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800字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一只英雄羊。
这只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
它以自己的善良正义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遭到过强敌的迫害,受到过同类的误解和嫉恨。
在流火云抗击狼群的过程中,由于头羊“麻花角”度嫉妒心理,把流火云推下了蛤蟆岩,流火云的头永远挂在了神羊峰上。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800字 儿时看电影,当银幕上出现一群野山羊被一只狼追得疲于奔命的镜头时,我便有一种困惑:成年野山羊体重达六七十公斤,而最大的狼也不过20多公斤,虽说狼有尖利的犬牙,可野山羊头顶也有坚硬的羊角,且野山羊数量众多,几十头雄壮的野山羊难道还对付不了一只体型相对瘦小的狼吗?我想,假如野山羊们团结起来,亮出头顶长长的犄角围攻这只狼的话,狼肯定会被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
我希望银幕上能出现羊打狼这样让人欢欣鼓舞的镜头,遗憾的是,这样精彩的镜头始终未能出现,结局与我期待的刚好相反,恶狼追上并扑倒了一只野山羊,传来羊被宰割时凄凉、无助、绝望的咩叫。
我问大人:羊在体力和数量都占上风的情况下为啥不反抗? 有的说:狼天生就是吃羊的,羊天生就是被狼吃的,这是无法改变的自然规律。
有的说:羊天生胆小,一看到狼的影子就浑身哆嗦,一闻到狼的气味就吓破了胆。
有的说:羊没有团结这个概念,在天敌面前永远是一盘散沙。
有的说:遭遇狼,每一只羊都这么想,只要我比别的羊逃得快,我就不会被狼吃掉,把最弱的留给敌人,自己就可以幸免于难,所以就不顾一切地撒腿奔逃。
…… 我不知道哪种答案更接近真理,可我从此就抱有一种幻想,要真有一只敢于与狼搏斗的羊就好了,让十恶不赦的狼也尝尝羊角的厉害,岂不快哉。
儿时的这一幻想,竟然一直萦绕在我心头,挥之不去,伴随我人到老年。
现在回想起来,我之所以特别渴望出现敢于扶危帮困的“英雄羊”,跟我儿时的经历有密切关系。
我自小身体羸弱,瘦得像根豆芽菜,时常遭到同伴的欺负,在那些淘气而强健的男孩面前,经常扮演挨打挨骂的可怜角色。
最要命的是,我不仅身体差,性格也弱,遭到欺负后,惟一的应对办法就是哭泣逃跑。
常常有这样的感觉:我是可怜的羊,他们是凶悍的狼。
当然,我是头有思想的羊,我无数次想象如何一掌把欺负我的小流氓劈翻在地,如何几拳过去把压迫我的小混混打得跪在地上求饶。
遗憾的是,我的英雄行为都停留在想象阶段,一旦遇到挑衅,我又像只羊一样只恨自己逃不快。
及至青春期,萌生了要做个真正男子汉的想法,便刻意塑造自己的英雄形象,同伴遭到欺负,我第一个冲上去救援,路遇小偷行窃,我挺身而出去制止……结果却是悲剧性的:我去帮同伴打架,对方反而把打击重点转移到我身上,把我打得鼻青脸肿;制止行窃的小偷,也不知怎么搞的,失主不见了,小偷却扭住我反污我是小偷,进了警局连警察都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我,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只有暗自垂泪,流的是懦夫泪;只能白日做梦,做的是英雄梦。
