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求一篇《动物庄园》的读后感
昨天晚上花了大约2个小时看完了乔治.奥威尔的《动物农场》,话说回来吾这个人就是这样,越是忙,就越希望画点时间静下来看看书。
《动物农场》非常薄,加上吾本身看书就很快,于是很快就把它看完了,这时候吾倒是有点后悔那么快就看完了它,这本很薄很薄的小说还是需要多花点时间来品位,看一段,停一停,想一想。
不过我想往后,我大约会隔一段时间就把它拿出来再读一下,温故而知新。
对这本书和作者都算是慕名已久,买回家垫书橱也有了蛮长时间,我想要不是我最近精神处在相当不稳定的状态,估计这本书还会被吾束之高阁很久。
想想我大概有几百年没写过读书笔记了,想想自己以前记的日记,虽然现在看来可能内容很幼稚,不过到底记录的是吾的真情实感,还是平时的一些读书感想之类了。
果然人有了一些想法之后,还是要及时记录下来的比较好,否则也许就有很多小小的灵感的火花,就这么从脑子里溜走了。
话说吾现在看吾以前记的看霹雳时候的笔记,虽然大部分都是吐槽,不过有些话吾还是蛮惊讶居然是从吾的嘴里说出来的OTL好了,扯远了,拽回来。
先是照旧来简介一下奥威尔这本书,有一个农场里的动物,天天都为农场主干活,但是得到的报酬却很少,可以果腹而已。
有一天一头老公猪(老少校)把它们召集起来,告诉它们你们应该站起来反抗农场主,应该得到自由的生活。
动物们都群情激愤,个个摩拳擦掌,唱着革命的歌曲《英格兰的生灵》,想象着赶走农场主,想象着以后的好日子。
革命很快并且很轻易地成功了,后来又发生了一场“牛棚战役”,奠定了革命的果实,动物农场建立,并且颁布了《七戒》,成为农场的法律。
庄园有两只猪雪球和拿破仑作为领导者。
但是不久拿破仑用它养的9只凶悍的狼犬(一时间吾想到了八津蛮= =)赶走了雪球,并在以后的时间把所有的罪责都推到他身上,把它宣传成农场的敌人。
最后猪们成了农场的领导阶级,变得跟以前的农场主一样,甚至更凶残,而从前的七戒从无数次地偷偷修改,最后只剩下最后一条“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
最后小说在人与猪的脸逐渐切换与逐渐混淆不清中进入尾声。
说实在的,看赫胥黎的《美妙的新世界》,吾是感到一股从脚底窜出来的寒意,虽然当时吾可能并不明白也说不清楚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但总觉得很恐怖,跟看恐怖小说完全不同的那种更真实的恐怖。
而看奥威尔的《动物农场》,则是先觉得好笑,又觉得心酸,最后觉得很悲哀。
吾很清楚这本书是作者影射苏联写出来的,不过……笑……却简直是为中国,尤其是某一段时期的中国量身订做的……于是来说几个印象比较深刻的动物……首先是老少校,一般认为老少校隐喻的是列宁,我这里可以认为在中国可以投射到民国时期所有的革命先驱。
说起来的,吾看书的时候真的很不HD地想,如果没有老少校出来告诉大家,其实我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那就算每天只能得到仅仅可以果腹的口粮,那些动物大概也会觉得日子是可以过下去的吧……就好像从前无数个朝代的无数民众一样,除非日子是真的难堪到不造反就要饿死的地步,否则他们是绝对不会去造反的……这点上我国的普通老百姓的韧性真的是惊人的,实在是太惊人了……我在豆瓣上看到不少评论,有人看了《动物农场》以后觉得政治真的是个很黑暗很龌龊很糟糕的东西,于是得出结论这玩意儿要不得,其实我觉得这是跟作者想传达的东西相悖了。
我自己试着用杨威利的观点来看,从作者的背景和自己的理解来看,首先作者想要抨击的是集权社会的黑暗和弊端,这点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作者并没有说政治就是坏的,实际上从本质来说,政治就是政治,没什么好和坏,好和坏的属性是人让政治染上的,不干政治什么事。
而集权主义为什么是坏的,因为它让权力被集中在一个人或者某一特定阶层的手中。
用田中的说法,一个人或者某一特定阶层,当它握有了绝对权力的时候,变质是必然的,无论当权的是拿破仑还是雪球,无论这个人或者阶层曾经是多么英明。
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化,这是历史的铁律。
而为什么会产生集权呢,就好像小小的杨问父亲“既然鲁道夫大帝那么坏,为什么人民还会把权力交到他的手上呢”,杨爸爸回答“因为民众是懒惰的”。
是啊,因为人民永远都会期盼一个英雄来带领着他们走向美好的新世界,他们不必思考,不必负责任,反正跟着英雄走就对了嘛。
没有了老少校,还会有雪球,没了雪球还会有拿破仑,没了拿破仑谁知道是谁呢,反正总会有个人来带领大家,虽然日子很苦,至少权利是属于每个动物的,每个动物都是自由的,都是为了自己工作的。
走错了路,反正错误是领导犯的嘛,跟自己没关系,打倒一个再拥护一个就够了嘛。
所以说,民众和英雄是互相牺牲的,在《动物农场》里主要表现民众被领导牺牲,在霹雳和银英里主要表现英雄被民众牺牲。
再回到《动物农场》说,农场里的动物,有的很笨,像拳击手,连26个字母都认不全,所以他们的知情权被垄断了。
总有一个人来告诉他们(在小说中是一只叫吱嘎的猪),你们多么愚蠢,“上面”的人做的决定都是为了全农场的动物着想,但是你们那单纯的脑瓜无法理解他们伟大的构想,所以你们只要跟着拿破仑就对了,拿破仑都是为你们好。
于是这时候我们能用心理学的观点来看一下,虽然说拿破仑颁布的一些条规,还有吱嘎说的增加了多少多少产量的数据,很多动物都觉得不对劲,但是他们最终还是觉得自己的感觉是错的,拿破仑的感觉才是对的,于是他们就不再反抗(嘛,狼犬的牙也不容他们反抗),继续乖乖做着升斗小民,虽然供应的粮食还是越来越少……这里,这些动物是将拿破仑赋予他们的感觉,代替了他们自己的感觉,因为他们太笨了,所以他们的感觉就是不对的,拿破仑聪明,所以他的感觉才是对的。
但心理学上讲,无论怎样,别人的感觉无法代替你的,你觉得食物少了就是少了,不会因为你笨食物就多出来,因为你自己的感觉永远都是最正确最能反映你真实需求的。
其他人(动物),即使他再聪明,再为你好,他也不应该,更不可能代替你的感觉。
于是这边就来说到一个以前经常提到的问题,民主和素质。
在中国,永远不会缺少这样一种声音,“在中国不能搞民主,因为中国人的素质还达不到那个高度”,那么好,提高素质靠什么呢,答,靠教育。
那我们的教育给了我们什么呢,答,奴性。
说句不好听的,我们的国家,古往今来,一直到现在,2000多年都在传授什么,答,顺从。
于是,有垮掉的80后,90后,我们的民族性和素质不但没有进步,甚至还在倒退。
(再说句实话,如果我是皇帝,我也不希望我的臣民太聪明。
)嗯,于是,我们的笨脑瓜,还是无法理解伟大领袖的伟大构想,民主么,自然是不能搞,就只能更加紧密地跟随在党的领导下,就像4个小星星围绕在党的大星星周围。
为啥不能是大星星围绕小星星呢
没办法,咱太笨了,还是一切跟从拿破仑同志的脚步为好。
在中国,这是一个永恒的恶性循环。
当然有无数人跟我说,“民主不是万能的”,西方国家也有各种各样的问题。
这是必然的,因为根本就没有一种制度是万能,在承认这句话的同时,也要承认,“一党执政”也不是万能的。
我只是很奇怪,为什么民主制度在中国就是“不是万能的”,而专制制度就变成了“虽然有很多缺点,但目前总体还是不错的”呢
嘛,也许是吾太笨了,理解不了。
其实吾只想借用田中的话,虽然不是万能,但至少是目前比较好的一种制度。
其实民主,不需要多高的素质,不需要多少知识,只需要一点责任感,我们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负责,不是把责任和权利都推给一个伟大的领导者,而是自己为自己做主。
说起来,在这个方面,牵涉面最广的政治,和最最独立的研究个体的心理学,得到的结论却是惊人的一致。
其实你会发现,从这个角度去思考,集体和个人并不是完全矛盾的,而是如此的统一。
扯了那么远,说实话吾不想多扯民主,免得被人说崇洋媚外不切实际。
不过吾还是觉得民主最大的好处就是犯了错不能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去,就像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其实是最民主的国家,所以这个错误不应当由希特勒一个人承担,而是由整个德国民族来反思。
