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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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复仇者。
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
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
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
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 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
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
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
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14年。
他被夺走了一切,如果不是结识了法里亚长老,他只能带着痛苦和绝望一步步走向地狱。
从囚徒变为自由人,从懵懂变为睿智,从一无所有变为拥有一切,从热情变为冷漠,从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他除了复仇还能干什么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
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
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
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
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
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
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
————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
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
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
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
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
快乐吗
当然不是。
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
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
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
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
他找回了宽恕。
人拥有生命毕竟不是为了复仇的。
于是复仇的狂潮找到了它的归宿,无声的呐喊惊醒了灵魂最深处的人性。
他宽恕了邓格拉斯,拯救了凡兰蒂,抛弃了所有的财产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
当复仇的剑铸为宽恕的犁时,一个人才能懂得生活是幸福的。
不能抛弃复仇的人最终也宽恕不了自己
当复仇使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
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向勇往直前,必须放弃痛苦。
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
求一篇2000字的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他是一个复仇者。
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
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
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
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 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
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
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
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14年。
他被夺走了一切,如果不是结识了法里亚长老,他只能带着痛苦和绝望一步步走向地狱。
从囚徒变为自由人,从懵懂变为睿智,从一无所有变为拥有一切,从热情变为冷漠,从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他除了复仇还能干什么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
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
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
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
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
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
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
————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
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
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
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
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
快乐吗
当然不是。
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
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
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
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
他找回了宽恕。
人拥有生命毕竟不是为了复仇的。
于是复仇的狂潮找到了它的归宿,无声的呐喊惊醒了灵魂最深处的人性。
他宽恕了邓格拉斯,拯救了凡兰蒂,抛弃了所有的财产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
当复仇的剑铸为宽恕的犁时,一个人才能懂得生活是幸福的。