忽发奇想,世界上要是有这样一只羊就好了,一半羊的基因,一半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又从小受狼文化的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顺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似羊非羊,似狼非狼,半羊半狼,概而言之,就是英雄羊。
世界上有这样的羊吗?再换个思路想,怎么才能培育出新品种英雄羊呢?我这个人其他本事没有,最大的特长就是胡思乱想。
忽然就想到,假如有这么一只羊,从小喝狼奶长大,会不会造就一只与众不同的英雄羊呢?民间有一种说法,吃谁的奶,长得就会像谁。
这句话当然不是百分之百准确。
任何羊,即使喝一辈子狼奶,也不可能长成一只狼的。
羊还是羊,外貌是不可改变的。
但我一向以为,对哺乳动物而言,哺乳既是生命的交流,也是文化的浸润,奶不仅仅是维系生命的食粮,也是精神成长的营养,是血脉传承的一种延续,是品格的灌输,是品质的融入。
虽然不可能吃谁的奶就长得像谁,但从小吃狼奶长大,一定在意志和行为上与普通羊迥然不同。
我相信,吃了狼奶,对这只特殊的羊来说,其实就是精神层面的基因移植。
或许通过这样的基因移植,我们真的能塑造一只英雄羊。
我特别珍爱用羊文化和狼文化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培育出来的英雄羊。
如果是纯粹的羊,善良倒是善良了,却是恶狼宴席上一道美餐;如果是纯粹的狼,强悍倒是强悍了,却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
英雄羊是最佳选择,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
当然,做英雄羊绝非易事,会遭到强敌的迫害,会受到同类的误解,会招来嫉恨和迫害,难免潸然泪下,难免以失败而告终。
但正因为难以做到,所以才弥足珍贵。
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宁静的黑夜,闪耀璀璨的光华。
虽然稍纵即逝,只是短暂的辉煌,但却让生活有了亮色,让芸芸众生看到了新的希望。
这就是我写《吃狼奶的羊》的真实想法,坦诚告诉亲爱的读者,以求得到指正。
《吃狼奶的羊》读后感 在这个漫长而有趣的假期里,我在家认真的品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吃狼奶的羊》。
这本书大概说的是:一只叫流火云的小羊,从小时候起几乎就都生活在狼群里,它是狼群里的王妃乌云飞带回来的。
一开始,狼群里的其他狼个个都想吓它、吃它,直到后来,它长大了,才在王妃的带领下逃离了狼群。
它离开之后,变成了一只流浪羊,在流浪的过程中,它交了一个朋友,一只叫小黑角的年轻公羊,后来它们加入了一个羊群。
在羊群中,它做了好多好事,都是在母羊快生产的时候,它打败了来偷袭的金钱豹、黑熊等野兽,但是它还是被狼给吃了,但它死的很光荣。
直到后来不知是谁,把它的头放在了神羊峰上,很多母羊都经常来此祭拜。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觉得现实社会中要多有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的人就好了,它不顾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