同样的,伊拉克战争,民众也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到小布什身上去,因为是民众投票选了这个总统上台的。
说的更玄一点,就是神棍所说的,众生造业,众生承担,笑。
不过有的时候真的会想农场的以后会怎么样呢,其实作者这个结尾真的很妙。
阿西莫夫的《基地》系列,哈里.谢顿的心理史学有一条是这么说的,虽然人类学了那么多年的历史,但总结历史,人类从历史里学到的东西几乎为零,也就是说,其实人不可能从历史里学到任何经验,同样的错误还是一直在犯,人群对同一刺激的反应不变,这就是心理史学得以实现的基础。
而田中说,物换星移,只有人心是不变的。
所以如果农场想要真正的解放的话,绝不可以打倒一个统治者,再重新拥护另一个统治者,所以老驴本杰明,永远只是在一边冷冷地看着。
民主这东西,永远都不可能赐予,只有民众真正意识到他们需要它,这种制度才可以被建立。
否则,统治者赐予的民主,永远也只是包着民主皮的更可怕的专制而已。
“政治与我们无关”,鄙视并且抛弃政治的人,政治必将予以报复。
呃,MS还是扯远了,另外让我感触很深的就是那只马,拳击手,他的格言是,“拿破仑同志永远正确”和“我会更加努力工作”。
什么叫“哀其不幸,恨其不争”,我想拳击手给我的感触用这8个字来形容真是再贴切不过了。
我非常理解本杰明在拳击手被送去屠宰场的时候对着其他的动物的那种愤怒,还有他当时为何会一反常态那么激动地想去救拳击手,甚至可以理解他为何只愿意每个星期天跟拳击手一起去吃草却从不说话。
我想本杰明要懂得修饰辞藻并且愿意说出他对拳击手的感想的话,估计也只能说一句“哀其不幸,恨其不争”。
拳击手这种人(马)是很美好的,但是他越美好,就显得他越悲哀。
他的智慧并不能跟他的勤劳成正比,他永远只能在最底层被人践踏践踏再践踏,连死都要为上位者去换取一顿丰盛的晚餐,可怜他还以为他们会大发慈悲送他进医院好让他颐养天年。
这不正是我国2000多年最底层人民的写照么。
雪球也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有人会说如果雪球能留下来会怎么样。
嘛,如果我们假设一场意外而非阴谋夺去了拿破仑的生命,我们假设雪球的的确确是个为了人民为了同胞的好同志,假设他甚至实现了风车的理想。
但那又怎么样呢,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化,定律绝对不变。
就算万一的万一,雪球到死都是个为了人民为了同胞的好同志好领导,那又怎么样
田中说,明君是民主的头号大敌。
即便是最好最好的情况,雪球的每一位继任者都像他一样是个为了人民为了同胞的好同志好领导,那又会如何呢
毫无疑问,恭喜各位动物同胞,赫胥黎的美妙新世界正在向你们招手╮(╯_╰)╭奥威尔还是赫胥黎,that is the question。
不过说实话,看到雪球,我老是会想到刘少奇,所以总是觉得蛮伤感的。
毕竟它在牛棚战役里那么英勇,还被枪打伤。
可是当人们不需要他的时候,他的死活也没谁管了,反正有倒霉事推到他身上去就够了,只要拿破仑永远是正确的就行了。
所以我宁愿往好的方面想,雪球是个英雄,同时也是个被牺牲掉的英雄。
书中还有很多有趣的小细节,比如做什么都要来一句“感谢伟大的拿破仑同志”或者“伟大的拿破仑同志领导有方”,我想某个时期的中国人应该对这句话相当熟悉。
于是说今天就暂时写到这里,其实昨天晚上冒出来的念头还是很多的,只可惜吾那时候爬起来写东西一定会被爹娘暴揍,今天能记得的也就这么多了,就至此搁笔。
感谢这本书带给我的启示与乐趣。
恩戈庄园读后感500字
恩戈庄园 读后感从纳库鲁湖返回内罗毕,稍作歇息,摄影团成员乘坐中型面包车前往坦桑尼亚,按行程首先到恩戈罗火山。
汽车好不容易穿过内罗毕的闹市区,在通往坦桑尼亚的公路上飞速前进,欧德华告诉大家,我们必须要在当地时间16时前赶到关口阿鲁沙。
汽车从内罗毕出发向南行驶,在接近阿鲁沙时,我们已望见坦桑尼亚境内的乞力马扎罗山了,山顶耀眼的雪冠是那样的美丽。
汽车开进阿鲁沙,这是肯坦两国边境的一个小镇。
我们集体下车,按名单顺序在海关官员那里验护照,加盖落地签证印章,再上汽车径直过关前往坦桑尼亚。
过了阿鲁沙的关口,我们在小镇里的驿站停下,欧德华安排大家用餐,牛排、土豆和咖喱牛肉米饭,水果是坦桑尼亚上好的芒果。
从小镇出来,我们改乘4辆吉普车继续向恩戈罗火山行进。
在路过一个小城市时,我才真正感到坦桑尼亚哈亚族人的装束与肯尼亚马赛人不同,这里街道十分繁华,行人衣着五颜六色,妇女们大都用头顶着物品前行。
傍晚时分,车队到达恩戈罗火山国家公园门口,几个荷枪实弹的士兵检查了车队,验了通关单后打开公路上的铁门放行了车队。
汽车吃力地向恩戈罗火山顶端行进,在半山腰上向山下望去,落日的余晖已洒在马尼亚腊湖上,湖面金光闪闪。
天色渐黑,气温不断下降,山间的公路已是大雾弥漫,汽车放慢了速度向前搜索行进,车窗外野兽在嚎叫,那声音令人恐怖。
恩戈罗火山位于坦桑尼亚的北部,东有马尼亚腊湖,西接塞伦盖蒂国家野生动物园,1979年被联合国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保护区是一片辽阔的高原火山区,占地80,944平方公里,有闻名遐迩的世界最完整的火山口,沿壁海拔2286米,从空中鸟瞰恩戈罗火山宛如一个巨大的碗,碗底还有少许的水,那是已成深湖的恩帕卡艾火山口。
800万年前恩戈罗曾是一座活火山,沿火山口外缘为环形,有6座海拔3000米以上的山峰拔地而起,高耸入云。
火山锥陷入火山进而形成的凹地,面积达160平方公里,这里有湖水、草原,动物的种类繁多,数量惊人。
火山口的咸湖聚集着成千上万的火烈鸟和其他鸟类。
1959年人类学家在火山附近的奥杜威浅峡谷发掘出距今125万年的南猿头盖骨和距今190万年的能人化石残孩石器,这些发现对目前复杂而有争议的人种系谱学的研究有重要价值。
汽车在山顶端的宾馆停下,进了房间我还直打哆嗦,山顶气温大约有2摄氏度左右。
宾馆建在山顶南坡,以木料为主,走廊里弥漫着大雾,让人感觉如入仙境,整个宾馆像在雾中漂福入夜,山上呼啸的狂风夹杂着湿雾,伴着野兽的嚎叫,让人难以入睡。
黎明时分,大家早早地起床看火山日出,从山顶向火山口望去,巨大的碗口火山底,湖水由蓝变白,日出时变成粉红色。
云层不断翻滚渐渐加厚,挡住了朝阳,摄影家们只好在宾馆的顶层阳台观看着云中雾里千变万化的恩戈罗火山奇异风光。
早餐过后,云开雾散,火山口内阳光灿烂,山腰上,马赛人的村落闯入我们的视线。
十几个茅草房围成圆形村落,缕缕炊烟袅袅上升,身着艳丽服饰的马赛人,手持标枪赶着牛群在山坡悠闲地走着。
摄影车沿山边蜿蜒小道向火山口下驶去。
火山底咸湖成群的火烈鸟使湖面蒙上一层粉色薄纱,火烈鸟一拨一拨腾空而起,宛如少女粉红的纱巾随风飘舞,让人心动;斑马成群结队在湖边啃着青草,并机警地望着远处的游客;一群目中无人的狒狒从我们车前走过,年幼的小狒狒坐在母亲背上好奇地打量着这些不速之客。
火山口里有30多辆旅游观光车在寻找着动物,哪里车辆集中,哪里就肯定有动物。
在一处较高的山坡上,10余头狮子懒散地躺着沐浴着晨光。
这里叫狮子山,车越积越多,惊动了狮群,懒洋洋的狮群大摇大摆地从车丛中穿过,向草丛深处隐去。
狮子山附近一条小河沟里30只河马拥挤在一起,旱季雨水减少,几尽干枯的小河让河马承受着少水的痛苦。
几只不知趣的小鸟落在河马干裂的身上,河马一动不动,在雨季到来之前它们还得忍受着。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恩戈罗火山中的河马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环境、这样的生活。
中午时分,火山口里的车队都集中到临时营地休息,只有在此,游人才能下车方便和午餐。
午餐是盒饭,吃完后司机要回收餐盒以免污染环境。
一辆大巴车开来,下来40多名小学生,许多欧洲游人上前和这些孩子合影。
孩子们是来恩戈罗火山野游的,他们的午餐是牛肉米饭、一瓶饮料,没有餐具,老师把饭盛在盘子里,孩子们用手捏着吃。
学校的校服是灰色的,所有的孩子都头发极短,如果女孩子不是穿裙子,你是无法分清男、女生的。
我跑过去给孩子们拍照,他们也围上我,用英语问我是哪个国家的人,当得知是中国人,孩子们竖起大拇指表示敬意,并和我合影留念。
