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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与圣诞读后感300字

时间:2013-09-05 19:35

谁能帮我写一篇英语读后感,要300字的,关于《圣诞欢歌》的

《圣诞男孩》读后感 大多数成人的世界里不再相信有童话,但童话却在这个世界上始终如一的存在。

它就像一个善解人意的精灵,悄然生活我们周围的某一个角落里。

当我们身心疲惫,开始怀念纯真与快乐时,就会与它不期而遇。

是的,童话从未离开,即便我们已经长大,它也仍然陪伴在我们左右

近几日,我与童话《圣诞男孩》邂逅了,它告诉我世界某处有个叫妖精堡的所在

妖精堡里生活的当然都是妖精

他们身材矮小,长着细细的牙齿和尖尖的耳朵。

会飞翔,会做玩具,姜味饼、果酱……,还会施梦芯咒,也就是魔法

当然还有其他许多人类无法了解的秘密

所以,妖精们经常让人类对他们充满了好奇,就像故事中的国王

为了满足国王的好奇心,也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几个男人从妖精堡里捉走了小妖精奇普,要把它先给国王并获取钱财,几个劫犯中的一个就是小尼古拉斯的爸爸乔耳。

爸爸此举深深伤害了善良的小尼古拉斯,以至于在和爸爸重逢的那片寂静的树林里,小尼古拉斯在一秒钟内失去了童年。

相比之下,那些可以不经历痛苦,可以按照身心发展规律的逐渐成长,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爸爸乔耳后来还是选择帮助儿子和奇普逃走,对于这样一位父亲,尽管他有做错,但却叫人不由自主的去原谅他

尤其是他逃生途中主动松开拉住雪橇的手,坠入悬崖,用自己的死换来儿子的生,这种自我救赎叫人心生敬意

尼古拉斯带着小妖精奇普回到妖精堡,得到了妖精们的信任。

在托普老伯的帮助下,他留在了妖精堡,还成为那里最受爱戴,任职时间最长的首领

为了妖精们不再受到人类的打扰,他不再与人类接触,尽管他是那么想和同类聊聊天

为了妖精们能幸福的生活,他把高塔监狱改造成玩具厂,每周举办舞会

安顿好妖精们的生活,他又开始关心人类,尤其是孩子们是否快乐。

于是,在每年圣诞之夜,他会和驯鹿布利赞一起,把塞进玩具等各种礼物的长袜送给人间的孩子们

一年又一年过去,尼古拉斯的脸上渐渐蓄满了胡子,他已经六十多岁了

成了名副其实的圣诞老人

书是读完了,童话却留在了我的脑海里。

每当夜深人静,我会不由自主的仰望夜空,瞥见那偶尔划过天际的流星,我会以为那是圣诞老伯带着礼物,驾着雪橇,和布利赞一起去给孩子们送去礼物,即便那日不是圣诞节

因为童话总是随时发生,不是吗

你不信

呵~呵~反正,我是信了

绿山墙的安妮读后感300字

这个周末,我读了一本书,叫《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是讲述了绿山墙的兄妹俩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

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红发孩。

性格严肃冷淡的玛丽拉原本打算把安妮送回孤儿院,但经过一天的短暂相处后,她发现这个红头发的孩子性格乐观向上,讨人喜欢,于是决定收留她。

而极端内向的马修,内心是个坚持自我的人,他一见到安妮就深深地被安妮吸引住了。

安妮爱生活、热爱大自然。

她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爱心。

她对亲人,朋友,同学,师长,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纯洁,热忱的心。

她对知识和学习都有一股狂热的劲头,那种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令人感动,她改变了性格严肃冷淡的玛丽拉,改变了极端内向的马修,牵动着他们两个人的爱心。

安妮聪明、勤奋,凭着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大学,但为了照顾玛莉拉,她又放弃了学业。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安妮的乐观、积极,但更多的是她的坚强与感恩。

让我们向安妮,学习她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越过一个又一个障碍,冲破一个又一个难关,朝着我们美好的梦想奋进吧

小说版《青鸟》阅读感受

范文①(400字)的作者是比利时的,从中,作者把青鸟比作是快乐和幸福的象征,一群孩子为了获得幸福而踏上了寻找青鸟的道路,可到最后孩子们发现,其实幸福就在我们中间,只不过有时自己没有察觉罢了。