但现在也不迟啊,让我们每个人从现在起都有颗善良的心,不要有坏的思想,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就真是一个和谐而稳定的大家庭了!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作文500字
读《吃狼奶的羊》有感 在这个漫长而有趣的假期里,我在家认真的品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吃狼奶的羊》。
这本书大概说的是:一只叫流火云的小羊,从小时候起几乎就都生活在狼群里,它是狼群里的王妃乌云飞带回来的。
一开始,狼群里的其他狼个个都想吓它、吃它,直到后来,它长大了,才在王妃的带领下逃离了狼群。
它离开之后,变成了一只流浪羊,在流浪的过程中,它交了一个朋友,一只叫小黑角的年轻公羊,后来它们加入了一个羊群。
在羊群中,它做了好多好事,都是在母羊快生产的时候,它打败了来偷袭的金钱豹、黑熊等野兽,但是它还是被狼给吃了,但它死的很光荣。
直到后来不知是谁,把它的头放在了神羊峰上,很多母羊都经常来此祭拜。
读完这本书,我感触颇深,觉得现实社会中要多有像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的人就好了,它不顾安危,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别人的安全。
但现在也不迟啊,让我们每个人从现在起都有颗善良的心,不要有坏的思想,那我们的这个社会大家庭就真是一个和谐而稳定的大家庭了
读后感老头子做事总是对的100字
今天是星期我在家读《安徒生童话》,里面的《老头子做事总是对的》非常有趣也道理: 在乡下的一个家舍里,住着一对年老的夫妇。
他们的家产少得多么可怜,但他们总觉得放弃一两件东西也没有什么关系。
比如说他们仅有的一匹马。
一天,老太婆对老头子说:“今天镇上是集日,你到城里用这匹马卖点钱回来,或者交换一点什么好东西,你做事情总不会错的。
” 于是,老头子就骑着马往城里赶集去了。
他先是碰到一个人牵了一头母牛。
“它一定能产出最好的奶
”老头子就用马换了这头牛。
继续往城里走,他又碰到了一个赶着一只羊的人。
他就想:一只羊可能比一头牛更实际些吧。
后来,他就又用羊换了一只大鹅,用鹅换了一只鸡。
最后,他用换来的鸡换了一袋子烂苹果。
在城里的酒店里,两个很有钱的英国人,当他们知道了这个老头子是怎样把一匹马换了一头牛,直到最后换得一袋烂苹果的事情后就说“你回到家里,保管你的老婆会结结实实地打你一顿
”老头子说:“我将会得到一个吻,而不是一顿痛打。
我的女人会说,老头子做的事儿总是对的。
”于是,这两个英国人就用一桶金币打赌。
他们来到老头子的家,老头子就把事情讲给老婆子听。
每听到一次交换,老婆子总是说:“感谢上帝,这真是一桩最好的交易
”最后,当她听到老头子用一只鸡换了一袋烂苹果回来时,高兴地说:“现在我非得给你一个吻不可,我今天去向学校老师的太太借香菜,她不但不借给我,还笑话我们穷得连一只烂苹果都没有,现在我们有一袋子烂苹果了。
这真是叫人好笑
老头子你做事情总是对的。
”就这样,他们得到了一桶金币。
这个故事里的老头子和老婆子,他们对待生活总是那样乐观,让我很受感动。
一件错误的事情,换一个角度可能就是一件好事了。
狼王梦好词,好句330左右读后感
金毛,是金毛寻回猎犬的简称。
金毛寻回猎犬发源于苏格兰。
19世纪初期,苏格兰和英格兰均兴起打猎的活动,因此当时需要一种不但能在陆地上而且能到极寒冷的水中去将猎物取回的枪猎犬。
于是一位苏格兰大臣利用黄色的拉布拉多及现在已经绝种的杂色拉布水猎犬等混合繁殖而成,后经过不断改良品种,才成为今天的金毛寻回猎犬。