不能抛弃复仇的人最终也宽恕不了自己
当复仇使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
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向勇往直前,必须放弃痛苦。
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飞越仇恨的天空——《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
十九世纪中叶,这部小说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亦可谓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
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
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
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
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
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
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
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
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
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
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
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
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
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
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
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
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
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
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
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
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
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
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
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
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
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
”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
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
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
所有这些,也许就构成了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大仲马情趣”吧
如果单纯以故事情节论,我以为《基督山伯爵》确实是难得一觅的好书,并且让人大开眼界、回味无穷。
一、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二、 希望在人间——《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书中我是喜欢基督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 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 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语言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麋足珍贵. 我们总是埋怨学习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时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时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基督山伯爵》人物分析
爱德蒙·邓蒂斯的形象特征 1、肤浅而善良,乐观而热情 肤浅之意是认识不多,理解不深。
青年往往与肤浅在一块,因为缺乏时间的雕刻。
善良,慈善恭良,与他人为善,在爱德蒙·邓蒂斯的人生之初,他就是一个见识不多又与他人为善的热心肠的人,具体表现在一下几点: (1)、政治动荡的年代缺乏政治意识 早在两千多年前,我们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在其传世名著中说了这样的一句话:“人是政治的动物” 、“政治可以阻止命运成为束缚人的铁笼子”,说明了政治与人的利害关系:任何人都是生活在一种可以影响其命运的政治环境当中的。
《基督山伯爵》这部作品的政治气氛挺浓,在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背景下,其中的人物命运无疑都左右于法国的政治环境,而爱德蒙·邓蒂斯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关于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拿破仑党与以路易十八为首的封建势力的斗争,他几乎没有什么概念。
他接触过被囚居于厄尔巴岛上的拿破仑,并带过一包东西给他,这在路易十八统治的环境下是一件可以以通敌罪论处的行为,但是他没有顾忌这一点,甚至在老板摩莱尔先生提醒他和拿破仑说话可能要受连累时,他还反问:“那怎么能连累我呢,先生
我根本连带的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
却不知正是这一件事情让一位顾忌于自身利益的检察官给他带来多年的牢狱之灾。
这里隐含了爱德蒙·邓蒂斯牢狱之灾形成的社会背景,这个背景是造成他快乐生活终结、凄苦人生开始的主要因素。
(2)、与贪婪虚伪为邻却纯洁公正善良 爱德蒙·邓蒂斯虽然从小就没有母亲的关爱,与父亲相依为命,但这不影响他美好个性的产生。
他从小经历各种风险,练就了镇定与坚毅的品质。
他热情,关心同事,尊敬老板,勤于工作;他包容,对于邓格拉斯这种小人能一分为二的看待,对于邻居卡德罗斯的背信弃义也以礼相待;他公正,摩莱尔欲提拔他当船长,他乐于接受却不逢迎拍马,连老板的饭局都可以推迟;他孝顺,出海回来的第一时间就急于回家拜见老父亲,并见到父亲为了替自己还债而忍饥挨饿后,伤心地哭着跪倒在地请求上帝的宽恕;他对爱忠诚,对美茜蒂斯爱得死心踏地,对情敌弗南忍让谦敬。
所有这一切,都让爱德蒙·邓蒂斯的人性闪现着耀人的光辉
