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利波特的读后感
《哈利波魔法石》是英国著家JK罗琳写的第一篇魔幻童话小说。
本书具有色彩,仿佛裹着一副的面纱,读完后我仍是回味无穷,哈利那种遇到困难勇不放弃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
文中大致讲了这样一件事:一岁的哈利波特父母不幸去世,哈利只好来到姨妈家过日子。
姨妈家经济有限,哈利一直过着贫穷劳苦的日子。
直到十一岁时,哈利收到了一份神秘的信,信中人邀请他去一个神秘的魔幻世界里——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他在这里既找着了朋友,又学会了魔法,既有了一把无敌的飞天扫帚,又有了一件神奇的隐形衣。
哈利在这里生活的很愉快。
但一块奇妙的魔法石出现了,这将关系到世界的现在和未来,哈利战胜种种困难,终于拯救了世界。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哈利波特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战胜困难,又激发了我的想象力,我仿佛到了魔法世界和哈理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一起学习,一起历险,又给了我很大的心慰和快乐。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最主要的告诉我深刻的道理:黑暗害怕光明,邪恶打不过正义。
哈利面对困难永不低头,毫不畏惧,与魔头斗战到底,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呀
哈利波特与密室读后感感想多一点
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特别有意思的书,那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现在我准备与大家分享一下这套书里的故事以及看完这套书的感触。
就在哈利波特11岁生日即将来临之际,突然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
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却都被撕掉了。
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
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
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
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
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
)。
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
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
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
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 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读书感言五十字以下
看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之后,我感受到很多。
哈利波特有着勇敢、坚强、乐观、为他人着想的品质,对好朋友十分义气、衷心,我们要向他学习,而且遇到困难也要像他一样努力地坚持下去,不要轻易放弃。
求3篇哈利波特的读书笔记,1篇500字左右,在线等
1、一头杂乱的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
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易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
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
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
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
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
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
