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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读后感150

时间:2014-04-02 14:06

要读后感,初二,稍微短一点150字以内,谢谢

我读了这个文段感触良多。

我们常常会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错误,当自己拥有时却不好好珍惜,每每在失去时才苦苦追寻或悔不当初。

所以,我告诫自己要好好珍惜当下所拥有的,过好每一天,不要让自己留憾。

这就是:一要珍惜时间,好好学习;二要孝顺父母,多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多关心体贴父母;三要学会感恩,感恩老师、感恩同学、感恩国家……

读后感150字大全

读有感 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

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经受许许多多的浪头,浪头总是汹涌无比,让你胆战心惊,充满得失之患。

但是,小船是被浪头击倒还是平稳地渡过,真正掌握它命运的是你

你既可以让它从风浪中走出,又可任它被浪头击倒,掉在长河的漩涡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你。

今天,我读了,感觉这本书正印证了这个道理。

鲁滨孙——一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鲁滨孙——一个能够放弃安逸舒适的生活,为梦想而拼搏的人;鲁滨孙——一个真正的勇者,他能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立的度过二十八年的时光……一切的一切,都说明鲁滨孙是个敢于冒险、百折不挠的人。

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无数革命学子们为攀上学之高峰,经历了无数次没有硝烟的战争;无数位企业家为了能够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为了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在商海中拼搏了多少年,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水和汗水……他们是我们的榜样,但我们又何尝不愿意为自己的人生去闯练闯练、拼搏一番呢

阅尽大千世ji e

求两篇初二的读后感和两篇观后感,4、5百字的,谢了

格列佛游记》读后感 给你4篇自己选《3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

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 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八世纪前期最优秀的讽刺专家和政治家——江夸生· 斯威夫特。

这一天晚上,我看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似乎意犹未尽。

此时我头疼的厉害,想要炸开似的。

我用力德睁开惺忪的睡眼,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种似乎很熟悉又似乎从未见过的古建筑。

我环视四周,竟发现自己一生素白的古装,躺在浸着莫名液体的水晶棺里动弹不得。

天:我大脑深处的某种东西隐约的告诉我,这是楼兰。

有许多人抬着水晶棺往某个地方走去。

我凝听着,楼兰古老的民族音乐浸透哀愁。

潜意识告诉我,这是个葬礼,而将被埋葬的人就是我

我试着侧过头,看到了同样身着素装的许多人。

那个步履蹒跚、包头大哭的老妈妈是我的“阿妈”,那个两鬓苍白、佝偻着腰的老大爷是我的“阿爸”。

是的,就在我生日的那天晚上。

外族人又攻入了我们城市,飞来的流矢剑射中了饭桌前的我,于是,一个生日宴席伴着刀光剑影变成了葬礼。

孔雀神知道我有多么不愿意离开至亲至爱的亲人们,我的泪混入了水晶棺内的液体中,我张开嘴却发不出一丝声音。

我已经死了,只能葬入了沙漠的尽头。

啊,不要

我一惊,便从睡梦中醒了。

原来这只是个梦呀

吓坏我了。

我觉得很巧,斯威夫特经历了4次旅游,都是有许多重大发现,并且他从中都很直接讽刺、横扫了英国的社会和其他的方面。

那我的这一次古楼兰游记,不仅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还让我认识到战争的可怕。

《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每一章从中透露着不同的思想,令人深思,令人了解许多当时社会存在的问题。

这本书无论从内容还是写法上,我都喜欢。

而做的这个梦只是借题发挥。

夕阳欲坠,一群圣洁的白鸽迎着粉色的霞晕在云层重时真时幻。

我对着苍穹,回忆着《格列佛游记》,更是回忆古楼兰

5 长假里,我读了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的《格列佛游记》。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处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有趣的奇遇。

游记中的大人国、小人国的离奇故事深深吸引了我,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遇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美德的慧因国国王的故事。

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样,人们更不懂他们的含义。

他们不懂什麽是“怀疑”,什麽是“不信任”。

在他们的国度中,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

我很羡慕格列佛能有幸到慧因国,哪里是我们所追求和向往的理想境地,在这里你不需要顾虑别人说话的真假。

而在现实社会中,有人用花言巧语骗取别人的血汗钱;有人拐卖儿童谋取暴利;有人甚至为了金钱而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难怪,我们的老师、长辈从小就教育我们要提高警惕,小心上当受骗。

