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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爱故事的读后感

时间:2018-02-12 15:53

《慈爱的回报》读后感500字

迷宫”真是厉害!迷不像别的蜘样可以用粘性的网作为陷阱,丝是没有粘性的,它的网妙在它的迷乱.你看那只小蝗虫,它刚刚在网上落脚,便由于网摇曳不定,根本设法让自己站稳.一下子陷了下去,它开始焦躁地挣扎,可是越挣扎陷得越深,好像掉进了可怕的深渊一样.蜘蛛呆在管底静静地张望着,看着那倒霉的小蝗虫垂死挣扎,它知道,这个猎物马上会落到网的中央,成为它的盘中美餐.不仅如此,迷宫蛛还是一个纺织手呢!真让人佩服呀!不过让我最佩服的是迷宫蛛的母爱,因为迷宫蛛产卵的时候它会忍痛割爱地把自己的网丢弃,而到小宝宝出生以后而精疲力竭地死去.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呀!通过读这篇文章,使我想到了我们的父母,他们任劳任怨的为我们默默付出,我们却不知道珍惜,俗话说“可怜天下父母心.”原来就是样的呀!所以,我们一定要报答带着我们走过风风雨雨的父母!

四年级阅读空间读后感巜慈爱的妈妈》

在一条花香缭绕的小径有一只大里夹印着一只小脚印。

两个脚印之间又封存了段欢声笑语,一段段爷孙情长……爷爷是个地道的农民,浑身透着的也是泥土的气息。

长年的劳作,铸造了他的魁梧身躯。

而在这身躯后,却总躲着娇弱的我。

我的影子,藏在爷爷的影子里;我的脚丫子,踩在爷爷的脚印里;我的童年,裹在爷爷的慈爱里。

在春天,新绿初发的时候,爷爷就背着我去抛秧苗。

呵呵

抛秧苗可有趣拉,我俯在爷爷的背上,抱着一把秧苗东一根西半根的抛。

有的似一叶扁舟横卧水面;有的则“头”朝下“叫”朝上的倒立;有的则身首异处死的惨;更有甚者插在爷爷的头发上,掉在爷爷的裤兜里。

总之,最后站在田埂上我们硬是看不到一个直立在“茫茫水面”上的“壮士”。

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干了一把后,我和爷爷就收工回家。

爷爷在前,我在后,走在一条窄窄的田埂上。

在水里面,一只小脚正踏在一个大脚印里。

蝉鸣了,夏天到了,蚊子和炎热也到了,我的埋怨和脾气也多了。

在这时候,爷爷就带我去村东头的高地上去消气。

特别是夏夜,在高高的土坡上,爷爷坐在草地上左手抱着我,右手拿着一把黄蒲扇,迎着凉亮的夜风,然后清清嗓子给我“唱”一首催眠曲。

他不会唱歌,但他回讲故事。

在他的故事里,我可以“看”到孙悟空的嫉恶如仇;红孩儿的顽皮率真;哪吒的无法无天;更能感受战火连天的三国;和谐美满的农庄……就这样爷爷一遍一遍地讲,我一遍一遍地听。

炎热和蚊子没有打扰我,埋怨和脾气也被爷爷的故事给吸走了。

夏天就在我们每次往返的途中,一片一片地踩进了脚底的鞋印里了。

但是,在一个落叶纷飞的秋天里,那条小径上大脚印不见了,只留下一行歪歪斜斜的漫无目的小脚印浅浅地印在那里,然后被秋雨淋碎。

在冬天,我总回想起春天和夏夜;在梦里,我会把小脚印从大脚印里拔出来,然后倾听封在大脚印里的一曲一曲。

《阿信的故事》读后感900字

阿信非常勤劳,因为她总说:“让我来做吧,我什么都能做。

”她是一个穷苦的佃农的女儿,所以七岁就去别人家打工,她什么都做,看孩子,做饭,在冰冷的河水里洗尿布„„ 阿信也很勤奋好学。

在给别人看孩子的时候,还背着孩子偷偷去学校听课,打动了老师,终于说服东家边看孩子边上课。

在河水里洗尿布的时候,她在默默背课文;在烧火做饭的时候,她还在背课文;只要有一点儿时间,她都在努力学习,学会了茶道、缝衣服、做头发„„

一篇过于长的读后感 ——《三体》

众生毁灭一切——重读《三体》有感作者:我的寒星我的梦《三体》本身就是一个宇宙,宏大、深远、辽阔,人类几千年波澜壮阔的历史在其中重现,却似沧海一粟,转瞬即逝,生生不息的文明几乎灰飞烟灭,只剩下繁盛辉煌的记忆,漂流在时间之外的虚空中,直到宇宙重新回归奇点的那一刻到来,才得以重见天日。