这些孩子是从城里来的,他们完全不同于当地马赛人的孩子,马赛人的孩子学习条件极差,在这个年龄时大都放牧,坦桑尼亚的种族之间、城乡之间差别较大。
午餐过后,摄影团立刻出发赶往塞伦盖蒂草原的第一站,巴拉盖提营地,有消息传来那里已经聚集了上百万只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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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爱丽丝梦游仙境》。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在一个中午与姐姐读书时,意外地走进了书中的世界。
在那里,她经历了许多奇怪的事。
并还结识了会说话的兔子,以及会动的扑克牌。
当她醒来时,才发现这原来是个长长的梦。
合上书本,我揉了揉疲惫的双眼。
我觉得爱丽丝好幸福,可以进入书的世界,即便那是个梦。
想起爱丽丝刚刚掉入书中,我以为她会象一般女孩子大哭大闹,没了主意。
但我想错了,她反而把自己的坚强与乐观呈现给读者,让我们知道了主人公并不是个懦弱胆怯的小女生。
而后面在与扑克牌士兵和王后的交流中更显出了她的聪明和勇敢。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不由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
也就是这样一个女孩,让我想到了我自已。
我也有自已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的喜悦或哭泣中。
我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究竟有多远
我真的能走到伸出手就可以触摸到的地方吗
不知什么时候天空已挂满星辰,低头看手中已经被自已抓了很久的《爱丽丝梦游仙境》,卦面上的爱丽丝笑着和姐姐坐在红红的枫树下,枫叶红通通洒了满地……我不由地笑了,和爱丽丝一样的笑,她可以勇敢乐观,为什么我不可以
梦境虽然遥远,虽然并不真实,可是心却是真的,只要有心,什么事做不到呢
此时,我再次仰望天空,眼神不再迷茫。
北方的北斗星将会随着季节而改变方向,而人生的方向不会因为时间而改变。
爱丽丝已经从梦中醒来,而我的梦想,则是刚刚开始。
<2.爱丽丝梦游仙境取材自刘易斯·卡洛尔家喻户晓的经典童话故事《爱丽丝漫游奇境记》(1865年)及后来的姐妹篇《爱丽丝镜中奇遇记》(1871年),蒂姆波顿的新版从某种程度来说实际上是原版故事的续集。
影片讲述了曾经到过仙境的爱丽丝如今已经19岁了,她和母亲参加了一个在维多利亚式庄园里举行的宴会,却发现自己将会在众多傲慢自大的人面前被求婚,于是她跟随一只白色的兔子逃到了一个洞里,进入了仙境,爱丽丝曾经在10年前来过这里,但此刻的她却一点也不记得了,在这里爱丽丝那些可爱的老朋友们重逢了:包括虚张声势的睡鼠,笑嘻嘻的柴郡猫,美丽的白皇后和她可憎的姐姐红桃皇后,还有双胞胎兄弟,毛毛虫,白兔,疯帽子。
爱丽丝在奇妙的仙境历险中了解到自己身负的重大使命,那就是带领地下世界的居民们结束红桃皇后的邪恶统治,恢复仙境昔日的荣光。
在没开始影评之前,先说下感受,也许这部我们久违期待的爱丽丝并没能超越我们想象中的那部伟大的爱丽丝,但我依然想说这部电影依然是一部充满奇幻和所有美好的关于成长方向的经典片子。
(特别推荐3D版,因为只有3D能够展示奇幻色彩下的另一个世界。
如果你内心还存在幻想,那么我推荐爱丽丝,如果你还有童真和孩子的一面。
那么我推荐爱丽丝,如果你还不那么现实,那么我推荐爱丽丝。
影片的开始就展示出一派安静,奢华,幸福的富裕欧洲贵族家庭景象,还是小孩的爱丽丝告诉自己的爸爸自己一直以来做的那个梦,她梦到自己掉到一个洞里,但爸爸却告诉她如果下次再梦到这些,就掐一下自己,告诉自己这其实只是一个梦,仅仅是开头,却已经埋下了伏笔,这让以后在长大成少女的爱丽丝身在那个世界,却一直认为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醒来的话一切都会消失。
不知道如此的开头是不是有所预示,我们已经离童真和幻想走的越来越远了,我们在这个世界中,不在有那么多梦幻和童话的想法,不在天真,所以对于这样的一个世界,我们只能告诉自己这是一个梦,仅此而已。
(以下依然只零散写感受,尽量不多剧透) 然而当爱丽丝在现实中遇到了困惑而真正走入了另一个世界中,却无意发现了自己在内心中真正想去追寻的。
如梦如幻的奇幻场景,昆虫就在自己的面前飞来飞去,那茂密的树叶和草丛,那充满搞笑和黑色幽默的红桃皇后,却在结尾时候发现原来她是那么渴望被爱。
她和白色女王是姐妹,却拥有着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方向。
超级逗笑的微笑的猫,和无敌勇猛的小耗子,还有红桃皇后的踏脚垫小猪,拿着怀表的大白兔,甚至是邪恶的负面角色,都让我体验了一场不同于现实的奇幻生活。
负面的大毛兽,表面凶狠却懂得知恩图报,因为家人被困无奈被当为反面宠物的猎狗,最后也被爱丽丝的真诚和善良打动。
这里特别要提下我们的最佳(应该算男主角的疯帽子先生) 一个奇才,终于知道为什么他片酬如此之高了,确实非常有演技。
难怪最后爱丽丝即使回到了现实世界中,也依然在内心中思念着他。
他在大家都怀疑爱丽丝身份的时候,给了爱丽丝无条件的支持和鼓励,而爱丽丝也在他最脆弱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挺身出来承认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而与红桃皇后和黑心骑士做最后的斗争。
至于黑白皇后的战争,更显示出导演幽默的一面,(简称扑克牌与国际象棋的大战,哈哈哈真的非常精妙) 而始终穿差在其中起导师和引导的那条抽着大烟的毛毛虫,更像是爱丽丝人生中的方向和导师。
他始终正确的引导着爱丽丝的思想,让爱丽丝寻找到真正自己的需求,直到最后一幕,毛毛虫化作了美丽的蝴蝶,破茧而出,他的使命终于漂亮而成功的完成。
更有一幕别出心裁的设计之处就是现实与奇幻世界中各自出现了一对双胞胎。
他们各自有着最精彩的对白和演出。
以上这些所有出现的各类人物,都在整部电影中带给人不同的感受和印象。
至于这部童话的结果总是在我们的预料之中,最终爱丽丝靠着大家的帮助战胜了红桃皇后,重新把另一个王国带入了曾经的辉煌和平静。
然而导演所带给我们的虽然是一部充满奇幻和童话色彩的世界,但实则让我看到了更多对于一个人成长的困惑,和关于选择方向,友谊和爱情的多方面诠释。
虽然这部电影依旧无法和阿凡达这种巨片相比,但却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童年回忆和美好梦想。
爱丽丝梦游仙境,一部充满美好,温暖。
亲情友情爱情,成长困惑,回忆童年的依然值得我认为是精彩的大片。
虽然它没有过多深刻值得思考的情节,没有声光电多么的高科技,没有多么华丽多么无敌,但我依然觉得这部电影值得我推荐。
因为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属于自己的幻想和童年回忆。
那些简单直接。
看似幽默却值得人深思的经典对白,依然值得我们在2010年回忆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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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我们每个人的人生方向和路口,我们究竟该如何去选择属于我们真正的人生。
【这是电影的看后感...可以参考】3.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
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
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
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从头至尾,整个故事都是那样的奇怪。
