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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世界的简单规则读后感

时间:2020-02-11 19:52

急求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 读后感2000字

世界上最简单的会计书籍读后感通常我们对会计在认识上有一个误区:认为会计是无趣的、刻板的。

大概因为它是数字的工作,要严格按照一定的规则设置科目、账户进行会计处理、登记账册并出具报表,每一步都有严格的准则和制度限定着,感觉好像和个人的独立思考、创造性和分析力、自我发挥,完全靠不上边儿。

但是实际上则并非如此。

学好和干好会计,你会按照规则老老实实地算数和登帐固然是基本,可是要真正的的深入这门专业,就必须了解商业环境、经济业务的实质、企业经营管理和投资人等商业人士对会计的需要和依赖,而商业的世界是一个变幻莫测充满竞争挑战的世界,成功经营管理一家企业或是进行投资则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现代人对于获取成就的渴望,而会计和这一切都紧密地相关,你说它怎么还能是无趣和刻板的呢

那是你还没有真正地走近她。

新手学会计,容易陷入枯燥情绪的主要原因,作者也以自身体会在本书中做出了总结:1、学生时代完全没有商业概念就接触会计学,消化不良2、教科书的内容和释例生硬枯燥,不能激发学习兴趣3、对会计学与个人学习成长的重要性完全没有了解当然,你若是初级会计那本小书因为抽象和枯燥的原因都根本没有尽到一个会计专业(经济类专业初级会计都是必修课)一个其他经济类专业的学生起码的职责,连最起码基本的学力都不愿投入的话。

那任何再有趣和有益的专业书和周边读物,你都没机会领路其中的奥妙和无限趣味。

给你个建议,先把初级会计扫一扫,再去看一些推荐的有趣的专业书,就能够豁然开朗,慢慢进入到会计专业这个奇妙多彩的世界里。

你得有起码的“勤力”吧。

这本书也是如此,任是读它能获取多少营养,你没有基础会计的概念,也是无力消化的。

这本书写如何解读报表,最可贵的地方是扩展到商业现实地写,从考虑投资者保护自身利益、运用好报表的角度写,也从企业经理人如何真正经营好企业的角度写。

写出了很多我认为有创见性的投资和经营观点。

比如企业经营的罄石是什么

不是财报上列报的表面的资产数字(有些数字有很多水分,可能是不良资产了),经营者的心智-------创新精神和竞争精神也是无形资产,和优质资产相结合,才是企业的业绩根基。

强调企业的竞争力,也提出不少好的提法。

比如我们都知道财务管理的目标通常是利润最大化,但是销售收入的增长也是很重要的。

作者认为企业不能够仅靠着降低和挤压成本的策略来获得利润,仅把利润一个指标作为衡量和企业发展目标,销售收入的增长,能够表明企业在市场开拓、在产品创新方面的成就,而这是企业持续发展、始终具有强大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简单地说就是你想家里的财富越来越多,不能只靠节流,必须重视开源。

我前个时期就很迷惑于企业的挖潜能力,纯利润的增长,但是忽视了如果你没有创新、没有竞争力、就没有新的盈利点,那么被同业赶超甚至淘汰都是很可能的,所以,该投资新项目还是要大胆投资,必须把销售的增长与否也注重起来,从财务报表上我们能够很容易地看出一家企业它的利润的来源,是出于成本费用的节省,还是真正地在不断地开拓事业寻求新的盈利点,我们应该投资于那些真正的拥有并保持竞争力的企业。

像这样的好的经营、投资观点还有很多。

深入商业,认识到报表和会计的重要性,能够激发你学习的兴趣,也能够使你获得确实的能力去进行商业活动带给你你个人的竞争力优势。

学和实践相结合,会计学是实用和有趣的。

我读这本书,带来的最直接的一个效益就是涉及到的财务管理学的一些财务指标的内涵和计算,本来觉得有些复杂的,现在很轻松地牢牢记住了。

它用沃尔玛卡马特戴尔惠普作为例子讲解,由于几家企业特征明显、对比强烈、解释的又清楚,连带着这些财务指标跟着真的变的非常好懂。

就是变到一说短期偿债能力就会马上从脑袋里流出“流动bi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一说营运能力,就流出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盈利能力就是每股净收益、市盈率等,不需要中间的“换算”过程了。

如果你初级会计不好,这本书可能还会使你对会计恒等式和三大报表的理论有更深入的认识。

试一试这样学会计吧。

求《看懂世界格局的第一本书》读后感,500到600字不要理解的太深奥,有高中水平即可

《看懂世界格局的第一本书》细数近代世界史政事件,从资本流向和地缘政治的角度,将其中的是非曲直剖析的淋漓尽致,呈上一部国与国之间的精彩大戏。

这是一本给人意外惊喜的书

除了作为普及世界格局的入门读本,本书作者用超脱常规的经济学、军事、国际关系思维客观深刻地解构了当前国际格局背后的利益格局以及大集团之间的微妙博弈,本书难能可贵的同时受到多名专家学者的击手称赞,凤凰卫视主持人杨锦麟、曹景行,上海交大著名学者江晓原、人大教授张鸣老师对本书作者给与了极高评价,江晓原老师将作者称为“本年度最应被请进大学校园讲课的人”。

看懂世界格局的第一本书(第一部分)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同样是在1776年,英国人的老对手——法国和西班牙开始向美国提供财政上的支持,原因很简单,“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支持”。

来自欧洲的金币使得大陆军在当年从2.7万余人扩编到了4.6万多人,之后荷兰和俄国也加入到了援助美国的行列,荷兰向美国提供了700万英镑的金币,而叶卡捷琳娜二世则派遣俄国舰队为来往于美国与欧洲之间的“中立国”商船护航。

他们的目的很简单,都是要打击英国,扩大自己的地盘。

看懂世界格局的第一本书(第二部分)于是,朝鲜在事先未通知中国政府的情况下于1950年6月25日凌晨向南发起进攻——中方是通过国外报纸才获得此消息的。

朝鲜军队越过“三八线”后一路攻城掠地,韩国李承晚的军队节节败退。

而在9月15日至28日,也就是美军仁川登陆成功后,形势开始急转直下,人民军在腹背受敌的情况下很快被瓦解,开始向北溃退,朝鲜政府不得不下令征召全国所有16~45岁的男性投入战争。

《看懂世界格局的第一本书》读后感: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各类重大国际事件背后的经济动因,许多冠冕堂皇的理论,如“人权”、“民主”之类,实质都是资本运行和扩展的工具。

世界发展就是资本意志与国家意志相互交织的过程。

资本主义要发展必然要以制造贫穷或相对贫穷为手段,否则难以为继。

应对资本扩张带来的祸害,最根本的就是不要以原来的游戏规则来玩,而是参与和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中国现在正在做。

