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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香味的童年之蓝发卡读后感

时间:2017-01-30 08:21

《果香味的童年》读后感650字

这几天我读完了《童年的味道》,这本书里讲了许多关于童年的故事,每一章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故事,很多都让我痴迷。

但是写女孩的童年偏多,让我读完后感觉好不过瘾。

《童年的味道》里有一个《老潘》的故事让我很难忘。

老潘有一个儿子叫良子,在良子很小的时候老潘就下岗了,老潘便一蹶不振,抽烟成瘾。

因此良子的妈妈他们父子而去,从此良子就没有妈妈的照顾了。

而良子的爸爸老潘仍然不知悔改,不知道想办法让自己振作起来,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良子的奶奶只好每日来给他们父子做饭吃。

直到有一天奶奶因为来良子家的途中晕倒了,良子的爷爷把老潘狠狠地教训了一通,才让老潘醒悟过来,认识到自己不能这样不负责任,他便开始尝试做各种生意。

虽然老潘父子俩脾气都不好,常常闹矛盾,老潘还打了良子,良子便离家出走去到奶奶家。

但良子还是非常关心他爸爸老潘的,有一次良子看着腰闪了都要去卖水果的老潘,便大声喊:“你别去了,我去吧

”,还有一次老潘正在卖水果时差点被撞倒,良子看到倒在马路上的老潘急忙跑过去哭了,良子对老潘说:“给我找个妈吧,让她照顾你

”这时老潘的眼红了。

后来良子的妈妈开着豪车回来接良子,但是良子没有抛弃爸爸老潘,仍然愿意和爸爸过这辛苦的生活。

我想,正是因为生活的艰辛,才让老潘和良子都很烦燥,也正是因为这些吵吵闹闹才体现出了父子俩相依为命,和父子情深,谁也不愿意离开谁。

良子宁愿不去和妈妈去过富裕的生活,也不愿意离开爸爸,陪爸爸一起生活,让爸爸不孤单,这很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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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读后感450字左右

读《童年》有感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

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

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

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

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

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

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

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

童年读后感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希望楼主喜欢

描写一种食物,描写出它的色,香,味,形写成作文500字

随便是什么食物吗恩~你喜欢好了给你几篇范文你借鉴一下格式咯有哦望采纳美味的小笼包  常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

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

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

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

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

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

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

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

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

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

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

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

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

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

真是美味之极。

”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添添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

西东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  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

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

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

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

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

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

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

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

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

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

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

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

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

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

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

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  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

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

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

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

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

”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

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

”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

“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

”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

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

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

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

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

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

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

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

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

最后放上盐和味精。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

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

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

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

”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  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

《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

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

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

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

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

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

舅舅的牙缝好大。

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

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

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

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光饼  光饼是福州的小吃。

据说是记念戚继光而来的,总之和这位民族英雄有一定的关系。

  小的时候总喜欢站在高高的桶炉前面,看师傅做光饼。

做光饼的师傅到处都有,一个案板,一个炉子就是全部的道具。

光饼师傅把袖子卷得高高的,把放了碱水和盐水的面团摔得啪啪作响,然后分成一个一个剂子,用手左右一拍,一个小圆饼就出来了,再用一根竹签往中间戳一个小洞,就势往桶炉内壁一贴,等着吧,不一会,炉内就飘出香味来。

估计差不多了,光饼师傅就用小铁铲利索地一铲,焦黄的光饼就跳出来了。

  这光饼硬梆梆、黄通通的,咬得很费劲,没有一口好牙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是对付不了它的,但一旦入口就越嚼越香,越香越嚼,最后总是吃了一块还想带走第二块。

光饼耐嚼还耐储藏,放它十天半月没有问题,坚韧不拔,很有民族气概,可能这就是它和戚继光的关系吧。

光饼很便宜,一分钱一块,那时经常光顾光饼炉,买上一两块,一路嚼着上学校。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