  文中的主人公迪迪和妹妹为了能给自己一个常年卧病在床的朋友带来幸福,在光神的指引下,和同伴,猫女士,忠诚的狗先生提鲁等,开始寻找青鸟,他们来到了怀念国,看见了去世的爷爷奶奶,和死去的弟弟妹妹,他们走过了充满希望的未来王国,看见了时间老人和明年才出生的迪迪的弟弟,也去过光怪陆离的享乐宫,但每次抓到青鸟后都让青鸟跑了,最后只好告别光神,回到了家,却惊讶的发现自己家的白鸽就是青鸟,他使卧病在床的朋友能和他们一起玩了,可就在此时,青鸟还是飞走了。

  故事充满了童趣和幻想,使人读起来津津有味,读了后,我感到了青鸟并不能给我们带来幸福,但只要自己快乐,充满对生活的热爱,幸福自然就会出现在你身边。

范文②(800字)青鸟读后感---幸福就在我们身边“是的,幸福就在我们身边。

如果我们经常怀着美好无私的愿望,幸福就唾手可得”。

想必每一个和我一样看过的人,都会发出这样的感慨……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远古时候,砍柴人的儿女——棣棣和咪棣,在圣诞节前做了一个梦:一位名叫蓓丽吕的仙女,委托他俩去寻找一只青鸟,给她的小女儿,因为她病得很厉害,只有这只神鸟才能使她痊愈。

仙女还说“我那小女儿要等病好了,才会幸福。

”于是他们在猫、狗和各种东西(糖果、面包、水火)的精灵陪伴下进入,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

他们在怀念谷、夜宫、享乐宫、墓地和未来王国里,在光神的庙宇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最终还是未能找到。

他们只好回家,早晨醒来,邻居柏林考脱太太为她的病孩来索讨圣诞礼物,棣棣只好把自己心爱的鸽子送给她。

不料,这时鸽子变青了,成为一只“青鸟”。

仙女的女儿病也好了。

拿到这本书的时候, 我没有马上翻下去,而是把目光久久地停留在封面上这样一行字上:“幸福并不那么难于寻找,幸福就在我们身边。

” 这正是贯穿全文的主题,一句很耐人寻味的哲理。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经常会停下来陷入思索之中:究竟什么是幸福,怎样才能找到并拥有幸福

