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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本传读后感

时间:2016-05-29 21:21

律师的律在姓氏中念什么?

[律,读音作lǜ(ㄌㄩˋ),亦可读作lù(ㄌㄨˋ)]一.姓氏渊源:第一个渊源:源于风姓,出自上古帝王伏羲氏之后裔封地,属于以封邑名称为氏。

伏羲氏出自汤古氏,以风为姓氏,堪称中国第一姓。

其时“风”字为“颺”,居水边而为“汤”,因此,伏羲氏之子有十,皆称汤氏,分衍的子孙后裔中有被封于日律(今河南固始)者,以邑为姓氏,称日律氏,亦称汤律氏,后省文简化为单姓汤氏、律氏,是非常古早的姓氏之一。

第二个渊源:源于姬姓,出自远古帝王黄帝,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

少典氏第十二代为黄帝轩辕氏,其父为少典国君启昆,母为附宝,是启昆之长子。

黄帝复姓公孙,名轩辕,又名荼,字玄律,因长于姬水(今河南新郑潩水),又得姓为姬。

其后裔子孙有以其字为姓氏者,称玄律氏,后省文简化为单姓律氏,是非常古早的姓氏之一。

第三个渊源:源于嬴姓,出自战国时期秦国学者游律子,属于以为氏。

据史籍《英贤传》记载:“游律子著书一篇,言法家事。

”游律氏出游棣子,他以法家律学为本,又称为游律子,是战国初期著名的法家学者,为诸子百家中的法家代表人物之一。

先秦法家的法学,在汉朝以后称为律学,即由游律子而启。

律,在古代是刑书之称,因此,律学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学。

律学滥觞于秦,兴起于汉,繁荣于魏晋,隋唐集大成;至宋元趋向衰落,明清复兴,迄清末而终结。

按法家者流,法学、律学皆出于理官。

自李悝著《法经》之后,则有商鞅、申不害、处子、慎到、韩非、游律子诸人,并皆有著作,均列在《汉志》法家之中。

在战国时期,此学最盛。

中国传统的法律学术从汉朝时期开始,逐渐转变成为一种依据儒家经典对制定法进行讲习、注释的学问,历史上称之为“律学”。

“律学”主要是从文字、逻辑和技术上对法律条文进行详细解释,关注的中心问题是刑罚的宽与严,肉刑的存与废,律、令等法条的具体运用,以及礼与刑的关系等。

因此,律学仅仅是对现行制定法的条文和词句作文字上的注解,以期服务于法律的具体施行。

律学之肇,在游律子所著的《游律子》中可视端倪。

而后经汉、唐、宋诸朝,律学从开始的衰落趋势到元朝时期已发展成为一个全面衰落的事实,律博士的设置和通过科举选拔法律人才的途径,均被废弃。

元朝时期,代表汉文化的唐、宋法律体系在整体上遭到了轻忽,律学亦不例外。

至明朝,在否定元朝政治统治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摒弃了元朝对律学的政策,鼓励对律、例和“大诰”的学习与讲读。

相对于元朝而言,律学在明朝大有复兴之势,也产生了一些高质量的律学成果。

但由于封建专制主义和士人兴趣的淡漠,律学并未真正中兴起来。

到了清朝,较之明朝情况略有不同。

鸦片战争以前的前清时期,古文经学兴盛,考据之风盛行,这使得整理、考订、辑校前朝法律典籍和律学著作的活动,成了前清律学的一大贡献和特色。

尤其是清律继承明律“讲读律令”的规定,极大地推动了律学的发展,出现了像王明德、吴坛、沈之奇、薛允升、沈家本这样的律学大家。

律学方法和律学成就也远超前朝,如应用律学、律史学、比较律学以及古律的辑佚和考证等都成绩卓著,一批堪称经典的律学著作,如《读律佩觹》、《大清律例通考》、《大清律辑注》、《唐明律合编》、《历代刑法考》等,都诞生于这一时期,以致清朝时期律学成为传统中国继魏晋、汉、唐以后律学发展中的又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高峰。

但在清朝,律学已不再是推动国家创制基本法典“律”的原动力之一,而这一点正是汉、唐律学作为显学的重要特征。

据研究,清朝律学同样承前陋习,最终沦为民间刑名幕友的私家之学。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形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救亡图存的危难年代,大批前清的士人和晚清的知识分子为变法图强的愿望所驱使,对法律和法律学术有了一种使命感,这使得晚清的律学和从西方引进的法学在整个国家与社会的学术体系中首次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律学著作和法学著(译)作也大量出现,法律学堂和法律学术专业刊物也兴办起来。

然而,其法律学术的兴盛,严格说是法学在中国的开端和传统律学的终结。

游律子的后裔子孙,以先祖名号为姓氏,分称游氏、律氏,世代相传至今。

第四个渊源:源于官称,出自汉朝时期律令师,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

汉朝时期,朝廷设有律令师官位,为校尉、州刺使之下的隶属官职,负责掌管辖区范围内的法律。

其官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律氏。

第五个渊源:源于官称,出自三国后期曹魏国律学博士,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

三国后期,曹魏明帝曹睿太和元年(公元227年),朝廷设置了律学博士,官六品,俸六百石,专门负责讲授律令,隶属于廷尉。

晋朝时期沿袭,南北朝时期北魏、陈国、北齐国等均沿袭,南梁国改称为胄子律博士。

到隋朝时期为大理寺下属,唐朝因之。

到宋朝时期仍回复称律学博士,隶属于国子监。

曹魏时期,律学博士的后裔子孙中,有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律氏。

第六个渊源:源于官称,出自十六国时期后赵国律学祭酒,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

十六国时期,后赵国开国君主、羯族人石勒(公元274~333年)设置了律学祭酒,负责掌管教授律学。

其官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律氏。

第七个渊源:源于契丹族,出自大辽国契丹族选刺部(遥辇氏部落)耶律氏家族,属于复姓汉化省文简化为氏。

该支律氏为耶律·阿保机的后代,以复姓耶律氏省文简化为姓氏,称律氏。

耶律·阿保机:(公元872~926年),名亿,字阿保机,小名啜里只;契丹国霞濑益石烈(县)耶律弥里(乡)人(今辽宁林西木叶山)。

著名的大辽国开国君主。

耶律·阿保机出身于契丹族选刺部(遥辇氏部落)耶律氏贵族家庭,父亲叫耶律·德祖撒剌的,母亲是宣简皇后萧氏。

耶律阿保机是他们的长子。

耶律阿保机出生于唐末咸通十三年(公元873年),逝世于辽天显元年(公元926年),终年五十三年岁。

耶律·阿保机的名字是由他母亲起的,因为他的母亲梦见太阳堕入怀中而有孕,出生时室内又有神光异香,因而起此名,其契丹和达斡尔语意为:吸收了光亮。

耶律·阿保机从小聪敏过人,三月能走路,一周岁就能说话,预知尚未发生的事。

虽然刚换乳牙,说话必涉及世务。

当时他伯父当遥辇氏部落联盟掌管军国大事的大首领“于越”,耶律·阿保机有什么疑问就向伯父咨询。

长大后的耶律·阿保机长大后身高九尺,丰上锐下,精神十足,目光射人,勇善射骑,明达世务。

他展弓力达三百斤,初当管众人的官“挞马狨沙里”。

当时小黄室韦不附,耶律阿保机以计降了他们;并讨伐攻克了越兀、乌古、六奚、比沙狨等契丹诸部。

公元901年,耶律·阿保机任选为刺部夷离堇(军事首领),专职征讨,连破了室韦、突厥、奚族所辖剌哥,俘获甚众。

在努力兼并了契丹族各部后,于唐末天复二年(公元902年),以兵四十万伐河东代北,攻下九郡,获牲口十万,驼、马、牛、羊不可胜数。

之后,他在潢河南岸建立了龙化州城,将所俘汉人迁居于该地,积极发展农业、商业。

公元907年,耶律·阿保机被契丹诸部推选为契丹可汗。

之后,他任用汉人韩延徽等辅政,制定法律,改革习俗,创造契丹文化。

在后梁贞明二年(公元916年),耶律·阿保机率领契丹族人(今达斡尔族先民)创建了大契丹国(辽国),他理所当然地当了首位皇帝,群臣及诸属国上尊号为“大圣大明天皇帝”,建元“神册”。

