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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姑娘和灰姑娘读后感

时间:2017-03-05 19:43

灰姑娘 读后感

灰姑娘》读后感姑娘》说个狠毒的后妈和一个善良女孩的。

有一个小女孩叫灰姑娘,她的妈妈死了,爸爸又娶了一个狠毒的后妈,后妈又带来了两个女儿,她们一起逼迫灰姑娘干重活。

在一次舞会上,灰姑娘得到了王子的喜爱,经过很多的折磨,王子和灰姑娘结婚了,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同情可怜的灰姑娘,她是一个善良、勤劳、乐观的好姑娘,我很喜欢她。

故事里的后妈又狠心又懒惰,我很厌恶她和她的两个女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善良的人是有回报的,而狠毒的人却非常倒霉。

我们要学做灰姑娘,做一个善良、勤劳、乐观的好人

灰姑娘的故事 感想

好的:做人要真诚,善良。

要保持一颗谦卑的心。

要满怀希望,即使再苦也要坚持

不好的:童话故事有很多是以貌取人的,好心的人都漂亮,坏的人都丑。

这点要好好更正

对于灰姑娘得会自己争取明天啊,机遇不是随时都有且那么容易抓住的。

……暂时就想到这些咯~~

好看的小说,让人欲罢不能,通宵都想看的小说,求推荐,适合女生看的

曾许诺

童话故事《灰姑娘》里的好词好句有哪些

《格林童话》的中译本简介- -  早在1925年,国内就有《格林童话》的译本,由当时的......  《格林童话》的作者是生活在19世纪德国的格林兄弟,他们是语言学家和古文化研究者。

两人在上大学期间结识了海德堡浪漫派诗人布伦塔诺和阿尔尼姆,他们搜集整理的德国民歌集《男童的神奇号角》给了兄弟二人启发。

后来,这哥俩在黑森、美茵河等地访问善于讲童话的人,收集他们口中的故事,几年下来竟有百余篇。

  1812年,这些故事结集成《儿童和家庭童话集》的第一卷,于圣诞节前夕在柏林问世,大受欢迎。

此后直到1857年,格林兄弟不断补充故事,并一再修订,共推出七个版次。

第七版后来成为在各国流传的原著版本,至今已译成数十种语言,许多故事都广为流传。

  早在1925年,国内就有《格林童话》的译本,由当时的河南教育厅编译处编成,内收《雪姑娘》、《六个仆人》等10篇故事,名为《格尔木童话集》,译者王少明。

此后名家赵景深也曾译成《格列姆童话集》,收《乌鸦》等6篇,由上海崇文书局出版,但年代已不可考。

  《格林童话》共收集多少故事,说法不一,有的说216篇,有的说211篇。

1934年商务印书馆推出魏以新的译本———魏是翻译名家,曾译有《闵豪生奇游记》等作品。

这个译本共两册,据德国莱比锡德国名著丛书译成,含210篇,书前有《格林兄弟传》一文,名为《格林童话全集》。

  商务的这个版本是解放前最全的译本,出版后备受好评。

新中国成立后,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和人民文学出版社分别在1956和1959年将它重版,此后人文社又不断再版,去年又在名著名译插图本系列中将其推出。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版本,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杨武能译本,早先曾由译林出版社在1993年推出,后包含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杨武能译文集》中,含故事206篇。

杨武能译有席勒、歌德等人的作品多部,是德文翻译名家  《格林童话全集》共二百一十篇,可以说篇篇都是精品,脍炙人口而又百读不厌的除了前面提到的几篇,还有《莴苣》、《亨舍尔和格莱特》、《布勒门镇上的音乐家》、《桧树》、《白雪公主》、《幸福的罕斯》、《矮子土地》、《放鹅姑娘》等等。

要是谁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了烦恼,甚至睡觉都不安稳,只需从这本宝书中读上几篇,包管他会睡得很香很香,明早起身会精神饱满地走向生活,就像喝了神奇糖浆的“勇敢的小裁缝”,哪怕面临巨人一般大的困难,他都不会害怕。

——你若不相信,请听席勒说:“更深的意义不在生活所教的真实,而在我童年所听的童话。

看完格林童话中的风雪婆婆不知道怎么写读后感

我想家一定都读过林童话》吧也读过。

《格林童话》讲一些国外话故有讲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穷人和富人的故事,动物和人类的故事。

