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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之怒读后感

时间:2015-04-18 06:53

刺客列传读后感,以散文诗的形式

有网友写过一篇,贴给你:635662381  一句“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贯穿了整篇《刺客列传》。

从春秋至战国末期,太史公司马迁共为我们五个这样的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最具有名气的荆轲。

他们之中有的成功了,有的失败了;有的活了下来,有的被就地正法……是什么驱使着他们披荆斩棘,去完成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们更是阻挡了历史进步的潮流

为何

就是这样一句“士为知己者死”,这也许更是一个莫大的悲哀吧

  钟子期死,俞伯牙破琴绝弦,终生不再鼓琴,以为世无知音。

此乃真正之“知己”。

后来这则故事被金庸金大侠搬到了他的小说《笑傲江湖》中去,衡山派“二把手”刘正风与“邪教”日月神教长老曲洋合创《笑傲江湖曲》,因此得罪嵩山派掌门左冷禅,惨遭灭门之灾,至死仍与曲洋一起,双双为“知己”而亡。

在这里,“士为知己者死”的内涵得到了升华,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

  再回到《刺客列传》中来。

五位刺客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曹沫和豫让才稍许算得上“士为知己者死”,而专诸、聂政、荆轲不过就是那些所谓“知己者”达到自己私语的工具。

  曹沫为了替鲁庄公收回失地劫持齐桓公,他是唯一成功并且全身而退的刺客。

可以说,只是一种“忠君”的表现。

尽管他的事迹是五个人中篇幅最短的,不过我却认为他才是真正的刺客,既能够完成住上给予的任务又能够保全自身的安全。

此乃刺客之上者。

  豫让,为了替被赵襄子“漆其头以为饮器”的智伯报仇,先后两次刺杀赵襄子都不成功,最后仅仅砍了其衣服三下就自刎谢世了。

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愚忠的表现,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赵襄子的宽阔气概,面对刺杀自己的刺客能够纵虎归山并答应他的无礼请求,不得不为他的气概所折服。

豫让可谓刺客之中者。

  专诸、聂政,都成功刺杀了目标,但他们的共同点就是当场被就地正法。

专诸为了吴公子光,也就是踩着他的尸体成为大名鼎鼎的吴王阖闾的一己之利,用鱼肠剑刺死了吴王僚,成就了阖闾的光辉时代;聂政仅仅是由于严仲子与侠累产生不快就替别人出头,结果也是刺杀成功,当场被戳。

他们两人都是古代君王为了争上位、谋己私的牺牲品,仅仅是因为一两句好听的话就把自己卖给了对方,这二人可称之为刺客之下者。

  最后不得不谈及太史公花了大量笔墨来描述的刺秦的荆轲。

他的故事就不多加叙述,人尽皆知。

我对他的评价,从历史的眼光来看,他是一个白痴,想阻挡历史发展的进程;从个人的品德来看,他又是一个集勇气、智慧于一身的英雄,尽管他缺乏的是实力,连当时的名侠盖聂、勾践都对他嗤之以鼻。

  荆轲不是一个有声望的公卿贵族,他文不能安邦,物不能定国,没有出将入相,没有惊天动地的功绩,他只不过是当时地位低下的游侠阶层的一个普通游侠,剑术不精,但他却做了一件当时无人敢作的惊天之举——刺秦,这是难以想象的,就连一代霸王项羽远观秦始皇也不过就是叹了一句“彼可取而代之”而已。

  我们以历史的眼光来看,他这样的举动既是螳臂当车,更是违背了历史发展的潮流。

“春秋无义战”,战国时代的战争却根本连“义”都谈不上,秦国用了及其残忍的手段完成了大一统,名将白起一人在征战中斩杀东方六国90万人,绝大部分是降杀。

燕太子丹为了保全自己的国家,想让荆轲效法曹沫劫持秦始皇而立下盟约。

不过他却忽视了一个事实,这是不可能的:齐桓公尊王攘夷,志在成为盟主而已,所以可劫、可盟:而荆轲时代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代,秦王不兼并天下是不可能善罢甘休的,所以说燕太子丹和荆轲的行为是迂腐的。