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

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芋头果  芋头果是福州的早点之一,也称三角糕。

据说是把槟榔芋煮熟后剥皮碾成糊状,再掺入米粉揉合而成。

然后,切成一块一块三角形状,放到油锅里去炸,直炸得两面焦黄,出锅。

吃的时候,用一张纸包着芋头果的下端(因为很油),以一个角为突破口,咬一口,外焦内嫩(内色灰白),还有一股芋头的清香,嗯,味道好极了。

  炸芋头果的摊子也是到处都有,每天一大早,就可看到街头巷尾支起的一个个摊子,烟雾缭绕,香气四溢,买芋头果的人端着碗或提着小竹篮,等着芋头果出锅。

往往炸出一锅就买出一锅。

但也有买不完剩下的,搁一两个时辰也不要紧,吃起来还是很香的,它不象油条,登陆不久就成了嚼不烂的老油条。

所以,卖芋头果的摊主都很自得,有时候上午九十点钟了,还不见他们收摊子,慢悠悠地守着还没有卖掉的几块芋头果。

他们知道总有肚子容易饿的人自会寻香而去。

  福州的市民通常是一碗锅边糊外加一只芋头果就解决了早饭问题,既好吃也实在,吃完后,打一个饱咯去上班,这革命干劲足得没法说。

  锅边糊  一次在办公室里和同事们侃吃,我说要论吃,还是福州的锅边糊好吃。

他们齐声问:什么叫锅边糊

这帮平日里吃遍天下无敌手的家伙竟然也有不知道的东西。

我得意洋洋地开始向他们介绍福州小吃——锅边糊。

  锅边糊在福州乃至福建许多地方都有,但在外地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不出产的原因可能是外地没有一种叫“虾油”的调味品,而锅边糊没有加虾油就不成为锅边糊了。

  锅边糊的制做很复杂,要先把大米淘净浸泡几小时,然后磨成糊状待用。

支一口大锅,煮上一锅汤,汤里放上虾米、蛏干、香菇、葱、蒜、芹菜,最后放进必不可少的虾油若干勺,这浓汤就做成了。

这还没有完,万里长征第一步。

将汤倒出另装,下清水若干烧到七成热时,锅边抹匀花生油,然后舀一碗米糊绕锅浇一圈,盖上锅盖。

三分钟后见锅边米浆起卷时,用锅铲铲入清水中,再加入清水,重复上述行为。

当最后也就是第四次浇完时,放入一份浓汤料,并视情再加入虾油等辅助调料。

煮熟后盛放在另一口锅中,用微火保持温度,待售。

  总之这是一个循环反复的过程,没有耐心是做不成的。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锅边糊的,要吃就到街上去买。

福州的大街小巷饭店小摊都有买,而且很便宜。

锅边糊味道特别,海鲜味浓,每片米糊都打着卷,白白的,象一管管青葱,非常爽口,再配上黄黄的虾米、蛏干,黑黑的香菇,绿绿的葱蒜,色泽鲜明,令人食欲大开。

  听到这里,同事们的喉咙都动了一下。

然后商量,什么时候能去福建出差,一定要去尝尝这锅边糊。

我补充说,在福建,锅边糊都是作为早点和茶余饭后的点心的,并不把它当正餐,大概它是管吃不管饱的缘故吧。

想想本地品种单一而又甜得发腻的小吃,大家都说:福建人民真是幸福。

  是啊,福建人民真幸福。

  馄饨  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

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

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

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

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

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

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

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

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

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

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

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

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

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

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

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

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

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

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

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  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

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

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

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

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

”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

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

”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

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

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

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

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

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

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  羊肉泡馍  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

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

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

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

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

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

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

他在干嘛

是不是牙口不好

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

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

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

”“羊肉泡馍啊。

”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

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

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  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

”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

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

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

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

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

正好解渴。

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也要了一碗。

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

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

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

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

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

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

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  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

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

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

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

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

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

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

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

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

(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

可惜没有机会了。

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望采纳

作文:初三的味道 4月27-29日 内 加分

时也不管斯文了吃得嘴唇通红,涕泪,热汗直冒。

老人只住地说: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

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

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

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

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

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

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

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 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

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

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

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

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

”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

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

”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

“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

”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

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

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

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

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

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

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

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

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

最后放上盐和味精。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

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

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

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

”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 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

《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

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

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

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

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

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

舅舅的牙缝好大。

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

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

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

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光饼 光饼是福州的小吃。

据说是记念戚继光而来的,总之和这位民族英雄有一定的关系。

小的时候总喜欢站在高高的桶炉前面,看师傅做光饼。

做光饼的师傅到处都有,一个案板,一个炉子就是全部的道具。

光饼师傅把袖子卷得高高的,把放了碱水和盐水的面团摔得啪啪作响,然后分成一个一个剂子,用手左右一拍,一个小圆饼就出来了,再用一根竹签往中间戳一个小洞,就势往桶炉内壁一贴,等着吧,不一会,炉内就飘出香味来。

估计差不多了,光饼师傅就用小铁铲利索地一铲,焦黄的光饼就跳出来了。

这光饼硬梆梆、黄通通的,咬得很费劲,没有一口好牙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是对付不了它的,但一旦入口就越嚼越香,越香越嚼,最后总是吃了一块还想带走第二块。

