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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度中小说读后感

时间:2018-07-22 12:57

请问林徽因的小说《九十九度中》标题的含义

“九十九度”乃华氏计温、相当于摄氏37.3度的物理意义。

这种数字化的不完全命题,一开始就制造了悬意,给接受者留下了空间。

《九十九度中》有很多情节,但没有一个完整的故事,有很多人物,但没有一个主人公,这使得它完全不象传统意义上的小说。

熙攘都市,车水马龙,街头巷尾,雅座庖房,时远时近,忽断忽续,大都市的一切有生命之物和无生命之物都被作家的视线一一扫过,笼为一体,再剪辑成一幅幅流动的画,虽有“移动了景物的移动我的心”的情感旋律,但又不具现代派文学意识流的特征。

游移的视点带来的画面快速切换扰乱了由小说到读者的意识转化的传统流程,初读时你不知道小说物之所指,情以何移,充其量只觉得它很美,所有的文字都空灵剔透,所有的话语都轻盈秀逸,你仿佛突然走进一间奇妙的水晶宫,眼睛为之一亮,想要继续探得骊珠,却又迷不知所之。

打散重构的画 林徽因采用了现代建筑上“打散重构”的原理作为《九十九度中》的结构方式。

“打散重构”是现代造型设计的艺术用语。

它的含义是:先对原有形态进行科学分解谓之“打散”,然后又将分解而成的各元素按照新的美学构想重新排列、组合出与原型完全不同的新形态谓之重构。

小说《九十九度中》包含五组人物画面:挑夫、卢二爷、张宅、车夫、阿淑。

这五组画面是作品的原有形态,作者一开始就“五子登科”般将五组画面依次推出,每推出一个画面旋即又用分离的笔触将画面打散: “挑夫”被分解为“进城-讨赏—喝酸梅汤-暴病-死亡” “卢二爷”被分解为“找餐馆-闲聊-居家百无聊奈” “张宅”被分解成“备寿-白日庆诞-夜宴” “车夫”被分解成“讨债-打架-被捕-入狱” 只有阿淑结婚的事件一气呵成,保持了时间上的连续。

这个事件被作者的匠心安排在中心位置,犹一望无际的沙漠中凌空的蜃楼,成为整齐统一中的一个变音。

其它分解的四组画面事件在尔后的叙述中不是紧贴在一起、而是穿插在其它同样被分解的事件中进行。

它们之间的交替出现在逻辑上似乎没有关联关系,这样就导致了读者对同一事件的思维间隔和视觉联想的中断,人们看到的只是即兴式的充满直觉和灵感的片断,从而感到扑朔迷离。

打散以后再链接重构使得小说《九十九度中》有如中国历史上最长的卷轴画《清明上河图》一样,你无法马上把一个事件看明白,只能相继一个部分一个部分地看。

只是,已经中断的事件会在另一个事件的缝隙中透显出来,就象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透显出来一样明朗随意。

这种在似乎没有联系的元素之间进行强制性联络的手法给人强烈的跳跃感和飘忽的美——作者之心未必然,但读者之心何必不然。

将这些画面有机地链接在一起并激活窗口的轻灵一点是作者的情感鼠标。

交错切换的画面展示了两类人迥然不同的两类生活图景:挑夫、车夫、丫环——劳动人民系列——他们的命运是病死、坐牢、挨饿;卢二爷、张老太太、阿淑——富贵人家系列——他们的生存状态是空虚无聊、挥霍无度、因循守旧。

我们可以发现,所有漫散各处的事件元素都被一个内在的东西辖持在一个整体之中,达成一致,从而使你得出强烈的统一印象: 30年代的中国“几家欢乐几家愁”的社会现实和主人公对攘攘众生的人文关怀。

可以说,《九十九度中》没有完整地刻划一个人,却速写了那个时代的所有人;没有讲述一个完整的故事,却通过世态百相告诉了我们无数个故事。

就作品而言,抽象的艺术与现实的内容呈现出近乎完美的融合趋势,其它的一切诸如客体原味的东西以及林徽因本人的理性直觉和天赋的才情都在艺术重构的层面上得以延伸和展开;从受众角度而言,艺术的打散重构手法使小说产生了极大的跳跃性和不稳定性,我们因此更能产生对30年代生活本身的不稳定性的真实感受。