就连荆轲死之前都说:“事所以不成者,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

”这样的结果不亦悲乎

  现在我们称赞的是荆轲重义气,重然诺的豪侠精神,他可以将生死置之度外,义无反顾地为国捐躯,所谓“荆轲一怒易水寒”

  “士为知己者死”,士有之,然则“知己”何求

  曹沫身为鲁庄公猛将,豫让也是智伯的群臣之一,鲁庄公和智伯把他们当过知己吗

那就更不用说专诸、聂政、荆轲之辈。

此三人都是游侠出身,相信他们的目标就是一个“游”字,游遍天下,不求闻达于诸侯。

可是那些君主们却得到小道消息,言三人之能,然后阖闾一句“光之身,子之身也”,严仲子三顾茅庐,荆轲更是多方周折后被引见到太子丹门下,他们是真心如此吗

俗语云:兔死狗烹。

这些君主们只想兔死狗还送给对方烹,只不过需要一点点煽情的话语,再加之一点演技落下几滴不知是不是泪水的泪水,就能够让这些侠士们“为知己者死”,不亦哀乎

  相反的,真正的那些“为知己者死”的不是上述五个刺客,而是文中其他一些人,聂政之姊聂荣,荆轲之友田光,高渐离等人。

  聂荣因为聂政之前“臣所以降志辱身居市井屠者,徒幸以养老母;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也”婉拒了严仲子的重金之邀,所以表现出的亲情尚不足以论及“知己”;而田光、高渐离则是真正的侠士。

  田光在得到太子丹的命令后,转而引见荆轲,更是来了一句“原足下急过太子,言光已死,明不言也”,于是自刎表明自己不透露国家大事,既保全了自己侠士的威望,又起到了刺激荆轲的举动。

可谓“义”也。

  高渐离,与荆轲和而歌之的善击筑者,为荆轲饯行,“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

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

於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这是何其悲壮的场面。

高渐离和荆轲的友情可见一般。

之后荆轲失败而亡,他仿效荆轲献技于秦王,“举筑朴秦皇帝,不中。

於是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这才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

  由是观之,身处乱世,有些事情是迫不得已的,或为忠诚,或为义气,更为甚者只为一句话。

太史公评曰:“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因而千里马易得,而世无伯乐,此乃大憾也

而那些所谓“为知己者死”的士们,他们的牺牲不也是莫大的悲哀,他们不是“为知己者死”,而是那些为了那些“利己者”而死

史记刺客列传800字读后感

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一、即兴表演——刺客曹沫 司马迁对刺客情有独衷,在《史记》中专为列传,开篇第一位即曹沫。

鲁国大将曹沫虽有“勇力”,却三战三败,吓得鲁庄公赶紧向齐割地求和。

然而,两国会盟时,曹沫却突然“执匕首劫齐恒公”,要他归还土地,恒公只得答应,于是,“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在这里,曹沫算不上真正的刺客,最多只能算半个刺客,他并不想把齐恒公杀死,只是想拿匕首吓唬吓唬人罢了,他的用意只在为自己消除国土沦丧之耻,说到底还是出于自私的个人目的。

看他的理由:“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

” 强者有强者的逻辑,弱者有弱者的逻辑。

曹沫表面显得勇猛,执行的却是弱者逻辑。

当游戏的双方的实力过分悬殊时,弱者便会大义凛然地破坏游戏规则,他们自己会觉得顺理成章,旁观者也会觉得情有可原,这时弱者的逻辑实为无赖逻辑。

至于强者,只能无条件地遵守被破坏的游戏规则,以示强者的尊严。

大人不计小人怪,强者不跟弱者一般见识。

所以,曹沫耍完无赖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齐恒公虽怒,为了不“失天下之援”,也只得装孙子,“既已言”,就要言必行,行必果。

正是:无赖因无赖得天下,英雄因英雄失天下。

其后刘邦与项羽即如是。

二、行货的下场——刺客专诸 伍子胥劝吴王僚伐楚,吴公子光说他“欲自为报私仇也”,伍子胥则看出公子光“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所谓“内志”,就是杀吴王僚取而代之。