耶律·阿保机在权位二十年,即帝位十一年。

耶律·阿保机逝世后,葬于祖陵(今辽宁林西木叶山),庙号太祖,史称“辽太祖”。

第八个渊源:源于高车族,出自十六国时期高车族斛律氏部落,属于复姓汉化省文简化为氏。

高车,是北朝人对漠北一部分游牧部落的泛称,因其“车轮高大,辐数至多”而得名。

南朝人称其为“丁零”,漠北人又称其为“敕勒”、“铁勒”、“狄历”等。

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活跃于中国北部和西北部的游牧民族,自号狄历,春秋时期称作赤狄,原始居地在今贝加尔湖一带,史学家认为,中国自商、周至隋、唐历史上所称的鬼方、丁零、高车和铁勒,为同一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称谓。

鬼方对商、周历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丁零对漠北匈奴国家的兴亡和中原十六国时期的历史进程,也是起了重要作用的。

而高车对于柔然汗国和北魏(拓跋魏),铁勒对于突厥汗国和隋唐,所起作用更是不容忽视。

高车和铁勒不仅人口众多,而且占据着漠北漠西广大地区;其足迹所至,更遍及今日中国新疆天山南北和内蒙、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区。

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政治动向,不仅同柔然汗国、突厥汗国盛衰兴亡关系很大,而且对中国北魏隋唐的历史发展,也发生了重大的影响。

例如,导致北魏王朝衰亡的六镇起义,高车就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唐朝前期向北方和西北方的领土大扩展,铁勒诸部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学术界一般都认为,丁零、高车、铁勒是今维吾尔民族的先民,丁零、高车、铁勒的历史是今日维吾尔民族远古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公元四世纪末至五世纪初,北魏政权连续九次发动了对敕勒部的战争,虏获六十余万人,置于漠南各地,当时还有很多敕勒部落在漠北地区服属于柔然。

至公元五世纪末,柔然在北魏政权的打击下趋于衰落,敕勒部落的阿伏至罗率众十余万西迁,后在车师前部(今新疆吐鲁番交河故城)建立了高车国(公元487~541年),共历七主,前后约五十五年。

高车国向南控制了通往西域的门户高昌以及焉耆、鄯善,势力东北至色楞格河、鄂尔浑河、土拉河一带,北达阿尔泰山,西接乌孙西北的悦般,东与北魏相邻,最后,高车国灭于柔然。

高车族有斛律氏部族,以部为姓氏,称斛律氏,为当时敕勒族中一支较强大的部落,族人皆骁勇善战,在南北朝时期曾出了斛律金、斛律光、斛律羡等著名将领,其后裔大多融入鲜卑族,后再汉化为汉字单姓斛氏、律氏等。

第九个渊源:源于鲜卑族,出自十六国时期鲜卑族拓拔部,属于复姓汉化省文简化为氏。

据史籍《氏族典》第十一卷记载,昌意,季子悃,迁于于北土后,统党项为拓拔氏,至郁律生二子长曰沙莫雄、次曰什翼犍(什翼犍,衍传北朝北魏道武帝,黄帝第一百零二代谱系)拓拔·郁律的嫡支子孙后改为复姓长孙氏。

在史籍《通志·氏族略》中记载,唐表长孙氏下并云:“长孙氏出自拓拔郁律,生二子,长曰沙漠雄,次曰什翼犍。

什翼犍卽后魏道武皇帝祖也。

沙漠雄,为南部大人,后改名仁,号为拓拔氏(拔拔氏),至北魏孝文帝以拓拔(拔拔)为皇枝之长,改为长孙氏。

”拓拔·郁律的庶支子孙中,有称郁律氏者,亦称野律氏,后汉化省文为单姓郁氏、律氏。

第十个渊源:源于满族,出自辽国时期回鹘族述律氏部落,属于复姓汉化省文简化为氏。

据史籍《清朝通志·氏族略·满洲八旗姓》记载:①满族述律氏,亦称舒禄氏,满语为Sulu Hala,是满族最古老的姓氏之一,汉义为“白马”,源于辽国时期契丹可汗耶律·阿保机之后中的回鹘族,世居长白山地区,后冠汉姓有律氏、苏氏、徐氏等。

②满族述律氏,亦称术鲁氏、珠鲁氏,满语为Juru Hala,汉义为“双”,是满族最古老的姓氏之一,源于金国时期库莫奚族,世居赫舍里河流域(今吉林柳河、辉发河以及沙河下游,桦甸、辉南一带),后冠汉姓为律氏、鲁氏、惠氏等。

注:今诸多律氏族人皆称自己是源于大辽国契丹族选刺部(遥辇氏部落)耶律·阿保机,是帝王之后。

殊不知,在耶律氏之先,中国早已有律氏族人。

这类缺失氏源而将自己姓氏往帝王身上拉靠的情形,在诸多姓氏源流考证中皆有,因此,应当很认真地对待这个问题。

著名的国学大师、史学家郭沫若曾尖锐地指出:诸姓皆出黄帝、炎帝,怎么可能

历史上的“姓”、“氏”在形成时一直是帝王贵胄专属,那么,万万千千的平民百姓岂不无姓无氏

偌大华夏,就那么一丁点人有姓氏,岂不滑谬

律姓从何而来,真的无从谈起,但是我们这的是吕母的后代,就是汉代的吕母起义。

但是宣称是耶律的后代的居多啊。

希望大家多多贡献啊,从现在的看来,在全国个地都有律姓后代,虽然人丁不旺,但是分布还是很广的~二.各支始祖: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咄罗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摩会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阿不固唐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天上可汗,唐朝大周则天皇帝赐姓李,称李尽忠。

唐契丹奚部落王,松漠郡王,李万荣(李万斩)唐契丹奚部落王,松漠都督,李失活唐契丹奚部落王,松漠都督,李娑固唐契丹奚部落王,松漠都督,李郁于唐契丹奚部落王,松漠都督,李咄于唐契丹奚部落王,广化郡王,松漠都督,李邵固唐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洼可汗,遥辇屈列。

唐遥辇氏部落联盟,北平郡王,遥辇过折。

唐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阻午可汗,遥辇俎里(李怀秀)唐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胡剌可汗,遥辇楷落。

唐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苏可汗,遥辇俟利。

唐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鲜质可汗,遥辇习之。

唐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昭古可汗,遥辇衣裔。

唐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耶谰可汗,遥辇屈戌。

唐契丹遥辇氏部落联盟巴刺可汗,遥辇合孙。

唐痕德廑可汗,遥辇钦德。

辽肃祖昭烈皇帝,耶律·耨里思(辽太宗追封)。

辽懿祖庄敬皇帝,耶律·萨剌德(辽太宗追封)。

辽玄祖简献皇帝,耶律·匀德实(辽太宗追封)。

辽德祖宣简皇帝,耶律·撒剌的(辽太宗追封)。

大辽:辽太祖大圣大明神烈天皇帝,耶律·阿保机,公元872~926年,公元916~926年在位。

辽太宗孝武惠文皇帝,耶律·德光,公元902~947年,公元927~947年在位。

辽义宗文献钦文皇帝,耶律·图欲(耶律倍,辽世宗追封) ,公元899~936年。

辽世宗孝和庄宪皇帝,耶律·阮,公元918~951年,公元948~951年在位。

辽穆宗孝安敬正皇帝,耶律·璟,公元931~970年,公元952~970年在位。

辽景宗孝成康靖皇帝,耶律·贤,公元948~982年,公元971~982年在位。

辽圣宗文武大孝宣皇帝,耶律·隆绪,公元971~1031年,公元983~1031年在位。

辽兴宗神圣孝章皇帝,耶律·宗真,公元1016~1055年,公元1132~1055年在位。

辽道宗孝文皇帝,耶律·洪基,公元1032~1101年,公元1156~1101年在位。

辽顺宗大孝顺圣皇帝,耶律·浚(昭怀太子,辽天祚帝追封) ,公元

~1077年。

辽天祚皇帝,耶律·延禧,公元1075~1126年,公元1101~1125年在位。

西辽:辽德宗天佑武烈皇帝,耶律·大石,公元872~1143年,公元1132~1143年在位。

辽感天皇后,塔不烟,公元1144~1150年在位。

辽仁宗,耶律·夷烈,公元

~1163年,公元1151~1163年在位。

承天太后,普速完,公元1164~1178年在位。

辽末帝,耶律·直鲁古,公元

~1213年,公元1178~1211年在位。

耶律·屈出律,公元

~1218年,公元1211~1218年在位,被蒙古所灭。

北辽:辽宣宗天锡帝,耶律·淳,公元1063~1122,公元1119~1122年在位。

辽萧德妃,德兴,公元

~1122年,公元1122~1122年在位。

辽梁王,耶律·雅里,公元1094~1123年,公元1123~1123年在位。

辽王,耶律·术烈,公元

~1123年,公元1123~1123年在位。

二.迁徙分布:今黑龙江省的双鸭山市、大庆市、鸡西市,辽宁省的阜新市,北京市,河北省的石家庄市、沧州市、南皮县、深县孙家村、黄骅市、邯郸市魏县、玉田县,山东省的济南市、胶州市、乐陵县枣林村、泰安市,山西省的临汾市的西关镇,天津市,内蒙自治区的赤峰市等地,均有律氏族人分布。

