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猫王子读后感
有一天菁清在香港买东西,抱着夹着拎着大包小在街上走着,突然啪的一物自上面坠下,正好打在她的肩膀上。
低头一看,毛茸茸的一个东西,还直动弹,原来是一只黄鸟,不知是从什么地方落下来的,黄口小雏,振翅乏力,显然是刚学起飞而力有未胜。
菁清勉强腾出手来,把它放在掌上,它身体微微颤动,睁着眼睛痴痴地望。
她不知所措,丢下它于心不忍。
颜氏家训有云:“穷鸟入怀,亡人所悯。
”仓卒间亦不知何处可以买到鸟笼。
因为她正要到银行去有事,就捧着它进了银行,把它放在柜台上面,行员看了奇怪,攀谈起来,得知银行总经理是一位爱鸟的人,他家里用整间的房屋做鸟笼。
当即把总经理请了出来,他欣然承诺把鸟接了过去。
路边孤雏总算有了最佳归宿,不知如今羽毛丰满了未? 有一天夜晚在台北,菁清在一家豆浆店消夜后步行归家,瞥见一条很小的跛脚的野狗,一瘸一拐地在她身后亦步亦趋。
跟了好几条街。
看它瘦骨嶙嶙的样子大概是久矣不知肉味,她买了两个包子喂它,狼吞虎咽如风卷残云,索性又喂了它两个。
从此它就跟定了她,一直跟到家门口。
她打开街门进来,狗在门外用爪子挠门,大声哭叫,它也想进来。
我们家在七层楼上,相当逼仄,不宜养犬。
但是过了一小时再去探望,它仍守在门口不去。
无可奈何托一位朋友把它抱走,以后下落就不明了。
以上两桩小事只是前奏,真正和我们结了善缘的是我们的白猫王子。
普通人家养猫养狗都要起个名字,叫起来方便,而且豢养的不止一只,没有名字也不便识别。
我们的这只猫没有名字,我们就叫它猫咪或咪咪。
白猫王子是菁清给它的封号,凡是封号都不该轻易使用,没有人把谁的封号整天价挂在嘴边乱嚷乱叫的。
白猫王子到我们家里来是很偶然的。
一九七八年三月三十日,我的日记本上有这样的一句:“菁清抱来一只小猫,家中将从此多事矣。
”缘当日夜晚,风狂雨骤,菁清自外归来,发现一只很小很小的小猫局局缩缩地蹲在门外屋檐下,身上湿漉漉的,叫的声音细如游丝,她问左邻右舍这是谁家的猫,都说不知道。
于是因缘凑合,这只小猫就成了我们家中的一员。
惭愧家中无供给,那一晚只能飨以一碟牛奶,像外国的小精灵扑克似的,它把牛奶舐得一干二净,舐饱了之后它用爪子洗洗脸,伸胳膊拉腿地倒头便 睡,真是粗豪之至。
我这才有机会端详它的小模样。
它浑身雪白,(否则怎能赐以白猫王子之嘉名?)两个耳朵是黄的,脑顶上是黄的中间分头路,尾巴是黄的。
它的尾巴可有一点怪,短短的而且是弯曲的,里面的骨头是弯的,永远不能伸直。
起初我们觉得这是畸形,也许是受了什么伤害所致,后来听兽 医告诉我们这叫做麒麟尾,一万只猫也难得遇到一只有麒麟尾。
麒麟是什么样子,谁也没见过,不过图画中的麒麟确是卷尾巴,而且至少卷一两圈。
没有麒麟尾,它还称得上是白猫王子么? 在外国,猫狗也有美容院。
我在街上隔着窗子望进去,设备堂皇,清洁而雅致,服务项目包括梳毛、洗澡、剪指甲以及马杀鸡之类。
开发中的国家当然不至荒唐若是。
第一桩事需要给我的小猫做的便是洗个澡。
菁清问我怎个洗法,我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猫怕水,扔在水里会淹死,所以必须干洗。
记得从前家里洗羊毛袄的皮筒子,是用黄豆粉羼樟脑,在毛皮上千搓,然后梳刷。
想来对猫亦可如法炮制。
黄豆粉不可得,改用面粉,效果不错。
只是猫不知道我们对它要下什么毒手,拼命抗拒,在一人按捺一人搓洗之下勉强竣事,我对镜一看我自己几乎像是“打面缸”里的大老爷!后来我们发现洗猫有专用的洗粉,不但洗得干净,而且香喷喷的。
猫也习惯,察知我们没有恶意,服服贴贴地让菁清给它洗,不需要我在一边打下手了。
国人大部分不爱喝牛奶,我国的猫亦如是。
小时候“有奶便是娘”,稍大一些便不是奶所能满足。
打开冰箱煮一条鱼给它吃,这一开端便成了例。
小鱼不吃,要吃大鱼;陈鱼不吃,要吃鲜鱼;隔夜冰冷的剩鱼不吃,要现煮的温热的才吃……起先是什么鱼都吃,后来有挑有拣,现在则专吃新鲜的沙丁鱼。
兽医说,喂鱼要先除刺,否则鲠在喉里要开刀,扎在胃里要出血。
