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露水红颜,一念红尘写的,主角是王东
那时候,徐承勋还是爱她的,他走后才知道放不下她,又因为说的那一番话感到后悔,所以最后回去找邢露
露水红颜小说罗尘37章
第三十七章 今宵别梦寒 当的一声轻响,高脚杯撞在了一起,其实我也不会喝红酒,但仍学着电视里演的那样。
了下酒杯,瞅着洪熙水干了,才一口饮尽又苦又涩的红酒。
洪熙水用手背擦了擦唇角,放下酒杯道:“太晚了。
我真的得回去了,你多吃点然后好好休息啊。
” 说完她转身就要走,我大急,尼玛我给你下了安眠药的。
你特么要是骑着公路赛药劲发作睡着了,那会死人的。
急切之间我一挥手就把酒杯扒拉掉一个,砰的一声掉地上摔的粉碎,我见洪熙水果然回头看来,直接一屁-股坐到地上,抱着头就惨叫:“哎呦哎呦,我头好晕啊……” 洪熙水紧忙跑回来,扶着我的胳膊把我弄到椅子上做好,关切的问:“怎么啦,刚不是好好的吗
” 我心中翻腾,暗暗咬牙,不好意思了长腿姐,你弟他们几次三番的想搞我姐和我女神,又下套往死里整我,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既然你送上门来,我要不报复,我他妈也太窝囊了。
洪熙水见我皱着眉头不说话,无奈道:“还是跟我去医院检查一下吧,你把上衣穿了我送你去。
” 我回过神来,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说:“下午被刘惊涛那孙子把脑袋打够呛,又被你弟他们弄到山洞里浇足了糖水,估计我要受凉感冒啊,去医院到不至于吧
” 洪熙水点点头,说:“那你这又感冒药吗,我拿给你吃两粒,然后我就回家了。
” 我装作可怜兮兮的样子道:“熙水姐,你能多陪我待会么,我怕自己发烧啊,等会没事你再走好吗
” 洪熙水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无奈道:“好吧,再陪你待半个小时,然后我必须得回家了。
” 我点点头,心说用不了半个小时你可能就迷糊着了吧。
她又找来拖布扫把,将酒杯的碎渣给清理好了,地板拖的干干净净才坐在沙发上跟我一起看电视。
她打扫的时候,我就抱着头靠在沙发上装,其实是眯着眼睛偷看她的两条长腿呢。
洪熙水的大长腿太迷人了,牛仔短裤绷的翘臀浑圆,两条腿又白又直的颀长至极,而上身又相对较短,所以就连不是太大的双,峰,也显得完全够用了。
她的这种根本不像是亚洲人,反而特像国际上那些什么超模。
看了会无聊的综艺节目,在屏幕上口沫横飞的挑,逗男嘉宾,我都有点困了,可洪熙水还没有闭眼的趋势。
我心里怀疑婶子那药不会是过期的吧,正想着,洪熙水突然打了个哈欠,摇摇头道:“呀,好困,这么疲倦呢。
” 我心中一乐,顺口说道:“你闭眼休息一下呗。
” 洪熙水喃喃道:“那怎么行,人家还要回……家呢。
” 说完,她一头栽倒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我当时没敢动,又等了几分钟,发觉洪熙水的呼吸变得绵长稳定了,才轻轻推了推她的肩膀,嘴里喊道:“喂,醒醒。
” 洪熙水动了动眼皮,一声不吭的继续睡着。
我激动的站了起来,横腰搂腿的就把她抱了起来,犹豫了下,还是没敢弄到里间去,直接把洪熙水放到了我铺在客厅里的这张小床上。
洪熙水身高一米七,穿上带点跟的鞋几乎比我还高,抱着她对我来说还挺费劲的,把她扔到床上,我也累的顺势趴了上去。
喘了两口气,我才支起胳膊看着眼前这个人事不省的大美女,心中其实挺纠结的,我在犹豫到底要不要弄她,按理说这么做我有点恩将仇报了,可是对于她弟弟的恨又让我咬牙切齿,恨不得抓住一切机会复仇。
最后一咬牙,我去你妈的,这么些年我就是个怂逼,今天好不容易干翻了刘惊涛,我不要在做废物,我要反抗我要动手。
说服了自己,那剩下的事就好办了,我先把手掌覆盖到洪熙水的大腿上,从左到右摸了个遍。
那种滑腻顺爽的感觉让我更加激动。
往前挪了挪,直接趴在了洪熙水的身上,我把她的体恤衫向上掀去,望着黑色中间那一抹惊心动魄的雪白沟壑,我瞬间了,一把扯掉她的罩罩,低头就咬了上去。
也许是我的动作太大弄疼了她,洪熙水皱眉嗯了一声,吓得我身子一抖动也不敢动。
挺了一会见没啥反应,才又壮着胆子把两只手都摸了上去。
洪熙水在睡梦中被我摸的浑身发烫,嘴里连连呓语。
我终于控制不住自己了,轻轻解开她腰间的扣子,试探着就把她的牛仔短裤给褪了下去。
入目的,是洪熙水平平的小腹,再往下就是她印着卡通图案的俏皮内内了。
此时我已经欲罢不能,飞快卸了自己的武装,跪在洪熙水身前,愣头愣脑的鼓捣了一阵,终于是窥得门径。
我脖子上青筋暴突,沉腰挺臀猛的发力。
“啊,呀,疼,好疼呀……” 洪熙水猛的睁开眼睛,双眼没有焦距的盯着我,疼的眼泪从眼角簌簌滑落。
我已经顾不上害怕了,此刻已被动物的本能全面引领着,迅速抽出再次推送。
“啊,疼啊……” 洪熙水双手无意识的抓着我的胳膊,长长的指甲猛的陷入我的肉里。
我被这股疼痛刺激的浑身一抖,就在第三次深入她身体的时候,爆发了。
我双肘撑着床面,足足呆愣了三十多秒才算拉到。
我满头大汗的吁了口气,身子一翻滚到了洪熙水旁边。
