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帮我写个几本书的读后感啊。
读后感,就是读了一本书或一篇文章,或读了一段话,或读了几句名言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
所谓“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读书而激发的决心和理想,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对社会上某些丑恶现象的抨击。
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基本属于议论范畴,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
要写好有体验、有见解、有感情、有新意的读后感,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读好原文。
“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
“读”是“感”的基础。
走马观花地读,可能连原作讲的什么都没有掌握,哪能有“感”?读得肤浅,当然也感得不深。
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
如果要读的是议论文,要弄清它的论点(见解和主张),或者批判了什么错误观点,想一想你受到哪些启发,还要弄清论据和结论是什么。
如果是记叙文,就要弄清它的主要情节,有几个人物,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以及故事发生在哪年哪月。
作品涉及的社会背景,还要弄清楚作品通过记人叙事,揭示了人物什么样的精神品质,反映了什么样的社会现象,表达了作者什么思想感情,作品的哪些章节使人受感动,为什么这样感动等等。
其次,排好感点。
只要认真读好原作,一篇文章可以写成读后感的方面很多。
如对原文中心感受得深可以写成读后感,对原作其他内容感受得深也可以写成读后感,对个别句子有感受也可以写成读后感。
总之,只要是原作品的内容,只要你对它有感受,都可以写成读后感。
第三,选准感点。
一篇文章,可以排出许多感点,但在一篇读后感里只能论述一个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所以紧接着便是对这些众多的感点进行筛选比较,找出自己感受最深、角度最新,现实针对性最强、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作为读后感的中心,然后加以论证成文。
第四,叙述要简。
既然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时还要叙述自己联想到的一些事例。
一句话,读后感中少不了“叙”。
但是它不同于记叙文中“叙”的要求。
记叙文中的“叙”讲究具体、形象、生动,而读后感中的“叙”却讲究简单扼要,它不要求“感人”,只要求能引出事理。
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实际上变成复述了。
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要点,所以才简明不了。
简明,不是文字越少越好,简还要明。
第五,联想要注意形式。
联想的形式有相同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同性)、相反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相关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相承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相似联想(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等多种。
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
如何写读后感 一、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
看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你的感受可能很多,如果面面俱到像开杂货铺一样,把自己所有的感受都一股脑地写上去,什么都有一点,什么也不深不透,重点部分也像蜻蜓点水一样一擦而过,必然使文章平淡,不深刻。
所以写感受前要认真思考、分析,对自己的感想加以提炼,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去写。
你可以抓住原作的中心思想写,也可以抓住文中自己感受最深的一个情节、一个人物、一句闪光的语言来写,最好是突出一点,深入挖掘,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总之,感受越深,表达才能越真切,文章才能越感人。
二、要密切联系实际,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
写读后感的重点应是联系实际发表感想。
我们所说的联系实际范围很广泛,可以联系个人实际,也可以联系社会实际,可以是历史教训,也可以是当前形势,可以是童年生活,也可以是班级或家庭状况,但最主要的是无论怎样联系都要突出时代精神,要有较强的时代感。