我也盼望着有一天我们的社会也能像慧因国那样,孩子们的眼中不再有疑虑,教育与现实是统一的。

我愿为此努力,也希望大家一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让这个社会多一点真诚,少一点虚伪.你可以删减撒~~~读《水浒传》有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

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

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

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

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

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

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

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

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

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

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

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

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

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

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

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后感 读了后,最大的感受就是书中的英雄们的豪情壮义,仗义疏财。

先说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

智取生辰纲,是梁山好汉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的发端。

这一段好汉壮举,轰动了水浒世界里的江湖。

但是晁盖一伙,做下这桩弥天大案,背后 的真实动机又是什么

是为了劫富济贫

还是说为了准备 农民革命

显然都不是。

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坐地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 晁家庄园,三阮则 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

随后并没听说他们有济贫的打算, 也没见他们准备扯旗造反(或曰起义),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保不准他们真的就此安心 做了富家翁,一世快活。

因此,这桩大案,打劫的固然是不义之财,但其实质,说穿了, 就是一次黑道行动。

再看鸳鸯楼上那幕血案,武松连刃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 踏扁,揣入怀里带走;而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 没忘进房中搜看, 搜得些散碎银两并几件钗环 ,都拿了——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 但也知这些沾满了脂粉气的钗环可以换钱换酒,照拿不误。

而后,还去李鬼身边,搜回 了那锭被骗去的小银子,在这种事儿上,黑旋风也足够细心。

《水浒传》读后感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

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

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

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

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女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

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

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

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

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

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

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

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简爱》读书笔记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

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

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

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

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

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

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

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

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

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

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

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

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

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

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

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培根随笔》读后感 第一篇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第二篇《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

《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

”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

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

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

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

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

“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

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

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

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 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

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

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

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 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

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动物世界1.狼 旷野上徜徉着一对灰狼 它们无意领略这自然风光 本能驱使着食肉的梦想 它们坚信目标就在前方 洞穴里蜷缩着两只狼仔 时而抬头向洞口张望 是否存有狼子野心暂且不论 起码它们需要食物和营养 一只野兔闯入了视线 不可避免的爆发了生与死的较量 公狼像离弦的箭猛扑过去 可怜的兔儿在狼口中已不做声响 母狼一口夺过了猎物 毫无谢意地奔向洞穴的方向 看到公狼又在追赶一只野兔 于是将口中的食物就地隐藏 公狼前爪撑地喘着粗气 望着眼前的战利品在自我欣赏 母狼再次刁起猎物重重地甩了两下 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再去呀

傻样

动物界里也存在着诸多的法则 生物链中充满着优胜劣汰、你弱它强 如果我们总是希望狼种能够弃恶从善 谁又肯丢下嘴边肉为其捐赠口粮 2:让生命作证 昨晚观看了电视记录片《动物世界——让生命作证》,片中讲述的是角马那种为了生存而不断拼争的精神。

成群结队的角马为了生命的延续无数次迁移过有鳄鱼栖息的河流,穿梭于虎豹出没的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上。