而这一刻,真的能到来么

我想,这或许只是程心的美好心愿甚至自欺欺人的一丝慰藉吧。

为了躲避宇宙的毁灭时刻,许多生命体只会选择在小世界的空间中无忧无虑地生活,直到宇宙重启后适宜生命体生存时再选择回归。

而无数小世界空间所导致的质量流失,却使宇宙无法实现重生。

在这种情况下,似乎也只能寄希望于像程心这样有责任心的生命体。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而宇宙的命运,正是掌握在众生手中。

而很可能的结局是,众生毁于自己之手。

而这,也许正是《三体》要告诉大家的吧。

在第一部《地球往事》中,对人类本身彻底绝望的叶文洁意图引入外星文明来解决问题,却不幸地开启了地球人类的末世之门。

这是人类毁灭自身的序曲。

而在第二部《黑暗森林》中,三体人的罪恶并没有显露多少,人类的黑暗及堕落本性却充分暴露出来。

罗辑博士的前半生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及时享乐的人之本性,而为了庄严和孩子,他最终选择用整个后半生扛起执剑人的大旗,孤独却坚定地行使黑暗森林威慑的使命。

章北海及其他面壁者们早就看穿了在基础科学被锁死的情况下人类必败的结局,只有逃亡才能使人类文明得以延续,只有试图成为操纵命运的威慑者,才有可能反败为胜。

为此,泰勒不惜牺牲全部地球舰队的所有生命以形成量子幽灵舰队,雷迪亚滋不惜以毁灭整个太阳系的手段来威胁三体人,希恩斯和章北海则选择了人类逃亡这条路。

前者不惜为人们烙下“人类必败”的思想钢印,后者则为了地球世界能将资源集中于创造逃亡所必须的无工质飞船,暗杀了若干倡议建造工质飞船的当权者,甚至不惜波及无辜。

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与行为看似残忍且有悖于人性,却高瞻远瞩,正是所谓的大仁不仁。

但他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众生最基本的权利与利益,所以结果可想而知:章北海及面壁者们被扣上了诸如可耻的逃亡主义、反人类罪等各种帽子。

在众生看来,以他人或地球或太阳系的存在与否为赌注的威慑手段太过凶险,没有人愿意将自己的命运操于他人之手,况且鬼才知道这个操控命运的人会不会以牺牲大多数人来保全自己。

同时,逃亡也必将是少部分人的生存之路,没有人会心甘情愿地接受面对死亡的不平等待遇。

所以,他们宁愿大家一起死,也不让部分人先逃走。

这就像书中屡次写到不能乘坐航空器逃跑的众生,以各种方式努力搞破坏,以使别人也逃不掉。

他们或许可以说,在生存面前,众生理应平等。

但果真如此吗

后来逃亡的青铜时代号用行动告诉大家,当人类在太空中面临生存的威胁时,只用5分钟便可以产生极权。

这就是人类之间在太空发生的黑暗战役。

它告诉人们,在生存面前,绝无平等可言,而是先下手为强。

而在第三部《死神永生》中,也正是人类之手(虽然是不得已而为之,但这种安排很有深意),启动了引力波天线,公布了三体星系坐标,进而暴露了整个太阳系,使其成为全宇宙的众矢之的。

全宇宙就是一座黑暗森林,每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他小心地潜行,力图不被任何人发现,而一旦发现了别的生命,他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

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

这就是宇宙文明的图景。

在当今世界,各强国都拥有轻易灭了对方并毁灭世界的超级武器,威慑其实正在进行中,只不过通过科技进步以及信息化、全球化等手段,人类的资源暂时能够满足自身的生存发展需要,可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文明的不断扩张,人性的欲壑难填,当各种科学与技术手段都无法满足众生的需求时,一旦资源总量不足甚至枯竭时,又会发生什么呢