也许你身体安康,也许你,或者拥有其他足以令人羡慕的好处——但是,你幸福吗

这本名叫《青鸟》的书,它的使命是让我们沉静下来思索幸福的真正含义。

在温馨、明朗和如梦般细腻的情调中,号称“比利时的”在书里讲述了一个用心灵寻找幸福的故事。

在主人公寻找青鸟的过程中,人们最终知道,幸福的真正含义就在于,自我牺牲和给予他人。

幸福存在于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

阳光里,空气里,时间的流传里,到处充满着人们没有发现的幸福。

生命的本身就是幸福的,幸福一直就在你的身边。

幸福要靠劳动,很好地尽自己的义务,做出对人们有益的事情。

正如先生所说:“想不付出任何代价而获得幸福,那是神话。

”“人类的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

”让我们一起寻找,并感受幸福吧

简单的介绍一个科学家的故事

法拉第 - 电学之父  迈克尔·法拉第(Michael Faraday,1791—1867)是19世纪电磁学领域中最伟大的实验物理学家.他於1791年9月22日生於伦敦附近的纽因格顿,父亲是铁匠.由於家境贫苦,他只在7岁到9岁读过两年小学.12岁当报童,13岁在一家书店当了装订书的学徒.他喜欢读书,利用在书店的条件,读了许多科学书籍,并动手做了一些简单的化学实验.  1812年秋,法拉第有机会听了著名化学家戴维的四次讲演,激起对科学研究的极大兴趣.他把戴维的讲演精心整理并附上插图后寄给戴维,希望戴维帮助他实现科学研究的愿望.1813年3月,戴维推荐法拉第到皇家研究院实验室作了自己的助理实验员.1813年10月,法拉第跟随戴维到欧洲大陆进行学术考察18个月.在这期间他有机会参观了各国科学家的实验室,结交了安培、盖·吕萨克等著名科学家,了解了他们的科学研究方法.回到英国后,法拉第就开始了独立的研究工作,并於1816年发表了第一篇化学论文,以后又接连发表了几篇.  1820年奥斯特发现电流的磁效应,受到科学界的关注,促进了科学的发展.1821年英国《哲学年鉴》的主编约请戴维撰写一篇文章,评述奥斯特发现以来电磁学实验的理论发展概况.戴维把这一工作交给了法拉第.法拉第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对电磁现象的研究u#生了极大的热情,并开始转向电磁学的研究.他仔细地分析了电流的磁效应等现象,认r2既然电流能u#生磁,磁能否u#生电呢?1822年他在日记中写下了自己的思想:“磁能转化成电”.他在这方面进行了系统的研究.起初,他试图用强磁铁靠近闭合导线或用强电流使另一闭合导线中u#生电流,做了大量的实验,都失败了.经过历时十年的失败、再试验,直到1831年8月29日才取得成功.他接连又做了几十个这类实验.1831年11月24日的论文中,他把u#生感应电流的情况概括成五类:变化著的电流;变化著的磁场;运动的恒定电流;运动的磁场;在磁场中运动的导体.他指出:感应电流与原电流的变化有关,而不是与原电流本身有关.他将这一现象与导体上的静电感应类比,把它取名r2“电磁感应”.r2了解释电磁感应现象,法拉第曾提出过“电张力”的概念.后来在考虑了电磁感应的各种情况后,认r2可以把感应电流的u#生归因於导体“切割磁力线”.在电磁感应现象发现二十年后,直到1851年才得出了电磁感应定律.  1833年到1834年,法拉第从实验得出了电解定律,这是电荷不连续性的最早的有力证据.  法拉第的另一贡献是提出了场的概念.他反对超距作用的说法,设想带电体、磁体周围空间存在一种物质,起到传递电、磁力的作用,他把这种物质称r2电场、磁场.1852年,他引入了电力线(即电场线)、磁力线(即磁感线)的概念,并用铁粉显示了磁棒周围的磁力线形状.场的概念和力线的模型,对当时的传统观念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法拉第从近距作用的物理图景出发,还预见了电、磁作用传播的波动性和它们传播的非暂态性.他在1832年3月12日写给英国皇家学会的一封密封信中,信封上写著“现在应当收藏在皇家学会档案馆裏的一些新观点”,这封信直到1938年才US封公布,信中法拉第说明了他的上述新观点.表现了法拉第深邃的物理洞察力和深刻的物理思想.  法拉第把他做过的实验整理成《电学实验研究》一书,书中收集了三千多个条目,详细记述了他做过的实验和结论,是一本珍贵的科学文献.  法拉第是靠自学成才的科学家,在科学的征途上辛勤奋斗半个多世纪,不求名利.1825年,他参与冶炼不锈钢材和折光性能良好的重冕玻璃工作,不少公司和厂家出重金聘请法拉第r2他们的技术顾问.面对15万镑的财富和没有报酬的学问,法拉第选择了后者.1851年,法拉第被一致推选r2英国皇家学会会长,他也坚决推辞掉了这个职务.把全身心献给了科学研究事业,终生过著清贫的日子.  1855年他从皇家学院退休.1867年8月25日在伦敦去世.遵照他“一辈子当一个平凡的迈克尔·法拉第”的意愿,遗体被安葬在海格特公墓.r2了纪念他,用他的名字命名电容的单位——法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观后感作文怎么写400

1今天,我阅读了瑞典着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书——《尼尔斯骑鹅历险记》。

  小男孩尼尔斯只有十四岁,他的家住在瑞典的斯耐康省,他的父母都是善良、勤劳而又贫困的农民,但是他不爱读书学习,经常作弄小动物,让动物们很讨厌他。

在初春的一天,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魔法变成了大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

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游,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

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家乡,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回了人。

而且成了一个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是一本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尼尔斯的成长经历告诉我们,人只有勇敢顽强地面对困难,战胜困难,才是真正长大

2有一天,我在家里看书,看看看看,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过了一会儿,我醒来一看。

呀,我居然在一只鹅的背上。

仔细一看,原来是马丁,它飞着飞着,飞到了五年级语文书里。

  我定睛一看,这里不是阿里亚希涅的鞋店——凡卡的地狱吗

我正想着。

这时,马丁突然开口说话了:“我受小精灵的命令带你来这里,我们必须帮助凡卡回到他爷爷身边。

”说完,就带我溜进了鞋店的柴房里。

凡卡正遍地鳞伤的躺在柴上。

原来,凡卡的信没寄出去,老板和老板娘知道了,就把他绑在树上,用鞭子拼命的抽打,伙计们幸灾乐祸的旁观,像在看一场好戏一样,最后,还把他扔到柴房里,把门狠命的关上,让凡卡在里面挨饿、受冻。