我想正是它们那种群体出动气势恢宏的场面吸引了人类的关注,也的确,群居让它们种族得以安全繁衍,鳄鱼虎豹仅能从奔腾的马群一侧捕捉到个别瘦小的角马。

像激流,如果想从正面接到水,那是很费劲的,搞不好会把盛水的东西给冲走,若从一侧斜着接水容易得很。

与角马比起来,虎豹倒是聪明。

可惜角马只知道为了它们中的大部分食物之目标向前冲,不惜以牺牲个别同伴为代价,假如角马群先向着虎豹鳄鱼冲过去,把它们一顿狂踩猛冲,那结果会是什么样呢

不是可以全部安然无恙地仍旧到达目标之食物吗

3.:美丽的动物世界观 寒假期间,我和爸爸来到无锡科普馆参观“世界动物珍奇展览”。

我们来到四楼。

一进大门,就见一只白色的葵花鹦鹉正精神地盯着我们,好像在对前来参观的人们说:“欢迎,欢迎。

”它原产于大洋洲,平均寿命达40余年,因为它爱吃葵花籽,故此得名。

鹦鹉右边是许多猴子标本。

猴子是一种哺乳动物,属灵长类,是人类的近亲。

我特别仔细看了金丝猴、巴西狨猴等,了解到巴西狨猴是世界上最小的猴子,而我最喜欢金丝猴。

接着,我们参观了昆虫世界。

昆虫都有一对触角,两对翅膀,三对足,合起来真像是一串有趣的顺口溜。

昆虫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益虫,一类是害虫。

甲虫是一种前翅已角质化的昆虫,现在已经发现了30万种以上。

甲虫世界里吉丁虫最漂亮,身上五彩斑斓,而琴虫的样子真像一把小提琴。

紧挨着甲虫的是那些精巧的伪装者。

它们伪装的本领可真大,展板上的竹节虫不仔细看还真分不清是竹子呢还是虫子,枯叶蝶是依靠把形状和颜色变成像枯叶来伪装的,帝王竹节虫是世界上最大的昆虫,体长可达26厘米。

然后,我们又参观了蝴蝶、鸟类、带刺的动物、会飞的哺乳动物等等,从中了解了许多奇异动物的知识。

最后,我们来到了海底世界。

我首先看到了有许多触角的海星,它属于棘皮动物。

太阳海星,它的颜色、形状真像画上的太阳,触角就像太阳的光芒。

然后看到了许多形状各异、五颜六色的贝壳。

碳酸钙是构成贝壳的基本物质。

软体动物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身体外部的一层套膜多数可分泌一种可以形成贝壳的物质,长在外的叫贝壳,长在内的叫内壳。

贝壳的种类也很多,有凤螺、海菊、海扇等。

世界上最大的贝壳叫砗磲,它是属于海菊的一类。

动物世界真奇妙啊

4. 率真 :动画片里的人物是率真的,不会勾心斗角.而《动物世界》却是一个全新的感观。

每次赵忠祥的声音都会把我带到那奇妙的动物世界里去。

我喜欢那里的每一种动物,它们的进化过程就和我们人类的一样的,我们在进化的 过程中变的聪明,它们也是一样的,虽然它们不象人类一样可以用说话的方式去表达自己 的感情或是别的目的。

但它们会有自己的方式去表达.我们也可以通过它们的生活习惯去了解大自然...比如知了叫了,就是夏天来了..蚂蚁在急忙的从下往上搬家,那就是有雨...要是家畜在栏里乱蹦就是预知地震了等等 电视里的动物都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完美.它们美丽的外衣和琢磨不定的性格..可以告诉我们,在它们自己的世界里有着它们的生活方式 森林的动物现在在哭泣,因为树木被大量的砍.天空的飞鸟在哭泣,因为天空被高高 烟囱喷发的废气污染.大海的鱼儿在哭泣,因为海洋也被污染. 在外太空可以看到地球是个美丽的星球,可是只有那里的高级动物,也就是人类自己才知道,现在地球到底有多糟.有多烂 现在很多的动物在慢慢的灭绝,但是人类还在不断的猎杀和摧毁它们生活的空间.真的不敢去想多年后的地球是什么样

呼吁和亲自去关爱那些可爱又可怜的动物吧

虽然我们的实力有限,但要是我们这些高级的人类都有点爱心,那么我想地球会变成一个美丽的大家园的...别忘了,我们也是动物.多年都我们的子子孙孙也会受用无穷的~

昆虫记读后感5篇,每篇100——150字左右

篇一: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

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篇二: 抿一口茶,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

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

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

《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

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

《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

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篇三: 最近,我读了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花费了将近20年时间写成的《昆虫记》,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一口气读了三遍。

《昆虫记》不仅让我熟悉了昆虫的生活环境、昆虫的家、昆虫的食物;还让我了解了昆虫们的生活习性、本能、计谋手段等。

法布尔用浅显易懂的故事形式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平凡、奇特、有趣的昆虫世界,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蜣螂是怎样滚粪球,是草原上的“清洁工”;被管虫用极微小的圆球为宝宝制作美丽的衣服,是昆虫界“聪明的裁缝”;蝉是大自然的歌唱家,是一位自食其力的勤奋者,蚂蚁竟然是凶悍的劫掠者将蝉辛苦寻得的食物一抢而光。

