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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鸡读后感

时间:2019-03-01 03:29

读后感作文

1.《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没有拘泥于对传主的生平做琐屑的考述,也没有一般性地追溯他们的创作历程,而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可以说是为我们谱写了另一阕“英雄交响曲”。

翻开《安徒生童话》,其中最人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

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丑陋,就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成为全体鸡鸭嘲笑对象。

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妈妈都开始讨厌丑小鸭。

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

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

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

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这些都成为丑小鸭幼年时候的一部分生活经历。

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这一切缘于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

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一个人只要有理想,并依靠自己的坚定信念,为之努力奋斗,即使身处逆境也不要紧,因为逆境总是短暂的,奋斗后得来的是幸福的甜果。

2.《童年》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了不一样的卡梅拉这本书后有什么心得

不一样的卡梅拉读后感(一)  读书会上,老师给我们推荐了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买来读。

这本书写得精彩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套书是讲一只名叫卡梅拉的小鸡和她的同伴们的故事。

书一共有六册,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

这本书是写小鸡卡梅拉听鸬鹚佩罗说大海很漂亮,她下定决心要去看大海,可是她的同伴包括她的爸爸都认为这个想法很愚蠢。

但是,这不能改变卡梅拉的决心。

于是她告别了父母和伙伴们,朝梦想中的大海走去。

一路上,她经历狂风暴雨、陡峭又泥泞的山路,还在黑夜里勇敢地前进。

终于,她看到了梦寐以求的大海,看到了比想象中更加美丽壮观的大海。

  卡梅拉一直都抱有“生活中肯定还有比睡觉更好玩的事情!”这样的信念,她追求那些同伴们认为不可想象的事情。

虽然处处坎坷,历经艰难,但总是逢凶化吉,化险为夷,最后还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和异乎寻常的果实。

  卡梅拉是一位生活中的勇士。

我觉得我应该向卡梅拉学习,在我今后成长的道路上,我一定要树立一个目标,然后坚定不移地去实现它,那么总有一天我也会像卡梅拉一样看见自己心中的“大海”。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是法国作家克利斯科昂·约里波瓦的作品。

这本书写得精彩极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的第六册写得最有趣。

卡梅拉是一只母鸡,它和丈夫皮迪克生活在一个鸡舍里,它们养育了许许多多的小鸡,其中有一只小母鸡叫卡门,小公鸡叫卡梅利多,特别优秀,深得父母的喜爱。

有次鸡舍闹饥荒,惟一的燕麦种子也被一只老鼠偷走了。

皮迪克和卡梅拉就去找食物,家里只剩下一群小鸡。

等了许久也不见父母回家,于是小鸡也出门去找。

它们来到一座城堡,遇见了一只怪兽,原来是怪兽偷光了它们的食物,小鸡们就和怪兽展开了一场食物争夺战。

卡梅利多运用自己的智慧和胆识,终于把怪兽打败了,赢回了自己的食物。

书中关于双方的争斗描写得活灵活现,动人心魄,看了令人爱不释手。

  我觉得卡梅利多不畏强暴,又勇敢又聪明,我非常地佩服它。

  不一样的卡梅拉读后感(二)  大家好,我今天要写读后感,因为我觉得很好看。

  卡梅拉是三只小鸡,他们身上都有自己的颜色,有的红,有的黄,还有的白……他们各有各的愿望,有的想看海,有的想有星星,有的想打败怪兽,还有的想找回太阳……他们都很努力地去追求同伴们认为不可能想象的事情,一路上历经艰难,受尽折磨,但总是逢凶化吉,化险为夷,一直都没有放弃。

最后还能收获超乎想象的回报和异乎寻常的果实。

  我觉得卡梅拉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物,告诉了我凡事都要有自己的想法,并且要执着地去实现他。

  不一样的卡梅拉读后感(三)  今年寒假,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读了系列丛书。

  从书中我认识了与众不同的卡梅拉和她的朋友们:见多识广的鸬鹚佩罗,勤奋的皮迪克,乐于助人的贝里奥,勇敢、顽皮好动的卡门。

通过,我认识了卡梅拉和皮迪克;从中我知道了卡梅利多;在中我了解了卡门。

从其它几本书中我知道了卡梅拉一家和小动物们战胜了许多困难,通过努力完成了许多。

  通过卡梅拉所做的事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也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我很喜欢他们。

  不一样的卡梅拉读后感(四)  我要向大家推荐一套书,书的名字叫《不一样的卡梅拉》。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克利斯提昂·约里波瓦,法国克利斯提昂·艾利施画的图,郑迪蔚给书翻译。

  卡梅拉和别的小鸡不一样,她有一个梦想:要去看大海。

经过一番波折,她终于看见了大海,却被冲到了哥伦布的船上。

她通过每天下一个蛋保留住了自己的性命。

船靠近了一个岛屿。

这里有一群红色的小鸡,卡梅拉找到了一个最好的朋友——皮迪克,她和皮迪克回到了卡梅拉的家乡。

卡梅拉生了第一个孩子,叫卡梅利多。

卡梅利多想有一颗星星,它跟着一颗流星找到了一只海星。

大家嘲笑她,一只小羊带他来到了天文学家伽利略的“管子机器”边,他看到了星星,但是却摸不到。

一个外星飞船载着一些小绿鸡来到地球,卡梅利多和名叫塞勒斯的小绿鸡交了朋友。

一次鸡舍里闹了饥慌,爸爸妈妈们去寻找食物,小鸡们又去找爸爸妈妈。

路上听说有怪物,怪物把小鸡们变成了水晶。

有一个圆桌骑士夸口,自己不怕怪物,却被怪物变成了水晶。

卡梅利多用小下绿鸡掉下的墨镜打败了怪物。

之后卡梅拉的家族还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你想知道吗,请你一起来看《不一样的卡梅拉》。