即人们说的金毛犬狗起源于狼,目前已经得到了共识,但围绕着具体的发源地和时间则是众说纷纭。
,尽管犬经过了人们长时间的培育,但仍然不能够完全脱离它基因里具备的狼性。
犬的习性之一,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
狗喜欢追捕生物。
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
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你的鸡遇到金毛,由于犬的习性所致,鸡就凶多吉少,被吃掉的那是懂得犬习性的人,意料中的事。
人就是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使犬为为人类服务。
犬的相关知识拓展:1.狗是杂食性动物,以肉食为主,在喂养时,需要在饲料中配制较多的动物蛋白和脂肪,辅以素食成分,以保证狗的正常发育和健康的体魄。
2.狗的消化道比食草动物要短,狗胃盐酸含量在家畜中居于首位,加之肠壁厚吸收能力强,所以容易和适宜消化肉食食品。
3.狗属犬科,在进食时不大咀嚼,可谓“狼吞虎咽”。
如果要喂粗纤维的蔬菜最好把蔬菜切碎或煮熟。
4.狗的排便中枢不够发达,不能在行进中排便,所以我们要给它一定的排便时间。
5.狗喜欢啃咬骨头。
这也是原生态时撕咬猎物所留下的习惯。
我们在喂养时要经常给它一些狗骨头(狗咬狗,不能喂其它禽类骨头,猪牛的骨头也最好别喂,否则有可能噎着),以利于磨牙用的。
6.狗有独特的自我防御能力,吃进有毒食物后,能引起呕吐反应而把有毒食物吐出来。
7.炎热的夏季,狗张大着嘴巴,垂着很长的舌头,靠舌头来散热。
8.狗在群居时,也有“等级制度”和主从关系。
建立这样一种秩序便可以保持群体的稳定,减少因为食物、生存空间的争夺而引起恶斗。
9.狗在卧下的时候,总是在周围转一转,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危险,确定无危险后,才会安心睡觉。
10.狗的颈部、背部喜欢被人爱抚。
尽量不要摸头顶,因为这样会让它感觉到压抑和眩晕。
此外,屁股和尾巴摸不得。
11.狗对陌生人的行为准则是根据自己视线的高度来判断对手的强弱。
陌生人一靠近,从上面下来的压迫感会使它不安,若采用低姿势,它便会接受你。
如果比它眼睛看到的高度更低时,会使它更安心。
狗的弱点在右边,它会为保护右边而行动。
当它在被追得走投无路时,会让自己的右侧靠墙,把左侧面对敌人。
这种习性是狗与生俱来的本能。
狗让人家看它的肚子是向对方表示顺从和投降。
12.狗的社会中也有一定规则,它们决不攻击倒下露出肚子的对手。
狗将肚子朝天躺着睡时表示它很放心或很信任,才会让人看到或是让人摸它的肚子。
顺便说一下,能违反同类间约定俗成的残酷的动物,只有人类和鸟类。
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
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感情。
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13.狗具有领地习性,就是自己占有一定范围,并加以保护,不让其他动物侵入。
它们利用肛门腺分泌物使粪便具有特殊气味,趾间汗腺分泌的汗液和用后肢在地上抓画,作为领地记号。
狗的嫉妒心非常强,当你把注意力放在新来的狗身上,忽略了对它的照顾时,它就会愤怒,不遵守已养成的生活习惯,变得暴躁和具有破坏性。
