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要强化党员干部的法制意识。
党员干部要从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法治的认识,怀有对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崇。
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证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
二、要强化党员干部的法制教育。
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既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由内而外地自觉养成,也需要各级党组织由外而内地持续培育。
要按照全会《决定》要求,继续总结运用这些成熟做法,持续不断地加强法治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法治信仰,使法治思维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思维方式,发自内心地认同、信赖、遵守和捍卫法律。
三、要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
从教育、提醒和防微杜渐的角度来说,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
要大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干部依法办事、干净干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为什么必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因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合法性思维、程序思维、权利思维。
依法办事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当前,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有的信奉“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无事就是本事,妥协就是和谐”,有的把法治建设喊在嘴上、贴在墙上,搞形式主义、口号化,就是没有抓在手上;有的特权思想严重,官本位观念根深蒂固,认为法律是管老百姓的,是约束别人的,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这些问题表明,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浅谈为什么必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
党员干部能否具有法治思维,能不能在具体工作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直接涉及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各项法治工作能否能够真正有效地贯彻落实。
如果党员干部不懂法、不学法、不依法办事,党通过宪法法律治国理政的目标就无法实现,所以,具备法治思维是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法律素质,必须要通过法制宣传和法治教育,通过严格的法律考核和法治政绩的考察,不断筛选那些法律素质高、能够依法办事的党员干部,把他们放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保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法治工作的有效开展。
如何增强党员干部法治思维
新时期党员干部要提高法制能力,就是要学法、懂法、守法,在日常工作中依法办事。
如何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要当好学法的表率。
学法是守法用法的基础。
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注重学法,不仅要学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学法的原则、原理,学法的价值、精神。
二要领会好宪法要义。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三要强化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领导干部要在纷繁复杂的工作事务中有所超脱,应当化繁为简,即以法治理念把握复杂的利益关系,找出明确的权利义务主体及其之间的法律关系,结合实际形势作出符合法律规定与社会效果的科学决策。
四要注重法治实践。
法治思维的养成特别是法治能力的提升,关键靠实践。
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工作中,必须扑下身子,躬身实践。
五要遵法守法。
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
六要认真对待监督。
从很大程度上讲,衡量领导干部法治水平的基本标准是如何对待监督。
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有什么样的法治思维
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同。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全党上下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不断增进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同,才能凝聚强大合力。
这就需要不断深化党内法治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养成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习惯。
同时,应充分发挥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的作用,把国家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制度列为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推动党内法治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优化整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传播优势,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党内法治教育模式,努力在全党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形成以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共同意志。
加快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五大体系,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明确了努力方向。
必须坚持宪法为上、党章为本,按照党章确定的基本原则、要求和任务,推进党内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协调统一、良性互动。
重点抓好起草制定、前置审核、备案审查、清理清查等关键环节。
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规定,减少笼统提法和要求,最大限度避免法规制度的盲区和漏洞,实现基本规定与具体实施细则并重、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并重、约束性规定与激励性规定并重,使出台的法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构建高效的党内法治实施体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陆续颁布或修订了50多部党内规章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同时也要看到,现有党内法规制度的贯彻和执行,一定程度上存在软化、弱化、虚化的现象。
对此,要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普及力度,让广大党员和干部形成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执政的思想自觉。
要明确党内法规落实的主体责任,包括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将责任细化分解、明确到人。
要强化党内监督问责,把党内法规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范畴,建立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与离任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衔接、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相补充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
要加大党内法规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实效性,提高党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发挥好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建设氛围。
建立有力的党内法治保障体系。
全面从严治党,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应始终坚持党委统筹全局、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实施、稳步推进。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领导干部作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推进的方向、力度、进度。
要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加快转变领导方式,从传统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随意决策向依法决策转变、从行政手段为主向法治方式为主转变。
要配齐配强党务工作队伍。
加快建立一支热爱党的建设事业、熟悉党的建设规律、掌握党纪国法条文的优秀党务工作者队伍,采取学习培训、实务操作、研讨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