可能是连续的疼痛让洪熙水的药性被消磨,就在我去了之后的不久,她就恢复了神智,惊叫着坐起来,双手抱胸喊道:“你干了什么,你对我弄啥了
” 我咧嘴一笑,嘿嘿道:“你猜
” 洪熙水猛然又分出一只手捂住了下,体,尖声嘶喊道:“秦生你王八蛋,你畜生,你恩将仇报
” 我跳下床,甩着东西就站在了她跟前,抓着她的脖子也疯狂大喊道:“这他妈都是被你们逼的,你知道吗,你弟弟不光想要糟蹋辛小雪,还把我拍了那种视频,逼我把我姐搞去给他们老大玩,难道我就不能报复,许别人搞和姐姐,我就不能动他们的
” 洪熙水呆了呆,随即抓着头发呜呜道:“我已经替他道歉了呀,再说这关我什么事,你要报复也是找他们啊,你就这样把我的第一次给夺走了,我以后可怎么办呀……” 我冷笑道:“我草了你,然后我也道歉,就没事了吗
你说的真轻巧啊,放心,我一定会找他们报仇的,但有一样你刚刚说错了。
” 洪熙水张茫然的泪眼望着我,不解道:“哪错了
” 我改抓为推,一把推在洪熙水的肩膀上,把她推的仰面倒在床上,并回道:“不是夺走你的第一次,还有第二次和第三次,第N次
” 我彻底爆发了,心底深处被刻意压制的兽性裹挟着无边的怒火憋屈,让我化身成了猛兽。
洪熙水惊叫着倒下,就被我纵身扑在身下,她双腿乱蹬,两只手不住的捶打我。
可是这种状态下的男人往往是极为可怕的,体能在的狂暴分泌下几乎倍增。
我用一只手就按住了洪熙水的两只胳膊,膝盖一磕就强行分开了她的双腿。
洪熙水绝望的叫道:“你还来,你还,别弄了,我求你。
” 从小到大我都是活在憋屈里,被人欺负的要死要活,今天首次尝到掌控一个弱者滋味,听着她的恸哭和哀求,那种绝望的眼神,每一点都让我爽的尾椎骨发麻。
她越是反抗哭泣我就越是兴奋到难以自抑,低吼着,找准了门道,就打算再次叩关屠城。
突然,房间大门微弱的响了两声,我茫然的转头看去。
啪嗒,门被推开了,秦曦抱着一个保温桶站在那,她身边是拎着两个大塑料袋的刘怡。
我被震惊的头发根根倒竖,中就松开了身下的洪熙水。
洪熙水挣扎着连连向后褪,并拢着双腿抱着胸口哭泣不止。
咣当,啪嗒两声,秦曦手里的保温桶和刘怡手里的塑料袋全部掉在地上。
一股热气带着鲜美的鸡汤味道,从保温桶被磕开的桶口缓缓流出,氤氲着,弥漫着,掺杂到我跟洪熙水搞出的那种怪味之间去。
刘怡张大了嘴巴,指着我和洪熙水点了又点,半天憋出一句:“卧槽
” 秦曦面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盯着我的眼神中满是难以置信。
我一个骨碌跳下床,找到散落在一边的大裤衩就套了上,手足无措的解释道:“不是你们想的那样,我主要是想……” 秦曦已经冲了过来,狠狠一巴掌甩在我脸上,打我的眼冒金星不说,还直接冲到床边抓住仍在啜泣的洪熙水头发,我刚想阻止,却被随之而来的刘怡一把推开。
该死的紫发妞还扭头狠啐了一口:“呸,什么东西,臭男人
” 我捂着脸,想死的心都有了,可是也不能眼瞅着两个女人去打身无寸缕的洪熙水啊。
上 一 页 返回目录
露水红颜秦生全本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军人值得大家尊重,其实不是因为口号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因为他们为你们扭曲了自己,把自己磨砺成杀人的利器,也就是说他们为了你们牺牲了人性,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请你们对他们好一点,就那么一点点,他们就会记在心里,就会更快的融入这个社会,因为他们是天底下最朴实的群体。
他们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你们能给他们一个笑脸,一句安慰,特别是刚退伍的军人,请不要欺负他们。
这便是我在读完刘猛的成名作《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后最强烈的感受。
无论有没有战争,作为军人,他们爱好和平的人性就会被杀人的技巧扭曲。
表面上他们牺牲的是青春,爱情,家庭和亲情,但实质上他们牺牲的就是人性。
凡是军队就是准备杀人的,口号信仰下面的实质就是这个。
所以军人就要学会杀人,这就是对人性的扭曲。
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仅有花香还有战争,还有利益和主权的纷争,这就注定了一定会有军队,这种人性的扭曲也会如影随形。
曾几何时,听到有人说:现在是和平年代,我们纳税人,养着一群天天无所事事的人。
可是你知道吗,当你们在享受灯红酒绿的生活时,他们在站岗、训练、接受任务,从新兵开始,他们训练无数次,身心承受巨大的压力与感触,他们始终牢记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宗旨,用沸腾的热血把生活诠释,用坚实的脚步踏上边防,用坚硬的拳头打拼一片天。
自从穿上军装,为了使命,荣誉和责任,他们被遗忘在另一国度,虽然仅仅只是一墙之隔。
