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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狼读后感800字

时间:2019-09-13 19:02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800字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

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在流火云抗击狼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度嫉妒心理,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羊峰上。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800字  儿时看电影,当银幕上出现一群野山羊被一只狼追得疲于奔命的镜头时,我便有一种困惑:成年野山羊体重达六七十公斤,而最大的狼也不过20多公斤,虽说狼有尖利的犬牙,可野山羊头顶也有坚硬的羊角,且野山羊数量众多,几十头雄壮的野山羊难道还对付不了一只体型相对瘦小的狼吗?我想,假如野山羊们团结起来,亮出头顶长长的犄角围攻这只狼的话,狼肯定会被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

我希望银幕上能出现羊打狼这样让人欢欣鼓舞的镜头,遗憾的是,这样精彩的镜头始终未能出现,结局与我期待的刚好相反,恶狼追上并扑倒了一只野山羊,传来羊被宰割时凄凉、无助、绝望的咩叫。

  我问大人:羊在体力和数量都占上风的情况下为啥不反抗?  有的说:狼天生就是吃羊的,羊天生就是被狼吃的,这是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

  有的说:羊天生胆小,一看到狼的影子就浑身哆嗦,一闻到狼的气味就吓破了胆。

  有的说:羊没有团结这个概念,在天敌面前永远是一盘散沙。

  有的说:遭遇狼,每一只羊都这么想,只要我比别的羊逃得快,我就不会被狼吃掉,把最弱的留给敌人,自己就可以幸免于难,所以就不顾一切地撒腿奔逃。

  ……  我不知道哪种答案更接近真理,可我从此就抱有一种幻想,要真有一只敢于与狼搏斗的羊就好了,让十恶不赦的狼也尝尝羊角的厉害,岂不快哉。

儿时的这一幻想,竟然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挥之不去,伴随我人到老年。

现在回想起来,我之所以特别渴望出现敢于扶危帮困的“英雄羊”,跟我儿时的经历有密切关系。

我自小身体羸弱,瘦得像根豆芽菜,时常遭到同伴的欺负,在那些淘气而强健的男孩面前,经常扮演挨打挨骂的可怜角色。

最要命的是,我不仅身体差,性格也弱,遭到欺负后,惟一的应对办法就是哭泣逃跑。

常常有这样的感觉:我是可怜的羊,他们是凶悍的狼。

当然,我是头有思想的羊,我无数次想象如何一掌把欺负我的小流氓劈翻在地,如何几拳过去把压迫我的小混混打得跪在地上求饶。

遗憾的是,我的英雄行为都停留在想象阶段,一旦遇到挑衅,我又像只羊一样只恨自己逃不快。

及至青春期,萌生了要做个真正男子汉的想法,便刻意塑造自己的英雄形象,同伴遭到欺负,我第一个冲上去救援,路遇小偷行窃,我挺身而出去制止……结果却是悲剧性的:我去帮同伴打架,对方反而把打击重点转移到我身上,把我打得鼻青脸肿;制止行窃的小偷,也不知怎么搞的,失主不见了,小偷却扭住我反污我是小偷,进了警局连警察都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只有暗自垂泪,流的是懦夫泪;只能白日做梦,做的是英雄梦。

  忽发奇想,世界上要是有这样一只羊就好了,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顺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似羊非羊,似狼非狼,半羊半狼,概而言之,就是英雄羊。

  世界上有这样的羊吗?再换个思路想,怎么才能培育出新品种英雄羊呢?我这个人其他本事没有,最大的特长就是胡思乱想。

忽然就想到,假如有这么一只羊,从小喝狼奶长大,会不会造就一只与众不同的英雄羊呢?民间有一种说法,吃谁的奶,长得就会像谁。

这句话当然不是百分之百准确。

任何羊,即使喝一辈子狼奶,也不可能长成一只狼的。

羊还是羊,外貌是不可改变的。

但我一向以为,对哺乳动物而言,哺乳既是生命的交流,也是文化的浸润,奶不仅仅是维系生命的食粮,也是精神成长的营养,是血脉传承的一种延续,是品格的灌输,是品质的融入。