三.郡望:辽东郡:在中国历史上,“辽东”这个称谓有四重意思:①郡、国名,战国时期燕国置郡,洽所在襄平(今辽宁辽阳),其时辖地在今辽宁省大凌河以东一带地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法治作文

凌迟处死也叫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

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凌迟本意为:“缓缓的山丘”。

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详细解释  1.斜平不陡。

《韩诗外传》卷三:“夫一仞之墙,民不能逾;百仞之山,童子登而游焉,凌迟故也。

”  2、衰败,败坏。

《汉书•刑法志》:“今堤防凌迟,礼制未立;死刑过制,生刑易犯……此刑之所以蕃也。

” 唐陈子昂 《上军国利害事•牧宰》:“不以才能任职,所以天下凌迟。

”《明史•孙玮传》:“法纪凌迟,人心瓦解。

” 清 戴名世 《刘庶诗序》:“而其变愈下,彼此訾謷,互起迭仆,凌迟至于今。

”  3、封建时代一种残酷的死刑。

又称“剐刑”。

始于 五代 , 元 、 明 、 清 俱列入正条, 清 末始废。

《宋史•刑法志一》:“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 陈氏 不合通同奸夫杀死亲夫,大逆不道,凌迟示众。

” 元 关汉卿 《窦娥冤》第四折:“ 张驴儿 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

押付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

” 明 沉采 《千金记•延访》:“告元帅,拿这 李左车 ,不知是要粗凌迟碎凌迟他。

”《老残游记》第十六回:“六千金买得凌迟罪,一封书驱走丧门星。

” 鲁迅《亭杂文•隔膜》:“运命大概很悲惨,不是凌迟,灭族,便是立刻杀头,或者‘斩监候’,也仍然活不出。

”  4、折磨。

《敦煌变文集•目连缘起变文》:“牛头每日凌迟,狱卒终朝来拷。

”  5、凌迟:衰退;衰败。

晋 葛洪 《抱朴子•刺骄》:“道化凌迟,流遁遂往,贤士儒者,所宜共惜。

”《梁书•侯景传》:“兼属 魏国 凌迟,外无勍敌,故能西取 华陵 ,北封 淮泗 。

”《续资治通鉴•宋高宗建炎三年》:“今日之事,反正而兴之在陛下,其遂凌迟不振,亦在陛下。

”  6、俗称剐刑。

封建时代最残酷的一种死刑。

始于 五代 , 清 末始废。

《宋史•刑法志一》:“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凌,一本作“ 凌 ”。

清 钱泳 《履园丛话•耆旧•香洲先生》:“忽命舆大搜 张 室,得木杵于牀下,血痕殷然,尺寸与格伤合,遂定以凌迟详报。

”《清史稿•诸王传六•允祀》:“ 张明德 坐凌迟处死。

”  历史沿革  在明朝以及明以前,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不赦的犯罪,如谋反、大逆等。

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

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清朝中前期尤为突出。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

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再是枭首,最后肢解。

  明朝时期,凌迟一般比较精细,大多数凌迟都超过千刀,比较典型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据说第一天割完后,刘瑾还喝了一点粥,第二天继续。

  到了清朝之后,凌迟的刀数大不如前。

大致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

其中,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四刀切两腿。

  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注意:以下内容可能令您感到不安、恐惧或受惊,阅读前敬请注意。

  相关  亚洲和中东的民族尤为偏好此刑。

该刑的关键在于将人体零敲碎打,直至死去。

  波斯帝国对于反叛者的凌迟是四等分四等分地切。

古罗马人处理女犯时先割去双乳,对男犯则先去其生殖器。

古希腊人在割肉时还要加上剔骨的程序,弄得犯人每个都像木屑填充的布娃娃。

但比起中国人,其他民族都显得粗糙。

中国人将凌迟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使之堪称绝技。

行刑开始时,刽子手会巧妙地一刀剜去犯人的喉结,以免他喊叫。

然后迅速地包扎出血伤口,最先动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

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刀,刀刀须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上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如果犯人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

  起源与神秘之名  “凌迟”二字最早出现在《辽史•刑法志》,指名为一种肉刑的名目。

这个名词非常神秘,无疑的是汉人文字和草原民族契丹语的结合。

  我们可以在前几个朝代找到几乎相同的名词,不过第一个字最常出现为阜字旁的“陵”;“陵”的意思为土丘;“迟”字则不能解读为现代汉语的“迟到”,而是“逐渐铺平”或“刮平”的动词。

具体而言,“陵迟”可以指为逐渐铺平或刮平土丘,意即一座坟堆,宗族的集体冢。

不过,有些朝代的史篇记载具有象征意义:“陵”,斜坡或运河沿岸土堤,代表制度、律法,所有国体的划定界限;“迟”,代表界限的下沉与崩塌。

所以“凌迟”意味着衰落的起始,此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制度的崩塌。

因此,这个名词和刑罚系统没有直接关联,一直到辽代才用来指称一种肉刑。

写法上有些差异(人们发现有写作“持”,而非“迟”),冰字旁的“凌”变得比阜字旁的“陵”常用。

《宋史》中还同时采用两种写法,  不过从元朝开始,只能找到第二种写法,也就是冰字旁的“凌”,而且永远只作为刑的解释。

古代的写法只有在古籍出现,后来的人不再采用。

从此“凌迟”只是肉刑的名字,少数博学多闻的人才会记起它从前的意义。

  事情的经过究竟如何

非常肯定地,它原本是契丹语的一种名词,发音非常接近汉字的“凌迟”,它是契丹辽代政权下所使用的一种肉刑,可能是利用小刀切割被缚的犯人。

几经考量之后,这个名词就固定用来指称辽代统治中国所施行的此种肉刑。

  对于研究刑罚系统改革的中国学者而言,这种刑罚具有蛮族的血性,它的名词晦涩难懂,虽然不属于为“五刑”系统,但非常明确的具有汉人的字词。

然而,将人缚在木桩上刮杀、切割,不仅是蛮族地区或异国朝代的处决,凌迟手段愈来愈频繁、系统化、萧规曹随,宋朝传至元朝,明朝承续后,又传至清朝。

这几个朝代的中国,如同草原民族建立的王朝一样,继续将之传承下去。

施行各类凌迟之翘首,首推对抗蒙古大汗、后来成为明太祖的朱元璋,他颁布《大诰》,已以“凌迟”之刑惩罚各式犯罪,特别是官吏的贪污,甚至无论财物数字如何微小。

  对女犯人的凌迟  依据历史记载,在明清期间,判处凌迟处死的女犯在行刑当日会被剥光全身衣裤,将其乳房,生殖器和肛门予以公开展示后,她们的阴户和肛门会被插在木驴囚车的活动木橛上游街示众,称之”骑木驴”。

游街结束之后,才将女犯人押到刑场凌迟处死。

  凌迟女犯的方式虽随年代和地域不同而略有差异,但一般由所谓“十八刀法”衍生而来。

“十八刀法”即—第一刀剜舌,第二、三刀用牛耳尖刀剜去两颗乳头,第四、五刀将犯人的两只乳房齐根切下,第六、七刀割去两片大阴唇,第八至十刀挖去两半小阴唇和阴核(蒂),第十一刀将女犯的子宫取出,其中第六至十一刀这一系列切除女犯生殖器的部份另称为“幽闭”,正是王明德所言“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

里面”幽其闭”所指。

接着第十二刀和十三刀以尖刺刺入女人的屁股肉,造成其臀动脉大量失血,第十四刀到第十七刀用大斧锉断女犯的四肢,最后一刀刺心,确定女犯断气后,凌迟的程序才告结束。

  在凌迟完毕后,女犯的头颅,双乳,大小阴唇和子宫依例会被展放在刑场的木台上示众,在隔一段期间后才允许家属或相关人收殓,没有家属或亲友前来认殓的,则会由官府予以焚尸扬灰。