光饼耐嚼还耐储藏,放它十天半月没有问题,坚韧不拔,很有民族气概,可能这就是它和戚继光的关系吧。

光饼很便宜,一分钱一块,那时经常光顾光饼炉,买上一两块,一路嚼着上学校。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

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

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芋头果 芋头果是福州的早点之一,也称三角糕。

据说是把槟榔芋煮熟后剥皮碾成糊状,再掺入米粉揉合而成。

然后,切成一块一块三角形状,放到油锅里去炸,直炸得两面焦黄,出锅。

吃的时候,用一张纸包着芋头果的下端(因为很油),以一个角为突破口,咬一口,外焦内嫩(内色灰白),还有一股芋头的清香,嗯,味道好极了。

炸芋头果的摊子也是到处都有,每天一大早,就可看到街头巷尾支起的一个个摊子,烟雾缭绕,香气四溢,买芋头果的人端着碗或提着小竹篮,等着芋头果出锅。

往往炸出一锅就买出一锅。

但也有买不完剩下的,搁一两个时辰也不要紧,吃起来还是很香的,它不象油条,登陆不久就成了嚼不烂的老油条。

所以,卖芋头果的摊主都很自得,有时候上午九十点钟了,还不见他们收摊子,慢悠悠地守着还没有卖掉的几块芋头果。

他们知道总有肚子容易饿的人自会寻香而去。

福州的市民通常是一碗锅边糊外加一只芋头果就解决了早饭问题,既好吃也实在,吃完后,打一个饱咯去上班,这革命干劲足得没法说。

锅边糊 一次在办公室里和同事们侃吃,我说要论吃,还是福州的锅边糊好吃。

他们齐声问:什么叫锅边糊

这帮平日里吃遍天下无敌手的家伙竟然也有不知道的东西。

我得意洋洋地开始向他们介绍福州小吃——锅边糊。

锅边糊在福州乃至福建许多地方都有,但在外地我却从来没有看到过,不出产的原因可能是外地没有一种叫“虾油”的调味品,而锅边糊没有加虾油就不成为锅边糊了。

锅边糊的制做很复杂,要先把大米淘净浸泡几小时,然后磨成糊状待用。

支一口大锅,煮上一锅汤,汤里放上虾米、蛏干、香菇、葱、蒜、芹菜,最后放进必不可少的虾油若干勺,这浓汤就做成了。

这还没有完,万里长征第一步。

将汤倒出另装,下清水若干烧到七成热时,锅边抹匀花生油,然后舀一碗米糊绕锅浇一圈,盖上锅盖。

三分钟后见锅边米浆起卷时,用锅铲铲入清水中,再加入清水,重复上述行为。

当最后也就是第四次浇完时,放入一份浓汤料,并视情再加入虾油等辅助调料。

煮熟后盛放在另一口锅中,用微火保持温度,待售。

总之这是一个循环反复的过程,没有耐心是做不成的。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锅边糊的,要吃就到街上去买。

福州的大街小巷饭店小摊都有买,而且很便宜。

锅边糊味道特别,海鲜味浓,每片米糊都打着卷,白白的,象一管管青葱,非常爽口,再配上黄黄的虾米、蛏干,黑黑的香菇,绿绿的葱蒜,色泽鲜明,令人食欲大开。

听到这里,同事们的喉咙都动了一下。

然后商量,什么时候能去福建出差,一定要去尝尝这锅边糊。

我补充说,在福建,锅边糊都是作为早点和茶余饭后的点心的,并不把它当正餐,大概它是管吃不管饱的缘故吧。

想想本地品种单一而又甜得发腻的小吃,大家都说:福建人民真是幸福。

是啊,福建人民真幸福。

馄饨 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

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

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

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

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

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

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

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

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

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

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

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

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

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

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

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

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

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

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

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 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

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

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

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

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

”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

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

”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

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

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

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

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

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

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 羊肉泡馍 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

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

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

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

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

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

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

他在干嘛

是不是牙口不好

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

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

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

”“羊肉泡馍啊。

”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

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

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 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

”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

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

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

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

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

正好解渴。

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也要了一碗。

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

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

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

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

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

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

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 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

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

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

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

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

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

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

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

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

(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

可惜没有

什么是香味金属

春素就是骗局

生产厂家根本就不存在

缺乏安全感(什么东西或香味会让我有安全感)