  我们要像卡梅拉一样,为了实现梦想,靠勇敢、智慧、爱心,不畏艰难,努力去实现。

要像卡梅拉和和她的家人一样,互相关爱,互相帮助。

要谦虚,不能像圆桌骑士那样夸海口,却差点丧了命,也不要像小胖墩一样自私。

  不一样的卡梅拉读后感(五)  卡梅拉是一只小母鸡,性格很调皮,她和她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们生活在鸡舍里。

她是一只与众不同的小鸡。

她不肯规规矩矩的下蛋,也不肯睡觉,她就爱听鸬鹚佩罗讲大海的故事,在她心中产生了一个别的小鸡心里没有的愿望-----我想去看大海。

  她是一只勇敢的小鸡。

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她离开了温暖的家,在黑暗的夜里勇敢的前进。

她走了很远很远,那双可怜的小脚,都快失去了知觉。

到了早上,她终于见到了梦想中的大海,她勇敢的跳进海中,玩起了冲浪。

很不幸,她被哥伦布船长抓住了,船长要把它炖吃了。

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从没下过蛋的她,勇敢的尝试各种方法成功的下了一个蛋。

  最后,她还找到了自己的男朋友皮迪克,他们两个人一块回到家乡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卡梅拉虽然只是一只小母鸡,她很弱小,但是它有自己的梦想,并且为了这个梦想,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最终实现了梦想。

其实,每个小鸡都有梦想,但只是想一想,不敢去实现,那只是空想。

卡梅拉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最主要是它突破了自己,突破自己,就能实现一切!  不一样的卡梅拉读后感(六)  在今年的寒假里我们和孩子一起读了老师和学校推荐的课外书——、和等一系列书。

其中印象最深的当属《不一样的卡梅拉系列》丛书。

  《不一样的卡梅拉》系列丛书里,不管是《我想去看海》、《我去找回太阳》,还是《我能打败怪兽》孩子们都看的非常认真,非常喜欢看。

从卡梅拉到皮迪克,到卡梅利多再到卡门,他们一家及他们的朋友——鸬鹚佩罗和小绵羊贝里奥等等。

里面的小动物,孩子觉得它们非常好玩,很可爱。

  这套系列书中,我们最喜欢看的是《我想去看海》。

从卡梅拉一心想看海,我知道了卡梅拉非常执着;船长想吃她的时候,卡梅拉说,每天给他下鸡蛋。

我们由此知道卡梅拉机智聪明;卡梅拉在大海的另一边认识了皮迪克,说明她很勇敢,很懂礼貌;最后,她回到了家乡,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我们才知道她真的是不一样的卡梅拉。

  通过阅读本书,我们也要教育孩子,要学习卡梅拉的勇敢、机智、聪明,做事也要执着,要坚持不懈。

  不一样的卡梅拉读后感(七)  《不一样的卡梅拉》是一本非常有勇气的书。

说的是一只喜欢海的小鸡。

她总是想去看看雄伟的大海,可她的爸爸不让她去。

于是一天晚上,她偷偷溜出鸡舍,去和大海说“你好”。

  经过千辛万苦终于看到了海。

“大海多雄伟啊!”它翻滚着白色的浪花,一会儿惊天动地的上来,又轻声细语的退下去。

她在海滩上堆着沙堡,在海中玩着冲浪。

可是玩着玩着天黑下来了。

她找不到方向,哇哇的哭起来。

  一天过去了,一位路过的船长把她从海里捞起来。

他们要吃她。

可卡梅拉急中生智地说她每天给船长下一个蛋。

  31天过去了,她来到一片陌生的陆地上。

在这里和一个皮迪克的小公鸡交上了朋友。

后来他们相爱了,回到的卡梅拉的老家。

并且生了一只非常可爱的小公鸡叫卡梅利多。

  这本书让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勇气。

爱捣蛋的黄非非读后感作文

同学梅傲雪借给我一本《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

我一开始不想看,但是一翻开书,我就舍不得放下。

这本书讲的是,四川的那次大地震把笑猫的一家震散了。

笑猫和老老鼠踏上了艰难的寻找之路……母亲临终前的短信、舍己为人的女老师、英雄的搜救犬和废墟上的婚礼,才看了半本,我就掉了两次眼泪。

特别是母亲临终前给孩子留的短信: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就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

当搜救犬公爵为了救人而被钢筋刮破肚皮,训导员大哭时,我又掉了眼泪……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就算是动物,也有令人感动的时候。

搜救犬公爵被钢筋划破肚皮,和它搭档的搜救猫“三宝”也表示极度的同情。

公爵的训导员为了不让公爵再受着这样的痛苦,忍痛开枪打死了自己的爱犬。

只有爱到至极,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

三宝的第二个搭档搜救犬黑骑士被砖块打伤腿,为了不让搜救队员伤心,它让三宝驮着它去找笑猫采草药治腿。

最让我震撼的是废墟上的婚礼:一个男人抱着已经死于地震的未婚妻,为她化妆,在废墟上抱着她跳起了华尔兹,还自己哼着婚礼进行曲。

读到这里,两颗冰凉的泪珠滑落在我的手背上。

在书中,笑猫说过一句话:有一种爱是至死不渝的。

我真佩服这位男人,他是一位真正的男子汉,他爱他的妻子,哪怕是死了都要爱。

是啊,在这次大地震中,我们中国人面对天灾,显得是那么的勇敢、那么的坚强、那么的伟大

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生动的插图,却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城南旧事--惠安馆简介 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惠安馆》是《城南旧事》的开篇之作。