  根据清代中叶的地方县志记载,十八世纪华北地区对一名出轨并谋杀亲夫的二十四岁少妇曹氏的完整处决程序如下,可以藉此大至一窥女犯人受凌迟刑的情况:  一、 辰时正,曹氏被剥光全身衣裤,狱卒为她验明身分后由稳婆为之稍事梳洗,并将她的长发梳成受刑女犯人标准款式的大圆髻盘在头上,最后反剪双手于腰际背后,两脚脚踝铐上脚镣,防止抵抗或逃脱。

  二、 辰时二刻,赤身裸体的曹氏捆缚妥当,长跪于一架平板囚车上被押出牢门,先行于城西的法场示众一个时辰。

  三、 巳时二刻,祭祀受害亲夫的香坛设立,犯妇曹氏被带至坛上,在家属及围观众人面前由衙役以毛竹板抽打臀部,作为儆效和惩戒。

  四、 巳时半,曹氏被拖上木驴,游遍城内主要街巷作为处刑前的游街。

  午时三刻,犯妇曹氏正式被处以十八刀凌迟极刑。

  凌迟起始至废除的文人反抗  凌迟,出现在920年的辽代,十三世纪末成为一种法定的刑罚,1905年废除,大约比欧洲晚了一个世纪之久(1789年法国废除轮刑,1810年英国废除裂体之刑)。

废除凌迟,是朝向施行西方法典的第一个措施,监禁、罚款取代原来的肉刑,并节制绞刑。

  有些人发觉到“凌迟”的不人道酷刑,即认定中国人崇拜欧洲的法律与观念,这是一项严重的错误。

从宋朝之后,就不断出现限制或废止凌迟之刑的声音。

当时可证明废除凌迟的最好例证,就是伟大诗人和官吏陆游的《陈情书》,这篇文字在当时是出人意外之举:他认为只需斩决取代凌迟,慷慨激昂地辩护废除凌迟的好处。

其实,陆游的论点可归纳如下:(一)残酷死法、暴露器官,使国族不受尊重,妨碍实践教化的使命;(二)打压最恶劣的反对派,不应以牙还牙:支解罪犯并不合法理,即使他曾经支解过别人;(三)汉朝和唐朝两代同时提供革新与有效的刑罚系统,放弃酷刑。

因此,他认为应该限制并废除凌迟与其他酷刑。

  这篇文字经常被反对凌迟的文人引用,他们提出各种不同的论点。

在此本人仅引述最重要的几则:清朝初年的法学家王明德,1680年印行的《读律佩》著作中提到,凌迟为五刑之外,因此为“正法之外”的刑罚,或者“非刑”。

的确,尽管各朝皇帝采用,其实并不是合乎法理,有违中国刑罚的精神。

擅长考证的大文人。

所有的争论在文人间流传、搜集,清朝博学的法学家薛允升,他的两本著述《唐明律合编》《读例存疑》,对于清朝末年刑法的变革也有深远的影响。

他大量引述陆游、王明德的观点,力陈恢复汉唐,不将凌迟纳入刑法之中。

他的门生沈家本,也采用相同的论述,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当然,在帝王的统治之下,文人建请废除凌迟、或减少死刑的声音,实在太微弱,他们必须承受沈重的外在压力。

我们甚至可以推测,太平天国以后,类似死刑在清朝末年非常频繁,因此凌迟废除数月前,法国使馆士兵在北京菜市口刑场,拍摄到三个不同死刑犯的凌迟照片。

这些照片不利于中国的过去,化为恐怖的证物。

但是如果有一张照片,或者一位摄影者能拍摄到类似凌迟的英国或法国酷刑的画面,会有什么情况发生

“中国酷刑”,不仅是法律史上的客观事实,我在此强调,它同时也影响欧洲人,在须臾之间留下对中国的某种观感。

这是历史中常见的例子,但是它是新颖的,西方文明第一次拥有科技的方法,将视觉定格于纸上。

在此,历史学家们应该留给这位艺术家一些空间,他深知尽情展现蔑视权力暗藏,支配者操控的不凡观点。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两天后他便气绝身亡。

  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凌迟的发展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

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

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

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

何则

陵迟故也。

”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

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

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毕命。

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这种把活人零刀割死的作法早就有了。

宋后废帝刘昱曾亲手将人脔割。

北齐文宣帝高洋也常常用脔割的手段来杀人。

唐中期安史之乱时,颜杲卿抗击安禄山兵败被俘,与袁履谦等人同时被零割。

但将凌迟作为正式的刑罚,人们大多认为始于五代。

陆游说:“五季多故,以常法为不足,于是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

肌肉已尽,而气息未绝,肝心联络,而视听犹存。

”但在五代时,已有人意识到凌迟之刑过于残酷,主张废弃不用,如后晋开运三年(946),窦俨奏称死刑宜只保留斩、绞二种,而“以短刀脔割人肌肤者”,应当禁止。

后晋出帝石重贵准奏,不再使用凌迟之刑。

  北宋开国之初,力纠五代弊政,仍然禁止凌迟之刑。

宋太祖时颁行的《刑统》,规定重罪应使用斩或绞,没有凌迟。

宋真宗时,内宦杨守珍巡察陕西,督捕盗贼,捕获贼首数人,他请示朝廷,拟将他们陵迟处死,用以惩戒凶恶的人。

真宗下诏,命令将俘虏转送有司衙门依法论处,不准使用凌迟。

到了神宗熙宁、元丰年间,才正式将凌迟列为死刑之一。

《通考•刑制考》说:“凌迟之法,昭陵(宋仁宗陵号)以前,虽凶强杀人之盗,亦未尝轻用,熙丰间诏狱繁兴,口语狂悖者,皆遭此刑。

”如熙宁八年(1075),沂州百姓朱唐告越州余姚县主簿谋反,李逢在被捕后受审时,供词中又牵连了秀州团练使世居和医官刘育等,朝廷诏令有司审理此案,结果,李逢、刘育和河中府观察推官徐革都被凌迟处死。

到了南宋,《庆元条法事例》更明确地把凌迟和斩、绞同列为死刑名目,这样的规定一直延续到明清。

  凌迟在宋代通称为剐。

景德年间,御史台曾审问杀人贼犯,定案之后,知杂王随请“脔剐之”。

“剐”字原作“呙”即“骨”字去了“月”(肉),其形状也像人的头颅骨。

《说文解字》解释说,其以为“剔人肉,置其骨”,这正是零刀割人的意思。

“剐”又作“卨”,明朱国帧《通幢小品》卷十八“字义字起”一节云:“贞元中,宣武兵变,执城将卨之”。

并注解说,卨,即“剐”字也。

可见,“剐”的含义早已明了,只是到了宋代它成了凌迟的代名词而更加为人所熟知而已。

这种情形,也常见于小说中的描写。

《水浒传》第二十七回写教唆潘金莲害死武大郎的王婆被东平府尹陈文昭判为“拟合凌迟处死”,之后写道:  大牢里取出王婆,当厅听命。

读了朝廷明降,写了犯由牌,画了供状,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四道长钉,三条绑索,东平府尹判了一个“剐

”字,拥出长街,两声破鼓响,一棒碎锣鸣,犯由前引,混棍后催,两把尖刀举,一朵纸花摇,带去东平府市心里,吃了一剐。

  由于宋代使用凌迟之刑较为常见,所以民间在对仇人进行报仇雪恨时,也仿照作为官刑的凌迟把人脔割至死。

《水游传》中也有这样的情节,请看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一段描写:  (李逵)说:“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

”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

割一块,炙一块。

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以上所引用《水浒传》中的两段文字,可以看出宋代凌迟在执行时的大致情形,这和《宋史•刑法志》中所说的“凌迟者,先断其肢体,乃抉其吭”的做法是基本一致的。

  元代法律规定的死刑有斩首而无绞刑,对那些恶逆大罪又规定可以凌迟处死。

元代凌迟执行时的情形与宋代相似,如元杂剧《感天动地窦娥冤》中,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复审冤案,宣判说:张驴儿“毒杀亲爷,奸占寡妇,合拟凌迟,押赴市曹中,钉上木驴,剐一百二十刀处死。

”这和《水浒传》中王婆被凌迟的做法一样,都必须钉上木驴。

这木驴大概是一个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时候该犯人不能乱动,它和古代那种“勾结奸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骑木驴”的刑罚不是一回事(参见本书《杂刑》)。

杂剧《窦娥冤》比《水浒传》更明确地指出了应割的刀数。

试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残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栗。