可是,就是这样纯洁公正善良的人在还没有来得及学会从平淡的生活嗅出隐伏其中的丑陋的时候,便被一个自私的酒鬼邻居出于嫉妒,一个奸诈的水手同事出于私利和一个情敌串通陷害了,经过一位自私的检察官的“审判”,被从婚宴上最幸福的时刻里投进了最黑暗的伊夫堡地牢。
如果说悲剧是把最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那么爱德蒙·邓蒂斯的遭遇就是一个悲剧了。
爱德蒙·邓蒂斯作为一个孝顺的儿子,一个忠诚的情侣,一个尽职的海员,凭什么被投进了黑牢呢
青年的肤浅算不上是一种大罪,而来自于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无视良知与法纪的人性才是罪魁祸首,那些把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人,不仅剥夺了他的自由,而且害死了他的慈父,夺走了他的爱人。
作品将一个美好形象的损毁来激起读者对陷害者的愤怒,从而为主人公赢得了无限的同情心,为爱德蒙邓蒂斯的复仇提供了合理正当的理由。
2、顽强而坚毅,智慧而理性 顽强而坚毅,智慧而理性往往是英雄具有的品质,说基度山伯爵具有这种英雄品质,并不是说他“有凌云之壮志,气吞山河之势,腹纳九州之量,包藏四海之胸襟
肩扛正义,救黎民于水火,解百姓于倒悬”,而是说他那种穿越生与死的非凡勇气、执着坚毅的复仇信念以及在求生与复仇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智慧与理性。
凤凰涅槃,死于黑暗,生于光明,做生活的强者。
“邓蒂斯受尽了那些被遗忘的囚徒在黑牢里所受的各种各样的痛苦”,失去自由只是形体上的束缚,而精神上的巨大冤屈更在摧毁爱德蒙的生命,“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鹰一样”展翅飞翔碰到的却是伊夫堡的厚沉的牢壁,由于“无法确定突然降临的灾难来自于哪一只手,他泄怒于自己,泄怒于那些来惹恼他的最微小的东西——一粒沙,一茎草,或一丝气”。
他甚至希望死,并选定了死的方法:绝食。
如果爱德蒙真的绝食死了,我是不屑于探讨他的形象特征的,那样就失去了意义。
我们得相信,痛苦有时并不是一件坏事,在绝望的边缘往往蕴藏希望:而在死的旁边,常有生相随。
也正是这段暗无天日的囚徒生活把迷惘肤浅的邓蒂斯变得智慧、坚强,他的仇敌让他历经的苦难与折磨,不但没有打倒他,反而磨练了他的意志。
英雄的成长从来不会一帆风顺,而是崎岖不平充满磨难的。
爱德蒙·邓蒂斯的希望、勇气、信心、智慧无疑都是在让他生命窒息的逆境中产生的,具体一点说是来源于法利亚长老,是法利亚长老用自己的智慧把邓蒂斯从一个平凡人点化为脱俗的超人,我们看到英雄的爱德蒙·邓蒂斯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通晓几个国家的语言,学会通过计算理解任何问题,学会了用化学方法研制各种药剂,他有温文尔雅的仪态以及只有混迹于上流社会才能形成的贵族派头,他拟制了一个思维缜密的复仇计划,让几个有权有势的仇人疯的疯、死的死、破产的破产,他把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运用得娴熟自如,以前他是肤浅、自信、善良、热情的,现在是深沉、理性、自我的。
我们说邓蒂斯是正义的,决不是说他舍生取义保家卫国、除暴安良劫富济贫、扶危助弱解困就难,体现在他身上的正义仅仅是:他爱爱他得人,他恨恨他的人;报答对他有恩的人,报复对他有仇的人;按照因果论裁定了几个人的命运。
他相信人类的天性是不愿犯罪的,法利亚长老评价他:“他是这样高尚,这样朴实,有着这样崇高的精神,从他那忠厚坦白的脸上,可以充分看到信实、诚恳、挚爱、真诚的情意”。
显然,邓蒂斯爱德蒙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迷惘后,找到了自我,主宰了自己的精神园圃,他摆脱了身体与精神的分离带来的迷惘与痛苦。
小说里的爱德蒙·邓蒂斯表现得像一个虔诚的天主信徒,他待人接物嘴边不离上帝,好像时时处处完全按上帝的旨意行事。
当他担心法利亚长老不信任他时,他大声说:“我是一个基督徒,我凭基督的名义向你发誓……”当他在挖掘地道遇到阻碍时他轻声的说:“你既剥夺了我的自由,又拒绝给我死的安息,提醒我再活下去,——我的上帝啊,可怜可怜我,别让我绝望而死”,但是我认为他坚毅的内力不是来源于上帝,而是来源于对希望无限的追逐,实际上,他不信上帝,只信自己,那些他自称来自于上帝的意志,其实都来自于自己的那颗大脑。
谈到宗教信仰,我们必须了解一下法国人大多信奉天主教,大仲马无疑地受到这种氛围的影响,所以笔下的人物习惯性地也信奉天主教,那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也被自然地冠以基督徒的名义,这里不排除爱德蒙·邓蒂斯就是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基督徒。
有几处例证:“他最初很高傲,——那是希望和自知无罪的一种自然的结果,然后他开始怀疑起他自己的冤枉来,——这种怀疑多少证实了堡长相信他是精神错乱的这个意见,然后他从高傲的顶上一跤跌下来,——他开始恳求,还没有向上帝恳求,而是向人恳求。
这个不幸的人,他本该一开始便寻求主的庇佑的,却直到其他一切希望都灭绝了以后才寄希望于上帝。
”我们不肯定一个基督徒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坐到一边专等上帝来解决,但是也不应该等到一切希望一切希望都灭绝了后才寄希望于它啊,那与寄希望于虚无有什么区别呢
一切希望都灭绝了以后又出现一个希望,显然后面的希望不存在于真实的“一切”当中,只是意念上的,飘渺的,将一个飘渺的希望寄予上帝,是不是在说明上帝的虚幻呢
“邓蒂斯用自己的身体去撞监狱的墙壁,口里大喊着渎神的咒骂”,或许他相信神的存在,但无视神的权威。
更有甚者,当他在出海遇到海浪袭击时他会说:“我用了一个男子汉和一个水手的全部技术与万能的主抗争。
”显然,爱德蒙·邓蒂斯相信自己的意志可以违逆上帝的旨意。
左右生活的,不是虚无的上帝,是存在于现实世界的实体。
所以说,爱德蒙·邓蒂斯不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在伊夫堡监狱里他就明白自己已经被上帝抛弃,真正助他脱离囹圄之灾的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上帝,而是邓蒂斯自己。
历经牢狱磨练的爱德蒙·邓蒂斯完全褪去了青年期的肤浅与善良,十四年的囚禁生活带给他的不仅仅是苍白的肌肤与经年累月后积郁的坚定的复仇信念,还有深沉老练的人生认识,他有了一双洞察表象与本质的眼睛,可以瞬间发现藏在人们灵魂深处的秘密。
在任何一个角落他筑起了与人隔离的围墙,在一个人的天地,伺机释放蕴藏于身体内的巨大能量。
他或许有点偏激,夸大了生存的唯一目的是复仇。
此时的他,人生情感与人生意向纠结在一起,迫切地希望展开复仇行动
当一个人被某一种力量所冲击时,难免狭隘,但是我们作为沧海一粟的个体,有什么比按照自己的意志去活更重要呢
3、心狠手辣,是一位冷酷的复仇者 张东炎在《论仇恨》一文中提到:“小说中仇恨情感的潜伏性,特别有益于形成曲折离奇、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也便于塑造具有人性深度的人物形象。
”《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就是以爱德蒙·邓蒂斯的复仇为主线展开写的,情节离奇,而主人公的形象在复仇过程更是得以全面展现。
(1)、有仇必报也君子 “仇恨的情感是复仇行动的强大推动力,它表现人不向厄运屈服、不向恶势力屈膝的以暴抗虐的果决与坚毅。
”从这层意义上讲,有仇必报并非不君子。
《诗经》中的《伐檀》《硕鼠》《氓》中都有仇恨情绪的表达。
《论语·子路》中亦有“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
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
”这里的“狂狷者”,就是忠正耿介的复仇者,《伍子胥变文》中有:“丈夫为仇发愤,将死犹如睡眠。
