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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爸爸的枪法的读后感

时间:2020-03-20 21:03

结合你看过的父与子写出大胡子爸爸的特点和儿子的特点

漫画<父与子>作者卜劳恩,德国漫画家。

《父与子》反映的是父子之间有趣的故事,那个秃头的大胡子的爸爸,慈祥、和蔼、幽默,那个留着刺猬头的淘气儿子,调皮、聪明、可爱。

《父与子》中的漫画尽管没有一个字,却很容易读懂,常使人发出会心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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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31~60回读书笔记

第一篇《黄鼠狼” 与卡里内奇》小说译文万一千字。

情简单。

“我以猎人的身份访问德林县,在旷野里结识了小地主鲍卢台金”。

他邀请“我”到他那里过夜,因为路远,“我们”先步行到了“黄鼠狼”霍尔的家,但霍尔进城去了。

于是由他十五岁的小儿子瓦夏驾车送“我们”回鲍卢台金家过夜。

第二天,鲍卢台金被迫进城跟邻居皮丘可夫打官司去了。

于是“我”一个人出外打猎,傍晚前“我”返回途中,有意顺便来到霍尔的家。

“我”在霍尔的柴草房里住了三天,与他多次长谈,了解了许多情况,学到了许多东西,恰好有一次卡里内奇也来看朋友霍尔。

第四天傍晚,鲍卢台金派卡里内奇来接“我”,于是“我”跟霍尔依依告别。

“次日,我离开了鲍卢台金先生好客的家”。

故事就这样结束。

像标题指明的那样,小说的主人公当然是这两个农奴----黄鼠狼“霍尔”与卡里内奇,尤其是“黄鼠狼”霍尔。

作家对“黄鼠狼”霍尔浓墨重彩,对卡里内奇则轻描淡写。

无疑“我”也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不仅记录了“我”跟他们两人、特别是霍尔的长篇对话,而且写出了“我”对霍尔的观察、感受与理解。

“我”本人的思想观点、文化素养、性格特征、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以至身份经历,也都全盘托出了。

“我”也是地主,而且不是小地主,是奥廖尔人,确切说,出生并居住在奥廖尔省的首府奥廖尔市(不是波尔霍夫县),“我”是个有高文化、出过国的知识分子,关心农民,同情妇女;“我”平易近人,没有架子,虚心向农民学习,四天的工夫,就跟“黄鼠狼”霍尔这样的农民交了朋友。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简单的情节如下:“我”带着雇佣的猎人叶尔摩莱,傍晚日落前在树林里“守猎”。

为了第二天黎明日出前“守猎”,他们想在附近一个磨房里过夜。

磨房主怕引起火灾,所以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但最后还是安排他们住在距离磨房一百步远的一个四面敞开的小棚里。

后来,磨房主叫他妻子阿丽娜出来招待这两位不速之客。

原来阿丽娜是一个地主太太的贴身丫头,由于要求与地主老爷的贴身男仆结婚而被撵到乡下。

是她现在的丈夫花钱为她赎的身。

看来叶尔摩莱与她有旧情。

这两个主人公的身世完全是通过“我”、即作家的述说介绍出来。

有些情况则是通过“我”与他(她)两人的对话获得。

这都是“我”的第二手材料。

但“我”侃侃道来,故事娓娓动听,语言朴实精练,人物栩栩如生,充分展现了作家高超的语言技巧与写作才能。

第三篇《从草莓泉水到伯爵管家》译文约一万字。

标题或直译《草莓泉水》,但该泉水不是小说的主题,也不是主要的描写对象,而只是一个“引子”,引出两个被“解放了”、即赎身后的“自由”农民----他们才是小说的主人公。

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在初秋八月、天朗气清、阳光灿烂的一个炎热的日子,“我”带着猎犬来到伊斯塔河畔打猎。

泉水从河岸的一条裂缝里喷出,经过峡谷,流入伊斯塔,形成一个泛起涟漪的河湾。

由于炎热难熬,所以来到这个附近闻名的“草莓甘泉”,痛饮了清凉的泉水,自然也就见到了“我”早就认识的那两个农民。

一个叫斯交布什卡,是一个祖宗四代就不知道有姓、来历不明、无家可归、流落在外、吃了上顿、不知下顿的、“既不能认为是人,也不能认为是家仆”的“二溜子”,他现在“寄住”在给主人管菜园的米托洛方的菜园,不知他到底靠什么活着的;另一个叫米哈伊洛?萨魏里甫?“涂蛮”(名?父名?姓),但“涂蛮”这个姓,像第一篇小说里的“黄鼠狼”霍尔一样,也来源于绰号;其字面意义是“雾”,似有“糊涂”之义。

此人曾经是已故伯爵彼得?伊里奇家的管家,在伯爵生前就“已放归为自由人”,他现在七十左右,如今寄住在县城里一个得痨病的旅店老板那里。

这两个人就是本篇小说的主人公。

但核心人物是这位老人。

从他口里,读者知道那个伯爵的故事。

伯爵生前风光了一阵子,但他因此倾家荡产,死于旅馆的客房里。

老人对自己的主人至今有好感,怀念多于埋怨。

看来他是一个相当聪明、颇有见解、比较良善的老人。

第四篇《县医奇缘》译文约八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成《县城的大夫》,该大夫就是小说的主人公。

除了第一段,全文都是这位“县医”的自述:他对“我”讲述他本人在给一个小地主家的姑娘治病过程中亲身经历的一段终生难忘的恋爱故事。

这个爱情故事的情节很简单。

县城的医生应邀下乡,去离城四十多里远的“一个女地主、一个寡妇”家,为她的一个女儿治病。

在治病过程中,两人产生了感情。

姑娘很感激医生,医生为姑娘的美貌所吸引。

双方的文化修养相配,看来也起了不小作用。

但不幸的是,天公不作美,有情人未成眷属,由于农村医疗条件差,离城虽只有四十多里,但道路泥泞,进城买药,来回一次需要几天,姑娘一病不起,折腾几天几夜后一命呜呼。

临死前姑娘勇敢地向医生表白爱情,而医生似乎接受,但仍然保持一定距离。

爱情就这样不了了之。

在医生心里留下了终生的遗憾和永久的记忆。

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译文约八千字。

唯一的主人公是小地主拉其洛夫。

其人其事,小说做了比较全面的介绍:这也是一个正在变穷的小地主。

他至多五十来岁,小说写:“论年龄,拉其洛甫可以做她(即奥丽佳)的父亲”;他年富力强,步履轻快,为人慷慨,待人和善,包括自己的仆人。

“拉其洛夫曾在陆军步兵团服役了十来年,还到过土耳其”。

他不仅当过兵,打过仗,参加过俄、土战争;而且负过伤,住过院,几乎送了命。

他见多识广,谈吐自由,但性情内向。

他结过婚,但三年后妻子因难产病故。

现在他和妻子的妹妹奥丽佳双方有意,最后他带着姑娘离家出走,抛下了他的母亲和家。

这事件在省里引起了轰动。

第六篇《富农奥夫谢尼科夫》本篇译文近两万字。

小说第一主人公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

但从他口里,读者知道一批地主贵族,大的和小的,好的坏的,老式的和新式的,开明的和吝啬的,俄国土生土长的,外国后来的,各种类型都有,其中包括“我”的外公和外婆。

此外,小说还写到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的亲侄子米加。

可以说,如果把小说其他内容去掉,只留下富农奥夫谢尼科夫和亲侄子米加的有关部分,实在也是一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或散文。

标题就可以改成《奥夫谢尼科夫和他的亲侄子》。

叔侄二人都是小说从正面肯定的主要人物。

特别是富农奥夫谢尼科夫,简直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第七篇《李郭甫村外芦苇荡遇险》全篇译文约六千字。

写的是“我”和猎人叶尔摩莱到距离李郭甫村十里的芦苇荡里撑船打野鸭遇险的故事。

中间,他们先遇到华而不实的猎人符拉基米尔,“他是地主家一个解除了奴隶身分的仆人”;然后又找到看管一个破木船的渔夫、绰号“干树枝”的老人舒乔克。

“蓬头垢面、破衣烂裳、光着双脚的舒乔克,一看就是辞退了的地主家仆,年纪六十岁左右。

”他先后为地主贵族老爷当过仆从、厨子、车夫,现在是渔夫。

“我们”四人就是坐着他那只破旧不堪的平底木板船在芦苇荡打猎的。

第二篇《猎人叶尔摩莱与磨房主妻子》详细介绍过猎人叶尔摩莱:他是一个枪法高明的好猎手,他能巧妙地用同一个布袋(分成两半)装火药和子弹而不让二者搅混在一起,他能用最次的猎枪打中飞鸟。

本篇则更加突出他的勇敢和聪明,能干和良善。

在本篇,他可以说是“智、仁、勇”三者兼备的“英雄”

本篇可以看成《猎人叶尔摩莱续篇》。

其中还可以节录出一篇精彩的散文:《芦苇荡打猎遇险》第八篇《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译文近五万字,是《猎人日记》中最长的一篇。

