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
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
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
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
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
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
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
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的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3000字 小说《故乡》的研究已经经历了两个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研究者一般将《故乡》作为当年农村生活的一面镜子,将关注点集中在闰土身上,通过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对比,鲁迅纵向地展示了社会的历史性,对于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作了深刻的展现和探索。
在传统评论中的基本问题首先存在于对于少年闰土的叙述的评论解释: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摸一把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 对于这一段描写的解释,典型地有如下引文:“小说追想过去,不是引导人们沉缅过去,而是引导人们正视现实。
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近代中国现实,是残酷地毁掉一切诗和美,制造惨绝人寰的悲剧的。
在苦难生活中煎熬了二十年的闰土,已经失去了少年时候的勇敢、聪明、纯朴、真挚的性格,已经埋葬了西瓜地上手捏钢叉的小英雄形象。
当他再度出现的时候,已经仿佛石像一般,脸上刻满皱纹,连最深的愁苦也不能使这些皱纹动一动。
他用增长了一倍的身材去承担生活的重担,他已经向尊尊卑卑的封建等级制度低下了头。
他向准备搬家进京的老朋友所要的杂物,暗示了他的人生,也暗示了他的信仰:长桌、椅子、抬评、草灰,说明他默默负起愈益沉重的家累,把行将榨干的血汗继续榨到土地上去;香炉、烛台,说明他在血汗人士的同时,希望灵魂升天,人世幸福求之不得转而向神鬼世界寻求灵魂的安慰。
小说采取类似电影蒙太奇的手法,把少年闰土和饱尝艰辛的中年闰土这两组镜头有机地组接起来,产生了一种连贯、呼应、对比、暗示的综合效果,深刻地显示了这位勤苦农民的悲剧命运和他灵魂中令人震栗的变化,使人惊心动魄地体味到:多子,饥荒,苛捐,兵,匪,官绅,把闰土磨难成一个木偶人了。
闰土的形象是苦难深重的中国农民的出色画像,茹苦含辛,质实勤恳,如大地一般厚重,如大地一般生产食粮,如大地一般任人践踏。
他是用来作为作者生于斯、长于斯的故乡的表象的。
作者追思往昔、谛视当今,是为了探索未来。
他希望下一代‘应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他对此忧心如焚,疑虑重重,但是作为先驱者,他深刻地揭示人生哲理,教导人们脚踏实地地开拓未来:‘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11]尽管评论者已经注意到了对于少年闰土的描写是诗化的,“恋乡之情,往往令人把故乡诗化,而故乡的一切诗、一切美,都收在这幅人与自然交融的神异的画面上了。
”也还是将这段描写当作与中年闰土的对比来研究,并从中概括出对农民命运的过去、现在、未来的题旨。
其实,我们应该回到文本,小说在开头,人物“我”已经说得很明白: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
我的故乡好得多了。
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
仿佛也就如此。
于是我自己解释说: 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故乡只是“我”心目中的故乡,也就是我记忆中回忆的故乡。
记忆的东西,尤其是在回忆中出现的东西能否当作“真”的东西,我们说不能。
从叙事学上讲,有个底本与述本的关系,底本的东西被叙述时,总是被叙述主体加工的,“我”的童年事情进入述本的微乎其微;从心理学讲,被我们记忆住的东西也总是与情感态度联系在一起的,而回忆更是受到当前的语境的影响,当前语境中主体的处境产生出对于记忆进行筛选的动机与指令,因此,对于一个主体的回忆,重要的不是他讲了什么,而是他为什么要讲,是他所讲的东西对于他的意义,这就是说,回顾性的追述,主要的不是事实的,而是意义的价值的。