故事的主人公小英子,随爸爸妈妈迁居到井窝子对面的胡同居住。

初来乍到,聪明善良的小英子,对身边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感到好奇。

她结识了大人眼中的“疯”女人秀珍,但是小英子确认为秀珍一点也不疯,她很愿意和秀珍做好朋友。

因为,那些日子她和秀珍一起聊天,一起玩儿过家家,是最开心、最有意思的事儿。

不久,她又结识了一位倍受养父虐待的卖唱小女孩儿,她的名字叫妞儿。

心地善良的小英子,看到苦命的妞儿经常无缘无辜地挨养父的打骂,从心里可怜她、心疼她。

尽管自己很想帮助妞儿,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帮她,也没有能力帮她。

她对好朋友,只有让妞儿把心里的苦,倾诉给自己听。

自己再用抚慰的言语,去安慰那身心备受欺辱的可怜孩子妞儿。

在小英子稚嫩的思维中,一直认为生活是美好的,生活应该是新奇的、充满乐趣的。

可是,她看到的真实的生活中,却是与自己美好的、光明的向往,恰恰相反的黑暗的一面。

残酷的现实使这位天真的小女孩儿,感到自己眼前的生活不再是美好的,甚至怀疑自己前方的路是不是一片黑暗。

一时间,对未来的希望一片渺茫。

读书笔记

《上下五千年》——刑罚篇 我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不是写什么名人名事,什么历史变迁,而是专写古代的一些刑罚. 具体的刑罚最早是在五帝中颛顼当政时发行的,距今已有5000年左右了,刑罚开始后便开始了封建社会,但官职系统尚未明确. 到了夏朝,因为产生了贫富分化,随之出现了犯罪现象,大禹便建立了各种官职,还加强了刑罚,又制定了税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当夏朝传到了第十九代王时,出现了五马分尸与炮烙这两种刑罚.五马分尸顾名思义就是用五匹马相对拉扯,把人分成五~六块;炮烙是让人站在烧得通红的管子上行走,最后掉进下面的火炉,活活烧死. 到了秦朝,增加了烹刑:一旦有人敢欺上瞒下,便会被放进一个大缸里,加满水,把人煮熟致死. 汉朝,吕后曾把人砍去四肢,挖去双眼,割掉鼻子,耳朵,还给人吃哑药,最后扔进猪圈.窦太后还罚当官的儒生赤手打野猪,十有八九是去送死. 依照明朝的法律,贪钱一两者可能会被扒其皮,晾于衙门口. …… 各个朝代的刑罚不尽相同,但今日看来,充满血腥与残暴.看来无论何时,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开朝帝王篇 今天,我们来说说各朝的开国皇帝. 首先,我们先说说汉高祖刘邦.说到刘邦,他原来只是一名平民,只因得到县萧何的帮助,做了亭长.一次,他奉命押送一批囚徒去服苦役.途中,刘邦仗义地放了所有的囚徒,其中的十几个壮士留下来跟随他.忽然,出现了一条白蟒,他一剑砍去,把白蟒砍成两段,祭天起义.很快,他的军队发展到八千人,一举攻陷咸阳城,他进城之后,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偿命,伤人办罪,偷盗严惩.这时,另一支由项羽统领的军队开到了咸阳旁的鸿门,邀请他来赴宴,想借机杀了刘邦,而刘邦在陈平和樊哙的帮助下,幸运地逃走了.最终项羽在四面楚歌的困境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刘邦称帝. 再说唐太宗李世民:他自幼饱读兵书,到了中年,曾以二千兵马帮助隋炀帝退突厥百万雄师,从此在朝野中一举成名.后来,其父李渊太原反隋,此时的起义军几十支包围了长安城,隋炀帝在内乱中被杀,同时,李渊的起义军最先攻进城里,占领了长安这座古都.而李世民在多年的东征西讨中积累了经验,屡建奇功,出奇制胜,并收服了尉迟敬德,徐世绩(即李世绩),秦琼,罗成还有陈咬金等妇孺皆知的名将.中原土地统一以后,李世民的哥哥李建成与弟弟李元吉却一直想加害他和他的部将.终于,一次在被害中毒又痊愈后李世民再也忍无可忍,召集众将士开始商讨反击的计划.次日,李建成与李元吉刚一进入玄武门边被他拦住,李建成与李元吉拈弓搭箭,但还箭没射出去,便被尉迟敬德带七十名精锐铁骑兵杀死了,这就是震惊朝野的玄武门事变.事后李渊迫于其势力,让位李世民. 又说宋太宗赵匡胤:他从小喜欢摆弄刀枪,二十三岁时曾占卜:当兵可否 不吉.当县令可否 不吉.当太守可否 不吉.当丞相可否 不吉.这时,怒火冲天的赵匡胤占了最后一卜:当皇帝可否 吉!此时的他立即喜出望外,决定去投靠当时非常强大的郭威的起义军,做了一名小头目.很快,武艺高强的他升级成一位将领.后来,起义军解散,他在陈桥起义,只十年不到,就统一了中原. 《花季雨季》郁秀 懂得爱书,才懂得读书 她在接受太阳的召唤,顺从了这大山迷人的诱惑。

在大山面前,她感到惭愧,她为自己王笑天入团事上的犹豫而惭愧,什么时候这股不正之风刮到了她身上

山的怀抱如此广阔,太阳如此灿烂,天空如此浩瀚,这些都是极平常的事物,但是能真正感受到天地之间那份情趣的时候并不多。

何必为一些磕磕碰碰而耿耿于怀,实在应该有“君子坦荡荡”的风度,学会轻视,学会宽容,让欣然明白这些的,与其说是涉荒时王笑天热情的一拉手,倒不如说是跋涉后的一种成长,是大山的一种启示。

“星期天没有什么叫疲倦,疲倦到了星期天也去休息了”。

除自己以外,没有人能哄骗你离开最后的成功。

雨打着窗户,眼前的天空一片白茫茫,不知是泪水模糊了视野,还是雨水溟蒙了世界。

初三毕业,欣然本来可以保送直接上九中高中部,因为她没有深圳户口,学校犹豫着,欣然看出学校的顾虑,主动提出放弃,她不愿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下过日子,在中考志愿表中,她只写下一所中学“九中”。