虽然不可能吃谁的奶就长得像谁,但从小吃狼奶长大,一定在意志和行为上与普通羊迥然不同。

  我相信,吃了狼奶,对这只特殊的羊来说,其实就是精神层面的基因移植。

或许通过这样的基因移植,我们真的能塑造一只英雄羊。

  我特别珍爱用羊文化和狼文化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培育出来的英雄羊。

如果是纯粹的羊,善良倒是善良了,却是恶狼宴席上一道美餐;如果是纯粹的狼,强悍倒是强悍了,却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

英雄羊是最佳选择,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

当然,做英雄羊绝非易事,会遭到强敌的迫害,会受到同类的误解,会招来嫉恨和迫害,难免潸然泪下,难免以失败而告终。

但正因为难以做到,所以才弥足珍贵。

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

虽然稍纵即逝,只是短暂的辉煌,但却让生活有了亮色,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这就是我写《吃狼奶的羊》的真实想法,坦诚告诉亲爱的读者,以求得到指正。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在这个漫长而有趣的假期里,我在家认真的品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吃狼奶的羊》。

  这本书大概说的是:一只叫流火云的小羊,从小时候起几乎就都生活在狼群里,它是狼群里的王妃乌云飞带回来的。

一开始,狼群里的其他狼个个都想吓它、吃它,直到后来,它长大了,才在王妃的带领下逃离了狼群。

它离开之后,变成了一只流浪羊,在流浪的过程中,它交了一个朋友,一只叫小黑角的年轻公羊,后来它们加入了一个羊群。

在羊群中,它做了好多好事,都是在母羊快生产的时候,它打败了来偷袭的金钱豹、黑熊等野兽,但是它还是被狼给吃了,但它死的很光荣。

直到后来不知是谁,把它的头放在了神羊峰上,很多母羊都经常来此祭拜。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觉得现实社会中要多有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的人就好了,它不顾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

但现在也不迟啊,让我们每个人从现在起都有颗善良的心,不要有坏的思想,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就真是一个和谐而稳定的大家庭了!

狼图腾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看完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狼图腾》。

这是一本纪实体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

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

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这本书真正揭示了人性与狼性,是一本令人读完之后有所感悟的成功作品。

起初以为狼只是喜欢群居的野兽,凭借着数量的优势扑捉一些小动物,苟且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种生物而已.在我心目中狼的地位是很尴尬的.凶猛不及狮虎,速度不及猎豹.同为食肉类哺乳类动物,它也只能去欺负狐狸.它的存在也只是为了衬托虎豹们的勇猛.就象一部电影,它永远只能做配角.然而,读<狼图腾>,随着故事情节的深入,我越来越明白我以前的想法是多么的无知.甚至有点愚昧.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狼是团结的.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狼是勇敢的.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在草原上,人类成了名副其实的学生,人从狼那里学来了智慧,团结和勇敢. ----------------------------------------------------------------------《狼图腾》读后感暑假里我阅读了《狼图腾》这本长篇小说,我读了之后使我受益匪浅。

在《狼图腾》中,首先让我感兴趣的是对人物和狼的生动的描写。

主人公陈阵是作者的化身,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长达11年。

在草原上,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

故事以狼为主题,写出了当时的环境,展开了由几十个有连贯的“狼故事”。

但是整本书最吸引我的,还是作者所描写的关于狼性的思考。

狼抓黄羊有绝招。

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

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

这会儿狼也抓不住它,黄羊身子睡了,可它的鼻子耳朵不睡,稍有动静,黄羊蹦起来就跑,狼也追不上。

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的地方死等,等一夜,等到天亮了,黄羊憋了一夜尿,尿憋涨了,狼找到机会就冲上去猛追,黄羊跑起来撒不出尿,跑不了多远尿泡就颠簸了后腿抽筋,就跑不动了。

在我看来,我们人类应该将狼性与羊性很好的结合才能够在有限的能力的条件下充分发挥自己的水准。

所以我们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千万要记得不能像羊一样任人宰割,也不能像狼一样贪得无厌,我们要学会羊一样平和稳定的性格,也要学会狼一样积极拼搏,团结合作的行为方式。

