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红高粱的读后感3000字
如果能穿越,我愿意活在宋朝”,近年来这个近乎荒唐的假设,一直在网络上疯传。
秋沅并不掩饰自己对宋朝的喜爱和着迷。
她说,宋朝是淡雅脱俗的字画、是意境悠远的诗词、是内敛含蓄的汝窑、是人与自然亲近相融的精神与气度,是“美”的忠诚追随者与呵护者。
钱穆曾说:“中国在唐代以前可称为古代社会,自宋代起至现在可说是近代社会。
”宋朝历来极受中外历史学家的关注:宋仁义立国,开民智,启民主之风,构建了中央集权加仁政的政治模式;宋工商惠国,大力发展工商业,藏富于民,人民安居乐业;宋以文治国,文化多元,自由开放,激发了中国人前所未有的创造精神,以致文星璀璨,科技文化巨大进步。
陈寅恪先生曾说:“华夏民族的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
”然而,也正是这个宋朝,却备受外族铁蹄的蹂躏,而且还是那么的孱弱与怯懦,不堪一击,富贵繁华瞬间在血光中灰飞烟灭。
尤其崖山一役,少帝投海,十万将士壮烈殉国。
这冰冷悲凄的一幕,永远是凝在国人心头的血痕。
秋沅在赞叹宋的繁盛清雅的同时,旋即又感伤这种美的迅速毁灭,而且毁灭的是那么的触目惊心,让人肝胆俱裂
秋沅喃喃自语:“我似乎看到宋在残暴侵犯之下的惨烈,听见它黯然凋零之际的恸哭。
”痛定思痛之后,秋沅依然找寻亡宋的魂灵,它源自宗泽、岳飞、文天祥,还有那许许多多在时光中湮灭的无名勇士,“对生命有着最深沉的爱与理解,在过客生涯里执守内心的信念,在风云际会处彰显人的尊严与高贵,执著而不屈”,就是这种民族灵魂,“犹如暗夜天幕之上的点点星光,永恒闪烁。
” 当今的中国,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
就像狄更斯在《双城记》的笔下:“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种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
”一方面经济快速发展、财富积累日益增长,人民生活日渐富足,但另一面,社会意识多元、多样、多变,许多人信仰缺失,价值观混乱,社会犯罪率飙升,民族灵魂净化重铸问题特别突出。
秋沅文史知识渊博,不可思议地把瓷片与英灵史迹相契合,通过天马行空的奇谲想象,力图用魔幻神话的文学叙事方式,透过极强的洞察力和深邃的思辨,来思考人生的意义,颂扬历史英烈,唱响人间正气,并尖锐提出了“祸福相依”哲学的矛盾与困境,希望国人在“富足生活”环境下对“意识迷惘”状态有所清醒和自觉的认识,并期待通过重塑民族灵魂来挽救这场危机。
宋·苏轼《答张文潜书》:“子由之文实胜仆,而世俗不知,乃以为不如;其为人深不愿人知之,其文如其为人。
故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叹之声,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
”秋沅的小说,犹如她的容貌气质:清丽、温婉,浑身透出一股唐宋美女韵味,富有诗意;但典型的白羊星座、犹如爷们MAN的个性,凭借触动人心的文学功底和强大的历史责任感,真切表达了这个伟大时代青年精英们所具备的思想与感情。
阅读秋沅的文章,你会时时感到一种温暖,一种激励,温柔细腻的背后不失浪漫,温馨之余,也略显沉重;简约而不失深刻,淡雅而不失哲理,留给人们更多的是思考。
相信大家很快就会喜欢秋沅的这部新书。
莫言的红高粱读后感,要3000字
谁是莫言 ,张艺谋的红高粱吧
红高粱观后感
高粱地里的野性与高尚--《红高粱》观后感《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景象都用来描绘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不断出现的血腥场面中充满着强烈的感情控诉,三天后新娘回门,与余占熬在红高粱地里激情相爱。
故事中那片广袤狂野的高粱地,也被镜头渲染成一个把历史、传统、城乡纵横交错的辽阔炫丽空间。