有声有色的。

其中,我最喜欢《何勤太太》这个故事。

《何勤太太》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为自己的继母打理家务还被虐待的故事。

有一天她来到水井旁打水,扑嗵一下,掉到了水井中。

渐渐地,小女孩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扒在一片无边无际的草坪上,草地绿油油的,粉白白的花朵,十分迷人。

突然,一位老太太走了过来你好,小姑娘。

我是何勒太太。

你一定需要帮助

何勒太太轻声细语的说。

于是把小女孩带到了家里。

吩咐她每天打扫家里的卫生。

小女孩高兴地按照何勒太太的吩咐干活。

日子很快过去了,小女孩想家了,何勒太太打算把她送回去。

那天晚上,何勒太太送给小女孩一条金裙子,然后让她回家。

第二天,继母的大女儿发现小女孩穿着金裙子,也想要一条。

小女孩还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大女儿。

第二天大女儿跳进水井中,也被何勒太太看到了,可大女儿很懒不做事。

在她回家前何勒太太把她变得黑悠悠的,于是哭着跑回去了。

格林童话十分精采,有声有色的故事,令人身临其境和心旷神怡。

这是一本好书,建议大家去读一读。

读书笔记

《上下五千年》——刑罚篇 我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不是写什么名人名事,什么历史变迁,而是专写古代的一些刑罚. 具体的刑罚最早是在五帝中颛顼当政时发行的,距今已有5000年左右了,刑罚开始后便开始了封建社会,但官职系统尚未明确. 到了夏朝,因为产生了贫富分化,随之出现了犯罪现象,大禹便建立了各种官职,还加强了刑罚,又制定了税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当夏朝传到了第十九代王时,出现了五马分尸与炮烙这两种刑罚.五马分尸顾名思义就是用五匹马相对拉扯,把人分成五~六块;炮烙是让人站在烧得通红的管子上行走,最后掉进下面的火炉,活活烧死. 到了秦朝,增加了烹刑:一旦有人敢欺上瞒下,便会被放进一个大缸里,加满水,把人煮熟致死. 汉朝,吕后曾把人砍去四肢,挖去双眼,割掉鼻子,耳朵,还给人吃哑药,最后扔进猪圈.窦太后还罚当官的儒生赤手打野猪,十有八九是去送死. 依照明朝的法律,贪钱一两者可能会被扒其皮,晾于衙门口. …… 各个朝代的刑罚不尽相同,但今日看来,充满血腥与残暴.看来无论何时,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开朝帝王篇 今天,我们来说说各朝的开国皇帝. 首先,我们先说说汉高祖刘邦.说到刘邦,他原来只是一名平民,只因得到县萧何的帮助,做了亭长.一次,他奉命押送一批囚徒去服苦役.途中,刘邦仗义地放了所有的囚徒,其中的十几个壮士留下来跟随他.忽然,出现了一条白蟒,他一剑砍去,把白蟒砍成两段,祭天起义.很快,他的军队发展到八千人,一举攻陷咸阳城,他进城之后,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偿命,伤人办罪,偷盗严惩.这时,另一支由项羽统领的军队开到了咸阳旁的鸿门,邀请他来赴宴,想借机杀了刘邦,而刘邦在陈平和樊哙的帮助下,幸运地逃走了.最终项羽在四面楚歌的困境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刘邦称帝. 再说唐太宗李世民:他自幼饱读兵书,到了中年,曾以二千兵马帮助隋炀帝退突厥百万雄师,从此在朝野中一举成名.后来,其父李渊太原反隋,此时的起义军几十支包围了长安城,隋炀帝在内乱中被杀,同时,李渊的起义军最先攻进城里,占领了长安这座古都.而李世民在多年的东征西讨中积累了经验,屡建奇功,出奇制胜,并收服了尉迟敬德,徐世绩(即李世绩),秦琼,罗成还有陈咬金等妇孺皆知的名将.中原土地统一以后,李世民的哥哥李建成与弟弟李元吉却一直想加害他和他的部将.终于,一次在被害中毒又痊愈后李世民再也忍无可忍,召集众将士开始商讨反击的计划.次日,李建成与李元吉刚一进入玄武门边被他拦住,李建成与李元吉拈弓搭箭,但还箭没射出去,便被尉迟敬德带七十名精锐铁骑兵杀死了,这就是震惊朝野的玄武门事变.事后李渊迫于其势力,让位李世民. 又说宋太宗赵匡胤:他从小喜欢摆弄刀枪,二十三岁时曾占卜:当兵可否 不吉.当县令可否 不吉.当太守可否 不吉.当丞相可否 不吉.这时,怒火冲天的赵匡胤占了最后一卜:当皇帝可否 吉!此时的他立即喜出望外,决定去投靠当时非常强大的郭威的起义军,做了一名小头目.很快,武艺高强的他升级成一位将领.后来,起义军解散,他在陈桥起义,只十年不到,就统一了中原. 《花季雨季》郁秀 懂得爱书,才懂得读书 她在接受太阳的召唤,顺从了这大山迷人的诱惑。

