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亲》读后感
读后感 ,这是一个让人深思的题目。
听了以后,不免会产生很多遐想。
这是一位盲人吗
她叫什么名字
给她三天光明,她会去做什么呢
这一连串的问题会浮于脑海。
我无法回答你们,因为我还没有看完这本书。
但是,在书中我看过的每一篇文章,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小时候的海伦(就是作者)是一个聪明又活泼的女孩,6个月就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语,刚满周岁就会走路了。
总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学的多。
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在一个充满知更鸟和百灵鸟的悦耳歌声,而且繁花盛开的春天,在一场高烧之后,海伦失去了听力与视力,随之而来的又不能说话了。
这三样东西,是人生中必要且不能缺少的。
如果失去了这三样,对一个常人来说,等于失去了生命的乐趣。
如果你是海伦,给你三天时间,你会去干什么呢
如果我是她,一定活不下去了。
再大的动力与再大的鼓力,也照不亮我心中那颗又阴又暗,又冷又湿的心。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样活着,生不如死,还是早一点儿结束算了。
然而,海伦的做法与我的想法恰恰相反。
她一生度过了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
而且,正是这位又盲、又聋、又哑的女子,竟然毕业于,这是一个多么惊人的成就啊
但是,毕竟,这惊人的成就是离不开她自身的努力的。
与她相比之下,天壤之别啊,我真是自愧不如啊
海伦可以创造这些常人无法想象的奇迹,全靠她有着一颗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心。
她毫不犹豫地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自己那颗炽热的心,用自己那伟大的爱,去拥抱美好、充满生机的世界,以惊人的毅力与困难作战,终于,她战胜了生命的挑战,张开了心灵的眼睛,有了信心与希望,走出了寂静与黑暗。
最后,她又把那双慈爱的手——伸向了全世界
海伦从又瞎又聋的女孩成了举世文明的作家,经历多少坎坷啊,可她从没有退缩,而是勇往直前,毫不畏惧地面对困难,去战胜它,跨过它。
一个又瞎又聋的人能做到,更何况我们是一个没有缺陷的人,没有理由做不到啊
一些同学很自卑,说自己笨,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天才,也没有笨蛋。
天才和笨蛋是取决于这个人有没有决心学习,有没有毅力坚持下去,这才是最重要的。
人生的路途坎坷、崎岖,就看你有没有信心和毅力去把它踩在脚下,一步一步登上成功之路。
我们每一个人时刻都在描绘着自己的人生画卷,只有奋斗,只有自强不息,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鲜亮光耀的色彩,我们的生活画卷才会闪光。
因此,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 一、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
有位名人曾说过:“什么是不容易
不容易是把 每天应做的事每天都坚持做。
什么是不简单
不简单就是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
” 请你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假如你只有三天的光明,你将如何使用你的眼睛
想到 三天后,太阳再也不会在你的眼前升起,你又将如何度过那宝贵的三天
你又会 让你的眼睛停留在何处
二、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
海伦在巨大的打击以及困难面前,不是怨天 尤人,而是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使自己得到信心。
下面有一则故事,也说明了这点。
两个成绩相当的秀才,赴京赶考,半夜赶路时,遇上丧队,与棺材擦肩而过,前者十分担心,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而后者想:棺材棺材,有官又有财。
于是后者考中了状元。
而前者却榜上无名,这个故事更可以说明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读有感 是法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写的一部小说。
小说的主人公是英国某家长子。
在他六个月时,他的叔父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偷偷将他抱走,丢弃在巴黎街头。
他的养父巴伯兰将他捡回家,养到八岁后,又把他卖给了江湖艺人维泰利斯。
从此,开始了他以小艺人身份浪迹天涯的生活。