林徽因《九十九度中》的艺术生成

怎么写你是我三十九度的风《读后感》

原是流浪的异乡客,直到遇见那片薄绿的田野,那泓戈壁中的清泉,遇见你那亩小小的心田,种着往昔、梦想,满满的快乐。

我听到有人悄悄说:这是你动了凡心的地方了,这是你永远不及的梦。

三毛于我,便是那不及的梦。

  流畅的笔风在早期是那样欢快,如小巧的百灵,但荷西的死,如一条三八线,隔开了欢与悲,乐与忧。

三毛后期的作品总甩不去那淡淡的忧伤,朴实、自然,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那一份真情。

  第一次读三毛是在去大同的飞机上,《撒哈拉的故事》让我不禁惊叹,一个敢辞别亲人,与男友一起走入沙漠的女子啊,这该是怎样的勇气与个性?撒哈拉,本是“死亡之海”的大沙漠咋三毛笔下却宛如梦幻,神似天堂。

三毛如数家珍,用一支笔记录下她对那片土地的热爱。

在那里,她做过没有鲜花的新娘,在太阳的悲喜中融化。

“只要踏上这片土地的人,必然一再的想回来,别无他法”。

三毛,在生与死的极限里,感悟天荒地老。

那时期的三毛,感应着前进的乡愁,将狂野温柔的大漠和活力四射的青春揉进了她的传奇。

  但真正令我“动了凡心”的则是她晚期的作品。

在深爱的人离她而去后,她一度想放弃生命,但她没有。

我无法想象一个童年好不容易闯出自闭症的小女孩将如何面对世界的又一次改变。

命运对三毛有太多的残酷,但正是在这一次次磨砺中让她独具灵气。

她写愁,淡的让人发闷,总在这情感的漫漫堆砌中加深,最后爆发出最震撼人心的力量。

  我读林清玄,我读龙应台,我读刘墉,早已感受过了世界的离合悲欢,但这一次,三毛仍用她的魔力叩开了我的心扉。

读三毛,让我放下一切坚强,一切理性,有的只是一颗随她的笔一起摇曳的心灵。

  “撒哈拉之心”让我看到了有一种生活叫冒险;“徐訏先生与我”让我见到了有一种情叫真情;“孤独的长跑者”让我认识了有一类人叫坚持;“恋爱中的女人”让我感受到云门舞集的震撼。

三毛让我在喧嚣的城市,繁琐的学习中放慢脚步,回味生命中的每一点精彩,每一份感动。

  三毛最终仍没能摆脱荷西之死的阴影,陷入了忧郁症,最终自己结束了生命。

1991年1月4日,三毛终于逃到了没有人知道的远方,离开了她深爱着的人们。

  旅行、写作,是三毛选择的人生,她将一生奉献给了她所爱的人、世,她就如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一不小心在人间走了48年,又回到天堂,去陪伴她所钟爱的人,她所热爱的笔。

  三毛,让我动了凡心的人,是我永远不及的梦!

求林徽因《九十九度中》的作品分析(思想内容,艺术特色…)

看《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

”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

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

”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

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

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

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 散了。

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

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

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

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 ,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

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

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

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

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

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

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

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

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

在鬼厉,不,是在当年 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

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

有四个字, 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

“你,回来吧……”。

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

”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 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

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

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

然而,不愿,能不为么

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

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

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

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

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

开来最终能拿起 “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什么正道

什么正义

你们从来都是骗我。

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 ”,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

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

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

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

我们终究 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 —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 。

《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

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

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

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

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

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

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 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

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

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

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

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

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

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

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

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

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

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扣的宿业偿还。

神佛真是无情物吗

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

“九幽阴灵,诸天神 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

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

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

怪不得啊,萧 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

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

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

岁月过往里,平添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

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

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

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

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

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

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

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

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

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

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 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

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

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

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

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

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

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

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

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

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

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

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

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 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读后感20篇90字

不知道不知道。

求十篇300字的读书笔记,要读后感的那种,不要摘抄 最好写上出自那本书那篇文章,谢谢

1 童年》 —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童年》,它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高尔基。

这本书是是写了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快乐的,想要什么有就会有,但高尔基的童年并不是那么快乐的,而是悲惨,凄苦的。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父亲在他的童年去世了,而且死的很悲惨,这给阿廖沙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失去了家庭的支柱,只的与母亲和外祖母相依为命,后来跟随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家里。