它的激情洋溢夹叙夹议的叙述,不断来回颠覆和穿插倒置的时间线索,它所塑造的集土匪和英雄于一身的充满野性生命与创造力的人物,它的民俗文化与民间精神的狂欢式的张扬,它对现代和当代历史的原始真实的追思和逼近,它的抒情诗一样急速前行而又美丑交错的语言,都造成了地震一般的效果。
它以崭新的艺术形式,描绘了中国三四十年代一伙农民古朴、野性的生活,爱就真爱,恨就真恨,大爱大恨,大生大死,唤起了人们对那个疯狂而无序的年代里的英雄所具有的那种漫溢的激情、漫溢的野性和漫溢的自由的追求。
影片以抗日战争为背景,充斥全篇的内容却极为复杂:既有与日寇的厮杀,又有国、共、匪之间的拼斗;既表达了蔑视传统礼教的对自由人格的追求,又表现了神态各异的民俗风情……看这部电影,我所获得的不只是审美愉悦,更伴随着心灵的震颤,甚至是沉入影片后的观赏痛楚。
看《红高粱》,让我在震惊之余赞叹着、感动之中震颤着、也在痛楚之后叹息着…… 在莫言笔下“高密东北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也是最龌龊、最英雄好汉也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张艺谋就用镜头去表现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地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
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子孙相形见绌。
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到种种的退化。
”片中无论是土匪与英雄兼具,豪爽与霸气并存的余占鳌;还是“大行不拘细谨,大礼不辞小让”,具有处理重大事故惊人气质的女性戴凤莲;无论是可悲可叹、忠心为主的刘罗汉,还是高粱地里、酒作坊中高密东北乡的血性汉子,他们身上都同样的散发着顽强的、令人震颤的勃发的生命力和生命意志。
这些男人和女人,是那样的开朗、豁达、豪迈、狂野,也是那样的令人赞叹、敬佩、感慨、震撼,在他们看来,生是自由自在无所畏惧的。
他们面对羁绊,超脱束缚,面对自由,纵情释放;他们面对生活,洒脱豪放,面对死亡,无所畏惧。
他们中,有土匪也有英雄,是土匪也是英雄。
在他们身上有土匪的野蛮,但更具强烈的民族情感。
在外敌与死亡面前,他们都不愧为真正的英雄,是一群让人不由得敬佩的、可歌可泣的民族英雄
喜欢看这部电影,正是震撼于这些鲜活的人物,震撼于导演镜头下的艺术真实。
看着他们,我的生命激情好似被唤醒、我的民族情感也在被感召。
看《红高粱》,我也看到了一些非美倾向,这既体现为导演对血腥场面的再现,也表现在对民族劣根性及人物身上愚昧落后素质的毫不掩饰。
不可否认,看《红高粱》这部电影,一些扑面而来的血腥、污秽、肮脏和恐怖让我感到痛楚,愚昧落后的民俗及小农意识的积淀让我感到叹息。
从中我仿佛看到了我们民族心理或民族记忆中确实存在着某种缺憾,也看到了中华文化的另一种不幸的劣根性。
小说正是以这种奇异的方式描写了民族性格的脉络和民族品格的观念基础,喜欢看这部电影,是因为它让我们在民族记忆的复苏中颤栗与深思,让我们在痛楚与叹息中前行。
影片唤醒了我们沉睡的民族记忆,使我们看到了我们民族所走过的道路,它的崇高与可叹,它的慷慨与悲哀。
同时也令人产生某种社会精神及文化心理的深深反思:即历史与现实、昨天与今天之间的联想。
也许,今天的人们,在深感于现代社会生活的繁重与压抑,苦闷与乏味时,真该好好看看这部电影,也许它能为你注入一股古老的、民族的、原始的活力。
红高粱观后感
小说烘糕令的主题和人物形象分析,《红高粱》的主题反映了一种反抗的精神。
人物是那里的
章子怡扮演的最后反抗精神。
求一篇电影《红高粱》的影评,800字左右
《红高粱》:原始生命力的崇拜 范达明 “我给你们讲的是我们家乡那块高粱地发生的神奇事儿。
” ——影片《红高粱》开始时的第一句旁白 《红高粱》给我的总印象,集中到一点,就是充分地全力地表达了影片作者对原始生命力的崇拜。
这是一部带上张艺谋强烈主观意念的影片,应看做是一部较典型的作者电影。