狗也有虚荣心,喜欢人们称赞表扬它。
当它办一件好事,或做一些小技巧活动,你拍手赞美它,抚摸它,它就会像吃了一顿丰盛美餐那样心满意足。
狗也有害羞心,如它做错了事或毛被剪得太短,它就会躲在什么地方,等肚子饿了才出来。
14.在记忆力方面,狗对于曾经和它有过亲密相处的人,似乎永不会忘记他的声音,同时自己住过的地方也能记得。
但也有人认为狗是靠它的感官灵敏性,来识别熟人的声音和认识地方的。
狗喜欢嗅闻任何东西。
嗅闻领地记号,新的食物、毒物、粪便、尿液等等。
狗在外出漫游时,我们常常看到它不断地小便或蹲下大便,把它的粪便布撒路途。
而它就是依靠这些“臭迹标志”行走的。
狗喜欢追捕生物。
如追捕和杀死小动物。
追逐兔、猫、羊等,甚至追咬人类,人利用狗的这种特性,让它驱赶羊群、牛群和保护人类自己。
15.狗生病时,会本能地避开人类或者其他狗,躲在阴暗处去康复或死亡,这是一种“返祖现象”。
狗的祖先都是群居生活,狗群中若有生病或受伤的,别的狗会杀死它,以免受到连累或掉队后受罪。
这点要引起狗主人或饲养员注意,应及时请兽医诊治。
狗最不喜欢酒精。
在兽医院里给狗打针时,在未擦酒精前,表现乖乖的。
一旦擦酒精后,狗嗅到了味,毛发马上直立并咆哮不安。
狗怕火,因此凡是冒烟的东西,它都不喜欢,如划火柴、吸烟等。
16.狗尾巴动作也是它的一种“语言”。
虽然不同类型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各异,但是其尾巴的动作却表达了大致相似的意思。
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摇摆,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显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地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狗尾巴的动作还与主人的音调有关。
如果主人用亲切的声音对它说,它也会摇摆尾巴表示高兴;反之,如果主人用严厉的声音说,它仍然会夹起尾巴表现不愉快。
这就是说,对于狗来说,人们说话的声音仅是声源,是音响信号,而不是语言。
人类的微笑和狗摇尾巴是类似的沟通形式,但直到我读了(KUILO)的《狗的智慧》(The Intelligence of Dogs),才知道狗只对有生命的物体摇尾巴。
博士说,独自卧在那里的狗,虽然面前有它喜欢的非生物,也不会摇尾巴。
狗可能爱吃某种食物,但它不会对着食物摇尾巴,除非另有生物在场。
乔琪(Jean Craighead George)在《怎么和你的动物说话》(How to Talk to Your Animals)一书中也有相同的见解:“狗只对生物摇尾巴,摇尾的作用相当于人类的微笑,只对人、狗、猫、松鼠、甚至老鼠和蝴蝶而生,但不会针对非生物。
狗不会对着晚餐或床、车、棍子、甚至肉骨头摇尾。
”不过这种说法还有一些争议。
对犬科动物颇有研究的学者毕克夫告诉我说,这点其实是错的:他曾由另一个房间望见狗对着晚餐摇尾巴,是不是因为狗发现有人在观察自己呢
不太可能。
柏克莱的兽医朋友费德曼也同意毕克夫的看法。
不论如何,狗的尾巴能够传递非常多的讯息,就算狗对生物或非生物都一视同仁地摇尾巴,依然不能改变狗喜欢亲密接触的事实,而那也是它们见到我们时摇尾的主要原因,没有人会误解它们的意思。
只要看看狗摇着尾巴走向生人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就算不是大部分,至少也有许多人立刻就会开始和狗展开热情洋溢甚至叫人难为情的对话:“你这个小可爱、小甜心、漂亮的小家伙,看看你多聪明,多棒