第一志愿九中,第二志原九中,第三志愿仍是九中,即使陈明这种学生也不敢这么大胆,兰老师看着这份志愿表,又看看欣然毫无表情的脸,知道她要决一死战了,不忍再说什么,谢欣然知道,如果考不上九中,要么停学,要么当高价生,要么回内地,她在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

所有的小鸟都向往处面的大千世界,但不是所有的小鸟都能在外面的大千世界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致人而不致于人 没有人生来洒脱,都总是在哭过之后才会感到轻松许多 谁会飞 鸟会飞 鸟儿鸟儿怎么飞

这样飞 张开翅膀满天飞 卷心菜毛虫 卷心菜几乎可以说是我们所有的蔬菜中最为古老的一种,我们知道古时候的人就已经开始吃它了。

而实际上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所以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又是什么时候人类第一次种植它们,用的又是什么方法。

植物学家告诉我们,它最初是一种长茎、小叶、长在滨海悬崖的野生植物。

历史对于这类细小的事情的记载是不愿多花笔墨的。

它所歌颂的,是那些夺去千万人生命的战场,它觉得那一片使人类生生不息的土地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它详细列举各国国王的嗜好和怪癖,却不能告诉我们小麦的起源

但愿将来的历史记载会改变它的作风。

我们对于卷心菜知道得实在太少了,那实在有点可惜,它的确算得上一种很贵重的东西。

因为它拥有许多有趣的故事。

不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

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子的莱类有不解之缘。

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

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因为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

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

可是它们怎么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

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

这倒是个谜。

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

现在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判断--我是很信任它的。

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

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这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

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

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白蝴蝶的卵是淡橘黄色的,聚成一片,有时候产在叶子朝阳的一面,有时候产在叶子背着阳光的一面。

大约一星期后,卵就变成了毛虫,毛虫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卵壳吃掉。

我不止一次看到幼虫自己会把卵壳吃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推测是这样的:卷心菜的叶片上有蜡,滑得很,为了要使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至于滑倒,它必须弄一些细丝来攀缠住自己的脚,而要做出丝来,需要一种特殊的食物。

所以它要把卵壳吃掉,因为那是一种和丝性质相似的物质,在这初生的小虫胃里,它比较容易转化成小虫所需要的丝。

不久,小虫就要尝尝绿色植物了。

卷心菜的灾难也就此开始了。

它们的胃口多好啊

我从一颗最大的卷心菜上采来一大把叶子去喂我养在实验室的一群幼虫,可是两个小时后,除了叶子中央粗大的叶脉之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照这样的速度吃起来,这一片卷心菜田没多少日子就会被吃完了。

这些贪吃的小毛虫,除了偶尔有一些伸胳膊挪腿的休息动作外,什么都不做,就知道吃。

当几只毛虫并排地在一起吃叶子的时候,你有时候可以看见它们的头一起活泼地抬起来,又一起活泼地低下去。

就这样一次一次重复着做,动作非常整齐,好像普鲁士士兵在操练一样。

我不知道它们这种动作是什么含义,是表示它们在必要的时候有作战能力呢,还是表示它们在阳光下吃食物很快乐

总之,在它们成为极肥的毛虫之前,这是它们唯一的练习。

吃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它们终于吃够了。

于是就开始往各个方向爬。

一面爬,一面把前身仰起,作出在空中探索的样子,似乎是在做伸展运动,为了帮助消化和吸收吧。

现在气候已经开始转冷了,所以我把我的毛虫客人们都安置在花房里,让花房的门开着。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群毛虫都不见了。

后来我在附近各处的墙脚下发现了它们。

那里离花房差不多有三十码的距离。

它们都栖在屋檐下,那里可以作为它们冬季的居所了。

卷心菜的毛虫长得非常壮实健康,应该不十分怕冷。

就在这居所里,它们织起茧子,变成蛹。

来年春天,就有蛾从这里飞出来了。

听着这卷心菜毛虫的故事,我们也许会感到非常有趣。

可是如果我们任凭它大量繁殖,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没有卷心菜吃了。

所以当我们听说有一种昆虫,专门猎取卷心莱毛虫,我们并不感到痛惜。

因为这样可以使它们不至于繁殖得太快。

如果卷心菜毛虫是我们的敌人,那么那种卷心菜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了。

但它们长得那样细小,又都喜欢埋头默默无闻地工作,使得园丁们非但不认识它,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它,即使他偶然看到它在它所保护的植物周围徘徊,他也决不会注意它,更不会想到它对自己会有那么大的贡献。

我现在要给这小小的侏儒们一些应得的奖赏。

因为它长得细小,所以科学家们称它为小侏儒,那么让我也这么称呼它吧,我实在不知道它还有什么别的好听一点的名字。

它是怎样工作的呢

让我们来看看吧。

春季,如果我们走到菜园里去,一定可以看见,在墙上或篱笆脚下的枯草上,有许多黄色的小茧子,聚集成一堆一堆的,每堆有一个榛仁那么大。

每一堆的旁边都有一条毛虫,有时候是死的,看上去大都很不完整,这些小茧子就是小侏儒的工作成果,它们是吃了可怜的毛虫之后才长大的,那些毛虫的残尸,也是小侏儒们剥下的。

这种小侏儒比幼虫还要小。

当卷心菜毛虫在菜上产下橘黄色的卵后,小侏儒的蛾就立刻赶去,靠着自己坚硬的钢毛的帮助,把自己的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膜表面上。

一只毛虫的卵里,往往可以有好几个小侏儒,跑去产卵。

照它们卵的大小来看,一只毛虫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五只小侏儒。

当这毛虫长大后,它似乎并不感到痛苦。

它照常吃着菜叶,照常出去游历,寻找适宜做茧子的场所。

它甚至还能开展工作,但是它显得非常萎靡、非常无力,经常无精打彩的,渐渐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死去。