爱丽丝一直莫名其妙地变大变小,以至于差点被自己的眼泪淹死;她见到了很多动物和很多人,试着和他们聊天说话,只是他们都完全不正常,而且并不友好;她一直不停地问这问那,但是对方——不管是谁都不会给她一个合乎常理的答案,可是爱丽丝居然还会相信
这一切都让我如此地哭笑不得。
当爱丽丝梦游的时候,我好像也在梦游。
看着一堆错误赫然摆在眼前,而我,却束手无策:这就是所谓的“仙境”吗
但是当整本书看完了以后,我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觉。
直到走出“仙境”的一瞬间,我才恍然察觉到,原来那里,真的是一个仙境啊。
首先,那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
虽然他有些时候会在诸如猫到底吃不吃蝙蝠这样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但这对她的可爱并无妨碍。
爱丽丝是勇敢的,她不畏惧任何陌生的地方和任何足以让其他人低头的威仪。
她敢对那个动不动就要砍下别人脑袋的皇后说:“谁会在乎你呢
你只是一副扑克牌
除此以外你什么都不是
”她敢和任何陌生人打招呼,敢跟任何人争辩,敢提任何问题。
当然,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都有着基本的礼貌,不管旁人是多么的粗鲁。
作为一个小女孩儿,爱丽丝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同时也没有一个孩子不该拥有的任何东西。
从她的身上,我终于知道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从她的言行中,我似乎又找回了我过早丢失的童年,和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
其次,那是一个纯净的世界。
那里面没有心机也没有较量,爱丽丝耍的小诡计尽管极其明显却根本无人察觉。
纯净和荒谬,这两个看似相距甚远的词却在这里达到了统一。
或许,这是因为荒谬所以才会纯净
还是因为纯净所以才会显得不符合“常规”
抑或是,本来就没有什么,本来就很正常;只是我想得太多了
想得太深了
是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怕我想深了或者想多了。
因为这本书只是为了满足读者“阅读的乐趣”而创作的,仅此而已。
所以这也就成了我喜欢它的第三个原因:这是多么单纯,没有任何“深层含义”的写作啊。
想想我们现在,有时读一句话需要反复地咀嚼,需要翻来覆去地品味……当然我们要考试,我们所读到的文章也绝不是这种写给孩子们看的“小儿科”,而是老师们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品味自然是应当的。
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去看《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场景,“从字缝里看出字来”。
当然人家是在探佚,是在做研究,和我仅仅喜欢《红楼梦》的情节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人家自也感到一番乐趣在其中。
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是以牺牲另一种乐趣为代价的:那就是阅读的乐趣。
爱丽丝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最后一觉醒来,她还在那棵大树下,马上就该去喝下午茶了(当然杯盘是干净的)。
而我在凌晨时分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也要入睡了。
希望,我可以在梦中沿着爱丽丝的足迹,来到那个仙境——哦不,不一定是那个仙境,只要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可以与只属于孩子们的单纯相适应的地方就可以。
我不敢说我会像爱丽斯那样无所畏惧,但是我会试着去做,做回到从前,做回到一个小女孩儿该有的样子。
4.《爱丽丝梦游仙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希·道奇森以笔名路易斯·卡罗尔于1865年出版的儿童文学作品。
它很能吸引人的注意力,我专心的看完这本书后,了解了书的大致内容:爱丽丝在她荒诞离奇的梦境中,漫游了许多在他想象之下的奇妙世界,有能使她变小的药水、使她变小的蛋糕、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镜子的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其中的人物也是有趣、滑稽。
有公爵夫人、红心皇后、老甲鱼、龙虾四组、叮当兄弟俩、骑士……当他被小猪碰醒后,才发现刚才的一切只不过是一个奇怪的的梦。
这一切就像是我自己的一个五彩梦,深深地吸引着我们。
作者笔下的爱丽丝心地善良、纯洁,乐于助人,并且能面对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或物时神情自定、毫不惊讶。
毛骨悚然的表情,更增添了小女孩爱丽丝的几分勇敢。
善良可爱的他也许并不是聪明,但他有一颗纯洁善良的爱心,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的爱丽丝,有一种我们所没有的纯真天性,这种童心是不会消失的。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如同爱丽丝一样,世界将会多么美好
没有骗子、没有小偷,人们互相尊重,没有纠纷、没有争执,世界上就没有了战争,该多么美好。
但这一切也只像是一场梦,很难成为现实。
我们要学习他的善良、乐于助人。
经常给予他人帮助,无论是什么,都爱惜它,真心对待。
我们要学习他的勇敢。
狭路相逢勇者胜。
也许在某些情况下,胜利和失败也只有一步之遥,有可能一个人拥有勇敢就会成功,而没有,则可能失败。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我们还是要学习爱丽丝的一些精神品质,将她梦想的精神真正变成我们实现拥有的精神。
什么书都行(除了爱的教育),读后感,要500字左右。
老师看不出来是网上的
读《天狼》有感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天狼》读完后,使我感到了母爱的伟大。
这本书是一部动物小说,描述了狼、狗与人类之间的爱恨情仇。
主要讲了,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和一只独眼狼珍珍。
在他们之间,历经了无数艰辛,无数坎坷,以及狼与狗之间发生的一件件惊心动魄的事。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爱的伟大,恨得深沉,也感受到了狼和狗之间那种永垂不朽的精神。
书中母亲和自己的孩子一起冲锋时,母亲总是先上,孩子再上,这让我感到了母爱的伟大。
并且战场上自己的孩子虽然一个有一个的倒下了,但是他们的意志是永不改变的,所以我也认为母爱是不可战胜的力量。
书中也说了,狼和狗是势不两立的仇家,狼痛恨狗,更痛恨人类,于是一次又一次向着淳朴的一家进犯,而狗是孝敬与主人的,每次都英勇奋战,斗志昂扬。
在生活中,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也不止一次遇到过坎坷险境,那我们不还是一样靠着坚强的意志挺过去了吗
我们也知道狼的精神是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
狗的品格是忠实勇敢,仁义宽厚。
我们也要把狼和狗的精神集中到自己的身上,让自己成为一个有勇有为,机智聪敏的孩子。