来,亲一个。
”而这只狗盛情难却,果然遵命。
如果长时间观察狗,你就会发现:狗有时会吃草。
那么,狗为什么有时吃草
狗的肠胃结构与人的不同,是狗吃草的重要原因。
狗的胃很大,约占腹腔的2\\\/3,而肠子却很短,约占腹腔的1\\\/3,所以狗基本上是用胃来消化食物和吸收营养,容易消化肉类食物,不容易消化像树叶、草等有“筋”的东西。
狗有时吃草,但吃得很少,偶尔也吐掉,狗吃草不像牛和马那样是为了充饥,而是为了清胃。
坚决不可给狗吃的食物:洋葱、韭菜。
还有些对嗅觉有高刺激性的食物或用品不要让狗闻,对狗的嗅觉有很大伤害。
17.狗的性格和生长环境特别是人的训导有很大关系。
如果从小就经常和陌生人接触,经常到陌生的地方去,狗对陌生人就会很友好,性格也会很活泼;相反如果从小就被主人拴在家里,极少接触陌生人,或者有多次被陌生人侵犯的经历,狗对陌生人就会十分警惕并且非常敌视,脾气暴躁。
18.狗喜欢和人或其它动物一起生活,不喜独处。
自家的猫,鸡等其它动物经过一段时间都可以和狗和睦相处并得到狗的保护。
狗特别害怕孤独,所以尽量不要让自己的爱犬长时间独处。
当狗被关在家里一整天,见到回家的主人后,可以想象它有多么兴奋。
虽然传统上犬属于食肉动物类别,但这并不意味着家犬的食物只限肉类。
不似其他如猫这类真正的食肉动物,家犬可以依靠诸如蔬菜和谷物这类食物健康地活下去,事实上它们的食谱是很均衡的。
典型的野生食肉动物的这类饮食营养来自它们捕获的食草动物的胃部内容物,所以它们经常营养不均衡。
但家犬对此应付的很好,它们可以素食,特别是这些食物与鸡蛋或牛奶(小狗不宜喝牛奶,小狗的肠胃脆弱,无法吸收和消化牛奶)搭配时更是如此(不是严格素食主义,或称奶蛋素)。
另一方面,家犬比起人类对肉食更加有忍耐力,它们不会因为大量食用肉类而罹患诸如动脉阻塞之类的新陈代谢疾病。
另外,科学家发现对诸如在像在阿拉斯加爱迪塔罗德(Iditarod)进行的狗拉雪橇比赛以及其他类似经受极端压力的情况,高蛋白食物(大量食用肉类)可以帮助它们防止肌肉组织受到损伤。
狗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以人类粪便为食的习性。
这是一个事实,尽管这可能令许多宠物狗主人感到不快。
汉语中甚至存在“狗改不了吃屎”这样的话。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至今尚未明朗;有研究认为狗在上万年的驯化进程中与人类相处而习得这一习性,这是早期人类社会食物匮乏时期狗不得不接受粪便作为食物的重要来源之一;也有看法认为这是狗在食物不足、营养不良或者患有寄生虫病情况下的病态表现。
犬类能接受的食物种类比人类少,例如他们对巧克力中的可可碱的代谢速度比人类慢很多,大量摄入巧克力会导致可可碱中毒;而一些人类常用的成药对狗也是毒药。
因此不要让狗有机会接触人用药品及一些人用食品是饲养的基本常识。
一些人类能吃的食物不能给狗吃。
不能给狗狗吃的食物(1)致命的巧克力巧克力中可可碱的嘌呤含量非常高,它们会损害狗狗的肾脏,而狗狗对嘌呤的降解能力比人低很多。
巧克力还含有咖啡因,对狗狗的健康也非常有害。
巧克力越纯,狗越小,中毒的几率就越大。
巧克力中含有的可可碱是造成狗中毒的主要因素,目前市场上常见的巧克力每千克含有115毫克的可可碱,这足以导致狗狗死亡,而一般纯巧克力100克含有大约2 800毫克的可可碱。
1千克重的狗狗只要吃下9克纯巧克力(一块硬币大小)就有可能导致死亡。