  明代法律也明确规定凌迟为死刑之一。

《大明律•刑律》载:“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

”凌迟之刑的设立,反映了封建专制政治的残酷,统治者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和各种犯上作乱的行为,不惜采用一切毒辣手段。

明代各朝中,凡是捕获农民起义的首领及其他叛逆者,都用凌迟之刑将他们处死。

如万历三十四年(1606),刘天叙等谋反,兵败被擒,为首的七人被磔死。

这里的“磔”即是凌迟。

嘉靖二十一年(1542),宫婢杨金英等人谋害明世宗未遂,事发被捕,杨金英、杨莲香等十六名宫女不分首谋和协从,一律凌迟处死,并且锉尸枭首。

万历七年(1579)五月,礼部侍郎董传策被府中的奴仆杀死,有司将凶手捕获,下狱审理,第二年把他们全都“剐于市”。

  另外据民间传说:凌迟在中国并未真正实施,真正的凌迟是在明朝,一个太监犯了谋反罪,皇帝钦定3600刀,侩子手有严格的规定,一刀不能多,一道不能少,必须在第3600刀才能死去,而且要把所有的肉割掉,因为有内脏,人并不会立刻死去。

3600刀后,要求出现一副完美的人体骨架。

  实际上,明代的凌迟之刑并不仅仅施用于谋反大逆,有时对罪行情节较轻的犯人也加以凌迟。

明初朱元璋亲自编定的《大诰》就记有不少这样的案例。

如金吾后卫知事靳谦让妻子击鼓鸣冤,经审讯所诉不实,便判决靳谦犯了诽谤朝廷的罪,将他凌迟处死。

崇德县民李付一任本县里甲时,因扰民而被人告发,县官传讯,他不予理采,公差王某前去拘捕他,他设计请王某饮酒,当王某喝醉时,李付一将王某绑缚起来,声称王某骗吃骗喝。

李付一的行为虽然实属无赖,但还不至于构成死罪,结果他以诬诳罪被凌迟处死。

又有北平道御史柯哲与都御史詹微有隙,于是何哲联合另外两名御史任辉、齐肃及四川道御史魏卓等共十八人一同捏造事实,陷害詹微。

当时明太祖朱元璋正信任詹微,因而授意有司将何哲等人治罪,结果何、任、齐、魏四人被判为凌迟示众。

像上面三例这样不该凌迟而被凌迟的案子还有一些,朱元道用刑峻酷,从这些事实就可以看出来。

  元代执行凌迟,把犯人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够骇人听闻的了,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更远远超过前代。

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

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

李慈铭日记亦言之。

”这里记刘瑾被剐的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

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先说刘瑾。

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死刑,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

执行时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

”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

”予因应之。

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

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

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

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

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

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

反贼乃如此。

次日押至东角头。

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

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

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

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

逆贼之报亦惨矣。

  刘瑾把持朝政时,残害忠良,作恶多端,他落得如此下场固然使人解恨,但从他受刑的过程来看,凌迟这种刑罚不能不说它确实惨无人道。

  再看郑鄤。

若说刘瑾被凌迟是罪有应得,而郑鄤受如此酷刑却使人感到惋惜。

郑鄤是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

崇祯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纠纷,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

  关于郑鄤一案的详细背景与是非曲直,这里不作具体考述,我们只讲他受刑的大致经过。

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犯人前往西市。

当时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里进行。

按平常的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东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座,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

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

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

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

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絮絮不休地属咐家中后事。

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

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还未到,必须稍停片刻,正说着,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分开密集的人群向这里来了。

就位之后,他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

”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

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

人群更加骚动起来,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看刽子手怎样剐人。

但由于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

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

这说明犯人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

又过了一会,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

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

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同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

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的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清代仍有凌迟之刑。

统治者对农民起义的首领一旦捕获,总是要凌迟处死。

如太平天国北伐军失败,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八人被俘,都押解到北京凌迟示众。

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兵败被俘,也受了凌迟之刑。

太平天国的著名领袖石达开在大渡河兵败,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骆秉章这个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

那是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骆秉章率领清兵把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绑赴刑场。

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椿上。

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

”曾仕和这才紧咬牙关,不再叫喊。

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

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

……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

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

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谁能告诉我史记的作者以及他的生平吗

谢谢

律姓未被宋版百家姓收录。

律姓渊源有:第一个渊源源于风姓,出自上古帝王伏羲氏之后裔封地,属于以封邑名称为氏。

伏羲氏出自汤古氏,以风为姓氏,堪称中国第一姓。

古时,“风”字为“颺”,后代因居水边而改为“汤”,因此,伏羲氏之子有十,皆称汤氏。

律字在汤氏分衍的后裔子孙中,有人被封于日律(今河南固始),遂以邑名为姓氏,称日律氏,亦称汤律氏,后省文简改为单姓汤氏、律氏,世代相传至今,是非常古早的姓氏之一。

第二个渊源源于姬姓,出自远古帝王黄帝,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

少典氏第十二代为黄帝轩辕氏,其父为少典国君启昆,母为附宝,是启昆之长子。

黄帝复姓公孙,名轩辕,又名荼,字玄律,因生长于姬水(今河南新郑潩水),又得姓为姬,成为姬姓的鼻祖。

在黄帝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之字为姓氏者,称玄律氏,后省文简改为单姓律氏,世代相传至今,是非常古早的姓氏之一。

第三个渊源源于嬴姓,出自战国时期秦国学者游律子,属于以为氏。

据史籍《英贤传》记载:“游律子著书一篇,言法家事。

”游律氏出游棣子,他以法家律学为本,又称为游律子,是战国初期著名的法家学者,为诸子百家中的法家代表人物之一。

先秦法家的法学,在汉朝以后称为律学,即由游律子而启。

律,在古代是刑书之称,因此,律学不同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学。

律学滥觞于秦,兴起于汉,繁荣于魏晋,隋唐集大成;至宋元趋向衰落,明清复兴,迄清末而终结。

按法家者流,法学、律学皆出于理官。

自李悝著《法经》之后,则有商鞅、申不害、处子、慎到、韩非、游律子诸人,并皆有著作,均列在《汉志》法家之中。

在战国时期,此学最盛。

中国传统的法律学术从汉朝时期开始,逐渐转变成为一种依据儒家经典对制定法进行讲习、注释的学问,历史上称之为“律学”。

“律学”主要是从文字、逻辑和技术上对法律条文进行详细解释,关注的中心问题是刑罚的宽与严,肉刑的存与废,律、令等法条的具体运用,以及礼与刑的关系等。

因此,律学仅仅是对现行制定法的条文和词句作文字上的注解,以期服务于法律的具体施行。

律学律学之肇,在游律子所著的《游律子》中可视端倪。

而后经汉、唐、宋诸朝,律学从开始的衰落趋势到元朝时期已发展成为一个全面衰落的事实,律博士的设置和通过科举选拔法律人才的途径,均被废弃。

元朝时期,代表汉文化的唐、宋法律体系在整体上遭到了轻忽,律学亦不例外。

至明朝,在否定元朝政治统治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摒弃了元朝对律学的政策,鼓励对律、例和“大诰”的学习与讲读。

相对于元朝而言,律学在明朝大有复兴之势,也产生了一些高质量的律学成果。

但由于封建专制主义和士人兴趣的淡漠,律学并未真正中兴起来。

到了清朝,较之明朝情况略有不同。

鸦片战争以前的前清时期,古文经学兴盛,考据之风盛行,这使得整理、考订、辑校前朝法律典籍和律学著作的活动,成了前清律学的一大贡献和特色。

尤其是清律继承明律“讲读律令”的规定,极大地推动了律学的发展,出现了像王明德、吴坛、沈之奇、薛允升、沈家本这样的律学大家。

律学方法和律学成就也远超前朝,如应用律学、律史学、比较律学以及古律的辑佚和考证等都成绩卓著,一批堪称经典的律学著作,如《读律佩觹》、《大清律例通考》、《大清律辑注》、《唐明律合编》、《历代刑法考》等,都诞生于这一时期,以致清朝时期律学成为传统中国继魏晋、汉、唐以后律学发展中的又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高峰。

但在清朝,律学已不再是推动国家创制基本法典“律”的原动力之一,而这一点正是汉、唐律学作为显学的重要特征。

据研究,清朝律学同样承前陋习,最终沦为民间刑名幕友的私家之学。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形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救亡图存的危难年代,大批前清的士人和晚清的知识分子为变法图强的愿望所驱使,对法律和法律学术有了一种使命感,这使得晚清的律学和从西方引进的法学在整个国家与社会的学术体系中首次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律学著作和法学著(译)作也大量出现,法律学堂和法律学术专业刊物也兴办起来。