那是当然的,有那么一大群小侏儒在它身上吸血呢

毛虫们尽职地活着,直到身体里的小侏儒准备出来的时候。

它们从毛虫的身体里出来后就开始织茧,最后,变成蛾,破茧而出。

点评:这是法布尔的著名作品,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不倦的探索,用细腻的文笔把卷心菜毛虫的历史、食物、生长发育的过程以及它们的生活习性和不同季节的不同工作,把这一类以卷心菜为食的古老的生物群描写得淋漓尽致,让现代读者耳目一新,语言言简意赅,能够让人们既清楚又深刻地了解这一种类,看后受益匪浅。

读书笔记——安徒生童话 喜欢童话倒并非因为留恋童年,事实上除了个别篇章以外,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安徒生童话。

我印象中,童话是美丽的纯真的,像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那样的才是童话。

但是,不喜欢的东西有时却反而更加影响人的思想。

有时回首看过去,我也感觉惊讶,无法衡量在我的人生观和审美观建立的过程中,她给予过我多么重要的启迪,甚至可以和武侠、科学作品鼎足而立。

在那个梦想高过一切的五年里,安徒生童话——而不是格林童话——伴随我度过小学二年级开始那些不肯上床睡觉的夜晚。

迄今为止,我也只读过一套安徒生童话,出版时间很早,现在精装的绘有完美彩图的版本,我是看不进去的。

应该说,安徒生童话一直没有给过我优美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那些繁体字的晦涩,或者是铅笔画插图的线条,又或者是仿宋体冷硬的字体,也许,是因为那些故事本身。

我从来也没有觉得安徒生童话是童话,那些故事中所包含的深沉的生活现实和婉转表达出的含义常常让我不寒而栗——也许不过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了。

但不管怎样,读那些故事时的感觉,无论是带着梦幻的迷茫,还是抱着嫌恶的恐慌,总是难忘。

现在就开始从那篇著名的《海的女儿》,回顾我对安徒生童话的印象吧。

(《海的女儿》是我常常在幻想中——也就是白日梦——不断重复想象的故事,也许就是从这个故事开始,我模糊地认识了爱情的牺牲精神。

因为爱你,所以我敢于去做任何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去忍受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去经历超过地狱的苦难。

这个理念,在后来的另外一个童话中得到加强——那说的是亲情的牺牲精神——那个拥有11个哥哥的天鹅公主用夜半墓地上采来的荨麻编制衣服的故事。

牺牲,是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伟大的情操。

它所包含的对付出的无限放大和对索取的无限缩小,始终像是遥远的光明,吸引我向它前进。

我不喜欢利他主义这个词,它有很强的目的性,而牺牲却带有一种空旷的灵性,不可琢磨,神圣而洁净。

) 作为值得纪念的读书笔记第一号我选择了安徒生。

对这个家喻户晓的童话王的名字,我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怀念。

我的童年非常地寂寞,是埋在书堆中度过的。

父母只要把我扔在图书馆,就可以放心地去工作。

我也很习惯不与任何人说话,只是不停看书的每一个假期。

看起来很伟大的童年生活吧

要不是因为我的记忆力极其有限, 或许我现在已经成了天才文学家呢。

过去的日子随着砂漏一般的记忆力渐渐流失, 我对绝大部分的文字已经没有印象, 但一直以来没有忘记的, 就是蜷在外婆家的沙发上读的《安徒生童话精选》。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版的这本安徒生实在不能说是适合孩子阅读的书。

字很小,每一个段落很长,而且版画般的插图出奇地严肃、恐怖。

但难得可贵的是,里面的文章没有经过简化,很严谨地翻译了安徒生的原著。

当然,这也增加了阅读的难度, 与其说是在读童话,不如说是在读一本古老的文献。

而我却被这种神秘晦涩的气氛迷住了。

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认为《海的女儿》是恐怖故事的小孩, 插图中阴冷的海底和黑发的美丽公主似乎预言了悲剧的结局; 我大概也是唯一一个喜欢《践踏面包的姑娘》的小孩。

喜欢的是故事的结局:踩面包的英格化为一只海鸥飞向太阳,雪白、闪亮。

从那以后,不知为什么,我常常能看到一只飞向太阳的白色鸟儿, 它是那样的坚决而无悔,那美丽的幻觉,总是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这本安徒生陪伴了我12年,尽管内页已经发黄磨损, 但每一个故事在我脑海中都有一幅精致的图画, 《野天鹅》中倒影在白云上的影子, 《雪女王》中极光照明的白雪王宫, 《老树最后的梦》从云中看到的乐园美景……都被整齐地列在我的心中,随时都能够取出来欣赏。

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只会读书的小孩子,偶尔也会自己写写无聊的东西。

我一直想写出心中的那些美丽画面, 但它们就像仙女莫尔甘娜的海市蜃楼花园,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法接近。

后来我才明白,那心中的图画,是我的梦和想象开始出发的地方,而不是我应该到达的地方。

安徒生,永远是我的阅读和写作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翻开《安徒生童话》,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

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

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丑陋,就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成为全体鸡鸭嘲笑对象。

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妈妈都开始讨厌丑小鸭。

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

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

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

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这些都成为丑小鸭幼年时候的一部分生活经历。

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这一切缘于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

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我不仅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更为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繁星春水》有感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

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

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

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

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

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

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

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

她热诚赞美母爱。

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

’”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

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

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

“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

”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

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

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

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

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

“故乡的波浪呵

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

”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

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

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

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

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读《繁星春水》有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叙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事,我爱世间所有的一切,更爱读书。

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

出生于军官家庭。

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樱花赞》,《归来之后》……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 《往事》中可知。

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

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扛大个解放虎骨酒搞活按计划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红楼梦读后感 600字要4篇

红楼梦600字读后感 :   曾经对于《红楼梦》的认识始终停留在大皆不过谈爱情,也曾为了宝之悲,黛之惨而愕腕叹息。

  如今取下束之高阁的《红楼梦》,如品茶一般细细品读,忽觉爱情不过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味香料。

