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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800字高中生活着

时间:2013-10-08 02:11

写高中读书笔记(800字的)

读后感

《世界未解之谜》读后感800字  这是一本被神秘所装饰的书。

幽灵一般频频出现光顾地球的UFO与外星人,是钟情于地球的美丽,还是在追寻他们失落的文明

恐怖的百慕大三角,神奇的大象墓地,传奇的法老的金字塔……历史的长河中,究竟掩埋着多少人们所不知道的秘密。

每当人们满心欢喜地解开一个谜团时,更多时候,会有许多谜题纷至沓来。

这本书不仅是在于告诉人们有多少未解之谜,而是通过这些奇幻的谜团激起人们对大自然和身边事物的好奇心,以及对探索未知世界的兴趣。

    透过这些神秘,用心去体味,去探索这本书的精华。

你会发现它一直在向我们诉说一个道理:探索奥秘对人类而言是最美妙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被蒙上神秘色彩的星球,你会探索吗

    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虽然不能发明出什么机器,但是面对神奇的科学领域,我们依然心存美好的遐想,以及对它强烈的探索欲望。

千百年来,人类用孜孜不倦的求索精神,不断扩展对大自然,对科学及人身的认识。

    科学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花束,而探索就是其中最耀眼的一枝。

探索需要勇气,勇气是探索的前提;探索需要务实,务实是探索的基础;探索需要求真,求真是探索是目的;探索需要坚持,坚持是探索的精神。

    探索的过程是枯燥的,或许你一整天都只在思考一个问题,或许你一直都在重复做一个实验……但是为一个精确的结果,你只能继续下去。

探索的道路上充满了失败。

爱因斯坦改造电灯,失败了成百上千次,但是他始终没有放弃,因为他坚持自己的科学梦想。

探索的结局充满了未知,探索的结果或许与你的想法大相径庭,但只要是真实的他就是科学的。

    探索需要付出代价,麦哲伦为证明地球是圆的他付出了生命。

你不会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但是如果你连时间,金钱,精力都不愿付出的话,你不会成功。

你会因为一部热播的电视剧在固定的时间放下手中的笔,停止探索一条数学题。

你会因为要付出太多耐心而停止完成实验。

但是这一切是你与真理失之交臂。

    探索一开始或许只是因为一丝好奇与一腔热血,但是坚持下去,你会发现它夹杂的成功的喜悦与失败的灰心。

探索的过程如同品茶——初闻清香,是人想深入感受;入口苦涩,令人眉头紧皱;久过之后,便是口留余香。

    探索是现代社会最美丽的花朵,它装扮着世界,改变着世界。

  资料来源:

《飘》的读后感,800字左右,高中水平

《飘》的主人公Scarlette(斯佳丽)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给人的印象很好:勤劳、直率、有责任感;而她的风一般的善变性格,正如本书题目“随风而行”一样。

她之所以有3次坎坷的婚姻,只因她复杂多变的性格。

因而,在我读到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不仅没有因所谓斯佳丽的“叛逆精神,自强不息”所感动,反而为她漂泊不定的生活,失去所有而仍不知真爱在何方的性格悲剧感到遗憾。

毕竟,书的结尾这样写道: 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

如今就凭这种精神,她把下巴高高翘起。

她能够让瑞德回来。

她知道她能够。

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她无法得到,只要她下定决心就是了。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者的这句话给了一代又一代人精神的洗礼,给人以自强不息的精神。

而在我看来,“没有哪个男人无法得”并不能表明她的成功,反而是揭露了她的不择手段。

为了金钱,她可以出卖自己的幸福;而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可以出卖自己妹妹的幸福,出卖他人的幸福,制造出一切她所能制造的假象。

可最终,她也不会再获得什么真正的爱情。

可是斯佳丽,她认为她控制住了那个男人,她认为她没有失败,仍然期待着明天——不是充满自信,而是茫然的期待。

这种自私、虚伪的性格,决定了斯佳丽到了故事的最后都没有一个圆满的归宿。

我认为这是一部由于主人公的性格特点引发的一个过程坎坷而结局悲凄的故事。

然而字里行间也能体现出斯佳丽是一个善良的人,有着“三大精神”。

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

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与命运抗争。

这好像成为了她让自己的妹妹终身失去幸福,让自己可以去欺骗和隐瞒他人,以至于让自己的幸福之路多次夭折的“借口”

面对这样的家庭窘境,事情难道真的就没有更好的解决的办法么

这样说来,斯佳丽在庄园里辛苦劳作和遭受的一切不幸,只是斯佳丽爱情悲剧的陪衬而已;斯佳丽的人物性格必然成为这部伟大的爱情故事的核心。

所以,最终,还是这故事自始至终的悲惨引发了人们对主人公的同情和对其性格的深深思考。

她的性格多么真实,仿佛这个人就存在于我们身边—— 其实,善变、自私、虚伪,这些性格的弱点也是人人都有,仿佛一个栅栏,阻挡我们奔向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