退一步讲,我们的世界即便不是一座黑暗森林,至少也会跌入大低谷吧。

人口的锐减使资源出现富余,然后才会有大革命,人性的解放带来科学技术的再次飞跃,接下来又是人口增长、人欲膨胀、文明扩张,等同于末日的资源枯竭将再次来临,人类世界终将成为一座黑暗森林……任沧海桑田,时空变幻,而人性永恒。

这便是第三部《死神永生》。

趋利避害是人之本性,这导致众生群体意志的无情与善变。

当危机来临时,众生需要一个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来挽救他们的命运,哪怕赋予其面壁者甚至执剑人那样的超级特权也心甘情愿。

而危机一旦过去,众生又不愿让这样的超级英雄操控自己的命运,他们已经不需要英雄了,他们急于夺去他的权力,并宁愿将其赋予一个和自己一样的普通人。

所以,他们选择了程心……程心两次处于几乎等同于上帝的位置,却两次以爱的名义把世界推向深渊。

在这样的黑暗森林环境中,没有霹雳手段,又谈何菩萨心肠

但程心没有错,她只是一个被众生推上神坛的普通人,只是做了一个普通人在那一时刻都会做出的选择,而这一选择,也正是当时众生所希望看到的。

在众生的群体意志面前,她既无力反抗,也不想反抗,因为她是众生之一员,所以她与他们的想法是一样的,只是比其他人多了那么一点不自量力的责任心。

在众生面前,程心的确是最无辜的。

他们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了程心,而当威慑失败,他们只会以怨恨的眼神和愤怒的声音及行为向她表示:我们当初怎么会选择了你,就像当初对面壁者们那样。

而当危机过去,他们又根据自己情感和利益的需要,重新把她奉若神明。

他们绝不会反思和自责,这是何其的不负责任

在澳洲大移民时,众生争相报名三体组织的地球治安军,两千万人参加了面试,最后只有五百万人被选上。

最后的“幸运儿”并不在意人们的唾沫和鄙夷的目光。

因为他们知道。

那些吐唾沫的人中相当一部分是提交过面试申请的。

在移民返回时,治安军甚至在保证供给和维持秩序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当一切恢复后,大批治安军被处决,而对此欢呼雀跃的人群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当初在治安军报名中的落选者……在第三部中,作者更是把人性的黑暗本质,上升到文明的高度。

不仅人类如此,外星文明也一样。

如果说,人必将毁灭自身和一切,那么,文明也必将毁于文明本身。

生命体个性的解放,必然带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这导致文明不断增长和扩张,但宇宙中的物质总量保持不变。

为了生存,战争就不可避免。

而宇宙中高级文明所做的,竟然是不惜降低自身的维度,以求在不断走向毁灭的宇宙中生存,这简直是同归于尽的做法

而这,又和人类的做法何其相似

对于不断降低维度的宇宙,惟一的希望就是重启归零了,就像凤凰一样涅槃重生。

而蜗居在各个小世界过着幸福生活的数不清的生命体,又有多少愿意像程心一样,为了大宇宙的重生,释放掉自己小世界偷来的质量,重新回到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的太空中,去亲历宇宙走向毁灭。

看来,宇宙真要毁于众生之手了。

以上乃一家之言,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海涵。

关于安徒生童话里最经典的故事的读后感

我喜欢的: 安徒生写的,家喻户晓。

它虽然只是一个,但是它不仅只是孩子童年的一个梦,它对惯于面对现实的大人来说,也有一定的影响力,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可见它的魅力非凡啊

  最近,不知为何,我忽然又想起这个哄小孩的。

它之所以能成为童话故事,是因为它省略了某些现实的,复杂的过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个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丑小鸭独自游泳的时候,看到自己水中的倒影,才发现自己已经不是当初的那只丑小鸭,它已经蜕变成天鹅了。