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与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
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
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
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
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
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
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
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
”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
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
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
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2、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
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
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
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
这是邓布利多对哈利说的一段话,同时也是罗琳对所有的读者的话。
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年仅11岁的哈利波特就已经展示了他与别人不同的一面。
他的勇气是我们远远不能超越的,他的聪明才智也是我们所望尘莫及的,他对魔法的天赋更是我们永远不能拥有的。
我有时会羡慕他,有时会嫉妒他,有时也会崇拜他。
当我读到哈利去禁书区差点被抓到时,我的心也随之紧张;当我读到哈利在礼堂中接受邓不利多的加分时,我的心也随之高兴。
《哈利波特》这部书就像给我施了咒语一样,书中丰富多彩的情节、出乎意料的事件都深深地吸引着我。
说到这,我由衷地敬佩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她的想象力恐怕是无人能及的。
这本书最精彩的部分,大概就是哈利波特在四楼禁地勇敢地保卫魔法石,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打赌,我想正是因为这个,哈利才会获得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勇敢与坚持,拥有了它们,你才能走向未来。
3、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金妮是《哈利·波特》中我最喜欢的女孩子。
这种喜爱是从《凤凰社》开始的。
在《凤凰社》之前,金妮给人的感觉只是一个羞涩的小姑娘。
她在看见自己的偶像——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的时候,她会脸红得说不出话来,尽管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她哥哥最好的朋友。
这个女孩子还会在日记本上偷偷地写下自己的少女情怀,而且这本日记还给她带来了不小的危险。
在《凤凰社》之前的金妮是那么的不起眼,除了《密室》之外,她似乎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配角。
但是,自从《凤凰社》出现之后,金妮就让我们眼前一亮。
当她可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以克鲁克山为借口向她妈妈撒谎的时候;当在饭桌上和古怪可爱的傲罗唐克斯打成一片的时候;当她在哈利被判无罪之后,和双胞胎兄弟一起跳着战舞,大声唱“他没事了”的时候;当我突然发现她开始和哈利讲话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们的小金妮长大了。
可以说,金妮对哈利态度的转变是她成长的标志之一。
似乎是有点突然的,在金妮的心目中,哈利不再是那个让他着迷的男孩子了。
其实我一直不认为金妮对哈利的感情是爱情。
我想,金妮的感情应该是一种英雄崇拜,而这位英雄恰好又和她的家人有着密切的关系,于是,哈利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小女孩时期的金妮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但是,随着金妮年纪的慢慢增长,这种迷恋和崇拜会越来越淡,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到了她四年级的时候,她已经可以用一种平等的眼光去看待哈利了,而不再只是哈利的一个小FANS了。