我们每个人都有妈妈,妈妈也很爱自己,一些危险的东西从不让我们去碰,,妈妈为了我们就等于付出了一切,所以母爱是伟大的,也是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
读《水浒传》有感假期里,我读了一部十分有趣的书,名叫《水浒传》。
《水浒传》是一部以描写梁山泊一百零八万好汉轰轰烈烈地干了许多好事直至失败的钟声敲响的故事,歌颂了英雄们的好哥们儿就讲一个“义”字和反斗争的精神。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对我们的社会少了一份爱,正如歌词所说:“如果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就永远是春天” 在《水浒传》一书中,我最喜欢宋江,宋江是一位英雄。
他对梁山的事业有一定的贡献,他为了梁山好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杀了阎婆惜。
宋江是义军的首领,这是由于宋江关怀兄弟,兄弟遇难设法相救;有一定的组织才能,十分让我敬佩 ,我为什么不能向他学习
人家有仁有义,兄弟有难就会出手相救,不像我们有时候吵了一架,当他有难时对他十分冷漠,当是对他的报复。
我们一定要多多去帮助有困难同学,即使你和她发生了矛盾,也要出手帮忙,不可以视而不问。
读《鼹鼠的月亮河》有感这次假期我读了《鼹鼠的月亮河》,明白了许多以前常常被我忽略的道理,也同样被主人公米加的故事而深受感动。
这本书中讲了在月亮河畔的鼹鼠一家,他们与众不同的小儿子米加不喜欢爸爸为他选择的人生,就带着自己的梦想和好朋友就送他的月亮石到城市了。
在陌生的地方,米加结识了新的朋友,找到了自信,克服了困难。
最后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也让父母刮目相看。
读了后,我决定要向米加学习,学习他为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和为他人着想的心。
在生活中,我也要像米加一样,为梦想坚持不懈,哪怕有再多再大的困难,我也要坚持下去,我相信车到山前必有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世界上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要努力,只要努力没有完成不了的心愿。
朋友之间要互相体谅,要为他人着想,哪怕吃多少苦,有多少泪,就要坚持下去。
从书中我还明白了,人不要太自卑,自卑是最大的武器,无论做什么,信心都是最重要的。
以后的考试,我不要太紧张,我要自信的去面对,自信的告诉我自己“我能行,我可以。
”三篇够了吧
《鲁宾孙漂流记》全文的读后感 500字不要太多,抓住重要内容,字数多的不要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
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
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
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
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
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
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
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
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只要我们像鲁滨孙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
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
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与船长发生争吵,被船长遗弃在荒岛上,四年后被救回英国。
赛尔科克在荒岛上并没有作出什么值得颂扬的英雄事迹。
但笛福塑造的鲁滨逊却完全是个新人,成了当时中小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人物。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
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
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
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
的确,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而是按照他父亲的只是做事、生活,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
在他的眼中就只会有金钱,还有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
但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了,虽然他一次次的遇到困难,有一段日子甚至还被当成奴隶。
但他勇于向世界挑战:他离家出走,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奋斗;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在荒岛上用自己的双手开辟出属于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去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拼命去救他,就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去追求: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自己想过的生活,经历大自然的挑战和重重磨难。
我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有这么一个假设,把你抛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有一艘船供给你充足的食物以及日用品,这个岛上没有凶猛的野兽和野人,那么,你愿意来到这个岛上么
或者说,你若变成这样会怎么做
这就是《鲁宾孙漂流记》的最初假想。
笛福把这个假想描写在鲁宾孙这个人物身上。
鲁宾孙是一个英国青年,他怀着云游四海的志向越过大西洋和太平洋,在惊心动魄的航海中经历无数险情,后来整条船在太平洋上不幸遇难,他作为唯一幸存的人在一个孤岛上生存下来。
“有时我会发生疑问,为什么苍天要这样作践他所造出的生灵,害得他这样不幸,这样孤立无援,这样沮丧无聊,以致使人找不出理由对这种生活产生感谢的心情
”从这句描写中,不难看出鲁宾孙初登孤岛时的绝望心情。
他需要面对的不是凶猛野兽,而是人类最大的弱点--孤独。
他,在这种环境与可怕情绪的摧残下,依然活了下来,是什么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
没错,是求生的意志,是生命的本能,是生的动力呀
“我希望世上的人都要从我最不幸的处境中取得一个经验教训,这教训就是:在最不幸的处境之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东西。
”鲁宾孙拥有把逆境转变为对自己有利环境的能力,他懂得如何总结好与坏、利与弊,并善于利用目前的利扭转逆境,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除了强烈的求生意志,还有鲁宾孙自己的冒险精神、毅力与冷静的头脑在起作用。