  《红楼梦》缘起灵河畔那一抹降珠草,受神瑛待者灌溉,又因灌溉过多故五内郁结。

至于石头如何成了神瑛待者,神瑛待者又如何成了贾宝玉,我们不得而知,只觉得颇有些神化色彩。

  再说那降珠草下界幻化为人形,名黛玉,以一生泪水报答神瑛待者灌溉之恩。

黛玉性格孤僻,并非与天俱来。

她幼年丧母,寄居在外祖母家中。

但这并非是一个有温暖与爱的家庭,而是一个龌龊之地。

  贾母看似慈善,对刘姥姥施恩有加,实则自吹自擂,不过是出携蝗不嚼的闹剧,在上层人物中最吃得香的秦氏,拍马手段,黛玉视之,指出那些是贫嘴贱舌。

极善奉承迎合旁人的王熙凤,在黛玉看来,不过是放诞,无礼。

自命清高的槛外人妙玉,黛玉也一眼识破了她卸却红妆的虚伪。

就连被王夫人认为识大体的袭人,蒙得过湘云,却也逃不过黛玉的眼睛。

黛玉一语点破她的本质——我只拿你当嫂嫂待。

于是,黛玉被认为小性,多心,心窄,没有大家闺秀风范,不能入选宝二奶奶,终成了世外仙姝寂寞林。

  黛玉虽为主子姑娘,却又被称为小鸡肚肠,但她除了一颗痴心外别无其他。

她是不谙人情,是恃才傲物,但芙蓉吹断秋风狠,不要过份指责她的多心,那实则不为她之过,周遭使她不得不多多考虑。

  众钗中可与黛玉之才相比的非宝钗莫属,她家私雄厚,善于处世,这两点胜过身世可悲而又叛逆的黛玉。

她是大家闺秀的典范。

她没有木石前盟,却相信金玉良缘。

  初到贾府,便连下人也都多与宝钗亲近,赵姨娘也称她厚道。

生日会上,她知贾母喜欢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使依着意思去说。

蘅芜院她布置得素净简单,给人以恬静的淑女之感,让人觉得节俭。

金钏投斗,她帮王夫人解除心中梗结。

宴席上众人嘲笑乡下人刘姥姥,独无描写宝钗之笔,是曹翁忘了这号人物,并不然,只是她维持了大家闺秀的仪态。

一方面她让王熙凤认为不干已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一方面又让老太太,王夫人觉得小惠全大体。

对黛玉的讥讽听若惘闻,让人以为她从不记恨,又在扑蝶误听小红与坠儿的谈话时,扯出与黛玉捉迷藏之谎。

她处世的高明与黛玉的清高形成鲜明对比。

于是,宝钗被认为大家闺秀,温顺,识大体,选上了宝二奶奶,终成了山中高士晶莹雪。

  对于宝钗,我一直无法喜欢,从情感上无法接受她与宝玉的婚姻。

她的处世圆滑,她的性格温顺,在我看来皆是虚伪之举。

借由一些小事拉近与黛玉的关系,让黛玉认为与她情同姐妹。

对待宝玉,更是好之又好,顺之又顺,全然不同与黛玉的猜忌。

  黛玉死时,只说了半句宝玉,你好······,便命丧黄泉。

如果要我填满这句,我想必当是宝玉,你好狠。

为何狠心抛弃黛玉,另娶宝钗,这令黛玉情何以堪,一个空有痴心的女子,如果连痴心也化为灰烬,又如何撑得下去。

殊不知,这只是王夫人的掉包计,宝玉并非无情,只是一直认为迎娶的是黛玉。

再说那宝钗,堂堂公侯女,千金小姐,竟顶别人之名嫁给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

宝玉掀开红盖头之后,发现林妹妹成了宝姐姐大失所望,就那么把宝钗冰在那儿,不再理会,这叫宝钗又情何以堪。

原本任是无情也动人,竟落得个独守空闺的下场。

  思及至此,忽觉宝钗也是受害者,真正害人的则是吃人的封建礼教《红楼梦》读后感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 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 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 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从一个男人的角度分析,我豁然开朗,这是嫉妒.我在隐隐之中对宝玉产生了醋意.说来也真是惭愧,但是有几个男性看到一个纨绔子弟的周围无缘无故的缠绕着数不胜数的美女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 .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到黛玉的郁郁而终,依然那么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什么兰桂齐芳我不由黯然.薛宝钗这样的人物,也要像李纨一样,将一生都葬在这片冷酷的园子里么 面对一个根本不爱自己的男人,管他什么金玉良缘,她所需要的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根本不用问就知道,是包二奶奶的宝座.可是我又不禁反问,难道世上真的有喜欢孤独的女人 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是现在,我竟然不由不同情她了.其实细想起来,她的悲剧也许比林黛玉的更令人叹惋.她最需要的不是什么爱情的灌溉,而是自由! 薛宝钗家境富足,从小饱读诗书.接受的是极为全面而正统的教育.贾母总是夸她沉静宽厚.没错,这正是她从小被教育过的为人方式,也是古代女子应有的美德.甚至悲喜都不应形于颜色,否则就是不尊重.综观全书她的举止,几乎从未超出这些束缚.只有一次宝玉将她比做杨妃令她大怒,可也只是冷冷的用一句话反讽过去.其实她才是最可悲的人,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道路走下去.从未得到过全心全意的爱情,更不敢勇敢地追求爱情.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举案齐眉的尊重.这样冷酷的纲常,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她是聪慧有才的,却被教育着认为女子读书也是无用,香菱和湘云谈诗她说道一个女孩儿家,只管拿着诗作正经事讲起来,叫有学问的人听了,反笑话说不守本分的;她也熟悉剧作戏曲,却认为这些淫词巧句是不能为端庄淑女所知的,因而委婉的批评宝琴的咏古诗;她像任何人一样希望有美好的生活,但当母亲为了贾府的权势而把她嫁给痴痴傻傻的宝玉时,因为母亲告诉说她已经应承了,也就只有流泪接受.直到最后宝玉出家,她的悲剧达到高潮.即使在这时,她依然是不能由着本性而为的.王夫人说看着宝钗虽是痛哭,他端庄样儿一点不走,却倒来劝我,这是真真难得的!可想想宝钗如此人物,又这样年轻,此时想起自己的一生将如何结束,她的痛苦其实并不在黛玉焚稿之下呀!可她依然只能克制着,这是她的尊重! 早在两百多年前,此书一出就惊动了当时的社会高层。