将二者好好的结合在一起,才能成功。

求一篇800字的名著读后感。

高中语文 记住记住是名著哦。

《老人与海》读后感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别的渔夫看做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钓到了一条大马林鱼,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了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他用尽了一切手段来反击。

回港时只剩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他的英勇意志。

圣地亚哥是个可怜的老头。

海明威以自己精炼的语言塑造了这个形象,可以说,海明威并没有给予老人成功,却赋予老人在压力下优雅而坚韧的形象。

海明威的这部小说荣获了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

这个骨头里留有几百块弹片的硬汉作家,恰当地写出了生命的强度,告诉我们怎么去面对生、老、病、死,告诉我们心该有多宽。

老人是孤独的,他是在理想的道路上前行的旅人,但他又是不孤独的,因为他的意志是那样的坚强。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屈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

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以前,我做什么事只要有一点不顺利,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上几句垂头丧气的话。

在学习上,我只要有几次考试不是很理想就没有信心,认为自己考不到好成绩。

《老人与海》中,主人公与鲨鱼搏斗,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就把小刀绑在桨把上。

刀子折断了,他就用短棍。

短棍也丢掉了,他就用舵把。

这种充满信心、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正是我所缺少的吗

自从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学习上不再因为一两次不顺利而失去信心,而是越考不好,就越要考好。

今后,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信心十足地去面对,坚持到底,决不退缩。

我要感谢这本书,感谢它让我学到了那么多知识,感谢它让我懂得了那么多道理,感谢它让我知道自己的不足,及时改正自己的缺点,使我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不妨将鲨鱼看作打击,吃掉我们的成功和幸福。

但正如那孩子说的:“它没有打败你,它没有。

” 一个真正的强者,只能被摧毁而不能被击败。

永不言败,这就是《老人与海》告诉我们的。

《阿q正传》读后感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

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

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

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

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

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

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

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

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

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

好看

”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

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

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

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

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

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

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

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

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

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

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

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

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

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

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

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

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

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看了鲁迅先生所写的《阿Q正传》,发现他笔下所写的阿Q是旧社会所产生的堕落的中国人典型,鲁迅先生为何会写这篇文章,我想他只是为了想要宣泄对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先生用讽刺意味的手法写出国人病态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丑恶。

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所以我想就以这个方面来讨论。

“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驼鸟的心态,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去,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在工作了、如果再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非常的惨吧,就连在同学中也有可能站不住脚。

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来的欺压和凌辱,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现实,就因为这样使得阿Q以自负来安慰自己,于是愈陷愈深,也就使得阿Q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了。

也许精神胜利法是给缺乏自信心的弱者的人的人生哲学,自己明明处于劣势,但是却又因为外在种种的失落,于是只有用精神胜利法来取得心灵上的安慰,但这毕竟只是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罢了,它并不会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强,所以也可以说它是一个人自暴自弃的表现方法吧。

还由于阿Q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他只能靠出卖劳力才能生活,在文章中有写给人家作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但是阿Q他连基本的人生权利也没有,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连一间栖身的房屋也没有,只好长年在土榖祠里落脚,然后必须强迫接受有钱人的欺负,以及村里人们的戏弄、侮辱,这个现象让我感到非常的无奈,在现今社会似乎也是有类似的现象发生,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钱的就只能成为有钱人底下的玩具一样被玩弄。

在没有人权的社会里他的这些做法是否可以给予同情呢

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体会最深和思考的一些地方,对于鲁迅先生笔下的中国人虽然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先生想要告诉我们的应该是不要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 名人传》读读后感《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

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

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

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

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

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

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

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

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

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

这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

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

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

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

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

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

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

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

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

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

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

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

《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

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

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

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

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简爱》读后感花了三天多的工夫终于读完了《简爱》,我晓得这是一个非常艰巨的进程。