然而,其法律学术的兴盛,严格说是法学在中国的开端和传统律学的终结。

在游律子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名号为姓氏者,分称游氏、律氏,世代相传至今。

第四个渊源源于官称,出自汉朝时期律令师,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

汉朝时期,朝廷设有律令师官位,为校尉、州刺使之下的隶属官职,负责掌管辖区范围内的法律。

在律令师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律氏,世代相传至今。

第五个渊源源于官称,出自三国后期曹魏国律学博士,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

三国后期的曹魏明帝曹睿在太和元年(公元227年),设置了律学博士,官六品,秩六百石,专门负责讲授律令,隶属于廷尉。

到了晋朝时期,律学博士之官称沿袭;一直到南北朝时期的北魏、陈国、北齐国等亦沿袭,只有南梁国改称为胄子律博士。

在隋朝时期,律学博士为大理寺下属,唐朝因之。

到宋朝时期仍回复称律学博士,隶属于国子监。

在历朝历代律学博士的后裔子孙中,皆有以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律氏,世代相传至今。

第六个渊源源于官称,出自十六国时期后赵国律学祭酒,属于以官职称谓为氏。

律学祭酒,是东晋十六国时期,由后赵国开国君主、羯族人后赵高祖明帝石勒(公元274~333年)所设置,职责是掌管教授律学。

在律学祭酒的后裔子孙中,皆有以先祖官职称谓为姓氏者,称律氏,世代相传至今。

第七个渊源源于契丹族,出自大辽国契丹族选刺部(遥辇氏部落)耶律氏家族,属于复姓汉化省文简化为氏。

该支律氏为耶律·阿保机的后代,以复姓耶律氏省文简化为姓氏,称律氏。

耶律·阿保机:(公元872~926年),名亿,字阿保机,小名啜里只;契丹国霞濑益石烈(县)耶律弥里(乡)人(今辽宁林西木叶山)。

著名的大辽国开国君主。

耶律·阿保机出身于契丹族选刺部(遥辇氏部落)耶律氏贵族家庭,父亲叫耶律·德祖撒剌的,母亲是宣简皇后萧氏。

耶律阿保机是他们的长子。

耶律阿保机出生于唐末咸通十三年(公元873年),逝世于辽天显元年(公元926年),终年五十三年岁。

耶律·阿保机的名字是由他母亲起的,因为他的母亲梦见太阳堕入怀中而有孕,出生时室内又有神光异香,因而起此名,其契丹和达斡尔语意为:吸收了光亮。

耶律·阿保机从小聪敏过人,三月能走路,一周岁就能说话,预知尚未发生的事。

虽然刚换乳牙,说话必涉及世务。

当时他伯父当遥辇氏部落联盟掌管军国大事的大首领“于越”,耶律·阿保机有什么疑问就向伯父咨询。

长大后的耶律·阿保机长大后身高九尺,丰上锐下,精神十足,目光射人,勇善射骑,明达世务。

他展弓力达三百斤,初当管众人的官“挞马狨沙里”。

当时小黄室韦不附,耶律阿保机以计降了他们;并讨伐攻克了越兀、乌古、六奚、比沙狨等契丹诸部。

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公元901年,耶律·阿保机任选为刺部夷离堇(军事首领),专职征讨,连破了室韦、突厥、奚族所辖剌哥,俘获甚众。

在努力兼并了契丹族各部后,于唐末天复二年(公元902年),以兵四十万伐河东代北,攻下九郡,获牲口十万,驼、马、牛、羊不可胜数。

之后,他在潢河南岸建立了龙化州城,将所俘汉人迁居于该地,积极发展农业、商业。

公元907年,耶律·阿保机被契丹诸部推选为契丹可汗。

之后,他任用汉人韩延徽等辅政,制定法律,改革习俗,创造契丹文化。

在后梁贞明二年(公元916年),耶律·阿保机率领契丹族人(今达斡尔族先民)创建了大契丹国(辽国),他理所当然地当了首位皇帝,群臣及诸属国上尊号为“大圣大明天皇帝”,建元“神册”。

耶律·阿保机在权位二十年,即帝位十一年。

耶律·阿保机逝世后,葬于祖陵(今辽宁林西木叶山),庙号太祖,史称“辽太祖”,耶律氏成为辽国的国姓。

在辽太祖的后裔子孙中,有以家族姓氏汉化省文为单姓律氏者,世代相传至今。

第八个渊源源于高车族,出自十六国时期高车族斛律氏部落,属于复姓汉化省文简化为氏。

高车,是北朝人对漠北一部分游牧部落的泛称,因其“车轮高大,辐数至多”而得名。

南朝人称其为“丁零”,漠北人又称其为“敕勒”、“铁勒”、“狄历”等。

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活跃于中国北部和西北部的游牧民族,自号狄历,春秋时期称作赤狄,原始居地在今贝加尔湖一带,史学家认为,中国自商、周至隋、唐历史上所称的鬼方、丁零、高车和铁勒,为同一民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称谓。

鬼方对商、周历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丁零对漠北匈奴国家的兴亡和中原十六国时期的历史进程,也是起了重要作用的。

而高车对于柔然汗国和北魏(拓跋魏),铁勒对于突厥汗国和隋唐,所起作用更是不容忽视。

高车和铁勒不仅人口众多,而且占据着漠北漠西广大地区;其足迹所至,更遍及今日中国新疆天山南北和内蒙、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区。

他们的生活状况和政治动向,不仅同柔然汗国、突厥汗国盛衰兴亡关系很大,而且对中国北魏隋唐的历史发展,也发生了重大的影响。

例如,导致北魏王朝衰亡的六镇起义,高车就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唐朝前期向北方和西北方的领土大扩展,铁勒诸部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学术界一般都认为,丁零、高车、铁勒是今维吾尔民族的先民,丁零、高车、铁勒的历史是今日维吾尔民族远古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公元四世纪末至五世纪初,北魏政权连续九次发动了对敕勒部的战争,虏获六十余万人,置于漠南各地,当时还有很多敕勒部落在漠北地区服属于柔然。

至公元五世纪末,柔然在北魏政权的打击下趋于衰落,敕勒部落的阿伏至罗率众十余万西迁,后在车师前部(今新疆吐鲁番交河故城)建立了高车国(公元487~541年),共历七主,前后约五十五年。

高车国向南控制了通往西域的门户高昌以及焉耆、鄯善,势力东北至色楞格河、鄂尔浑河、土拉河一带,北达阿尔泰山,西接乌孙西北的悦般,东与北魏相邻,最后,高车国灭于柔然。

高车族有斛律氏部族,以部为姓氏,称斛律氏,为当时敕勒族中一支较强大的部落,族人皆骁勇善战,在南北朝时期曾出了斛律·金、斛律·光、斛律·羡等著名将领,其后裔大多融入鲜卑族,后再汉化为汉字单姓律氏、斛氏等,世代相传至今。

第九个渊源源于鲜卑族,出自十六国时期鲜卑族拓跋部,属于复姓汉化省文简化为氏。

据史籍《氏族典》第十一卷记载,昌意,季子悃,迁于于北土后,统党项为拓跋氏,至郁律生二子长曰沙莫雄、次曰什翼犍(什翼犍,衍传北朝北魏道武帝,黄帝第一百零二代谱系),拓跋·郁律的嫡支子孙后改为复姓长孙氏。

在史籍《通志·氏族略》中记载,唐表长孙氏下并云:“长孙氏出自拓跋郁律,生二子,长曰沙漠雄,次曰什翼犍。

什翼犍卽后魏道武皇帝祖也。

沙漠雄,为南部大人,后改名仁,号为拓跋氏(拔拔氏),至北魏孝文帝以拓跋(拔拔)为皇枝之长,改为长孙氏。

”在拓拔·郁律的庶支子孙中,还有称郁律氏者,亦称野律氏,后汉化省文简改为单姓律氏、郁氏等,世代相传至今。

第十个渊源源于满族,出自辽国时期回鹘族述律氏部落,属于复姓汉化省文简化为氏。

据史籍《清朝通志·氏族略·满洲八旗姓》记载:⑴.满族舒穆鲁氏,亦称伊拉里氏,源出辽国时期耶律氏,金国时期改称移刺氏,明末后金时期并附为满族,在元朝时期就已经多冠汉姓为律氏、耶氏、刘氏、王氏、李氏、郑氏等,世代相传至今。