一边是烧书,一边是捧书, 其实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当然在地主阶级的两个叛逆者企图主宰自己的婚姻与命运,结局必然是悲剧性的。

先说说林黛玉的个性与思想。

她“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所以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欢她的。

”“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

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绝望与哀愁。

她的尖酸刻薄和好哭的特点,也源于此。

是一个具叛逆精神的贵族少女的典型。

而贾宝玉也是一个精神叛逆的典型,作为大观园里的富贵闲人,贾宝玉自然有许多公子哥儿的习性,在他身上深深地打着贵族地主阶级的烙印。

但是,他同贾珍,贾琏,薛蟠之流相比,确实别具一样的性情。

他不走所谓读书应举,出仕做官,立身扬名,光宗耀主的正道,反而攻击那些热中于功名利禄,仕途经济的人。

骂薛宝钗等劝他留心仕途经济的话是“混帐话”,更是做出翻案的文章:“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写渣滓浊沫而已。

”他甚至怨恨自己“为什么生在候门之家

绫锦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枯株朽木;羊羔美酒,也不过填了我着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正把人荼毒了

”这些思想与行为与封建正统的观念相对而立,自然为当时所不容。

所以宝黛他们的思想可以说是一脉相通的。

她从来不认为宝玉说的那是混帐话,认宝玉做知己,他们的爱情也是建立在这种共同的叛逆精神的基础上。

从中可以看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贯穿于他们的思想性格中的对封建正统,特别是对程朱理学以及八股科举的反逆思想;一是对自己,对自己的家族,也就上对本阶级的前途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绝望的感觉。

林黛玉也许是因她是个女子,又处于无权无势,孤立无援的地位,所以生存的压力更重,愁与恨也就郁积欲多。

一个是希望“一杯净土掩风流”,一个则希望化成飞灰,化成轻烟,或者死后被“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

”一方面是与周围极不相符的叛逆精神,一方面有对这种阶级产生的绝望感与没落感。

这种叛逆的思想,在当时反映在爱情上是带有相当强烈的病态,畸形,伤感的。

也只能落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结局了。

贾母与王夫人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要把薛宝钗嫁给宝玉无非是为了使联络有亲的四大家族,亲上加亲,便于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

一旦到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上贾母即使将自己的命根子,心肝宝贝,置于死地也在所不惜。

而宝黛他们却把自己婚姻的希望一再寄托再贾母身上,希望得到贾母的支持与允诺,简直是迂腐,软弱之极。

想想他们用建筑在蔑视封建“仕途经济”的思想基础上的“木石姻缘”,去对抗封建卫道者精心安排的“金玉良缘”,怎能不落个玉石俱焚的下场呢? 悲就悲在我们看尽了这种荒唐的阶级观念产生的爱情悲剧,还是无法避免在现实的社会中仍有被迫门当户对的才能成婚的想法,让婚姻远离了爱情,直至枯萎,永远不断延续着悲剧黛玉的尊严 即将枯萎的绛珠草,无意得到了神瑛侍者的慈悲灌溉,修炼成仙。

两位因灌愁海水,结下一段生死缘分。

高山晶莹的绛珠仙子,不能受人之恩惠而不报,听说神瑛思凡下界,于是要用一生的泪水交换,换取他的回头是岸,以报答灌溉之恩。

当年看到这里,深深被绛珠仙子的高尚宏愿和无私行为所感动。

后来方知,绛珠黛玉,名别体殊,实乃香魂一缕所化,本为一人,从此深爱不已。

黛玉前生仙体,神水浇灌,一尘不染,纤纤弱质,来到污浊的凡间,深涉红尘,无所适应,遂染无医之病。

初见化为宝玉的恩人,便泪如雨下,高兴之极乎,感恩之深乎

无论如何,绛珠终于又遇到神瑛,三生石上旧精魄,万劫人世有情缘。

既然入凡尘,即行凡间事。

当年神瑛因动情红尘,万事自然从他富贵闲人的生活开始,黛玉宝玉,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根深种。

为了让宝玉早启慧根,懂得世无常欢,花无常艳,黛玉不惜以泪洗面,让宝玉在锦衣玉食中,看到悲苦无常。

而常人视她,只当黛玉心胸狭窄,目下无尘。

可怜绛珠一片心意,正是知我者谓我何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世间无情,千万物事穿手过,流水落花天地间。

清灵黛玉,无人知心,四季逆旅,寂寞独行,春葬落花,秋卧菊榻,兰心慧语,化做墨香。

可怜清流易被浊欺,白雪常遭泥污,生长在一个不容她的世界里,黛玉因此更无片刻欢颜。

尽管外祖母宠爱,宝玉钟情,黛玉并未因此真正快乐过,她深知眼前一切都是过眼云烟,自己只是一匆匆过客,不会久留。

周遭他人冷眼,黛玉独自经受,从未怨言,世间的骄情假意,被她的无尘明镜,照得纤微必显,毫无遗漏。

在这个戏台一般的世界里,她不会妥协,不会作假,只会一意孤行,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一如殷商末年的伯夷叔齐,周伐纣王,两人便以微小之躯劝阻西周万人之兵,周灭纣王后,两人便作采薇之歌,绝食首阳山。