”爱德蒙·邓蒂斯就是一个充满仇恨情感的人,他身负巨大冤屈,在黑牢被关了十四年,父亲饿死,恋人被夺,人生的悲剧促使他形成单一的求生目的,那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去复仇
他也完全是这样去做的。
他认为自己之所以能从孤独、痛苦中被恢复了自由和光明,并且拥有了一笔闻所未闻的巨大财富,是上帝要他来执行他的伟大的复仇计划。
他宣称原始民族的“报复法”是“最符合上帝的法律”的。
为了完成上帝赋予他的复仇使命,他做了种种准备,他填满枪膛,学习各种攻击和防御的方法,用最剧烈的运动磨练身体,用最痛苦的考验磨练灵魂,他训练自己的手臂杀人,眼睛看最残酷的痛苦,他把善良、坦率、宽大的天性换成狡猾、奸诈、有仇必报
这样的爱德蒙·邓蒂斯如冷血动物,他把自己当作法律的化身,铁面无私地审判自己认为有罪的人。
我们可以理解这样的冷血动物,也同意他自比法律,为什么
因为他曾经是受害者,是社会法律没有保护好的可怜虫,我们同情他,并庆幸他能够有机会施以报复,因为每个人都不希望看到一个悲剧永远是悲剧,还希望悲剧里制造悲剧的人受到惩罚,承受者得以补偿。
同时,他的报复行为反映了人们呼唤正义、惩恶扬善的人性意味,对遏制社会邪恶势力的畸形膨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回归真“我”,体现他的宽容与博爱 爱德蒙·邓蒂斯在蒙冤入狱经过一段时间后就认为自己是上帝的弃儿,在获得自由后他认为自己不属于太阳底下任何一个正常的生命,他自称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一具死尸,来到人间只是代上帝履行复仇的使命。
他化名基度山伯爵,扮演魏玛勋爵与布沙尼长老,苦心积虑地经营着一颗复仇心,他把那个水手爱德蒙·邓蒂斯深埋心灵深处,套着一副只有恋人美茜蒂斯才可以认出的面具,在巴黎上流社会实施着复仇大计,他自信地面对着复仇路上的一个个阻碍,却难掩对失去原来生活的愤慨与落寞。
他的思想在一遭陷害后便偏离正轨,在悲剧的人生路上书写畸形的人生,而这种畸形体现在他复仇活动中矛盾的思想里。
复仇时期的爱德蒙·邓蒂斯虽然局限于个人的复仇,没有顾忌社会秩序和法律权威,但是他编织的复仇之网,体现了他对世情冷暖,是非黑白,爱恨情仇有着明晰的认识,并且在爱恨交织中演绎了一个复仇神的角色。
应该看到在爱德蒙·邓蒂斯向仇人进行报复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往直前,毫不动摇的。
他也自愧于出自自己的毁灭性的力量冲击了无辜。
当他看到首席检察官维尔福家尸骸狼藉,特别是维尔福十岁左右的儿子的尸体时,当美茜蒂斯委婉地责难他不该以上帝自居的时候,他也怀疑自己的报复是否超过了范围,怀疑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去做,当海蒂一开始向他表白时,他怀疑自己是否还有爱的能力,从而拒绝了这份令他重回年青时那种初恋感觉的爱情,但是,结果呢
他用重回伊夫堡回顾往昔的苦难来强化自己的复仇观念,为自己十多年来走的这条血腥的复仇路正名,他的心稍微回归了一点便又在这次伊夫堡重游后又充满仇恨,伤口又破裂,心又渴望复仇。
我们看到他的心在被仇恨扭曲后,难以在短时间内恢复当初的正常。
爱德蒙·邓蒂斯释放邓格拉斯算不算是一种宽恕
所有的仇敌都受到了惩罚,处心积虑的复仇大计已经实施完毕,心也累了,戴了十多年的面具也该揭开了。
我们看到恩怨已了的他还是那么善良,他邀请曾经的恋人住到自己父亲的小楼里,这楼可是年青的邓蒂斯爱德蒙的象征啊,深埋地底下的钱币何尝不是那颗隐藏自己灵魂深处的心呢
他还爱她,只是悲剧的命运不允许他爱。
他将巨大的财富赠给了玛西米兰,说明他不贪于财富而只利用它,更体现了他对老板摩莱尔的爱戴之情无限的感恩。
而海蒂的一句话更是概括了他的人品:“我爱你
我爱你像我的生命一样,因为你是世界上最好、最高贵的人了
”。
戴着面具的弃儿在最后回到了上帝的怀抱。
15篇读书笔记400字以上。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
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
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
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
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
只要你愿意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释梦》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一只狗,一生情 ——读《再见了,可鲁》有感 (361021)集美中学高二7班 李晓惠\\\/发表于中学生语文(有节选)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小猫、小狗,并不仅仅因为它们的可爱与单纯。
日本有个作家叫石黑谦吾,他说,他的生命中出现过很多只狗,它们仿佛是与他宿命相 连的,他从狗身上得到了巨大的安慰和鼓励,因此,他写了《再见了,可鲁》这本书。
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马上就被它的封面所吸引,上面是一只趴着的拉布拉多犬,深 黑色的背景。
那样的眼神,那样的姿态,是那样的熟悉。
我情不自禁地,轻轻地把手搭在它的鼻子上, 刹时,似乎激起了心中的某个回忆。
手心有种异样的感觉,仿佛真的有温温的,湿湿的呼吸, 温暖了我的手。
那眼睛在跟我诉说着它的一生。
可鲁是一只纯正的拉布拉多犬,也许本应该很平常的成为一只平凡的宠物,但是,它却 是一只导盲犬。
直到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导盲犬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动物。
它会帮助主人上下车,引着主人走安全的道路,遇到路口会停下,遇到障碍物会避开, 当红灯亮的时停—下脚步……可以想象,盲人对导盲犬会有多大的依赖,而导盲犬的这些行为 都仅仅因为它们对人的爱。
可鲁是日本的一只导盲犬,退役后由一对姓仁井的夫妇收养。
那时可鲁已经是一只虚弱 的老狗了。
书里面说到,可鲁已经快不行了,也许是肺部受到压迫而感到呼吸困难,它频频 示意要翻身,但是最终,它连发出示意的力气都没有了。
“仁井先生不停地抚摩着它的头, 仁井太太摩挲着它的背部,用平静的口吻对它说:‘小可,谢谢你,你不需要再那么努力了, 可以了,你就慢慢休息吧,到了天国以后,要准确地报出自己的名字‘仁井可鲁’噢!”刚 说完,可鲁就停止了呼吸。
看到这里,我难过的哽咽,最终还是哭了,为了这可爱生命的陨 落,为了一个我认为无比高尚的生灵。
佛斯特说过:“在这个自私的世界上,一个人惟一不自私的朋友,惟一不抛弃他的朋友, 惟一不忘恩负义的朋友,就是他的狗。
”可谓“一只狗,一生情”。
狗把人类看成自己的神,即使人们不停的辜负它们,背叛它们,伤害它们,但它们却永 远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毫无怨言的陪伴着我们的孤独。
它们忠诚勤劳,但求付出不求回报。
在某些世俗的人身上,这些品德已经逐渐消失殆尽 了,狗性中深具超凡的神性,而人性中却潜藏着可耻的兽性。
这个社会越来越世俗,越来越淡漠,人与人心灵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试问,此时还有 谁在保持着不变的忠诚呢?还有谁让你唤之则来,呼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的对待, 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 从此,我告诉自己要更爱狗,也希望能告诉别人,请爱你们的狗。
作文点评: 文章从狗讲到人,从书讲到自己,又从自己写到他人,都起源与自己喜爱狗的个性;文 章从事写到理,从国外到国内有回到世界,都透漏出一种情、一种人文关怀。
“文似看山不 喜平”,李晓惠同学的文章就有这一优点,值得同学借鉴。