他们的生活永远是枯燥乏味的,哨声上床,豆腐块被子,集合战队,稍息立正,方块队形,走着同样的路,看着熟悉的人,忙碌着同样的工作。
他们生性直爽,说话不会拐弯抹角,为人处事不会八面玲珑,然而这也成为了你们侮辱和谩骂他们素质低的理由。
但是他们的这种低素质却会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会遵守社会公德,而有些人呢?所以请对军人有所了解,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不要过多的苛求他们,不要再说他们是流氓,是闲人。
他们不是文人墨客,不是儒雅人士,仅仅只是一介戎马而已啊
和平时期依然需要军人的守护,军人需要的是理解和支持,不是讽刺和嘲笑,更不是侮辱和谩骂。
发了如此多的感慨后,再来看一下这部感人肺腑,被海外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以及被评论家称为在敏感题材领域手法大胆挥放自如的经典之作的小说吧
这部作品从头读到尾感觉仿佛是在拾起一地破碎的青春。
主人公小庄也可以说是一位在和平年代牺牲了自己人性的军人,他曾经是一位敢爱敢恨,感情丰富的小兵,为了爱情而暂时休学参军,他的17岁到20这三年内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他也经历太多太多,他的新兵连,侦察连,狗头大队,维和部队,小影,小菲,陈排,苗连,大校何大队······然而这三年内的所有的故事,却成了他一辈子不敢碰触的回忆。
当他的女朋友小影在维和中被流弹打中牺牲后,他也离开了这个给过他太多回忆的军营。
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与其说开始新的生活,不如说是在用现在颓废的生活埋葬了过去。
从他退伍回家读大学到过起常人眼中的平凡生活后,他变了,彻底的变了,用他的话说就是变成了一个再也不鸟的小庄了,懒懒散散的,过着自由职业者中文化流浪汉的生活。
然而多年以后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发呆或者毫无缘由的嚎啕大哭,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宣泄他心中压抑已久的情绪。
他在安静的时候,总会被一种情绪莫名的打断。
如果他在码字,就会愣在那老半天,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如果他在钓鱼,就会一坐一下午,一直到黄昏看着死鱼叼着饵翻了白肚,才拿着小马扎离开。
然后便会哭,会坐在电脑旁或者趴在方向盘上哭一会。
平时懒洋洋的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但是见不得两样东西,一是女孩穿迷彩色的T恤或者牛仔裤,二是女孩穿白裙子。
因为他送给小影的那条美丽的白裙子永远留在了他的记忆中,成为深深的青春的伤痛。
他的屋里堆满了许多的东西,各种各样的书籍,盗版碟,装满衣服的包等,但一直没有打开,也没有整理,因为每次打开整理,总是有很多事情在心里一一浮现。
他不愿也不敢打开,因为他害怕回忆起青春时代的那些梦想,那些关于未来,关于爱情,关于兄弟的梦想。
而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你能感觉到包裹在心灵外面的那层已经变得坚固的壳一点点在破裂,心里很疼,因为这种柔弱已经很久不见阳光,藏在自己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
他常常就那么呆呆地坐着,看着一桌子的青春,一看一下午,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一点表情也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
他还常常喜欢一个人开车在山里转悠,找到个地方就下来,张望四周,他不知道在寻找或者在等待什么,但是他每次来的都是一个地方,那就是遇到部队里车队的地方。
他一直在现实与回忆中痛苦的挣扎,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明白了很多,也让曾经热血的他在经历了战争的残酷,在遭受了他认为一辈子不会背叛他的大队长的背叛后,变得冷酷无情,但惟有小影是他心底守候的最后一抹温柔,然而她也离开了。
虽然离开了部队,但是回忆总是如影随形,一些刻意压制极力忘怀的经历一旦汹涌而来,就如子弹命中心脏,热血带着生命,呼啸而出。
他总说在写完这部不能不写的小说后,他就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去见他那些可爱的战友还有已经故去的小影,所以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随时离开。