记得从前在北平也养过猫,一天买几个铜板的薰鱼担子上的猪肝,切成细末拌人饭中,猫吃得痛痛快快。
大概现在时代不同了,好多人只吃菜不吃饭,猫也拒食碳水化合物了。
可是飨以外国的猫食罐头以及开胃的猫零食,它又觉得不对味口,别的可以洋化,吃则仍主本位文化。
偶然给了它一个茶叶蛋的蛋黄,它颇为欣赏,不过掰碎了它不吃,它要整个的蛋黄,用舌头舐得团团转,直到舐得无可再舐而后止。
夜晚一点钟街上卖茶叶蛋的老人沙哑的一声“五香茶叶蛋”,它便悚然以惊,竖起耳朵喵喵叫。
铁石心肠也只好披衣下楼买来给它消夜。
此外我们在外宴会总是不会忘记带回一包烤鸭或炸鸡之类作为它的打牙祭。
吃只是问题的一半,吃下去的东西会消化,消化之后剩余的渣滓要排出体外,这问题就大了。
白猫王子有四套卫生设备,楼上三套,楼下一套。
猫比小孩子强得多,无需教就会使用它的卫生设备。
街上稍微偏僻一点的地方常见有人“脚向墙头八字开”,红砖道上星棋罗布的狗屎更是无人不知的。
我们的猫没有这种违警行为,它知道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
只是它的洁癖相当烦人,四个卫生设备用过一次便 需清理现场,换沙土,否则它会呜呜的叫。
不过这比起许多人用过马桶而不冲水的那种作风似又不可同日而语。
为了保持清洁,我们在设备上里里外外喷射猫狗特用的除臭剂,它表示满意。
猫长得很快,食多事少,焉得不胖?运动器材如橡皮鼠、不倒翁、小布人,都玩过了。
它最感兴趣的是乒乓球,在地毯上追逐翻滚身手矫健。
但是它渐渐发福了,先从腹部胖起,然后有了双下巴颏,脑勺子后面起了一道肉轮。
把乒乓球抛给它,它只在球近身时用爪子拨一下,像打高尔夫的大老爷之需要一个球僮。
它不到一岁,已经重到九公斤,抱着它上下楼,像是抱着一个大西瓜。
它吃了睡,睡了吃,不作任何事——可是猫能做什么呢?家里没有老鼠,所以它无用武之地,好像它不安于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境界,于是偶尔抓蟑螂、抓蚰蜒、抓苍蝇、抓蚊蚋。
此外便是舐爪子抹脸了。
有人看见我养猫就忠告我说,最好不要养猫,猫的寿命大概十五六年,它也有生老病死。
它也会给人带来悲欢离合的感触。
—切苦恼皆由爱生。
所以最好是养鱼,鱼在水里,人在水外,几曾听说过人爱鱼,爱到摩它、抚它、抱它、亲他的地步?养鱼只消喂它,侍候它,隔着鱼缸欣赏它,看它悠然而游,人非鱼亦知鱼之乐鱼之乐。
一旦鱼肚翻白,也不会有太多的伤痛。
这番话是对的,可惜来得太晚了。
白猫王子已成为家里的一分子,只是没有报户口。
白猫王子的姿势很多,平伸前腿昂首前视,有如埃及人面狮身像谜一样的庄严神秘。
侧身卧下,弓腰拳腿,活像是一颗大虾米。
缩颈眯眼,藏起两只前爪,又像是老僧入定。
睡时常四脚朝天,露出大肚子做坦腹东床状,睡醒伸懒腰,将背拱起,像骆驼。
有时候它枕着我的腿而眠,压得我腿发麻。
有时候躲在门边墙角,露出半个脸,斜目而视,好像是逗人和它捉迷藏。
有时候突然出人不意跳过来抱我的腿咬——假咬。
有时候体罚不能全免,菁清说不可以没有管教,在毛厚肉多的地方打几巴掌,立见奇效,可是它会一两天不吃饭,以背向人,菁清说是伤了它的自尊。
一九七九年三月三十日是猫来我家一周岁的纪念日,不可不饮宴,以为庆祝。
菁清一年的辛劳换来不少温馨与乐趣,而兽医师辜泰堂先生维护它的健康,大德尤不可忘,乃肃之上座,酌以醴浆。
我并且写了一个小条幅送给他,文曰:是乃仁心仁术泽及小狗小猫白猫王子五岁 五年前的一个夜晚,菁清从门外檐下抱进一只小白猫,时蒙雨凄其,春寒尚厉。
猫进到屋里,仓皇四顾,我们先飨以一盘牛奶,他舔而食之。
我们揩干了他身上的雨水,他便呼呼的倒头大睡。
此后他渐渐肥胖起来,菁清又不时把他刷洗得白白净净,戏称之为白猫王子。
他究竟生在哪一天,没人知道,我们姑且以他来我家的那一天定为他的生日(三月三十日),今天他五岁整,普通猫的寿命据说是十五六岁,人的寿命则七十就是古稀之年了,现在大概平均七十。
所以猫的一岁在比例上可折合人的五岁。
白猫王子五岁相当于人的二十五岁,正是青春旺盛的时候。
凡是我们所喜欢的对象,我们总会觉得他美。