但情节很简单。

“我”因为贪恋打猎晚归,回家途中迷了路,后来只好跟五个小孩儿在河湾大草地的篝火旁边过夜,“我”假装睡着了,听到了孩子们的谈话。

“我”如实地记录了他们谈话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家神、美人鱼的迷信和神话,以及当地发生过的一些传说。

这篇小说在写作上的突出的特点就是写景占了很大篇幅,对于日出和日落,朝霞和晚霞,有非常精彩的描写,充分展现了作家屠格涅夫这位语言大师高超的写作才能。

小说对与五个小孩儿的介绍和描写,语言非常朴实自然。

故事真实可信,生动感人。

特别是勇敢、聪明、正直、善良、可爱、可惜的巴夫鲁沙

《猎人日记》把篇幅最长的篇章献给《河湾草地上的五个小孩儿》,由此也可见作者对儿童的这份爱心

第九篇《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本篇的译文近两万字,故事情节也很简单。

“我”打猎(从第二篇可知他是黎明时候打猎)归来,坐在马车上,一路颠簸。

上午(中午前)的天气闷热,车轮干裂得吱吱响。

在路上碰到出殡的队伍,为了避开这“不祥之兆”,车夫赶马向前,结果车轴坏了。

为了买新的车轴,“我们”来到了只有六户穷苦农民的“移民新村”,“我”见到了“来自美奇河畔的侏儒卡西杨”,由他陪同到了伐木场买车轴和打鸟,从“我”和他的交谈中了解到卡西杨的身世和为人。

在伐木场度过了后半天,返回新村前见到了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小安娜----可能就是老人的私生女。

最后回到家里,天已大黑。

小说语言朴实自然。

但也有展现作家高超才能的精彩片段。

卡西杨是该主人公的名,小说没有提到他的姓。

“这是一个五十岁左右的侏儒…他的整个身体异常虚弱和瘦小,而他的眼神奇特到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这是“我”对他的第一感的印象,后来“我”问车夫关于他的为人,车夫说他“是个怪人,简直是个疯子,傻子,不会干活儿…他是这样一个不安心的人,真像是一只跳蚤。

不过他歌唱得好”。

车夫虽然说他不会治病,但又说“治好了我的瘰疬症??????”就是这样一个有才能的“怪人”,带着一个小姑娘住在这个贫穷的移民村。

他的家一贫如洗,四壁空空,只有小姑娘刚从树林里拾来的一筐蘑菇。

第十篇《田庄管家》译文约一万四千字。

这不是一般的地主家里的管家,他的儿子当村长,他自己被主人委派掌管庄园,“天高皇帝远”,他成了田庄真正的“主人”或老爷,在庄园当家做主、发号施令。

此人聪明能干,地主老爷喜欢他和赏识他,但当地农民怕他、恨他,骂他是吃人的恶狗。

本篇写的第一主人公是年轻的地主阿尔卡奇?巴夫莱契?别诺契金。

此人是个表面和善、开明,内心冷酷、守旧的人物。

他跟第五篇描写的那位宽厚良善的地主拉其洛夫形成鲜明的对照。

这两篇都是写在一八四七年。

在写作技巧上,本篇和第五篇也可以互相对比。

虽然两个主人公都是“我的邻居”,但一个原先不认识,所以“我”在与他初次见面的过程中逐步地观察、了解和评介他的言行和为人;一个本来就认识,有较多的了解,所以开头就对他作详细介绍,然后再写“我”和他的这次交往和陪同他去田庄“巡视”或“参观”。

第十一篇《田庄管理处》译文约两万字。

小说的情节非常简单。

一个绵绵细雨的秋天,“我”打猎归来,为了找一个避雨的地方,经一个看守窝棚的老人指点,来到安尼耶沃村洛司涅科娃夫人的田庄管理处,被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安排在隔壁的房间里睡觉、休息。

“我”后来透过间壁的空隙看见和听见管理处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所说、所为。

该管理处就是代表女主人洛司涅科娃夫人管理安尼耶沃村田庄。

管理处虽然由六人组成,但大事小情几乎是一人独断,他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名?父名?姓)。

他实际上就是管理处的主要负责人。

虽然小伙子说这里没有“总管”,但尼古拉?叶列梅奇?赫伏司托夫就是总管。

事实上,小说里有几处就这样写称呼他。

小说里写了他在一天里接待的三个人和三件事(买秧苗的商人、林场来求他的木工西多尔、找他吵架的医生保罗),从中可见他的忙碌和精明,也可见他的卑鄙和险恶。

当然,最后说了算的是女主人叶琳娜?尼古拉夫娜?洛司涅科娃?(名?父名?姓),虽然在小说里几处提到她,但一直没有出场亮相。

第十二篇《护林神》本篇译文约八千字。

故事情节很简单。

“傍晚我一人驾着轻便马车打猎归来,离家还有十六里”,天气突变,乌云盖天,接着是狂风暴雨,电闪雷鸣,拉车的母马陷在泥泞中拔不出腿。

就在这艰难的时刻,看林人皮留克“仿佛从大地钻出来”,帮“我”走出困境,把“我”拉到他家。

雨过天清后,皮留克准备送“我”回家,但此时听见有人偷砍树木,于是皮留克到树林(“我”也跟了去)一举擒获了那个农民,带回家中,经我的帮助,皮留克终于放了这个贫困可怜的农民。

然后他送“我”出了树林,分手告别。

故事娓娓动听,真实可信,发人深思,令人感叹。

主人公一家(特别是那个小女孩儿)的贫困和不幸,那个农民一家以及全村(甚至是当时整个俄国)的落后和贫穷,具体而深刻地反映在这篇短短的的小说之中。

小说只写了四个人物。

除了“我”,就是主人公皮留克和他十二岁左右的女儿,以及偷砍树木的那个贫穷农民。

这位主人公是“我”心目中的一个“英雄”。

“我”在描写他的肖像时,带着由衷的喜爱和羡慕;“我”述说他的言行时充满着好奇和敬佩;最后,当看林人放走了那个可怜的农民后,“我”情不自禁地又一次夸他“实在是个棒小伙儿

”&第十三篇《两个地主》本篇译文约五千字。

标题是《两个地主》。

”《猎人笔记》几乎每一篇都要写到、至少提到地主,但此前专门写地主的篇章,除了第五篇《我邻村的地主拉其洛夫》,就是本篇了。

这两个地主出身和经历不同。

一个是退伍的将军(从当勤务官升到少将,但从未打过战),所以当地主后,始终不减昔日的派头:一个是土生土长、从未在外面任职的、闭目塞听、孤陋寡闻的地主。

这是他们两人的共性,虽然各有自己的特点。

小说完全用叙述文的笔法描写了将军的其人其事;而对这个土老爷,则主要用“我”的一次访问记实以揭露他的外表热情温和、内心冷酷残忍的伪君子言行。

可见小说开场白说“他们是好几个县里十分有礼貌、有善心、并受到普遍尊敬的人”,----原来这是彻底的“反话”

&第十四篇《列别姜市场买马记》本篇译文约一万三千字。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

“我”由于贪恋打猎,不知不觉来到了列别姜,于是下榻于当地一个大的旅馆(因为公爵也下榻于此),然后去马市场买了两匹马。

回旅馆吃完午饭,看公爵和退伍中尉打完台球,然后又去马贩子家买马,但由于公爵的到来而没有成交。

最后“我”在另外一家买了一匹,但“到家”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原来这是一匹瘸腿的病马,卖马的是一个信誓旦旦的老式地主。

小说还对纨绔子弟出身的公爵和陪公爵玩耍的退伍中卫打台球的场面做了生动的描写。

但写得最精彩的部分还是关于马和马贩子。

本篇开头一段专门写到“打猎的主要好处和快乐”。

“我”先说“打猎的主要好处之一就在于打猎使你们不停地旅行,从一个地方转到另一个地方;这对于闲暇的人是很愉快的。

”然后举了旅行中的许多的不快和不便,“但所有这些不便和倒霉都被别的好处和快乐补偿了”。

其实,这“别的好处和快乐”就是因为“我”在打猎旅行中能获得许多“见闻”。

《猎人笔记》其实就是“我”的《打猎旅行见闻录》。

第十五篇《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标题直译是:《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及其侄子》。

“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黑点前是名,后是父名)是尊称,因此也可译为“尊敬的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

本篇写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的为人,以及她收养与培养侄儿的情况。

但这位侄儿学画没有成功,白花了她的钱和心血。

本篇主人公达吉雅娜?鲍里莎夫娜,“她出生贫穷的地主世家”,不仅她,她的祖辈几代都是穷地主;她现在五十来岁,很早就守寡;她没有多少文化,但很聪明;她为人善良,思想自由。

她是“我”这样的青年人敬爱的“老妈妈”。

在《猎人笔记》中,这是以主人公的“名和父名”这种尊敬的称呼为标题的是唯一的一篇。

“我”对她的敬爱和崇拜,溢于言表。

第十六篇《俄罗斯人之死》本篇译文约一万二千字。

原文标题直译是一个《死》字。

根据内容译成《俄罗斯人之死》。

作者先后写了五个俄罗斯人的死,他们的死因和临死时的心态,以及周围人的反应,特别是“我”的思索和感慨。

结尾的一句话,就是本篇的主题:“是的,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一个“死”的是伐木场上被伐倒的大树压伤致死的包工头马克西莫;第二个“死”的是在地主家干活儿的一个农民,他“在谷物干燥房被大火烧得半死”,被人拉出了来后不久就死在自己的炕上;第三个“死”的是一个患“疝气”的磨房主,“小肠串气”这病本来好治,但他耽误了治疗,而且一误再误,不治而死。