在大山面前,她感到惭愧,她为自己王笑天入团事上的犹豫而惭愧,什么时候这股不正之风刮到了她身上

山的怀抱如此广阔,太阳如此灿烂,天空如此浩瀚,这些都是极平常的事物,但是能真正感受到天地之间那份情趣的时候并不多。

何必为一些磕磕碰碰而耿耿于怀,实在应该有“君子坦荡荡”的风度,学会轻视,学会宽容,让欣然明白这些的,与其说是涉荒时王笑天热情的一拉手,倒不如说是跋涉后的一种成长,是大山的一种启示。

“星期天没有什么叫疲倦,疲倦到了星期天也去休息了”。

除自己以外,没有人能哄骗你离开最后的成功。

雨打着窗户,眼前的天空一片白茫茫,不知是泪水模糊了视野,还是雨水溟蒙了世界。

初三毕业,欣然本来可以保送直接上九中高中部,因为她没有深圳户口,学校犹豫着,欣然看出学校的顾虑,主动提出放弃,她不愿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下过日子,在中考志愿表中,她只写下一所中学“九中”。

第一志愿九中,第二志原九中,第三志愿仍是九中,即使陈明这种学生也不敢这么大胆,兰老师看着这份志愿表,又看看欣然毫无表情的脸,知道她要决一死战了,不忍再说什么,谢欣然知道,如果考不上九中,要么停学,要么当高价生,要么回内地,她在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

所有的小鸟都向往处面的大千世界,但不是所有的小鸟都能在外面的大千世界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致人而不致于人 没有人生来洒脱,都总是在哭过之后才会感到轻松许多 谁会飞 鸟会飞 鸟儿鸟儿怎么飞

这样飞 张开翅膀满天飞 卷心菜毛虫 卷心菜几乎可以说是我们所有的蔬菜中最为古老的一种,我们知道古时候的人就已经开始吃它了。

而实际上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所以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又是什么时候人类第一次种植它们,用的又是什么方法。

植物学家告诉我们,它最初是一种长茎、小叶、长在滨海悬崖的野生植物。

历史对于这类细小的事情的记载是不愿多花笔墨的。

它所歌颂的,是那些夺去千万人生命的战场,它觉得那一片使人类生生不息的土地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它详细列举各国国王的嗜好和怪癖,却不能告诉我们小麦的起源

但愿将来的历史记载会改变它的作风。

我们对于卷心菜知道得实在太少了,那实在有点可惜,它的确算得上一种很贵重的东西。

因为它拥有许多有趣的故事。

不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

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子的莱类有不解之缘。

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

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因为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

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

可是它们怎么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

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

这倒是个谜。

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

现在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判断--我是很信任它的。

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

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这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

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

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白蝴蝶的卵是淡橘黄色的,聚成一片,有时候产在叶子朝阳的一面,有时候产在叶子背着阳光的一面。

大约一星期后,卵就变成了毛虫,毛虫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卵壳吃掉。

我不止一次看到幼虫自己会把卵壳吃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推测是这样的:卷心菜的叶片上有蜡,滑得很,为了要使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至于滑倒,它必须弄一些细丝来攀缠住自己的脚,而要做出丝来,需要一种特殊的食物。

所以它要把卵壳吃掉,因为那是一种和丝性质相似的物质,在这初生的小虫胃里,它比较容易转化成小虫所需要的丝。

不久,小虫就要尝尝绿色植物了。

卷心菜的灾难也就此开始了。

它们的胃口多好啊

我从一颗最大的卷心菜上采来一大把叶子去喂我养在实验室的一群幼虫,可是两个小时后,除了叶子中央粗大的叶脉之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照这样的速度吃起来,这一片卷心菜田没多少日子就会被吃完了。