白猫王子并不一定是怎样的美丰姿,可是他眉清目秀,蓝眼睛、红鼻头、须眉修长,而又有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腰臀一部分特别硕大,和头部不成比例,腹部垂腴,走起来摇摇摆摆,有人认为其状不雅,我们不以为嫌。
去年七月二十日报载,“二十四日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巴马布耳所举行的一九八一年‘全美迷人小猫竞赛’中,一只名叫邦妮贝尔的小猫得了首奖。
可是他虽然顶著后冠,却不见得很高兴。
”高兴不是猫,是猫的主人。
我们不会教白猫王子参加任何竞赛,他已经有了王子的封号,还急着需要什么皇冠
他就是我们的邦妮贝尔。
刘克庄有一首《诘猫诗》,有句云: 饭有溪鱼眠有毯, 忍教鼠啮案头书
我们从来没有要求过猫做什么事。
他吃的不只是溪鱼,睡的也不只是毛毯,我们的住处没有鼠,他无用武之地,顶多偶然见了蟑螂而惊叫追逐,菁清说这是他对我们的服务。
我们吃饭的时候他常蹲在餐桌上,虎视眈眈,但是他不伸爪,顶多走近盘边闻闻。
喂他几块鱼虾鸡鸭之类,他浅尝辄止。
他从不偷嘴。
他吃饱了,抹抹脸就睡,弯着腰睡,趴着睡,仰着睡,有时候爬到我们床上枕着我们的臂腿睡。
他有二十六七磅重,压得人腿脚酸麻,我们外出,先把他安顿好,鱼一钵,水一盂,有时候给他盖一床被,或是搭一个篷。
等我们回来,门锁一响,他已窜到门口相迎。
这样,他便已给了我们很大的满足。
“花如解语还多事,石不能言最可人。
”猫相当的解语,我们喊他一声“猫咪
”“胖胖
”他就喵的一声。
我耳聋,听不见他那细声细气的一声喵,但是我看见他一张嘴,腹部一起落,知道他是回答我们的招呼。
他不会说话,但是菁清好像略通猫语,她能辨出猫的几种不同的鸣声。
例如:他饿了,他要人给他开门,他要人给他打扫卫生设备,他因寂寞而感到烦躁,都有不同的声音发出来。
无论有什么体己话,说给他听,或是被他听见,他能珍藏秘密不泄露出去。
不过若是以恶声叱责他,他是有反应的,他不回嘴,他转过身去趴下,作无奈状。
有人不喜欢猫。
我的一位朋友远道来访,先打电话来说:“听说府上有猫,请先把他藏起来,我怕猫。
”真的,有人一见了猫就会昏倒。
有人见了老鼠也会昏倒,何况猫
据民生报七十一年四月二十三日一篇文章报导,法国国王亨利三世一见到猫就会昏倒。
法国国王查理九世时的大诗人龙沙有这样的诗句: 当今世上谁也没我那么厌恶猫,我厌恶猫的眼睛、脑袋,还有凝视的模样一看见猫,我掉头就跑 人之好恶本不相同。
我不否认猫有一些短处,诸如倔强、自尊、自私、缺乏忠诚等等。
不过,猫,和人一样,总不免有一点脾气,一点自私,不必计较了。
家里有装潢、有陈设、有家具、有花草,再有一只与虎同科的小动物点缀其间来接受你的爱抚,不是很好么
菁清对于苦难中小动物的怜悯心是无止境的,同时又觉得白猫王子太孤单,于是去年又抱进来一个小黑猫。
这个“黑猫公主”性格不同,活泼善斗、体态轻盈、白须黄眼,像是平剧中的“开口跳”。
两只猫在一起就要斗,追逐无已时。
不得已我们把黑猫关在笼子里,或是关在一间屋里,实行黑白隔离政策。
可是黑猫隔着笼子还要伸出爪子撩惹白猫,白猫也常从门缝去逗黑猫。
相见争如不见,无情还似有情。
我想有一天我们会逐渐解除这个隔离政策的。
白猫倏已五岁,我们缘分不浅,同时我亦不免兴起春光易老之感。
多少诗人词人唤取春留驻,而春不肯留
我们只好“片时欢乐且相亲”,愿我的猫长久享受他的鱼餐锦被,吃饱了就睡,睡足了就吃。
民国七十二年三月三十日猫的故事 猫很乖,喜欢偎傍着人;有时候又爱蹭人的腿,闻人的脚。
唯有冬尽春来的时候,猫叫春的声音颇不悦耳。
呜呜的一声一声的吼,然后突然的哇咬之声大作,唏哩哗喇的,铿天地而动神祇。
这时候你休想安睡。
所以有人不惜昏夜起床持大竹竿而追逐之。
祖传有一位和尚作过这样的一首诗
“猫叫春来猫叫春,听他愈叫愈精神,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
”这位师父富同情心,想来不至于抡大竹竿子去赶猫。
我的家在北平的一个深巷里。
有一天,冬夜荒寒,卖水罗卜的,卖硬面饽饽的,都过去了,除了值更的梆子遥远的响声可以说是万籁俱寂。