三、要处理好“读”与“感”的关系,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
读后感是议论性较强的读书笔记,要用切身体会,实践经验和生动的事例来阐明从“读”中悟出的道理。
因此,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
叙述是议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
读后感以“感”为主。
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当然引用不能太多,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
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重于分析说理,事例不宜多,引用原文要简洁。
在结构上,一般在开头概括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着重抒写感受后,结尾又回扣“读”。
叙原文不要过多,要体现出一个‘‘简’’字
哪一本书最好写读后感
求助一共要5本书
《昆虫记》,这篇你可以写一些书里的写作手法,影响最深刻的昆虫《繁星春水》,你可以写冰心三大主题中的一样,再选择一首小诗,来解析《鲁宾逊漂流记》,你可以写鲁宾逊遇难后的一些事,从而突出他的坚强,不放弃生命《小公主》,你可以先写小公主原来的幸福,再写她后来父亲破产但并没有堕落,最后那个曾经和父亲一起投资的朋友找到了她,告诉他那片投资的地方现在已经赚了数亿元,小公主获得了幸福《木偶奇遇记》,先写小木偶原来的坏,再写他后来改正(此处可以用一些事例说明),最后获得了幸福
求一下几本书的读后感,700字左右,拜谢
老人与海读后感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
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
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
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
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
”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
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
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
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
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山居笔记的读后感 这些日子突然莫名其妙地觉得心浮气躁,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一种无所事事的状态中度过的。
百无聊赖之际便随手翻阅了书桌上一本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姑且不说是想从书中寻找些许心灵上的慰藉,但至少可以当作是来消遣无聊的一种方式吧
我想我一直以来都不是那种善于读书的人吧,总觉得自己既缺乏潜心鉴赏的定性,又没有那种体味美感的修为。
想想以前看书,多半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般的一览而过,久而久之便留下了近乎囫囵吞枣式的劣根性---枣自然是被吞下肚了,口中却依旧索然无味。
因此,每次要写诸如读后感之类的文字时,便难免有些捉襟见肘的窘迫感。
但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倒是自认为感觉有些奇怪,因为我竟然从那些挥洒自如的文字中嗅到了些许的味道。
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或许这就是通常说的所谓心灵上的共鸣吧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唯美华丽的辞藻,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摈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
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平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
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
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
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