就是这样的结局

丑小鸭变天鹅,仿佛是一夜之间的事。

我重新再想这个故事时,想到了很多。

首先,我想的是,丑小鸭能变天鹅,究竟是否天意如此呢

还是别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故事呢

  现在,我有两个有趣的想法:第一,是天意如此。

第二,是后天努力(这就是那个我认为不为人知的故事)。

如果这是天意安排,我认为天鹅首先要解决的是自己心态的问题

这是一个怎样的心态问题呢

天鹅之前一直是只丑小鸭。

虽然长得丑,但毕竟还是一只鸭子,它一举手一投足自然都是鸭子的行为。

也就是说,它长得是鸭样,走的是鸭步,用的是鸭脑,吃的是鸭食。

一直用着鸭的思维方式来思考,都是站在鸭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的。

一旦它因为天意变成天鹅,它就要推翻自己的一切,自己熟悉的一切。

它首先要解决个人认知问题,重新认识自己是谁。

然后就是要迅速改变自己的言行,这才有资格做天鹅。

就是说它需要推翻自己以前的定位,要重新定位自己。

不仅让自己看起来像只天鹅,还要得到它新同伴的认同,觉得它的确就是同类,就是一只实实在在不容质疑的高贵天鹅

  不知丑小鸭是只怎样的鸭子,到底是只坚强的鸭子还是脆弱的呢

如果是坚强,那改变是上天的眷顾。

它可以迅速地改变自己鸭子的心态,重新以天鹅的新心态来面对完全陌生的新生活,如果它是坚强的,适应能力强的,它一定可以完成蜕变的过程。

如果它是脆弱的,它就不可以接受自己的改变。

如果真的如此,那它面临的就是灭顶之灾了。

因为它不可能再回到鸭群中,过回从前的鸭生活了,更不可能过天鹅的生活。

因为在天鹅的眼中,它只是虚有其表,华而不实,没有天鹅的骄傲和高贵言行,只是一只披着鹅皮的鸭子而已。

没有正常的心态,当然是无法过正常的生活,这种非鸭非鹅的生活更难过。

  如果是后天蜕变的,那对于丑小鸭来说,就是天大好事

因为说明丑小鸭是只有能力的鸭子,敢于面对现实的压力,成功是迟早的事。

它完全有能力做真正的天鹅,因为它已具备一只天鹅的能力和素质

  也许我太多事了,好好的一个童话故事。

被我这样评头品足一番,似乎有点大煞风景。

但是作为一个成功的故事,总该留有一个可以让人想像的余地和空间吧

否则,就不配出名,更别说是留芳百世了。

也许,作者当时根本就没有想过丑小鸭会比的还经典,还出名。

只是一心想把自己心中的故事写出来,从而鼓励更多的人,相信世上有奇迹,通过这个童话看到希望,学会勇往直前。

也许,这就是当初作者写作的初衷和唯一的宗旨愿望吧

  丑小鸭长得丑,得不到应得的母爱。

但是却赢得了好名声,赢得了更多的爱。

我想主要的原因在于,小故事里有大智慧,它给人的鼓舞的力量和动力。

童话故事的写作手法虽然有时难免夸张失实,但是,也在情理之中。

童话故事,让我们相信并明白一点,那就是人间有爱,人间自有真情在。

  读时,妈妈会告诉我,做一个有爱心的人,读时,妈妈又会告诉我,小女孩很爱他的哥哥,爱是会创造奇迹,读时,妈妈告诉我要拥有梦想,永不放弃……就这样,伴我度过了童年。

  现在,再次拿起这本书时,才知道里面蕴含了太多太多。

有希望,有憎恨,有鼓励,有批评……这本书是安徒生十分伟大的作品,记录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批评了黑暗的盛会……通过一个个温馨感人的故事,可爱美丽的人物,总会告诉我们许多受益终生的哲理。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新年的前一夜仍在大街上买着火柴,但没有一个人原意帮助她,最后她冻死了的悲惨经历,批判了黑暗的社会,和那些没有丝毫同情心的人。

  “这是这年最后一夜——新年的前夕,在这样寒冷和黑暗中,有一个光着头赤着脚的小女孩正在街上走着,她的小脚已经冻得发青了,她有许多火柴包在一个旧围裙里;她手中还拿着一些。