这时候屋瓦上嗥的一声猫叫了起来,时而如怨如诉,时而如诟如詈,然后一阵跳踉,窜到另外一间房上去了,往返跳跃,搅得一家不安。
如是者数日。
北平的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儿出入,只消他用爪一划即可通往无阻。
在春暖时节,有一夜,我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第二天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了一个洞,显然的是有野猫钻了进去。
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
我把窗纸补好,不料第二天猫又来,仍从原处出入,这就使我有些不耐烦,一之已甚岂可再乎
第三天又发生同样情形,而且把书桌书架都弄得凌乱不堪,书桌上印了无数的梅花印,我按捺不住了。
我家的厨师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除了调和鼎鼎之外还贯通不少的左道旁门,他因为厨房里的肉常常被猫拖拉到灶下,鱼常被猫叨着上了墙头,怀恨于心,于是殚智竭力,发明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捕猫方法。
他用铁丝一根,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在铁丝上做一活扣,使铁丝作圆箍形,把圆箍伸缩到适度放在窗棂上,便诸事完备,静待活捉。
猫窜进屋的时候前腿伸入之后身躯势必触到铁丝圆箍,于是正好套在身上,活生生悬在半空,愈挣扎则圆箍愈紧。
厨师看我为猫所苦无计可施,遂自告奋勇为我在书房窗上装置了这么一个机关。
我对他起初并无信心,姑妄从之。
但是当天夜里居然有了动静,早晨起来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的赫然挂在那里
厨师对于捉到的猫向来执法如山,不稍宽假,我看了猫的那副可怜相直为她缓颊。
结果是从轻发落予以开释,但是厨师坚持不能不稍予膺惩,即在猫身上用原来的铁丝系上一只空罐头,开启街门放她一条生路。
只见猫一溜烟似的唏哩哗喇的拖着罐头绝尘而去,像是新婚夫妻的汽车之离教堂去度蜜月。
跑得愈快,罐头响声愈大,猫受惊乃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跟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
她以后的遭遇如何我不知道,我心想她吃了这个苦头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我的书房。
窗户纸从新糊好,我准备高枕而眠。
当天夜里,听见铁罐响,起初是在后院砖地上哗啷哗啷的响,随后像是有东西提着铁罐猱升胯院的枣树,终乃在我的屋瓦上作响。
屋瓦是一垅一垅的,中有小沟,所以铁罐越过瓦垅的声音是格登格登的清晰可辨。
我打了一个冷战:难道是那只猫的阴魂不散
她拖着铁罐子跑了一天,藏躲在什么地方,终于夤夜又复光临寒舍,我家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使她这样的念念不忘
哗啷一声,铁罐坠地,显然的是铁丝断了。
几乎同时,噗的一声,猫顺着我窗前的丁香树也落了地。
她低声的呻吟了一声,好像是初释重负后的一声叹息。
随后我的书房窗纸又撕破了——历史重演。
这一回我下了决心,我如果再度把她活捉,要用重典,不是系一个铁罐就能了事。
我先到书房里去查看现场,情况有一些异样,大书架接近顶棚最高的一格有几本书洒落在地上。
倾耳细听,书架上有呼噜呼噜的声音。
怎么猫找到了这个地方来酣睡
我搬了高凳爬上去窥视,吓我一大跳,原来是那只瘦猫拥着四只小猫在喂奶
四只小猫是黑白花的,咕咕容容的在猫的怀里乱挤,好像眼睛还没有睁开,显然是出生不久。