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 还是看看作者在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时所持的心态吧---即使喧嚣声中夹杂进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也只在远处飘忽,烟雨渺渺。
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
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
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
梦里花落知多少的读后感 在夜色微澜的时候,重新温习了静静躺在书橱里的那套三毛全集。
一本书,最可贵的便是用自己的思想引起人们的共鸣,不想拘泥于名著的限制,只想把三毛教给我的那些感动缓缓地书写,似水流深。
有人说,三毛的是柔软的,柔软的爱、柔软的痛。
也有人反驳,三毛是热烈的,敢爱敢恨,歇斯底里。
三毛的一生,其实一段漫长艰难的旅程。
一段路途,总是靠着一份热烈的执着,面对路途中险山恶水,坚持着走到最后。
总会有雨过天晴,露水荷花映面的美好时光,若我们只看到泥泞湿了裤脚、雨水打湿华衣,亦然不能看到拐弯处,桃花开的正好。
三毛教给我们的,便是在挣扎时,依旧要记得抬头,看漫天灿烂的星光。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句歌词不知道寄托了多少人的梦想。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未知、神秘的地方怀有莫名的向往。
三毛是一个传奇女子,几乎走遍世界,当她以一种洒脱、豪爽的姿态出现时,我们心中潜藏的浪漫因子都在她信马由缰的文字中被激活了。
“万水千山走遍”,这是三毛一部作品的书名。
三毛长发飘飘,常有爽朗的笑声,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让人过目难忘,她身上散发出的迷人魅力来自于她至情至性的率性。
我是循规蹈矩的学生,但在内心里也渴望着有一天能恣意而为。
在满大街都在用大喇叭广播播送“潇洒走一回”时,三毛用笔为我们注解了潇洒的含义。
如果三毛只是教给我们浪漫,那三毛只是浮云。
其实,在三毛的作品中,她是一个生活的高手,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活得自在自得,妙趣横生。
如今的伪小资们,坐在丽江的茶馆里晒太阳;怎么看都显得有些矫情,哪里比得上三毛的快意行走和快乐生活。
喜欢过三毛的读者应该都记得,她在大沙漠中造出的那个家。
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沙漠中物质的匮乏,生活的贫瘠,也可以在三毛那里产生的愉悦和陶醉。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
”三毛的作品,很多源于爱情。
她和荷西那场泣天动地的宛若神话的爱情,让多少人为止扼腕痛惜。
三毛,让我们看到什么是爱情的相濡以沫,什么是爱情的无欲无求。
对一个人的依恋,不是因为自己的无力,亦非浪漫的堆积。
依恋,是源于内心的需要。
你是我的荷西,睡觉一定要牵着我的手才能睡着的荷西。
我是你的三毛,你凶我一句我便会死般绝望的三毛。
爱情,或许是我们这个年纪拾手可见的,问问自己,真的懂爱么
三毛告诉我们,爱,是一份责任,是即使对方不在了,也要让他的墓碑永远光洁的承诺。
三毛对于我,不是一个偶像,只是一个可以在夜深时候,静静听她故事的长辈。
曾经在一本电子杂志里听到她的一个专访。
那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热闹的,纯净的,有活力的。
她乐观的生活态度,淡然的处事方式,都深深地撼动了我。
我知道那是我希望成为的自己。
可以在荒芜的沙漠里,守着一个家,安静的画一块石头,不管外面漫天飞舞的风沙…… 七里香的读后感 这是一首精致感人的美丽小诗,饱含真挚热切的爱恋之情。
当我们走过缤纷的花丛,怡人的小径,亦或经过一株独开的花,一片残留的绿时,我们是否会想到在我们的身边的莽莽生灵中有那么一些正守望着我们,祝福着我们,深深地爱着我们,因我们的存在而美丽,幸福
爱是一种痛苦,也是一种幸福;悲哀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痛苦。
是否真有轮回的造化成就着情感的延续与传递
亦或身边的美好本身就透漏着爱的信息
当我们还是孩提时,愿做一棵开花的树,苦望成熟。
然而时间无视渴望。
成长与蜕变是花开花落的必然历程,岁月极美就在于它必然流逝。
阳光下朵朵盛开的是浓抹的重彩,一地花落的凄凉是突兀的可悲。
难道,真的是一万年才修得人形,再有一万年才修得七情六欲,才可以站在所爱的人面前,流下第一滴眼泪。
也许一开始就注定是错,只是我不愿不愿相信我们的缘分只有一次相遇的巧合。
五百年的等待换回了相遇的那一刻,如果我再等五百年或者更长的岁月,你会不会看我看我那满树的期望是怎样为你纷纷而落。
一棵树,只开一次花,一个人,也只有一次美丽。
只为你能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而你却无视地走过,踩着一层叠一层地花落。
我这才悟出:相遇不是美丽,相遇是错。
在平凡的日子里,可以认认真真相爱的人,是有福的
这首诗让我们看到了一颗孤单的心,充满了对爱情的期盼却又似乎不为人知。
她(他)情感真挚热切,哀婉之情中不乏执着于恒久。
成为一种昭示 -- 爱情,需要执著。