于是,马丁又把他拖到了身上,快速的飞到了莫斯科乡村。

  此时,日发略维夫老爷家一天比一天富有,把工人们的工资提升了五倍,还把圣诞树换了一批,旧的全部分给了工人们。

就这样,凡卡穿上了棉衣、棉鞋,他终于逃脱了阿里亚希涅的魔掌,终于不用挨饿、受冻了,还可以和爷爷一起过新年,阿辽娜、艾果尔都替他高兴。

我也觉得:“凡卡终于自由了。

”可这时马丁却对我说:“小精灵吩咐的任务我们完成了,也该离开这里了。

”  就在他们高兴时,马丁和我悄悄地离开了。

《我的书屋我的梦》征文600字左右

我的书屋我的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甘霖,哺育着我们这些幼苗;书就像大海,让我们尽情地遨游;书就像一盏明灯,照亮我们灿烂的明天。

我很喜欢读书,每次都把买回来的书放在我的房间里。

日积月累,我的房间也变成了一个小书房。

  小书房是我的知心好友,是我的充电房。

她就是我的老师,教我明理,让我明智,助我成才!无论有事没事,无论心中有多少苦,我都会找小书房。

找她倾诉,找她作伴。

  记得一个周末,我没事做就钻进了小书房,钻进小书房后,我随手拿起这本名著就读了起来。

我越快越着迷,心都被这本书中的故事情节所牵动。

我为不幸的遭遇而感到同情,又对坚持不懈的精神品质所产生了敬佩的感情。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坚持不懈,要努力去克服困难,在做数学难题时也是如此。

从那以后,每一次做到数学难题想退缩时,我都会想起坚持不懈的精神。

之后,我一定会直到把难题打败,我才肯罢休。

就这样,一道道数学难题成了我的手下败将,我的数学成绩也由此而蒸蒸日上。

  小书房不仅是我的良师益友,还是我伤心时逗我开心的好伙伴。

  一次,我考试考得特别差。

回来又被妈妈训了一顿,心中十分难过,眼泪就像一条瀑布,从眼眶中流了出来。

这时,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小书房。

我冲进小书房,趴在桌上号啕大哭。

在不经意间,我发现了手边竟有一本.我顺手拿起书看了起来。

没看几页,我就由大哭变为大笑。

小书房就是这样一位朋友,能在我伤心的时候把我逗得乐不可支。

  啊书房促我成长。

小书房教会了我一个又一个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一个又一个人生的真谛。

求3篇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1篇500字左右,在线等

1、一头杂乱的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

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易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

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

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

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

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

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与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

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

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

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

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

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

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

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

”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

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

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

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2、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

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

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

这是邓布利多对哈利说的一段话,同时也是罗琳对所有的读者的话。

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年仅11岁的哈利波特就已经展示了他与别人不同的一面。

他的勇气是我们远远不能超越的,他的聪明才智也是我们所望尘莫及的,他对魔法的天赋更是我们永远不能拥有的。

我有时会羡慕他,有时会嫉妒他,有时也会崇拜他。

当我读到哈利去禁书区差点被抓到时,我的心也随之紧张;当我读到哈利在礼堂中接受邓不利多的加分时,我的心也随之高兴。

《哈利波特》这部书就像给我施了咒语一样,书中丰富多彩的情节、出乎意料的事件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说到这,我由衷地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她的想象力恐怕是无人能及的。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大概就是哈利波特在四楼禁地勇敢地保卫魔法石,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打赌,我想正是因为这个,哈利才会获得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勇敢与坚持,拥有了它们,你才能走向未来。

3、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金妮是《哈利·波特》中我最喜欢的女孩子。

这种喜爱是从《凤凰社》开始的。

在《凤凰社》之前,金妮给人的感觉只是一个羞涩的小姑娘。

她在看见自己的偶像——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的时候,她会脸红得说不出话来,尽管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她哥哥最好的朋友。

这个女孩子还会在日记本上偷偷地写下自己的少女情怀,而且这本日记还给她带来了不小的危险。

在《凤凰社》之前的金妮是那么的不起眼,除了《密室》之外,她似乎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配角。

但是,自从《凤凰社》出现之后,金妮就让我们眼前一亮。

当她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以克鲁克山为借口向她妈妈撒谎的时候;当在饭桌上和古怪可爱的傲罗唐克斯打成一片的时候;当她在哈利被判无罪之后,和双胞胎兄弟一起跳着战舞,大声唱“他没事了”的时候;当我突然发现她开始和哈利讲话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小金妮长大了。