在车船上遇到有妇人生产,照例被视为喜事,母子好像都可以享受好多的优待。
我的书房里如今喜事候门,而且一胎四个,原来的一腔怒火消去了不少。
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道理本该普及于一切有情。
猫为了她的四只小猫,不顾一切的冒着危险回来喂奶,伟大的母爱实在是无以复加
猫的秘密被我发现,感觉安全受了威胁,一夜的功夫她把四只小猫都叼离书房,不知运到什么地方去了。
白猫王子六岁 今年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六岁生日。
要是小孩子,六岁该上学了。
有人说猫的年龄,一年相当于人的五年,那么他今年该是三十而立了。
菁清和我,分工合作,把他养得这么大,真不容易。
我负责买鱼,不时的从市场背回十斤八斤重的鱼,储在冰柜里;然后是每日煮鱼,要少吃多餐,要每餐温热合度,有时候一汤一鱼,有时候一汤两鱼,鲜鱼之外加罐头鱼;煮鱼之后要除刺,这是遵兽医辜泰堂先生之嘱
小刺若是鲠在猫喉咙里开刀很麻烦。
除了鱼之外还要找地方拔些青草给他吃,“人无横财不富,马无野草不肥”,猫儿亦然。
菁清负责猫的清洁,包括擦粉洗毛,剪指甲,掏耳朵,最重要的是随时打扫他的粪便,这分工作不轻。
六年下来,猫长得肥肥胖胖,大腹便便,走路摇摇晃晃,蹲坐的时候昂然不动,有客见之叹曰:“简直像是一位董事长
” 猫和人一样,有个性。
白猫王子不是属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那个类型。
他好像有他的尊严。
有时候我喊他过来,他看我一眼,等我喊过三数声之后才肯慢慢的踱过来,并不一跃而登膝头,而是卧在我身边伸手可抚摩到的地方。
如果再加催促,他也有时移动身体更靠近我。
大多时他是不理会我的呼唤的。
他卧如弓,坐如钟,自得其乐,旁若无人。
至少是和人保持距离。
他也有时自动来就我,那是他饿了。
他似乎知道我耳聋,听不见它的“咪噢”叫,就用他的头在我脚上摩擦。
接连摩擦之下,我就要给他开饭。
如果我睡着了,他会跳上床来拱我三下。
猫有吃相,从不吃得杯盘狼藉,总是顺著一边吃去,每餐必定剩下一小撮,过一阵再来吃干净。
每日不止三餐,餐后必定举行那有名的“猫儿洗脸”,洗脸未完毕,他不会走开,可是洗完之后他便要呼呼大睡了。
这一睡可能四五小时甚至七八九个小时,并不一定只是“打个盹儿”(catnap)。
我看他睡得那么安详舒适的样子,从不忍心惊动他。
吃了睡,睡了吃,这生活岂不太单调
可是我想起王阳明答人问道诗:“饥来吃饭倦来眠,唯此修行玄又玄。
说与世人浑不信,偏向身外觅神仙”,猫儿似乎修行得相当到家了。
几个人能像猫似的心无牵挂,吃时吃,睡时睡,而无闲事挂心头
猫对我的需求有限,不过要食有鱼而已。
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家里除了供养几位寒士一位盲人之外还有一只他所宠爱的猫,他不时的到街上买牡蛎喂他。
看著猫(或其他动物)吃他所爱吃的东西,是一乐也,并不希冀报酬。
犬守门,鸡司晨,猫能干什么
捕鼠么
我家里没有鼠。
猫有时跳到我的书桌上,在我的稿纸上趴著睡著了,或是蹲在桌灯下面藉著灯泡散发的热气而呼噜呼噜的假寐,这时节我没有误会,我不认为他是有意的来破我寂寥。
是他寂寞,要我来陪他,不是看我寞寂而他来陪我。
猫儿寿命有限,老人余日无多。
“片时欢乐且相亲。
”今逢其六岁生日,不可不纪。
民国七十三年三月三十日白猫王子七岁 白猫王子大概是已到中年。
人到中年发福,脖梗子后面往往隆起几条肉,形成几道沟,尤其是那些饱食终日的高官巨贾。
白猫的脖子上也隐隐然有了两三道肉沟的痕迹。
他腹上的长毛脱落了,原以为是季节性的,秋后会复生,谁知道寒来暑往又过了一年,腹上仍是光秃秃的,只有一层茸毛。
他的眉头深锁,上面有直竖的皱纹三数条,抹也抹不平,难道是有什么心事不成
他比从前懒了。
从前一根绳子,一个线团,可以逗他狼奔豕突,可以引他鼠步蛇行,可以诱他翻觔斗竖蜻蜓,玩好大半天,直到他疲劳而后止。
抛一个乒乓球给他,他会抱着球翻滚,他会和你对打一阵,非球滚到沙发底下去不肯罢休。