我们不难发现,长大的金妮在很多地方都和她的双胞胎哥哥有几分相似。
记得在韦斯莱夫人不许她听有关伏地魔的消息而要她去睡觉的时候,罗琳刻意写道她的表情像极了弗雷德和乔治。
而且,她也的确是受了弗雷德和乔治的不少影响,她会往厨房的门上扔很多大粪蛋而且极自然地跟妈妈撒谎,这一点明显是受了她可爱的哥哥们的真传。
金妮的这种和双胞胎极为相似的调皮、不羁的性格着实讨人喜欢,也和原来羞涩的性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如果只是这一个地方的改变,金妮的改变还不足以让人吃惊。
她的成长,更多地体现在她的成熟上,体现在她身上越来越明显的格兰分多和韦斯莱特有的气质上。
从金妮在《凤凰社》的表现,我们可以感到,她被分在格兰分多绝不是只因为她是一个韦斯莱,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拥有格兰分多人的精神:勇气。
作为一个四年级的学生,她在去营救小天狼星之前和哈利争论的时候,说“我现在比你跟神秘人斗争、保护魔法石的时候大三岁,而且我用飞翔的大怪物击中了马尔福……”,这段话语气坚决、铿锵有力,让人不能不佩服,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是许多成年巫师都比不上的。
更不用说她主动提出为了帮助哈利使用乌姆里奇的炉火(去营救小天狼星之前)而使用调虎离山之计时的毫不犹豫和对乌姆里奇的毫不畏惧,在勇气这点上,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她做的一点也不比哈利、罗恩和赫敏差。
另外要谈到的是金妮的智慧,这一点大家平时可能不是很注意。
其实很多时候,金妮的头脑都非常清醒,想问题能一下就切中要害。
在哈利以为自己就是袭击韦斯莱先生的大蛇而十分自责、不想和其他人说话的时候,金妮马上指出只有她被伏地魔附身过,让哈利发现他并没有和金妮同样的感觉,从而让哈利马上从罪恶感中摆脱出来。
在猪头酒吧里,当其他人因为不相信哈利的话而争吵的时候,是金妮巧妙地学乌姆里奇咳嗽,把大家带回正题。
在魔法部的神秘事物司里,是她第一个发现十二扇大门旋转是为了让来者分不清自己进过哪一扇门……她的机智灵敏和同龄人相比无疑是十分出色的。
还有一点不可忽视,就是金妮极好的人缘。
罗琳在《火焰杯》里曾经提到过,在返校的第一天,金妮刚到格兰分多公共休息室就被一大帮四年级的同学拉了过去。
可见她的受欢迎程度之高,恐怕可以和她的双胞胎哥哥相媲美了。
另外,金妮的眼光似乎和世俗之人也有些不同,这一点体现在她和卢娜的关系上。
她似乎是书中唯一的和卢娜关系不错的四年级学生,她没有嘲笑卢娜的“疯”,同时还把卢娜带进了他们的圈子,让我们又认识里一位不简单的人物。
当然,金妮后来在感情问题上态度转变之大也实在让人惊讶。
她换男朋友速度之快,让我们和罗恩都大吃一惊。
长大了的金妮,在恋爱上也是直来直去,大胆快速,可比她的笨哥哥罗恩要开窍得多:)成长起来的金妮让我们认识了一个全新的她。
鉴于她的勇敢、重友谊、聪明和成绩(她的黑魔法防御术一定很不错,蝙蝠精咒很厉害),我敢说,她一定是邓不利多和麦格心目中格兰分多学院新一届级长的主要人选之一。
说不定,金妮在第六本里就会成为韦斯莱家第五个级长了。
4,相信凡是看过《哈利·波特》的读者都会对韦斯莱家的双胞胎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一对活宝的不羁、调皮和聪明虽然给霍格沃茨的老师带来了不少烦恼,给他们望子成龙心切的妈妈带来了许多无奈,更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欢乐。
在《哈利·波特》的故事刚开始不久,弗雷德在九又四分之三月台上跟他妈妈开的那个玩笑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真是一个鬼灵精。
虽然他们做的很多事情都是不合乎规矩的,但是我想,读者大多数时候都会站在他们这一边,为他们拍手叫好。
比如说,他们用“肥舌太妃糖”教训达力,虽然韦斯莱先生很生气,可我还是和哈利一样在一旁哈哈大笑。
更不用说《凤凰社》里他们反对乌姆里奇的壮举了。
韦斯莱烟火不仅美伦美奂,更是双胞胎独家研制的高科技产品,把刚刚上任的新校长整得晕头转向。
连我们一向严肃的级长赫敏同志都说“我找到了一点逆判的感觉”,可见弗雷德和乔治的成功了。
不过,最精彩、最大快人心的还是属他们离开之前的表演。
弗雷德和乔治当着乌姆里奇的面,在现场众多学生的注视之下,高高地举起魔杖念到:“扫帚飞来
”然后,两把拖着铁链的飞天扫帚急速飞向主人,最后,弗雷德和乔治发表了铿锵有力的最后的演讲(有一半是做广告,呵呵)之后,跨上飞天扫帚破窗而出……这个场面让我一直都难以忘怀。
他们的勇敢和智慧终于淋漓尽致地得到了表现。
弗雷德和乔治经常被人拿来和上一代的詹姆、小天狼星做比较。
的确,他们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说放荡不羁的个性和与生俱来的恶作剧能力。