这天谁也没有向她要过一根;也没有一个人给她铜板。

”读到这里,我就会想到,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美好。

安徒生通过细腻的描写,写出了小女孩的可怜,也让我懂得幸福生活的珍贵。

“她在一座房子的墙角里坐下来,蜷着腿缩成一团。

她觉得更冷了。

她不敢回家,因为她没卖掉一根火柴,没挣到一个钱,爸爸一定会打她的。

再说,家里跟街上一样冷。

他们头上只有个房顶,虽然最大的裂缝已经用草和破布堵住了,风还是可以灌进来。

”读了这些话,我几乎无法想象,怎么还会有这样穷的人们

是安徒生在写童话的虚构吗

但似乎又写得太过真实。

最后,童话必定会有一个童话的结尾,虽然是悲惨的,但,也是幸福的。

小女孩在划亮3根火柴时,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见到了最爱的人。

这,大概就是上天对她唯一的眷顾吧。

  这个故事读过很多遍,但没读一次都会有新的感受。

故事中间有个小小的插曲,在这个小女孩的鞋子掉了时,一个小男孩把它捡走了,却没有还给她,说是要拿去做摇篮。

这个男孩没有丝毫同情心,爱心,他只知道去嘲笑别人,现实的生活中,一定也不乏这样的人。

安徒生通过他,批评了所有的“他”。

当这些人读到这个故事时,应该感到羞愧,感到耻辱。

我不禁自我反省,有过这样过分的举动吗

像小男孩这样过分的当然没有,但是嘲笑别人的事也会有的。

这本书,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现实的丑陋。

  故事的结尾,小女孩终究是被冻死了,但仍不改变的是,没有人在意她

安徒生笔下的人是如此自私,社会是如此黑暗。

或许,天堂对于小女孩来说,是最美好的地方吧。

她是被社会抛弃的人,本就不应该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

但是在她死前,那三根火柴带给她了莫大的幸福,也让我们反思,向父母要这要那却终不满足,是不是太贪心了呢

或许只有满足才会有快乐吧。

  《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安徒生最经典的童话故事之一,社会、人性的黑暗都暴露在他的笔下。

最后一次读这个故事时,我希望世界上再不会有“卖火柴的小女孩”。

在一个孩子看来,小人鱼的情感,太复杂;而上,那些身影又太陌生.那时,在我的眼睛里晃荡的,也许只有小泰来莎挑水的桶,和灰姑娘总是掉落的舞鞋吧稍微长大一点,不再看那些情节幼稚可喜的童话了.安徒生的书被我静静摆在枕头旁边,我依然不能够有耐心读完小意达的花儿和没有画的画册。

但是海的女儿却在这时深深打动了我.那用大段大段美丽文字展开的海洋,在黑夜之外像一只眼睛,泛着幽蓝的光芒。

成群的珊瑚在小人鱼的心底摆出太阳的形状。

也许只有这样浩瀚静默的地方,才配得上如此璀璨安静的爱情啊。

故事写的是这么美,从容不迫,不急不缓。

已经知道这一切都不会有结果,已经知道即使没有那个悲哀的误会,小人鱼也很难得到她的爱而她就是那么优雅的旋转着,即使滴落只有自己一个人才看得到的心血也无所谓。

许多年以后看,那些苍凉的思想和无处不在的离别,其实已经在海的女儿里完整的告诉过我了所谓爱,也许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可是谁又能描写一个用五百年寿命换来的爱情悲剧,却悲悯得只有纯美的描述和温柔的心境呢

爱在这里是眩目的,博大的,也是让人悲伧和困惑的。

只是单纯想到结尾,小人鱼手里拿着刀子,却在王子和妃子额头留下那纯洁的吻时,心就痛得不能自已也许这就是爱的最高境界吧,所以在亲手成全自己所爱的人和别人的幸福之时,放手的那刻突然想要学习小人鱼那与世无争的笑容即使心在这一刻变成泡沫。