在《红高粱》中,张艺谋对原始生命意志、生命力之不可抗拒的赞颂与褒扬,堪说达到了无以复加的极致,达到了几成精粹的出神入化的地步,这就是一种五体投地的崇拜境界了。
首先是对性的神力的崇拜。
在“颠轿”一场戏中,从表层来看,它是偌多抬轿的粗野壮汉对花轿中一位红装红盖头新娘的戏谑式恶作剧;但从深层来看,它既是几条赤膊壮汉面对新娘九儿的魅力所萌动的性的潜在欢悦与渴望的自发宣泄,又是对九儿面临不合理不人道的两性结合却又爱莫能助的悲凉、怨愤之情的自发发作。
而惟一能使这一载歌载舞的“颠轿”迪斯科从疯狂的顶点戛然而止的神力,不是别的,正是轿中九儿的几声哽咽的啜泣声。
编导在这一情绪与节奏的转变点中,把这群粗野壮汉内心合乎人伦天性的美好性灵洞悉与烛照出来,是影片开始首先打动人心的点睛之笔。
这一节奏休止造成的情绪落差,确定了九儿在野汉们心中实际占据的真正神圣的地位,是影片对性的神力崇拜的一个明证。
而在这群抬轿壮汉中,又惟有“我爷爷”余占鳌,以其更加强烈的受性的神力驱使的生命意志力,敢于把自己内心的骚动与渴望一一付诸外在的实际行动——比之于其他壮汉,余占鳌确实高出一筹,是名副其实的独占鳌头——凭着九儿曾给他的一个美目顾盼,以至于接踵而来的杀夫、劫妻乃至高粱地里的交欢野合,都成了一桩桩不再是施暴施恶而是全部顺理成章的一揽子“仁”事美差了。
这里的“仁”,不能以狭隘的法的定律为准绳,而必须从更加宽泛的自然与原始的生命定律——种的良性繁衍与发展、种的优胜劣汰中去寻找;而这里的“美”,自然是进行了艺术的选择与渲染的电影美(如略去了“杀夫”的直接描写等等)。
当银幕上展现九儿痴迷地后倾倒地的诗一样朦胧的近景,余占鳌跪在那方倒伏高粱空地上的呈红色“大”字状展开的九儿身前的俯瞰大远景(这里干脆是一个宗教式性崇拜、生殖崇拜的肃穆仪式了
)以及逆光中红高粱影影绰绰在丽日和风中摇曳的动态空镜,可说是把影片对原始生命力的崇拜在此情此景以及情景交融的铺绘中推到了艺术美的制高点——不过反观影片,张艺谋实在应当在此处把文章的浓度做得更足一点,以使这一“天作之合,地成之美”的红高粱地交欢场面,华彩乐章般地达到更其神圣化的境地
其次是对死的神力的崇拜。
在《红高粱》中,张艺谋要展示我们的人生图景是:这些十八里坡人,他们男欢女爱,活得自由自在,活得痛痛快快;而为族仇国耻,他们也一定奋起抗争,报仇雪耻,哪怕是为此而死——而死,也是要死得自由自在,死得痛痛快快
生死爱恨之两极,相反相成而一致。
确实,这些人说死就死,那个李大头、那个冒充“秃三炮”的路劫者等等,似乎是死得那么容易、那么轻松又那么无声无息。
这里自然不是指这些消极意义的死。
而那些有积极意义的死、那些为反抗外族入侵而就义之死——无论罗汉大叔还是九儿乃至“秃三炮”之死于日本侵略者的屠刀与炮火之下,都成为壮烈牺牲之死、震慑人心之死
为此,张艺谋在影片中不惜让人接受血淋淋的感官刺激,并让牛的被屠宰与人的被屠宰之均成牺牲做了强化对比。
对此,我们当不能表面地视之为在对“牺牲”一词做其概念本义的训诂图解,而是内在地在隐喻牛的牺牲与人的牺牲之不可同日而语。
影片的结局使嗜血成性的日本侵略者明白:牛是在沉默中被屠宰而成牺牲,人则在爆发的反抗中成就自己的牺牲,并将与屠宰者同归于尽。
这一表现,也最终成为了对死的神力的证明。
第三是对酒的神力的崇拜。
被美其名曰“十八里红”的高粱美酒,其品格在被重复唱过两次的《祭酒歌》中得到了最高的褒奖:“喝了咱的酒,滋阴壮阳口不臭……喝了这咱的酒,见了皇帝不磕头……”而余占鳌正是在一醉方休的酒的神力中,把自己同九儿在高粱地里的私情一吐为快,并在十八里坡人中自古至今传为美谈的——红高粱酒的神力,就是十八里坡人的狂放不羁的神力;红高粱酒的品格,就是十八里坡人的自由自在的品格。
一四七,三六九:九儿,这个十八里坡的惟一女性,不正是在她入主十八里坡酒坊为掌柜的那一刻,向酒坊众伙计们第一次宣布了自己的小名就是“九儿”(酒儿)吗
酒与人,其神力与品格之所以一致,就因为两者都诞生于红高粱地。
十八里坡人以酒为氛围,十八里坡人以酒为依托;酒弥洒在十八里坡的人群中,酒成了十八里坡人调节与强化人际感情关系的催化剂。
说穿了,影片对酒的神力的崇拜,就是对十八里坡人的神力的崇拜。
《红高粱》以对性、对死、对酒的神力的崇拜,表现了对人的本性中最基质的精神源泉——原始的生命欲望、意志即生命本质力量的崇拜;它在影片中得到了摧枯拉朽、恣肆汪洋的充分展现,使影片不同凡响地“游乎逍遥放荡纵任变化之境”1。