这连住的多少日,我多少乎除了吃饭和睡觉,所有工夫都消耗在这原来自边远国家的小说里。

但是我还得在埋怨的同时,不得不供认它的出色与迷人。

很少见到这样迷人的异国风情。

这布满着英国十九世纪趣味的故事里,让我感触了很多。

其实我该当早些接触这本书,早就有很多的人介绍它了。

惋惜,我具有着一点排外的情愫,一直拖到如今去观赏它,切实有些相见恨晚。

作为一个外国人,我对英国人的思维和宗教信奉有点难以适应。

不过呢,人间间的真情多数是相通的。

每当我读到小简爱由于无亲无端而蒙受虐待和歧视时,心中顿起的可怜之情真让人难忘;每当简爱一次次转危为安让我多么高兴;当她英勇地接受了圣约翰的求婚而保持本人心中的真爱时,多么令鼓励和震撼;特殊在文章最后,她丢弃所有去照应那位怜悯的爱德华时,我的心中欣喜与打动迸发而出。

对于这本小说,我想它最大的胜利之处就是它在很多艺术方面的出色交融。

我敢确信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多才多艺的作家。

首先,她在描画景色时,是以一个画家的审美角度去鉴赏,以一个画家情味去掌握光和影的调和。

读中国的小说很少见到这样细致的景色描写的词汇。

该当要感激这本书的译者周令本的深厚的国文功底,使译本文采熠熠,令原著生辉。

其次,夏落蒂.波郎特在言语学上的造诣也很深厚,作为一名英国人,作者能够说至少精通三种以上的外国言语。

在读这本书的时分,我觉得本人能够经过它感触到整个欧洲的文明气氛。

比如说英国人的骄傲感和绅士风味,德国的大国氛围以及法国女性的天生浪漫情味。

甚至还读出了英国人那种殖民主义的歧视东方人的心理,比方他们称印度是个野蛮的民族。

再次,夏落蒂.波郎特对感情戏的处置上,能够称得上很高明。

她的主人公很少是望而生畏,这比拟现实,然而她赋予的恋情总是在默无声息深化到读者的心田里。

如此奇妙的感情戏,让我很意外,很惊喜。

《简爱》的作者假如和中国的曹雪芹相比,毫无疑问,后者的文明底蕴要更博深一些。

就像中国和英国人拼比历史,中国人能够无愧地说:我比你老的多。

曹雪芹毕生所学要比夏落蒂.波郎特要博大的多,究竟中国的文明底蕴要丰盛的多。

中肯的说,简爱确实比不上中国的《红楼梦》。

无论是人物丰厚还是物致的描画上,《红楼梦》都是更为出色的。

然而,《简爱》中也有值得中国人去学习和观赏的地方。

比如说,《简爱》对人物的心理描写方面,能够说淋漓尽致。

这点在很多中国人的文学作品中做的都不够. 读这本书我似乎读了一遍《圣经》,西方人对宗教笃深的感情与热诚的信奉,真很令人钦佩。

如今的中国是一个不足信奉的时期。

在读《简爱》时分,让我感触到在具有宗教哺育下能力够得到的人情的纯美,在如今的中国这真的很难得。

其实,很多圣经里的教诲与中国的孔儒的经典思想是相通互补,而如今国人却常常无视了先人的睿智。

比方圣经里劝人从善,劝人宽忍,劝人感恩,与孔老夫子劝国人礼义仁,两者是相同的。

在读《简爱》的时分,我经常被圣经里的美妙的思想启迪着,让我联想到中国的现状,心中仿佛收获许多。

让我深信,关于中国的儒家文明真的需求重新审阅。

牝狼读后感400字

这是一个狼、狗和人三种动物之间的奇异传奇,一次培养狼种的艰苦故事,还有一份动物对人类的不满和悲哀。

这篇长篇小说讲的是一匹名叫白莎的狼为了追捕猎物不慎被洪水冲到了西双版纳。

西双版纳从来没有狼,白莎很寂寞,只能暂时压抑住对狗的鄙视找了只大公狗当做伴侣。

在狼的眼里,狗永远是悲剧角色,它们永远也觉悟不过来,大多数人类需要狗的时候扔一块骨头就能让狗忠诚到得以卖命,不需要了,就把狗大卸八块吃了

人类是这么不懂得感恩。

为了让西双版纳拥有狼,白莎在快要分娩时狠狠心把可能影响宝贝性格的大公狗咬死了,生下了一只狗崽子,两只狼崽子。

白莎狠狠心将狗崽子咬死了,剩下黑黑和黄黄。

黄黄在捕猎时表现极差,还会狗叫,白莎将它咬死了。

黑黑铁了心,变成了一只狼。

但是在一次捕猎中被猎人抓走,驯化成狗。

在一次狩猎中,它又碰到了它的母亲,但却站在了猎人那边想要杀了它母亲这是多么没有血性的事情,但是还是失败了。