第四个“死”的是“我”大学时的同学阿威尼尔?索洛哥乌莫夫。

他大学未毕业,无家可归,为生活所迫,带着肺病在地主家当家庭教师,不久就死在他家里,“我”对他怀着美好的记忆和深切的同情。

最后,第五个死的是一个地主老太婆,她是病死的,死得也很平静,临死前还从“枕头底下拿一个卢布想支付牧师的祷告费”。

小说的结尾言简意赅,幽默风趣,非常精彩。

“我”的结论是:“俄国人的死是奇怪的!”第十七篇《酒店赛歌》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标题可以直译成《歌手》或《两歌手》,但根据故事内容意译成《酒店赛歌》。

小说主题就是两个歌手在郭洛托夫卡村一个孤零零的酒店赛歌的具体过程;但小说主人公除了这两个歌手----小包工和土耳其人亚什卡,还有酒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笨蛋”沃巴杜伊、“眨巴眼”莫尔加奇、以及大力士“野老爷”。

他们是听众,也是裁判。

这些人物个个都有绰号,都有特点,可以说个个都是下层社会的“能人”。

这些平民百姓能在艰难的人生道路上生存,总有这样或那样的“能力”。

小说对这些人物有概括、精彩的描写。

此外还有“我”,不用说,是当然的主人公。

小说的情节大体如下:郭洛托夫卡村位于山坡上,一条峡谷直穿村街的中央.离峡谷源头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小酒店,店老板尼古拉?伊万雷奇是个机灵聪明而有影响的人物。

在七月的一个炎热的夏日,“我”路经此地,进酒店歇脚避暑,正当两个歌手在三个听众兼裁判的鼓动下准备赛歌。

赛歌前“我”把这三个人物做了简要的介绍。

然后是赛歌的具体过程,直到赛歌结束、“我”离开酒店。

第十八篇《小地主卡拉塔也夫的爱情故事》?本篇译文约一万六千字。

不到三十岁的卡拉塔也夫爱上了离他家三十多里一个财主和女地主老太婆的丫鬟玛特辽娜----“一个美丽、聪明、善良的姑娘”。

他愿意出高价(五百卢布)为她赎身,但遭到老太婆的拒绝,并因此把她遣送到一个草原村子吃苦受累、挨骂受气。

后来,在一天夜里,勇敢的卡拉塔也夫驾车把可怜的玛特辽娜带回到自己家,从此两人过着甜蜜的生活。

但好景不长,由于他们、特别是玛特辽娜的疏忽大意,他们竟驾雪橇车经过女地主家,偏偏在路上正面碰上了老太婆的马车。

事情败露,女地主状告他们,并穷追猛打,纠缠不休。

最后玛特辽娜决定自首,此后就石沉大海,缈无音讯。

从此情侣永别,成了千古遗恨。

由于这件事,小地主卡拉塔也夫负债累累,变卖家产,远走莫斯科谋事。

在莫斯科一年,差事还没有着落。

但他决心不回家乡,而是“要死在莫斯科”。

从他背诵和低吟《哈姆雷特》那些诗句、以及他的悲观绝望的心情:“死,就是熟睡”,他以后的生活和结局,可想而知

&第十九篇《幽会》译文约九千字。

《幽会》是《猎人笔记》中四篇(第四篇、第二十篇、等)以爱情为题材和主题的短篇小说之一,也是唯一一篇以《幽会》这类爱情用语为标题的小说。

《幽会》写一对青年情侣离别前最后一次“幽会”的情景。

男方“是一个阔少爷宠爱的仆从。

”女方“是一个年轻的农家姑娘,”一个“苦命、可怜的孤儿”。

看来二人之间已经有了一段爱情关系,但男方的感情不深,在离别前表现冷漠,而女方的感情真挚热烈。

所谓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但男女双方也只是普通的“话别”,毫无色情方面的描写。

“我”在“埋伏地”偷看和偷听《幽会》前,本章开头用了很大篇幅描写秋天小桦树林里雨过天晴的景色,写得十分精彩。

第二十篇《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译文二万一千多字。

本篇的结构简明好记:一次打猎的旅行中,“我”得到邻村一个小地主的邀请,去他家赴宴。

宴会之后,大家又回到客厅打牌。

“我”勉强等到了晚上,吩咐自己的车夫在明天早晨五点钟套好马车,便去就寝。

那天晚上,“我”和他睡一间房,两人都睡不着。

于是就开始交谈,他对我敞开心怀,打开了话匣,讲了自己悲剧性的经历:他出生于一个地主贵族家庭,他父亲是个退伍的大校军官。

但在他的记忆中,没有父亲,只有母亲。

他是母亲一手培养长大,母亲专门为他请了一个德国人当法语家庭教师。

他刚满十六岁,母亲辞退了法语家庭教师,亲自送他到莫斯科进了大学。

不久母亲去世。

他的家产和几处领地委托他的亲叔叔代管,实际上被这位在当地颇有名气的检察官叔叔所“掠夺”,不过也留了小部分给他,但他几乎全部卖掉,在外国留学的三年中花掉了。

他先在德国,“在柏林就住了八个月”;后来转到意大利,度过了两年,其中有半年,他与一个德国教授的女儿恋爱,后来回到莫斯科,但因为受不了谣言中伤,不久就离开莫斯科。

回到自己的村庄,又很快跟邻村一个女地主的女儿正式结婚。

结婚后他才发现妻子受过无法医治的心灵创伤,此事他妻子一直不说,他也一直不晓。

婚后第四年,他妻子因第一胎难产死去,从此他过着凄凉、孤独、颓废、无聊的单身汉生活,穷困潦倒之余,如今他只得常去邻村地主家“串门”混吃。

关于自己的性格,他的评价是两点:一、穷;二、安分了。

他一再声明自己是普通人,不是独特的人,但他的言行表明:他是怀才不遇、愤世疾俗的破产地主,一个有个性、有良心、有思想、有才华、有自尊心、有追求的青年。

他以莎士比亚一部有名的悲剧《哈姆莱特》的主人公“哈姆莱特”自诩(或自许)。

本篇标题《希格雷县的哈姆莱特》就源于此。

猎人笔记每章概括

中国历代武将大排行 比的仅是武艺,中华历代猛男 1.项羽(公元前233~前202年) “.”“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中华历史上,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被无数文人墨客赞美的将军,只有项羽一人。

项羽名籍,字羽,秦末重要的反秦将领,下相(今江苏宿迁)人,祖父项燕是战国末年楚国的名将,为秦将王翦所杀。

项羽幼年学武,力能举鼎。

多次率大兵出征,身先士卒,千军万马中杀得七进七出,如入无人之境,常有敌将闻声而退。

汉五年十二月,楚军被围困于垓下,人少食尽。

汉军四面唱起楚歌,军心大散,被汉军十面埋伏,死伤大半。

与从者八百余骑突围,至阴陵迷失道路,复至乌江,敌兵追到。

项羽迎天大吼,回身死战,以一把紫铜弯刀砍杀60多名汉军大将,数以百记的兵士

奈何汉军人数众多,将其团团包围,项羽见大势已去,扔掉早已砍断的弯刀,拔剑自刎于乌江畔,被后世赞誉为“”。

2.吕布(

~公元198年) 吕布字奉先,五原郡九原人(今).东汉末年,三国之时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代骄将.早期从刺史丁原,后灭丁原,投身贼臣董卓,助纣为虐.后又轼杀董卓,自成势力,最终被曹操于下坯绞杀.其人甚勇,身着西川红锦百花袍,兽面吞头连环铠,座下千里追风赤兔马,手中无敌鬼神方天戟轮动如风。

曾于虎牢关拒于关外,斩敌军大将无数,无人可在其马前走上三个回合

后又只身迎战三英(刘备、关羽、张飞。

)、六大将(典韦、许褚、夏侯敦、夏侯渊、乐进、李典。

),使其威名远扬,天下丧胆,海内震动

3.关羽(公元162年~公元219年) 关羽字云长,原字长生,河东解良人(今)。

东汉末年随平原相刘备平定黄巾之乱有功迁别部司马.征讨董卓之时力劈华雄,大战吕布,人皆惊惧

建安五年,与张辽同为先锋,助曹操于千军万马中杀敌军猛将颜良,斩其首还,无可当者.建安二十四年,围曹仁于樊城,击败魏国名将庞德,水淹七军,擒获敌军将领于禁.后被东吴军设计击败,在麦城小道间将其擒获,关羽誓死不降,而被斩首.关羽手拿八十二斤(又名冷艳钜),坐下赤兔宝马,威风凛凛,气宇轩昂.武艺绝伦而忠勇有佳,被后世尊为“武圣人”。