《飘》借爱情的题材,写了每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性格弱点而遇到的窘境。

“新的一天”固然是好,然而总是期盼“新的一天”,总期待有别的爱情能够收获,而不想清楚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所谓的希望和信心就去寻找渺茫的机会,斯佳丽怎能获得她的幸福

也许她只能活在所谓的庄园的梦中了。

所以,我们不妨站在斯佳丽这位主人公的视角,遍历整个故事,你会对“一个人如何挑战自己的人性的弱点而最终成功”的话题有自己的思考。

如果站在白瑞得等主要人物的角度上看,你会感觉到: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

这本书也激励着我,也激励着大家,改变自己的性格,尽力克服性格上的弱点,而不要怀揣着实为“茫然”和“试一试心理”的“自信”,在老路上重蹈覆辙。

只有勇于面对自己的性格缺陷,努力实现新的自我,明天才真正是“新的一天”

写一篇关于读后感的800字高中作文

-读有感英国小说家的描述了主人公漂流海岛,战胜困难,艰苦创业的传奇故事.小说写得真实自然,富有传奇色彩.主人公在孤岛上种庄稼,搭木屋,吃了千辛万苦,生存下来.但想回人间的心切,使他着迷般地只想到如何走出这个鬼地方,结果还是失败了,最后于1868年回到阔别28年的英国翻开书的第一页:谨以此书奉献给那些时时处处依赖父母,依赖学校的青少年朋友们.当我从扉页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便对这本书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反感.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这的确是我们绝大多数人的缺点.但我们不甘心承认这些,我们不也希望做得更好吗可为什么,周围的人总要给我们戴上这顶帽子呢当我郑重地翻过最后一页,读完了这个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故事之时,我想我真的被震憾了,那是一种心灵上的震动.一个个问号不由地萦绕在我的心头,如果我是鲁宾逊……如果我是他,当船在暴风雨中失事的时候,我会像他那样不向命运低头继续远航吗不,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不会去接受那充满困难和挫折的生活,因为我没有那份自信.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重燃生的希望吗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因时顺变,积极自救,因为我没有那种能力.如果我是他,当看到野人用自己的同类开宴会时,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地站起来,在仅有一个助手的情况下同他们搏斗吗不,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因为我没有那种胆量.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软弱与无能.从呱呱坠地到背上书包,父母,学校为我们铺设了成长的道路.我心安理得地在这条平坦的大道上走过了一年又一年,没有挫折,没有风浪,而我还整天抱怨这个,抱怨那个.其实我根本没有咀嚼过生活中的苦涩,我是幸福的.然而幸福中的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能吃饱穿暖,背上书包去上学,每天接受家人们的关爱,社会的关注是一种莫大的快乐.我们需要具备鲁滨逊那样的刻苦奋斗的精神.在他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学习也一样,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一本好书能拯救一个人.现在我百分之百相信这句话.这287页向我展示了鲁宾逊自信,自立,自尊,自强,永不满足,不甘平庸的精神;告诉我鲁宾逊靠自己的诚实,善良,智慧和坚毅,去创建,去开拓.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恶意读后感800字高中生

《恶意》读后感  《恶意》是一部手记体叙事性的推理小说,是日本天王作家东野圭吾的巅峰之作,它与《白夜行》齐名,同享荣耀与光辉。

引人注目的是《恶意》与《白夜行》恰似两生花,《白夜行》中的爱情极度炽烈,令人粉身碎骨;《恶意》中的怨恨则无比深沉,令人万劫不复,人性的两极就这样奇异地直击人心。

  在读《恶意》之前,我就已经看完了《白夜行》,那是一部很好的作品,已经被拍成电影和电视剧,当然《白夜行》要长一些,而《恶意》要短一些。

我是在电子书上看完《恶意》的,不过在现在看来,我很幸运,我不知道书什么时候结束,所以当罪犯找着时,我以为就要结束了,然而《恶意》与一般的推理小说不同,它彻底颠覆了推理小说的观念——知道了罪犯是谁,推理小说也就结束了。

  《恶意》先是以野野口修的手记开始描写事件的发展和经过,是案件发生的主要内容,接着是刑警加贺恭一郎的记录和提出疑惑,本来在加贺刑警的独白中真相就大白了,即小说要结束了。

但是,面对野野口修的认罪,再加上作案动机的不明,加贺刑警又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又探出了新的情节。