在这段流浪的痛苦生活中,经历了许多事:他曾在漫天风雪的森林中受到野狼的袭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 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就是这小说的道理。
也许你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爸爸妈妈不会让你受一点伤害,但你要知道不能总是那么惯着你,你要学会勇敢坚强、懂得自己谋生,不能娇生惯养。
我读了后深受启发,我想起了生活中有些人遇到困难挫折就退缩,不敢了,比如考试,考试中同学们遇到难题想不出,就放弃,不去做了;火灾中,人们躲在角落里哭泣、等死;被坏人抓走时,人们听从坏人的指挥……很多人都会怎么做,但这是错的,我现在认为考试遇到难题因先放着,做完了再去反复思考这题,就会想出答案;火灾时我们应该找毛巾打湿,唔住嘴巴,等人来救,这样才有希望活下来;被坏人抓走时我们要机智的与坏人周旋,同时也要想办法逃走……不仅别人会这样解决这类事情,我也会,但现在不会了,以前我写毛笔字总是马马虎虎、三心二意,这个字写不好就换个字,现在我会一直练,直到我练好为止,这样才能写得一手好字。
做奥数题时,我经常遇到难题,就不去做了,经老爸一讲,我才知道这题原来非常简单。
其实只要我坚持做,积极动脑思考肯定能做出来,也就避免了老爸的一顿批评。
一文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启示:我要向雷米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坚强;学习他的对困难不逃避、不放弃,只要我们具有雷米的精神就会尝到胜利的甜味
读后感 里的成语故事多不胜数,这本读物,它不止有对成语由来的小故事,对其中的生僻字做了详细的解说之外, 还增设了历史典故,人物介绍和小知识等小栏目。
让我们在认识成语的同时对当时的背景与学者的认识加深巩固。
“妒贤嫉能”这个故事写出了的愚昧,他之所以不能得到天下,这便是最主要的原因,从古至今,不赏识人才的人,都是失败者。
里关于三国的故事也有许多,还可以一边补充对三国的认识。
有个“名落孙山”的故事让我苦笑不得,讲述的是一个叫孙山的人和同乡去考科举,结果自己最后一名,而同乡没有居榜上,结果回到家,同乡的父亲问他儿子的成绩,孙山还委婉得意的说最后一名是自己,你儿子榜上无名。
趁机显露了自己的才华,但其实在别人看来,滑稽了点。
“程门立雪”更是印象深刻,因为看了的缘故,看到了借鉴前人“袁门立雨”,在外人看来是可笑的,为什么一定要一动不动呢
特别是“程门立雪”,杨时和游酢,因为老师睡着了就一直站在门口,下雪也不进去,这种行为其实可以称为“愚昧”,其实我个人认为这种做法半对半错,毕竟是初次登门拜访,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的,而且古代的思想和,因此评论的话还是少说为妙,他们的老师也都被这精神感动了。
“害群之马”这个成语见的多,它的典故却是才了解,原来治理国家和放马的道理相似,只是除掉那些对马群有害的坏马罢了。
朝廷上,只是将危害江山社稷的奸臣扫除而已。
这个以小见大的道理,就那么简单。
一个又一个的成语,只是短短数十字,却全都蕴涵大道理,“勤能补拙”,既然我的基础不好,就要“亡羊补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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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每篇文章的读后感200字左右
朝花夕拾 狗、猫、鼠》读后感 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
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
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读后感 早闻,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
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五猖会读后感 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我们的大人,真该反省反省了 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
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
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
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
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
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
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鲁迅读后感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前辈真的是很伟大,所以,我便要推翻第二段对网站上的事发表的观点了。