但是冲破原来由美国和西方国家制定的游戏规则难度太大,因此,中国崛起,在今后将面临多方面的压力和挑战,列强会利用各种手段压制中国,分化瓦解中国,这是中国参与国际交往的大背景。

书中对苏联解体过程的考察和背景介绍,富有启示意义,资本扩张到底只是幕后因素和软实力的扩张,不足以摧毁一个国家,只有当这个国家的统治阶层为了自身利益要叛卖国家的时候,资本的效应才会显现出来。

作者把苏联的高层领导称为:狼一样贪婪、绵羊一样软弱、猪一样愚蠢的一群人。

这个对中国具有警示意义,西方正试图凭借其经济、政治、文化优势,寻找代理人,这一点西方从来没有改变过。

今天的中国发展形势来之不易,如果没有朝鲜战争、“两弹一星”、义务教育等等都是难以取得的。

这也证明了,经济利益如果没有军事、政治手段来维护,早晚要失去的,曾经的日本和“四小龙”经济,由于这些国家都是在政治上或多或少地依附美国,最后经济成果都被美国收割掉了,这一点我们中国真是太幸运了。

曾有所谓的著名经济学家,以所谓纳税人的钱为由,反对中国造航母,简直是哗众取宠。

现代国际关系证明了一点:美国像泡妞一样泡与它结盟的国家,搞完了就甩掉。

因此,与美国打交道,必须多长一个心眼。

中国的历史发展选择了中共这样具有超凡社会动员能力的政党是完全正确的,社会主义能够集中办大事的优势是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维护自身独立的可靠保证。

只要我们还是叫“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管实际是不是,西方列强就要好好掂量掂量,不敢贸然挥舞大棒,它才会重视你、忌惮你,这个时代不怕你是什么,就怕你和西方一样,那你就什么都不是了。

最后就归结到两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发展是硬道理”。

十篇读后感

读后感《三国演义》,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

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

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

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

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

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

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

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

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

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

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

“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

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

一片开阔。

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

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

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

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

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

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

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

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

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

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

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

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

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

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

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

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

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

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

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

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

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

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10. 人的注意力有限。

要保证重点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

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

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

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

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

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

严肃的问题啊

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

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

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

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

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

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

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

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

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

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

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

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

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

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

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

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

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

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

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

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

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

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

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

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

请大家互相监督

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

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

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

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

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

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

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

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

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

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

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

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

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

”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

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

”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

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

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

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

自私,猜忌,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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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

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

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

《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

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

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

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

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

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

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

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人哪

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

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

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

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

”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

”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

”“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

”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

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

啊

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

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

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

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

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

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

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

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

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

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

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

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

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

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

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名人对《飘》的评论

简介与评论赏析及读后感的内容简介是美国著名女作家创作的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

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读者为之倾心。

前夕,佐治亚州塔拉庄园16岁的斯佳丽小姐疯狂地爱着邻居阿希礼·韦尔克斯。

战争爆发后,阿希礼与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顿结了婚,斯佳丽一怒之下,嫁给了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

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病死,斯佳丽成了寡妇。

在一次募捐舞会上,她与瑞特·巴特勒船长相识。

战火逼近,斯佳丽在瑞特船长的帮助下逃离,回到塔拉庄园。

看到昔日庄园已变成废墟,斯佳丽决心重振家园,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不久,斯佳丽的第二任丈夫弗兰克在决斗中身亡,她再度守寡。

瑞特真诚而热烈地爱着斯佳丽,不久斯佳丽嫁给了瑞特。

虽然瑞特身上有同她类似的气质特征吸引着她,但同时她仍迷恋着曾爱过的阿希礼。

瑞特带着伤心离开了斯佳丽,而斯佳丽此时却意识到瑞特才是惟一能和她真正相爱的人。

《飘》赏析评论凄婉动人,荡气回肠,用诗一般的语言将气势磅礴的南北战争和一段凄婉动人的情展现在读者的眼前。

波澜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单纯而又复杂的内心描写,让《飘》成为20世纪文坛上的一颗熣灿夺目的明珠。

《飘》又名,全文的线索是围绕女主角思嘉的一生展开的。

从她的——初为人妇——-丧夫——再到再婚,原本天真幼稚的女主角思嘉在不断地成长、成熟。

因此,在作者笔下的众多人物里,女主角思嘉的艺术形象无疑是塑造得最圆满、最真实、最成功的。

读完《飘》后有三句话我印象最深: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飘》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

它表达出来的思想是不用说的,这跟大多数名著一样闪耀着思想的光辉。

另外,我觉得它是我见过的小说当中描写人物外貌与心理最出众的,这是相当出色的。

它的描写手法让人惊叹,让我如痴如醉

《飘》读后感《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Gone With the Wind)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世界文学名著。

第一次读《飘》是在1969年上山下乡当知青的时候。

记得好像是一同插队的重庆知青赵玉梅悄悄借给我的。

那时要借到这么一本书很不容易。

给我的期限是两天。

我只得装病不去田间劳动,躲在自己的房子里一口气把书看完。

那时我十六岁的年龄,远不如现在10岁的孩子懂得的多。

看完这本当时被定位为四旧黄色的书,我心里忽然多了许多想法。

才知道一个女孩子原来也可以这样爱着,也可以这样顶天立地的活着。

我最喜欢最崇拜的当然就是女主人公郝思嘉。

不仅如此,还悄悄喜欢上那位非凡的白瑞德船长。

(前不久,在网友祭奠的网祭上,我由衷奉献上这样的祭词:从小就爱你。

现在还爱你。

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理想。

愿您在天堂永远安息

)许多年后,我又读了,读了,读了勃朗宁夫人和她的十四行诗,这些都是我喜欢的女性,但却始终不能让我忘掉自己心中的偶像郝思嘉。

我一直忘不了在那样一个阳光温暖的下午,穿着绿花裙子的赫思嘉和塔尔顿家的两个双胞胎兄弟,坐在回廊前,那童话一般的美丽。

也忘不了赫思嘉第一次见到白瑞德,那偶然的相逢所生发出的一段千古的美丽。

后来再看到《飘》的电影,文字的赫思嘉忽然变成了费雯丽饰演的生动的郝思嘉,那绝妙的女性形象从此便永远站立在了我的心头。

我忘不了赫思嘉站在腥红色的夕阳下,站在那一片已经变成废墟的庄园中,手握故园泥土对天发誓的一幕。

那是一个怎样年轻柔弱聪明美丽勇敢无畏的女子

就是这个果敢无畏情感丰富的美丽女性深深地影响了我的一生。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的赫思嘉的那段誓言。