不过,我觉得他们四个人还是有区别的。
罗琳在写詹姆和小天狼星的时候,我认为表现的更明显的是他们的一种肆意挥洒的才华,包括使用魔法的天分和整人天赋,因而他们两个人也就显得更张狂一些。
而弗雷德和乔治比起他们更突出的是一种孩子的顽皮,而没有詹姆和小天狼星的那种霸气,所以双胞胎比他们更亲和(至少我是这样认为,我不是很能接受詹姆对斯内普所做过的事)。
而且,罗琳还有意写了双胞胎的商业头脑,这种才华是韦斯莱们一直缺乏的,相信他们会为改善韦斯莱一家的生活条件作出巨大贡献的。
弗雷德和乔治作为一个绝妙的组合,一般都是被人们一起提到。
但是,我还要谈的一个问题就是弗雷德和乔治的不同。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他们两个人之间是有差别的,罗琳并不是把一个人分成两个人来写的。
总的来说,乔治比弗雷德要更温和、也更沉稳一些,而弗雷德则把那中不羁的性格发挥到了比较极致的地步。
一般双胞胎出现的时候,弗雷德先开口说话的场合总是多一些,乔治则是补充弗雷德的话。
而一旦有比较出风头的机会,比如说他们推销“无头帽”的时候,是由弗雷德来表演,乔治来解说;又比如三强争霸赛,因为强行通过年龄界限而长出了白胡子的也是弗雷德(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我个人则比较喜欢略微温和的乔治。
记得在《凤凰社》里,韦斯莱夫人因为珀西把圣诞套头衫寄了回来而伤心的时候,粗心的弗雷德只会说珀西是大笨蛋之类的话,而比较能理解妈妈心情的乔治就知道这种事情最好交给卢平来处理。
韦斯莱先生被蛇咬伤了之后,韦斯莱夫人到格里莫广场告诉他们韦斯莱先生没事,弗雷德的反应是摊在椅子上,而乔治和金妮是走过去和妈妈拥抱。
相比之下,乔治是一个比弗雷德要贴心一些的儿子,当然,这也只是和弗雷德比较而言。
还有一点不同,就是罗琳给弗雷德安排了一个GF似的角色——安吉利娜。
虽然这只是在圣诞舞会之前的一小段描写,但还是让我印象深刻。
因为弗雷德当时的样子真是帅极了,而我们的魁地奇新队长(那个时候还不是吧)女强人安吉利娜的脸上竟然也泛起了淡淡的红晕。
所以,有理由相信,安吉利娜会成为韦斯莱魔法笑话商店的老板娘(汗……好八卦)。
虽然,在《凤凰社》里双胞胎以很英雄的方式离开了霍格沃茨,但我和我的朋友都坚信,他们不会因此淡出读者的视线,他们的笑话商店一定是罗琳的又一个伏笔,会在日后派上大用场。
为什么哈利波特那么受欢迎
已经记不起知道哈利波特是在什么时候了, 总之身边围绕了一大群狂热的哈迷们我不想知道也不太可能. 不过说实话哈利好看是好看,但长久以来很想不通它为什么会如此受欢迎
而且可以从世界如此众多的魔法故事中脱颖而出使全世界为之疯狂,很不明白,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徒>>的出版+<<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的上映再度掀起了哈利热潮, 为之惊叹, 现在突然感受到了一些,哈利的红透世界也并不是偶然的,哈利有他自己的魅力。
首先,孤苦零丁、从小受尽白眼的孤儿,一天突然发现在令人沮丧的现实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
在那里自己不但天赋异秉,还是个受人仰慕的名人,拥有父母遗下的一笔不小的“遗产”。
他怀着巨大的勇气和坚强的意志和朋友们斗争“大魔头”伏地魔,这需要的斗志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因为我们没有经历过他所处的境遇。
主人公的故事很吸引人,其陪衬人物依旧起到了不可缺少的作用。
在这个魔法故事中,我们所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且可以看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斗争, 还有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欧洲的文化底蕴,将巫术等背景融入其间,像是在玩一个迷宫游戏, 还有就是它像《红楼梦》似的随时埋下伏笔,为其后做准备,读起来更似迷宫总穿梭游戏,趣味无穷,要不怎么那么受孩子们的欢迎呢
最重要的一点是思想内涵,转一个写的比较好的吧: 思想内涵:深刻而富有哲理性 《哈利·波特》系列的出现,让人们展开了一场关于“儿童文学是否应具有教育功能”的大讨论。
这是由于《哈利·波特》作者、著名英国女作家罗琳曾说过:“儿童读物不是教科书,这并不是文学的特性。
人们确实能从文学中得到一些东西,但可能只是开怀大笑,而并非每次都像打你一个耳光一样让你吸取教训。
孩子们肯定能从《哈里·波特》里学到一些东西 ”《哈利·波特》确实带给了孩子们快乐,那么他们从中学到了什么呢
安徒生曾经说过:“我的作品,孩子看的是作品本身,而家长看的是我的思想。
”这句话同样适用与《哈利·波特》,这部作品蕴藏在文字中的深刻思想内涵相比其他同时代的儿童文学在这方面毫不逊色。
最突出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出身与选择 这是作品中除“正邪之争”以外的另一个庞大的主题。