这是当今中国影片的一次破天荒的尝试与探索。
我认为,影片得以在国际影坛赢得共鸣与一致喝彩,正是在这一点上;它断不是用“愈是有民族性就愈有世界性”一言所能概括的。
求10篇读书笔记 好词、好句10个 感想300字
一、高尔基好词摘录:忽如其来、飘忽、兴趣盎然、熠熠生辉鲜花绽放颤动激昂呈现好句摘录:伏尔加河蓝色的水面上,桔红色的轮船在逆流而上,而一张张金色的叶片则缓缓顺流漂下。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
那曲子中含着忧伤,仿佛是从高山奔流而下的河水,激荡在房间中。
经常有人听见了他们的歌声从窗户底下停下来看着他们,那一张张仰起的面孔让我想起没洗的脏盘子。
我的感想:作者将主人公当时所处的肮脏的环境写得很到位,在语言描写上很有功夫。
使文章生动,令人身临其境,对美与丑及人复杂的感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二、中的好词摘录:搁浅、兜底、吞噬、烟波弥漫、泅水、山坳、恭顺、惊魂甫定、斑斑印记好句摘录:我简直吓坏了,呆呆地占在那里,就象挨了一个晴天霹雳。
看到这情景,我怒不可遏,早把恐惧置之度外。
我在心里发誓:下次再看到这种暴行,一定不放过他们
这里地上结满了许多瓜类,树上挂满了一串串的葡萄,有数有大,还有黄灿灿的柠檬。
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读有感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
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
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三、昆虫记之七——装死专家步甲作者法布尔优美词语引以为傲、不屑一顾、恭敬、火冒三丈、攻势、、逃之夭夭、得意洋洋、苦涩、侥幸、惟恐、履行、自言自语、伎俩、威慑、荒谬、唯唯诺诺、喧闹、精彩句段我们不知道什么叫死亡,所以我们不会做出装死的行为
不管遭受什么样的虐待,我们始终是正直的昆虫,绝对不会做出欺骗他人的行为。
别说是因为我们不会飞,才想出装死的伎俩
别说是因为我们跑不快,才想出装死的伎俩
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死亡,所以不会做出装死的行为
尤其是自杀,连想都没有想过
那种愚蠢的事情,只有卑鄙的人才会做出来
读后有感强者也会偶尔的躲避着比自己厉害的对手,以免的丢掉自己的性命。
作者对步甲昆虫的了解很透彻,步甲虫装死是它抵御不了对方时的一种自卫的方式,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动物就像本书中叙述的昆虫为了自身的安全,必须得有自我保护能力,要有自我防卫能力,只有这样,你才能在这个错综复杂的世界安全自在地生活着,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四、: 好词:迫害、遭遇、妥协、悼念、容光焕发、筹集川资、坚执、淡薄从此我总觉得这范爱农离奇,而且很可恶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
感悟: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国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
五、好词:媚态玩弄嗥叫嫉妒动辄获咎博大装潢希图冒充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
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