还记得郝斯嘉说:“请听我说,白瑞德,这些年来,我一定一直都爱着你,只是我不晓得”。

而那位曾经说过“我是个既了解你,又欣赏你的人”的白瑞德最后极度疲乏而又坚决地向赫思嘉告别:“坦白说,亲爱的,我不在乎。

”书的最后一句,赫思嘉擦干泪水告诉她自己也似乎告诉我说:After all,tomorro is another day!是的, “明天,毕竟是新的一天

”为了这句话,她就是我心中永远的郝思嘉,永远的飘 ------今天,我已经是第N次阅读《飘》。

我看过电影版由原著《飘》改编的《乱世佳人》。

片子很长,演了3个多小时。

我最近又重新再次阅读了《飘》的原著。

对于《飘》这本书。

很多人褒贬不一。

里面有些内容与经历带着作者:玛格丽特 米切尔,年轻时的影子,她曾经是那样的备受宠爱与追捧。

遗憾的是最后与他结婚的男人。

她以为这位中级军官会带给她幸福。

结果没想到,让他最终痛苦与抱憾一生。

此文中白瑞德的角色,就是这位作者后来构思的军官形象。

也许为了弥补作者生活中的缺陷,所以她从更多的角度去美化了,一个浪子白瑞德最后回头的专情与痴情。

从某个角度来说,《飘》不是悲剧,也不是什么女性立志传奇诗篇,而是一部爱情伦理剧。

我们剧中的郝思嘉,是一位独特的女子,她也不会在什么困难与压力面前,背离自己的理想与梦想。

而且在很多时候,走到最后,都会有白瑞德这样的人,帮他清理现场。

感觉这部书写得满有意思。

作者把一个女人的美丽,任性,骄纵,倔强,坚强,自大,不可一世,刻画得淋漓尽致。

而且从不同的角度让我们感受到,郝思嘉这个独特女子的奇异思维。

在爱情与友情上的自我自私不顾一切,在生活与困难面前的坚定执着,在生意场上的成熟老道。

像郝思嘉这样的女子,最真实与自然之处,她很本我。

他就做自己,做想做而且又敢做的自己。

做快乐而简单单纯迷糊又有点自恋自信的自己。

也许我们很难发现,在郝思嘉的骨子里有什么自卑与不自信的情结。

就如作者在笔下写到的一样:一个集万千宠爱的农场主小姐,一个美貌与智慧,高傲与世俗并存的女子。

即便到最后她流落南方,我也没从她身上读出绝望,读出痛苦与哀伤。

就算她去做护士,衣着俭朴,她也要把自己打扮的漂亮艳丽与众不同。

这样的女子很有个性。

我很喜欢。

也许在郝思嘉眼里,自恋远比自卑好。

自私远比无私好。

即便后来他对阿希礼的爱与占有,丝毫没有动摇,也阻碍不了他对爱情生活与生命的追求与向往。

有时我在想郝思嘉这家伙到底爱过阿希礼没有

也许她认为她没得到的东西就是爱。

至少阿希礼一直没有给他这种希望,或者给了郝思嘉一种好强个性的一种挑判。

即使郝思嘉再嫉妒他的表妹玫兰妮·汉密,但他依然不会去做伤害这个女人的事情。

从这一点我们不难看出郝思嘉的善良,可爱,充满正义的色彩。

坦白的说郝思嘉与白瑞德是相同个性的两个人。

都骄傲,都不可一世,都是那种可以聚集很多人焦距的帅哥美女。

这2个家伙,纯属于活宝型人物。

2个人都倔强,2个人都自我感觉良好。

最重要其实他们2个个性很合拍。

只是郝思嘉一直错误的认为,她和白瑞德仅仅是盟友关系而不是爱情。

或者她认为,白瑞德不够吸引他。

白瑞德这样的风度幽默绅士,最后死在郝思嘉这样不按常规出牌的女子手上,的确是种宿命。

有时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说不清楚。

生活中的很多女人或男人都希望自己会拥有郝思嘉或白瑞德这样的男人或女人。

然而事实上,当我们忽略一些东西时,才在蓦然回首中发现。

彼此的爱情就在彼此的身边。

有的人即使苦苦追寻一辈子,都无法属于你。

有的人近在你身旁,一直默默守候关注着你,而你却不知道他得存在。

希望大家在生活中去发现这样的真爱,不要到最后让自己遗憾与后悔。

我喜欢郝思嘉这样的女子,也欣赏白瑞德这样的男子。

可惜我们都不是他们。

但我们可以在平淡生活中去寻求自己的浪漫。

那郝思嘉小姐长得并不美,可是极富魅力,男人见了她,往往要着迷……”。

徜徉在人海之中,每当视线中走进一位气质俱佳的女子时,我就会不由自主想起《飘》中的开头的这几句话。

魅力——是郝思嘉独特妩媚与刚柔相济的个性所散发出来的美丽。

这部由美国女作家马格丽泰.密西尔所著的《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鞭鞑了占有农场并雇用家奴干活为统治代表的庄园主的专制与贪婪。

文章在塑造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的同时,把滋生在奴隶制温床上繁华于战火纷飞中粉碎。

内容极具历史现实意义。

南北战争使美国南部州沿行多年的黑奴体制得以崩析瓦解。

全书围绕郝思嘉及她周边的一系列人物,从南部州歌舞升平的阳春白雪到战火硝烟弥漫的惨淡直面;从和平的破坏到人们所依赖服务与生存的黑奴的消失,残酷的战乱生活凸显出人性的狭隘与复杂。

作者以恢宏的战争场面以及后方老百姓饱受战乱折磨,勾勒出的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片段,演绎出的一幕幕惊心动魄的交织爱与恨、善与恶较量的故事情节,给读者无不留下深刻的印象,是部历久弥新、散发着艺术芳香的可读之作。