⑵.满族述律氏,亦称舒禄氏,满语为Sulu Hala,是满族最古老的姓氏之一,汉义为“白马”,源于辽国时期契丹可汗耶律·阿保机之后中的回鹘族,世居长白山地区,后多冠汉姓为律氏、苏氏、徐氏等。

⑶.满族述律氏,亦称术鲁氏、珠鲁氏,满语为Juru Hala,汉义为“双”,是满族最古老的姓氏之一,源于金国时期库莫奚族,世居赫舍里河流域(今吉林柳河、辉发河以及沙河下游,桦甸、辉南一带),后冠汉姓为律氏、鲁氏、惠氏等。

第十一个渊源源于姬姓,出自战国时期周王室大夫颜率,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

颜率,战国时期周王室大夫,以思维敏捷、言语灵惠著称。

在当时民众的眼中,颜率可以说是“名嘴”之一,后成为东周王室的重臣太师。

颜率的“率”字读音作lǜ,在其后裔庶支子孙中,有以先祖名字的谐音字“律”为姓氏者,称律氏,世代相传至今。

《汉书》和《后汉书》的资料

《汉书》是东汉时期(公元25年~公元220年)最重要的历史著作,由东汉史学家班固所著。

《汉书》起自汉高祖刘邦,止于平帝、王莽,写了西汉王朝二百多年的历史,是我国第一部断代史。

班固的父亲班彪,继《史记》之后,作《后传》六十五篇。

班彪死,班固继承父业,完成《汉书》一百卷。

班固死时,《汉书》的八表和《天文志》还没有完成,后来由班固妹班昭等人补写。

  《汉书》大体上沿袭《史记》的体例,只是把《史记》的世家并入列传,改书为志,共分纪、表、志、传四类。

《汉书》十志的规模比《史记》的八书更宏大,其中《刑法》、《五行》、《地理》和《艺文》四志,是《史记》没有的。

  《汉书》吸取过去许多历史著作的长处,有《史记》、《后传》作基础,所以它的叙述“文瞻而事详”,周密而有条理。

但班固依附于外戚窦宪,热衷于功名利禄,所以在《汉书》里,他歌颂权势集团,迎合统治者的意志,否定了《史记》某些方面的成就。

  ------------------------------  《汉书》,一百二十卷,东汉班固撰。

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

班固(32—92),本卷丁编别有传。

  《汉书》在吸取《史记》成果的基础上,纠偏补缺。

如补立《惠帝纪》,补叙了当时有影响的制度和法令。

又增王陵、吴芮、蒯通、伍被、贾山诸传,还将张骞事迹从《卫将军骠骑列传》中抽出,加以扩充,设立专传。

此外,于贾谊、晁错、韩安国等传中,增补了不少诏令奏疏。

其中,如贾谊的《治安策》,晁错的《言兵事疏》和《募民徙塞疏》尤为著名。

比较完整地引用诏书、奏议,成为《汉书》的重要特点。

此外,边疆诸少数民族传的内容也相当丰富。

  班固于志书和史表的撰作中,多有突破,显示其博学贯通的特点。

如《百官公卿表》是现存最早的秦汉官制大纲,虽事略不详,但极为精要。

它如《刑法》、《地理》、《五行》、《艺文》、《食货》五志,独具匠心,是探讨秦汉法制、地理沿革、天文气象和生物变异、先秦秦汉典籍源流、财政经济状况的必读资料,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对汉武帝以后的历史,班固除参据班彪所著《史记后传》外,也利用了刘向、刘歆、扬雄、冯商等人的研究成果。

如《高祖纪》径用刘向《高祖颂》,《艺文志》脱胎于刘歆《七略》,《郊祀志》部分袭用扬雄补作的《封禅书》,《张汤传赞》则引用了冯商的案语。

内容丰富,叙事极具条理。

《王莽传》更是研究新朝史的最基本的史料,对照《东观汉记》和《后汉书》有意无意地美化刘秀贬斥王莽的情况,《汉书》此传,客观翔实,愈发显得可贵。

  班固深受正统儒学的熏陶,恪守封建礼教的规范,又崇信天命图谶,不能像司马迁那样秉正直言,而多所避讳。

但他又不能不受到史家直书的传统影响,因而不敢轻改《史记》已著的史实,并能曲折地反映西汉社会的种种腐败现象。

这一矛盾的心理和作为,是阅读中必须留意的。

  《汉书》多古字古训,较为难读。

为此作注者甚多。

据《汉书》注中引延笃说推测,延笃在撰《史记音义》时,同时撰有《汉书音义》。

而现确知最早的《汉书》注,当推应劭、服虔两家。

他们所作《汉书音义》虽均亡佚,但在唐颜师古注中颇多征引,可略窥其概。

颜师古以其叔父游秦的《汉书决疑》为基础,集东汉以来二十三家之说,总为《汉书》注,较为精核,成为历代最流行的注本。

今通行《汉书》诸本,均采用颜注。

  有关《汉书》的重要考订之作,有如下数种:  清王念孙《读汉书杂志》,  清沈钦韩《汉书疏证》,  清周寿昌《汉书注校补》,  清钱大昭《汉书辨疑》,  清朱一新《汉书管见》,  清沈家本《汉书琐言》,  近人杨树达《汉书窥管》,  近人陈直《汉书新证》。

  王、周之作,长于音训文义。

二沈、钱、朱诸氏精于考证。

杨树达之训诂校勘也颇有可取。

惟陈直别开生面,系统利用居延和敦煌汉简、汉碑、秦汉铜器、漆器等古器物文字,秦汉印玺、封泥和瓦当等文字,以作新证,多所发明。

其中对《百官公卿表》的发伏疏证,尤为精当。

  此外,金少英《汉书食货志集释》是研究汉代经济的重要参考书。

岑仲勉的《汉书西域传地里校释》则是研讨西域地名沿革的必读书。

  清末王先谦集六十七家考订之作的精华,撰《汉书补注》。

其个人发明虽不多,但综合抉择能力极强,成就斐然,至今无可替代,是阅读《汉书》最基本的参考书。

其缺点是对钱大昭、周寿昌诸人之精说,采摭均有未备。

  所以清代学者的考订之书仍不可轻废,而近现代学者的新成果,更需格外重视。

  清人有关《汉书》表志的校补之作甚多,成就亦较大。

有代表性的佳作多收入《二十五史补编》及《史记汉书诸表订补十种》二书中。

其中夏燮《校书八表》、梁玉绳《人表考》、杨守敬《汉书地理志补校》、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拾补》最为重要。

  《汉书》版本,可看中华书局点校本,也应参考百衲本。

  工具书首推黄福銮《汉书索引》,其次有哈佛燕京学社引得编纂处所编《汉书及补注综合引得》、魏连科《汉书人名索引》等。

  南宋徐天麟的《西汉会要》七十卷,取资《史》、《汉》,将西汉典章制度的有关资料,分隶于帝系、礼、乐、舆服、学校、运历、祥异、职官、选举、民政、食货、兵、刑法、方域、番夷等十五门凡三百六十七事。

虽便于翻检,但取材狭隘,重要资料仍有遗漏,引文节略过甚,时有错误,使用时皆当核查原文,不可直接引用。

  《后汉书》九十卷,南朝宋范晔撰。

范晔字蔚宗,顺阳人。

出身于一个世族家庭。

他的祖父范宁曾任晋豫章太守,著《谷梁集解》一书。

《十三经注疏》中的《谷梁传注疏》就是以《谷梁集解》为基础写成的。

他的父亲范泰官拜金紫光禄大夫,加散骑常侍,是宋武帝刘裕的得力助手。

他博览群书、潜心著述,作《古今善言》二十四篇。

所以范晔有很深的家学渊源,一直以名门之后自居,生性孤傲,不拘小节,仕宦不甘居人后,著述也不甘居人后。

以此成名,也以此丧身。

  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在为彭城太妃治丧期间,行为失检得罪了司徒刘义康,被贬为宣城太守,范晔郁郁不得志,就借助修史来寄托他的志向,开始写作《后汉书》。

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当他完成了本纪、列传的写作,同时又和谢俨共同完成《礼乐志》、《舆服志》、《五行志》、《天文志》 、《州郡志》等五志的时候,有人告发他  参与了刘义康的篡位阴谋,因此下狱而死。