但在这,阿廖沙并没有过上好日子,他在这里看到许多丑是,舅父们为争财产而互相反目为仇,愚弄弱者,毒打儿童……。

但他却受到外祖母的同情,外祖母经常给阿廖沙讲许多好听的故事,阿廖沙受到外祖母所讲述的故事的熏陶,健康的成长,不像他的舅父们一样。

阿廖沙从小就喜欢读书,他渴望读书、拼命读书的精神使人感动,但他也为这吃了不少的苦头,经常为受到的屈辱、欺凌而落泪。

但他始终没有放弃,依然坚持读书。

与贫穷的劳动人民接触,深入社会,如饥似渴地从书籍中吸取知识养料使他真正成长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位文学大师。

从这本书中我觉得高尔基小时侯对小市民恶习的痛恨,对自由的追求,对美好生活的强烈向往,才会使他成为了伟大的文学家。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和高尔基简直是天差地别,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我觉得我们拥有一个比高尔基幸福的童年,我们一定也会有比高尔基更美好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好好学习吧! 2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3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

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

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

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

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把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

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

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

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

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

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人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

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

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读了《三国演义》之后,我觉得我似乎长大了许多,成熟了许多,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私自利了。

这本书真是知识的源泉

4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

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

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5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

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

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

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

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6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

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7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

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

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

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8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

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

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

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

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

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

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9 名著读书笔记==一千零一夜 读书笔记 《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大型舞剧《一千零一夜》便向观众讲述了这部杰作充满梦幻的诞生过程,而关于这个过程的故事在全世界已经是妇孺皆知:古时候,萨桑王国的国王山努亚因妻子背叛了他而万分仇恨女人。

因此,他每晚娶一个女人过夜后便杀掉。

三年后,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并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便停下来,第二天接着讲。

经过1001个夜晚,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名著《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是我非常喜欢读的书,《一千零一夜》又叫做《天方夜谭》,《一千零一夜》里面有好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左德》、《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着摸王子的故事》、《白侯图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地种种故事,我觉得这《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不好,比如说《渔夫朱德尔的奇遇》就属于不好,朱德尔是靠力量和运气来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神灯》就是属于好一类里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一颗心来夺得幸福的。

莎拉《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要从阿拉伯讲起,故事中,女主人公莎拉对各国民歌和异域风光情有独钟。

就像中东热情的沙漠一样,莎拉也将自己热情的歌声散播到四方,对于莎拉来说,好故事一定要有听众一起分享,充满创意的独特构思、举世无双的天籁歌声,从《一千零一夜》里走来的莎拉,这就要把她的故事带到中国上海,看这位“月光女神”如何续写这段美丽的神话。

10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11 《基督山伯爵》读书笔记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12 读《日日草》有感 今天读了一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日日草觉得自己长得丑,没人去欣赏它,便祈求过路的老爷爷让它开出美丽的花,当满足自己的要求时,孩子们变用手去摘它,日日草疼得眼泪直流。

它又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让它立刻长高,当满足自己愿望时,狂风大作,日日草被刮倒,浑身是伤。

它有在哭泣,当老人再一次路过时,日日草祈求老人变回原样。

老人满意得点头了。

这篇文章,是根据我们生活而写的。

比如说人。

每个人不是十全十美的,要想变美丽要经过风吹雨打。

有着富有的家庭有用吗

钱买不了一切。

如果想要成功,用钱是买不到的。

相反,家庭贫穷,要变富有起来,靠手段是不会的,得靠自己的本领。

一个很丑陋无比的人,要变得美丽,变不惜一切代价,做整容手术,买保养品等,有用吗

美丽不代表外貌,而是心灵美。

记住:心灵纯洁比任何美。

不求自己未有的,只求自己原本的。

十篇读后感五十字以上

①读有感  今天上午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使我受益非浅。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父亲用戈壁滩上的白杨树歌颂了边疆建设者们服从祖国需要,扎跟边疆、建设边疆的远大志向和奉献精神。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人要有无私奉献精神,还要有远大的志向。