这些贪吃的小毛虫,除了偶尔有一些伸胳膊挪腿的休息动作外,什么都不做,就知道吃。

当几只毛虫并排地在一起吃叶子的时候,你有时候可以看见它们的头一起活泼地抬起来,又一起活泼地低下去。

就这样一次一次重复着做,动作非常整齐,好像普鲁士士兵在操练一样。

我不知道它们这种动作是什么含义,是表示它们在必要的时候有作战能力呢,还是表示它们在阳光下吃食物很快乐

总之,在它们成为极肥的毛虫之前,这是它们唯一的练习。

吃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它们终于吃够了。

于是就开始往各个方向爬。

一面爬,一面把前身仰起,作出在空中探索的样子,似乎是在做伸展运动,为了帮助消化和吸收吧。

现在气候已经开始转冷了,所以我把我的毛虫客人们都安置在花房里,让花房的门开着。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群毛虫都不见了。

后来我在附近各处的墙脚下发现了它们。

那里离花房差不多有三十码的距离。

它们都栖在屋檐下,那里可以作为它们冬季的居所了。

卷心菜的毛虫长得非常壮实健康,应该不十分怕冷。

就在这居所里,它们织起茧子,变成蛹。

来年春天,就有蛾从这里飞出来了。

听着这卷心菜毛虫的故事,我们也许会感到非常有趣。

可是如果我们任凭它大量繁殖,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没有卷心菜吃了。

所以当我们听说有一种昆虫,专门猎取卷心莱毛虫,我们并不感到痛惜。

因为这样可以使它们不至于繁殖得太快。

如果卷心菜毛虫是我们的敌人,那么那种卷心菜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了。

但它们长得那样细小,又都喜欢埋头默默无闻地工作,使得园丁们非但不认识它,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它,即使他偶然看到它在它所保护的植物周围徘徊,他也决不会注意它,更不会想到它对自己会有那么大的贡献。

我现在要给这小小的侏儒们一些应得的奖赏。

因为它长得细小,所以科学家们称它为小侏儒,那么让我也这么称呼它吧,我实在不知道它还有什么别的好听一点的名字。

它是怎样工作的呢

让我们来看看吧。

春季,如果我们走到菜园里去,一定可以看见,在墙上或篱笆脚下的枯草上,有许多黄色的小茧子,聚集成一堆一堆的,每堆有一个榛仁那么大。

每一堆的旁边都有一条毛虫,有时候是死的,看上去大都很不完整,这些小茧子就是小侏儒的工作成果,它们是吃了可怜的毛虫之后才长大的,那些毛虫的残尸,也是小侏儒们剥下的。

这种小侏儒比幼虫还要小。

当卷心菜毛虫在菜上产下橘黄色的卵后,小侏儒的蛾就立刻赶去,靠着自己坚硬的钢毛的帮助,把自己的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膜表面上。

一只毛虫的卵里,往往可以有好几个小侏儒,跑去产卵。

照它们卵的大小来看,一只毛虫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五只小侏儒。

当这毛虫长大后,它似乎并不感到痛苦。

它照常吃着菜叶,照常出去游历,寻找适宜做茧子的场所。

它甚至还能开展工作,但是它显得非常萎靡、非常无力,经常无精打彩的,渐渐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死去。

那是当然的,有那么一大群小侏儒在它身上吸血呢

毛虫们尽职地活着,直到身体里的小侏儒准备出来的时候。

它们从毛虫的身体里出来后就开始织茧,最后,变成蛾,破茧而出。

点评:这是法布尔的著名作品,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不倦的探索,用细腻的文笔把卷心菜毛虫的历史、食物、生长发育的过程以及它们的生活习性和不同季节的不同工作,把这一类以卷心菜为食的古老的生物群描写得淋漓尽致,让现代读者耳目一新,语言言简意赅,能够让人们既清楚又深刻地了解这一种类,看后受益匪浅。

读书笔记——安徒生童话 喜欢童话倒并非因为留恋童年,事实上除了个别篇章以外,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安徒生童话。