这部小说不能不写是因为他只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普通而平凡的中国士兵留下一点东西,不是什么伟大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纪念碑而已。
名字是中国陆军特种兵之魂碑文是他们平凡的来,平凡的去,平凡是他们的命运,平凡是他们的归宿。
他不需要夸耀什么或传唱什么,只是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平凡的中国士兵一个小小的空间。
让他们的灵魂得以在这里团聚,不要孤独、寂寞、失落甚至是伤心那么多的伴随着他们,要让他们重新在这里开心起来,他们还是一个迷彩的方阵,苦笑打骂都在一起。
他还说只要还能在一起,他愿意用他的生命去换。
还有一个原因是要写出来送给那位远去了大不列颠的酷似小影的痴情女孩。
留给她这一部小说,无论以后她在哪,只要记起,曾经有这样一个小人物,因为爱她,而写了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送给她,就够了。
因为他说他累了,而她的心就是他的故乡。
他不仅仅是思念她更是依赖她。
他说即便他没有资格走近她的花房,那让他生命的吟唱为她作一道花房外的绿荫就足够了。
然而这位远走大不列颠的迷彩女孩给予了小庄最大的宽容,让他最终解放了自己,救赎了心灵,回归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上。
我想要是没有她的宽容与理解的话,他真的就会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他自己了。
因为他已经到了生亦何欢,死亦何求的境地了。
这位痴情的女孩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需要一个完整的心路历程,才能得到心灵的解脱,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他的青春伤痕能够随着这部小说的结束而得到最后的痊愈,或者说虽然没有痊愈但是可以勇敢的去面对他的回忆,他的青春,更可以勇敢的面对他的未来生活。
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小庄是丫头的,丫头是小庄的,所以不用顾忌什么,你写吧,即便你认为写出来的很多东西对丫头不公平,但那又有什么呢?无论未来的丫头有没有小庄,只要小庄心里有丫头就好,未来谁能说得清楚呢?只要小庄知道丫头爱过他就好。
面对如此的宽容与谅解,谁能不感动,谁能不尽快融入这个曾经一度认为格格不入的社会呢?在故事的最后,当小庄决定远走大不列颠寻找这位至情至性的女孩时,在飞机上遇到了劫机事件,在他摆平的过程中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就此终止了年轻的生命,还好,当年在狼牙特种大队学到的技巧都没有丢,读后感《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只是他还是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在意念中将过去的小庄杀死了,唯有如此他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因为当回忆成为了他的全部精神世界后,他已经无法面对眼前的这个世界。
他曾经说过: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就是你,没人可以替代你,我以前和我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要重新开始生活,我不能在背负这些沉重的十字架,很多年来我就是这样活下来的,在我慵懒的外表后面就隐藏着这些破碎的回忆的残片。
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里又哭了。
这样的结局是好的,命运终于又善待了他一回,让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永远的故乡。
像《故乡》那首歌中唱的那样: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中我的女人。
总在梦里看到你无助的双眼,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的情景。
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你曾为我守候这么多年。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在讲了这么多后,不能不讲一下当回忆击中小庄,带着风声带着影子擦身而过时,那些关于爱,关于军人,关于男人的如梦般的岁月。