②读有感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颇有感受。

  这本书讲的是森林里发生的驱蚊,很吸引人的眼球。

比如:在四季常绿的森林里,雪里的吃奶娃娃、冬客准备上路……我明白了人有人的趣闻,动物的趣闻只有细心的人才会发现,粗心的人是发现不了的。

我以后要做一个细心的人,不想做一个粗心的人,因为细心对每件事都有好处。

  我喜欢《森林报》这本书,我以后要读更多的书。

③   今天我们学了这一课,一个聋哑人画出了栩栩如生的鱼,有一个小女孩说鱼游到了他的纸上。

作者也在纸上写给聋哑人,鱼游到了他的纸上。

聋哑人却说先游到了聋哑人的心里。

  我们做事情也要学习聋哑人,我们的心里先要想着一件事,想好以后再去做这件事。

④一只想飞的猫 李俍   读了,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阿里斯小姐,因为阿里斯小姐坚持要杀死狠毒的大蟒皇后和白足眼镜蛇及蚱蜢少将等等。

大蟒蛇皇帝常让他的军队来攻击阿里斯,因为阿里斯把蚱蜢少将丢出去了,才导致这场大战。

虽然阿里斯力气小年纪也小,不过在昆虫眼里她还是很高大的。

⑤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农夫好心救活了一条冻僵的蛇,没想到蛇反而咬了农夫一口而死。

记得我以前常看的动画片中羊族的羊玩耍时看见一个饿晕的狼,便好心救了它。

可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这只狼竟恩将仇报,吃了羊族的许多羊,十分可恶。

  这个事例告诉我们,有的恶人是不值得同情的,我们的仁慈是改变不了他们邪恶的本性,到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⑥雪孩子读后感  以前,妈妈给我读了的故事,它讲了兔妈妈要去找萝卜,就给小白兔堆了一个雪人。

小白兔在外面和雪人玩后,觉得冷了,就回到屋里坐在炉边烤起火来,小白兔睡着了。

突然,小木屋着火了。

雪人一边喊救人,一边冲进木屋,把小白兔抱到了屋外,雪人化成了水。

  这让我懂得,我们要向雪孩子学习,为了救人甘愿牺牲自己。

这是多么崇高的舍己救人的精神啊

⑦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了这一课。

这一课讲了:三个牧童把水塘里的水弄干净,然后一个姑娘出来了说:“我可以喝这井里的一口水吗

”男孩说:“我们把水弄干净就是供大家喝的”姑娘说:“我为你们三个人的健康喝三口水”然后姑娘说:“你们去寻找幸福吧

十年之后我们再在这相见”三个牧童就去寻找幸福。

  十年之后一个孩子的了医生,一个孩子做过任和工作,一个孩子在耕田。

他们都找到自己的幸福。

8、篇二:读后感   这本书是商晓娜姐姐写的,我嘛,觉得商晓娜姐姐是个天才,因为她写的小豌豆让我看后乐的直跳不停,我和妈妈一起共读完了都觉得很有意思。

商晓娜姐姐想的词语可真丰富呀

比如香喷喷、高高兴兴等,还有一个很好的句子是: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

  我和妈妈也在小豌豆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喜欢小豌豆这本书。

⑨读《木偶奇遇记》有感 毛家玮   我用两天的时间读了一本《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我一看就入迷了。

  书中讲述了一个神奇木偶的故事。

它叫皮诺曹,能走、能跑、能跳,还会说、会哭、会笑。

它原来很调皮但沾染了许多恶习。

但它知错就改,最后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感触很深,小皮诺曹的缺点其实在很多同学身上都存在,只要知错就改,就是一个好孩子。

⑩《小狮子爱尔莎》读后感  我读了《小狮子爱尔莎》这篇文章后,感受很深。

特别是当爱尔莎发高烧时,爱尔莎和主人睡在一起。

换成是普通人别说是狮子就是猫也得相处很多年才行。

  动物也是会有感情的。

只要你好好对待动物,帮助动物。

几年后他也会好好的对待你,帮助你。

来源自网络,望采纳~

关于读后感

我初二学习还不错,我写了一篇,可能有用. 暑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和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格列佛历险的第一地是小人国。

在那里,他一只手能拖动整支海军舰队,一餐饭要吞吃一大批鸡鸭牛羊外加许多桶酒。

小人国的人为了把他这个庞然大物运到京城,动用了五百工匠,无数绳索,九百个“大汉”,一万五千匹高大的御马等等。

在如此的一个微缩国度里,所有的政争和战事都不免显得渺小委琐。

党派之争以鞋跟高低划分阵营,“高跟党”与“低跟党”你争我斗,势不两立;相邻的国家不但想战胜并奴役对方,还要争论吃鸡蛋应敲哪头之类鸡毛蒜皮的“原则”问题。

而后,格列佛又来到了大人国,他与大人国国王的一段对话,不仅构成对英国的批评,也展示了两种不同的思路,并使它们互为评议。

在这本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访问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仁慈、诚实和友善的慧因。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文中的主人公有幸能到慧因国,慧因国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而在现实中,有着太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发生: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牺牲自己的一切。