白莎十分失落,和黑黑同归于尽了……一切的起因都由于人类

因为人类驯化了狗,但大多数人累却让狗为他们保住性命而卖命,却叫狗为“畜生”,这是对恩“人”的不敬

之所以这样,狼才打心底的鄙视狗,才会让黑黑忘恩负义,冒出了咬死自己亲生母亲的念头

他们凭什么让一个母亲的孩子自己杀死自己的母亲,如果想想他们归顺了别人,别人叫他去杀死自己的母亲会怎么样

因为这样才会引起最后的悲剧虽然我是人类,但我憎恶大多数人类的种种陋行,他们打乱了动物的生物钟,破坏了动物的生存环境。

如果有位地球生态法官,我会毫不犹豫地代表动物上前去告发人类的种种罪行,真是罪不容赦

人类将永远被坐在被告席上

人类打乱了动物的生物钟,破坏了生态环境。

把动物领地据为己有,使得动物无家可归却也不好好想想他们的感受

还用某些动物来比喻不好的东西

他们凭什么这样做

动物为了这样,总有自己的理由吧

我坚信,这些对大自然不敬的人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狼和小羊读后感

《狼》中自有千百味读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对其中一篇文章《狼》颇有感触。

《狼》中有三个关于狼和屠人的小故事,但其结局却都是屠人战胜了狼,最终平安到家。

由此可见,狼虽然狡黠,但“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在第一个小故事中,屠人其实也算不得凶残,只是格外聪明。

他先是用刀威胁狼,使它不敢靠近。

后见狼仍然步步紧逼,于是宁愿舍弃肉来换取自己的生命。

而最见其大智的地方在于他没有把肉直接扔在地上,而是用钩子穿住挂在树上,等着第二天早上再来取回去。

而狼又何其笨,缘木求鱼,非但没有得到肉,反而还断送了自己的性命,最终得不偿失,令人贻笑大方,也只能算是咎由自取吧。

而在第二个故事中,两只狼却实在贪得无厌。

屠人刚开始就投了骨头给两只狼,而它们却并不知足,仍然并驱如故,最后才丢失了性命。

但在此故事中,两只狼却又有点小聪明,一狼假寐以诱敌,一狼自后袭击,原本以为配合得天衣无缝,但却忽略了它们遇到的对手是屠人,“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

最终,对于前狼“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以数刀毙之”,而对另一狼“屠自后断其股(大腿),亦毙之”。

但我却认为,狼固然贪婪,屠人却也未免有些太残忍。

狼作为一种肉食动物,吃肉是它们的天性,觅食也是一种本能。

既然我们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又何必自相残杀呢

第三个小故事,却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屠人的凶残、智慧、谨慎和贪婪。

当屠人进入路旁的行室,抓住了狼的爪子时,他“思

求暮光之城中文读后感,800字左右,别太那个了.谢

史蒂芬尼.梅尔(Stephenie Meyer),之前没有写过小说,在写小说之前,她的职业是一名家庭主妇。

  每个女人都有关于爱的梦想和憧憬,虽然现实中并不是每个女人都能得到自己梦想的爱情。

于是,生活里我们学会屈服于现实,而在小说中,我们要满足一下自己。

梅尔只是将这样的愿望正确表达了出来,可以想见,这本书的畅销,是必然的。

  这是一个关于狼爱上羊的故事。

男主人公爱德华是另类的,他是一个吸血鬼,帅气而有魅力,他称呼人类为“low life crea***e”,他是强大的,可以飞跃,速移,可以一只手拦住一辆急速行驶的车;他的瞳孔是其他人所没有的金色,勾魂摄魄。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完美的捕猎者,却不可救药的爱上了他最完美的猎物。