一直感觉军营是男子汉的天下,在这里他们书写着好男儿的传奇。
一直很佩服小庄那股子不服输的尽头,他的军旅生涯是被锤出来的,几乎没有一件事情是没有外因的,他很被动,不会主动的去做什么事情,因为那时在他的心里只有小影,只有他的爱情。
感觉最爽的一件事情便是他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后,他鸟的不行的对他们的中队长喊道:我根本就不稀罕你们这个什么狼牙特种大队,我来就是告诉你们,我能做到,但是我不稀罕,我要回我们团。
然后他就仰着头死死盯着中队长的眼睛,然后就闭上眼睛想:随便锤吧,反正我豁出去了,打不死我,我就咬死你。
当中队长告诉他有人找他时,他想:去就去,怕个鸟,顶多是找人锤,又不敢锤死我。
我把这个自成立以来就鸟气冲天的特种大队狠狠地玩了一把,虽然我自己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为陈排报仇了。
陈排的腿就是为这个鸟大队残废的,我心就硬了,爱谁谁吧,反正就100多斤了,想怎么锤怎么锤吧
读到这里不能不为他的这股子倔劲叹服
一个敢爱敢恨,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傲气冲天的鸟的不行的小兵形象就这样呼之欲出了。
其实他这样做,除了因为陈排的腿由于想进入狼牙特种大队而拼命训练进而残废外,他更是不想让狼牙特种大队的人看扁他们山沟里那个鸟团的侦察兵,因为他相信人间处处有英雄,不见的特种大队就比山沟里的侦察兵强。
你是兵,我也是兵,而且我不比你们弱。
你们能做到的,我们山沟里的小侦察兵也一样能够做到,而且比所有人还要好。
这应该就是让他在经受了那么多严酷的训练而最终通过狼牙特种大队考验的精神原动力吧
所以有时候环境和精神的力量真是难以估量的
再来就是在最后一个环节的考验中,他的脚在热带森林里崴伤了,但是他必须在既定的时间内赶到70公里外特种大队的新训队,否则将被淘汰出局。
这时候这位18岁不到的小兵咬着牙,左手撑着拐杖,右手血肉模糊拿着一束小小的兰花,在原始森林里面艰难的行走着,穿着被露水和潮气完全浸湿的迷彩服,忍着崴了脚腕子的疼痛,虽然不时停下来看看地图和指北针或者喝一口树叶子上不知道是的露水还是雨水的水滴。
但是一直在走向目标,没有停止前进。
那时候他想的是走得到要走,走不到也要走,就是怕也要爬回去,就是死也要死在前进的道路上。
还因为他的手里有要送给小影的兰花,这是他心里的爱情。
有了这些精神支柱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不过当将这些文字转化成镜头在脑海中闪过的时候,就会心疼,为这个小小的不满十八岁的中国陆军小兵。
18岁的我们在做什么呢?正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静静的准备高考吧
而他们却在经受着生死考验
在面对小影时,小庄更是真男人,他为了小影为了爱情而参军,但是当小影说把自己给他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肯,因为她是他的天使,他说:我可以碰任何人,但是我不能碰小影,起码现在不能碰,我会和她结婚,然后拥有她的一切,但是现在不可以,因为我爱她,我不能自己破坏自己的天使。
他曾经说过:军人的心由三部分组成: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就是用我的一切保卫我的祖国,我的亲人还有我的爱人也就是小影。
有自己的责任--我的责任就是完成陈排的心愿,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
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就是小影。
或许由这几部分构成的军人才是无坚不摧的吧
说了这么多后,当然还是要再说一下小庄的爱情了,这段让他爱到骨子里的感情。
通过他的描述,感觉小影也是一个鸟的不行的小鸟人,或许这是应了那句话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上千中国陆军最精锐最彪悍的战士的部队最高指挥官,被狼牙特种大队的队员们奉为上帝的何大队长曾这样形容过小影:她不愧是你媳妇,真他妈的鸟,我一看进来那个鸟样,就知道是你小子说的那个小女兵,找媳妇就找这样的。
他还告诫小影说:你的男人好也罢,歹也罢,你就得跟着他护着他,别人说他你就敢摔脸子,别人夸他你要敢骂他。
让他头脑清楚,那不是女人,不是老婆,是想帮他升官的,你就要这样做,你什么时候不这样做了,我就瞧不起你了。
因为你就跟那些女的一样了,就惦记男人立功受奖有个好职位。
那你就配不上是一个男人的女人了,你就变了味道了。