黛玉高洁,一身孤臣孽子的风范,直逼古人,就算是自认为红尘得意的薛宝钗,也情不自禁愿和她结为金兰之谊,时常亲近。

自认非凡的槛外人妙玉,也亲自以古器仙茗客敬黛玉,并时常在圆中,驻步倾听黛玉的雅乐诗词。

被人间奉为金科玉律的圣贤典籍,到了黛玉眼中,无非是名利险滩的一片野木蓬篙。

而被常人贬斥的污秽戏文,到了黛玉口中,便化为馥气馨质的蕊白梅芯。

春华秋叶,晨风夜雨,无人相诉之时,黛玉便轻挥藕指,弹奏云山缥缈的天籁之音,微启噙香唇齿,歌咏澹澹寒水的修篁之情。

居潇湘桂阁,以碧竹为墙,坐月洞琴台,以笔砚为友。

落入人间的绛珠仙韵,只有怡红公子能真正赏识,两人原本神仙眷属,心心相印。

但尘蒙愚情的宝玉,看不透众人笑骗欺言中的金玉良缘,病中的黛玉,终被风刀霜剑,逼到一息恹恹。

孤身病榻中的黛玉已经无泪可还,知音的琴弦已断,焚稿的诗魂已冷葬明月西风中。

就在自己情缘湮灭之时,在与自己的笔墨知己道别之后,一身傲骨的林黛玉,孤零零而来,干干净净而去。

在日夜啼哭外表之下的黛玉,其实是红楼梦真正的精神支柱。

无论是晴雯的刚烈不阿、司棋的视死如归、鸳鸯的智勇忠贞、还是紫鹃的悲情怒目,都是黛玉的身外化身,是黛玉故事的延伸。

黛玉的尊严,就是红楼梦的尊严。

城南旧事阅读记录卡

摘抄1: 我站在骆驼的面前,看它们吃草料咀嚼的样子:那样丑的脸,那样长的牙,那样安静的态度,它们咀嚼的时候,上牙和下牙交错地磨来磨去,大鼻孔里冒着热气,白沫子沾满在胡须上。

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

赏析: 这一小段话把骆驼咀嚼草料的神情与动作描写得非常具体、细致。

我好像真的看到了一只骆驼弓着身子,吃着草,牙齿磨来磨去,发出“嗞嗞”的声音。

磨着磨着,一些白泡泡就出来了,挂在骆驼的嘴上,别有一番乐趣。

我从“我看得呆了,自己的牙齿也动起来”体会到,林海音对骆驼十分感兴趣,并且非常之喜爱,深深地被骆驼吸引住了;也让我看到了梳着两个麻花辫的小林海音看着骆驼,眼睛直直的,牙齿有节奏地磨着。

再来看看“大鼻孔里冒着热气”这半句,也充分说明了作者对骆驼的喜爱,如果她不喜欢骆驼,她会观察那么仔细吗

这就是林海音高明之处——一整段没用一个“爱”,却通过自己的动作和骆驼的动作表现出自己的喜爱之情。

——2008.10.12. 摘抄2: 惠安馆的疯子我看见过好几次了,每一次只要她站在门口,宋妈或者妈就赶快捏紧我的手,轻轻说:“疯子

”我们就擦着墙边走过去,我如果回头再张望一下,她们就用力拉我的胳膊制止我。

其实那疯子还不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像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

她总是倚着门墙站着,看来来往往过路的人。

赏析: 这一段让我体会到了作者的善良。

她的母亲和老保姆宋妈非常害怕、厌恶那个惠安馆的疯子,有点瞧不起疯子的意味。

而作者呢

从“其实那疯子还不就是一个梳着油松大辫子的大姑娘”这一小句,我读出了作者并非把她当疯子看,就觉得疯子是个梳着大辫子的大姐姐,思想非常之纯真。

又从后半句“像张家李家的大姑娘一样”品出了作者童年的思想之美好,她不是对疯子可怜,而是就把疯子当正常人……不知作者现在还有没有这样的赤子之心呢

——2008.10.15. 摘抄3: 于是我唱了五年的骊歌,现在轮到同学们唱给我们送别: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我哭了,我们毕业生都哭了。

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

当我们回到小学来的时候,无论长得多高,多么大,老师

你们要永远拿我们当个孩子呀

赏析: 这一段描写到了林海音对老师的师生情,又写了作者对未来既憧憬又害怕的矛盾心理。

从“我哭了,我们毕业生都哭了”这里,感受到了作者和同学们对学校的留恋和对老师的牵挂。

又从“你们要永远拿我们当个孩子呀”这句话,体会出了作者内心对老师的太多的爱意和太多的感激,希望老师一直教育她,更希望自己永远是老师的学生。

这段话没有华丽的词语和长篇大论,却让我们感受到了朴素的语言描写出的最深情的、最感人的告别。

——2008.10.31. 摘抄4: 爸和妈正在院子里,妈妈抱着小妹妹,爸爸在剪花草,他说夹竹桃叶子太多了,花就开得少,该去掉一些叶子。

他又用细绳儿把枝子捆扎一下,那几棵夹竹桃,就不那么散散落落的了。

他又给墙边的喇叭花牵上一条条的细绳子,钉在围墙高处,早晨的太阳照在这堵墙上,喇叭花红紫黄蓝的全开开了,但现在不是早晨,几朵喇叭花已经萎了。

赏析: 从这段话我体会出了“爸爸”的“爱花之心”,对花爱护得这么好,对园艺也懂这么多。

而且,“爸爸”这么爱花,脾气应该非常好,也非常有气质。

于是,一幅夕阳西下图展开了:“妈妈”抱着“妹妹”,注视着花朵,“爸爸”呢

他拿着剪刀、小绳和钉子在院里修花。

时不时地传来“爸爸”修花时发出的“嚓嚓”的声音。

真是像一幅以生活为纸、情趣为笔所绘的家庭画。

同时,这也是一个过渡段,段的末尾写“喇叭花已经萎了”,我们读出了一种悲悲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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