“种族歧视”是社会中的一个普遍的问题。
这里的“种族”并非仅只人种而是包括家庭出身、家庭经济情况、家庭环境在内的广义上的“出身歧视”。
而大部分人或多或少的会受到这种“歧视”的影响,而作品中也真实地反应了这一点。
在魔法世界里,也存在着这种歧视,有些纯血统巫师(以马尔福一家、福吉、乌姆里奇为代表)自命高贵,看不起混血的或出身麻瓜家庭的巫师,更瞧不起其他的魔法生物,于是马尔福称赫敏(她的父母都是麻瓜)为泥巴种⒀,福吉一直瞧不起混血巨人海格,乌姆里奇起草了《反狼人法》害得优秀的巫师卢平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工作。
而另一部分人(邓不利多)却对他们一视同仁,他敢于接受狼人入学并工作,留用混血巨人海格,和马人合作,维护家养小精灵的权益,并提出“ 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于是在作品中,我们看到了面对马尔福的嘲笑而高昂头颅、成绩优异的赫敏;卢平面对世人的冷漠所表现出的温和从容的微笑;安于清贫却不改其志的韦斯莱一家(珀西除外);追求自由、捍卫自己的权益的家养小精灵多比。
同时我们也看到,学习优异但却热衷于追求权势的珀西·韦斯莱;同样出身于黑巫师家庭却作出不同选择的小天狼星布莱克(凤凰社成员,毕生与伏地魔抗争)和贝拉克里特斯(食死徒,伏地魔的得力助手)。
作者正是用生动形象的故事向小读者们徐徐阐述着关于“如何面对自己的出身与如何选择”的这一人生哲理。
2.死亡的秘密 “我不了解死亡的秘密。
”差点没头尼克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说。
“文学中最忧郁的主题是死亡。
”(爱伦坡语)而在《哈利·波特》系列中,作者就试图从不同方面向读者诠释“死亡”的深刻内涵。
这主要体现在她在作品中所展示的死亡的不同形式和对死亡意义的思考上。
在儿童文学作品中,我们普遍认识的死亡,是指一个人或其他生物停止呼吸,失去生命。
而J·K·罗琳则向我们展示了关于死亡的不同的形式。
首先是幽灵,这源于尼克所说的:“我选择留在后面, 就是阴间不收阳间不收 我既不属于这边,也不属于那边。
”这也就暗示了幽灵的特殊地位,介于生与死之间的一种状态。
此外,作品中还向我们展示了其他死亡的形式,如肖像,他们可以说话行动和思考。
更重要的是,已逝去的人也可以留在画像里。
如菲尼亚斯·奈古勒斯(小天狼星的曾曾祖父,霍格沃茨最不受欢迎的校长),他没有作为幽灵出现,可为什么他的思想可以和现实同步
难道这也是一种死亡的方式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不能肯定作者描绘如此多样的、复杂的“死亡”意象的真正含义,但值得肯定的是:作者并非以此故弄玄虚,她之所以展示如此多的死亡的形式,是和她在书中所要阐明的人们对待死亡的终极态度密切相关的。
这种态度集中表现在邓不利多和伏地魔对待死亡的截然不同态度上。
“死亡实际上就像经过漫长的一天之后,终于上床休息了。
而且对于头脑十分清醒的人来说,死亡不过是另一场伟大的冒险。
”在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邓不利多的话就阐明了他对死亡的看法。
我们可以看到他把死亡看成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一种自然现象,其中体现了一种朴素唯物主义的成分。
而且,在他看来,死亡并不是令人恐惧的,而只是另一种与“生”相对的不同的体验。
而伏地魔则完全不同,他说:“我是在长生的道路上走的比谁都远的人。
你们知道我的目标——征服死亡。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不惜杀死若干无辜的生命,他企图偷魔法石,他宁可饮独角兽的血来延长自己的生命,而费伦泽说过:“独角兽的血可以延续你的生命,......你拥有的将是一条半死不活的生命,一条被诅咒的生命。
”但显然伏地魔并不在乎自己拥有一条什么样的生命,他只注重生命的长度。
而与此相对,邓不利多却注重生命的质量。
因此,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的最后,伏地魔固执的认为:“没有什么比死亡更糟的事情了。
”而邓不利多却指出:“你最大的失败就是不理解还有比死亡更坏的事。
”作者正是以这种方式向我们逐步的阐释关于“如何面对死亡,如何理解生命的真谛”这一哲学命题。
相信随着最后两部书的出版,这个问题将有一个完整的答案。
总之,任何一个小说的成功总有它的道理原因,《哈利波特》系列总归是一部很好很好的作品,JK罗琳也是一个很好的作家,在早期那么困苦的环境中依然坚持的写下如此精彩的作品,不得不令人佩服,从这一方面说,《哈利波特》的成功更是在情理之中了。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书感悟200字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
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
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