菁清还喜欢和他玩捕风捉影的游戏,她拿起一个衣架之类的东西,在灯光下摇晃,墙上便显出一个活动的影子,这时候白猫便窜向墙边,跳起好几尺高,去捕捉那个影子。
如今情况不同了。
绳子线团不复引起他的兴趣。
乒乓球还是喜欢,但是要他跑几步路去捡球,他就觉得犯不着,必须把球送到他的跟前,他才肯举爪一击,就好像打高尔夫的大人先生们之必须携带球僮或是乘坐小型机车才肯于一切安排妥贴之后挥棒一击。
捕风捉影的事他不再屑为。
山海经:“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
”白猫未必比夸父聪明,其实是他懒。
哪有猫儿不爱腥的
锅里的鱼刚煮熟,揭开锅盖,鱼香四溢,白猫会从楼上直奔而来,但是他蹲在一旁,并不流涎三尺,也不凑上前来做出迫不及待的样子。
他静静的等著我摘刺去骨,一汤一鱼,不冷不热,送到他的嘴边,然后他慢条斯理的进餐。
他有吃相,他从盘中近处吃起,徐徐蚕食,他不挑挑拣拣。
他吃完鱼,喝汤;喝完汤,洗脸;洗完脸,倒头大睡。
他只要吃鱼,沙丁鱼、鲢鱼,天天吃也不腻。
有时候胃口不好也流露一些“日食万钱无下箸处”的神情,闻一闻就望望然去之,这时候对付他的方法就是饿他一天。
菁清不忍,往往给他开个罐头番茄汁鲣鱼之类,让他换换口味。
白猫王子不是可以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他高兴的时候偎在人的身边卧着,接受人的抚摩,他不高兴的时候任你千呼万唤他也相应不理。
你把他抱过来,他也会纵身而去。
菁清说他骄傲。
我想至少是倔强。
猫的性格,各有不同。
有人说猫性狡诈,我没有发现白猫有这样的短处。
唐朝武后朝中有一个权臣小人李义府(唐书列传第三十二),“貌状温柔,与人语必嬉怡微笑,而褊忌阴贼。
既处权要,欲人附己,微忤意者,辄加倾陷。
故时人言义府笑中有刀。
又以其柔而害物,亦谓之李猫。
”李猫这个绰号似乎不洽。
白猫王子柔则有之,但丝毫没有害物的意思。
他根本不笑,自然不会笑中有刀,他的掌中藏着利爪,那是他自卫的武器。
他时常伸出利爪在沙发上抓挠,把沙发抓得稀烂,我们应该在沙发上钉一块皮子什么的,让他抓。
猫愿有固定的酣睡静卧的所在,有时候他喜欢居高临下的地方,能爬多高就爬多高;有时候又喜欢窝藏在什么旮旯儿里,令人找都找不到。
他喜欢孤独。
能不打扰他最好不要打扰他,让他享受那分孤独。
有时候他又好像不甘寂寞,我正在伏案爬格,他会飕的一下子窜上书桌,不偏不倚的趴在我的稿纸上,我只好暂停工作。
我随后想到两全的办法,在书桌上给他设备一分铺垫,他居然了解我的用意。
从此我可以一面拍抚着他,一面写我的稿。
我知道,他不是有意来陪伴我,他是要我陪伴他。
有时候我一站起身,走到书架去取书,他立刻就从桌上跳下占据我的座椅,安然睡去。
他可以在我椅上睡六七个小时,我由他高卧。
猫最需要的伴侣是猫。
黑猫公主的性格很泼辣刁钻,所以一向不是关在楼上寝室便是关在笼子里,黑白隔离。
后来渐渐弛禁,两个猫也可以放在一起了,追逐翻滚一阵之后也能并排而卧相安无事。
小花进门之后,我们怕他和白猫不能相容,也隔离了很久,现在这两只猫也能在一起共存,不争座位,不抢饭碗。
三月三十日是白猫王子七岁的生日,菁清给他预备了一分礼物——市场买菜用的车子,打算在天气晴朗惠风和畅的时候把他放在车里推着他在街上走走。
这样,他总算是于“食有鱼”之外还“出有车”了。
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读后感
有一只猫,它活了一百万次。
每一次死时,它的主人们都会很伤心,会很大声地哭。
可是,猫一次也没哭过。
他很讨厌他的主人们,讨厌国王、水手、小人偷、魔术师们。
终于在第一百万零一次的时候,猫成了一只野猫,他成了自己的主人。
猫太喜欢自己了,它注意到一只漂亮的白猫,它非常喜欢白猫,在白猫面前,它总是说:“我是一只活过一百万次的猫,你肯定一次也没有活过吧。
”要虽无论它怎么说,白猫的回答总是“噢”。
猫和白猫结婚了,生了很多小猫,他们很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小猫们长大的,纷纷离开了家。