自晋朝时为武勇、忠义的象征,唐朝时被叫做“义勇武安王”,而到元代之后尊为“忠义神武关圣大帝君”。

4.李广(

~公元前119年) 西汉名将,陇西成纪人。

其先祖李信为秦国名将,曾率秦军追逐燕太子丹直到辽东。

公元前166年,匈奴大举入侵边关,李广少年从军,抗击匈奴。

他作战英勇,杀敌颇众,使汉文帝大为赞赏。

九年后,汉景帝即位,李广升为骑郎将,成为景帝身边的禁伟骑兵将军。

吴王、楚王叛乱时,李广以骁骑都尉官职跟随太尉周亚夫出征平叛,在昌邑城下夺得叛军军旗,立下显赫战功。

诸王叛乱平定后,李广调往上谷、上郡、陇西、雁门、代郡、云中等西北边陲做太守,抗击匈奴的入侵。

他飞身夺得敌兵马匹,射杀追骑无数,终于回到了汉营。

从此,李广在匈奴军中赢得了“汉之飞将军”称号。

归朝后,李广被汉帝革除军职,贬为庶人。

几年后,匈奴杀辽西太守,击败韩安国将军。

武帝重新起用李广为右北平太守。

匈奴闻“飞将军” 镇守右北平,数年不敢来犯。

一次,李广外出打猎,看见草中大石,以为是虎而一箭射去。

待他近看时,方知射中的是大石,而那枝箭却深深地射入了石中。

他张弓对石再射,却始终不能再将箭射入石中了。

唐朝诗人王昌龄诗云:“,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叫胡马度阴山。

” 5.张飞(公元168年~公元221年) 字翼德,涿郡人(今河北涿州).其人身高八尺,燕额虎须,豹头环眼,势如奔马.早年与刘备、关羽一道剿平,董卓乱政时于虎牢关前恶战温侯吕布

建安六年,曹操追袭刘备至当阳长坂桥,张飞独自一人拒水断桥,大喝“身是张翼德也,可来共决死

”敌军大乱,不战自退。

建安十九年,张飞夺取西川立下大功,领巴西太守,扫虏将军。

建安二十四年,刘备即位汉中王,封张飞为右将军,假节。

次年刘备称帝,迁飞为车骑将军,新亭侯。

义兄关羽遇害后,张飞痛心欲绝,誓为二哥报仇,每每酒后鞭打士卒,后被手下偏将范疆、张达暗害。

张飞一生忠义,为人正直,敬君子而歧小人。

且武艺高强,当世间罕逢敌手,外表粗鲁但心有智谋。

然性情太刚而最终横死。

现在川中亦有张飞庙,为后人时常祭祀这位忠勇意气的蜀汉名将。

6.马超(公元176年~公元222年) 字孟起,扶凤茂陵人(今陕西兴平)。

蜀汉五虎上将(关羽、张飞、赵云、马超、黄忠。

)之一。

身高八尺余,面如冠玉,眼似朗星,虎体狼腰。

擅使一条虎头蘸金枪,英勇无敌

曾于渭桥大战曹操军团,连败曹营大将于禁、曹仁、张颌,与虎卫将军许褚恶斗100回合,又大败曹军,杀得曹操割须弃袍

使曹操不禁感叹:“马超不减吕布之勇

”后因遭离间计而被击败,投奔汉宁王张鲁,奉命救援西川刘璋,与虎将张飞在葭萌关昏天暗地来来往往,日战到夜,夜战到明,800余回合难分胜负

次年被收降,投靠刘备,成为“五虎将”之一。

入蜀汉阵营中再显神威,镇守巴西抗拒曹操,又守西平关力敌西羌大军,立下赫赫战功。

马超乃西汉时伏波将军马援之后,西凉太守马腾之子,有羌人血统,因此在西凉地区被奉为“神威天将军”