小说中的“我”已经体认到这一方面的原因。
从后面的叙述可知,“我”的回故乡是专为别它而来: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
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
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
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
…… ……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
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
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聚族而居的老屋”在当年也是当地的大家族,曾经风光过,享过自己的尊荣的吧。
祖上的事情“我”没有说,但是父亲时的景况是约略提到: 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
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
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
“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那就是说在他父亲时代,同辈的各派各支能承办祭祀的有三十家之多,那确是当地一大家族的了。
可是,到“我”这一辈,家族败落,以致他这一支连聚族而聚的老屋也保不住,不得不易姓了,甚至要等卖了老屋的钱去添置家具,所以“我”的别故乡就是要从故乡连根拔去,从此故乡没有这一家了。
中国人作后辈的要有出息,有出息的要光宗耀祖,要衣锦还乡,要重修祖坟,因此小说中的“我”的实在是愧对先人的不肖子孙,他的回故乡心绪能够好吗?正因此杨二嫂是那么令他讨厌: “……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
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 “我并没有阔哩。
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 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 杨二嫂却不知趣,偏偏那壶不开提那壶,难怪引得我讨厌而得到一个两脚圆规的雅号。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研究中,研究者运用叙述学进行解读,注意到小说中“我”的存在与小说的内在情感,这是一个进步,下面的叙述概括了第二个阶段对于《故乡》的最新研究水平: “离去一归来一再离去”的模式,也称为“归乡”模式。
在这一模式的小说中,…《故乡》…叙述者在讲述他人的故事(…闰土的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两者互相渗透、影响,构成了一个复调。
《故乡》的叙事是从“我”“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说起的,(A)作者显然采取了横截面的写法,将完整的人生历程的第一阶段“离去”推到了后景。
小说虚写了这样一个“我过去的故事”:当年被“聚族而居”的封建宗法制度的农村社会所挤压,“我”不得不离本乡、“逃异地”,到现代都市“寻求别样”的出路。
二十年过去,依然在为生活而“辛苦辗转”,却失去了精神的家园。
(B)此番归来,正是为了寻梦:那“时时记得的故乡”不过是心象世界里的幻影。
因此,整篇小说所写的其实是“我”的一个心理过程:“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的现实图画逐渐取代那想象中理想化了的“神奇的图画”,“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由“十分清楚”而变得“模糊”。
而现实闰土的故事(还包括现实杨二嫂的故事)无疑起了惊醒的作用,帮助我完成了幻景与现实的剥离。
“我”由希望而绝望,再度远走,从而完成了“离去一归来一再离去”的人生循环(在小说的外在形式上则表现为“始于篷船,终于篷船”的圆圈)。
[12] 这段论述中有(A、)、(B)两点尚有讨论余地。
(A)讲“我”是受到挤压而逃异地寻求别样的出路的。
这一对于小说文本的概括显然脱离了文本自身的描写,评论者显然引用了《〈呐喊〉自序》中的语言和其它鲁迅的自传材料,但是叙述人“我”并不就是鲁迅,这是叙述学的一个基本原则,如果我们不划清这个界限,将使评论变成儿戏:哪些小说中的“我”是鲁迅,哪些不是呢? (B)寻故乡与别故乡的模式问题。
这个模式在鲁迅小说中是存在的,在这篇小说中也有故乡问题,但是这里的故乡是具体的,不能离开具体的情节而作任意的哲学的、思想的概括。