几本书读后感,每一大题选一本作读后感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急需以下几本书读后感!!!!!
《飞翔的教室》读后感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点评) 《单翼天使不孤单》读后感 《闪闪的红星》有感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 《树叶的香味》读后感 《拥抱幸福的小熊》读后感
哪本书读后感好写,就是感悟特多的那种。
《我的少年时代》读后感 我读了《我的少年时代》里面的故事后深有感触,有所启发,张丹丹因为有自己的梦想,成就了她登上了梦想的芭蕾艺术殿堂。
她出生在广州一个普通的家庭里,但她小时候的时光是快乐和充满梦想的。
有一天,她跟父母一起去看演出,那戏名叫《红色娘子军》。
演出一开始,她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那脚尖配合着动人的旋律极优美地在旋转着、跳动着。
看着看着,她简直痴迷得发呆了。
我从没有看过这么美妙的舞蹈,她觉得这是天底下最美的事物。
她问旁边的父母:“舞台上跳着的叫什么舞
”他们告诉我:“那是芭蕾舞。
”从那一刻起,“芭蕾舞”这三个字就跳进了张丹丹的脑海,跳进了张丹丹的心中。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上的演员,心里在幻想着:要是她也会跳芭蕾舞多好啊
没想到,就是这一场演出,不仅让张丹丹认识了芭蕾舞,而且还成就了张丹丹为之追求一生的事业。
张丹丹让我的心灵充满着心中的梦想,只要向梦想努力的前进,那才能做出一番成就。
春江花月夜读后感春江花月夜》这首诗的作者是初唐张若虚,开元初,他与贺知章、张旭、包融并称“吴中四士”。
他留给后人的作品不多,《全唐诗》中仅存二首,而这首《春江花月夜》又是是最著名的一首,它号称以“孤篇横绝全唐”,奠定了张若虚在唐代文学史的不朽地位。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
标题《春江花月夜》是乐府《清商曲辞.吴声歌曲》旧题,此曲调创始于陈后主,其主要特色是艳丽柔靡。
这首长篇歌行以春江花月夜为背景,将画意、诗情与对宇宙奥秘和人生哲理的体察融为一体,创造出情景交融、玲珑透彻的诗境。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诗人首先从春江月夜的美景写起,月色中,烟波浩淼而透明纯净的春江远景展现出大自然的美妙神奇。
在感受无限美景的同时,诗人睹物思情又情不自禁地引出对宇宙人生的思索。
“江畔何人初见月
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时空无限,生命无限,表现出一种辽阔深沉的宇宙意识,可是光阴似流水,一去不复返,诗人此时又陷入了无限的感伤和迷惘。
所以接下来从“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开始叙写人间游子思妇的离愁别绪,明静的诗境中融入了诗人淡淡的哀伤。
这种忧伤随着月光、流水的流淌徐徐改变。
最后全诗以“不知乘月几人归? 落月摇情满江树” 结尾,深情缅邈,令读者陷入了对宇宙人生的深思。
《春江花月夜》这首诗语言优美、生动、形象,富有哲理意味,它将真实的生命体验融入优美的兴象中,营造出了一个空明纯美的诗歌意境。
特别是“江畔何人初见月
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不知江月待何人
但见长江送流水。
”几句更是成了千古绝唱,为后人一直所传诵
一千零一夜读后感一千零一夜是一本古老的书,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古老的故事。
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个女子,第二天就杀掉。
有个姑娘要阻止他的这种做法,于是愿嫁给国王。
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要杀掉她的时候刚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只好不杀她。
她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使国王回心转意。
其实,这些故事是由阿拉伯民族智慧、才华凝聚成的,有些已经家喻户晓,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神灯》、《辛巴德航海历险记》等等。
它们都是曲折生动、想象丰富,大多数令人感动。
《辛巴德航海历险记》讲述了一位商人七次出海,每次出海都碰到种种磨难,而他把这些困难一一克服,最后成了一名富翁。
《神灯》则述说了一个游手好闲的孩子在罪恶多端的巫师的帮助下得到了神灯。
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使家庭富裕,娶到了公主,杀死了偷走了神灯的巫师,和要为巫师报仇的巫师弟弟,最终当上了国王。
而《神童智审盗金案》用一个神童竟然审出了一庄连聪明的法官也审不出的案子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忽略细节。
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三姐妹的故事》。
它述说了穷苦三姐妹的故事。
这三姐妹在谈到心愿时说自己分别想嫁给国王的面包师、厨师、还有国王本人。