我印象中,童话是美丽的纯真的,像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那样的才是童话。

但是,不喜欢的东西有时却反而更加影响人的思想。

有时回首看过去,我也感觉惊讶,无法衡量在我的人生观和审美观建立的过程中,她给予过我多么重要的启迪,甚至可以和武侠、科学作品鼎足而立。

在那个梦想高过一切的五年里,安徒生童话——而不是格林童话——伴随我度过小学二年级开始那些不肯上床睡觉的夜晚。

迄今为止,我也只读过一套安徒生童话,出版时间很早,现在精装的绘有完美彩图的版本,我是看不进去的。

应该说,安徒生童话一直没有给过我优美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那些繁体字的晦涩,或者是铅笔画插图的线条,又或者是仿宋体冷硬的字体,也许,是因为那些故事本身。

我从来也没有觉得安徒生童话是童话,那些故事中所包含的深沉的生活现实和婉转表达出的含义常常让我不寒而栗——也许不过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了。

但不管怎样,读那些故事时的感觉,无论是带着梦幻的迷茫,还是抱着嫌恶的恐慌,总是难忘。

现在就开始从那篇著名的《海的女儿》,回顾我对安徒生童话的印象吧。

(《海的女儿》是我常常在幻想中——也就是白日梦——不断重复想象的故事,也许就是从这个故事开始,我模糊地认识了爱情的牺牲精神。

因为爱你,所以我敢于去做任何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去忍受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去经历超过地狱的苦难。

这个理念,在后来的另外一个童话中得到加强——那说的是亲情的牺牲精神——那个拥有11个哥哥的天鹅公主用夜半墓地上采来的荨麻编制衣服的故事。

牺牲,是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伟大的情操。

它所包含的对付出的无限放大和对索取的无限缩小,始终像是遥远的光明,吸引我向它前进。

我不喜欢利他主义这个词,它有很强的目的性,而牺牲却带有一种空旷的灵性,不可琢磨,神圣而洁净。

) 作为值得纪念的读书笔记第一号我选择了安徒生。

对这个家喻户晓的童话王的名字,我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怀念。

我的童年非常地寂寞,是埋在书堆中度过的。

父母只要把我扔在图书馆,就可以放心地去工作。

我也很习惯不与任何人说话,只是不停看书的每一个假期。

看起来很伟大的童年生活吧

要不是因为我的记忆力极其有限, 或许我现在已经成了天才文学家呢。

过去的日子随着砂漏一般的记忆力渐渐流失, 我对绝大部分的文字已经没有印象, 但一直以来没有忘记的, 就是蜷在外婆家的沙发上读的《安徒生童话精选》。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版的这本安徒生实在不能说是适合孩子阅读的书。

字很小,每一个段落很长,而且版画般的插图出奇地严肃、恐怖。

但难得可贵的是,里面的文章没有经过简化,很严谨地翻译了安徒生的原著。

当然,这也增加了阅读的难度, 与其说是在读童话,不如说是在读一本古老的文献。

而我却被这种神秘晦涩的气氛迷住了。

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认为《海的女儿》是恐怖故事的小孩, 插图中阴冷的海底和黑发的美丽公主似乎预言了悲剧的结局; 我大概也是唯一一个喜欢《践踏面包的姑娘》的小孩。

喜欢的是故事的结局:踩面包的英格化为一只海鸥飞向太阳,雪白、闪亮。

从那以后,不知为什么,我常常能看到一只飞向太阳的白色鸟儿, 它是那样的坚决而无悔,那美丽的幻觉,总是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这本安徒生陪伴了我12年,尽管内页已经发黄磨损, 但每一个故事在我脑海中都有一幅精致的图画, 《野天鹅》中倒影在白云上的影子, 《雪女王》中极光照明的白雪王宫, 《老树最后的梦》从云中看到的乐园美景……都被整齐地列在我的心中,随时都能够取出来欣赏。

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只会读书的小孩子,偶尔也会自己写写无聊的东西。

我一直想写出心中的那些美丽画面, 但它们就像仙女莫尔甘娜的海市蜃楼花园,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法接近。

后来我才明白,那心中的图画,是我的梦和想象开始出发的地方,而不是我应该到达的地方。

安徒生,永远是我的阅读和写作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翻开《安徒生童话》,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

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

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丑陋,就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成为全体鸡鸭嘲笑对象。

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妈妈都开始讨厌丑小鸭。

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

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

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

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这些都成为丑小鸭幼年时候的一部分生活经历。

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这一切缘于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

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我不仅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更为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繁星春水》有感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

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

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

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

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

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

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

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

她热诚赞美母爱。

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

’”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

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

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

“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

”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

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

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

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

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

“故乡的波浪呵

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

”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

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

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

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

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读《繁星春水》有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叙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事,我爱世间所有的一切,更爱读书。

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

出生于军官家庭。

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樱花赞》,《归来之后》……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 《往事》中可知。

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

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扛大个解放虎骨酒搞活按计划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高分~!麻烦推荐一些已完结的,经典的高干文!要注明作者哦~!