《飘》这部作品,只所以让我记忆犹新,百读不厌,是因为我非常喜欢作者笔下郝思嘉这个不现寻常的人物形象。

思嘉贯穿于故事的首尾,她的一颦一笑,一哭一咽,一骂一怒牵扯着读者的目光去渴望了解,渴望走进她的内心世界,并不知不觉会融入到她的情感之中去。

她,“脸上显然混杂两种特质。

一种是母亲给她的娇柔,一种是父亲给她的豪爽。

……她那张脸蛋儿却实在是迷人得很,下巴儿尖尖的,牙床儿方方的。

她的眼珠子是一味的淡绿色,不杂一丝儿的茶褐,周围竖着一圈儿粗黑的睫毛,眼角微微上翘,上面竖着两撇墨黑的蛾眉,在她木兰花一般白的皮肤上划出两条异常惹眼的斜线。

”光看作者这段对思嘉的描述,心儿就会被其所吸引,这是多么神秘而又妖娆的一个女子呢

庄园中汤家的一对英俊的双胞胎是那样的痴迷着思嘉。

舞会中,她是众人的亮点。

她就象太阳的光彩一样,眩目着年轻男子的视线。

她的美盖过“陶乐垦植场”庄园。

她也自认镇上的男子是钟情她的,连卫希礼这个温文乐雅,有着高贵血统的帅气庄园主的公子也一定暗恋着自己。

她就这样自以为是的认为她包围在爱的天堂而神采奕奕,芳心暗涌。

然而,战争的到来,镇上的男男女女都火速办着结婚,希礼意外的选择长着“鸡形脸蛋”,身材孱弱,皮肤没有血色的媚兰为妻了。

强烈的自尊心使思嘉置其他男子于不顾,她一反常态,默默发誓要让希礼爱上她。

她义无反顾地爱着希礼,单相思的恋上了他。

这种爱恋支撑她为了爱情,违心的帮媚兰在战乱的炮轰下的房屋中接生希礼与媚兰的孩子,支撑她为等希礼战后回家而选择与一个木材商结为夫妻渡过没有栖息之地的困苦生活。

也许你认为这时的她是极端庸俗与自私的,但是,当你想到她在母亲逝世,父亲因打击而发疯,自己又失去自小侍候她的黑奴嬷嬷,妹妹幼稚还不经世事的时,你就会发现她这种小心眼、小自利虽不合乎情理但又多么合乎“适者生存”这个逻辑。

战乱中,在别人为一日三餐所愁时,她却做着木材生意维持持着简单的生计,并用这钱资助希礼的妻儿。

这时,不禁又会为她的狡诘与低就而暗暗生出佩服。

作者在这明的是贬低思嘉这个原来有着不可一世的小美人的滑稽婚姻,实质上是隐喻她未被人知的坚韧性格和敢于与恶劣生活相抗争的不屈个性,尽管这种斤斤计较的小妇人生活在她骨子中烙下了铜臭味,丑化了她美好的形象,但这也是作者的伏笔,反衬出希礼那种惯于了富贵日子而不能脱离昔日梦想以至不敢面对现实,即使是亲自上了战场却依然没有从幻觉中彻底醒来,并在失去媚兰后更是进入了郁抑。

预示了希礼的懦弱最终会淡化思嘉如火的眷恋。

思嘉也怀念从前庄园的平和,记得镇上绿荫树冠下,自己身穿“绿布春色花衫,从弹簧箍上撑出波浪纹的长裙,配着脚上也是一双绿色的低跟鞋……。

”树枝在风中摇曳,裙裾在脚下飘飞,夺目得有如碧海中的一颗熠熠生辉的翡翠。

艰难的岁月她总是安慰着自己,会过去的,只要我回到“陶乐”。

陶乐是她美丽的家园,是她心灵的归宿。

这种情结在她在与“北佬”,即北方的大兵做小生意时认识的浪子白瑞德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白瑞德是个热爱家乡的南方军火商,偶尔中他被思嘉娇媚而又放形的美所打动,爱上了思嘉。

然而思嘉心中仍装着卫希礼,尽管白瑞德迎合思嘉,使出手段娶到了思嘉并生了一个小女孩,但随着小孩的坠马身亡,他们又分离开来。

这时的思嘉已是一个经战争风暴历练,风韵万千而又意志坚强的女人。

岁月与情感的磨砺让她终于懂得希礼的爱只是自己做的一个远梦,在与白瑞德的婚姻中,她慢慢爱上了白瑞德,爱上了生活中真实而又勇敢的强者。

她不怕白瑞德冷淡她,她要用爱唤回白瑞德那颗高傲的心。

爱让她心中充满希望,尽管战后生活一片萧条,但她心中永远梦想着一方净土。

她魂牵梦萦的是那有着红色泥土,白色围墙,黑色片瓦的故园“陶乐”。

“她想起这么一幅优美的图画,……那古柏森森的夹道,那茉莉芳馥的花香,那一片碧绿的草地,那白花点缀的围墙……还有嬷嬷在那里呢

”……“明天我一定把他拉回来。

”怀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她澎湃着沸腾的血液:世上没有什么是令她畏惧的

故事就在这样一种流泻期冀的句子中结尾了。

然而,我竟久久不能平静心情。

这是何等富有激情的女作家所精心倾注出的一份大气,明丽的文字啊。

尽管情节一直游离在战争的阴云中,但是思嘉这个内涵丰满,个性张扬,风姿约绰的美女子却十分清晰地烙进我的记忆中而溢撒光彩。

尽管她是曾是一位地主的女儿,割断不了与她命运密切相连的农奴制,但奴隶的解放,她在变迁的阵痛中焕发出另一个成稳、聪慧而不失美丽的郝思嘉。

她勇于接受了她的坎坷生活与风雨人生。

她与时代的脉搏共进程。

马格丽泰.密西尔身为一名白人女作家,然她能站在政治的角度解剖社会,抨击种族歧视,揭露农奴制的封建残余,不愧是一位为国担忧,为民担忧,为社会弱势群体倾其同情心的伟大作家。

虽然述说的是美国历史背景,但我在深深喜欢《飘》这本书,为她的斐然文采着迷时,也从心底陡生出对马格丽泰的一份崇高敬意。

办法总比困难多这句话出自甚么地方

一、这句话的完整是“只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

这是文革时流传下来的1句话是流传下来的,是古代劳动人民总结的,来源于生活。

二、办法和困难在现实生活中,困难和办法是一对孪生兄弟,面对困难,超越自我、主动解决是惟一的出路。

有道是:办法总比困难多,而自我限制是走向成功的最大障碍,阻止你前进的真正对手就是自己。

世上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只有不会解决问题的人。

任何问题只要被发现了,在认真分析清楚后,总能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个会解决问题的人,可以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轻松自如地驾驭人生局面,凡事逢凶化吉,把不可能的事变为可能,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

朋友总比敌人多,欢乐总比烦恼多;办法总比问题多,希望总比失望多。

只要自己不放弃,任何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当你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请记住:办法总比问题多。