恰巧国王路过,立即实现了她们的愿望。
两个姐姐很妒忌当上皇后的妹妹,便把她生下的两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用竹篮装着随水漂去,并说皇后生下了一条狗、一只猫和一根木条。
国王幽禁了皇后。
三个孩子被园林总管拾到、养大,可园林总管却早早地死了。
这三个孩子在他的房子里住下。
一次,公主得知他们的院子中有“能言鸟”、“唱歌树”和“黄金水”这三样宝贝就谁家也比不上了。
于是两位王子先后去找宝物,结果都在半路变成黑石头。
于是,公主亲自出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贝,并救活了两个哥哥。
回去后,“能言鸟”用它的聪明才智使国王明白自己错怪了皇后,并认出了孩子,一家人又团聚了。
故事中两个姐姐的行为让我憎恨,皇后令我同情,而两个王子和公主的兄妹之情使我感动,公主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叫我敬佩。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故事,有的发扬勇敢冒险精神,有的对机智善良、敢于和恶势力作斗争的下层社会人民给予赞扬。
《一千零一夜》不愧为阿拉伯古典文学中的瑰宝,不愧是世界文学宝库中光彩鲜艳的珍品。
闪光的足迹读后感 弹指挥间、沧桑巨变,60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开启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亿万人民艰苦创业,努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程中,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实现着强国富民、民族复兴的百年梦想。
当今之中国,到处充满勃勃生机,各项事业蒸蒸日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改革开放,使中国一步步走向繁荣昌盛,华夏儿女们安居乐业。
青藏铁路,一条几乎不可能的铁路,中国人民做到了;火车多次提速,让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奥运场馆建设,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让举国上下一片欢呼雀跃……中国正在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完成着一个又一个壮举
改革开放,使中国这个拥有13亿人口的文明古国成为了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1998年,南方特大洪水,淹没了许多楼房,淹没了许多人民,却淹不灭中华儿女的爱心;2007年年底,当春节来临之际,一场突如其来的雪灾,阻碍了人们回家的道路,却阻碍不了中华儿女救灾的决心;2008年5月,里氏高达8.0级的汶川大地震一度牵动了世界各地的心,地震震倒了一座座楼房,震碎了一颗颗逝世者家人的心,却震不倒中华儿女突破重重困难的热情。
我相信,再大的困难除以13亿,会变成小小的烦恼,再小的帮助乘以13亿,会变成大大的扶持。
炎黄子孙会手挽手,心连心,克服一切困难
改革开放,使中国的航天事业迅速发展,中国在历史上刻下了辉煌的一页。
2003年,神舟五号发射成功,杨利伟叔叔实现了中华民族的千年飞天梦;2008年,中国的首颗探月卫星“嫦娥一号”飞上太空,到月球上去拜访嫦娥和玉兔;同样是2008年,神舟七号升空,翟志刚成为中国历史上首位进行太空行走的宇航员。
中国的科技技术蒸蒸日上,为发展中的中国做出了巨大贡献
改革开放,使中国建设新农村的脚步越走越快。
以前,农村人知识很少,只知道劳作。
现在,“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越来越普遍,连许多老年人都发奋学习。
农业不仅用上了力气,同时也充分运用上了智慧。
越来越多的农村人上了中学、大学,成为了建设祖国新一代的智囊团;以前,农村生活是吃不好,穿不暖,过的都是苦日子。
现在,农村人的经济能力越来越好,纷纷过上了小康生活。
手机、彩电、冰箱……这些曾经连想都不敢想的东西,一样样成为了现实。
以前,农村给人的印象是又脏又乱。
一下雨,小路便成为了“水泥路”,山上杂草丛生,无人问津……现在,一提到农村,人们想到的是清新的空气,美丽的青山绿水……改革开放,让农村展现出了勃勃的生机,让人们的生活过得更加幸福。
我坚信,中国将会迎来更美好的未来
寂静的春天读后感在瑞秋.卡森的著作中,作者用血淋淋的事实,希望唤醒无知、愚昧的人们,不要再用使用蛮力,来对付也是地球一分子的昆虫、植物。
也呼吁我们,要尊重生命,谦卑为上,不要自以为是。
否则将有一天,会为人类带来无可挽救的灾难,毁灭性的灭亡。
当初,瑞秋.卡森女士,在出版这本书的时候,曾遭到利益团体,化学药品制造商们的打压和抹黑。
但瑞秋.卡森女士,以其专业的认知,和对生命的悲悯,不畏流言,说出事实的真相,提醒世人:了解化学物质,毒害地球的真实事件,和环境生态,所面临的严重危机。
作为一个学者与作家,卡逊所遭受的诋毁和攻击是空前的,但她所坚持的思想终于为人类环境意识的启蒙点燃了一盏明亮的灯。
确实,长期流行于全世界的口号——“向大自然宣战”、“征服大自然”,大自然仅仅是人们征服与控制的对象,而非保护并与之和谐相处的对象。
人类的这种意识大概起源于洪荒的原始年月,一直持续到20世纪。