可以说,金妮对哈利态度的转变是她成长的标志之一。

似乎是有点突然的,在金妮的心目中,哈利不再是那个让他着迷的男孩子了。

其实我一直不认为金妮对哈利的感情是爱情。

我想,金妮的感情应该是一种英雄崇拜,而这位英雄恰好又和她的家人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是,哈利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小女孩时期的金妮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但是,随着金妮年纪的慢慢增长,这种迷恋和崇拜会越来越淡,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到了她四年级的时候,她已经可以用一种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哈利了,而不再只是哈利的一个小FANS了。

我们不难发现,长大的金妮在很多地方都和她的双胞胎哥哥有几分相似。

记得在韦斯莱夫人不许她听有关伏地魔的消息而要她去睡觉的时候,罗琳刻意写道她的表情像极了弗雷德和乔治。

而且,她也的确是受了弗雷德和乔治的不少影响,她会往厨房的门上扔很多大粪蛋而且极自然地跟妈妈撒谎,这一点明显是受了她可爱的哥哥们的真传。

金妮的这种和双胞胎极为相似的调皮、不羁的性格着实讨人喜欢,也和原来羞涩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果只是这一个地方的改变,金妮的改变还不足以让人吃惊。

她的成长,更多地体现在她的成熟上,体现在她身上越来越明显的格兰分多和韦斯莱特有的气质上。

从金妮在《凤凰社》的表现,我们可以感到,她被分在格兰分多绝不是只因为她是一个韦斯莱,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拥有格兰分多人的精神:勇气。

作为一个四年级的学生,她在去营救小天狼星之前和哈利争论的时候,说“我现在比你跟神秘人斗争、保护魔法石的时候大三岁,而且我用飞翔的大怪物击中了马尔福……”,这段话语气坚决、铿锵有力,让人不能不佩服,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是许多成年巫师都比不上的。

更不用说她主动提出为了帮助哈利使用乌姆里奇的炉火(去营救小天狼星之前)而使用调虎离山之计时的毫不犹豫和对乌姆里奇的毫不畏惧,在勇气这点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她做的一点也不比哈利、罗恩和赫敏差。

另外要谈到的是金妮的智慧,这一点大家平时可能不是很注意。

其实很多时候,金妮的头脑都非常清醒,想问题能一下就切中要害。

在哈利以为自己就是袭击韦斯莱先生的大蛇而十分自责、不想和其他人说话的时候,金妮马上指出只有她被伏地魔附身过,让哈利发现他并没有和金妮同样的感觉,从而让哈利马上从罪恶感中摆脱出来。

在猪头酒吧里,当其他人因为不相信哈利的话而争吵的时候,是金妮巧妙地学乌姆里奇咳嗽,把大家带回正题。

在魔法部的神秘事物司里,是她第一个发现十二扇大门旋转是为了让来者分不清自己进过哪一扇门……她的机智灵敏和同龄人相比无疑是十分出色的。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就是金妮极好的人缘。

罗琳在《火焰杯》里曾经提到过,在返校的第一天,金妮刚到格兰分多公共休息室就被一大帮四年级的同学拉了过去。

可见她的受欢迎程度之高,恐怕可以和她的双胞胎哥哥相媲美了。

另外,金妮的眼光似乎和世俗之人也有些不同,这一点体现在她和卢娜的关系上。

她似乎是书中唯一的和卢娜关系不错的四年级学生,她没有嘲笑卢娜的“疯”,同时还把卢娜带进了他们的圈子,让我们又认识里一位不简单的人物。

当然,金妮后来在感情问题上态度转变之大也实在让人惊讶。

她换男朋友速度之快,让我们和罗恩都大吃一惊。

长大了的金妮,在恋爱上也是直来直去,大胆快速,可比她的笨哥哥罗恩要开窍得多:)成长起来的金妮让我们认识了一个全新的她。

鉴于她的勇敢、重友谊、聪明和成绩(她的黑魔法防御术一定很不错,蝙蝠精咒很厉害),我敢说,她一定是邓不利多和麦格心目中格兰分多学院新一届级长的主要人选之一。

说不定,金妮在第六本里就会成为韦斯莱家第五个级长了。

4,相信凡是看过《哈利·波特》的读者都会对韦斯莱家的双胞胎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一对活宝的不羁、调皮和聪明虽然给霍格沃茨的老师带来了不少烦恼,给他们望子成龙心切的妈妈带来了许多无奈,更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欢乐。