他与我一样,与父母有隔阂,有远大的志向与抱负,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可是,换作是我能否有他那样的毅力与勇气呢
他用双手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堡垒似的安全的家,储备充足的食物和弹药,勇敢地抵抗入侵者。
真让我汗颜,若是我在这样的环境下,也许会吓得手足无措,更别提防御工事和建造一个家了。
我还在父母的庇护下,家庭的温床里,做自己的春秋大梦。
虽然我与鲁宾孙的年龄无法相比,可单单在精神上,我却是逊于他许多的。
几乎没有挫折,我的道路是平坦的,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我一直抱怨这抱怨那,懒惰地生活在吃饱穿暖无风无浪的生活中。
鲁宾孙会成为青年们崇拜的人物,是因为他是有活力、有创造意识、不怕艰苦、善于团结人的一个发展、进步人物。
不得不承认,任性、娇气、依赖性强而动手能力差是我的也是大多数青少年的缺点。
是的,要培养扭转逆境和在艰苦环境中生存的能力,我得从现在开始,反思自己,锻炼自己了
《简爱》以及《格列夫游记》读后感 各500字左右
《简爱》是一部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
它的伟大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坚持维护独立人格,最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命运屈服的坚强女性形象。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小小年纪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以至被抛弃送进环境恶劣的劳渥德学校。
读到这里,我既为简爱的不幸遭遇感到难过,又为这些人的冷酷无情而感到气愤。
道貌岸然的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不但当着全体师生的面诋毁她,还让她在众人面前示众。
可以说简爱的童年是不幸的。
然而,在这些不幸和苦难面前,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顽强地面对,把它化为战胜不幸和苦难的动力。
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同时也取得了全校师生的理解。
同样,在那些贵族小姐和绅士面前,她也始终保持着高贵的尊严。
面对嘲笑与挖苦,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
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一样受到别人的尊重。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
”也正是因为她的正直、高尚和纯洁,深深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使他感到自惭形秽,对简爱肃然起敬。
最后,简爱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正是这种敢于向恶俗实力反抗、追求平等的精神,让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形象获得了永生。
通过这篇小说,我们不难发现,在主人公简爱的身上有着作者自身的影子。
夏洛蒂勃朗特出生于一个生活贫寒的牧师家庭,幼年失去母亲,受学识渊博的父亲影响,从小便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但是家庭的变故和当时的社会现状,注定了她的文学道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而她并没有因此放弃,终于写出了这部有着深远影响的《简爱》。
法国作家维尼曾说过:“平凡的人听从命运,只有强者才是自己的主宰。
”从简爱和夏洛蒂身上,我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格列夫游记》——读后感不论是不是真正读过,或者通读过,大约谁都知道《格列夫游记》是一部世界名著。
在中国读者中,乔纳森.斯威夫特的名字或者不如莎士比亚、狄更斯、萧伯纳来得响亮,可是这些响亮名字的作品,真正读过的又有几人呢
相反,小人国、大人国的故事倒差不多称得上家喻户晓了。
在“家喻户晓”的同时《格列夫游记》在一般人的心中仿佛成了一本儿童读物,那么到底是不是呢
如果不是,它究竟又是怎样的一部书呢
《格列夫游记》是一部奇书,但我不同意有些评论家的观点,认为这是一本儿童读物,神奇的想象,夸张的手段,寓言的笔法,固然是一般儿童读物普遍的特点,但《格列夫游记》是以其杰出的讽刺而垂名世界文学史的。
而斯威夫特的大名,至少在英国讽刺作家中,至今仍罕有其匹。
《格列夫游记》一共由四部分组成,第一卷利立浦物游记和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游记写于一七二一年至一七二二年之间。
第四卷慧因国游记先于第三卷,写于一七二三年。
第三卷比较松散,铺的面较开,以勒皮他游记为主,兼及巴尔尼巴比,拉格奈格,格勒大锥和日本四个地方的游记,从一七二四到一七二五写了两年。
四个部分应该说是相互独立的,表面上的某种联系或者对照也许只存在于第一卷和第二卷之间。
格列夫由小人国中的“巨人山”一下变为大人国中的可怜的矮子。
当然,不论是从正面颂、还是从反而颂,斯威夫特的情感和思想,在四个部分中都是一以贯之的。
那就是不留情面地对十八世纪前半期的英国社会进行全面的批判,尤其对统治阶级的腐败、无能、无聊、毒辣、荒淫、贪婪、自大等作痛快淋漓的鞭挞,范围也似乎要越出十八世纪的初期的英国,而将茅头指向罪孽深重、愚蠢肮脏,毫无理性的整个人类。
第一卷是标准的讽刺。
虽说大家现在都承认小人国实际就是暗指英国利立浦特宫廷也就是英国宫廷的缩影,但人们还是不得不佩服斯威夫特惊人的想象力。
他何以会想得出小人国这么一个点子来的呢
格列夫与利立浦特人之间的大小比例为1:12。
这一比例在全书中从头到尾都得到严格遵守,不曾出一点差错。
从写作技巧上讲,这种视觉上的选择是天才的,而它所产生的效果则是无处不在的幽默。
我们当然知道作者是在讽刺,在挖苦,然而这种讽刺和挖苦是理性的、冷静的,甚而至于是较温和的。
作者还没有完全激动起来,他只是在煞有其事的给你讲故事,讲一连串在读者看来是闻所未闻的有趣故事。
读者就是这样被他——斯威夫特——这些故事给迷住了,忘记了他的每一个故事其实差不多都是有所指的。
不论是“高跟党”还是“低跟党”,“大端派”还是“小端派”,甚至于像财政大臣这样具体的人,都可以从当时的英国上层社会找到他们的影子。
有些评论家甚至认为,那么一些“有所指”的讽刺,其实也完全适用于整个人类,而并不仅仅限于英国。
第一卷中讽刺是正面的、直接的。
格列夫俨然以巨人的身份在由袖珍的人、事、物组成的立利浦特雄视阔步。
虽然他也时常受到骚扰,经历种种不如意。
在大街上走路必须时刻注意,以免不小心就将人踏死,或者将房屋踩塌,可他永远是居高临下的,无论皇帝还是大臣,任其自傲自狂,在格列夫的眼中,永远只是一群荒唐愚蠢的,微不足道的小动物。
这里的比例是1:12,格列夫从头至尾享受着“俯视”的便宜和痛快。
当然,就是这么一个小人国,其内部和腐败的纷争,也终有一天会将其自身毁灭。
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游记与第一卷适成对比,格列夫来到了大人国,一下子由“巨人山”缩为“格里尔特里格”。
置身大人国,自己仿佛变成了一个利立浦特人。
比例倒了过来,成了12:1。
格列夫的视角一下由居高临下变为处处仰视。
这一强烈的对照手法是有象征意义的。
这种反讽相当尖刻,具有叫对方无法还手的力度。
斯威夫特也显然越说越没有顾忌了。