蜀汉章武二年,(公元222年)一代虎将马超病故,时年官拜骠骑将军、赐威侯。

7.赵云(公元169年~公元229年) 字子龙,常山真定人(今河北正定)。

蜀汉五虎将之一。

身高八尺,容貌甚伟,肌肉强健。

早期跟从公孙瓒南征北战,公孙瓒败亡后,投靠刘备。

赵云武力过人,忠心耿耿,深得刘备赏识。

建安六年,曹操追袭刘备至当阳,刘备军中大乱,走失了二位夫人,赵云回身寻找,终于找到刘备之子,此时曹军已杀到。

赵云保护着小主人冲出重围,接连斩杀曹营大将几十名,使敌军丧胆

从此一战成名。

夺取西川后,赵云因有功被封抚远将军。

平定南帮、北伐魏国,赵云又数次立下战功,被加封过3次,晋升永昌亭侯。

建兴五年(公元227年)赵云随曹魏,魏大都督曹真派大军出斜谷,诸葛亮令赵云、邓芝二将前去追袭,赵云失利,回兵后被贬为镇军将军,这也是他戎马一生中唯一一次败仗。

建兴七年(公元229年)赵云病逝。

后主刘禅追其为虎威将军、贲门中郎、顺平侯。

8.廉颇(

~公元前238年) 时赵国名将。

公元前306年,秦昭王大举进犯赵国,赵惠王急调廉颇抗秦。

廉颇操刀上阵,接连砍杀数十名敌将,大破秦军,迫使秦国暂停了对赵国的进攻。

几年后再次带兵东征西讨,击败魏国、齐国,接连占夺城池,赵惠王大喜,加封为上卿、大将军。

各诸侯国闻知赵国文有蔺相如、武有廉颇,不敢正视赵国。

公元前266年,赵惠王卒,蔺相如病重,秦国终于找到了机会,开始进犯上党,图取赵国。

时年80岁的老将廉颇英勇不减当年,60多斤重的古铜刀轮动如飞,带领兵士奋勇杀敌,将秦军打得溃不成军,退出上党,从此再也不敢对赵国用武。

后来,赵孝成王听信谗言,中了离间之计,把廉颇革职,贬为庶人,任用赵括为将,出兵征秦。

秦王闻知廉颇被罢免,小儿赵括为将,不由大喜,便派秦将白起攻赵国于长平。

赵括只会纸上谈兵,无实战经验,导致赵国损失数十万大军,从此一蹶不振。

廉颇晚年时一直不得志,赵王未再次启用他,无奈只得又奔了魏国、楚国。

公元前238年,一代杰出的老将军廉颇抑郁不乐的仙逝于楚国。

9.典韦(

~公元197年) 东汉丞相曹操部下,陈留己吾人(今河南河睢)。

擅使一对大铁戟,重达八十斤,舞动时呼呼生风,无人能近。

时牙门前一面大旗将要倒塌,卫士数十人近前也无法把大旗扶正,典韦上前,单手托住大旗,屹立在风中不动,宛如一尊雕像

曹操惊 叹:“此古之恶来也

”濮阳大战中,典韦在阵前单挑吕布,战50余合不分胜负

后又执大戟冲杀入敌阵,敌方四员大将无法抵挡而败退下来。

建安二年(公元197年)曹操征讨张绣,张绣向曹操请降,曹操应允,并摆酒宴邀请众人。

宴席上,典韦持大铁戟立于曹操身后,众人均不敢仰视。

十余日后,张绣造反,夜袭曹操营寨,曹操出战不利,轻骑遁去。

典韦在门前奋战,贼军不能得入。

贼兵于是分散从其它门进营。

其时典韦部下兵校尚有十余人,皆殊死恶战,无不以一当十。

但贼军前后兼至益多,典韦以长戟左右击之,一戟击去,便将贼兵十余支矛摧断。

后典韦左右死伤者略尽,典韦本身亦被数十创,双方短兵接战,贼兵往前搏斗。

典韦便徒手挟着两人击杀之,其余贼众不敢近前。

典韦复前冲突贼众,又杀数人,然而伤创重发,典韦就此怒目大骂而死。

贼军方才敢于向前,取典韦之头,互传而观,覆军就看视其躯骸。

曹操退住舞阴,闻典韦已死,为之痛哭,招募闲人为其举丧,亲自临哭,遣其归葬襄邑,拜其子典满为郎中。

车驾每次经过,常祠以中牢。

曹操追思典韦,拜典满为司马,引为近侍。

曹丕即王位后,以典满为都尉,赐爵关内侯。

10.李元霸(公元609年~公元631年) 唐王李渊第五子,封爵赵王.隋唐第一条好汉,手使一对混元镏金镗,重达百斤

相传元霸是天上雷震子下凡,武艺之高,隋唐之时无人可望其项背。

当时的三员猛将熊阔海、伍云召、伍天锡围攻元霸,不十合,被一记重锤击裂三人手臂,纷纷逃走

后又追杀伍天锡,将其在马背上分尸

“无敌天宝大将军”宇文成都与元霸连斗三十回合,感到不支,策马要逃,被元霸从后赶上,当场撕裂

十八路反王闹事,被元霸一举击溃,从此威名大震,使敌方的战将闻名色变

后在一次出征中,突然风雷大作,元霸不悦,扔大锤向天示威,结果被雷劈中镏金镗,落下击中头颅而亡。

一代虎将,落得个英年夭折的荒诞结局。

11.黄忠(公元145年~公元220年) 字汉升,南阳人(今河南南阳)。

早年被荆州牧刘表任命为中郎将,和刘表的侄子刘磐一同防守长沙攸县。

[208年],曹操南征,平定荆州,临时任命黄忠为裨将军,仍然在原地驻守,归长沙太守韩玄统领。

次年,刘备平定荆南诸郡,令关羽攻打长沙郡关羽连斩韩玄手下大将,势不可当

当时年过六旬的老将黄忠请命,要战关羽,韩玄应允。

关羽与黄忠在长沙城下恶斗百多回合不分胜负,老将军反而越战越勇

后韩玄被杀,黄忠被迫投降刘备。

212年,刘备攻占西川,老将黄忠攻打雒城,计夺天荡山连立战功。

公元219年,黄忠于定军山攻打魏国大将夏侯渊。

夏侯渊的部队十分精锐,黄忠指挥部队,一往无前,金鼓振天,欢声动谷,一战就斩杀了夏侯渊,于是渊军大败。

此战后,黄忠被升为征西将军。

刘备立为汉中王后,封黄忠为五虎大将,关内侯。

次年,年已75岁的老将军黄忠与世长辞。

12.许褚(

~公元225年) 字仲康,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

三国时魏国名将。

身材魁梧、勇猛过人,绰号“虎痴”,掌管曹军精锐的虎卫军。

在曹操宛城战张绣时,因屡建战功,赐关内侯。

马超于潼关阻击曹操之时,连败曹军大将于禁、曹仁、张颌,锐不可当

许褚向曹操请命要战马超,曹操虽感有险,但还是答应了他。

马超与许褚刀来枪往杀了百多回合未分出高下,许褚一怒之下,脱光上衣,轮起大刀同马超血搏

后来马超回到营中叹说:“从未见如许褚般拼命恶战之将,真乃虎痴也

”汉中之战,许褚负责押运粮草,却贪杯误事。

张飞来劫粮草,许褚上前迎战,却因酒醉不敌被击伤落马,从此落下病根。

曹操病逝,许褚痛哭,伤势恶化,终于一病不起,在榻上躺了5年后悄然逝去。

魏文帝曹丕追封为壮侯、虎卫将军。

13.张辽(公元169年~公元224年) 字文远,雁门马邑人(今山西朔县)。

三国时魏国名将。

东汉末年吕布属下第一大将,曾数次与关羽交手,与其结下友谊。

濮阳之战,与曹操手下猛将许褚双刀并举,银光闪烁,交马三百多回合输赢难分

曹操深喜,遂不忍力拼。

白门楼之后,吕布被绞杀,关羽劝张辽投降,辽降曹操。

曹操大喜,封其为中郎将、关内侯。

公元202年,曹操与袁尚战,尚败,逃往漠北。

张辽追袭袁尚,路遇匈奴大兵阻挡去路。

辽单刀匹马冲入阵中,斩下匈奴可汗蹋顿单于首级而还,敌阵莫能当者

官渡一战,辽连斩敌军猛将,三十回合击败袁绍手下王牌虎将张颌,敌军丧胆

赤壁兵败,辽力保曹操逃生,一路败吕蒙、战张飞、退甘宁,闯出虎口。

曹操加封为前将军、顺亭侯。

公元216年,孙权派大军进犯合肥,曹操谴张辽前往征讨。

辽用计袭破孙权后军,又带领八百兵士冲杀孙权十万大军

辽杀入敌阵,自呼其名,砍杀兵士数十人,击毙十多员大将,直冲向孙权麾盖。

身后兵卒被困于阵中,大喊:“将军弃我乎

”辽又奋力杀回,救出兵卒而出,无御之者

合肥一战,张辽树立威名,江南之地但闻张辽之名,小儿不敢夜啼。

黄初四年(公元224年)曹丕派张辽等大将出兵海陵,时张辽得疾。

孙权对手下说:“张辽虽病,不可当也

”深夜张辽卒于军中,魏军悄退。

魏文帝曹丕失声痛苦,追其为骠骑大将军、晋阳侯。

并表彰合肥之功:步卒八百,破敌十万,自古用兵,未之有也

14.斛律光(公元515年~公元572年) 北齐名将。

字明月,朔州(今山西朔县)人,高车族。

出身将门。

初任都督,善骑射,号称“落雕都督”。

后拜大将军、太傅、右丞相、左丞相。

他骁勇善战,在与北周近20年的争战中,多次指挥作战,均获胜利。

北齐天统五年(569)十二月,周军围攻宜阳(今河南宜阳西北),断齐军粮道。

武平元年(570)正月,他率步骑3万破宜阳周军,再通粮运;周军复攻,他领军迎战,又获胜利俘北周开府仪同三司宇文英等。

二年,率众于平陇(今山西稷山西)等地筑垒,迎战北周骠骑大将军韦孝宽所率步骑万人,大破之,俘斩千计。

他治军严明,身先士卒,不营私利,为部下所敬重。

三年,北齐后主高纬听信谗言,将其诱杀。

斛律光一生勇猛,曾多次“表演”马上擒将的绝活,南北朝时无人可在其马前走上三个回合

15.太史慈(公元166年~公元206年) 字子义,东莱黄县人(今山东龙口)。

东汉末年,帮助北海太守孔融平定贼乱,张弓搭箭开射,贼兵无不应声而倒,遂扫除了贼乱。

公元193年,扬州刺史刘繇招募勇士,太史慈应招入军。

时年,孙策平定江东,与刘繇展开撕杀。

太史慈为先锋与孙策对垒,两头老虎在马背上枪来枪往连斗二百余回合,互相暗自称奇。

太史慈见久战不下,调转马头准备使回马枪,不料被孙策识破,二人互相执住兵器,双双落马,又展开肉搏,太史慈扯下孙策的钢盔,孙策拔出太史慈背上的戟。

直到天黑,也未分出胜负

归附孙策后,在一次讨伐贼寇的战役中,一箭射去,将一名战将的手臂贯穿,活活钉死在城门上

魏国大将张辽初次进犯合肥,太史慈出马箬战,与张辽战五十回合枪法不乱。

张辽见取胜不易,便施展计谋,诈败,引慈入城,慈方入城便猛然醒悟,但为时已晚,城上乱箭齐发,慈身中六箭而退。

当晚于营寨长叹:“丈夫在世,应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壮志未酬,奈何死乎

”言毕气绝。

享年四十一岁。

16.孙策(公元175年~公元200年) 字伯符,吴郡富春人(今浙江富阳)。

少年时跟随父亲孙坚南征北战,杀伐天下,积累了许多战斗经验。

荆州逆袭战孙坚阵亡,年仅17岁的孙策立誓要扫平东南,为父报仇,从此更加勤于练武。

后来,向袁术借兵,开始大业,在战场上孙策身先士卒,奋勇杀敌,冲锋在前,连续攻下三十余城。

扬州刺史刘繇与孙策为敌,派出大将太史慈与战孙策,二人恶斗一番,不分输赢而散。

随后刘繇亲自带兵来攻,派出两员上将出阵。

孙策毫无畏惧,催马上前,只一合,便把一将抓下马来,挟在腋下,另一员大将上前攻击,孙策大吼一声,那员将恐惧而落马,当场摔死。

孙策回马,被挟住的战将已然气绝

从此,孙策便赢得了“小霸王”之美誉。

后来,孙策外出巡游,遭人暗算而受重伤,临终前将大业托付于其弟孙权。

时年,孙策只有二十六岁。

17.霍去病(公元前140年~公元前117年) 西汉王朝名将.河东郡平阳县(今山西临汾)人,是大将军卫青的外甥,善骑射。

17岁即为汉武帝侍中,同年随卫青出征匈奴,任嫖姚校尉,率领800精骑长驱数百里,突袭匈奴后方,斩杀匈奴兵2028人,俘获匈奴的相国和当户,并杀死匈奴单于的祖父和季父,勇冠全军,被封为冠军候。

元狩二年(前121年)春,汉武帝任命霍去病为骠骑将军,率骑兵一万出陇西,进击匈奴右贤王部。

他6天连破匈奴五个王国。

接着越过焉支山一千多里,与匈奴鏖战于皋兰山下,歼敌近9000人,杀匈奴卢候王和折兰王,俘虏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多人。

元狩四年(前119年)春,汉武帝命卫青、霍去病各率骑兵5万分别出定襄和代郡,深入漠北,寻歼匈奴主力。

霍去病率军北进两千多里,越过离侯山,渡过弓闾河,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歼敌70400人,俘虏匈奴屯头王、韩王等3人及将军、相国、当户、都尉等83人,乘胜追杀至狼居胥山(今蒙古境内),在狼居胥山举行了祭天封礼,在姑衍山举行了祭地禅礼,兵锋一直逼至瀚海(今贝加尔湖)。