伍以公掩私,光则以私掩私,二人的出发点都是自己。

既各有所图,就可达成“一致”,互为利用,伍子胥要利用吴国报家仇,公子光要利用伍子胥得到吴国,为了各自的目的,他们走到一起来了。

在他们两人中间,专诸成了工具。

伍子胥把专诸送给公子光,专诸替公子光了杀吴王僚。

且听专诸行刺前所作的一番利害分析:“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

”也就是说,他抓住了吴国处于内忧外困的“绝好时机”而大功告成,于是公子光成了吴王,伍子胥成了权臣,专诸成了烈士。

私心的力量是强大的,为成一己之私,他们对国家兴亡已全然不顾。

私与私联合成的“公”是可怕的,私与私媾和出的“同”是可怕的,他们对外称公义,对内称同志,绕来绕去还是绕不过一个“私”

公子光对专诸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听听,说得多感人啊,说着“我就是你”,目的却是让人家去死。

可专诸也不是傻瓜呀,他为什么就听从伍子胥的,听公子光的,心甘情愿去献身呢

个中原因太史公也没交代,但最后有一句“阖闾乃封专诸之子以为上卿”,莫非专诸拼了命就是为了给儿子换个官做

若为此,或还说得过去。

如果仅为名,我只能当他是傻蛋:明摆着伍子胥公子光只是把他当成了“行货”。

这样的刺客够也可怜的。

三、行为艺术——刺客豫让 豫让是一个执着的刺客。

最初豫让追从范氏、中行氏,但“无所知名”,后来“去而事智伯”,智伯“甚尊宠之”。

后来智伯被赵襄子等人诛杀,豫让的复仇事业也便悄然开张。

“士为知己者死,女灵悦己者荣。

今智伯知我,我必为报仇雠而死,以报智伯,则吾魂魄不愧也。

”从豫让的话里可以看到,在未行动之前,他已判定自己“必为……而死”,这样才可“报智伯”,至于“报仇雠”与否,反倒不怎么重要,他需要的只是一死。

第一次行刺,豫让看中了厕所,更名改姓为“刑人”,在那臭哄哄的地方等着赵襄子如厕,谁知赵襄子心眼太多,识破了他的企图,这当口豫让只有死的份了,然而赵襄子偏偏没有成全这位刺客的美意,反而夸他为义人、贤人,“卒释之去”——把他放了。

不过,赵襄子的宽赦并未熄灭豫让复仇\\\/赴死的欲念。

有人劝他佯装归服赵襄子,骗取信任后再“为所欲”。

可是豫让却给自己划了一道底线,他不愿做一个“怀二心以事其君”的卑鄙小人,他要做个让“天下后世”那些“为人臣怀二心以事其君者”感到羞愧的正人君子。

天下——空间、后世——时间,难得豫让将复仇\\\/死难之事思虑得如此阔大,再联系到他“漆身为厉(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的举动,直觉得豫让是一位很有头脑的行为艺术家,对他来说行刺本身并不重要,重要是他的自残肉体,是他的拒绝和坚守。

很难想象豫让扮作乞丐会有接近赵襄子的机会,当然也很难想象他埋伏在赵襄子“所当过之桥下”会有什么奇迹,暴露是必然的,这次“行刺”的结果又是未曾出手便成囚。

在赵襄子眼里,豫让的执迷不悟有些不可理喻了,所以他没有再一次予以表扬,而是不无嘲讽地提了起陈年旧事:想当年范氏、中行氏可都是被智伯灭掉的,你非但没为他们报雠反而“委质”于仇人智伯,现在为什么单单非要为智伯报雠

假如这时豫让不开口,他的表演可能会更有深度,谁知他偏偏说出了理由,这一说不要紧,使得这位行为艺术家大大跌份了:范氏、中行氏众人遇我,我故众人报之;智伯国士遇我,我故国士报之。