由此我想到法布尔是一位有着惊人耐心、细致观察力、刻苦钻研精神的人。

与他相比我真是惭愧不已。

有一次我碰到一道难题,没有动脑就去问妈妈;特别是上学期期中考试由于我的马虎、粗心,数学成绩拖了班级后腿,使我懊悔不已。

以后在生活、学习中,我要学习法布尔探索大自然的精神。

篇四:我读过《昆虫记》,上面很多昆虫秘笈。

“昆虫是好的,害虫不能保留,密封不怎么好,因为它蜇人后会死去。

圆网蛛不友好,上钩的动物都吃,除了高级动物(人)。

不要伤害昆虫,“亮尾巴”的尾巴可以发光。

有一些人会用解剖,分类等方式把昆虫弄成垃圾。

这本书真不错。

篇五: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昆虫记)。

这本书上的作者通过仔细观察,多次试验,细致地描写了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

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

  就是因为这样,这本书所写的昆虫都使我感到有趣之极。

如:蟑螂的大腿下面长着两排十分锋利的像锯齿一样的东西。

在这两排尖利的锯齿后面,还长着一些大牙,一共有三颗。

金步甲吃东西时还分带刺的毛毛虫和不带刺的毛毛虫,二十五只金步甲平均每天就可以吃到一百五十条毛毛虫。

萤火虫也分两类,雌萤与雄萤,雄萤到了发育完全的时候,像真正的甲虫一样,长着鞘翅,雌萤却终身保持幼虫的形态;雌萤有两个发亮的部分:一个是发光的两条宽带,在腹部下面发光。

这两条宽带是雌萤的象征,它是雌萤发育成熟的标志。

作者写的这些都是因为他仔细观察。

而我,却是一个不太爱观察的人,因此,写作文总是选不了题材,选对了,又不知道该怎么写。

现在我看了这本书,(昆虫记)他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不同,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

也上我明白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

《朝花夕拾》读后感,初二,五六百字左右,不要网上常出现的,谢谢。

《朝花夕拾》读后感课本里经常出现鲁迅先生的文章,它们都出自《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所以这个暑假我读了这本书。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就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的收录。

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

也写了许多关于儿童时代的趣事。

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生活,仿佛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些不同。

鲁迅在自家的百草园中与昆虫做伴,上学后在书塾的后院里嬉戏,这让我们也能从中体会到当时生活的快乐《朝花夕拾》中,给我影响很深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

阿长是鲁迅家给他请的保姆,这个乡下人的要求很多,生活很不检点:总之在私底下对别人指指点点;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来吓唬他;还害死了鲁迅的隐鼠;睡觉摆人字形,差不多要要霸占整张床铺……但就是这样的阿长却给鲁迅买了他最想要的《山海经》,满足了他的愿望。

这本书她甚至不认得是什么名字,却趁回家的时候买了。

这使鲁迅对她的不满全都消除了。

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

鲁迅写了这篇文章,表达出自己对阿长的感激与怀念。

一个孩子因为一本书就满足了,他的这份童心与天真在现在可能很少见了。

现在的孩子们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很成熟,成人的世界吞噬了他们。

父母的职位,家庭的富裕程度成了他们炫耀的资本。

看到别人有好东西而自己没有,就会向父母伸手要,好与别人攀比。

每周的零花钱一个比一个多,花起钱来绝不迟疑……这些孩子们却没有想过父母赚钱是多么的不容易,每周的零花钱是父母在岗位上辛苦工作的来的。

我们要做的是关心父母,而不是向他们索要东西。

当我们换位思考时,会发现自己做了多么不该做的事啊。

所以我们还是保留一份童真,不与别人攀比,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我们童年的回忆将会是美好快乐的。

初二的读后感曹雪轩作文读后感(400到500字)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着,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我正在读“无常”这一篇章时,也正好是全书的一半,这“无常”与之前“五猖会”上的塘报、高照、高跷、抬阁、马头等,一定是鲁迅爱看的,不然怎么会写得这样细呢!从此看来鲁迅小时一定也很贪玩,不过这里主要还是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再往前看《二十四孝图》还真让人摸不着头脑,只是觉得这篇文章一定还有深层含意,看来我还得慢慢的渗透一下,才能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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