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
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
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
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
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
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
(非魔法人士)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
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
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
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
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
但是罗琳无疑是写的最好的。
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
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
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
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
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
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
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
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参考资料百度知道
哈利波特与死圣
故事开始时场景在马尔夫(Lucius Malfoy)家,斯内普(Snape)和魔法部的一个官员亚科雷(Yaxley)同时伏地魔哈利·波特打算离开德斯里(Dursley)家的日期。
而伏地魔借用了Lucius(德拉科·马尔夫的父亲)的魔杖,因为他自己的魔杖力量不如哈利的。
伏地魔打算在哈利搬到安全地点的路上把哈利杀掉,而且当时哈利超过17岁。
亚科雷说哈利会在30号,17岁生日时离开,而斯内普认为哈利应该会早一星期出发。
斯内普说对了,哈利打算在17岁生日之前离开德斯里家。
那天晚上哈利读到了阿布斯·邓布利多(Albus Dumbledore)的朋友,绰号“狗喘”的道奇(Elphias Dogbreath Doge)写的讣告,也在报纸上读到了介绍邓布利多家庭的文化。
里面介绍了邓布利多的哥哥阿博佛斯(Aberforth)和姐姐阿丽亚娜(Ariana),让哈利十分伤心,他很遗憾没有机会更多地了解邓布利多。
德斯里一家被两个巫师安全送走,随后凤凰社的成员们把哈利也偷偷送走了。
虽然凤凰社的6个成员分别服用了分身药(Polyjuice potion)化成了哈利样子,但是在和海格(Hagrid)一同赶路的途中还是被人了出来,因为哈利的习惯是用解除武装咒语,避免伤害别人。
伏地魔和食死徒半途攻击哈利,然而哈利的魔杖还是毁损了伏地魔的魔杖。
可惜哈利的猫头鹰海德薇(Hedwig)被杀了。
哈利一路艰险终于在韦斯莱家(The Burrow)跟凤凰社会合了。
乔治(George Weasley)路上被斯内普用咒语搞掉了一支耳朵,穆迪(Mad-Eye Moody)被伏地魔杀死了。
哈利心怀对伏地魔的愤怒想像到伏地魔质问做魔杖的奥利凡德(Ollivander)为什么自己的魔杖打不过哈利的。
几天之后魔法部长来到韦斯莱家给哈利、和赫敏带来了邓布利多的遗赠。
给罗恩的是邓布利多的灭明器(Deluminator, 或Put-Outer),能够把光线全都吸收掉。
赫敏收到的是一本用古代鲁因文字(Runes)写得童书。
而哈利的是高迪克·格莱芬多(Godric Gryffindor)的剑和哈利抢到的第一个金色飞贼。
魔法部长暂时扣留了那把剑。
三人怎么想也想不出送给他们这些东西是为了什么,不过哈利在他的金色飞贼上看到一行铭文“我在结局开启”。
第二天比尔(Bill Weasley)和芙蓉(Fleur Delacour)婚礼,婚礼快要结束的时候传来消息说伏地魔攻占了魔法部。
哈利、罗恩、赫敏离开和婚礼,先是躲到一个麻瓜的咖啡馆,然而食死徒马上又追了上来,于是他们又转到了格里莫广场 12号,这里是布莱克(Black)家的老房子。
这是三人突然意识到在湖中发现的伏地魔的盒子上写着R.A.B.,可能就是小天狼星布莱克的弟弟雷古勒斯(Regulus Arturus Black)。
他曾试图再回到湖里毁掉伏地魔的魂器(Horcrux),然而却死在那里。