《故乡》里的故乡其实有三个层次:一个是自然的故乡,一个是我的故乡——它具体为一个大家族的过去与现在,第三是社会的故乡,具体为杨二嫂与闰土。
在二十世纪的作家的小说中表现出浓厚传统情感的作品并不少,而这些作品往往也正是最能拨动当代中国读者的心弦的。
比如巴金的《憩园》中“我”关于“园”的叙事。
小说中叙述了三个家庭的园的故事:“我”的已经失掉的园,杨家小孩对于失掉的园的叙述,正在上演的姚国栋家的园的故事。
自然的故乡构成了“我”叙述的背景与基调,在这个背景上,“我”的家族的过去与现在及“我”因此而生的感触(“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构成“我”的叙述的一个伤感的调子,在这个伤感的调子下,闰土的今昔之变(闰土的昔日的小英雄与今天的“辛苦麻木而生活”)、杨二嫂的今昔之变(昔日的豆腐西施与今天的两脚圆规,“辛苦恣睢”的生活)与“我”的家族故事构成复调,而最后归结到对于故乡的别离的感伤(“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这里的“老屋”不是时间久远之屋,而是祖上遗留之老屋),不过,叙述人并没有沉缅在对于往昔的伤感中,而是在最后有所升华,由对于自己家族兴衰的伤感升华到对于童年朋友人生的感慨,升华到对人与人关系的感慨,升华到对于所有人生的感慨与对于未来的美好的希望、祝福、勉励: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
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 ……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
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
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
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
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
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读后感结尾50字
我四五岁那年,爸爸妈妈带我回家乡。
我和堂哥、堂妹到了一个美丽的地方玩耍。
走在山间的小路上,放眼望去,高高的山,绿得没有一点儿杂色。
山上的树密密麻麻,郁郁葱葱。
大山脚下有一条小溪,溪边是一望无垠的大草原,无边无际的大草原,好似一块碧绿无瑕的翡翠。
小溪清澈见底,水底下的鹅卵石看得一清二楚。
碧清的水流撞在溪边的岩石上,发出铃铛摇动般的脆响。
“丁咚,丁咚……”,仿佛大自然乐器奏出的美妙音乐,在幽静的山谷里回旋飘荡。
溪里不时游过几条五彩斑斓的小鱼,我和堂妹、堂哥看见了很高兴,想抓几条鱼回家养。
开始,我们用水桶舀,舀了几次,只舀到溪水,堂哥说:“我们不如用手抓吧
”“好啊好啊
”我和堂妹不约而同地发出赞叹的声音。
我也去抓鱼,见鱼一来,我张开手想把鱼包住,谁知我脚一滑,不但鱼没抓着,反而扑到不里去了。
堂妹和堂哥大笑起来,我见他们大笑,自己也跟着傻笑起来。
这时已经是夕阳西下了,我和堂哥堂妹悠闲地坐在溪边,草原上,牛群们自由自在,尽情地吃着草,一会儿又把头抬起来,安闲地欣赏这属于他们自己的王国。
夕阳的光辉洒在了溪水上,闪闪发光,极是好看。
写一篇3000字左右读后感,
带我进入了巴金他心灵深处的那一片深深的爱国情怀,文中开头两段:说了故土对巴金的养育之恩,故土给了巴金的扶持﹑给了巴金的衣食﹑给了巴金的苦乐﹑给了巴金的亲人﹑给了巴金的朋友﹑给了巴金的幸福﹑给了巴金知识后痛苦的源泉……写的最后一段话: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我恨你,又不得不爱你.这句话巴金把他的内心世界,说的十分透澈.恨他,是因为要离开他,却不能挽留住;不得不爱他,是因为巴金对故土十分的喜爱.矛盾的心理,不得不让巴金走进痛苦的深渊.还比如说:读巴金写的《我的梦》,带我进入他那坚持写文章的理想.巴金他也有放弃的想法:有一个心理在阻挡他前进的理想,在敲击 他心中竖立的信念,在关上窗户,迎来“放弃”的客人,把“信念”赶走在门外.但是巴金从不受心中的阻拦,把那个阻挡的心理推开;把竖立的“信念”修的更加坚固;打开窗户,迎来“信念” 的客人,把“放弃” 赶走在门外.为了写出更好的文章,巴金放弃了常人所拥有的:光明﹑爱﹑自由﹑幸福,把这些美好的东西全都抛弃了.而选择了整天在书堆中,勤奋的写文章,为了写出更好的作品,不断的努力、坚持、奋斗、克服……我认为巴金他坚持写文章的想法是那么伟大!让我不得不十分敬佩巴金.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许多这样的例子,有不计其数的人也像巴金一样,有着永远不放弃的信念,为了考上好的大学而努力学习,为了找到好的工作而努力奋斗,为了登上高峰而努力坚持,为了心中的梦想去克服困难……我希望每个人能像巴金一样,有着永不抹灭的信念,去面对生活中困难的事情.