经此一战,“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

霍去病因功授大司马,威望超过了卫青许多卫青部将纷纷转投霍去病。

元狩六年(前117年),霍去病在长安病逝,年仅23岁。

汉武帝特命陪葬茂陵,把他的墓冢建成巍峨的祁连山形状,墓前陈列“马踏匈奴”等大型原雕石刻,以表彰他远征匈奴的丰功伟绩,并谥予他景桓侯的封号。

出葬之日,命归降的匈奴将士身着黑衣黑甲,在长安至茂陵的道路两旁列成几十里军阵,为霍去病送葬。

23.马援(公元前14年~公元49年) 字文渊,扶凤茂陵(今陕西兴平)人,三国虎将马超的祖辈。

曾在王莽、隗嚣等人手下任职,建武四年(28年),为隗嚣送书于刘秀,被刘秀礼遇。

隗嚣叛汉,马援助刘秀平定隗嚣,又率军平定凉州。

先后任过陇西太守、虎贲中郎将、伏波将军等。

在进击西北羌人、北方匈奴、乌桓、南方蛮夷及交趾等战争中建立威名。

后来南方蛮夷五溪向东汉王朝示威,占领城池。

年已62岁的老将马援向光武帝请命要去平定南夷。

汉光武帝瞧了瞧马援,见他的胡子都白了,说:“将军老了,还是别去吧

” 可是马援不服老,就在殿前穿上铠甲,跨上战马,雄赳赳地来回跑了一转。

汉光武帝不禁赞叹说:“好硬朗的老人家

”就派他带领马武等将前往征讨,可是由于不适应南方气候,有好些兵士中暑死去,马援自己也得了病。

这时就有人向光武帝进谗,诬陷马援,这时老将马援已然病亡,可还是没有逃脱被削去爵位的悲惨命运。

过了很久,才被翻了案,重新给马援家属及其后人俸禄。

光武帝晏驾前耳边一直回响着老将马援的豪言壮语:“为将者应百战当先,死于疆场,马革裹尸而还。

此足平生之幸也

” 24.岳飞(公元1103年~公元1142年) 字鹏举,相州汤阳(今河南汤阳)人。

宋朝著名将领。

岳飞出身雇农家庭,家境贫寒。

少时沉默寡言,有志气,而且“生有神力”,未成年时,就能拉得开三百斤的劲弓,并能引发八石(约合一千斤)的腰弩。

初

红高粱故事梗概

故事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乱生的山东高密,恰恰正是可歌可泣的传奇发生之破落地主戴老三(韩童生 饰)为生计所迫,执意将美丽而刚烈的女儿九儿(周迅 饰)嫁给酿酒大户单家那个患有麻风病的儿子为妻。

九儿没能等到青梅竹马的俊杰带自己私奔,却被土匪花脖子绑走,最终多亏轿夫余占鳌(朱亚文 饰)的营救才逃出虎口。

九儿走入绝望的婚姻坟墓,而余占鳌则蛮横地摧毁了这桩婚事,带她寻找真正的幸福。

任凭乡亲们怎样鄙视咒骂,这两个“狗男女”率直地活出自己的真性情,他们经营高粱酒坊,余占鳌更成立了武装力量和各方势力抗衡角力。

随着日本侵华战争的爆发,他们也走到了命运的关隘口……   红高粱家族第一章:红高粱1、雾,1939年,部队出发,王文义咳嗽。

爷爷带队去伏击,走火,打伤了王文义的耳朵,流血。

2、一个现在时的老人讲述,是奶奶制定了袭击谋略,并称她与罗汉大爷有暧昧关系。

(其实这一情节,被后来的作者狗尾续貂的续集给撑破了。

在此篇小说中,最后的伏击无疑是辉煌的,绝无仅有的,但是随着后边续作的出现,更为惨烈的灭村之事还是接踵而至,已经超越了这件事的影响。

正如莫言自己认识到一样,由于作者在写作第一篇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后边还要写续集,因此,它把所有的精华部分都在第一篇的“红高粱”中用光了,致使这种拼凑出来的“红高粱家族”在总体上并没有一种协调感)3、回忆修胶平公路时,罗汉被抓,母亲装疯,夜,罗汉逃出,想去偷家里的骡子,但因受伤没有被骡子认出,怒而杀骡。

4、队伍埋伏,父回忆奶奶劝爷爷与冷支队合作事宜,父去倒罗汉大爷洗脸的血酒,双方结盟。

又从血酒开始回忆罗汉大爷后来被日本人剥皮之事。

5、奶奶出嫁,路过高粱地,劫罪出,爷爷作为轿夫杀之,救下奶奶。

6、父亲回村叫奶奶做饼,见到玲子傻样,回忆他被爷爷叔叔余大牙强奸,任副官要求杀之,爷毙余大牙。

任副官后因为枪走火而死。

7、父见日车来,奶送饼,中弹,王文义老婆也死。

王文义也亡。

介绍其三子均被日本飞机炸死,故其妻让他参军报仇。

8、奶奶回忆回门时,与爷爷在高粱地里野合,三天后,杀死了单家两口人。

9、与日本人激战,父带爷爷去看垂危的奶奶,冷支队出现,消灭残余鬼子,劫走战利品而走。

二章、高粱酒1、爷爷用尿兑酒。

2、奶奶回门,听到高粱地里有人唱歌。

3、战场上,已无生者,打死了重伤的方七,乡亲们来。

4、爷爷的身世,幼时母与和尚通,怨杀和尚,逃走加入赁行。

去刺杀时,入酒店,遇土匪花脖子。

到单家纵火,杀单家父子。

(酒店里出现花脖子,后来爷爷再到酒店里,店主被吊死,不知何故。

)5、罗汉大爷到城里报告单家父子被杀案,先向庄长报案,无人敢下湾子捞尸。

6、曹县长断案,不承认是奶奶所为,逼问庄长,庄长交待是花脖子,花脖子开枪,县长逃走。

奶奶让罗汉清扫作坊,众允诺。

8、乡亲来到战场上,赞爷爷的胜利。

于是打扫战场,埋葬亲人。

9、爷爷来到单家,奶奶假意认不识,让他去找罗汉大爷,罗汉经请示后,留下他。

开始的时候,爷爷很勤快,但奶奶对他很冷淡,爷爷开始喝酒,酒醉之际,说奶奶肚里的孩子是他的,并闯到奶奶住处,奶奶给他一阵痛打,从此他酒醉终日。

后来,酿酒了,奶奶喝了酒,有几分醉态,爷爷抱着奶奶,成了好事。

爷爷撒尿在酒里,酿成好酒。

奶奶的父亲上门来,奶奶不认他,他一气之下,到县里告状,曹县长听说,支走了奶奶父亲,然后派手下去抓奶奶的奸夫,认为他必定是花脖子。

曹县长抓来了我爷爷,以为他就是花脖子,爷爷坚称不是,奶奶也来营救,把爷爷救了回去,当然这可能是送礼给曹县长的。

10、1922年,花脖子绑架奶奶,爷爷把她赎了回来,知道花脖子摸了她的奶。

爷爷在家里苦练枪法,然后到村里小酒店里,发现联络点有胖老头儿被吊死,然后他摸到高粱地里,见到了花脖子,想入伙,但花脖子不答应,爷爷假装下河,不会游泳,让花脖子放松了警惕,在花脖子土匪下河游水的时候,开枪打死了花脖子。

11,爷爷到城里买了子弹,放在羊肚里带了回来,正好鬼子来报复扫荡,迎战鬼子,不敌而损失惨重。

(本章主要写了爷爷是如何实现了从长工到掌柜的身份转变,他的撒尿对酒的质量引起的变化。

他如何消灭了花脖子,终于获得了当地土匪首脑的地位。

获得女人,然后强力地打败对手,反映了一个男人的最辉煌的时刻。

)第三章、狗道1,日本人烧杀,爷爷杀了一个日本马兵,父亲看到这一幕,深受刺激。

(与《静静的顿河》中的首次杀骑兵很是相似。

)2、父饥,爷爷带之回,遇劫财老汉,殴打之。

提到爷爷带恋儿分居,奶奶姘上了别人——铁板会的黑眼。

(撑破了原来的小说的设定。

这里也是模仿《静静的顿河》的情节,吸收了顿河里的理念,就是爱情是游移的。

)3、在日本人烧杀冲进村子的时候,母亲(倩儿)被藏在井里,她父母被炸死。

弟弟在井里死去。

4、爷爷收拾武器,胶高大队的江小脚至,劝爷爷加入共产党,爷爷不愿,冷支队也至,江小脚指责冷昨天未予配合,一语不合,而分手。

5、现代时。

千人坟被雷炸开,我发现其中有狗的骨头。

6、爷爷、父亲来到井边准备藏武器,发现倩儿。

7、父、母在战后去打杀那些吃人的野狗,三只狗经过会合,以红狗为中心,迂回绕道,反攻人类,在危险关头,爷爷打死红狗,才取胜。

(过分冗长的情节描写。

)8、狗咬了父之卵子,医生无力放入,成了独瓣蒜。

刘氏是一个四十岁的寡妇,安慰爷爷,睡到一处(都是“顿河”里的情节处置。

)又叫倩儿试父亲的小鸡,竟然有用。

爷爷自此而苍老。

9、时间回到了日本人进攻之前。

爷爷到城里去买子弹,找一个脓脂艳抹的女人,她暗中从事军火生意,似乎提到一个都认识的五兄弟,又有一个兄弟被抓,但相信不会背叛,然后将子弹放在羊身上,回到村里,看到日本人进攻。