没有做不成的事,只有不动脑的人。

复杂的事情简单做,简单的事情重复做是谁说的

复杂的事情简单做,简单的事情重复做,重复的事情坚持做不知道你在哪看的,在期货的世界里,这话是很有名的。

指用大道至简的智慧和规则,重复的应用在金融交易中,不变应万变,最后,坚持。

一本有意义的书读后感怎么写3000字的

《童年》读后感 说起来真让人惭愧,我以前并不爱读小说,因为篇幅太长,总需要花很多时间.所以,每次总是虎头蛇尾,从未完整读过一篇长篇小说.但是《童年》这本厚达380余页的长篇小说却深深地吸引了我,居然被我破天荒的读完,而且说是聚精会神地读完也毫不为过.小说读完了,我为书中的主人公也就是作者高尔基原型的命运深深牵挂,我流过泪,与他同苦;我欢笑过,与他同乐,可以说这是一本令人震撼、难忘和启迪的好书,不愧是举世公认的艺术珍品.下面还是让我们一同感受一下主人公的成长历程吧! 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马克西姆.高尔基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在外祖父家,外祖母是他唯一最亲近的人.之后,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磨难.他只上过三年学,11岁就走向社会,过早的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16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命运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低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尝生活的艰辛,从而不断地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而且当时受封建沙皇主义统治的社会十分黑暗,加之耶稣教条盛行,人们都信奉圣母与上帝,每天都要在胸前划“十字”作祈祷,但高尔基不为 所动,因为他有自己的人生信念.当然,在他遭遇挫折的时期,也曾有过自杀的念头.那一次,他买了一把手枪要自杀,但幸好没打中心脏,不然就结束了他那年轻宝贵的生命.不过高尔基还是凭着坚定的革命信念和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自我,重新树立起生活和学习的信心.他依然酷爱学习,在艰苦的劳动之余仍坚持写作实践和阅读大量的书籍.而且他还经常创作一些诗歌之类的作品,1889年开始他的小说创作生涯,最终成为闻名欧洲的作家,也为我国广大读者所熟悉和喜爱. 现在想一下我的童年,真是天壤之别啊!首先,我出生在新社会,伟大的祖国繁荣富强、蒸蒸日上,人民安居乐业,其次,我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住在美丽的翠海花园自不必说,还有老师辛勤培育我、爸爸妈妈疼爱我、爷爷奶奶呵护我.可以说和我同时代的少年朋友们都享受到来自社会和家庭的无限关爱.而高尔基没有,但他却那么坚强勇敢、努力进取,敢于面对一切困难!通过勤奋努力成为了一个深受人们爱戴的伟大作家! 登录作文网,你也可投稿.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记住这个伟大的名字吧!一个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成长中的青少年学习的楷模——高尔基!让我们学习他那勤于学习、善于写作、敢于斗争的优秀品质!这就是高尔基上小学时,家里非常得穷,连一件新衣服也买不起.于是,他只好穿着他妈妈的皮鞋和外祖母的外套,还有黄色的衣衫,散脚的裤子,这样一身五颜六色的打扮去上学.因为高尔基的生活很困难,所以他只能用捡垃圾来维持生活.那时,穷人是很被别人鄙视的,所以一些富家子弟就经常嘲笑高尔基.然而,高尔却从来不拿它当一回事.他努力学习,终于成为了伟大的作家. 看到这里,我被高尔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同样是童年,我们的生活可比高尔基的幸福多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天天有新衣服穿,我们真应该珍惜啊.高尔基能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坚持不懈,奋发向上,直至成功.那么我们呢?这么好的生活条件下,如果还不努力学习,那就太对不起老师和我们的爸爸妈妈了.我想:在前进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一些坎坷.但是,只要像高尔基那样,咬一咬牙,绝不放弃,就一定能成功.高尔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高尔基也值得我们尊敬. 我的读后感.这是我的读书报告,绝对自己的.《文化的解释》读后感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著的《文化的解释》,是20世纪文化研究的创造性的观察,是复杂性方法论“迈向文化的解释理论”,是当代文化理论研究的总结.它全面梳理围绕文化的研究领域,对文化的概念、文化与宗教以及文化与意识形态等的关系进行了详实的研究,运用贴近大众生活的通俗化描写方式把文化当作“文本”解读,倡导文化研究者用恰当的、富有激情的研究心态去关心人的问题,探讨生与死的意义,处理社会秩序中涵盖的文化复杂性意义.《文化的解释》,“收入那些与文化概念有直接而明显关系的论文”,大多非理论探求,而是格尔兹于巴厘岛和爪哇的经验研究.然第一章“深描说—迈向文化的解释理论”例外,概括的说明了格尔兹的人类学核心和其采取的立场.文化、解释、深描,是格尔茨的重点.文化,在学习《社会学概论》时就看得出对这个词的定义是见仁见智,没有完全确定的定义.泰勒在《原始文化》中对其定义是:“文化是一个复合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格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和习惯”,这个定义是当时学习时相对比较重要的.格尔茨在《文化的解释》中,以区别与社会学的视角对文化进行了定义:“我主张的文化实质上是一个符号学的概念.马克斯•韦伯提出‘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我本人也持相同的观点.于是,我以为所谓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解释科学.”“作为可解释性符号的交融体系,文化不是一种力量,不是造成社会事件、行动、制度或过程的原因;它是一种这些社会现象可以在其中得到清晰描述的即深描的脉络.”这些文字其实已经说明了人类学与社会学的区别,那就是社会学,无论是韦伯还是涂尔干,他们其实都在寻求对社会的规律认识,韦伯好就好在,他强调一个“理解”,但理解的目的,或者学术指向还是一个规律,具体到他的学说里,就是一个理性化.他明确知道,理性化带给人的是无意义的铁笼,可他还是指出这个过程无可避免,其规律性的威力无可抵挡.格尔茨对于文化的客观性和主观性的思考是“虽说文化是观念性的,但它并不是存在于人的头脑中;虽然它是非物质性的,但也并非是超自然的存在.”我个人对文化的理解,文化是对原始的诠释,每一个人都是一个赤裸裸的原始人,是出生地的区域文化塑造了每一个个体,也使不同个体具有了不同性格;人类的一切塑造都来自与人自身的需要,人是因为需要才去追求,同时也恰恰是因为缺乏才去追求,所以这个社会倡导什么文化,就证明我们这个社会正在缺失什么文化.解释,这是格尔茨对于民族志的看法,即民族志应该是“解释性”的,而这从中就出现了另一个重要的概念——深描.“深描”可以说是作为方法论在格尔茨的理论中扮演绝对的角色.“深描强调勾勒行为点滴、文化细部,是描写的特定花、情景化、具体化,当一个人在说话,只注意此人的‘说话’状态不过是‘浅描’,表情、语调、音量等等也在‘深描’的兴趣之中.‘深描’本事就是一种解释,它不是目的.”格尔茨认为,深描的民族志以及解释人类学所要解释的是“社会性话语流”. 在格尔茨看来,人们的社会行动等诸行为,实际上并不是凭空存在的,而是一种社会性表达和呈现.这种社会性表达是通过将行动视为具体有着象征意义的符号行动.格尔茨指出这种“社会通行”的媒介——意义结构:“人们通过这些结构构成信号领会并相互联系”.因此,需要通过符号的象征意义以及其后的意义结构进行“解释”.深描,前面已经写到,它更关注点滴细节,是具体的、特定的深入解释.格尔茨用巴厘岛的斗鸡活动的调查研究讲明了深描作为一种方法论的运用.首先是进入,即融入当地人的意义结构.我认为,能否融入当地人的意义结构,在客观上为当地文化所接受,这才是整个“深描”的一个基本前提,尽管融入当地人的意义结构的方式可能很多,这并不意味着要研究阿赞德人就是要成为阿赞德人,而是要试图去接近土著本地人对于事件、行动等的阐释.格尔茨对斗鸡游戏进行了分析.公鸡,其实是作为一种符号的象征意义,即“巴厘人与他的雄鸡认同时,不仅把雄鸡与他的理想化的自身联系在一起,甚而与其男性器官联系在一起,同时也与他最恐惧、最憎恶、既爱又恨的事物,即使之神魂颠倒的‘黑暗的力量’联系在一起.”“如同在棒球场、高尔夫球场、跑道上或围绕一个牌桌所表现出的美国外观一样,巴厘岛的外观就在斗鸡场中.因为表面上在那里搏斗的只是公鸡,而实际上却是男人.”“斗鸡的功能,如果一定要这样称它的话,在于它的解释作用:它是巴厘人对自己心理经验的解读,是一个他们将给自己听的关于他们自己的故事.”在此明显可以看到在巴厘岛的文化中,公鸡成为了一种符号象征而存在,公鸡象征着男人,象征着某种情绪和精神.相对的,斗鸡游戏也就不再是简单的斗鸡,而被赋予了一种象征意义.关于斗鸡的法则作为世代相传的法律、规则,使得几乎无人对此发表不满或质疑.这些都说明,斗鸡已成为一种社会性表达.因此在这个过程中,斗鸡成为了一种表达工具,反映了巴厘岛的文化情景.因此,《文化的解释》向我介绍了阐明了一个新的人类学研究方法——深描.以深描的态度、精神、方法去研究分析,可以得到较真实的社会的经验实质.阅读完格尔茨的《文化的解释》后,对“文化”这一现象有了更加清晰的理解.构成文化的不仅是能观察、能计算和能度量的事物,它还包含共同的观念和意义.正如他在书中借举的一个哲学家的吉尔波特•赖尔的有趣例子——挤眼和无意的眨眼的误会所阐述的道理那样——只有在共同意义的世界里,自然的声音和事情才能了解,也才能传达信息.所以就像格尔茨强调的方法论一样,一定要深入到“文化模式”中去,不带有任何民族本位的偏见去看待、认识和研究某种文化,才能获得真实的、客观的知识.