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这与我们提倡的帮助他人、爱护他人是很难统一的。

当我遇到有困难的人,要伸出援助之手时,我迟疑;当有人替我解围时,我不敢接受。

这些都让我内心感到痛苦、矛盾,无所适从。

既妨碍了我去“爱”别人,同时也错过了别人的“爱”,这难道不是一种悲哀吗

我期盼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像慧因国,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付出努力,也希望大家与我一道,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开始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三国演义第二十九回读后感受

应该不止是十片,中学生一般读的都在这了 一定要采纳我的答案呀  (一) 《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凡尔纳的作品是我所十分热爱的。

之前看过他写的《神秘岛》,给我的感觉是十分震撼。

他描写的场景和人物的生活真的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谁能想到这是纯粹的科幻小说呢

想不到

《海底两万里》是他写的三部曲第二部,风格和我儿时看的《神秘岛》非常相似。

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是大胆至极。

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赛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进“鹦鹉螺”号后的种种经历。

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是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又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凡尔纳真是太厉害了

凡尔纳是个聪明的人(大家都知道),也许有人说他是卖弄知识,可他的确是很富有智慧地将许多科学知识结合到了文中,细细看来竟然涉及了许多领域。

比如生物学、物候学、气象学、物理学、化学等等。

(真是厉害的人物呀),由此可见,他能把海底世界写得如此生动和美丽也就不足为奇了。

我很喜欢和佩服《海底两万里》的原因是它有众多的知音。

现在的中小学生都很前卫,不太喜欢看传统的名著,也包括我,对于语文新课标推荐的小说、古文我不仅不喜欢,而且有点厌恶的。

而它的风格可以跟当代风靡全球的《冒险小虎队》、《鸡皮疙瘩》书系相媲美。

一本写于八十年代的外国作品等在当代仍然有那么多的知音,这的确是非常了不起的。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内容情节吧

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逝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都让我看了激动不已。

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及捕鲸手尼德·兰进入神秘的“鹦鹉螺”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

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

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

几个人在海底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不由由衷的感叹:人能活着,真好

虽然文章的结尾让我有些恍惚,但我是真地沉浸在这部优秀的作品中了。

其实我觉得文章中的人没有明显的好坏之分,包括尼摩船长。

尼摩船长可以说是一个传奇人物,他自己隐瞒了全世界造成了性能非凡的“鹦鹉螺”号,并和着那么多忠心耿耿的水手们在海底探险,这并非是常人能够完成的。

也许他的思想有些扭曲,他的做法有些偏激,他的行为是在逃避。

但是他仍然是位勇士,是位尊重大自然的勇士。

他的消失也是凄美的,让我看后感觉鼻子也是酸酸的。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名人传》  人们常说:“一本优秀的传记不仅能让我们认识世界,还会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人生。

”而《名人传》即:“贝多芬传”“米开朗基罗传”“托尔斯泰传”三篇传记。

他们的主人公分别为音乐家、雕塑家和小说家,不过,虽然他们的职业和所处的年代各不相同,但他们所追求的理想却是相同的——为了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努力。

  从中,我体会到了贝多芬一直都在与命运抗争,与思想斗争,尽管他给人一种傲慢的感觉,然而他内心的一份脆弱,一份坚强,是不了解他的人无法挖掘的。

对于创作完美歌曲的热情,对于寻觅欢乐的执著,对于完美的邂逅,促使他的生命成为了“大自然的一股力;一股原始的力与大自然其余成分之间的那种交战,产生了荷马史诗般的壮观景象”,他以自己的苦难在铸就欢乐,“用苦痛换来欢乐”就足以浓缩了他的人生。

米开朗琪罗又何尝不是呢

“他有力量,他有幸生来就是为了奋斗,为了征服的,而且他也征服了——他不要胜利。

那不是他所企望的。

”他是精神贵族,是天才,然而他被天才所困扰,连他的精神与心灵也无能为力。

这种疯狂的激发存在于一个过于柔弱的躯体和心灵中无法控制它的可怕的生命。

从中我看出,他的一生是神圣痛苦的,但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的灵魂能够坚忍果敢,不因悲苦而一味沉沦,那么就一定会冲破精神上的束缚,他在斗争和舍弃中,献出了毕生的精力创造表现真善美的不朽杰作。