没有人怀疑它的正确性,因为人类文明的许多进展是基于此意识而获得的,人类当前的许多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也是基于此意识而制定的。
在四十余年后,书中所提,滥用药物的情形,不仅没有改善,更变本加厉。
将人类带入更深、更无可救药的境地。
因为人类为了更方便的生活,而许多事实的真相,被隐瞒和蒙蔽。
许多人因为无知,陷人类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而不知。
因此,我们必须停用这种非自然的方法,以保存最后一片天然的生存空间。
瑞.秋.卡森女士如此告诉我们。
透过新颖、富想象力与创造力的方式,尝试去解决和其它生物,共享地球会产生的问题。
人类唯有更谦卑、尊重大自然,反省并改正自己的错误,停止错误的方式,才有可能挽救人类自己。
环境保护,这个当今世界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而这在几十年前却是仅仅是一些生物学家脑子里的想象,而真正使环保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直接导致后来将环保列入政策法规中的却是一本大家似曾相识又不太熟悉的书——《寂静的春天》,而这本书也是世界上第一本将环保作为主题的书。
1992年,该书被推选为近50年来最有影响的书。
这些年来,各国也开始了重视环境保护,同时我们也意识到关注环境保护不仅仅是政府和工业界的事情,更是我们每个公民自己的分内之事。
爱护环境,就是爱护我们人类自己。
丑小鸭读后感今天我们学习了《丑小鸭》这一课,丑小鸭历经千辛万苦、重重磨难之后变成了白天鹅,那是因为它心中有着梦想,梦想支撑着它。
我认识到命运其实没有轨迹,关键在于对美好境界、美好理想的追求。
人生中的挫折和痛苦是不可避免的,要学会把它们踩在脚下,每个孩子都会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梦想,只要他们学会树立生活目标,在自信、自强、自立中成长,通过拼搏他们会真正的认识到自己原来也可以变成“白天鹅”,也可以像丑小鸭一样实现心中的梦想。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是天鹅生在鸭场又会有什么关系呢,只要我们不轻言放弃胜利不还是属于我们吗? 我们人类为什么不像丑小鸭一样呢
是因为我们人类贪图便宜,才铸成人类永远改不了的大错。
而丑小鸭是谦虚的向别人学习。
在别人抛弃的情况下还相着梦想。
我们人类只是在残忍地杀害自己。
丑小鸭虽然外表丑,但心里很美。
我们要像丑小鸭一样奋发图强的精神学习。
所以我们人类应该互相学习。
我深深地被丑小鸭的精神所折服。
丑小鸭是一个心里善良的鸭子,也是一只美丽的天鹅。
丑小鸭经过了千辛万苦才成为一只美丽、高大、善良的天鹅。
我要向丑小鸭一样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和希望。
最后我奉劝大家,困难并不是孤立的,他是在你心中的一道纸做的墙,看似困难,如果你去尝试了,你就会发现,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有决心对待它,你就会成功~!
3本书的读后感
《天使雕像》读后感 这次我们的漂流书是《天使雕像》它的作者是:E.L.柯尼斯柏格,1930年出生于美国纽约,在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小镇长大。
她虽然从小喜爱阅读,但上学时却选择了主修化学,毕业后成为一名化学教师。
后来她慢慢地发觉自己感兴趣的是学生脑子里在想些什么而不是实验室中的瓶瓶罐罐。
与此同时,她发现自己对绘画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所以在她开始写作。
也尝试着自己画插图。
她的作品结构细腻,富有逻辑性和幽默感,这可能也得益于她早年的理科学习。
本书曾荣获1968年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这本书还获得了国际大奖小说。
可见这是一本多么好的呀
《天使雕像》是本迷人的作品。
姐弟俩离家出走,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寄宿一个多星期,情节细致动人。
故事中十二岁的克劳迪娅精心安排所有冒险的旅程让我们敬佩。
姐弟两人同行,行事不慌不忙,情绪平稳镇定,使得原本超乎想象的背景可以让我们接受。
明知一般民众绝不可能在大都会博物馆过夜,但全书的气氛营造和细节安排却使读者深信不疑 ,这就是作者的“虚构”功力高超之处,令人不得不叹服。
克劳迪娅厌倦了家里千第一律的生活,她每天都要洗碗、清理垃圾筒……她想做些出人意料的事情,于是就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
她选择的去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物色的同伴是她既“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
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
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馆里展出。