制度是如何形成的读后感谁有啊??????谢谢2000字的

我由这本书知道苏力先生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苏力先生的书,我当时在达二寒假,带回家不少书,但真正看下来就这本。

  关于法社会学、的朦胧的意识从此时开始形成。

  对于诸如马克斯 韦伯 、 、福柯、等学者的思路也由他的文章的注释、引用中开始了解。

  “地方性知识”“非线性历史”“知识考古学”等概念也是从他的文章中。

  苏力先生的许多文章曾在中发表(是我本人最喜欢的书评类读物,我曾经在旧书摊淘到很多,甚至八十年代的纸页发黄的都有找到)。

编辑黄平曾讲,的选稿标准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苏力先生的文章无疑是合乎他们的品位的。

  我一度因为法学教材里面充斥着大量政治性的内容,痛恨法学的学习,甚至连考试前应付考试而背书都深感恶心.  但是,这本书无疑是洗去了很多我对于法学的误解与偏见.  大陆的教材的编写无疑受到了“教育行政体制“上的“不可抗力”的阻挠。

而且课程安排上许多法学院将抽象的法理学安排得最早,让学生难以捉摸。

  苏力先生<法学本科教育的研究与思考>(见<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 1996年10月第一版 苏力著 ))说,“我建议,从第一学年开始就讲授民法总论,第二年开始讲授刑法,刑诉和民法,事实上将这些课程作为法律系的基础理论课,而将诸如法理学,法律史等理论程排在三四年级上.之所以作这种安排,并不是不要或弱化理论,而是因为民法,刑法和诉讼法实际是一切法律的基础理论”  其实如果这种改革有困难的话,完全可以指定将这类似的法学家的学术随笔类(再如刘星的)课外阅读作业作为弥补法理学枯燥难学的补充。

  我倘若早些读的话,可能浪费的时间会少很多  读  这本书汇集了作者这些年发表的部分论文、学术随笔和读书笔记。

老师一贯的做法是从身边日常的“俗话、俗语或俗事”出发,分析出令人惊叹的学术意义来。

本书亦是如此,对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观点、看法或认为想当然的东西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比如对“法”字与不同的解说,比如对已经意识形态化的“人治”的重新审视,比如对“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的剖析,比如对制度地形成并非平面化而是机缘巧合凑成的观点等等,这些出人意料又让人颇为折服的解说,常常让人耳目一新,掩卷沉思。

尽管有时候我不一定同意老师的观点,但是他对问题的态度、对观点的论证过程、特别是他独特的叙述方式,足以让我们在阅读的同时感觉到思考的愉悦。

让人感觉“原来文章可以这样写,原来理论可以这样表述,原来我们的周围还有这么多的理论素材”,尽管有的学者也对此提出了善意的批评(我是在网上了解到的)。

  总体的感觉已经说了,下面就来具体的谈谈一些问题吧:  1、为什么“朝朝暮暮”——讲的是两性之间的恋爱,婚姻以及性之间的问题,作者在用法律分析的时候,似乎运用较多的社会学方面的知识。

我非常同意老师的几个观点:一、任何的婚姻制度必须和社会的需求相适应;二任何的婚姻制度,不能由少部分人决定其合理性,而应该考虑到绝大多数人的需要;三、离婚自由并不一定能提高男女的生活幸福指数,四、传统中国的一些婚姻做法在规制了妇女的“自由”的同时,也规制了(特别是通过社会舆论)规制了男人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讲其也是一种对女人的保护……  2、我和你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中——老师对之死的一些看法。

分析了之死中媒体和那几位记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引起人们的反思:为什么在这个事件中人们没有关注戴的男友多迪。

在苏力老师看来,其实已经被媒体和公众视为了一种“符号”,而人们之所以关注她超过其他的人并将责任推倒那几位记者身上在于“当社会遇到某些人们难以接受的突发事件时,社会会寻求替罪羊来调整和巩固自身”。