《 名人传》读书笔记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
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
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
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
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
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
这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
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
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
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
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
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
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
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
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
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
《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
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
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
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
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
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
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
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
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
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
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
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
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
她遇到了JOHN RIVERS。
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
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
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
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
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
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
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
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水浒传》读书笔记(一)--醉打蒋门神 武松杀死了西门庆,就被发送了孟州充军,又在十字坡结识了张青和孙二娘。
但是这些都不够精彩,唯独这集里的武松醉打蒋门神最为精彩。
本集中,武松为了个人的友谊而去帮助施恩夺回快活林和在路上每家酒官都吃上三碗酒,这两点,就知道他有着放任一己的感情。
而他在打蒋门神之前的挑逗更是精彩,先是到酒官里找茬,然后把蒋门神惹急,在狠狠的打他,这能证明武松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他在挑逗时还可分成几个细节,三次换酒,之后说让蒋门神的小妾陪他喝酒,酒饱不让,就和他们打了起来(这里包括蒋门神)。
他在禽了蒋门神之后,又怕他告官,在说要求蒋门神的第三件事时,却怕他告官和以后再把快活林夺回来,所以让他离开孟州,不得在此居住。
由此也可以开出武松多么的细心。
《水浒传》读书笔记(二)--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
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
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
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
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
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水浒传》读书笔记(三)--抱怨狮子楼 武松在阳谷县坐了都头,又上京办事。
回来时,才知道哥哥武大郎死了,武松心疑便察得实情,去告官,谁知县馆已受贿,无奈下在狮子楼为武大郎报了仇。
其中,让人看得最热血沸腾的就是最后报仇时杀死西门庆的那一段,武大郎虽死,潘金莲和西门庆也得到了她该得到的恶果,而武松为民除害还被发配孟州。
我觉得这有可能是作者在讽刺当时的朝廷昏庸无道。
西门庆在这里被作者描写的简直是“臭不可闻”,几乎上谁看完都痛骂他一两句,这能体现作者是多么的会描写人物啊
《水浒传》读书笔记(四)--卖刀汴京城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
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
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
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
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
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水浒传》读书笔记(五)--题诗浔阳楼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
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
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
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
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
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