有一天,白猫死在了猫的怀里。
猫非常伤心。
猫哭呀哭,哭了一百万次。
终于,猫倒在了白猫旁边,死了。
这一次,猫再也没有醒过来。
猫活了一百万次,他没有一次是开心的,因为它的主人没有一个是真正喜欢他的,小偷和魔术师把它当成工具,而国王、水手虽然给了它衣食无忧,开拓眼界的机会,却没有给它最宝贵的自由,所以猫讨厌他们。
但是,第一百万零一次却是一个美得让人心碎的故事。
猫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和白猫相伴到老,当白猫死的时候,猫终于哭了,它哭了一百万次,仿佛哭干了泪水。
猫死了,却再也没有活过来。
看完了这个绘本,我掩卷沉思。
猫为什么不醒来了呢
是因为它有了爱。
当它当国王的猫时,享尽荣华富贵时,它不快乐,当水手的猫时,周游世界,赏尽世上风土人情,它不快乐……可是,它和白猫过着清贫的日子,却很快乐。
为什么呢
因为,它有自由,有与白猫和小猫最深沉的爱
所以,当白猫去世时,猫哭得昏天黑地。
所以,当猫死世,再也不要活过来,因为它无法想象,如果没有白猫,他活过来还有什么意义,还如何面对以后的生活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在绘本的最后,画着一株并蒂双生的花。
这便是最美丽的爱。
为了白猫,猫放弃了他的生命,一百万次生命的经历,使他深深懂得,爱,来之不易、幸福、得之不易。
猫在他第一万零一次生命中,诠释了幸福的真谛,那便是真正的幸福
(死了一百万次的猫)读后感100字
这是一个使人欲要流泪的故事。
大家知道虎斑猫为什么再也没有活过来吗
这是一个爱与被爱的问题,以前,虎斑猫一直受着别人的爱,它并不真正理解爱,所以,它100万次死的时候,它对这个人没有什么留恋,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留恋,它没有做一件对“社会”有益的事情,也没有人报答过它,所以它没有情感,没有原情感的抒发,对世界没什么感情。
而当它爱上了白猫的时候,它懂得了,知道了爱别人的的感受,它便十分珍惜这一切,正因为在和白猫接触的时候发现了自己心里的感受,才逐渐明白,所以,当白猫死的时候,它哭了,哭得很伤心,而且哭了很长时间,直到它死去,尽管这样,它并没有后悔,因为它懂得了爱……
住在楼上的猫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读了《住在楼上的猫》,读着读着,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人物的品质深深地感召着我,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情境当中。
故事主要讲了老奶奶和她的黑猫。
老奶奶每天都带着它散步,一步也不离开。
住在楼上的人都为他们让步。
人们经常和他们打招呼。
老奶奶每天都期盼着远方的来信。
后来老奶奶走不动了,只有黑猫陪伴,黑猫一直守在老奶奶身边,直到老奶奶慢慢地死去,老奶奶把房子留给了黑猫,她请求黑猫继续为她等待远方的来信。
黑猫在楼上独自生活着。
大家都想来照顾黑猫。
黑猫都拒绝来客,为老奶奶等待着远方的来信。
后来家里来了一只白猫,为它生了两只小猫,他们有了自己的生活,但是黑猫没有忘记老奶奶的请求,还是每天为老奶奶等待着远方的来信。

活了100万次的猫读后感
1、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小白的选择》。
书中主要讲一只名叫“小白”的小狗和朋友们一起寻找主人。
第一个主人叫“阿贝哥”,他亲手杀了小白,但是小白的朋友“地包天”用爱的力量救活了小白;第二个主人像寄生虫一样把父亲辛辛苦苦挣的钱挥霍着,整天让小白吃东西,把小白吃得胖胖的;第三个主人是面善心不善,把多年喂养的一只狗“心肝儿”抛弃了,硬把小白留下来,小白的朋友又把“心肝儿”送了回来,但是,她(它)的主人又把“心肝儿”再一次绑在一棵大树上,将“心肝儿”活活饿死,但小白的朋友又一次救了“心肝儿”。