《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读后感
1937年12月,艾青在武昌一间阴冷的屋子里写下《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这首感情真挚、意境沉郁而广漠的长诗。
诗人抱着急切投入战斗的决心,从浙江家乡来到了武汉。
但在这座当时被称作抗战中心的大城市里,诗人并没有看到民族存亡关头所应有的昂奋和紧迫的气氛,权贵们仍在作威作福,处处是穷困和饥饿,他感到异常的失望,一颗火热的心仿佛被冰封雪埋了一般。
他深切地感悟到了古老的民族在解救自身的战争中所承受的深重的灾难,而广袤的土地和亿万生灵的命运也将要度着极为艰辛的日子。
诗人意识到这场民族解放战争通向胜利的道路是寒冷的,泥泞而曲折的。
这无边无涯的感觉世界,既是历史的痛苦的延续,也是现实的严酷的存在,它强烈地震撼着诗人的本来已经够动荡的心灵,于是他整个身心的里里外外感到一种弥天的透骨的寒颤,诗人写下这首比雪还要寒冷的诗,并在诗中反复地呼号: “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寒冷在封锁着中国呀……” 不论是当年,还是现在,所有的读者无不被这两行诗带来的寒冷所震慑,并且激赏它饱含着时代感的悲凉雄壮的浑然气韵。
它的反复回荡的气韵宛如深隽的钟声一阵比一阵宏亮地响着。
雪在中国的土地上落着,诗人惊世的钟声也带着寒颤,随着落雪,回响在整个中国的土地上。
艾青“下”的这场“雪”,厚重得使人透不过气,直想吼出一腔的闷气。
这就是半个多世纪之前我初读这首诗的感受。
这两行反复回响的诗,被认为是诗的主旋律。
《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在当年的中国文艺界(不仅诗歌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当时发表在报刊上的诗,虽然歌颂抗战,但多半显得高亢而空洞,缺乏真情和感染人的艺术力量。
这首诗有力地冲破了抗日战争初期诗歌创作领域的平庸状况,它是一声号召,也是一阵阵激越的钟声。
可贵的是诗人不仅深广地体验到战争的真实的丰富的内涵,并以富有个性的审美感觉、情绪和鲜活的语言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诗歌创作。
显然诗人是把战争实际的空间清醒地置于真实的基础上进行思创作的。
透过这首诗充满具象的描写,读者感受到了全诗浸透着忧患得令人愤发的情感,这也正是这首诗当年为什么能使广大读者倾倒的主要原因。
所有的细节描写都潜含着觉醒了的民族的痛苦和复仇的火种。
诗人写下这些颤抖的如泣如诉的语言时,不知要付出了多大的痛苦啊
如果说《透明的夜》是诗人心灵爆出的一束虹彩,如果说《他起来了》是一个庄严的号召,那么《雪落在中国的土地上》是诗人的感情和创作冲动更为深广的一次涌流和升华。
它是一曲悲愤的交响乐,它是一幅意境深远色彩斑斓的大幅油画。
从这首诗我们看见了诗人的个性和他的诗的审美特色。
他的诗是艺术生命形态的生成和创造。
语言不是简单的情绪的外化,而是与内在生命不可分割的,它整体地形成了诗的有声有色有形的搏动着的生命体。
许多论者评述这首诗时说它具有散文美,这正说明了它的自自然然的艺术特色,它没有雕琢和虚饰的痕迹,几乎看不到什么有形的可感的技巧。
所谓散文美,我以为还说明诗的强有力的弹性和张力,使诗的情境得以向远远的疆界拓展,具有了深邃广漠的感觉。
这也正是大诗的气象。
这首诗很难说有几个明显的段落,只能说有几个起伏。
被称作主旋律的两行诗,是一个激荡的大气韵和境界,一下子把读者推了进去,使你不但置身其中,身内身外顿时落满了厚重的雪。
随后,诗人才展开一幅幅的寒冷的场景。