而托尔斯泰,这位大地上火光闪亮的俄罗斯的伟大灵魂,在十九世纪末那阴霾浓重的日暮黄昏时抚慰人的星辰,他用他强而有力的笔杆写出一部部能让我们一步一步地紧跟着托尔斯泰那冒险生涯的矛盾经历的作品。

这些作品的描写除了当时社会的阴暗,对神的信仰是他坚持不懈地用笔尖向人间播撒爱的种子。

我深深地体会到,他为真理和正义坚持信念,为真理和正义谱写人生。

  是的,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都是世界的征服者。

我们享受着他们的天才创作出来的作品,同享受我们先辈的伟绩一样,不再去想听他们流出的鲜血,这无疑是使我们尴尬的事情,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我们宁愿去赞美他们的作品而不愿去感受他们人格的伟大。

不是的,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们将在那里获得更大的启示。

《名人传》就犹如向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

  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与灾害,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努力奋斗,与其羡慕伟人,不如学习伟人人格的伟大,让自己的人生充满意义,与其靠浮躁和急功近利所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自己的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一)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

我想,错了。

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

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

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

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

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水浒传》读后感  读了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

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

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

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

是为了劫富济贫

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

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

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读《西游记》有感  我读完《西游记》后,知道了由四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

除了这几个主要人物之外,还有:仙人、佛主和大大小的妖怪等。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去西天拜佛取经的事情,他们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回到东土大唐。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就只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

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

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

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

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

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

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

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终于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读《繁星》《春水》有感  她不愿描绘苦难的人生,赚取人们的“泪珠”,因而就选择了“理想的”人生,作为自己讴歌的对像。

在她理想的人世间里,只有同情和爱恋,只有互助与匡扶。

所以,母爱、童真,和对自然的歌颂,就成了她的主旋律。

  她这两本含蓄隽永、富于哲理的小诗集,竟会使我久已沉默的心弦受到拨动,从而在她的影响下,我读懂了人世间几乎所有美好的事物,我坠入了凉静的安闲的境界,我会想到人生是多么有意义呀。

  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

当她在一个雨天看到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而写下:”母亲啊

你是荷叶,我是红莲。

心中的雨点来了,除了你,谁是我在无遮拦天空下的荫蔽

”母亲,在她的心目中,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与对母亲的颂扬相联系的,便是对童真的歌咏,以及时一切新生、初萌的事物的珍爱。

儿童是纯真的,因而也最伟大,草儿是弱小的,世界的欢容却须赖它以装点。

她放情地赞美纯真的童心和新生的事物,表现了她的纯真与纤弱,对真、善、美的崇仰和坚强的自信心与奋斗精神。

  她亦有独特的审美情趣,歌咏自然,描绘自然之美:”晚霞边的孤帆,在不自觉里,完成了“自然”的图画。

“春何曾说话呢

但她那伟大潜隐的力量,已这般的,温柔了世界了

”不施浓墨重彩,没有夸饰与渲染,只是用轻淡的笔墨将自然的本色美显示出来。

她崇尚自然的美学观和娴静温柔的性情,也已经表现在这短短的诗行中了。

  “阳光穿进石隙里,和极小的刺果说:借我的力量伸出头来罢,解放了你幽囚的自己

树干儿穿出来了,坚固的盘时,裂成了两半了。

”有一些小诗,表现了她面对黑暗的社会现实,勇于反抗的精神,和对于未来所抱的必胜的信念。

这温婉的诗句,固然表现了她“自我为中心的宇宙观人生观”,然而,又何尝不是对革命的新生力量的信任与鼓励呢。

  她的诗,常将自己从生活里获得的新鲜感受,生动形象地表现出来;自然含蕾,又富有哲理,给人以无尽的回味和思想的启迪。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

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

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

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

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

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

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

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

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

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

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

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

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

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

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

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谁动了我的奶酪》读后感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

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

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

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

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

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

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

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读《雷雨》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

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

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

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

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

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

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

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

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

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

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

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

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

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茶馆》读后感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友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光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

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

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

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

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

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人哪

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于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傅雷家书》读后感(一)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

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

通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己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

因此,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该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责任。

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

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

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

同时也可以传布给别的青年。

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

”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

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

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

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

踏上自己正当的成长道路。

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

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优秀的父亲,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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