不论作者是出于何种考虑,第三卷的出现多少有点破坏了《格列夫游记》作为一个整体的形式的完美性,就组成第三卷的那一系列断片来说,本身也缺乏力度,结构显得较为松散。
涉及的范围扩大了,可更多的倒好像是作者在说笑话,许多地方还谈不上是讽刺。
第三卷充当了一种缓冲剂,缓和了第二卷和第四卷之间强烈的感情。
第三卷是由五个游记组成的。
勒皮他游记是第一个,它讽刺的主题显而易见,就是英国对爱尔兰的统治和剥削。
在接下来的巴尔尼巴比游记中,斯威夫特的讽刺是直接的,不加掩饰的,讽刺的对象是拉格多大科学院。
此外,斯威夫特还讽刺了文学和历史学的所谓新批评主义的方法。
第四卷慧因国游记看来是最有争议的一部分了。
斯威夫特在这一卷里到底想告诉我们一些什么
两百多年来,人们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已远远超出了学术的范围。
《格列夫游记》一出版就受到了广泛的欢迎。
但几乎就在斯威夫特刚刚告别人世之后,一场旷日持久的针对第四卷的抨击就开始了。
斯威夫特到底是不是反人类的呢
人类的发展,一方面展示了它的真正的文明和美德,同时也更全面地,更清楚地暴露了它的堕落和丑恶。
而讽刺作家不过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罢了。
其实,批判或讽刺往往并非出于恶意,倒可能是因为更深的爱;也许是“怒其不争”吧。
这就是斯威夫特的反人类吗
如果是,我们也就不妨接受吧,我们由此看到了最强烈,最深刻、最有力度、最不妥协的讽刺,《格列夫游记》的价值和斯威夫特的伟大也正基于此。
读《格列夫游记》,仿佛徜徉在作者斯威夫特的想象力的海洋中,他用或辛辣、或讽刺、或讥嘲的笔触,构造了一个妙想天开的奇特世界。
奇特的国家,奇怪的人物,以及主人公的奇异遭遇,组成了斯威夫特或理想、或反理想的国度,让读者们既沉迷于他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又为书中深刻的内涵而动容。
使《格列夫游记》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的一块里程碑。
《童年》《鲁滨孙漂流记》《昆虫记》的读后感,每篇不少于500字。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
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他的头上。
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但外祖父也有慈爱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端正瘦小的身体轻贴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生活,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
他讲着讲着,在我眼里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
他一直讲到天黑,待他亲切的和我话完别之后,我才知道外公并不凶狠,也并不可怕。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
他们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 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
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读后感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
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
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
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感受: 读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想起一句话:知识就是力量。
鲁滨逊能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自生存二十八年,靠的就是他的智慧和劳动:假如他不去劳动,那么他只有被食人族吃掉的可能;假如他没有知识,那么他只有在荒岛上病死的可能。
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在荒野中搭帐篷,掘山洞,打围墙,为自己筑起一个安全坚固的“城堡”,免受食人族的侵害。
有了住,还得有吃。
从船上运下来的食品虽然不少,但确是有限的,如果不自力更生,就会坐吃山空。
于是鲁滨逊又开始自己种庄稼,圈养家畜。
荒岛上的天气变化无常,鲁滨逊上荒岛的第一年就病倒了,病得很重,一天到晚都昏昏沉沉。
这是他运用了巴西人无论得什么病都不吃药而吃烟叶这个实例,成功地救了自己一命。
读完了《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感到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
有了智慧和劳力,在一个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也不是什么难事。
《鲁滨逊漂流记》,一本让人惊叹人类智慧和勤劳的巨大著作,让人惊叹生命的美丽。
2 《鲁滨逊漂流记》是“欧洲小说之父”丹尼尔·笛福晚年时代创作的一部小说。
他塑造的鲁滨逊是 一个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个理想化的英雄。
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坚强、智慧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的所应有的实干精神,宗教信仰和严谨等。
作者用生协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使故事具有强列的真实感。
拜读这部小说后,我不仅对作者独特的写作手法和丰富的想象力大为赞叹,更对鲁滨逊这一人物在坎坷经历中表现出的刚毅、坚强不屈的品格钦佩至极。
我深刻体会到,鲁滨逊有如此丰富多彩的经历,与他的实干精神和坚强性格是分不开的。
而我正是缺乏这种精神和品格。
我早已习惯了父母为我创造的优越条件。
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励,根本无法体会到幸福生活来之不易。
成天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只会空谈理想,缺乏认真扎实的奋斗精神。
在学习中,我常遇到一些困难,但这点困难与鲁滨逊独自生活在荒岛上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是微足不道的。
他能用双手创造奇迹,我为什么不能鼓起勇敢战胜困难呢
读过样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英雄的传奇生涯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奋斗的精神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那么从现在起,我应该坚强、勇敢,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向对美好生活。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
没错,他-鲁滨逊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出于笛福1719年所创作的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