从这篇文章——根据看得懂的文章分析,鲁迅前辈不是那种使劲骂的人,我觉得,他只是通过大量的讽刺而让人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例如这个事件,骂了么
找不到骂人的词语。
所以,鲁迅前辈是那种很厉害的人——批判家(好像是这个词),用俗话说,就是骂人不带脏字,不过,鲁迅先生比这还高一些,他是为了民族的崛起而批判,全是出于公心。
我只能深深地在他身后的风尘里鞠躬了。
“名医”的贪财便如山峰般“屹立”。
接下来,就是“名医”用大量杂乱的药治了鲁迅前辈的父亲两年,没有医好,就介绍别人来医治。
“名医”的形象如雕刻般越刻越深,为了保全名声不顾病人的死活。
唉,我只能叹气。
不过,这种人值得为他叹气么
算了。
也许,这位才是名医。
可惜,这位又是“名医”。
依我看来,他满脑子装的不是学问,而是借口。
尤其是最后一个,特别具有代表性“医能疫病,不能医命,对不对”,好小子,有一个推卸责任的泥鳅,居然还有颜面问“对不对
”再看看他们用的药:河边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一对蟋蟀、旧鼓皮制成的败鼓皮丸。
看到这里,我已经快说不出话了,也只能向老牛喘月一样扑哧扑哧地大口地喘气。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而现实社会中这种现象也不少见。
对于社会上游荡、坑蒙拐骗、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并从小懂得追求真理、学会揭穿丑恶事物的本质、辨明是非,并呼吁大家、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鲁迅前辈,真的是一个很难得的人。
对于他的文学功底,不是我最钦佩的;而他那大无畏的精神和满怀为国的火红的心,是令我崇敬的。
鲁迅前辈也是人,然而他不甘做一个平常的人,他不愿在沉默中死去,而愿意在沉默中爆发。
他像一道雷鸣闪电,炸醒了沉睡的人们,震惊了后人的我们。
读后感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读后感《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它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也同样记录了鲁迅的心路历程,学医救国到弃医从文的转变,表达了鲁迅深深的爱国主义情感。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时期。
他曾说:“我的梦很美满,预备卒业回来,救治像我父亲似的被误的病人的疾苦”,战争时候便去当军医,一面又促进了国人对于维新的信仰。
“但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国人的麻木不仁中,鲁迅才深刻地认识到,学医可以拯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
鲁迅说:“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学医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强健,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
”“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提倡文艺运动了。
”范爱农读后感《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 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 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 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 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红星照耀中国第一到三篇读后感
①读有感 今天上午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使我受益非浅。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父亲用戈壁滩上的白杨树歌颂了边疆建设者们服从祖国需要,扎跟边疆、建设边疆的远大志向和奉献精神。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做人要有无私奉献精神,还要有远大的志向。
②读有感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颇有感受。
这本书讲的是森林里发生的驱蚊,很吸引人的眼球。
比如:在四季常绿的森林里,雪里的吃奶娃娃、冬客准备上路……我明白了人有人的趣闻,动物的趣闻只有细心的人才会发现,粗心的人是发现不了的。
我以后要做一个细心的人,不想做一个粗心的人,因为细心对每件事都有好处。
我喜欢《森林报》这本书,我以后要读更多的书。
③ 今天我们学了这一课,一个聋哑人画出了栩栩如生的鱼,有一个小女孩说鱼游到了他的纸上。