后来又读了大柳树下的梦。

从海洋搬到了陆地的戏台,依然是一个不能让人释怀的爱情悲剧。

不过这次更残酷。

不再是那不食人间烟火的理由让这对恋人分开,只是简简单单的时间更迭,这对曾经两小无猜的姜饼恋人差距越来越大,女子已经足够现实,而男子还在大柳树下做着关于爱情的梦。

他不缺少跋山涉水的勇气,他不缺少虔诚的信念,他是这样执著的爱着,又是这样直接的被摧毁着。

爱情的破灭让它苍老,一瞬间,觉得自己可能快要死了。

那么就最后一次,最后一次,理解一下梦想尽头的幸福吧他梦见自己重回大柳树下,梦见那对姜饼恋人,幸福的,没有被任何改变的,举行了婚礼。

这个故事看完之后我的脊背已经发凉,这里再没有小人鱼那隐忍的笑意,只有赤裸裸的疼痛,像严冬里的风要吹走心中的热量。

而现实的灰暗只能比这更深。

安徒生写的书总有种常人也难以理解的悲凉神秘的气息不是歌特,不是死亡,不是显而易见的厌恶,而是暗涌般的挣扎和迷惑,妥协和自暴自弃。

他的语言或华丽惊人,或梦呓般温柔,或冰冷无情,或流水般宁静。

也是在长大的过程中,我渐渐读懂了他每一个作品,仿佛深深浅浅的伤口,在我逐个触摸过后,我再也不轻易去翻看。

现在我上了大学。

时间奇怪的多了出来,却始终也没有再碰它。

也许是潜意识里,知道每次沉浸,都是不能自拔的疼痛吧。

我总是认为,他的书籍,并不能简简单单归纳于给孩子们看得。

因为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懵懂的眼睛并无法理解他童心未泯中还参杂着那么多的沧桑,只有在长大之后,才能从那些奇异的沧桑背后,看见那双如注视孩童般温暖慈爱的眼睛。

《海的女儿》虽然最终美人鱼变成了泡沫,但是给人的启示却很深——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属于自己的世界,你应该活在接纳自己适合自己的环境中,为了某些东西孤注一掷,毕竟是不好的。

爱情又怎么样

没有了生命,爱情自然也什么都没有了,即使千古流传,但终归自己看不到。

《一个真实的故事》读后感

故事发生在一个极度干旱的地区 。

一头老牛为了他的孩子 ,跟人在做抗争, 而他并没有喝, 已死抗争得来的水, 而是给了他的孩子。

这个真实的故事真正撼动了我的心,看到故事中间部分时,我本以为故事结局最多是让人给了牛水喝,结局往往出乎意料。

因为当我看到这个结局,心里泛起一阵酸楚,可是看到最后才明白:人性固然美,可母爱更伟大

动物也有自己的爱憎,自己的智慧,自己的情怀。

故事看完,回想现在,心中不免又起了波澜...

求一篇欧也妮葛朗台的读后感,1200字左右。

谢谢了

《欧也妮葛朗台》 读后感  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即使家财万贯,也舍不得花费一分钱;而现在的人纵使有一毛钱,他也会装着有家财万贯。

不过别误会,我这里并不是夸葛朗台低调,而是说现在有些人的虚伪。

巴尔扎克因《欧也妮葛朗台》而出名,如果我也塑造一位与葛朗台相反的人,那么我应该也会出名吧

  在许多人心目中,“葛朗台”就是吝啬鬼的代名词。

通过与其兄弟——一位巴黎商业巨头的财产相比我们便可看出他富可敌国,然而他却不舍得花费一分一毫。

其居住场所之简陋,饭食之节俭无疑会让每个人感到吃惊。

我在阅读时总会问自己:他只得这么做吗

财产又带不到他们所谓的天堂里去。

他有这么多的财产起码也要过一位中产阶级的生活吧。

起码要用其中的一些钱为自己的家人提供一定的条件吧

虽然有钱不一定就会幸福。

平时吝啬一些也就算了,自己的侄子遇难了,这时候就应该帮些忙吧,可他没有。

我觉得他一生最可悲的地方就在于他临死前竟然还想着钱——在神父为他念弥撒时,他竟然夺神父的金十字架。

而他的吝啬给亲人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夫人的死与他有莫大的干系,图尔的变心也是他提供了很大的条件。