不过家中的小怪物克利切(Kreacher),经过三人劝说,告诉他们弗莱彻(Mundungus Fletcher)从这里偷走了盒子。
弗莱彻被克利切抓住,不情愿地承认自己拿那个盒子贿赂桃乐斯·乌姆里奇(Dolores Umbridge),免得自己被逮捕。
寻魂器 在魔法部侦查了一个月之后,三人打算潜入魔法部。
他们服下了分身药,伏击了三个魔法部的工作人员试图从乌姆里奇那里偷出魂器。
三人进入魔法部之后发现了很多变化,有麻瓜血统的巫师受到公开审问。
原本的喷泉没有了,那个地方竖起了一座雕像,一男一女两个巫师坐在一堆麻瓜的尸骨上。
三人在人群中走散,但是最终还是发现了乌姆里奇,当时她正在讯问麻瓜后裔。
三人把乌姆里奇打倒取走了魂器。
三人释放了几名麻瓜血统的巫师,劝说他们尽快离开这个国家。
可是亚科雷发现了三人住在格里莫广场(Grimmauld Place)12号,于是三人只得逃到农村,一路颠沛流利。
如此几个月之后,三人偶然听到一段谈话说魔法部里的格莱芬多剑是赝品,真正的不知所踪。
哈利请教了菲尼亚斯(Phineas Black)的画像,原来邓布利多曾经用那把剑摧毁了一个魂器。
哈利打算去找真正的剑的下落,但是罗恩反对说找那把剑根本没有意义。
罗恩与哈利大吵一架后离队了。
哈利和赫敏消沉了很多,但是还是决定前往高迪克山谷(Godric's Hollow),说不定邓布利多把真的剑留在那里了呢。
到了高迪克山谷,二人先是去探望了哈利家的纪念地,随后去了墓地,哈利家和邓布利多家的许多人都葬在这里。
这时他们遇到了一个老妇人,是邓布利多家的老朋友,她还曾经写过一本《魔法历史》。
二人觉得这个老妇人可能知道剑的下落就跟跟她回家了。
可是谁知道这是一个圈套,老妇人是毒蛇娜吉妮(Nagini)假扮的。
幸好哈利和赫敏在这里逃开了伏地魔的追杀,不过哈利的魔杖坏了,而赫敏试图用自己的魔杖修好,可是也失败了。
两人又在那里躲藏了两天,终于在一只出现在他们住所旁的雌鹿的带领下找到了格莱芬多剑的下落。
剑沉在树林里冰冻的水潭下,哈利脱了外衣潜到水里寻找宝剑,但是哈利身上的魂器却总是误导哈利,差一点让哈利溺死在水中。
幸好罗恩回来了,把哈利从水中救出,也从把剑从湖里去了出来。
两个人合力用剑把哈利手中的魂器毁掉了。
赫敏见到罗恩回来不止是喜悦,还发现了下一步的任务:找到 Xenophilius Lovegood,卢娜·洛夫古德(Luna Lovegood)的父亲向他讨教一路上出现过许多次的格林华德(Grind elwald,岩石森林)记号是什么意思。
死圣物 在洛夫古德家,哈利、罗恩、赫敏听到了许多以前的巫师的故事。
比如有三个兄弟战胜了死亡,每人都得因此到了一个圣物。
这三件“死圣物”(Deathly Hallows),一个是战无不胜的魔杖,长者杖(Elder Wand);一个是能让人起死回生的宝石,回魂石(Resurrection Stone);还有一个是隐身斗篷。
哈利相信自己身上的斗篷就是那一件,所以很兴奋。
然而很快他们三人就发现Xenophilius向魔法部告了密。
他的女儿卢娜,被魔法部抓住了,所以他想要是他把哈利等人交给魔法部,自己的女儿或许就能放出来。
三人逃脱诸多巫师的追捕时颇为惊险,但是哈利仍然很有勇气,他相信只要收集齐三件死圣物就能打败伏地魔。
一连几星期这三人还是没有找到什么死圣物和魂器。
他们偶然在收音机上搜到一个电台在讲现在正在发生的事情,此时哈利一不小心吐出 “伏地魔”三个字。
伏地魔的名字根本没人敢提起,说出这三个字只会惹上祸端。
伏地魔的手下人马上就找到了哈利、罗恩和赫敏,带到了马尔夫家。
赫敏受到贝拉(Bellatrix Lestrange)残酷无情的审讯、折磨,追问格莱芬多剑是怎么到赫敏手中的。
贝拉以为是从她那里偷来的,其实不是因为她手中的其实是伪造的。
哈利和罗恩也被囚禁了,同被抓住的还有迪安·托马斯(Dean Thomas),精灵拉环(Griphook the goblin),做魔杖的奥利凡德以及卢娜。
哈利拿出自己的魔镜的碎片向Dobby求救。
Dobby赶来救了Dean和奥利凡德,可是虫尾巴(Wormtail)听到声音追回来查看,被哈利和罗恩二人制服,不过虫尾巴始终都没有试图要杀死哈利。
罗恩取下虫尾巴手中的魔杖,拽下伏地魔为他做的假手,又用这一只假手扼死了虫尾巴。
罗恩、哈利和Dobby此时冲上楼梯去救赫敏。
他们很迅速就逃跑了,没有遇上正匆匆赶来的伏地魔。
可惜的是Dobby却在逃跑途中被贝拉杀害。
随后几人来到了贝壳屋(Shell Cottage),比尔和芙蓉的家。
哈利和朋友们埋葬了Dobby,又重新计划一番。
哈利向奥利凡德询问了长者杖的事情,决定不去阻止伏地魔从上一任主人邓布利多的墓中寻找魔杖了。
哈利转而询问拉环怎么才能闯进Gringott,而且答应把本来是精灵做的格莱芬多剑送给他作酬劳。
详细地计划好之后几人出发去了Gringott,看是不是有机会在贝拉家的墓穴里找到伏地魔另一个魂器。
赫敏扮成贝拉,罗恩也乔装打扮。
拉环和哈利一起穿着隐身斗篷走下墓穴。
他们走过很多全套终于找到了另一个伏地魔的魂器霍夫帕夫杯。
然而就在拿杯时他们却被发现了,拉环抓上宝剑慌忙逃跑,哈利、罗恩和赫敏也惊险地逃了出来。
不过伏地魔也终于知道了原来哈利正在寻找他的魂器。
逃跑后不久哈利仿佛又进入了幻境,他看到伏地魔的眼睛也能听到他的话。
伏地魔原原本本地说出了所有的魂器都放在了哪里,伏地魔也知道哈利正在找自己的魂器。