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为,但我对猫是不会有好感的。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感悟:从中可以看出鲁迅愤激的性格以及睚眦必报的狭小胸肠,斗争或反抗意识却谈不上,或者也可看出儿时的鲁迅有爱心,但长大了因为世故的精神而变得冷漠和无动于衷,但正因为如此,鲁迅却是懂得自省的人,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深刻的自我剖析,看到自己的渺小。
六、熠熠生辉奇幻莫测震耳欲聋美不胜收惊天动地无穷无尽屹立不动毛骨悚然寸步难行英姿精确荒寂沸沸扬扬,残酷,破损零散,沸腾的水流,光彩夺目、瑰丽无比尼摩船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的实在是太慢了. 毫无疑问,如果我们追赶的那个怪物,真的跟尼德•兰的鱼叉相碰,我决不敢打赌,保证这个怪物无事。
读后感这部小说,给了我极大的震撼。
它告诉了我许多我不了解的美丽岛屿;它让我了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许多希奇古怪的事。
七、读书笔记好词好句好段;好词倒背如流清清楚楚一清二楚胡说八道不由分说瓮声瓮气无精打采来来回回干干净净仔仔细细火舌飞舞筋疲力尽声色俱厉好句:忧伤,以及常人的各种热烈的或者温柔的普通感情,几乎人人都可以自由抒发,唯独保尔没有这个权利,它们被永不松懈的意志禁锢着。
海浪在他脚下拍打着零乱的石堆,从遥远的土耳其刮来的干燥海风吹拂着他的脸。
港湾的海岸呈不规则的弓形,一条钢骨水泥筑成的防波堤挡住了海浪。
蜿蜒起伏的山脉延伸至海滨突然中断。
城郊一幢幢白色小屋排列在山峰之中,伸展到很远的地方。
三。
读后感。
这部名着,告诉了我很许多关于的事与思想品德。
解剖自己的精神。
他身上实在有许多我要学习的地方,要像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比如:他的永不言败,顽强生活。
我以前意志有点薄弱,动不动就放弃,毅力也不算强,所以一定要自我反省并要跟他一样有钢铁般的意志和毅力;我还要学习他,如饥似渴的学习。
八、书名:《红岩》好词:自欺欺人、花言巧语、斩钉截铁、枯瘦如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异想天开、出尔反尔、稍安毋躁、千方百计、万众一心、心旷神怡、目不转睛、自讨好句:1.这一年,我见了多少血腥的罪行,任何花言巧语,都掩盖不了血写的事实。
2.可是,那春雷一般的,万众一心的声浪,一旦升起,怎会被这嗡嗡的苍蝇的阻扰而停歇
3.今天,你们又想玩弄什么和谈阴谋,妄想放我一个人来欺骗群众。
告诉你,这是梦想,你们欺骗不了人民雪亮的眼睛。
”主要内容:《红岩》记述的是1948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
九、读后感:书名窗边的小豆豆好词摘抄:兴致勃勃迷迷糊糊莫名其妙身临其境恋恋不舍画龙点睛名副其实翩翩起舞亦乐乎自由自在心地善良目不暇接滔滔不绝情不自禁天南海北好句摘抄:1、总之,由于上面那些缘故,小豆豆和妈妈现在正朝着一所新学校走去。
当新学校的大门清晰地呈现在母女俩面前的时候,小豆豆站住了。
2、走进去一看,学生们正吵吵嚷嚷地把桌椅在礼堂中间摆成一个圆圈。
3、这饭盒里装的太棒了
黄色的炒鸡蛋、青色的豌豆、茶色的鱼肉松、粉红色的炒得松蓬蓬的咸雪鱼子,各种各样的颜色,就象花园那么漂亮。
4、这个人头发稀疏,门牙已经脱落,脸色很好,身材虽不太高,肩膀和胳膊却很结实,整整齐齐地穿着一身已经陈旧的黑色西装。
感受《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
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呀
”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
巴学园里亲切、随和的教学方式使这里的孩子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小林先生是个富有童心的好校长。