因为一个“钱”字,他过得何其辛苦。

  然而欧也妮小姐是伟大的。

起初,她善良纯洁:后来她在自己的生活中虽然很吝啬,但她把钱花在了公共建设以及穷人身上了。

  葛朗台死了,他的女儿只在私人生活上继承了他的吝啬,然而欧也妮没有子女,受他影响大的人不存在。

葛朗台渐渐的退出了历史舞台。

但如今,与他相反的人的队伍却逐渐壮大了起来,我暂且叫这些人为“反葛朗台”。

  几乎所有的人都想得到别人的关注,她们渴望财富,地位与荣耀。

有些人是靠自己的努力,自己的实力,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但别人却不知道他的深度,这样的人也往往能成就大事。

但有些人就不一样了,她们不仅在财富上表现出来强烈的虚荣心,还刻意“提高”自己的地位。

徒劳的增加自己的“闪光点”,最后只会落到被别人厌弃的地步。

这样的人便是“反葛朗台”了。

  “ 葛朗台”可怜,“反葛朗台”更可怜.......  1  《欧也妮 葛朗台》的故事没有骇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

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

”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主宰一切的是金钱,葛朗台老头的形象便体现了金钱的主宰力量。

  巴尔扎克固然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画龙点睛的一笔却是指出金钱拜物教的荒谬,指出金钱固然给人带来权势,却不能给人带来幸福。

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

葛朗太称雄一世,积累了万贯家财,一文也带不进坟墓,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

在巴尔扎克看来,葛朗台的聚敛癖,是当代社会的一种情欲。

向欧也妮这类心地单纯的姑娘,金钱与她既不是一种需要,也不是一种慰藉,只有人性已经异化,完全为贪欲所支配的人,才会将金钱视为人生的最高需要。

  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2  《 欧也妮·葛朗台》读后感  《欧也妮·葛朗台》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创作的《人间喜剧》中的一部杰出作品。

故事是在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展开的,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而其惨烈的程序却不亚于古典悲剧。

  悭吝精明的百万富翁,有位天真美丽的独生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破产落魄的亲戚,为了资助他闯天下,不惜倾囊赠予全部私蓄,从而激怒爱财如命的父亲,父女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吓得胆小而贤淑的慈母从此一病不起;可是在期待中丧失父亲、损耗青春的痴情姑娘,最终等到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这类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我们并不少见,甚至还有比它更悲伤的,但是为什么巴尔扎克的这本小说会成为一部杰作呢

令大家久读不厌呢

除了由于巴尔扎克以真实事件为背景外,还因为小说作者将主人公塑造为有血有肉的人,更将读者引入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中。

  但据安德烈·莫洛亚考证,其实巴尔扎克只去过索缪一次,而且仅仅停留了几个小时;有人还找出小说中的破绽,证明故事更像发生在图尔。

这些都无碍于作品的真实性。

巴尔扎克对事件地描写,只不过为小说提供了一个故事发生的背景,它可以是幻想的,也可以是别处,但必须是法国在那个时代的内地社会的缩影。

同样,到索缪去寻访小说人物的原形也是徒劳的。

他们是巴尔扎克心目中的一群内地人物的典型,即使不存在也会同样感人。

因为巴尔扎克丰富的实践为他的作品带来了鲜活的生命,所以引人入胜。

老葛朗台的性格是显然与守财奴的传统形象大不相同,给人新鲜感。

莫里哀的阿巴公只知吝啬,虽然也爱财如命,但是仅仅热衷于守财,连放债都舍不得。

而老葛朗台却不只是守财,更善于发财,为了赚钱,他不惜掏空自己积攒的金银,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像老虎、像巨蟒,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会果断迅速地扑向猎物,万无一失地把大堆金银吞进血盆大口般的钱袋。

他对于钱是来者不拒,索缪城里没有一个人不曾尝到过他的利爪的滋味,却没有人恨他,索缪的居民反而敬佩他,把他看成索缪的光荣。

他实际上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上帝,因为他代表了在那个社会的无上权力。

对金钱的追逐是一种不灭的意念,而小说想证明的就是这种意念的破坏力量,它足以摧毁了整个家庭。

  巴尔扎克的这部代表作,描写了资产阶级暴发户发家的罪恶手段,作品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的贪婪本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塑造出葛朗台这样一个举世闻名的吝啬鬼形象。