伏地魔无意间提到自己最后一个魂器还在霍格沃茨学校,哈利怀疑那件魂器附在了学校创始人雷文克劳留下的遗物上。
哈利觉得要是像拿到霍格沃茨的那个魂器,就应该马上行动,因为如果伏地魔发现其他的魂器不见了一定会加强戒备。
霍格沃茨的第二战 哈利、赫敏、罗恩在霍格斯米德(Hogsmeade)的街上被食死徒碰上,是阿博佛斯的机智救了他们。
阿博佛斯在他姐姐阿丽亚娜的画像后边开了一条通往霍格沃茨的暗道。
哈利来到霍格沃茨之后警告管理者伏地魔在秘密行动,低年级学生为了安全都被疏散了,而高年级的学生鼓励留下来战斗。
凤凰社的成员也都召集了起来准备帮忙。
弗雷德疏远了的哥哥Percy也跟家人又团聚了。
哈利、赫敏、罗恩来到有求必应屋寻找雷文克劳(Ravenclaw)的冠冕。
马尔夫和他的两个小弟高尔(Goyle)和Crabbe也在那里寻找。
Crabbe用错了咒语,把几个世纪以来学生们攒下的乱七八糟的东西烧得一干二净,冠冕也被烧掉了。
哈利和朋友们用在那里找的扫帚飞走了,走时还从火里救了德拉科·马尔夫和高尔,但是没能及时找到Crabbe,被烧死在火中。
罗恩和赫敏则跑到密室里取走了怪蛇的毒牙,只有毒牙才能毁掉做在霍夫帕夫(Hufflepuff)杯子里的魂器。
弗雷德在一堵墙爆炸时被烧死了,海格也被抓在Acromantulas手里。
哈利又一次进入幻境之后,他和罗恩与赫敏推断出了伏地魔的居所在哪里,于是三人来到了Shrieking Shack。
他们看到伏地魔命令毒蛇娜吉妮除掉斯内普,伏地魔以为这样就能把长者杖的魔力传到他身上。
在被毒蛇咬伤的弥留之际,斯内普把自己的记忆完完全全送给哈利·波特。
哈利在冥想盆(Pensieve)里回顾了斯内普的记忆,原来斯内普一直都是邓布利多一边的,而且他一直都对哈利的母亲Lily Evans心存爱意。
邓布利多命令斯内普情势危急时杀掉自己,况且放在藏有魂器的指环上的咒语已经造成邓布利多的性命只剩一年了。
哈利也发现自己居然也是一个伏地魔的一个魂器,只要哈利还活着,伏地魔就除不掉,哈利一时觉得人生没了意义。
哈利叫上纳威(Neville)帮助罗恩和赫敏一起去杀掉毒蛇娜吉妮。
这时伏地魔建议双方停火一个小时,以便双方都能料理死伤者,如果一小时之后哈利不自动出现,那伏地魔就会继续杀戮。
哈利穿着隐身斗篷走向死亡森林去面对伏地魔,路上他看到了卢平(Remus Lupin)和唐克斯(Tonks)的尸体。
死在那里还有Colin Creevey,一个留下来战斗的学生,才上六年级。
他走到死亡森林边缘突然想起金色飞贼上的铭文里的“结局”,于是哈利把金色飞贼放在嘴里,心中想的是 “我要死了”。
哈利发现那颗金色飞贼里藏着的是那颗回魂石,三间死圣物中的一个。
于是哈利召唤回了父母的、小天狼星布莱克和卢平的灵魂,他们飘在哈利两旁,给他帮助和保护。
见到伏地魔之后,哈利发现海格被押作人质。
哈利一现出身来就被一记Avada Kedavra咒击倒。
哈利醒来时仿佛置身在国王十字车站,碰到了已经去世的邓布利多。
也说不清哈利是真的死去,还是邓布利多偶然到哈利梦中来访。
哈利发觉咒语击溃了参在自己体内的那一部分伏地魔的灵魂,梦中的火车站角落里有一个将死的生命,或许就是那一点灵魂。
他也发现邓布利多曾经奋力寻找三件圣具,不过理由倒并不那么高尚。
最后邓布利多兄弟二人和Grindelwald曾有一场决斗,决斗中阿丽亚娜被误伤致死。
而事到如今,只有哈利才有资格拥有三间死圣物。
哈利也知道了自己的魔杖之所以会击败伏地魔的,是因为曾被哈利的魔杖施过Priori Incantatem咒语;下一次遇到伏地魔时也会有这样的反应,不管他拿的是不是自己的魔杖。
邓布利多问哈利是要“一起走”还是要继续活着除掉伏地魔,他选择了后者。
在森林里伏地魔命令海格把貌似死了的哈利带回霍格沃茨学校,杀杀士气。
然而纳威勇敢地站起来拒绝加入伏地魔的食死徒队伍。
作为惩罚伏地魔给纳威施了咒语还给他头上戴上一定着火的帽子。
就在此时霍格斯米德城的男女老幼都冲上前来和霍格沃茨最后的守护者们一道与伏地魔决一死战。
哈利趁乱给自己批上隐身斗篷,而纳威也敏捷地解除了自己的咒语,抽出格莱芬多剑一剑下去砍掉了毒蛇娜吉妮的脑袋,藏在毒蛇体内的伏地魔最后一个魂器就这样被毁掉了。
同时厨房的门也猛地开了,一群小妖怪在克利切的带领下也参与战斗。
紧接着Antonin Dolohov被Filius Flitwick杀死,贝拉被莫丽杀死了。
哈利为了保护莫丽不要被伏地魔报复,现出身来。
哈利在大殿里直面伏地魔,表面看起来好像哈利根本没有优势,毕竟长老杖在伏地魔手中。
可是哈利猜测长老杖原来的主人不是斯内普而是马尔夫。
解除邓布利多武装、决斗时把他打倒的是马尔夫,而斯内普只是依照邓布利多的愿望把他杀掉。
然而又是解除掉马尔夫武力的人却是哈利,所以长老杖真正的力量应该在哈利这里。
所以伏地魔用长老杖对哈利施死咒时哈利只是用他惯常的Expelliarmus咒语让死咒又反弹到伏地魔身上。
伏地魔就这样结果了。
哈利与罗恩、赫敏呆在邓布利多生前的办公室里,墙上挂着的历任校长的画像对哈利无一不是热情赞扬。
哈利用长老杖的魔力修好了自己的魔杖,而长老杖没有留给自己而是放回了邓布利多的墓地里。
斯内普是好人,当时是魔杖自己选择杀死邓布利多,或者是他自己求斯内普杀死他,因为他活不了多久了,斯内普为了保护哈利才在伏地魔那当卧底,他爱哈利他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