001《人生若只初相见》作者:梅子黄时雨早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事情,是的,她一早就知道了.她向来冷静自持,偏偏遇到了他.人生若只初相见,她便是她,他亦是他-------非常喜欢的一篇文,女主很淡然,冷静自制,在不断的接触中,男主深深地爱上她002《妃子笑》作者:人海中曼曼的人生,一帆风顺,直到遇见了周。

他是她这一生踢到的最大铁板,让她牙痒痒的,想咬人,又不知道从何下口。

真是讨厌啊,可是为什么,他会突然变得倾城倾国,如果她是皇帝,多半也会不惜代价,只求妃子一笑吧。

妖孽阿,真是妖孽。

大家不要误会,这不是后宫文,是现代都市文哦,女主非常可爱聪敏,做事总是出人意表,男主非常完美啊,即使有许多因素挡在他与女主面前,为了女主机关算尽,可以说是只手遮天、翻天覆地、翻云覆雨,被他这么爱着保护着,很幸福呢,男主总是对女主说,一切有我。

女主也很强啊,男主这样的背景,明知陷下去后很危险,还是义无反顾坚定地爱下去。

除去有几章有点纠心外,基本上是很轻松温馨的.《你的天涯我的海角》作者:笙离年少的时候,青春懵懂你有没有这样关注一个人:不知道他的名字,只知道有时候他会在那儿出现;想认识他,却总是无法上前一步随着岁月的流逝,你能不能记得当初让你隐隐牵挂的人你会不会在茫茫人海中留意他的身影南京十月的秋天,在我心里一直是最美的风景。

每次穿越王府大街,看到那些鳞次栉比美轮美奂的酒店,我都忍不住在你面前长吁短叹,你拍拍我的肩,很严肃的对我说:对于爱情,我们也要坚持清华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

简单、相信、自强不息。

这就是你教会我的爱的意义。

不喜勿进,谢谢合作

男女主应该都是高干子弟,应该是吧,文中没过多描写,但两人身份背景应该都挺强大的。

男主是高级翻译,也是大学讲师,完美优质帅哥啊,在很多年前就非常喜欢女主,后来两人见面是因为女主考研,但外二不行,让男主补习。

很好看的一篇文,很温馨,处处洋溢着幸福,而且语言很风趣幽默,几个配角也很好玩。

《爱你,是我做过最好的事》作者:笙离香砂六君子汤,茜根散,苏合香丸,七福饮....温文的中医生House Keeping,General Manager,Room Service...经常小病的酒店白领——与君初相识,似是故人来挺好看的一篇现代文,推荐下男主爷爷爸爸都是军医院的高层,男主自幼喜欢中医,就选了这个专业,女主是酒店经理,是因为失眠去看中医,从此生活圈子跟男主交织在一起,男主温文尔雅,是个绝品新好男人。

《何须浅碧轻红色》作者:王之于水出去都没人相信,因为一颗小小的椰子糖,陈墨与文涛别扭了许多年。

陈墨对文涛第一印象差到极点,自然在以后的接触中没给他任何好脸色。

幸好在大院上蹿下跳的时光里没多少文涛存在的痕迹,陈墨有读不完的闲书,玩不尽的游戏,耍不完的花招,捣不完的蛋,还有自己以为永远能在一起的青梅竹马——刘鹏程。

不过命运是个谁也说不准的东西,小伙伴的四散,刘鹏程的搬离,都让小姑娘有了那么点伤感的情绪。

进了大学,与刘鹏程意料外的分手,与文涛情理中的结合,都是让人哭笑不得的发生着,可小姑娘的骨子里那点泼la执拗半点没少。

有人叹息,俊帅多金,温文尔雅,成绩优秀的文涛怎么会被这泼la姑娘缠上,却不想,陈墨之于文涛,用一首诗形容最是恰当:暗淡轻黄体性柔,情疏迹远只香留。

何须浅碧深红色,自是花中第一流。

男主是高干子弟,据女主说是长得很绝色,呵,与女主算是青梅竹马吧,两人因一颗椰子糖而结下梁子,女主非常个性,在大学里与另一青梅竹马在一起,分开后才与男主相爱 .顾漫 《何以笙箫默》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