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
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
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
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读书笔记范文>一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是应当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已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读书笔记范文>二 刚从远处看到的那个笔直的山峰,就站在峡口上,山如斧削,隽秀婀娜。
(案):用“隽秀”形容“笔直的”、“如斧削”的“山”尚可,而用“婀娜”来形容就不妥了。
“婀娜”是形容姿态柔软而美好,“如斧削”一样笔直的山峰怎么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呢
可以把“婀娜”改为“挺拔”。
——《语文短评·顾此失彼》 <读书笔记范文>三 我只想在痛惜之余,说出几点希望 首先当然是希望大家(不限于知识分子,而是一切党员、团员,一切觉悟的青年和觉悟的劳动者)都应该向他们学习,特别是那些至今对知识分子还有某种不信任感、不敢推心置腹的人们,以及那些一味争名夺利,甚至对社会主义祖国至今还三心二意,羡慕资本主义“天堂”的人们,多读读他们的事迹。
…… 其次,我想说,希望一切先进分子所在机构中的党组织、每个党员以至每个正直的公民能够更多地更好地关心这些先进的人们。
…… 第三,我也想对活着的蒋筑英、罗健夫等同志说几句话。
共产党员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是随时随地准备着为了共产主义事业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祖国的利益,为了十亿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一切。
我们不是那种认为一个大学生“不值得”为一个农民的生命而牺牲自己的人,那样的人,如果在别的岗位上,当然也不会冒死去抢救一个小学生,或者同一个甚至几个拿着凶器图谋犯罪的歹徒格斗。
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但是事情还有另外一方面。
我想,蒋筑英和罗健夫都并不是必然要死(我不懂医,不知道罗健夫同志所患的“低分化恶性淋巴瘤”和蒋筑英同志所患的多种凶险疾病能不能在早期治愈,这里是假定能够)。
如果他们还健康地活着,尽管报纸上不会这样大量地表扬他们,但是他们却能为祖国和人民作出更多更重大的贡献,这是毫无疑问的。
我们经常提倡自我牺牲,但是我们不是说一个共产党员或先进分子的生命和健康就不重要。
生命和健康,这是我们战胜一切敌人而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资本,它们不是属于我们个人而是属于祖国和人民的,对于党员,就是属于党。
我们反对借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而损公利私,而贪生怕死,但是有了病,特别是有了严重的病,还是要治,并且要治好。
——胡乔木:《痛惜之余的愿望》 <读书笔记范文>四 读《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
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
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
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
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
只要你愿意 回答者:842534917 - 试用期 一级 2-1 16:37 《简爱》(读书笔记) 花了三天多的工夫终于读完了《简爱》,我晓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进程。
这连住的多少日,我多少乎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工夫都消耗在这原来自边远国家的小说里。
但是我还得在埋怨的同时,不得不供认它的出色与迷人。
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
这布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触了很多。
其实我该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
惋惜,我具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如今去观赏它,切实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奉有点难以适应。
不过呢,人间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
每当我读到小简爱由于无亲无端而蒙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可怜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转危为安让我多么高兴;当她英勇地接受了圣约翰的求婚而保持本人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励和震撼;特殊在文章最后,她丢弃所有去照应那位怜悯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喜与打动迸发而出。
对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胜利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出色交融。
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
首先,她在描画景色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味去掌握光和影的调和。
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致的景色描写的词汇。
该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
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言语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言语。
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觉得本人能够经过它感触到整个欧洲的文明气氛。
比如说英国人的骄傲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氛围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味。
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方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
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置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