这个可爱的很鸟的小女兵大早起来不到五点钟,坐那么久的公车晃悠了那么久,下车后再走那么远的盘山公路,还要一路闯过那么多的岗哨来看望她的男朋友小庄,还那么大摇大摆旁若无人,悠然自得的走在一群精悍、黝黑、消瘦的战士的地盘上,就跟小葱一样而且小黑皮鞋还是嘎巴嘎吧地清脆带响,就那么一步三摇的(绝对是女兵的一步三摇而不是女孩的一步三摇)在一群黝黑精悍的战士组成的背景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小庄,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得体的地方。
当大队长的警卫员,这个相当于军士长级别的士官先给她这个小列兵敬军礼并询问时,她竟然鸟的不还礼,只是一个劲的拿着军帽扇着风,在几百张黝黑消瘦的面孔里面找她的男朋友。
即便是上校何大队长询问她时,她还是满不在乎的背对着大队长边寻觅边说:我是军区总医院的,你们的哨兵没拦我,我是来找小庄的。
这个女孩真的不是一般的鸟
小影这种女孩子说哭马上就哭说笑马上就笑,是个真性情也是个真正的女孩子。
这种真正的女孩,永远不那么事事儿,就是女孩。
在异国的战区,在工程兵兄弟的施工现场上他们相遇后,她死死的抱住小庄就咬啊咬啊
不咬不行不咬不爽,绝对该咬,她开始打他开始踢他,还大喊着:你坐跟斗云过来的啊?死黑猴子。
然后就是呜呜的哭。
她的脸上一直在流泪,一直委屈的呜呜哭。
当小庄受伤时,小影一直在边上伺候着,直到狼牙特种大队的最高指挥官来看小庄时,她还在首长面前给他喂牛奶,当首长开玩笑要批他时,小影不干了,不说话跑到边上,把奶杯子一敦,眼泪吧嗒吧嗒的。
都这样了,你们还惦记着处分他?这时候她的语气就比较厉害了。
她还是真正懂事也懂小庄的女孩,她会喜欢看自己的男人在专心的忙活,专心听着小庄给其他维和的国际友人讲解先进的武器,而不去打断,即便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少得可怜。
因为她知道这是他最拿手的,也是他引以为傲的地方。
她在秋天里穿着白裙子,她的手很凉,她很冷,但是还是笑着在落叶如飞的花园里面走并且在红色的落叶中旋转自己。
她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因为她的眼里,她的世界中只有小庄。
只要是小庄给她的,她都喜欢,哪怕是秋天给她一条白色的裙子。
小庄知道就是冬天她也会穿上。
小庄为了爱情走进这个铁血的世界,在这个最爷们的世界里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士兵。
他为了爱情走进异国的战场,随时准备为了本来和他不相关的事情洒下自己的热血,或者留下自己的生命。
维和部队的程大队在听到小庄自告奋勇去异国战区的理由后,他说:敢抗命的兵不是好兵,但是敢为对象上战场的兵是好兵,因为他敢为对象去死。
18岁的他,就因为可以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孩了,可以一个人玩一上午的原木,可以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
他们共同经历了战场的杀戮,在血河里面,就在尸体里面,就在漫着死亡味道杀戮的现场,小影曾经就这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着小庄。
爱情究竟是什么,能让一个18岁不到的小兵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现在看来爱情不是地位,不是金钱,不是门当户对,不是结婚的彩礼,不是房子,不是车甚至不是那张毫无意义的贴着合影照片盖着红章的红色小本本。
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想的不行不行的时候,哪怕把屁股坐疼,把从来没有走过那么远的山路的脚,走出泡的时候,那就是爱情了。
这或许是对爱情最简单的诠释了,而只有经历过的人方能体会到其中的美好。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鸟的不行的人见人爱的小女兵还是离开了,或许是天妒红颜吧
她曾在维和日记上写道:我呀,我也想把自己的芬芳留在这片大地上,告诉他们,告诉后来的人们,我曾来到过这里。
在她去了以后,所有的人都怕小庄也会就这样跟着去了,都不敢多说什么,只是一味的任他沉默。
只有小菲这个在小庄生命里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女孩劝过他说:无论如何不要这么轻易的去见小影,你还什么都没有做,你不能这么轻易的去见她,她会伤心的,她一直说你是个能干大事的男人。
不要让她失望好吗?你要去见她,我们谁都拦不住。
就是这样绝望的劝说,绝望的无奈。
在整个入殓仪式上,多年后的小庄只会记得丧礼上记忆的残片,国旗、军旗、敬礼和军乐。
他只是走得很轻很轻,他们都怕把她吵醒了,因为他告诉过他们,小影喜欢睡懒觉,而且睡得很轻,最不喜欢有人打扰,一有动静就醒了,一不高兴就嘟嘴。
就这样随着小影的离去,小庄所有的人生轨迹都被打乱了。