在现代社会陷入巨大的精神分裂的情况下,戴安娜一方面利用了媒体型塑了自己的形象,另一方面又被其所害,尽管这并不对其死亡起决定性的影响。

可怕的是,在现代社会的这种分裂中,我们看到媒体和公众仍旧会毫不悔改地继续加深这种分裂,哪怕它是以一种“反省”的方式。

  3、罪犯、犯罪嫌疑人和政治正确——我很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学问和睿智的完美体现。

用来一些假设性的事例(详见P38)告诉我们:有些原则是有特别的适用对象的或者说主要的适用对象的,而且原则的确立时为了杜绝某些错误的观点,所以当我接触到这些原则的时候,我们应该首先理解这些,切不可将该原则推之四海。

语境化的东西不能一般化、普适化,特别是在政治正确的强力下,我们更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如果真的这样那就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语言和思想的暴政”。

“任何法律从根本上都是要回应其所在社会的需要,而不是为了迈向某个确定的方向。

在这个意义上看,一个发展也许只是一轮新试错的开始”。

  4、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关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故事。

先说明一点,该文中老师有一些错误,特别是细微的事实上和日期上。

瑕不掩瑜,老师的观点还是很富有哲理的。

作者通过马歇尔诉麦迪逊案的分析,对于制度的发生与形成得出了这样几点认识:一、仅仅追求个人的动机或以“道德”来评价历史和制度的形成是不贴切的,至少是不完整的。

因为近代以来,由于对人类理性的力量的过分崇拜,我们如今几乎习惯于将某个后来人认为良好的制度视为一种正当理性的逻辑展开,视为个别人或少数精英清醒意识和追求的产物,把一个制度同后来者构建起来的关于这一制度的理性论证等同起来;我们不仅日益注重制度设计,而且在设计时,也往往注重所谓的制度的“本质关系”;在考察一个制度时,也习惯于从善良愿望出发考察它的纯洁、崇高的起源。

而一个制度的失败,也往往归结于其先天的理论不足或创制者的道德缺陷。

然而,制度在发生学上的伟大意义往往是后人回头展望之际构建起来的,在后来者的总体历史观的观照下和理性塑造下才带上了神圣的光环;而这种光环常常使得我们不能或不敢以一种经验性的求知态度来“凝视”(福柯语)它和凝视我们自己。

二、制度形成的逻辑并不如同后来学者所构建的那样是共时性的,而更多是历时性的。

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都是在时间的流逝中完成的,是在无数人的历史活动中形成的。

三、社会的构成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只依赖某一个制度,而需要的是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这些制度不仅包括成文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而且可能更重要的是包括了社会中不断形成、发展、变化的惯例、习惯、道德和风俗这样一些非正式的制度。

四、制度的形成不是理性设计的或具有偶然性时,但也不完全是随机的,无需任何条件的,而是需要有多种社会的因素,包括有法学家、法律家的职业因素和努力。

  5、把道德放在社会生活的合适位置——标题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老师的观点。

“有过这样的时代吗

公众认为社会道德水准正在提高

”面对这个问题,我是不敢发言的。

但我想我还是能明白苏力老师的意思:在现代社会中,道德可能实际具有的地位,不是我或你认为应该具有的地位。

非常认同下面这个观点:学者的议论往往只是有助于理解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

  6、这里没有不动产——从西藏的故事讲起,说的是法律的移植问题。

“不针对法律植入地的实际需要而仅仅根据‘外国有的我们也要有’这样一种简单逻辑,不仅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移植过来也是白费力气。

最令人可怕的是,这样的意识形态化的法律移植必定是压迫人的,一种借助宏大话语对民众选择的剥夺和强迫”。

  7、家族的地里构成——充分展现老师思考路径的一篇文章:“别人想不到的,你就去想;别人不敢做的,你就去尝试;别人想到了而这样理解的,你就换一种思路”。

“感受有挑战意味的事实也并不只是为了推翻已有的习惯命题;还是要尽可能尊重以被广泛接受的命题,尽可能把旧命题纳入新的命题中,形成一个更具包容解释力的理论命题。

只有当新旧命题完全无法兼容时,才大胆且果敢地同哪怕是被他人都当作真理的旧命题决绝。

学术的目的不是挑战,也不是反抗,不是提出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因此只能“独怅然而泪下”的思想和观点,而在于推进理论的解说力以及这种解说力中蕴涵的(因此是尚未工具化的)更有效率地改造世界的进路、角度、方向和方案”(摘自P90)。

  8、法律和科技问题的法理重构——作者向读者展示的一种法律进化论的观点,同时表现了作者在科技飞速发展、高度发达情况下,对法律执着的信心。

  9、透视中国农村的司法需求——从金桂兰法官经验说起的中国司法现实。

作者指出:法学界需要关注农村的法律需求,理解农村司法的特点;特别是应注意到:中国是一个各地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同时又是在发展和转型中的大国。

我们思考问题,必须针对中国的这些特点、问题和需求来设计改革调整司法制度,而不是教条主义地按照某种法治或司法制度的理念来设计改造司法制度和法官体系。

  10、阅读中国市场经济中秩序——用形象的比喻指出中国市场经济的现状并不是很多人认为的那样“无序”。

中国只是没有按照“常规”走而已,并不一定就是“出轨”。

  在本书的第二编主要讲的是“法”的故事,第三编主要是老师的一些书评。

应该说老师的想法很多,也很新颖。

譬如“法”的解释问题,不是原来的“平之”,而是“从上而下”,感觉很有说服力。

“反思法学的特点”和“法学知识的分类”触动我的有两点:一是感受法学知识的“社会大环境”需求和法学知识的三种类型,二是让我产生一种思考政治学的特点以及其分类的思考,后一问题的答案基本上也和法学差不多,政治哲学是纯粹理性的,政治科学则是实践理性和技艺,前一个问题很复杂,我的看法是政治思想能在一个动荡的社会环境下蓬勃发展,而完美的、合乎规则的政治学则只能在比较宽松的环境内发展。

“法律如何信仰”是个严肃的问题,我还是同意老师的看法的:能够为人们所信仰的法律必须是能够给人们或至少是绝大多数人带来利益的,而且信仰法律并不是一个只要下决心信仰就能信仰的事件,而是一个过程,或者说是一系列社会活动、经验、感受之中而达到的“皈依”……  说得很多了,还是大家去读原书吧