八路相助,但未发挥多大作用。

后村子里的群众冲出,日本人疯狂屠杀。

第四章、高粱殡1、1942年,冷支队与胶高大队隐藏起来,爷爷加入了铁板会,与黑眼为奶奶出殡。

后来了一个郎中,欲杀爷爷,被打死。

2、铁板会抬奶奶的棺材,插叙年轻的时候,爷爷作为杠子头,为綦家老三出殡之事,如何把棺材抬起大门,这是补叙爷爷的早年事迹。

3、棺材抬出村,然后父亲回忆几天前奶奶挖出尸体的事,详细地描写刨尸的景象,香艳与丑陋相得益彰。

4、出殡路上,突然胶高大队杀出,向人群里扔手榴弹,爷爷反击,胶高大队原来是抢夺武器的。

铁板会的马队损失惨重。

(这里的打斗,也是“顿河”里才有的豪华的马队,在平原地区有马队吗

)5、时间回到了四零年,战后,爷爷通过打狗,度过了艰难的日子,身体恢复。

然后到奶奶墓前,黑眼至。

于是由黑眼联想到爱情。

爷爷因曹县长打他,想报仇,便派人劫了曹的儿子,曹的手下小颜,抢先一步,劫了父亲。

于是双方讲和,在桥上交换人质。

那一年,奶奶的母亲去世,奶奶去奔丧,爷爷无聊,与恋儿喝酒,终至有了肉体关系。

时间回到黑眼这一边,黑眼说看在奶奶面上,邀请爷爷加入铁板会。

其中黑眼手下五乱子,一个英俊青年,声称:“我既恨共产党,也恨国民党。

”(一如顿河中的口吻)。

6、奶奶回来,发现了奸情,她假装去烧纸,赶回来,发现了真相,爷爷打了奶奶,带着恋儿而走。

7、接第五节。

黑眼手下的五乱子,暗中对爷爷进行了一番劝说:“国民党奸滑,共产党刁钻,中国还是要有皇帝

我从小就看『三国』『水浒』揣摸出一个道理,折腾来折腾去,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天下归总还要落在一个皇帝手里,国就是皇帝的家,家就是皇帝的国,这样才能尽心治理,而一个党管一个国,七嘴八舌,公公嫌凉,婆婆嫌热,到头来弄成了七零八落。

”五乱子停住花马,待爷爷的黑马上来,他把身体侧向爷爷一边,诡秘地说:“余司令,我自幼熟读『三国』『水浒』,深谙谋略,胆大如鸡卵,苦无明主报效。

原以为黑眼是条英雄好汉,便抛家弃舍,投奔他门下,原欲乘长风破万里浪,建功立业,封妻荫子,谁知这黑眼蠢如猪,笨如牛,无勇无谋,一心一意想只保全他在盐水口子那一亩三分地。

古人云:禽择佳木而栖,良马见伯乐而鸣。

我想来想去,偌大个高密东北乡,只有余司令您是个大英雄。

因此我串通了数十个弟兄,一齐发难,要黑眼请您入会,这叫做引虎入室之计,你在会里效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争取同情和声望,尔后小弟伺机除掉黑眼,然后扶您为主,改换门庭,严饬纲纪,扩大队伍,先占住高密东北乡,尔后向北发展,占领平度东南乡,再占胶县北乡,三片联成一气,这时,就可以在盐水口子设都,亮出铁板国旗号,您就是铁板王,再以后,就派三路兵马,一路攻胶县,一路攻高密,一路攻平度,共产党、国民党、日本鬼子,统统翦灭,力拔三城之后,天下就算粗定了

”爷爷听了很是受用。

(可以看出,我爷爷在政治意图上是一种模仿《静静的顿河》中的主体基调即超脱的第三者,与哥萨克的独立道路。

如出一辙。

)8、时间跳到1928年,但却是用他在日本的回忆来表现他的后悔。

他受曹梦九的欺骗,把自己的手下八百多名土匪送入了官府,自己逃了回来:“爷爷感到无比的惭愧、恐惧、仇恨。

站在断桥上,他的生存的愿望特别强烈,杀人、被人杀,吃人、被人吃,这种车轮般旋转的生活他厌烦透了,他想起了炊烟缭绕的宁静村庄,嘎嘎吱吱响着的辘轳把清亮的井水绞上来,一头紫茸茸的驴驹子把嘴巴伸到桶里抢水喝,火红的公鸡站在生满酸枣棵子的土墙上迎着绚烂的朝霞引吭高歌……爷爷决定回家。

”(这一段就是静静的顿河里的葛利高里回乡的情境的描述。

)爷爷回来的时候不敢到奶奶处,而是到了恋儿那儿。

恋儿打探情况,爷爷觉得奶奶与曹梦九之间的关系说不清,又听说奶奶勾搭上了黑眼。

然后情节跳到与黑眼对决的事。

那一天,爷爷带着父亲来到黑眼所在的铁板会,索要奶奶,后与黑眼比武,比打拳,黑眼让了两拳,第三拳打倒爷爷。

爷爷走后,奶奶在后边叫他的名字。

9、接入到现代时。

铁板会与胶高大队正在战斗之际,突然又出现一支队伍,截杀着他们,原来是冷支队。

这时,交待了爷爷加入了铁板会之后的情况。

爷爷带着队伍,消灭了一支伪军,名声大噪,后来又向胶高大队要求加入,绑架了江小脚,再如法炮制,加入冷支队,又获得武器,从而名声大震,也得罪了国、共两党,终于得到了这一次层层包剿。

冷支队把铁板会与胶高大队的残兵败将抓起来当了俘虏,俘虏双方互相指责,其实都有血缘关系,胶高大队指责铁板会抢武器,铁板会辩护说是胶高大队偷武器。

冷麻子出现,嘲笑胶高大队,这时,日本鬼子进攻。

结束。

其中这样的描写在“静静的顿河”中是常见的:“哨兵的枪刺发出一道道弯弯曲曲的银蛇样的光芒”。

“父亲想起在墨水河大桥伏击战后,冷支队的队员抢着从死鬼子脚上剥大皮靴的情景。

他们剥下鬼子的大皮靴,就一腚坐下,把自己脚上的布鞋脱下来扔掉。

父亲记得那些换上了日本皮靴的冷支队队员,就像刚挂了新铁掌的骡马一样,走起路来,蹑手蹑脚,带着一种受宠若惊的惶恐表情。

”(静静的顿河中也有如此的描写。

)(本集的主要线索是,我爷爷在奶奶的母亲去世之后的大水中,因为无聊,勾搭上了恋儿。

奶奶回来,发现了这一切,大闹,爷爷一怒之下,带着恋儿走了,就像葛利高里,带着婀克西尼亚走了。

这其中有一段,未讲清楚,曹梦九设计,抓了爷爷手下的同伙,爷爷逃回来,没有到奶奶处,而是到了恋儿那里。

后来听说奶奶在黑眼那儿,便去黑眼那儿,两人决斗,但并没有战死,主要是黑眼手下留情。

后来,伏击战结束,黑眼在奶奶的坟前,邀请爷爷加入铁板会。

爷爷同意了。

五乱子暗中想推举爷爷,似乎成立一个哥萨克般的独立王国,爷爷大悦。

爷爷与黑眼为奶奶出殡,遭遇胶高大队的伏击,之后冷支队又抓住了他们,而最后是日本鬼子的出现。

黑眼在最后一战中死去。

未讲请曹梦九如何设计的,奶奶为什么又回来了,在第一章“红高粱”里显得那纯朴的爱情,在这里其实作者又补叙了之前的醋海生波,并不是像“红高粱”那般没有杂质的纯情,奶奶牺牲前的白鸽子,在过去的第三者插足的背景下,失去了合理性。

如果先有这个前因的交代的话,那么莫言会在第一章中,在描写奶奶去世时,必然难以回避爷爷当年另有所欢给他所带来的刺激与打击。

)第五章,狗皮1、对恋儿称二奶奶,一番礼赞,犹如礼赞婀克西妮亚。

2、老耿打狐狸,遇鬼子,被砍伤,狐狸救之。

3、日本人占领高密后,成麻子早上捡粪,遇日本人,令其找编草鞋的地方(这一个情节,在莫言之后的描写当代农村的小说中也出现过,莫言不过把现代的农村往事,移植到抗战时期),因为袭击日本人,就可能是编草鞋的人(没有交待前因后果,只是对话里交待出来),只好带路,妄图以此讨好日本人。

4、以恋儿为视角,写她被日本人奸杀,(其中有重要的情节回放,如何与奶奶和平共处。

但具体细节仍是不详。

莫言一直没有给恋儿这个重要的第三者角色,安排一个合适的位置,因此,她在小说里不过承担了抻出小说内容的一个作料而已,并没有成为一个完整的有独特个性的形象。

莫言对女性的描写,多从外在入手,对女性的心理,实际上是相当疏浅的。

)5、爷爷知道日本人来到恋儿那个村子里的事,前去见到恋儿,已受重伤。

小姑被日本人刺刀挑死。

6、奶奶帮洗恋儿,恋儿出现幻觉。

7、耿十八76年,因饥饿而死于公社门前,控诉当代社会。

8、成麻子带日本人炸死了村子里编草鞋的村民,回家发现妻死儿亡,参加了胶高大队,说出爷爷藏在狗皮里的武器,袭击敌伪武器,但武器被调走,成麻子自杀上吊。

(是他的告发导致胶高大队与我爷爷的火拼,也就是第四章里的矛盾冲突。

)9、恋儿死前骂,请来的人施法,方才离去。

10、作者想象恋儿指责他身上的兔子气。

第六章野种(这是发表时叫《父亲在运输连》的中篇小说组装到系列中的。

)在淮海战役支前的队伍中,父亲是支前民工,因为逃跑而被抓,捆在树上,后来乌鸦啄粮食,父亲趁乱逃出,抢了连长的枪,指导员有咳嗽,病重躺在了车上,自己来指挥,带领大家前进。