在《哈利·波特》的故事刚开始不久,弗雷德在九又四分之三月台上跟他妈妈开的那个玩笑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真是一个鬼灵精。

虽然他们做的很多事情都是不合乎规矩的,但是我想,读者大多数时候都会站在他们这一边,为他们拍手叫好。

比如说,他们用“肥舌太妃糖”教训达力,虽然韦斯莱先生很生气,可我还是和哈利一样在一旁哈哈大笑。

更不用说《凤凰社》里他们反对乌姆里奇的壮举了。

韦斯莱烟火不仅美伦美奂,更是双胞胎独家研制的高科技产品,把刚刚上任的新校长整得晕头转向。

连我们一向严肃的级长赫敏同志都说“我找到了一点逆判的感觉”,可见弗雷德和乔治的成功了。

不过,最精彩、最大快人心的还是属他们离开之前的表演。

弗雷德和乔治当着乌姆里奇的面,在现场众多学生的注视之下,高高地举起魔杖念到:“扫帚飞来

”然后,两把拖着铁链的飞天扫帚急速飞向主人,最后,弗雷德和乔治发表了铿锵有力的最后的演讲(有一半是做广告,呵呵)之后,跨上飞天扫帚破窗而出……这个场面让我一直都难以忘怀。

他们的勇敢和智慧终于淋漓尽致地得到了表现。

弗雷德和乔治经常被人拿来和上一代的詹姆、小天狼星做比较。

的确,他们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说放荡不羁的个性和与生俱来的恶作剧能力。

不过,我觉得他们四个人还是有区别的。

罗琳在写詹姆和小天狼星的时候,我认为表现的更明显的是他们的一种肆意挥洒的才华,包括使用魔法的天分和整人天赋,因而他们两个人也就显得更张狂一些。

而弗雷德和乔治比起他们更突出的是一种孩子的顽皮,而没有詹姆和小天狼星的那种霸气,所以双胞胎比他们更亲和(至少我是这样认为,我不是很能接受詹姆对斯内普所做过的事)。

而且,罗琳还有意写了双胞胎的商业头脑,这种才华是韦斯莱们一直缺乏的,相信他们会为改善韦斯莱一家的生活条件作出巨大贡献的。

弗雷德和乔治作为一个绝妙的组合,一般都是被人们一起提到。

但是,我还要谈的一个问题就是弗雷德和乔治的不同。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他们两个人之间是有差别的,罗琳并不是把一个人分成两个人来写的。

总的来说,乔治比弗雷德要更温和、也更沉稳一些,而弗雷德则把那中不羁的性格发挥到了比较极致的地步。

一般双胞胎出现的时候,弗雷德先开口说话的场合总是多一些,乔治则是补充弗雷德的话。

而一旦有比较出风头的机会,比如说他们推销“无头帽”的时候,是由弗雷德来表演,乔治来解说;又比如三强争霸赛,因为强行通过年龄界限而长出了白胡子的也是弗雷德(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我个人则比较喜欢略微温和的乔治。

记得在《凤凰社》里,韦斯莱夫人因为珀西把圣诞套头衫寄了回来而伤心的时候,粗心的弗雷德只会说珀西是大笨蛋之类的话,而比较能理解妈妈心情的乔治就知道这种事情最好交给卢平来处理。

韦斯莱先生被蛇咬伤了之后,韦斯莱夫人到格里莫广场告诉他们韦斯莱先生没事,弗雷德的反应是摊在椅子上,而乔治和金妮是走过去和妈妈拥抱。

相比之下,乔治是一个比弗雷德要贴心一些的儿子,当然,这也只是和弗雷德比较而言。

还有一点不同,就是罗琳给弗雷德安排了一个GF似的角色——安吉利娜。

虽然这只是在圣诞舞会之前的一小段描写,但还是让我印象深刻。

因为弗雷德当时的样子真是帅极了,而我们的魁地奇新队长(那个时候还不是吧)女强人安吉利娜的脸上竟然也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所以,有理由相信,安吉利娜会成为韦斯莱魔法笑话商店的老板娘(汗……好八卦)。

虽然,在《凤凰社》里双胞胎以很英雄的方式离开了霍格沃茨,但我和我的朋友都坚信,他们不会因此淡出读者的视线,他们的笑话商店一定是罗琳的又一个伏笔,会在日后派上大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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