说来说去,原来还是为了他自己,看来如果智伯没有给他开小灶,他也会毫不犹豫地委质于赵襄子。

他的做人原则何尝不是“有奶便是娘”的实用主义

这也叫义

这也叫贤

说到底,不过私心而已。

他的事非标准就是自己的荣辱得失,给他好处的就是好,对他好的就是好,不管那“好”有什么背景和缘由。

在这点上,一千多年后的武松正是以豫让为榜样的,那“施恩”略施恩惠,就把这位打虎英雄收伏了,就能窜掇着他去打人行凶。

这也叫“义举”

这种为一人计的报恩、报仇,岂不可悲、可怕

没有白吃的午餐,所谓“施恩”,明摆着带有目的性、功利性,一方面是“施”,一方面是“恩”,施恩者在给予之前就已预算好了回报,只是为了获得加倍的偿还。

在我看来,赵襄子对豫让有过一次不杀之恩,并夸他为义人、贤人,也算得一位知己,他若杀了赵襄子,便是不义之人,若归属赵襄子,亦是不义之人,报恩与报仇拧在一起,可见,无论他怎么做都有悖于“士”的标准,那么他为什么还要继续行刺

在赵襄子看来,豫让有一次行刺的表现就足够了,自己有了一次宽宏大量的表示也足够了:“子之为智伯,名既成矣”,“寡人赦子,亦已足矣”。

所以当豫让再次行刺时,赵襄子便有些不耐烦了,他当然不会想到豫让也有他的苦衷,他不知道正是他的所谓宽赦,把豫让推进了复仇的牛角尖,作为一名刺客,豫让只能把行刺进行到底。

豫让再次行刺的结果注定了要“失败”,且看他临终前的慷慨陈辞:“臣闻明主不掩人之美,而忠臣有死名之义。

前君已宽赦臣,天下莫不称君之贤。

今日之事,臣固伏诛,然顾请君之衣而击之,焉以致报雠之意,则虽死不恨。

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

”人是杀不了了,于是退而求其次,要杀人家的衣服,且是“拔剑三跃而击之”,在这一刻,行为艺术家豫让的行为艺术达到高潮,从形式上完成了他的“死士”之旅。

即便这样,赵襄子还“大义之”。

他自杀了,赵国志士还“皆为涕泣”。

由此可见,豫让的行为艺术没有确实达到了预期效果,要是拿到现在,他的这一表演肯定没有市场,不光引人发笑,还会有人骂他傻B。

豫让,可能是最早为行为艺术献身的人,这位行为艺术的先驱,以他的死完成了对“义”的诠释。

四、为杀而杀——刺客聂政 豫让是“为知己者死”,聂政是“为知己者用”。

豫让视智伯为知己,是因为知伯给他“国士”的待遇,那么聂政是因为什么引严仲子为知己的呢

简单地说,就是因为金钱,因为素不相识的严仲子不远千里给他送来了“黄金百溢”。

从这点看,这两位同时代的刺客倒有共通之处。

我这样说也许有点俗,也有点损,事实上人家聂政并没有收下严仲子送来的钱,单从这一点看,他的风格要比我们当代的某些漫天要价的杀手高多了,人心不古由此可见一斑。

既然聂政没被收买,为什么还要铤而走险,走上替人行刺的不归路呢

因为严仲子发掘并放大了他的人生价值。

聂政本来就是一个在逃的杀人犯,一个“降志辱身”混迹于市井的屠夫,忽一日有人上门拜望\\\/送礼,还夸他“义甚高”,怎么不令他受宠若惊

虽然聂政当时并未慷慨应允,而是以老母需奉养为由,推说“政身未敢许人也”,但是内心深处已被严仲子征服。

所以,当老母辞世后,聂政立刻找到严仲子门上,主动要求“为知己者用”。

原来严仲子是从两个方面打动了这位勇敢之士:一严仲子乃“诸侯卿相”,却能礼贤下士,亲自拜会一个小小的屠夫;二是因为聂政“未有大功可以称者”,严仲子却能亲自送上黄金百溢,真乃“深知政也”。