首先是风的出现,它“伸出寒冷的指爪/拉扯着行人的衣襟,/用着像土地一样古老的话/一刻不停地絮聒着……”读者感触到了风的无法躲避的侵袭和它古老的哀伤的声息,不由得令人感到了历史的沉重。
接着诗人从土地和人民的艰辛岁月,诉述了诗人自己“也是农人的后裔”,经历过流浪和监禁,失去了青春。
诗人的命运与整个古老的民族和土地的命运是血肉相连的。
诗人真挚的自白使诗浸染着温暖而赤诚的血泪,让诗、诗人与读者在民族危难的时刻紧紧联在一起。
接着又在雪的寒冷中,看见在战争中遭到蹂躏和杀戮的善良的妇女,还有年老的奔波在流亡道路上的母亲。
……诗人深情地呼号: “中国的路/是如此的崎岖/是如此的泥泞呀。
” 这三行诗的容量是多么的沉重啊
它蕴含着深深的历史和现实的思考,使诗的意象和内含增添了极大的重量,这重量是一种不能推卸的负担,宿命地落在读者的心头上,引起了更深更深的震颤——这也正是雪落在中国土地上的寒冷的重量
诗人最后在“没有灯光的晚上”痛苦而悲伤地诉说:“所写的无力的诗句/能给你些许的温暖么
”他是对危难中的祖国说的。
这是因为他看到了战争的现实的严峻性,看到了那些过去迫害过诗人自己和无数民主斗士,欺压过广大人民的权贵们,仍在过着纸醉金迷的日子,诗人能不感到忧虑吗
结尾的这几行诗不是无告的呻吟,它是声音颤栗的呼喊,是泣血的为祖国急切献身的心声。
在落雪的寒冷的中国的土地上,诗人的创作道路尽管也是泥泞而曲折的,但他用温暖而真诚的声音,坚定的步伐,从此一步一步地攀登上了诗人自己的也是当时中国的诗歌领域的高峰。
故乡,您终于代替了我的母亲读后感
这不能作为范文,只能参考,据情再改写: 读“东西”感想 今天接到自己订阅的杂志,满心欢喜,一篇篇地看了下去。
就像我的老朋友了,如果隔些日子不来,我会很想念的。
在读第二篇文章的时候,看到作者的名字,感到很奇怪:写这篇文章的人的名字怎么这么奇怪呢
怎么叫“东西”呢
怀着疑惑的心情看下去。
这是一篇怀念母亲的文章。
内容大概是这样的:他的妈妈生了三个姐姐,两个存活,一个夭折,到了46岁的时候,才有了他,对他爱护有加。
在上学以前都把他背在身上。
上了学以后,对老师也是千叮咛万嘱咐看好自己的儿子。
妈妈虽然不识字,但是很有远见卓识,知道学问的用处,很想让孩子学到更多的知识,远离愚昧和无知,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爱的孩子离开她,越走越远。
母亲把所有能变成钱的东西都换成钱来供他来上学,一直供到他大学毕业、自己能挣工资那一天。
后来,他的爸爸过世了,他就接了母亲到城市里来居住。
一生在山沟里生活的母亲不能适应城市生活,他只好在城市与故乡之间往返,满足着母亲的愿望。
后来母亲生病了,进行了化疗治疗,承受了很多痛苦。
母亲想回到故乡谷里,说故乡的草药能治愈她的恶疾。
可是,儿子因为家乡没有止痛针,没有应急的抢救,没有满足母亲的要求。
母亲终于在一个瓢泼大雨之夜故去了。
儿子说,那漫天的暴雨也无法减轻他的悲痛。
他从爱母亲,转向爱家乡,因为母亲在家乡,因为母亲的心一直离不开家乡,因为家乡在母亲心里。
他在文章中说过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说过去我是爱母亲才爱家乡,那现在我则是通过爱故乡来怀念母亲。
”母亲不在了,唯有故乡才能找到母亲的影子,才能找回对。
一个简单的故事,编织出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绵延无尽的爱恋,也表达出了一个儿子失去母亲的悲伤和怀念。
读完,一股纯净的暖流流淌在心底,读出了感动,读出了善良,读出了高尚,读出了朴素的而伟大的人间真情。
一般这样的文章写得沉痛而伤感,而这篇给我的感觉不同。