克劳迪娅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意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人之手。
可眼下,他们没有丝毫线索,而且钱也快用光了……克劳迪娅不甘心这样“平庸”地回家去,她和弟弟利用最后的一点钱,终于找到了雕像原来的主人福兰克威尔夫人。
克劳迪娅厌倦家中做不完的家务,她想做一些不一样的事,因此决定离家出走,暂时离开舒适的住处;但她想寻找的是一处有点奢侈、优雅忙碌的地方,因此选择了大都会博物馆;最重要的是有一位有钱的旅伴,因此她选了小气鬼弟弟杰米。
我想:克劳迪娅是个有勇气也有计谋的女孩,她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作了一件令人意想不到的事——知道了雕刻天使雕像的确是米开朗基罗,并保守这个秘密。
正像书中所说的:“克劳迪娅真正想要的时带一个秘密回家。
天使雕像是一个秘密,这个秘密让它很兴奋,觉得很重要。
”是啊,其实我现在也很希望可以保守一个秘密。
在以前,我保守过一个秘密,那个秘密让我高兴了很长时间。
因为保守秘密使我有一种责任感,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也要学习克劳迪娅的那种不怕困难的精神,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怕辛苦
《天使雕像》读后感 读完《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有勇于探索,不怕困难,才能求得真知。
这本小说写了克劳迪亚和她的既“富有”,又小气的弟弟杰米厌倦了家里千篇一律的平淡生活,他们俩每天都要洗碗清洁垃圾桶……他们俩想做出些出人意料的事,于是精心策划了一场“离家出走”。
他们俩选择的去处是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在戒备森严的大都会博物馆里,他们俩竟神奇地度过了一个星期
在这期间,一座被疑为是米开朗琪罗雕刻的小天使雕像正在博物院里展出。
克劳迪亚立刻被这座雕像吸引住了,她决定要弄清这座雕像到底出自谁之手。
他们先从雕像的白天鹅绒的垫子上发现了代表米开朗琪罗的“M”,为了求证,他们俩还在博物馆的摩肩接踵的书店里找了一天,终于找到了书面印有“M”的书,证实了天使雕像正是米开朗琪罗的作品。
为了尽快把这个秘密告诉博物馆馆长,他们千方百计地借了一台打字机,租了一个邮箱,总算把信发出去了。
他们俩如释重负,完成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别提有多高兴了,可是他们已经囊中羞涩,离家出走时带的钱已所剩无几了,他们俩只好步行回家。
读完《天使雕像》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当我们遇到挫折和失败的时候,要能对现实有一种积极的态度,那么这种积极的态度就能够激励我们不断努力,不断探索,并能够使我们找到成功的钥匙。
《呼兰河传》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女作家萧红的自传体小说《呼兰河传》。
小说表达作者对祖父的情结,用充满童真的文笔描绘了人物和事件,有讽刺有赞赏,有热闹也有寂寞。
打开书的第一页,我仿佛置身于二十世纪20年代的小城镇——呼兰河。
呼兰河并不繁华,但在单调中却蕴含着生机,夹杂着悲凉。
这里有东二道街十字街上拔牙的洋医生,有被当地愚昧和无知的人折磨而死的小团圆媳妇,有胡同里卖麻花、粉房里挂粉条的生意人,有性情古怪的二伯,有勤恳老实的冯歪嘴子,有洁癖的祖母,更有“我”跟着祖父学唐诗、学下地。
这一幕幕、一件件,作者都用诙谐幽默充满童趣、童真的语言描绘得淋漓尽致。
尤其是作者和祖父的故事深深地留在了我的脑海,不自觉地我拿自己的童年和作者的童年去比。
童年在作者的笔下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
在作者萧红看来,这些故事并不美。
可在我们看来,读了《呼兰河传》,更让我们感受到自己童年的快乐与幸运,从而更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呼兰河传》读后感 平淡得像秋水一样,一生不变得像冰冷的街角——呼兰河畔 的生活。
故事里充满了那时候的人的迷信的影子,什么海龙王 啊,什么叫魂啊的,说来说去还不是为了个大泥坑。
那里人是 萧红那年代最平凡的一种人,靠自力更生却摆脱不了小市民的 身份,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喋喋不休,一条人命(疯子,小 孩,伙计等)没了算不了什么也就不说了。
烂漫的笔调下刻画 出的一个寂寞的世界。
迷信,跳了大神,给人去病。
看了生日再去嫁, 若是生日不好但家财万贯的男孩是可以嫁得的。
虽然这么愚 昧,这么这个样却在这么个家庭还有这么个温馨,点点的那 种,好像炊烟一样迷茫,摸也摸不着,碰也碰不透。
“我的祖父”在第三章里出现,终于在白色的床单上出现 了个唇印,快乐地和祖父那种自由的生活。
种豆子种瓜了,还 真令人快乐阿
《呼兰河传》里的故事,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苦闷 和寂寞也一样,而这一心情投射在《呼兰河传》上的暗影,不 但见之于全书的情调,也见之于思想部分,这是可以惋惜的, 正像我们对萧红的死一样惋惜,茅盾没有说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