当我没有自信的时候,我会选择大多数的女生常常选择的事情---逛街买东西买的东西或许会不值钱,但是会极大的提升我的自信当我买了一个好看的发夹的时候,只要有一两个人称赞了,我就会很开心,很愉悦。

香水也是有效地方式。

你可以尝试一下。

生日礼物的含义

已解决问题 收藏 转载到QQ空间 生日收不同礼物的含义

30 [ 标签:生日 礼物,生日,含义 ] 在生日的时候收到的礼物有所不同,比如娃娃、衣服等。

同时还有女生和男生的区别。

请帮帮忙区分下这些礼物由男生送和女生送的意义。

平平、淡淡 回答:3 人气:11 解决时间:2008-11-14 22:51 满意答案 1。

围巾 - 我永远爱你。

2。

信 - 我想念你。

3。

花儿 - 我希望把我的名字放在你的心上。

4。

书 - 我相信你很聪明。

5。

口香糖 - 我希望跟你交往得很久。

6。

香烟 - 我讨厌你。

7。

本子 - 我希望看你的天真的爱情。

8。

戒指 - 你永远属于我的。

9。

伞 - 我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护你。

10。

发夹 - 希望你的成功。

11。

镜子 - 你别忘记我。

12。

项链 - 我要你在我身边。

13。

巧克力 - 我爱你。

14。

打火机 - 你是我的初恋,你和他的感情一触即燃。

15。

圆珠笔 - 我给你我的心的一半儿。

16。

钥匙装饰品 - 我希望你的幸运。

17。

粘贴补(album) - 把我们的爱情珍藏在我的心。

18。

钢笔 - 把我们的爱情珍藏在我的心。

19。

触觉娃娃 - 希望你真实一点。

20。

吉物 - 我想跟你做个朋友。

21。

手套 - 希望你真实。

22。

手帕 - 我等待分手以后再相遇。

23。

睡衣 - 我给你我的全部。

24。

日记本 - 我希望把我们两个人的回忆珍藏在心 25. 钱包-代表你愿永伴他身旁 26. 皮带-代表栓住他一辈子 27. 剃须刀-代表他在你心中是优秀的成熟男性 28. 相册-永远珍藏你和我的回忆 29. 千纸鹤:希望我和你的爱情有个美好的结局. 30. 送手表,代表你和他像拥有分分秒秒的感情 31. 送领带,表示你把他套牢了让他永远在你身边不离开 送女朋友: 1.戒指,代表爱你到心里,情愿为你的爱而受戒 2.项链,代表将你紧紧锁住,希望你的心里面只有他一个人,没有其它的异性 3.手镯,代表除了想圈住你以外,还暗示了他只疼爱你一个人 4.手链,代表想绑住你一辈子 5.脚链,代表栓住今生,系住来世,希望来生还能在一起 1.手表 天天见,时时见,分分秒秒见,分分秒秒陪着你, 表是另外形式是钟,扩大的想就是钟情于你了哦, 手表还可以结实为和时间相处啊, 时间也是你们需要的东西吧,时间看清楚你们是否相爱啊 2.风铃 如果你是男孩子,女孩子送你风铃的话 那就意味着……分手。

其实风铃还有思念、想念的意义。

不过最好不要随便送人风铃。

总归意义不太好, 自己买给自己倒是可以 挂在通风的房间里有种忧郁的幸福感伤 3.打火机 打火机代表火, 火代表激情 代表暗恋 4.围巾 缠住他\\\/她 给他\\\/她温暖,表示你的关心 是一种温心,细腻,大方的示爱手段 5.杯子 一辈子 6.手套 逃不出她他的掌心 7.梳子----是一种心意! 梳子代表相思,代表着对方很想念很挂念你! 梳子每天都梳理头发也代表着它与你的密切性,代表着白头携老! 梳子还代表爱情,古代一般有做定情的意思! 梳子也代表健康,快乐! 把烦恼一扫而过,把心结打开,而且梳头会给人精神,带给人自信! 8.送礼物给异性的含义: 送男士香水表示你在她心目中是有品位的,她渴望和你进一步接触。

送钱夹,钥匙连随身小物应该是情侣之间爱意表达,希望时时伴你左右,让你每时每刻想起她。

送剃须刀代表你在她心中是优秀的成熟男性。

送贴身衣物(内裤,袜子)都比较暧昧,这是一种亲密调情,类似动物圈领地,表明你是她的人。

送你喜爱的特殊礼品(篮球,动漫模型,书),代表她对你有好感,同样希望博得你的好感。

送你毛衣,牛仔裤,运动鞋,说明她是真的爱你,已进开始代替你妈妈料理你的生活了

打火机: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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