据说,这部小说是巴尔扎克与后来成为他妻子的俄国贵妇韩斯卡夫人热恋时的产物。

巴尔扎克本人非常珍爱这部小说,称它为最出色的画稿之一。

一百多年来,这部作品以其自身独特的文学价值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因此赞誉巴尔扎克是超群的小说家。

  雨果也曾经说过:巴尔扎克所有的书仅仅组成一部书:一部生动的、闪光的、深刻的书,在这部书里,我们看到我们的整个现代社会的进步,给人一种强大的震撼力。

一部了不起的书,总会无时限的流传。

左拉说:在巴尔扎克生动逼真的人物形象面前,古希腊罗马的人物变得苍白无力、浑身抖颤,中古的人物像玩具铅兵一样倒伏在地。

这给了巴尔扎克极高的评价。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众多的小说中最优秀的小说之一,是其创作的一次巨大飞跃。

这部小说在人物塑造、环境描写、故事叙述等方面取得了惊人的成就,它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在法兰西文学史上具有独特的魅力。

  文章充分利用对比,将欧也妮的形象与其父亲进行对比,反映出当时社会的黑暗......但她注定会在这社会中消失。

巴尔扎克的文章中也不乏抒情描写, 那样浓郁、那样感人。

  读罢这篇小说,一种不明情绪涌上心头,让我反思良久......  3一朵花的生命是短暂的,那没有蕊的花更是短 ——杜铭琼  主要人物: 葛朗台老头--索漠城的箍桶匠,后来成为了百万富翁。

欧也妮 葛朗台--葛朗台老头的女儿。

查理--葛朗台老头的侄儿,欧也妮的情人。

  故事讲述了葛朗台老头的发家史和他对金钱的狂爱。

有人评价这一形象刻画得极为生动,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四大吝啬鬼形象之一。

  葛朗台老头的吝啬和对金钱的痴狂,在书中随处可见:“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

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

”看在20年工作的份上才忍痛割爱,作出决心,好象是件要他的命,喝他的血,抽他的筋的决定--送拿侬一只旧表。

除了这些葛朗台还对自己的亲人吝啬 :“尽管葛朗台家财万贯,然而他的开销却很节省。

他从来不卖肉、蔬菜和水果,这些都由佃户替他送进柴房。

他什么都节约,连动作在内。

每顿吃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总是亲自定量分发;每年十一月初一堂屋里才生火,到3月31日就得熄火,不管春寒和秋凉;他给妻子的零用钱每次不超过6法郎;多年来给女儿陪嫁的压箱钱总共只有五六百法郎;”“不觉新年到了,葛朗台照例要女儿把她的全部金币拿出来欣赏一番,欧也妮只好说金币没有了。

父亲一听,火冒三丈,猜到她已把金币送给了查理,大骂女,并决定把她关进房里,只给冷水和面包。

”这时的葛朗台知到女儿将自己的金币送给查理,他爱钱如命的本质战胜了亲情,将自己竟有的女儿送进了阁楼,让她在那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

“1822年10月,葛朗台太太平静地死去。

太太尸骨未寒,葛朗台便请来克罗旭要欧也妮在财产文契上签字,放弃登记,全部财产归父亲管理,女儿只保留虚有权,欧也妮一点也不明白,就在文契上签了字,父亲这才放了心。

”自己的妻子还才安息,他却为了遗产到处奔波。

“晚上,葛朗台来到太太房间,正巧碰上母女俩在看查理母亲的肖像,葛朗台一见金匣,就像一只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一样抱住不放。

”贪婪、狡黠、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的品质在此表显得无疑。

  与父亲相比欧也妮表现得十分慈爱,善良。

办了不少公益事业:建了1所养老院、8处教会小学和一所图书馆。

  查理他先在印度发了财,后又贩卖人口,放高利贷,倒卖海盗赃物赚了大钱。

什么勾当都做过出此之外他为得到”新贵”头衔,日后挤进官场,便答应了和奥勃里翁小姐联姻。

  书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个性,但是从他们身上也可以找到当时社会的影子。

贵族阶级日趋衰落,”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全都破坏了”,代之而起的是飞扬跋扈的资产阶级暴发户和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金钱势力。

以及柔弱的妇女,她们安于现状。

读完此书我不得不感叹资本家的发家史,是一本糅合着血泪的屈辱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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