作者也在纸上写给聋哑人,鱼游到了他的纸上。
聋哑人却说先游到了聋哑人的心里。
我们做事情也要学习聋哑人,我们的心里先要想着一件事,想好以后再去做这件事。
④一只想飞的猫 李俍 读了,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阿里斯小姐,因为阿里斯小姐坚持要杀死狠毒的大蟒皇后和白足眼镜蛇及蚱蜢少将等等。
大蟒蛇皇帝常让他的军队来攻击阿里斯,因为阿里斯把蚱蜢少将丢出去了,才导致这场大战。
虽然阿里斯力气小年纪也小,不过在昆虫眼里她还是很高大的。
⑤ 在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农夫好心救活了一条冻僵的蛇,没想到蛇反而咬了农夫一口而死。
记得我以前常看的动画片中羊族的羊玩耍时看见一个饿晕的狼,便好心救了它。
可是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这只狼竟恩将仇报,吃了羊族的许多羊,十分可恶。
这个事例告诉我们,有的恶人是不值得同情的,我们的仁慈是改变不了他们邪恶的本性,到最后,受伤的还是自己。
⑥雪孩子读后感 以前,妈妈给我读了的故事,它讲了兔妈妈要去找萝卜,就给小白兔堆了一个雪人。
小白兔在外面和雪人玩后,觉得冷了,就回到屋里坐在炉边烤起火来,小白兔睡着了。
突然,小木屋着火了。
雪人一边喊救人,一边冲进木屋,把小白兔抱到了屋外,雪人化成了水。
这让我懂得,我们要向雪孩子学习,为了救人甘愿牺牲自己。
这是多么崇高的舍己救人的精神啊
⑦读后感 今天我们学了这一课。
这一课讲了:三个牧童把水塘里的水弄干净,然后一个姑娘出来了说:“我可以喝这井里的一口水吗
”男孩说:“我们把水弄干净就是供大家喝的”姑娘说:“我为你们三个人的健康喝三口水”然后姑娘说:“你们去寻找幸福吧
十年之后我们再在这相见”三个牧童就去寻找幸福。
十年之后一个孩子的了医生,一个孩子做过任和工作,一个孩子在耕田。
他们都找到自己的幸福。
8、篇二:读后感 这本书是商晓娜姐姐写的,我嘛,觉得商晓娜姐姐是个天才,因为她写的小豌豆让我看后乐的直跳不停,我和妈妈一起共读完了都觉得很有意思。
商晓娜姐姐想的词语可真丰富呀
比如香喷喷、高高兴兴等,还有一个很好的句子是:眼泪在眼眶里打转转。
我和妈妈也在小豌豆这本书里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喜欢小豌豆这本书。
⑨读《木偶奇遇记》有感 毛家玮 我用两天的时间读了一本《木偶奇遇记》。
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我一看就入迷了。
书中讲述了一个神奇木偶的故事。
它叫皮诺曹,能走、能跑、能跳,还会说、会哭、会笑。
它原来很调皮但沾染了许多恶习。
但它知错就改,最后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感触很深,小皮诺曹的缺点其实在很多同学身上都存在,只要知错就改,就是一个好孩子。
⑩《小狮子爱尔莎》读后感 我读了《小狮子爱尔莎》这篇文章后,感受很深。
特别是当爱尔莎发高烧时,爱尔莎和主人睡在一起。
换成是普通人别说是狮子就是猫也得相处很多年才行。
动物也是会有感情的。
只要你好好对待动物,帮助动物。
几年后他也会好好的对待你,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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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急需5篇,一片3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美国著名作家写的代表作品——。
故事是这样的:在很久以前的一天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王子爱德华与贫民汤姆在同一时间出生了。
虽然是这样,但他们的身份却是天壤之别。
一个是衣衫褴褛的贫民汤姆,一个是王位的继承人爱德华。
在他们十三岁的一天中,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汤姆和爱德华戏剧性地对掉了角色。
由于他俩长得像,所以无人认得出来。
汤姆在宫里待的时间长了,学会了应付和使用权力。
而由于他小时候在“垃圾巷”生活,知道一些人民的疾苦,所以废掉了很多残忍的刑罚;而爱德华在社会底层受尽了苦难,亲身体验了人民的痛苦和不平以及官员们的盛气凌人。
还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再次与汤姆互换了角色,登上了国王的宝座,废除了王法,制定了新法,最终成了一位受人爱戴的新国王。
我认为汤姆在十三岁以前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当上王子纯粹是一个偶然。
这本书上说得对,贫民想拥有一个王子的荣华富贵,却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自由;而王子希望拥有自由,但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荣华富贵,这说明人在任何时候都有一个奢望,就拿汤姆和爱德华来说,汤姆在他十三岁以前,是一个乞丐,虽然没有钱,但他却能自由玩耍,幻想能当上王子,拥有荣华富贵,可他当了王子之后,便觉得自己被囚在一个黄金做的“笼子”里。