她的主人公很少是望而生畏,这比拟现实,然而她赋予的恋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化到读者的心田里。
如此奇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假如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明底蕴要更博深一些。
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
曹雪芹毕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博大的多,究竟中国的文明底蕴要丰盛的多。
中肯的说,简爱确实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
无论是人物丰厚还是物致的描画上,《红楼梦》都是更为出色的。
然而,《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观赏的地方。
比如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
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似乎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热诚的信奉,真很令人钦佩。
如今的中国是一个不足信奉的时期。
在读《简爱》时分,让我感触到在具有宗教哺育下能力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如今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
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如今国人却常常无视了先人的睿智。
比方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
在读《简爱》的时分,我经常被圣经里的美妙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仿佛收获许多。
让我深信,关于中国的儒家文明真的需求重新审阅。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挂念.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几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涯,而且还大胆地控告了封建贵族阶层的无耻和蜕化,指出他们的种种虚假、狡诈、贪婪、腐朽和罪恶。
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定解体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层和社会的必定解体和死亡。
曹雪芹笔触下所发明和酷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层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捐躯者;所批评和否认的是封建社会的虚假品德和不正当的社会制度。
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
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需谋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憧憬的约束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咱们展示了这场无声的比赛。
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恋情故事浓缩了这场比赛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谋求始终不弃。
咱们感叹贾、林两人恋情的悲剧的时分,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主要要素:林黛玉的清高的特性,她的特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交融”,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端。
基督山伯爵是话剧吗?
《基督山伯爵》有可信的历史背景和真实的故事原型,但主人公非同寻常的生活遭际,以及曲折生动、紧张刺激、扣人心弦的情节内容,则主要来自大仲马本人的构想。
大仲马有写书的想法时 皮科的故事像他往常写历史小说一样,大仲马首先去寻找真实的素材。
他记起自己曾经浏览过一部记述真人真事的书,其中有个故事非常曲折动人,便借来重新细读。
该书出版于1838年,作者为雅克·波歇,书名叫《从巴黎警察局路易十四时代至今的档案中摘录的回忆录》。
波歇原是巴黎警察局的档案管理员,退休后,在记者艾弥尔·布施里以及拉摩特·隆贡男爵的协助下,将他在职期间摘抄的大量案情笔记加以整理,遂成这部6卷本的巨著。
引起大仲马特别兴趣的那段记载,出自该书第5卷中题为《金刚石和复仇》的一章。
这里,我们简单地介绍一下这个令人惊心动魄故事的梗概:事情发生在1807年,那时,巴黎住着一个年轻的皮鞋匠,名叫弗朗索瓦·皮科。
皮科虽穷,但相貌堂堂,新近刚同一个姑娘订婚。
狂欢节的一天,他穿着节日的礼服来到他的朋友马蒂厄·卢比昂开的咖啡馆。
卢比昂和他同乡,是尼姆城人,他嫉妒成性,见别人交了好运,总感到不是滋味。
这天在咖啡馆里可巧还有三个尼姆人,都是卢比昂的邻居。
见皮科穿得像新郎似的鲜亮,他们一齐拿他打趣。
皮科喜不自禁地告诉他们,他果真要做新郎了,未婚妻玛格丽特·雅戈鲁是个孤女,不但人长得漂亮,还拥有一笔10万金法郎的财富
四个朋友听了,无不羡慕得眼红。
“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啊
”卢比昂假意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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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动物小说之灾之犬读后感花鹰对主人的忠诚令我十分感动,而作者“我”对花鹰的态度及行为让我气愤。
补水效果不 巫师 错的 (共4条) 麦菲丝的玻尿酸补水面膜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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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鹰本是一条好狗,却被一个巫师的胡言乱语给毁了。
如果违了期限,就 胡言乱语 杀你们两个人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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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花鹰感到忿忿不平,巫师的胡言乱语让我感到不公平,更让我感到不公平的是居然有那么多人信巫师。
在中华文化中,水晶球不但作用神奇,而且因为 巫师 为圆形,形状属金,寓示团圆、圆满、周全,所以会给命运或事物带来全方位的吉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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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令我感到气愤的是作者“我”的行为。