最后,小白找到了自己称心如意的主人,并且救了自己的主人,最后它幸福地跟随着主人一辈子...... 读完这本书后,再看看作者最后写的“记忆的相册”,感觉好象作者就是书中那个“谜一样的美丽的女人”,作者的宠物“仔仔”好象也是书中的主人翁“小白”。
作者是利用了生活中的真实情感来写了这本书。
2、 我很喜欢这本书,以后也要向作者学习用真实的情感来写作文,并且要向书中“小白”的朋友—笑猫、球球老老鼠、菲娜、地包天一样有爱心、助人为乐
《小白的选择》是《笑猫日记》中的其中一本,作者是杨红樱。
杨红樱是四川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曾做过小学教师。
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最畅销的系列从书有《杨红樱童话系列》、《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
杨红樱多次被评为“心中最喜爱的作家”称号。
《笑猫日记》里第十四本书《小白的选择》主要讲主人公乐于助人和舍已救人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白,小白是一只举止优雅的贵妇犬,它有一双乌溜溜的圆眼睛,一对金色的长毛耳朵。
地包天是一只性格很好的京巴狗,他喜欢交际,见谁都挺亲热,她从来不乘电梯,总怕被关在电梯里。
在笑猫和虎皮猫的草坪婚礼上,地包天第一次遇见了小白,从此就对它念念不忘。
这个冬季,朋友们一直在帮小白找一户好人家。
我最喜欢故事的结尾,在笑猫和地包天和菲娜的帮助下小白找到了能让他幸福的女主人。
小白曾说过一句话:“累,但我很快乐,因为我明白了我活在这个世界的意义。
”这句话对我的启发很大,人活在世界上就要有活着的意义,如果活在世界上没有意义,没有希望就等于是慢性自杀。
3、 我从书店买了一本《小白的选择》这本书,书中的小白经历了四户人家的生活,发现每户人家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
小白是一条美丽的贵宾犬,但从绿狗山庄逃回来后,就无家可归了。
贵宾犬菲娜帮小白在樱花巷找到了第一户人家,那家的主人是两个大明星——阿贝哥和阿贝嫂。
小白在进入那栋房子里之后,看见阿贝哥对阿贝嫂拳打脚踢,大声叫骂。
眼看着阿贝哥的一脚即将踢到阿贝嫂,小白便抱住了阿贝哥的脚。
但那个阿贝哥一点都没有善心,相反还把小白给捏死了,后来是地包天用爱的力量,帮助小白从鬼门关前捡回了一条命。
菲娜又帮小白找到了另一户人家,那家的主人是两个年轻的男女,但他们整日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吃零食。
他们看到小白的第一眼就很喜欢,但不过几天小白就被养的很胖很胖。
后来是笑猫偷偷溜进房屋里才知道,那家的主人是两个“寄生虫”,他们吃的都是老爷爷年轻时挣来的血汗钱,而他们却在那里随意享用,也不劳动,在菲娜的帮助下,小白才顺利逃脱了。
有一天,小白和笑猫在公园里发现了被丢弃的“心肝儿”,他们带“心肝儿”回家后,“心肝儿”的主人却喜欢上了小白,但那个主人却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小白也逃脱了。
最后小白在梅园发现了一个女子,她的家里房满了和小朋友的照片,大家都称她为迷一般的女人。
她很喜欢小白,小白也很喜欢她。
她们都知道互相的心意,这也许就是小白说的“缘分”吧。
小白经历了四次的生活,发现每个人的心都是不同的。
有的很无情,有的很懒惰,有的还很虚伪……正如老老鼠所说的“知人知面不知心……”同时也发现了人间的“真善美”。
看《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读后感
因为从未拥有所以从不害怕失去,又因为一次失去而决定不在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