“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聂政从精神上得到了极大满足,既然人家这样看得起他,他还有什么理由拒绝

“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

请得从事焉

”——你的仇人是谁

让我去干掉他

不问缘由,不问善恶,只问是谁,只管去杀,这就是知己之用

就因为人家给他戴了个高帽子,屠者聂政就豁出了身家性命,甘愿为之献身,这样的刺客与屠夫何异

人家明明就是冲着你是亡命之徒来找你的,人家明明就是来收买你的生命的,为什么你还感激涕零,把那不怀好意的人视为知己,视为恩人

难道古代的杀手脑子里都缺水

难道真的像武侠小说写的那样,杀手们只是为杀人活着

五、谁是英雄

——刺客荆轲 五刺客中,荆轲是最后一位,也是最出名的一位。

虽然他失败了,却被看作失败的英雄,荣耀身后两千年。

先前我只知道那“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壮,知道他与秦王拼死逐斗时的激烈,而读过《史记》,才知道了荆轲些许底细,才知道在未成英雄之前,荆轲不过是一个挂剑游荡的投机分子。

在榆次,盖聂一瞪眼就把他吓跑了;在邯郸,鲁句践一声怒叱他就“嘿而逃去”;只是到了燕国,这位“逃跑大侠”才算找到了感觉,和杀狗的屠夫及乐手高渐离交上了朋友,成天和他们喝酒耍闹。

“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

”这就是荆卿,接着太史公话锋一转,又说他虽然爱喝酒,但为人“沈深好书”,在各诸侯国游历时,结交的都是些“贤豪长者”,燕国处士田光先生也对荆卿另眼相看(“善待之”),认为他“非庸人也”。

做完以上铺垫后,太史公又开始铺陈荆轲这一人才浮出水面的过程。

虽然荆轲非同一般,也只是“圈内”知名人士,如果不是燕太丹“求为报秦王者”(谁让他“遇太子丹不善”呢),荆卿就不可能成为名载史籍的荆轲。

太子丹求问太傅鞠武,鞠武向他引荐田光先生,田光先生又向他推荐荆轲——田光“自杀以激荆卿”——荆轲还未出场,已先担上一条人命,他还有什么理由退却

可是当太子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荆轲却说:“此国之大事也,臣驽下,恐不足任使。

”这话说得够谦虚,也够委婉,然而太子已看准了他,所以“前顿首,固请毋让,然后许诺”——许什么诺

当然是给他好处,把他尊为“上卿”,让他住在“上舍”,“太子日照门下,供太牢具,异物间进,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

” 为了让荆轲死心塌地地为自己卖命,太子丹确是伺候得毕恭毕敬体贴入微。

太史公把个“恣”字用得太毒,试想荆卿定然是风光透顶,得意得一塌糊涂,有些人一辈子想也不敢想的幸福生活,他就这样轻易得到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这样死而无撼了……谁知时间长了,荆轲竟一点也不自觉,“未有行意”,于是太子急了,便拐弯抹角地提醒荆轲:秦兵马上就要渡过易水,就算我想继续好好侍奉,恐怕也不可能了。

荆轲当然会意,白吃人家的,白住人家的,。

提出要借在燕国避难的秦将樊於期的人头用用——樊於期也是刚烈之士,二话没说就把自己的头割了——荆轲还没出发,便又背了一条人命。

之后易水送别,其间又见细处:荆轲想等一个人同行,太子却疑他反悔,便要先派副手秦舞阳先行,这下把荆轲气坏了,你当我害怕了

这一去本来就凶多吉少,我只所以迟迟不走,是因为要等一个可以联手的同人。

既然太子这样说,那咱们就诀别吧

与他的刺客前辈们相比,荆轲称得上一个理智冷静的人,比起聂政来,他要现实得多,聂政拒收“百金”,直做杀手,荆轲则是来者不拒, 尽享人间欢乐,聂政是因精神上的满足为知己而死,荆轲是因肉体上的满足为主顾而死,这样一比似乎显得荆轲庸俗了,不过对于一个杀手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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