们的野心,想要取代龙族,成为新的“龙族”的野心
《龙族》的前两部侧重于描写混血种与龙族的斗争,但在第三部却开始着重写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
虽名为《龙族》,然而目前我看见的却是混血种之间的勾心斗角,人类的劣根性被发挥的淋漓尽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