求一篇6000字的读后感

《小月前本》读后感  看了小说《小月前本》后,我总觉得应该写几句读后感。

这篇小说写得太好了,简直是生活的真实写照。

  故事虽然只写了农村中一个少女恋爱的经过,但情节紧凑扣人心弦。

整个故事始终紧扣主题,通过小月和才才、门门三个的关系、性格等,分别反映出三种类型的人在实际生活中、恋爱上的实况。

  小月是一个有一颗善良、温柔、刚毅、不甘于人后的心的少女,然而偏偏在恋爱史上有着不平的遭遇——未婚夫才才老实不修边幅、人粗嘴笨,软弱无能,只能用自己的笨力来迎合未来的老丈人的欢心,无主见、自甘于人后,即使对现状不满,也没有改变现状的勇气,没有男子汉应有的骨气。

在女人面前显得懦弱,没有男子汉应有的风度。

  门门风流潇洒,性格刚毅、有主见、不甘于现状、勇于发现,是生活中的强者,值得称赞的是爱情专一。

但在爱情上也遭到不平的对待,在恋爱史上有令人心醉,然而也有令人心悸的经过——一心爱着小月,偏偏小月与才才订了婚。

当然,小月同样爱门门,只是出于感恩之心才与才才订婚,然而使人失望的是,尽管小月作了最大的努力,希望才才成为跟门门一样有出息的人,但由于才才的性格所定,最终还是无济于事,才才还才才——典型的农民的代表。

致使在某些方面使人们误解,说他是流氓,不得不远避他乡。

造成这一误解,主要是由于才才的愚蠢造成的。

由于人们的误解,使得门门与小月的关系更加密切,最后成为事实。

  这篇小说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作为一个青年,应该不甘于现状,要有改变现状的雄心壮志,做生活的强者。

对于自己认准的事就应该执着的去追求、去爱,哪怕是铺满荆棘。

  关于《飘》,早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拜读过,是我非常喜爱的一本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飘》的爱情永不随风飘  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揪心抓狂式的感受。

每每男女主人公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彼此的那种情景出现就特别想骂他们傻,其中最令人心里堵着的地方就是小说的结尾,一方幡然醒悟,而另一方却去意已决。

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

而这恰恰最能够直抵自己对待情感的态度和状况。

每一个人都渴望爱情,你爱着一个人,你是多么的希望他\\\/她懂得珍惜,对不对

另外一个人在爱着你,他\\\/她同样也希望你懂得珍惜,难道不是吗

如果你和对方的爱出现了错位,那么作为第一种情形,你会向他\\\/她推荐,看一下《飘》,甚至还特别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他\\\/她看:珍惜我吧,再不珍惜,我可要走了哦  如果是第二种情形,他\\\/她就会向你推荐,看一下《Gone with the wind》,而且也是多么想把最后那个章节翻给你看。

因此,在我看来,天底下的爱情就可以归结为N个错位的情爱交流,只有真正找到彼此相爱的人的时候,才能够使得双方的位置准确而且才能奏出美妙的爱情之歌。

  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彼此相爱的人、真正值得厮守一生的人呢

并不是所有你爱的人,也并不是所有爱你的人都值得真正的珍惜并与之结合。

爱斯佳丽的人何其多啊

但是真正值得她依靠和相守的却只有瑞特一个,但她却不那么懂得珍惜,而斯佳丽一直爱着的、眷恋着的那个阿希里却并不适合她。

于是,我们遇到几乎人人都会有的困境:面对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我们该怎么选择呢

  有这么一句话:聪明的女人会嫁给爱她的男人,而愚蠢的女人才会嫁给她爱的男人。

在理论上,这是非常经典的判断。

而事实,在恋爱里,没有谁是聪明的,其实全都是傻瓜。

在爱情里,只有运气好的傻瓜和运气糟糕的笨蛋而已。

一个傻瓜爱上了一个笨蛋,却居然发现这个笨蛋也是爱着自己,这简直是可遇不可求的一对——笨蛋配傻瓜,当然他们是幸福的。

  而在《飘》里,像瑞特这样在爱情上表现得极端聪明游刃有余的成熟男人,换一个角度看,他其实是个大笨蛋(斯佳丽就更不用说了),为了这么一个女人真心付出但是一直都没有能获得她内心多年来像对待阿希里一样的爱。

但是面对爱情,我们还能说什么呢

爱情的奥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每个人,只要你用心经营,同样会有一曲自己的爱情之歌,希望它少些哀怨和忧愁,多一些欢乐与幸福。

  恢弘悲壮的南北战争都只是成了爱情故事的大背景而已,其中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啊~并不会随着老南方的远去而GONE WITH THE WIND~  前不久刚看好了<飘>,好不容易从图书馆抢来的,因为一个版本只有一套,害我老是图书馆门没开就去排队了,嘿嘿,足见还是挺不错的一本书.  总的来说么,看<飘>就好象是看电影一样,很是能吊人胃口.听说<乱事佳人>好象是根据飘改编而来,那我也要好好的补上这一空白了.想必也是直得一看的电影.在<飘>中,我记忆中似乎是好象全部的人都垮了,最后只剩思嘉了.在书中我所喜爱的人中还剩这么根独苗,还是有点安慰啊...  可是我一遍读下来就很难有兴趣再次去读第二遍了.不象是<傲慢与偏见>那样我已经读了好几遍了,两者都是以情节取胜的.何以有如此不同呐.最大的不同是前者似乎是以悲剧结束的,<傲慢于偏见>则是用大喜剧收笔的,让人总的感来还是皆大欢喜.而在<飘>中一个个鲜活的人物一个个从笔下消失,有喜欢的有不喜欢的,让人有一种渐渐冷漠的感觉.思嘉花了那么多的努力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失去了好多:青春的幻想,亲朋好友的拥抱,但最后还是保住了心灵中最后的支柱.给人的感觉好象是泰戈尔所写的:人们默默的承受着悲痛,但还是坚持着自己的事业,个人的感情如同暗流那样在我们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的流淌着.当我们观察各个工作领域时,我们看见有人在做生意,有人在梨田,有人在搬运重物;而在这一切之下,死亡,悲痛与损失,就好象看不见的潜流,每天都在奔流着,___清清静静,从未被人打扰过.如果这些东西打破控制,变得表面化,那么所有这些工作都会立即停顿下来.个人的悲痛在下面奔流,上面是一条坚实的石路,职责的列车载负着人类,隆隆地响着飞驰而过,除了在指定的车站以外,不为任何人停下.也许,事业的这种残酷性,到头来竟会是对人的最冷峻的安慰.我人为这是对<飘>的最好的诠释了,塔拉,一切都是为了塔拉,到最后塔拉还是成了思嘉最后的安慰,最冷峻的安慰.书中最后的结尾还是写到思嘉终于回到往昔塔拉,寻求安慰和勇气.  我无法在写下去了,那种是不可名状的,在没有人发明那个词字之前,我选择把它埋在心底.把希望放在明天,从明天寻求安慰的思嘉,注定站到了最后,最后的孤独女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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