巧克力中毒的症状是呕吐、下痢、尿频、不安、过度活跃、心跳呼吸加速等,严重的还会导致狗狗痉挛,甚至死亡。
(2)能致贫血的洋葱和大葱洋葱和大葱含有二硫化物,对人无害,却会造成狗的红细胞氧化,可能引发溶血性贫血和血尿。
即使通过加热,也不能破坏其中的有害物质,所以不要给狗狗喂食加了洋葱和大葱的食物。
(3)能穿破胃肠的尖锐骨骨髓是极佳的钙、磷、铜、锰等营养元素的来源,所以狗狗喜欢啃食骨头。
但容易碎裂的尖锐骨,如鸡鸭骨(特别是其腿骨)、大的鱼刺、猪的筒子骨等,都有可能刺伤狗狗的喉咙、食道、胃或肠道,从而引起严重后果(消化道出血)。
对于大型、啃咬能力比较强的狗狗来说,吃骨头的危险还稍小一点,但对于喜欢吞食的狗狗来说,吃骨头就比较危险了。
所以尽量不要给狗狗吃含有尖锐骨的骨头,如果实在要吃,最好先用压力锅把骨头煮烂,或将骨头磨碎后再给狗狗吃,这样危险就小多了。
(4)生鸡蛋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狗无法分辨色彩。
最近,研究人员发现,狗能够分辨不同色阶的灰色,也能分辨某些色彩,特别是蓝色和紫色。
民间有一种说法,如果长期给狗狗喂生鸡蛋,能使狗狗的被毛富有光泽,这其实是错误的。
维生素H能促进狗狗生长及毛皮健康,生鸡蛋蛋白里含有一种抗维生素H的蛋白质物质,它会阻碍狗狗机体对维生素H的吸收,引起维生素H的缺乏症,导致狗狗腹泻、口腔溃疡和皮肤病,所以一定要把鸡蛋煮熟了再给狗狗吃。
长久以来,许多人认为狗无法分辨色彩。
最近,研究人员发现,狗能够分辨不同色阶的灰色,也能分辨某些色彩,特别是蓝色和紫色。
人犬视觉的相异处在对光的反应上,犬眼和人眼不同。
人眼对造成各种色彩的三原色(蓝、绿、红)有反应。
美国佛罗里达大学兽医学院眼科副教授Dennis Brooks博士说,狗的视觉和人的视觉不同;狗无法像人一样分辨各种色彩,但狗的确可以看到某些颜色。
狗能够分辨深浅不同的蓝、靛和紫色,但是对于光谱中的红绿等高彩度色彩却没有特殊的感受力。
Brooks博士的研究显示,红色对狗来说是暗色,而绿色对狗来说则是白色,所以绿色草坪在狗看来是一片白色的草地。
犬的视网膜 狗眼睛里的光线受纳器--网膜--含有多量的柱状细胞,柱状细胞有助于暗处视力及侦视移动物体。
网膜中的另一种细胞视椎状细胞,椎状细胞的功能主要在于分辨颜色和辨别微细之处。
犬视网膜上有一层额外的脉络膜层(tapetum lucidum),有强烈的反光性,也能增加犬的夜间视力。
因为光线进入眼内会撞击网膜上的光线受纳器(photoreceptor),但也可能错失而穿透网膜;但对犬而言,因有脉络膜层,所以即使光线错失未撞击光线受纳器,仍会反射回到网膜上,造成所谓的第二视力。
犬的脉络膜层也是造成强光时狗眼睛呈现黄、绿、红等悚人目光的原因。
有少数狗的眼睛缺乏这层构造,其原因至今不明。
犬视力与品种的关系 短鼻犬种(如斗牛犬)能看到较长的景深,而长鼻犬种(如牧羊犬)则有较宽的视野。
此外犬的颅形和鼻部的长短也会影响其视觉。
一般认为大多数犬都稍有近视的现象。
少数有远视现象;但是近视和远视的程度都基极。
汉语拼音章节索引
接上面。
约莫走了半天,来到一个村庄,有户人家大门半开着,差役招呼席方平一起坐下歇歇。
席方平便在门槛上坐下来。
两个差役趁他不提防,把他推入门里。
席方平惊魂稍定,看了看自己,已转生为婴儿了。
气得大哭,一滴奶也不吃,三天后就死了。
魂魄飘飘荡荡,总忘不了要到灌口去。
大约跑了几十里路,忽然看见一辆用鸟羽装饰的车驰来,旌旗如云,剑戟林立,大路都给遮断了。
席方平赶忙穿过大路回避,却不小心冲犯了仪仗队,被开路的马队捉住,绑着送到车前。
他抬头一看,见车里坐着一位青年,仪表魁伟、神采焕发。