父亲指挥民夫们行进甚速,看到了前线的火光,不同意有人的回去的话。

连长在夜里抢了他的枪,但另两个民夫用长枪逼连长交回枪来,于是父亲继续当权。

(未免太夸大父亲的神奇了,一个逃兵怎么可能这么能干呢

小说中又提到父亲到过朝鲜。

)过河的时候,有人提出要散伙,指导员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力量,坚持过河,父亲代替病重的指导员下水探路,然后众入水,传递粮食。

又蒙驴眼,让驴过河。

没有粮食,到村里去找,发现浮肿的人,只得回来,父亲杀掉那个通人性的驴,而且还与驴进行了对话,太残忍。

肉烧好,饥民四十二人出,指导员开枪打死其中一女人,父亲责怪他杀人。

众抢吃了一锅驴肉,父亲分一块,路上,民夫行动缓慢,父亲用自己的那块肉让大家咬了吃,终于送到前线,已经过了储运站,遇到一个首长,让招待他们一顿饱饭。

(指导员的残酷,抢杀饥民,而父亲有着人道主义的情怀;父亲的夺权,挑战权力。

第七章:野人爷爷1943中秋节抓劳工,同年底到达日本北海道。

父亲参加国庆阅兵,骑在马上。

(胡吹,所有重大事情,都被家族中人给享受了,攀龙附凤,也是中国人的一种传统。

)爷爷曾经摔死了洞顶上的小狐狸,故母狐从洞下爬上,待爷爷探身时,公狐自上下扑,爷爷与两狐摔下,狐死,爷爷下山,发现一日本女人小解,女人晕倒,爷爷怒,上前欲奸之报仇,后见她的内裤上有黑色补丁,一如当年高粱地里奶奶的内裤一样,他终止了这一行为。

(奶奶仍然值得爷爷爱吗

他有那么多女人,会在乎一个女人的内裤吗

这一情节在《丰乳肥臀》中也曾经用过。

莫言虽然自称自己不会抄袭自己,但实际上,他的很多小说都是在重复着自己。

情节与细节,都在不断地咀嚼组装。

)

《水浒传》中 徐宁的 性格特点

好词、好句、好段都给你写上了:【好词摘录:】 日晒雨淋 夺眶而出 孤立无援 冻饿之虞 闻所未闻 郑重其事 知足安命 重见天日 与世隔绝 不毛之地 好高骛远 逞强好胜 好吃懒做 好大喜功 好色之徒 不可思议 用之不尽 煽动颠覆 健康安宁 交友娱乐 赤胆忠心 忠心耿耿 舍己救人 光明磊落 拾金不昧 不识好歹 三好二怯 束身自好 说好嫌歹 好自为之 好逸恶劳 游手好闲 好自为之 绿林好汉 浩气凛然 经验教训 聊以自慰 一心一意 安塞腰鼓 惊心动魄 叹为观止 浩气长存 泛浩摩苍 声势浩大 昏昏浩浩 浩气凛然 浩然之气 殷浩书空 东风浩荡 汪洋浩博 人烟浩穰 英勇善战 足智多谋 不屈不挠 百折不挠 坚韧不拔 知难而进 无可奈何 劫后逢生 自食其力 坚持不懈 绝处逢生 波澜起浪 自强不息 临危不惧 乐于助人 毅力惊人 不畏艰险 一心一意 屏气凝神 全神贯注 专心致志 精卫填海 始终如一 始终不渝 孜孜不倦 一丝不苟 专心致志 废寝忘食 兢兢业业 勤勤恳恳 呕心沥血 夜以继日 继晷焚膏 坚忍不拔 锲而不舍 九死不悔 木人石心 百折不挠 不屈不挠 傲然挺立 百炼成钢 不挠不折 百折不摧 百折不回 百折不挠 百折不屈 砥柱中流 钢筋铁骨 刚毅木讷 刚中柔外 弘毅宽厚 坚定不移 疾风劲草 铁壁铜山 铜山铁壁 咬钉嚼铁 中流底柱 柱石之坚 铮铮铁骨 铮铮铁汉 钢正不阿 铁面无私 逝死如归 坐以待旦【好句摘录: 】、开始做一件事的时候,若不是预先计算一下需要多少代价,若不是预先对自己的力量做一个正确的估计,那真是太愚蠢了。

、我经常怀着感激之心坐下来吃饭,敬佩上帝的好生之德,因为他竟在荒野中赐以我丰富德没事。

我已经懂得去注意我的处境中的光明的一面,少去注意它的黑暗的一面;多去想到我所享受的,少去想到我所却缺乏的。

这种态度有时使我心里感到一种衷心的安慰,简直无法用言语表白。

……我觉得,我们对于所需要得东西感到不满组,都是由于人们对于已经得到得东西缺乏感激之心。

、……可见,我们一般人,非要亲眼看见更恶劣的环境,就无法理解原有环境的好处;非要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就不懂得珍视自己原来享受到的东西。

.、我在海上漂流了这么多天,实在够了,正好安安静静地休息几天,把过去的危险回味一下。

、一个人时时期待着祸事,比遭遇到祸事还要苦些,尤其是当一个人无法摆脱这种期待,这种担惊受怕的心情的时候。

、在人类的感情里,经常存在着一种隐秘的原动力,这种原动力一旦被某种看得见得目标吸引,祸事被某种虽然看不见,却想象得出来的目标所吸引,就会以一种勇往直前的力量推动着我们的灵魂向那目标扑过去,如果达不到目标,就会叫我们痛苦得受不了。

、一般人往往有一种通病,就是对于上帝和大自然替他们安排得生活环境经常不满。

照我看来,他们的种种苦难,至少有一半是这种通病造成的。

、.造物主在统治人类的时候,把人类的认识和知识局限于狭隘的范围,实在是无上的好事。

、唉

人在恐惧中所作出的决定是多么荒唐可笑啊

凡是理智提供他们保护自己的种种办法,一旦恐惧心占了上风,他们就不知道如何使用这些办法了。

、尤其是,在这种不幸的境遇中,上帝指引我认识他,乞求他的祝福,这给了我莫大的安慰。

这种幸福足以补偿我曾经遭受的和可能遭受的全部不幸还有余。

、我完全不顾父愿,甚至违抗父命,也全然不听母亲的恳求和朋友们的劝阻。

我的这种天性,似乎注定了我未来不幸的命运。

【好段摘录:】、这里地上结满了许多瓜类,树上挂满了一串串的葡萄,有数有大,还有黄灿灿的柠檬。

我顺着果园的斜坡望去,到处是一片清新翠绿的美景,这是我心里充满了喜悦,顿时感到自己成了这块富饶的土地的无可争辩的主人。

、不料忽然有一个声音叫我的名字:“鲁宾逊,可怜的,鲁宾逊,你到什么地方去啦

”我从万分惊疑中醒来,定眼一看,原来是“波儿”在叫我,使我分外高兴。

“波儿”嘴里那些带点忧伤调子的话都是我平时教它的。

现在我劫后余生,它又飞到我手上,亲切地重复着那些它并不太懂的话语,使人倍感亲切和温暖。

、你们要是看到我用饭的情景,一定会羡慕不已:我俨然是全岛的君王,一个人高高坐在上面。

“波儿”仿佛是我的宠臣,只有它才有权跟我说话,我那只狗仿佛是一位又老又忠实的臣子,而那些猫呢,则像顺民一样分坐在两边。

尽管我在岛上有无上的权威,可是实际上我那一身穿戴已经到了不堪入目的地步。

有时我把自己打量一下,也不禁会哑然失笑。

、 风声呼啸,波涛汹涌,虽然风浪还未大到后来让我司空见惯的那种,但也比我几天后看到的要小得多.不过,这已足以叫我这个初涉海上的年轻水手吓破苦胆.我默默地等待着每一层涌浪将我们吞噬.当船跌入浪谷,我总以为再也不会漂出水面.陷入极度恐惧之中的我指天发誓,如果这一次上帝垂帘让我偷生,如果让我偷生,如果我能再次踏上干燥的陆地,我保证回家,决不回头,在我有生之年再也不登船出海.我一定听从父亲的忠告,再也不走这条自取灭亡的道路.现在我才清楚的看到他对于中产阶级的一番见解是何等精辟,他一生过得如何舒适,即未遭到海上风暴的蹂躏,又未受到陆上艰难困苦的折磨.总之,我决心做个幡然悔悟的浪子,回家投入父亲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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