虽然享受荣华富贵,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但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思念在“垃圾巷”的自由时光。
当真正的国王爱德华如自己的心愿,喘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像汤姆以前一样,到处流浪。
虽然这样,我觉得他们这样弄拙成巧。
因为爱德华贫困潦倒,所以尝尽了人生中的辛酸苦辣,因此从中受益匪浅:因为过着与老百姓一样的生活,所以发现了政治弊端,这对他统治国家是大有益处的,况且,我还认为汤姆和爱德华都很善良,因为如果王子不善良的话,汤姆也不会进宫,更不会引出这一系列的事情。
而且汤姆当了王子后,废除了许多残忍的法律,释放了许多无辜的犯人。
好人有好报,最后王子终于登上了皇帝的宝座,汤姆也成了一名皇帝的顾问。
读了这本书后,我想到了以前从未想过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使自己的生活十全十美,做什么事都有利有弊,因为所有事情都是相对的:你拥有了这样,就必须放弃另一样。
而且,我还感受到人不论是在荣华富贵中,还是在贫困交加中,都要本着一颗善良的心,为大家,为别人做好事
一篇过于长的读后感 ——《三体》
众生毁灭一切——重读《三体》有感作者:我的寒星我的梦《三体》本身就是一个宇宙,宏大、深远、辽阔,人类几千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在其中重现,却似沧海一粟,转瞬即逝,生生不息的文明几乎灰飞烟灭,只剩下繁盛辉煌的记忆,漂流在时间之外的虚空中,直到宇宙重新回归奇点的那一刻到来,才得以重见天日。
而这一刻,真的能到来么
我想,这或许只是程心的美好心愿甚至自欺欺人的一丝慰藉吧。
为了躲避宇宙的毁灭时刻,许多生命体只会选择在小世界的空间中无忧无虑地生活,直到宇宙重启后适宜生命体生存时再选择回归。
而无数小世界空间所导致的质量流失,却使宇宙无法实现重生。
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也只能寄希望于像程心这样有责任心的生命体。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宇宙的命运,正是掌握在众生手中。
而很可能的结局是,众生毁于自己之手。
而这,也许正是《三体》要告诉大家的吧。
在第一部《地球往事》中,对人类本身彻底绝望的叶文洁意图引入外星文明来解决问题,却不幸地开启了地球人类的末世之门。
这是人类毁灭自身的序曲。
而在第二部《黑暗森林》中,三体人的罪恶并没有显露多少,人类的黑暗及堕落本性却充分暴露出来。
罗辑博士的前半生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及时享乐的人之本性,而为了庄严和孩子,他最终选择用整个后半生扛起执剑人的大旗,孤独却坚定地行使黑暗森林威慑的使命。
章北海及其他面壁者们早就看穿了在基础科学被锁死的情况下人类必败的结局,只有逃亡才能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只有试图成为操纵命运的威慑者,才有可能反败为胜。
为此,泰勒不惜牺牲全部地球舰队的所有生命以形成量子幽灵舰队,雷迪亚滋不惜以毁灭整个太阳系的手段来威胁三体人,希恩斯和章北海则选择了人类逃亡这条路。
前者不惜为人们烙下“人类必败”的思想钢印,后者则为了地球世界能将资源集中于创造逃亡所必须的无工质飞船,暗杀了若干倡议建造工质飞船的当权者,甚至不惜波及无辜。
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与行为看似残忍且有悖于人性,却高瞻远瞩,正是所谓的大仁不仁。
但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众生最基本的权利与利益,所以结果可想而知:章北海及面壁者们被扣上了诸如可耻的逃亡主义、反人类罪等各种帽子。
在众生看来,以他人或地球或太阳系的存在与否为赌注的威慑手段太过凶险,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命运操于他人之手,况且鬼才知道这个操控命运的人会不会以牺牲大多数人来保全自己。
同时,逃亡也必将是少部分人的生存之路,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接受面对死亡的不平等待遇。
所以,他们宁愿大家一起死,也不让部分人先逃走。
这就像书中屡次写到不能乘坐航空器逃跑的众生,以各种方式努力搞破坏,以使别人也逃不掉。
他们或许可以说,在生存面前,众生理应平等。
但果真如此吗
后来逃亡的青铜时代号用行动告诉大家,当人类在太空中面临生存的威胁时,只用5分钟便可以产生极权。
这就是人类之间在太空发生的黑暗战役。
它告诉人们,在生存面前,绝无平等可言,而是先下手为强。
而在第三部《死神永生》中,也正是人类之手(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这种安排很有深意),启动了引力波天线,公布了三体星系坐标,进而暴露了整个太阳系,使其成为全宇宙的众矢之的。