巫师歌 是巫师在请神送鬼时唱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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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开始不信神,不信鬼,并且出低价买了花鹰,“我”买下了花鹰,就意味着“我”决定要对它负责,要爱他,要成为它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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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后来,我却又开始疑神疑鬼起来,又想把花鹰扔掉。
奸臣受宠得以施用奸计祸害国家,我做为忠臣只有愤怒只有血泪交横,只希望用这种方式来殉国,以使君主明白,除此外我还有什么渴求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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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花鹰流黑泪不吉利,于是“我”就把花鹰脸上的黑毛剪得一干二净,可是黑毛倒是没有了,露出了红红的肉,黑泪变成了红泪,“我”觉得红泪就是血泪。
演唱时,一般先唱 读后感 两句或4句的歌头,山歌和酒歌的歌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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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流泪是非常正常的,不过是因为花鹰脸上有两撮黑毛,泪就变成了黑类。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 血泪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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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鹰流“血泪”也不能怪花鹰,要怪,只能怪“我”剪它的黑毛。
在阆中镇守,闻知关公被害,旦夕号泣,血泪衣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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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的一句心理活动让我觉得非常气愤,“真是个十足无赖,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我有权要你还是不要你
学习班只能告诉你如何如何,但是经验与技巧是要用血泪来换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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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花鹰确实是你花钱买来的,你确实有权决定要不要它,但是,你既然把它买来,就必须对它负责。
都江堰的二郎神像塑成坐姿,右腿架搁左腿之上,也是在摹拟禹 来源: 二郎腿不但川 红红 省有此说法,外省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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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它,就得把它好好养着,如果不要它,就要给它找个好的归宿。
范疆说 读后感 :今日受了刑责,让我们怎么能够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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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信鬼信神,但最起码的责任心要有吧
只要你愿意 读《永别了武器》有感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哈姆雷特》读后感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 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释梦》读后感 弗洛伊德(1856--l939)是奥地利著名的精神病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的著作横跨半个世纪,对文学,哲学,神学,伦理学,美学,政治科学,社会学和大众心理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如果以影响的范围作为衡量伟大的标准,那么弗洛伊德无疑是最伟大的心理学家.弗洛伊德发动了人类思想史上又一次哥白尼式革命,他指出人类的无意识是无法被意识所控制,人类的潜意识中蕴含了巨大的心理内容,他以最理性的声音诉说了人类的无理性.《释梦》是弗洛伊德支柱性的学术著作.通过对梦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人类对自身的探究的幅度,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红与黑》读后感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作者“我”想方设法要赶走花鹰,有一次还使诡计要让花鹰死去,也只有铁石心肠的人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爱犬吧
实践 胡言乱语 为主,股市有风险,请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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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花鹰,尽管“我”这样虐待它,在我遇险时仍然飞快地跑来救“我”,在“我”这般粗暴地待它之后,仍把“我”当主人,奋不顾身地将“我”从鳄鱼嘴里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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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就像主人依旧深爱着它一样深爱着主人,还安慰主人,这是一种忠诚,是一种爱。
《命运 深爱着 》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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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花鹰小时候并没有人教过它以德报怨,但是它做的远比任何一个人还要好。
自古以来,人们对水晶崇拜,巫师通过意念,使一个大水晶球产生玄影,预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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