本来以为这次杀人动机找到了,真相可以大白了,而且犯罪嫌疑人野野口修也写了忏悔书,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完全认罪了,案子就这样结束了。

可是,当加贺刑警再次调查时,他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他觉得他掉进了一个陷阱,前面所有的一切都是假象!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得重病即将死去的人,就因为对畅销作家日高邦彦看不顺眼,产生了恶意。

于是他精心策划了一场谋杀,他谋杀的手法平淡无奇,他就是要警官知道是他杀的,并且留下了很多暗示,使警官陷入他的诡计。

  《恶意》故事情节环环相扣,侦破进展百转千回,每一次侦破都是真相大白的时刻。

但是,尽管凶手置于眼前,作案动机却始终不知。

小说中既有加贺警官的表述,又有犯罪嫌疑人野野口修的表述,两者读起来都好像是事实。

  老实说,尽管野野口修是罪犯,他是怨恨最深的人,但是在读《恶意》的过程中,他一直是被视为无辜者,受害者。

就算是已经知道他是凶手了,由于对作案动机不明,我仍对他没什么坏意,我觉得他只不过是一时冲动嫉妒而犯下了错误。

在加贺刑警的调查中,当我知道他以前是受害者时,我甚至对他充满同情。

  可能前面我感觉不到有多大的恶意,但在真相出来时,我那份激动的心情是无法用语言来传达的,我只能说,野野口修的恶意是最凶险的!他不仅杀害了作家日高邦彦,而且在名誉上也毁了他,甚至把他的人格都毁了。

为达目的,他想出了一个相当长的计划,当“真相”被公布时,世人同情的目光会集中到自己身上,反倒是被害者日高邦彦受人唾弃。

他捏造了与日高初美(日高邦彦的前妻)的不伦关系,并进而想出被逼做影子作家的故事,他甚至想得到日高邦彦问世作品之正牌作者的美誉。

正因为怀着这样的目的,他复制大量的手抄稿,弄到自己的手指都长茧,甚至不惜在寒夜里,费上那么大的功夫去拍一卷假的录影带......他对作家日高邦彦的恨是无比的深沉!令人万劫不复!  作品中的凶手是可怕的,对一个人的恶意,其最终手段不是杀了他,有比杀人更胜一筹的方法来展示自己的恶意,那就是让人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我无法理解这种极端的做法,就算怨恨再大也不能杀人。

更何况以这样的方法处理本来就不对,让人身败名裂,遗臭万年,这是多大的怨恨啊!  更令我无法理解的是野野口修对日高的恶意仅仅来自于“看他不爽”。

在生活中,人和人相处,难免会发生矛盾,如果就因为一点小问题而产生了恶意,那样对谁也不好。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宽容地对待他人,人生将会更美好,就算是你看哪个人不爽,也不能产生恶意,因为恶意是没有什么理由的,或者理由是微乎其微的,它只是对某个对象怀有的强烈的负面情绪,这种情绪的初始是细微的,结束的时候却极为澎湃。

求高中生一篇名著读后感800字

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像是有一团说不清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

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着几个点,说说我的巴黎圣母院读后感。

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

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着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

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假如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布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

可是你不能,因为假如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着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巴黎圣母院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漂亮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

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漂亮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

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漂亮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着我们的眼睛,振荡着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我想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答案。

高中生 读后感 800字左右

《红楼梦》读后感 纵观历史朝代,前尘滚滚、后世硝烟,我们历代经历生存都逃脱不了情感的洪潮。

然后红楼,则成了历史中的一叶典型的情感扁舟。

它成为了古代情感的终始递接到现代情感的开端,成为了情感史的递接桥梁。

现在有多少人都在研究红楼,但是仍然参悟不透其中的高深与妙绝。

它让我们看到了古人对情感的激烈执着、凄怨哀美,在强有力的精神推动下展现了他们对爱情 在精神力上的质感。

我们看到的是镜中花、水中月,月朦胧、鸟朦胧的神秘情感境界。

他们那种精神上、肉体上的迷离情感,都含蕴着自己的愚蠢,封建思想的禁锢使得他们 都成为了爱情的奴隶、历史情感中的悲剧角色。

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疏离和冷淡。

转身走开,徒留下的却是自己那苍凉、惨痛,甚至是可悲、可怜的脚印。

他们在自己的世界和时空中表演着自己绚丽却也不失味道的情感。

即使遗憾,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灌溉;即使可悲,却拥有了自己精神上的寄托; 即使可怜,却拥有了他人后世的同情与怜叹;即使成为历史,却也拥有了后世人无尽的膜拜与赞叹。