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是我知道,永远在我们的青春誓言里面,总是觉得并不是那么遥远。
好像很容易就可以做到的事。
或许这样的结局已是最好,只是偶尔再翻翻青春这本最仓促的书的时候,才发现那些记忆并不遥远,仿佛就在眼前。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电视剧《天道》里面的经典台词,急求
要全部哦
中国毕政治文化搭传统文化唱戏,不知道老祖宗得那点东西还能把这条船撑多远。
想成大事,不要把太自己当人,不要把别人不当人
我孤独并不是我想孤独,而是我在周围找不到我的同类
尽心尽力是标准,到什么程度不是标准
小丹:你怎么看女人
说心底的那点东西。
元英:女人是形式逻辑的典范,是辨证逻辑的障碍,我无意摧残女人,也不想被女人摧残。
小丹:女人就这么难养吗
元英:红颜知己自古有之,这还得看男人是不是杯好酒
自古以来能有几个男人把自己能酿到淡而又淡的名贵,这不是为之而可为的事,能混就混吧。
元英:你不知道你是谁所以你是你,你知道你是谁了,你就不是你了。
问:神是什么 回答:神即道,道法自然,如来 杀富富不去,救贫贫不离. 天下之道论到极致,百姓的柴米油盐。
人生冷暖论到极致,男人女人的一个‘情’字。
自嘲本是后山人,偶做前堂客,醉舞经阁半卷书,坐井说天阔。
大志戏功名,海斗量福祸,论到囊中羞涩时,怒指乾坤错。
只要是需要证明的感情即有错。
这就是圆融世故,不显山不露水,各得其所。
可品性这东西,今天缺个角、明天裂道缝,也就离塌陷不远了。
” 拿得住的不用拿,拿不住的不能拿。
拿什么呀,爱就是了。
无所用 无所不用 这世上原来就没有什么神话 所谓的神话,不过是常人的思维所不易理解的平常事文明对于不能以人字来界定得人无能为力。
他们所要的“主”归根结底,还是你为我做主的“主” 如果这个“民主”真的是历史的发展的必然潮流,我到真得不认为一个政党就可以阻碍得了。
爱如果需要回报,也就成了交易。
妈,如果您养儿就是为了防老,那就别说母爱有多么伟大了,您养来养去还是为了自已,那是交换,等不等价还两说着呢。
碰到我这个不孝顺的,您就算赔了。
养儿防老,那父母就是你天然的债权人,而且这种感情比山高比水深,你永远想的就是还债报恩,所以这种文化就是让每个人都直不起腰来,你看这个民族就是老弯着腰,而老人越是觉得养儿防老,他就越容易觉得吃亏,心里就越苦。
恕你无罪 一个恕字 我就有罪了 是女人就有贪嗔痴,没有贪嗔痴的女人是天国的女人。
北京像个淘金场 ,个个觉得自己是龙胎凤种太闹了 我们这个民族总是以有文化自居 却忘了问一句是有什么文化 是真理真相得文化,还是弱势文化,是符合事物规律得文化,还是违背事物规律得文化,归根到底都是那种文化属性得产物, 不以人得意志为转移 ,改革开放摸着石头过河 ,咱们这些人还没有弄清怎么回事就胡里胡涂闯入战场 ,得先活下来等定下神来 ,时代已经变了 ,真的是穷则思变 , 中国毕竟是政治文化搭台 ,传统文化唱戏不知道宗得那点东西还能把这条船撑多远,马克思主义得道理归根到底一句话,客观规律不以人得意志为转移。
什么是客观规律归根到底也是一句话,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
中国得传统文化是皇恩浩荡得文化,他得实用是以皇天在上为先决条件。
中国为什么穷 ,穷就穷在幼稚得思维 ,穷在期望救主, 期望救恩得文化上 ,这是一个渗透到民族骨子里得价值判断体系 ,太可怕了。
你觉得这是一个成年人得成熟之举吗,我还没有装腔作势到可以无视可能发上得事情,但是你看到得东西不一定是个东西。
天知 地知 不会有结果 我是人,而且还是没有进化到此时此刻可以无视本能。
但是, 我丁元英何德何能敢领受上苍这样得恩赐,你是一块玉,但我不是匠人, 我不过事一个略懂投机之道得混子, 充其量挣几个打发凡夫俗子得铜板。
你要求得是一种雄性文化得魂,我不能因为你没有说出来而装作不知道。
接受你就接受了一种高度。
我没有这个自信,此生得你红颜知己足矣,真想在这一刻,上帝把我们塑成一座雕像 。
正法了一个罪犯包含打死了一个人 ,这就是法律得价值 。
法理 、道理、斗都在那儿搁着。
如果女性心理不适合刑警工作,那是性别问题,给扔口馒头就行,着相了。
佛教得一个术语意思是“执迷于表象而偏离本质”。
朋友打赌这种事,亦真亦不能真。
上网,学习,什么都看看,谈不上研究、关注而已 ,对文化属性感兴趣。
透视社会依次有三个层面 ,技术 ,制度, 和文化。
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任何一种命运归根到底都是那种文化属性得产物。
强势文化造就强者 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这是规律,也可以理解为天道。
不以人得意志为转移,强势文化就是遵循事物规律得文化,弱势文化就是依赖强者得道德期望破格获取得文化,也是期望救主得文化强势文化。
在武学上被称为秘笈,而弱势文化由于易学、易懂、易用,成了流行品种无所用无所不用。
比如说文化产业、文学、影视是扒拉灵魂得艺术。