他的文笔是俏皮的,幽默的,给人更多想象的空间和轻快的感受,但对母亲的思念与热爱洋溢在字里行间,让人仍能体会到他心里的那种疼痛。
比如,他的母亲对他的呵护有加,他就把自己想象成妈妈双手捧着的一盏灯苗,生怕有半点闪失。
让人们准确而细致地联想到妈妈那爱惜儿子到极致的心情。
因为在城市里长时间的求学,家乡在渐渐淡忘,但仍想念母亲,他就用一句“故乡在缩小,母亲在放大”来反应出求学期间在遥远里对母亲的思念。
妈妈想尽一切办法变卖农产品,他就把母亲说成是魔术师。
他这样写:“直到我领了工资,母亲才结束农村对城市的支援”。
明明是母亲在费劲心思、穷尽心力供养他上学,母亲当时生活的窘迫可想而之了,可是,他用一句略带俏皮的话,就把母亲的辛劳和对母亲尊重、感激的心情很准确的写出来了,却没有过分的沉重感。
到儿子能挣钱的时候,描写妈妈的容貌,他就那样简单地写了一句:“已经苍老得不敢照镜子了。
”从这一句里,能让读者体会到作者那颗愧疚而负重的心灵,一颗想报答母亲的心怀。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因为这,儿子有了钱,妈妈说话,儿子马上实施。
因为妈妈说过的话,他跟县里反应情况,解决家乡吃水问题;因为妈妈说某家困难,儿子立刻掏出钞票帮助解决。
“妈妈的话就是圣旨,她指到哪里我就奔到哪里。
”对妈妈的感激与报答就这样隐藏在字里行间,让人仿佛触到了作者那深情的脉搏。
父亲故去后,妈妈被接到市里,但是时常想念家乡。
儿子只好经常送妈妈会故乡去,用一句话来形象地写出来:“我不得不做一把梭子,在诚实与故乡之间织布。
”他在尽自己所能满足着妈妈的愿望和要求。
可是在最后,他没有满足妈妈最后一个要求,给自己留下遗憾。
妈妈在病重的时候想回到家乡,可是儿子即使有万种理由留下母亲,还是忽略了她对故乡的依恋,让儿子心中在母亲离去后留下懊悔的悲恸。
文中还有很多电脑用语的运用,让人觉得比喻得形象恰当。
妈妈想念家乡时,他就这样写到:“每一个土坎,每一株玉米都都刻在她记忆的硬盘里,既不能删除也不能覆盖。
”硬盘、删除、覆盖在电脑里都是很平常的用语,都是和高科技沾边的知识,用在这里和一个不识字的老太太用在一起,相映成趣。
在写妈妈病重想回谷里老家时,他就这样写:“她送我读书,让我有了知识,我已经被现代医学格式化,所以没有没有同意她的要求。
”“格式化”也是电脑用语,用在这里显然也很恰当,但是没能让妈妈最终释怀,也是一种合理的无奈。
最喜欢作者最后那几句话:“为什么我在伤痛的时候会想起谷里
为什么我在困难时刻家山北望
现在我终于明白,那时因为故乡已经替代了我的母亲。
有母亲的地方就能治痛疗伤,就能拴住漂泊动荡的心灵。
”爱母亲,所以爱家乡,爱家乡,因为爱母亲。
把母亲和家乡想象为一体,是一种最深厚、最浓重的情感体现。
我此刻真得被深深感动了。
这样读了好几遍,依然爱不释手。
因为一篇好文章,是百读不厌的。
中国是礼仪之邦,尊重老人,尊敬母亲,是每个人都懂得的人间最平常的情怀,可是,为什么这篇文章还如此打动人心呢
放下书,去电脑里寻找那个已经仿佛觉得不再陌生的作家,想更多的了解他。
于是在百度里输入“作家东西”,然后就出现了他的名字,他的文章,写他的文章,就读到了胡红一的,读到他是一个如此坦诚、热情的一个人,想着家乡,爱着父母,忘我地工作。
这些文章让我从侧面看到,作者写的这篇文章是很真实的,注入了作者全部的深情。
也能从字里行间看出他的风趣幽默,比如他说自己写作就是为了吓一吓不识字的父亲,让人觉得忍俊不禁。
读者这篇文章,我有很多感想。
我也是妈妈,我渴望自己能把孩子培养成有修养、有知识的人,用自己的品行感染孩子,身体力行地去教育孩子;我开始想妈妈了,有一种急于想见妈妈的冲动。
明天我就带上妈妈最爱吃的水果去看妈妈,一定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