全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他小心地潜行,力图不被任何人发现,而一旦发现了别的生命,他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
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
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
在当今世界,各强国都拥有轻易灭了对方并毁灭世界的超级武器,威慑其实正在进行中,只不过通过科技进步以及信息化、全球化等手段,人类的资源暂时能够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文明的不断扩张,人性的欲壑难填,当各种科学与技术手段都无法满足众生的需求时,一旦资源总量不足甚至枯竭时,又会发生什么呢
退一步讲,我们的世界即便不是一座黑暗森林,至少也会跌入大低谷吧。
人口的锐减使资源出现富余,然后才会有大革命,人性的解放带来科学技术的再次飞跃,接下来又是人口增长、人欲膨胀、文明扩张,等同于末日的资源枯竭将再次来临,人类世界终将成为一座黑暗森林……任沧海桑田,时空变幻,而人性永恒。
这便是第三部《死神永生》。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这导致众生群体意志的无情与善变。
当危机来临时,众生需要一个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来挽救他们的命运,哪怕赋予其面壁者甚至执剑人那样的超级特权也心甘情愿。
而危机一旦过去,众生又不愿让这样的超级英雄操控自己的命运,他们已经不需要英雄了,他们急于夺去他的权力,并宁愿将其赋予一个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
所以,他们选择了程心……程心两次处于几乎等同于上帝的位置,却两次以爱的名义把世界推向深渊。
在这样的黑暗森林环境中,没有霹雳手段,又谈何菩萨心肠
但程心没有错,她只是一个被众生推上神坛的普通人,只是做了一个普通人在那一时刻都会做出的选择,而这一选择,也正是当时众生所希望看到的。
在众生的群体意志面前,她既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因为她是众生之一员,所以她与他们的想法是一样的,只是比其他人多了那么一点不自量力的责任心。
在众生面前,程心的确是最无辜的。
他们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了程心,而当威慑失败,他们只会以怨恨的眼神和愤怒的声音及行为向她表示:我们当初怎么会选择了你,就像当初对面壁者们那样。
而当危机过去,他们又根据自己情感和利益的需要,重新把她奉若神明。
他们绝不会反思和自责,这是何其的不负责任
在澳洲大移民时,众生争相报名三体组织的地球治安军,两千万人参加了面试,最后只有五百万人被选上。
最后的“幸运儿”并不在意人们的唾沫和鄙夷的目光。
因为他们知道。
那些吐唾沫的人中相当一部分是提交过面试申请的。
在移民返回时,治安军甚至在保证供给和维持秩序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当一切恢复后,大批治安军被处决,而对此欢呼雀跃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初在治安军报名中的落选者……在第三部中,作者更是把人性的黑暗本质,上升到文明的高度。
不仅人类如此,外星文明也一样。
如果说,人必将毁灭自身和一切,那么,文明也必将毁于文明本身。
生命体个性的解放,必然带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这导致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
为了生存,战争就不可避免。
而宇宙中高级文明所做的,竟然是不惜降低自身的维度,以求在不断走向毁灭的宇宙中生存,这简直是同归于尽的做法
而这,又和人类的做法何其相似
对于不断降低维度的宇宙,惟一的希望就是重启归零了,就像凤凰一样涅槃重生。
而蜗居在各个小世界过着幸福生活的数不清的生命体,又有多少愿意像程心一样,为了大宇宙的重生,释放掉自己小世界偷来的质量,重新回到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太空中,去亲历宇宙走向毁灭。
看来,宇宙真要毁于众生之手了。
以上乃一家之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海涵。
读后感200字左右30篇
冰心的《繁星·春有感,200个字左,你自己再加工下吧. 好雨节,当春乃发生.春雨,润泽的.爱,滋润的则是心灵.读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在生命路的两旁,我们大家永永远远都会领略到那小桔灯般的爱光的照临,重温生命有极、爱心无价. 最爱那首:“童年啊!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它触动了我们心中对于童年的美好回忆. 读冰心奶奶的文字,你会体会到“友情”、“家人”、“母亲”、“孩子”……是一个个多么美丽甜柔的“名词”!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