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言小说红树林读后感
红树林,我看过,很好。
已经被拍成电视剧了。
其实我感觉这篇文章主要围绕林岚和马叔的纠葛的爱情为主线的,林岚深深的爱着马叔,但是因为误会,没能走到一起。
大约三十年后,感情依然,但是她的儿子参与了犯罪,为了儿子,她以身试法。
最终入狱,但是马叔也深爱着她,决定等她出来。
里面有人性的贪婪和罪恶,但是也充满了正义和爱心。
马叔的爸爸正义,守护着红树林,马叔身为检察官,维护正义,即使是自己深爱的爱人,也依然为她戴上手铐,体现人性的正直。
珍珠善良,大虎对她真心,是人性的爱。
虽然他犯罪了,但是不否认他的爱情。
文章里面从各种角度深刻的刻画了人性的复杂,形象逼真。
不愧为是大家的作品。
莫言的“良心为证”也很好,莫言的很多小说,我都看了,很好呢。
建议大家看看。
不愧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呢。
林声写的《红树林》的体裁是什么?
《森林之歌》是我第一次认真主动并且完整的看的一套自然纪录片。
所以我的感想很有可能是非常浅薄,尤其是对于经常看自然纪录片的朋友来说。
我喜欢《森林之歌》讲故事的方式。
它尽量将某处森林的各种生物以及生物的生长习性和特征有机的融合成一个整体,动物植物互相之间的关系,它们与阳光水空气土壤气候之间的关系;于是“森林”是一个家园,家园中生活着很多的成员。
看片子的时候,有悬念。
比如“长白红松”一集,以长白山的红松为主角,以红松的生长为时间线,将其他的动物,比如松鼠,釉鼠,星鸦,野猪等联系在一起。
有时候,主角不见得是树木,比如“云横秦岭”中的主角是金丝猴。
当然讲故事的方式也有它自身的弱点。
我看纪录片的时候,难免偶尔会想到有些故事,或者某个故事的某一部分是不是剪辑出来的。
当然了,讲故事的前提是没有违背自然规律,违反生物的特性。
过去只看人类的故事,观人类的电影,当把眼睛跟随着纪录片投向别的生物的时候,才发觉理解生命怎能仅郁于人类的身上。
红树林 金刚糖 阅读谁帮我做一下。
谢谢。
金刚糖答案:1描写阳光下玻璃瓶的迷人光影,衬托出金含对孩子们的巨大吸引力,说明孩子们对金含的喜爱2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描写了一幅美丽的乡间画面,有力的表现了作者的幸福之感,彷佛回到了过去3不可以删去 让读者了解金含,金含是已失传的糖果,是一去不回童年的一个象征,金含可以从早含到晚,在物质匮乏的过去,说明对孩子们的重要4每个人都在追求幸福,而且永不满足,达到了一个,又在追求下一个,别说往往很难得到,即使得到,又投身到新的追求中,最后,蓦然回首,已经老去,已经无法再去体味幸福,白白让那么多得到的幸福从手中滑去,幸福应该是对现状的珍惜,不要那么贪 婪,珍惜手中的,不然往往一无所得
林声的《红树林》的写作背景是什么
《红树林》是莫言1988年根据真实案例构思创作的长篇小说。
小说描写了一位朴实美丽的渔家姑娘珍珠从红树林边的渔村闯入现代化都市,经历了迷茫而凄楚的人生,终于昂起头,勇敢地迎接生活的挑战的故事。
创作背景1996年3月,莫言开始着手写《红树林》,当时写了6万字左右,由于工作和生活突然发生变化,从部队到了《检察日报》影视部,接手写一部检察题材的电视剧。
大概是写到20集,他感觉不满意,决心推倒重写。
后来他就想到了没有完成的《珍珠奇谈》,如果把电视剧剧情放到独特的珍珠养殖环境里,会为电视剧增色不少。
到了1999年,剧组准备工作差不多,莫言等人专程来到广西北海珍珠养殖基地考察外景。
据自治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作家朱晓华回忆,当时莫言和剧组的工作人员在北海待了将近4个月,就为选到一片心仪的红树林。
可以看出,莫言对《红树林》投入的苦心,正如他所言,“出于对读者负责的态度,《红树林》从电视剧到小说实际上是我重栽了一棵树”。
于是莫言于1999年底完成了《红树林》的创作。
每一天都去播种读后感800字
好啊,坚持下去,就是胜利。
狗熊掰棒子的读后感800字
《黑熊掰玉米》的故事讲的是有一天,黑熊下山来到一个菜园子里,看见了成熟的玉米,非常高兴,《黑熊掰玉米》读后感作文。
它就伸出手去掰,掰下来后就放在腋下。
它掰一个,夹一个,跟着又掉一个。
它掰了很长时间,累得满头大汗,最后只剩一个玉米,然后它来到一片桃树林,看见树上又大又红的桃子,就丢了玉米去摘桃子。
它把桃子放在怀里,结果桃子掉了一大半。
后来,它又来到一个瓜果园里。
看见了满园的西瓜又大又圆,黑熊急忙丢了桃子去摘西瓜,它左看右看,最后挑了一个很大的西瓜,背着西瓜往回走。
走啊走啊,遇见一只小白兔子,它又扔下西瓜,赶紧去追小白兔。
西瓜掉在地上摔碎了。
结果,兔子跑掉了,黑熊只好空着手回家了,读后感《《黑熊掰玉米》读后感作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像黑熊一样得一样扔一样东西。
我们学习也是一样的,在学习新知识时,也要记得住以前的知识。
大林和小林的好词好句好段感悟
怒发冲冠,弹冠相庆,无精打采,眼冒金星,窃窃私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