转眼现在我们的这个繁荣、快速进步的现代社会。

我们以为我们很快乐,我们以为我们很幸福,我们以为我们 这样,就什么都比古代的一切还要完善。

也许,我们满足了物质的给予;也许我们满足了现在都市的喧嚣;也许 我们满足了周遭环境的科学与现代,可是我们却不知道,也许我们在精神方面却是贫瘠的、荒凉的。

我们有充实的科学知识,我们有古人根本不可有的见识,但是也许我们没有古人那种可以灰肥湮灭般的爱情真理。

也许是我们没有勇气去体验那种大悲大喜的、跌宕起伏的情感。

也许爱情的悲剧存在于每个时代。

痴也好,傻也好,所有一切的轰轰烈烈和遗憾惋惜都成为了历史潮流中的一点飞灰。

樯橹灰飞湮灭般的痴缠恩怨都在历史的前进中被我们叹颂。

每个时代都有自己不同的际遇和悲剧,歌功颂德和情感悲剧 都是历史中不可少的一个点缀体。

〈红楼梦〉在我看来是一部复杂、高深、抽象的文学巨作。

书中的痴男怨女都在爱情 光芒的笼罩下演绎着自己人生的悲和喜。

然而每个时代都有它自己的悲剧,只是情感悲剧的方式会过去,可是情感与悲剧却 不会流失,他们有他们自己的生活空间,也有自己的情感悲剧与体验。

转眼看看我们自己,也许我们也有自己的悲剧 历史可以观看,也许在发生,也许已经发生,只是我们都没有完全的看到红尘中情感悲剧的颗粒的漂移。

纵使黛玉和宝玉生存在了一起,但是也许他们过不了历史考验的每一天,在不同的历史角度观看也有着不同的结局。

注定在一起的情感也许是在给予机会给他偿还,缘分就是这么微妙不可言,无论前生前世是谁欠了谁,今生今世是谁来报答谁, 情感的冲击和铭刻都是人生中不可磨灭的烙印。

文中语言的精细、优美、哀怨,让我们不但体验了书中人物的凄凉与哀伤,也让我们体验到了文中描绘景色的华丽唯美 和书中字里行间的古典美。

写一篇关于《哈姆雷特》800字的高中生读后感。

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

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

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

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

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

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

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

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

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

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

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

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

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 哈姆莱特是什么人

毫无疑问,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

但他同时又是威赛克斯的化身,他是疯子、是死神,是思想者、是实干家,他是厌世者、是伤感派才子,是替罪羊。

论语读后感800字,高中生水平就行

《老人与海》读后感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

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他的英勇意志。

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

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

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

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

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

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

《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

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

短棍也丢掉了,他就用舵把。

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

我要感谢这本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我们的成功和幸福。

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阿q正传》读后感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

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

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

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

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

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

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

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

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

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

好看

”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

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

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

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

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

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

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

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

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

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

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

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

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

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

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

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

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

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

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

“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

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

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

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 名人传》读读后感《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

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

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

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

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

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

这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

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

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

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

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

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

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

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

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

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

《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

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

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读后感花了三天多的工夫终于读完了《简爱》,我晓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进程。

这连住的多少日,我多少乎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工夫都消耗在这原来自边远国家的小说里。

但是我还得在埋怨的同时,不得不供认它的出色与迷人。

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

这布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触了很多。

其实我该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

惋惜,我具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如今去观赏它,切实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奉有点难以适应。

不过呢,人间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

每当我读到小简爱由于无亲无端而蒙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可怜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转危为安让我多么高兴;当她英勇地接受了圣约翰的求婚而保持本人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励和震撼;特殊在文章最后,她丢弃所有去照应那位怜悯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喜与打动迸发而出。

对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胜利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出色交融。

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

首先,她在描画景色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味去掌握光和影的调和。

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致的景色描写的词汇。

该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

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言语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言语。

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觉得本人能够经过它感触到整个欧洲的文明气氛。

比如说英国人的骄傲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氛围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味。

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方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

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置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

她的主人公很少是望而生畏,这比拟现实,然而她赋予的恋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化到读者的心田里。

如此奇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假如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明底蕴要更博深一些。

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

曹雪芹毕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博大的多,究竟中国的文明底蕴要丰盛的多。

中肯的说,简爱确实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

无论是人物丰厚还是物致的描画上,《红楼梦》都是更为出色的。

然而,《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观赏的地方。

比如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

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似乎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热诚的信奉,真很令人钦佩。

如今的中国是一个不足信奉的时期。

在读《简爱》时分,让我感触到在具有宗教哺育下能力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如今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

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如今国人却常常无视了先人的睿智。

比方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

在读《简爱》的时分,我经常被圣经里的美妙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仿佛收获许多。

让我深信,关于中国的儒家文明真的需求重新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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