十、《魔盒》好词、游手好闲一掷千金吃喝玩乐荒淫无度生不如死硕大无比粉身碎骨摇身一变皎洁好句:山民又得到一笔钱,更加荒淫无度,终于,恶有恶报,他受到了上帝的惩罚。
山民拖着病体,费了好大的力气才爬到了山顶,找到了那颗小草,当他伸手正要采时,忽然发现,在山崖边上有一颗闪闪发光硕大无比的钻石。
于是,他又爬到了山崖边,就在他抓到钻石的瞬间,失足跌下悬崖,摔得粉身碎骨。
主要内容、有一个山民,妻子病了,在给妻子采药时从山上摔了下去。
由于半山腰的树枝勾住了衣服,山民得救了,醒来之后发现身边有个小盒子,于是带回家中。
山民怎么也打不开盒子,在无意中说出“我想要”的时候,盒子奇迹般打开了,出来一人小人。
此傲人给了山民一沓钱,他享尽荣华富贵,唯独没给妻子买药。
不久,山民得了一种可怕的病,小人让他去采一株小草治他的病。
山民爬上山,伸手采小草时,发现了一颗钻石,不料失足跌下山崖,粉身碎骨,小人又出现了,它的名字就叫——诱惑。
书名窗边的小豆豆一本正经不亦乐乎自由自在心地善良目不暇接滔滔不绝情不自禁天南海北惬意尴尬昏暗缘故13、象小豆豆他们这些一年级学生,虽然还没有上自习的课程,但在从自己喜欢的科目学起这一点上,却是同上自习课完全相同的。
14、无论哪辆电车都很安静,好像刚刚开始上第一节课。
在那并不很大的校园的周围,种上了各种各样的树当作围墙,花坛里也开满了红、黄等各种颜色的花朵。
15、妈妈眼前仿佛浮现出小豆豆淘气的情景:她坐在从未见过的课桌前,正好奇地把桌盖一会儿打开,一会儿关上。
16 外面仍然春光明媚,正像第一天在电车教室里遇到泰明时一样,阳光是那么灿烂,洒落在小豆豆的周围。
但是,此时的小豆豆脸颊上却沾满了泪水,这和两个人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是那么的不一样。
感受:《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因淘气被原学校退学后,来到巴学园。
小林校长却常常对小豆豆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呀
”在小林校长的爱护和引导下,一般人眼里“怪怪”的小豆豆逐渐变成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孩子。
巴学园里亲切、随和的教学方式使这里的孩子们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时光。
小林先生是个富有童心的好校长。
透明的红萝卜读书笔记
《透明的红萝卜》读后感对于莫言的作品,我读得不是很多,只是略读过他的几篇小说,对于作者的生活写作背景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所以在写之前,我查阅了关于《透明的红萝卜》的相关资料,对于他这样的大有影响的成名作,我还是不敢妄加评论的。
篇小说是要多读几遍才能慢慢体会,慢慢感受的。
第一次读莫言的作品的人会有些感觉晦涩难懂。
下面我就我自己对文章部分想法分享给大家,为看完文章有些的困惑的读者提供一点参考。
我最想跟大家分享的是大多数人看完后最为困惑的一个地方,那就是小说为什么题为“透明的红萝卜”。
透明红萝卜的第一次出现,就已经在文章后半部了,这也是文章的高潮部分。
“泛着青蓝幽幽光的铁砧子上,有一个金色的红萝卜。
红萝卜的形状和大小都象一个大个阳梨,还拖着一条长尾巴,尾巴上的根根须须象金色的羊毛。
红萝卜晶莹透明,玲珑剔透。
透明的、金色的外壳里苞孕着活泼的银色液体。
红萝卜的线条流畅优美,从美丽的弧线上泛出一圈金色的光芒。
光芒有长有短,长的如麦芒,短的如睫毛,全是金色,……”读完全文,我们不难发现,如果去掉萝卜,其实这还是个完整的故事。
那莫言为什么要加上萝卜这个意象呢
而且还是透明的
就我自己的理解来说,因为小时候的饥饿经历,莫言的小说对“吃”“喝”一直是情有独钟的。
在《透明的红萝卜》的开头部分,生产队长正是一边咬着手里的高粱面饼子,一边去敲出工钟的。
吃,比一天内的任何一种工作都要来得早、来得重要。