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

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

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那时候他就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

“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

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顾漫这个名字闻名已久,但现在才开始看她的书,主要是听说她是坑王,把她的读者都折腾成不知什么样了,呵,不过这本是已完结的。

写得实在是不错,特别是男女间的感情,有年少时的飞扬,也有多年后重逢的磨合,很喜欢深情的男主,也很喜欢年少时追男主追得不亦乐乎的女主。

杉杉来吃》作者:顾漫非常灰姑娘的一个短篇,今天在XQ看了个稀有血型的帖子,忽然想到了这个故事,其实是很老套的剧情拉^_^甜蜜蜜的小月饼一块,祝大家中秋快乐好似没有简介,上面的就是,大家将就下,不过真的很好看的一篇文,很爆笑,我几乎是看一段笑一段的,经典啊,女主真的是太逗了,男主真的是太狡猾奸诈了,估计啊,女主这只小白兔是永远斗不过大灰狼的我看这篇文时觉得男主家势力是挺强大的,但愣是没看出男主是高干,但许多人说是,所以也放这了。

这本应该也是完结的,是继何以后第二本完结的,不容易啊,顾大开了N多坑,都不认真填,哎,虽然可能这本顾大开始并不想写成中长篇,可后面也还是有得写的,她自己说有可能会有续,但天知道是什么时候的事,如果这样算完了也可以的。

《欢颜》作者:deepbluesea我愿用我所有,来留住你的欢颜有生之年,狭路相逢。

天黑下来,走廊里并没有开灯,每隔一米就有月光从窗口透进来,照在白森森的地板上,反射出冰冷的光。

傅以末照例是最晚一个离开的人,她锁上办公室的大门,沿着走廊向电梯间走去,皮鞋踩在地板上,留下一串清脆的足音.在大厅里遇到保安同她打招呼:“傅小姐,又这么晚

”她微微点头,如一阵风穿过他的窗口。

保安在身后看着她的背影连连摇头,在这栋大厦里,傅以末是赫赫有名的女子,镇定淡漠,听说眼睛很美,可惜从来不曾正眼看人。

午夜的街道上,人们总是寂寞。

形形色色的陌生人与她擦肩而过,傅以末连头也不抬,背脊挺得笔直,双手抄在口袋里,永远的行色匆匆。

很清冷的一本小说,语言很精致,有亦舒的味道,很清冷的女主,虽然男主开始是有目的的接近女主,但却真正爱上女主,为了她放弃仇恨,放弃自己即将可得的一切,男配虽然为事业放弃了女主,但他曾经为她做的一切还真是让人非常感动。

《君子一诺》作者:皎皎认识陈子嘉时,苏措才知道,世界上的确有人生了一副英俊的得可以称作惊艳的容貌。

苏措被陈子嘉友善的微笑在定牢在原地的一分钟之后,立刻飞奔向前,紧紧抓住他伸出的手,亲热的叫了声“子嘉哥哥好”,声音好像拌了蜜。

如此甜腻的叫法把一旁苏智刺激得只剩半口气,他刻意的咳嗽两声,翻个白眼提示妹妹自己还活着,不要太重色轻兄。

苏措哪里理他,对陈子嘉展出一个盈盈笑颜:“谢谢你来接我。

”陈子嘉扬起一道眉毛微笑,温和道:“不用客气。

”这本是经典的高干文,作者功力很高啊,非常好看,其实剧情倒不是特别新奇,女主所爱之人死后,不谈感情,她非常优秀,几乎是十项全能型的,多才多艺,聪明美丽,当然不乏人喜欢,而且都是非常优秀的男生,可是她一直放不下,一直逃,看到这部分时非常佩服作者,可能有人觉得女主生在福中不知福,可是我却深刻地体会到她的心情,很心疼,最终绝品优质的男主抱得美人归,很不错的一本书。

《落落·清欢》作者:南东北西……你说你爱我到老,到现在我还忘不掉…………什么天荒地老,不到最后不会知道……那一年的单车,午后的林荫道,男孩转头对后座的女孩温柔的说:落落小心,转弯了。