他问席方平:“你是什么人
”席方平满腔冤愤正无处发泄,又猜想这青年一定是大官,或许他的权力能决定人的祸福,可以替自己伸冤雪恨。
因此,就把亲自遭受的苦楚,从头细细说给他听。
车上那青年听后就叫人给席方平解开绳子,让他跟着车队走。
一会到了一个地方,有十多名官员,在路旁迎接拜见。
车上那青年一个个和他们打过招呼,然后指席方平对一位官员说:“这是下界的人,正想上你那儿告状,应该及时替他解决。
”席方平私下向随从人员打听,才知道车子上坐的是玉皇大帝的殿下九王;他所交代的官员就是二郎神。
席方平不禁打量一下二郎神,只见他高高的身材,满脸胡须,不象世间传说的那副模样。
九王走后,席方平跟着二郎来到一所官署。
原来他父亲和姓羊的以及差役们全都在这里了。
片刻工夫,来了一辆囚车,从里面走出几个犯人,原来是阎王、郡司和城隍。
当场对质,席方平的控告句句属实。
三个狗官吓得索索发抖,那丑态就象绻伏着的老鼠。
二郎神提起笔来立即判决,一会儿,发下判决书,传令让和这个案子有关的人都看清楚。
判决词写道:“据查阎王这人,荣任王侯爵位,身受玉皇鸿恩。
本应廉洁奉公以作下属表率,不应贪赃枉法败坏官府名声。
而却耀武扬威,只会夸耀爵位的尊贵;又贪又狠,竟然玷污人臣气节。
敲诈勒索,小民的骨髓全被榨干;以强吞弱,微弱的生命实在可怜。
应当提取西江江水,为你洗涤肮脏的肚肠,立即烧起东壁的铁床,让你尝尝火烤的滋味。
“城隍、郡司:身为地方官吏,奉上帝命令来管理人民。
虽说职位低下,能够鞠躬尽瘁的人就不辞劳苦;即使被上司的权势所逼,有骨气的人也决不屈服。
而你们却象鹰鸷那样凶残,上下勾结,全然不念生民贫困;又象狙狯那样狡猾。
耍尽奸计,甚至不嫌穷鬼瘦弱。
只是一味贪赃枉法,真是一群披着人皮的狼
对这些狼,就要剔掉骨髓,刮去毛发,先判他们阴间的死刑;还应剥去人皮、换上兽革,让他们投胎作牲畜。
“阴差鬼役:既然沦入鬼藉,便不是人类。
本应在衙门里洁心行善,也许会转世为人;怎能在苦海中推波助澜,又犯下弥天罪孽
横行霸道,狗脸生霜,酿成不白之冤;狂呼乱叫,狐假虎威,阻断伸冤大道。
施展淫威于阴间,人人都领教狱吏的厉害;助长昏官的残暴,大家说起刽子手就不寒而栗。
应当在法场上,剁碎他们的四肢;再在汤锅中,捞取他们的筋骨。
“姓羊的:为富不仁,狡猾奸诈。
黄金的光芒笼罩地府,使得阎罗殿上,阴森森墨雾弥漫;铜钱的臭气薰染天空,搞得屈死鬼城,错沉沉昼夜难分。
臭钱几个还能驱使鬼役,神通广大竟然左右神明。
必须没收姓羊的家产,用来嘉奖席方平的孝道。
立即将人犯押往泰山岳大帝那里依法执行。
” 二郎神又对席廉说:“带念你的儿子有孝心,有义气,你自己也秉性善良忠厚,所以再赐给你三十六年的阳寿。
”就叫两个差役送他们父子回家。
席方平这才抄下那份判决词,在路上父子两人一同阅读。
到了家,席方平先醒过来;叫家里人撬开他父亲的棺盖,看到尸体依旧僵直冰凉,等了一天,才渐渐回温苏醒过来。
待要寻找抄录的判决词,却已经没有了。
从此,家道一天天富裕起来。
三年间,良田遍野。
而姓羊的子孙却衰落下去,楼阁田产,都落到席方平家了。
同村有人买了羊家的田地,夜里梦见神灵呵斥说:“这是席家的产业,你怎敢占有它
”起初还不大相信;待播种后,整年收不到一升半斗,于是只好转卖给席家。
席方平的父亲一直活到九十多岁才死。
异史氏说:“人人都谈论极乐世界,而不知道生与死隔着两个世界,意念全都迷惑,况且一个人不知道他来到这个世上的原因,又怎么知道他离开这个世界的原因呢;何况死了再死,活了再活呢
忠孝意志坚定,万世不变,真奇异啊席方平,他是多么伟大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