这里,莫言还特别地写到队长的吃的活动结束的情形:“走到钟下时,手里的东西全没了,只有两个腮帮子像秋田里搬运粮草的老田鼠一样饱满地鼓着。
”红萝卜每每出现在饥饿(无论是“食物”还是其他,第一次是出于对食物的渴望;第二次寻找红萝卜中出现了菊子姑娘和小石匠在黄麻地里的一幕;第三次是小铁匠在无意中伤害了心爱的姑娘之后的困兽之举)需要觅食的情况下,因此莫言用作为食物的红萝卜来统领一切应该是有道理的。
其次,为什么要强调萝卜是“透明”。
我们知道伴随着透明的红萝卜这个意象之后是两次争夺,第一次黑孩和小铁匠争夺作为食物的红萝卜,这个萝卜在黑孩眼中是神圣的理想的,因此带有金色的光环;而小铁匠与黑孩的争夺却有一点赌气的成分,是被小石匠与菊子姑娘的亲热激发出来的占有欲的爆发。
而结果,在小石匠与菊子姑娘的逼迫下,萝卜被小铁匠扔到了水中,水中月镜中花,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象征,在这场争斗中,黑孩与小铁匠都是可悲的失败者,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虽然失去的只是一个萝卜,黑孩心中的美的理念却动摇了,这对他打击很大,可以忍受一切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的他,这时候却软软地倒在小石匠与菊子姑娘中间。
这样,他后来的苦苦寻觅也可以解释了(黑孩是如此的执著,以至于他把萝卜地里的每一个萝卜都拔下来举到阳光下端详)。
第二次争夺是发生在小铁匠和小石匠之间,这个前面已有说明。
但为什么文章中黑孩会选择萝卜而不是同样能果腹的地瓜呢
这就和莫言的童年经历有关。
在12岁那年,莫言也曾给铁匠拉风箱,也曾在附近的地里偷过一个红萝卜,结果呢,当他正坐在那儿狼吞虎咽时,就被一个贫农逮住,揍了一顿,还把他的一双鞋剥下来,送到工地交给了头。
领导就叫他向毛主席请罪,工地上二百多人黑鸦鸦站成一片,领导把毛主席像高高举起来,这个十二岁的孩子跪下,哭道:我罪该万死,我罪该万死。
回家后,还被家里人打了个半死,还因此连累了本来可以参军的哥哥。
这种童年的耻辱是刻骨铭心的,莫言就自然而然地把它带到了自己的小说中。
而这个萝卜为什么还是透明的呢
我想莫言是想让这种赤裸裸的对吃的渴望,多少带上一些理想的色彩,使人们对那个由于饥饿而人情淡泊的时代,还不至于彻底绝望。
因为透明,“红萝卜”在这里还是一个“美”的意象,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有人曾经问过莫言:透明的红萝卜究竟象征着什么
莫言说“大概的意思也许能说出来,说清了也难”。
为什么连作者自己都说不清楚呢
我想,作家是把笔尖插进小说人物的无意识领域中去了。
在谈创作灵感时,莫言曾说:我写这篇小说的时候,已经听老师讲过很多课,构思时挺省劲的,写作时没有什么顾忌。
我跟几个同学讲过,有一天凌晨,我梦见一块红萝卜地,阳光灿烂,照着萝卜地里一个弯腰劳动的老头;又来了一个手持鱼叉的姑娘,她叉出一个红萝卜,举起来,迎着阳光走去。
红萝卜在阳光下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我觉得这个场面特别美,很像一段电影。
那种色彩、那种神秘的情调,使我感到很振奋。
其他的人物、情节都是由此生酵出来的。
当然,这是调动了我的生活积累,不足的部分,可以用想象来补足。
这段话中有两个要点值得我们推敲的。
其一是“老师讲过的很多课”对创作这篇小说的影响。
显然,这是指课堂上的文学理论对创作的指导作用。
其二是作家的一个梦直接给小说创作带来灵感。
把这两点联系起来看,如果老师讲的课和作者的梦一定有一个契合点的话,那么这个契合点应该就是“无意识”了。
当然以上只是对该小说冰山的一角进行了一些讨论,整个作品的艺术文化价值,我还不能赏析出来。
我对整部作品的总体看法是,莫言对这篇小说的构思是新颖别致的。
他颠覆了主题先行的创作模式,首先捕捉的是一个金色红萝卜的意象,然后内心产生一种感受,这种感受不断膨胀,最后成就全篇。
这是一种“内省型的思维方式”,带有明显的个人色彩且感情真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