这一年的乱世,人群中他一抬眼看见她,咧开嘴呲出一排大白牙,招摇的:乔落

你去哪儿啦

彼时,形容乔落,大抵是这些词汇——骄傲,漂亮,神气,聪慧,幸运,一帆风顺,趾高气扬,落落大方。

这篇文那个纠结啊,三个青梅竹马的高干子弟间的感情纠缠,伴随着三大家庭的起落,不过,男主还真的是好得没话说,绝品超优质男人啊,看着他对女主说你不喜欢的我都不要了好不好,看着他苦苦等待女主多年,看着他为女主做的,感动啊《杏花春雨》作者:桩桩范家人丁兴旺。

六个儿女之后又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小多。

一个在父母与哥哥姐姐宠爱中长大的孩子会有什么样的情感经历呢

范爸爸宝刀未老年近五十意外得女,取名范小多,小多从此成为范俯的“通灵宝玉”,享尽五个哥哥一个姐姐的“变态”宠溺。

范小多大学毕业不久,意外遭遇宇文家的小霸王宇文晨光。

一个单纯娇憨不谙世事;一个成熟霸道眼高于顶,两人从邂逅、相互包袱捉弄再到爱到极致,小多与晨光PK斗法乐趣横生。

眼看一对有情人终于走到一起,偏偏范家哥姐又生事端,摆开阵势全方位考察宇文晨光,做诗练俯卧撑兼买菜下厨招招阴险。

宇文家输人不输阵,全家出动谋划对策,小小恋爱演变成了两军对垒,且看晨光如何斗智斗勇,为娶到小多勇敢闯情关……!那一年,懵懂的爱情淡淡的忧郁无知的幸福伸手感觉一片温暧的杏花春雨这本书的女主好幸运啊,有父母、五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捧在手心疼着,男主很霸道,风流倜傥的,为了追到女主可是吃不了少苦头啊,呵《青青陌上桑》作者:陆观澜“我在美国的时候,一个老猎手对我说过,当你狩猎时,尤其到了最后关头,千万不要去看猎物的眼睛……”“我一直都记得。

”“只有一次,我忘了。

”女主淡然冷漠,倔强善良,由于身世在家备受冷遇,一心爱护爱自己的人。

男主为了复仇接近女主一家,却爱上她,用计逼女主就范,为女主花尽心思,女主只是倔强地抗拒,最后两人才在相处中相爱,有够折腾的。

《你是我学生又怎样》作者:田反十八岁的赵水光遇见二十八岁的谈书墨,他说:“我大你九岁又怎样,这有什么不好的呢

所有的快乐我与你分享,所有的苦痛我比你先尝。

”于是这个极品男人步步进攻,从高中到大学一路相守。

她说:“遇上他谈书墨是她赵水光一生最大的福气,以后,不再有”青涩的女生一路成长,迸发出动人的花朵。

正因为是十八岁的赵水光时遇上了二十八岁的谈书墨,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谁又能说这不是莫大的幸福

十八岁的你在做些什么,有没有为青涩的初恋黯然神伤,有没有对前途举棋不定,如果有一双坚定的手,给你力量,有那么一个人给你温暖,毫无保留地去呵护你,未来是不是就会从此不同

男主是高干子弟,绝品优质帅哥啊,优雅冷淡,有点腹黑,在女主高三时,男主代课成了她的老师,在女主成长中扶了一把,由感兴趣到关注再到喜欢,在女主考上大学后,男主去她大学里教书,两人在一起了,温馨自然甜蜜。

《笑容依旧》作者:日光生年少的时候知道什么是爱,只是不知道相爱却不一定能够相知。

在玩心还重的时候遇上了爱的人,是幸运也是劫难,被未来人生不可知的力量蛊惑,放走了爱的人,之后才发现自己越来越不知道什么是爱了,越来越找不到自己在乎的东西是什么了。

才明白,有些时候有些事情有些人是不能错过的,只是还幸好,生活就是放弃再重头,所谓的等待不过是每次放弃后,转了个拐角又遇到同一个人。

只是,在遇上的时候,芳华已逝,勇气不复,即便是相知了,也难以相守。

女主与男配因误会分开,不知男配找了她四年,男女主成了恋人后,分别遇上了自己的前男女友,男配与男主是发小。

男主是高干子弟,非常深情,优质绝品,喜欢与女主斗嘴,在女主面前霸道无赖,女主笑起来非常灿烂迷人,男主男配就是被她的笑容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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