如果文学影视得创作能破解更高思维空间得文化密码,那么他得功效就是启迪认得觉悟,震撼认得灵魂,这是众生所需,就是功德、市场、名利、精神拯救得暴利与毒品麻醉完全等值。
而且不必像贩毒那样耍花招,没有心理成本和法律风险。
悟 悟道休言天命 修行勿取真经 一悲一喜一枯荣 哪个前生注定 袈裟本无清静, 红尘不染性空 幽幽古刹千年钟 ,都是痴人说梦 所谓真经, 就是能够达到寂空涅盘的究竟法门 , 可悟不可修, 修为成佛 ,在求, 悟为明性 ,在知, 修行,以行制性 悟道,以性施行, 觉着由心生律, 修者以律制心 , 不落恶果者,有信无证, 住因住果, 住念住心 , 如是生灭不昧,因果者无住而住 , 无欲,无不欲 ,无戒,无不戒 , 如是涅盘, 投石击水, 不起浪花, 也泛涟漪。
古风言情小说怎么写
(1)语言: 古风言情小说语言要时刻透着一种浓浓的古韵风味。
(2)背景: 古风言情小说的背景很重要,架空的话倒无所谓,历史的话就要选一个人尽皆知的,具有代表性的朝代作为背景,如:汉、唐、宋、清等。
(3)主角: 主角不要太括噪,不要太大大咧咧,要有那种大家闺秀的风范。
(4)题目: 题目要引人入胜,把握好故事的关键,把精髓之处融入到题目中去。
(5)简介: 简介就像是招牌,一本好的小说简介很重要。
要牵动读者的心,让他们一探究竟的欲望。
简介例子:拈花一笑醉流景作者:雪月天使他是神赐的王者,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爱人消逝成风。
上穷碧落下黄泉,一场守候千年的痴恋。
她是普通的大学生,却在香格里拉的自助游中莫名的穿越。
江湖儿女,快意恩仇,一切前缘因她而起。
繁华如红颜身上的纤纤素衣,一簇一簇抖落。
谁知道那飞扬的衣衫和驰电的剑锋下,埋葬了多少等待的目光。
谁在乎那些清晰得毫发必现的回忆中,爱是谁来还谁的债。
帝后 作者圆不破是历史的偏差,还是命中的注定?当她遇见他,当她爱上他,自己的幸福,历史的走向,一切一切,都变得不再重要. 什么什么
这里居然是清朝
我居然成了顺治的皇后
不会这么倒霉吧
难以捉摸的顺治,心思缜密的孝庄,诡异莫名的小玄烨,还有一堆明争暗斗的嫔妃秀女……好累,我的目标是:等顺治挂了以后溜出皇宫去寻找属于我自己的生活,只是……为什么我看着顺治对着董鄂妃那么温柔的笑我的心……好痛
———————————————————— 别以为只有男人才有江湖,其实女人也有。
别以为只有男人才会战争,其实女人也一样。
在那被四面高墙围起来的紫禁城里,有那么一群女人,她们为情所困,为权所逼,她们相互嫉妒,相互伤害,却又同样地享受着无奈和孤独
她们美丽,却又常常孤芳自赏;她们年青,却又流露着无尽的幽怨;她们聪慧,却又往往难逃算计;她们挣扎,却又走不出命运编织的缠网里
于是,有人哭,有人笑;有人逃,有人死;有人爱,也有人恨
这就是江湖,女人的江湖,不舞刀弄枪照样头破血流的江湖,不为钱财照样争权夺势的江湖,不颠沛流离照样伤痕累累的江湖。
独钓寒江雪 作者:龙庭江雪你和我本非一体, 不同时空,不同际遇, 但都紧抱自己,横冲直撞在自我的人生里; 一次离奇的穿越改变了你我生命的轨迹, 平行线就这样相遇。
第一次想要张开双臂 未曾料想,你却无此心, 天真的代价便是: 痛苦心伤不能自已。
但仍苦撑坚强的面具, 以后的相处如何继续, 迷茫中仍有一丝期许, 也许, 时间才能让伤慢慢治愈飞花溅玉录作者:八大花开花谢花满天,千年一叹落朱颜。
彼岸花开,花开彼岸。
我在忘途川寻觅了千年时光,只为了再与她相遇。
曼珠沙华花繁叶落,花叶永世不得相见。
每一世,我为日华她为昙花,我为飞鸟她为游鱼,我站在距她最近, 亦是最远的地方,等了千千万万年。
花开一瞬,刹那芳华。
忧伤的记忆中,承载了太多遥远的思念,穿越千年的泪,在沉睡中缠绵清醒又幻灭。
“迦兰,如有来生,把你欠我的全部偿还
” 我的心头血,化作她眉间一滴相思泪,她的眸光中映上我的笑颜。
“我要你也经历过我这一生所经历过的所有苦痛,我的爱有多深,这恨便有多深
” 千年是执恨,千年亦是情殇,我将她的容颜刻入灵魂,即便沧海变为桑田,也誓要将她找到。
“不许忘了我,生生世世,直到再相遇的那天
” 红尘流转,几度轮回,用一眼将一生铭记。
当落花飘零成雨,蓦然回首,已是千年。
从此以后,人们开始唤我,凝晶雪。
我站在忘途川顶,等了千年万年,他说沧海桑田,此情永生不渝。
我站在菩提树下,等了千年万年,直到化身紫藤,此心永世不悔。
我站在天地之极,等了千年万年,他飞溅的心头血,化作我眉间的一滴胭脂泪。
生生世世,我为游鱼,他为飞鸟,我为昙花,他为日华。
我在佛前跪求了千年万年,只为再见他一面。
曼珠沙华,花开叶落。
我站在奈何桥上,喝下那碗叫做忘情的苦汤。
从此以后,人们开始唤我,迦兰紫藤。
凝晶迦兰,千年情缘,会于今生。
用一万年的时光,化作刹那的永恒。
“凝晶,这一次,不要再错过我了……” 我愿作佛前的清莲露水,长跪不起,用生生世世,换回你我一世情缘。
(6)内容 如果实在不会写,那就去阅读别人的吧。
能帮的只有这些,望采纳。
。
么么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