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是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
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
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当我读完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里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
”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
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一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及神对话。
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有另好的基础。
读《鲁滨逊漂流记》有感 他是一个坚强的勇敢的漂流者。
没错,他-鲁滨逊是英国小说家丹尼尔.笛福笔下的一名主人公,出于笛福1719年所创作的虚构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采用当时风靡一时的纪时性航海回忆录的文学体裁;主人公则以当时一名因过失被流放荒岛的水手的原形。
他是个永不疲倦.永不安生的行动者,是当是不断扩张.不断攫取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社会的典型产物,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地离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明达,勤于劳动并擅于劳动。
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上以后,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了井然有序的欣欣向荣的家园。
他流浪多年,历经千辛万苦,终于获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并且收服一位忠心的仆人“星期五”,完成了他那个时代的典型英雄人物的创业历程。
当我读完了这篇小说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从根本上说,人里不开社会,也离不开健康的自我。
”是荒岛经验使鲁滨逊那些被描述“原罪”和人类本性的欲望明白无误地显示出其社会性的本质。
鲁滨逊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一自然为伴,与山水林木相守,孤独的生活形成某种宗教隐修的环境,迫使他和自我.和自然及神对话。
为他走出荒岛融入社会有另好的基础。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有着很多的困难险阻,也有许多磨难与坎坷会阻挡自己的脚步,使自己不能前进,如果永不放弃任何事物都会被你自己征服。
题目就叫永不放弃。
开头最好加题记,题记最好包括永不放弃四个字。
如(放弃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
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自觉不自觉地选择前者,因此,我们极易成为普通的没有一点棱角的人,而有些人却坚定得近乎倔强地选择了后者,这种人虽是少数,但他们却往往能赢得大多数人的掌声。
)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主人公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但他毅然抛弃安逸舒适的家庭生活,甘愿与海浪为伍,去实现自己的航海梦想。
他航行到过伦敦,到过非洲,还到过巴西,途中曾被海盗劫持做过奴隶,但最后终于化险为夷。
一次,他在去往非洲购买奴仆的航行中,不幸遇上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幸免于难,飘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他长达二十八年的孤岛生活。
在苍凉寂寞的荒岛,鲁滨逊以他勇于冒险、敢于创造的精神,独自一人与困难和艰险斗争,终于创造出了自己的一片天空。
在荒岛上,鲁滨逊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器具等生活必须品。
他把还把山羊、鹦鹉等野生的动物圈养起来,用剩余的一点种子经过反复的播种,吃到了自己的粮食。
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土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
终于,他把原本荒凉的小岛建造得美丽而富饶,自己非但没有被困境压倒,反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
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
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受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 《昆虫记》读后感 我有在爬白云山的路上,撅着屁股观察成群结队的蚂蚁搬运粮食的现象;我也有在芬芳扑鼻的花园里,凝神静气地观察蜜蜂采蜜和蝴蝶采花粉的情景;我还有在妈妈带我去的农庄里捉过萤火虫的故事,可惜不是晚上,看不到萤火虫发光的情景……其中我最喜欢的昆虫就是七星瓢虫了,七星瓢虫身穿红色的外套,上面点缀着七颗醒目的黑色斑点,像一把艳丽的小花伞,它时常把小伞撑开,轻缓悠闲的飞舞着,如一位撑着小伞散步的娴雅淑女,所以,七星瓢虫又有另一个好听的名字——淑女虫…….我对昆虫的了解仅仅是这么多……. 这个周未,易老师叫我们阅读《昆虫记》,一听到《昆虫记》这书名,我就感觉这肯定是本很枯燥的书。
毫不情愿地翻开,读了几页后,却深深地被它吸引了。
作者法布尔在这本书中仔细地描写了各种小昆虫的习性、捕猎、繁殖等有趣的现象,描写得非常有趣、生动,栩栩如生,把我带进了一个充满乐趣的昆虫大千世界。
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以前不熟悉的昆虫,比如石蚕、蜣螂、舍腰蜂等,也更加了解到以前熟悉的昆虫不为人知的习性,比如甲虫、蜜蜂、蝉、螳螂等。
特别是螳螂,以前觉得它长长的脚,很优雅漂亮,但不知它是一种很残忍的动物,母螳螂和公螳螂生下小螳螂后,母螳螂就会毫不留情的把公螳螂吃掉。
法布尔用细致、生动的描写把螳螂那种凶狠、残忍的本性表现出来了,非常真实。
法布尔曾做过实验,证明蜜蜂有辨认方向的能力,事实证明,蜜蜂有一种强烈的本能,是我们人类所做不到的。
正是这种本能,使蜜蜂准确无误的回到了家。
看似微小的昆虫有这么多人类没有的本领,是多么神奇呀
所以我们不能小瞧它们
如果我们利用昆虫所有神奇的本领为人类所用,我们人类就真的是无所不能了。
法布尔用一生的时间去观察昆虫,那细致、认真观察的精神很让我敬佩,一个人,一生中做好了一件事就算他成功了,我也要想像法布尔那样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件事,就算观察昆虫那么小的事也要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