贝拉是柔弱而美丽的,她神秘的体香是爱德华的致命诱惑,也同样让她成为其他吸血鬼梦寐以求的食物。

可是如果不是爱德华,贝拉可能已经死过好几次了。

爱德华说:I feel very protective of you。

多么致命的一句话。

更致命的是,他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义无反顾,死而后已。

女人因此而迷恋上被爱、被保护的感觉,贝拉于是无可救药的依恋上爱德华,对她来说,能和爱德华永远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事。

  只有女人才能写出来这样的小说,因为只有女人才知道女人需要的爱是怎样的,所以也只有女人才会热衷于去读,去满足自己对爱的幻想。

当你相信爱情的时候,去读《暮色》吧,你会感觉在天堂;当你不相信爱情的时候,去读《暮色》吧,你会感觉在地狱。

  梅尔很平实的写出了贝拉和爱德华的感情,没有堆砌太多华丽的辞藻,只是淡淡的描写天气,描写心情,描写环境。

勾勒出整部小说的朴实风格,就像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而这朴实之中又总藏着那些不平凡的现实当中没有的东西,比如吸血鬼,比如速度,比如欲生欲死的爱。

我们就像贝拉一样,感受着爱的发生,爱的迫切,爱的渴望,爱的欲罢不能,一步一步沦陷在爱德华的柔情里面。

女人爱的男人是怎样的

就像爱德华那样,无所不能,但只爱你一人。

问世上真的有这样的男人吗

答:没有。

所以读这样一本爱情小说,就像在吸海洛因,明知道它只能给你幻想,但还是无法阻止自己停下来。

爱是女人最大的弱点。

  曾经有专家说,童话是不适宜读的,因为它会让孩子们相信世界就是善良和美好,正义终究会战胜邪恶。

可是当孩子们长大发现这个世界不是这样的时候,心理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问题,甚至不能正确面对生活中的挫折而无法生存。

这本《暮色》,似乎也应该归为此类,它容易让女人产生爱的梦想,而梦想的定义,就是只在梦中和幻想里面才会有的。

生活,是另一个样子。

叼狼700读后感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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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有感 以前,我一直认为狼是既残忍又狡猾凶狠的动物,人们都不喜欢狼,可自从看了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狼虽然残忍,但也有母爱,就像一样,既使牺牲自己也要保护孩子。

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三匹公狼和一匹母狼,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由于黑仔是长子,所以紫岚偏爱黑仔,希望黑仔能当上狼王,没想到却被金雕吃了;于是希望便寄托在次子蓝魂儿身上,没想到却中了猎人的圈套;接着又寄托在最小的公狼双毛身上,可双毛从小养成了一种自卑意识,在狼王争夺赛上旧病复发,被狼群咬成碎片魂归西天了;最后,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媚媚身上,让媚媚生一窝狼崽,希望有一只能当上狼王。

狼虽然残忍凶狠的天性,但也有母爱,就表现得真真切切,有一段话就可以说明--孩子,你遭受了强暴,遇到了委屈,妈妈理解你的心情,却很不欣赏你跑到妈妈身边来告状和求援的做法。

你生活在狼群中,就不该幻想正常公平的生活秩序,就不能希冀在发生摩擦和冲撞后有谁会出来主持公道或仲裁是非。

狼是没有上帝的,也没有人类社会的法律。

狼只遵循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强者就是法律,力量就是真理。

你必须学会这一生存原则,才能在狼群中生存下去。

是呀,每个孩子都是母亲的心头肉,当母亲知道自己的孩子受了委屈,哪个做母亲的不心疼呀?但是要让孩子在残酷的现实中站稳,就要学会忍受,要学会舍得,要学会放弃…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坚强、有成就的人。

每个孩子都知道,自己的父母一定想让自己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有时候的紧紧逼迫也有好处,但欲望太强烈,反而对学习失去了兴趣,就像紫岚一样,因为让狼儿当上狼王的欲望太强烈了,结果失去了三匹狼儿,自己也耗尽了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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