谢俨怕受牵连,毁掉了手中的志稿,使《后汉书》只有纪传部分流传了下来。

  在范晔《后汉书》之前,已问世的有关东汉历史的重要著作不下十部,主要的有东汉刘珍等奉命官修的《东观汉记》、三国时吴国人谢承的《后汉书》、晋司马彪的《续汉书》、华峤的《后汉书》、谢沈的《后汉书》、袁山松的《后汉书》,还有薛莹的《后汉记》,张莹的《后汉南记》、张璠的《后汉记》、袁宏的《后汉记》等。

  八家《后汉书》谢承《后汉书》,一百三十卷。

谢书纪、志、传诸体俱全,且有所创新。

如《兵志》、《风教传》为其所独有。

从佚文推断,《独行》、《方术》、《逸民》、《列女》诸传当创始于谢书,并为范晔所吸取。

谢书表彰忠义隐逸,不以名位为限。

且谢书中所述江南名士甚多,为范书及其他诸家后汉书所不及。

现存谢书佚文数量较多,其中又半为范书所失载。

但此书地方色彩较浓,京洛事缺于三吴,不能全面反映东汉一代历史。

  薛莹《后汉记》,一百卷。

此书佚文所存数量甚少,仅光武、明、章、安、桓、灵六帝纪论及少数人物传散句。

其论赞褒贬抑扬,发自胸臆,直道而陈,有一定的史识。

  司马彪《续汉书》,八十三卷。

其八志并入范晔《后汉书》,已见前述。

纪传佚文数量仅次于谢承书。

书名《续汉书》显系接续《汉书》而作。

  范书删改诸史时,重于文采,有的史实节略过甚,以至晦暗不明,往往要靠诸家后汉佚史订补,而《续汉书》最受重视。

以李贤注为例,引司马彪书多达一百四十九条,远在他书之上。

裴松之《三国志注》中,引用《续汉书》释汉末之事也最多。

  华峤《后汉书》,九十七卷。

峤改称志为典,计划写十篇,惜未竟而卒。

复由其子华彻、华畅相继整理,始成完帙。

南北朝时,刘勰于《文心雕龙》中称其书“准当”,与司马彪书之“详实”等驾齐观。

所以范晔撰《后汉书》,除以《东观汉记》史料为基础外,华峤书成为其主要蓝本。

直接袭用华峤论赞可知者达十处之多,占范晔论赞的十分之一。

  谢沈《后汉书》,一百二十二卷。

所存仅《礼仪》、《祭祀》、《天文》、《五行》、《郡国》五志佚文,对《续汉志》略有助益。

列传佚文甚少,且与范书雷同,用处不大。

  袁少松《后汉书》,一百卷。

袁书纪传质量不高,佚文偶有可取。

但志书较全,佚文亦多,其中《郡国志》、《五行志》佚文对订补《续汉志》较有助益。

  张璠《后汉纪》,三十卷。

《后汉纪》似为未完之作,流传不广,散亡亦早。

但所记汉末之事颇详,为袁宏所吸取。

从佚文看,四库馆臣以为皆以袁纪文意为佳。

故璠纪利用价值不大。

  张莹《后汉南记》,五十五卷。

书早亡,佚文数量也最少。

唯安帝见铜人条,为其所独载。

  以上,前七书的辑本,以清姚之驷的《后汉书补逸》为最早。

清人辑本中质量最精的,当推汪文台的《七家后汉书》。

  汪氏留意于诸家后汉书,以稽古余力,重为搜补。

于所藏姚辑本,随见条记,丹黄殆遍。

弟子汪学敦复有增益,辑稿遂成。

其取辑广博,辑文丰富,考辨精审,出处周详,编目有序,末附无名氏《后汉书》佚文一卷,颇便于用。

不过,汪氏僻居远县,观觅善本以资校助,脱漏衍讹,在所难免。

汪氏殁后,书稿售于他人,虽经汤球手录以付其子,但仍有散失。

光绪八年(公元1882 年)赵 叔、林粲英刊行时,校刻未精,复增舛■。

加上未辑张莹记,其功未毕,有待订补。

最近周天游《八家后汉书辑往》的出版,弥补了汪辑的不足,是目前较好的辑本。

  范晔以《东观汉记》为基本史料依据,以华峤书为主要蓝本,吸取其他各家书的长处,删繁补缺,整齐故事,超越众家,后来居上。

所以到了唐代,范晔《后汉书》取代《东观汉记》,与《史记》、《汉书》并称“三史”,盛行于世。

而诸家《后汉书》,除袁宏《后汉纪》外,都相继散亡。

于是范晔《后汉书》成为我们现在研究东汉历史的最基本的依据。

  范晔《后汉书》的记述,起于刘秀起兵推翻王莽,终于汉献帝禅位于曹丕,详载了东汉一百九十五年的历史。

  范晔出生在一个著名的士族家庭。

高祖范晷为西晋雍州刺史,加左将军。

曾祖范汪入仕东晋,官至晋安北将军、徐兖二州刺史,进爵武兴县侯。

祖父范宁先后出任临淮太守、豫章太守。

父范泰仕晋为中书侍郎,桓玄执政时被废黜,徙居丹徒。

刘裕于京口起兵灭桓玄,控制东晋政府实权后。

范泰重新被启用,出任国子博士、南郡太守、御史中丞等职。

他为东阳太守时,因开仓供粮和发兵千人,助刘裕打败卢循有功,被加官为振武将军。

从此,范泰受到刘裕的信任,屡被升迁,先后担任侍中、尚书常侍兼司空等职。

宋代晋后,拜为金紫光录大夫散骑常侍,少帝时加位特进。

  范晔的家庭有着正宗的家学传统。

范汪“博学多通,善谈名理”,撰有《尚书大事》二十卷,《范氏家传》一卷,《祭典》三卷以及属于医学棋艺的著作《范东阳方》一百零五卷,《棋九品序录》一卷等。

范宁尝作《古文尚书舜典》一卷,《尚书注》十卷,《礼杂问》十卷,《文集》十六卷,尤以《春秋榖梁传集解》十二卷“其义精审,为世所重”。

范泰也有《古今善言》二十四卷及文集等多种著述。

受到家庭的影响,范晔从小好学,再加上天资聪慧,因此尚未成年,便以博涉经史,善写文章而负盛名。

  范晔(398—445),字蔚宗,南朝宋顺阳(今河南淅川东)人。

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

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

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

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

  关于范晔少时的生活,史载不详尽,只知其 “母如厕产之,额为砖所伤,故以‘砖’为小字。

出继从伯弘之,袭封武兴县五等侯。

少好学,博涉经史……年十七,州辟主簿,不就”(《宋书·范晔传》。

以下引文若不特别注明者,皆出此。

)。

南朝刘宋时代,范晔始出仕,历任宋武帝相国掾、彭城王刘义康府冠军参军转右军参军,出为荆州别驾从事史,寻召为秘书丞。

宋文帝元嘉五年(428年),父范泰去世,去官守制。

后出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领新蔡太守,迁为司徒从事中郎,不久,又升迁为吏部尚书郎。

可谓官运亨通。

  元嘉九年(432年)冬,彭城王刘义康母亲去世。

葬前的晚上,百官吊唁,范晔与司徒左西属王深夜宿义康府广渊处(时晔弟广渊为义康府祭酒),纵酒夜半,无所顾忌,醉意朦胧中又听挽歌为乐,因此触怒义康,把范晔贬官出京为宣城(今安徽宣州市)太守。

贬官期间,范晔深感郁闷不得志,短期内上调无望,便删节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期间修撰完成大部。

约六七年后,迁官为长沙王刘义欣的镇军长史,加宁朔将军。

元嘉十六年(439年),生母去世,服阕,为始兴王浚后军长史,领南下邳太守。

死前累迁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

?  范晔一生狂狷不羁,意志颇不满于朝廷,晚年终于发作到了顶点,加入了彭城王谋反阵营。

元嘉二十二年(445年)十一月,同党徐湛之上表首告,供出了所有谋反同党及往来檄书信札,谋反失败。

不久,范晔等被处死,连坐从诛的还有其弟广渊、其子范蔼等。

  狱中,范晔写了一篇《与诸甥侄书》,总结了他对文学、史学、音乐、书法的研究心得。

在即将告别人世之际,他希望将来能有个知音,理解《后汉书》的价值。

他对花费毕生心血写成的史学著作十分自负,认为它们“精意深旨”,是从古至今没有过的“体大而思精”的作品,其中诸序与论赞,更是“天下之奇作”,和班固的《汉书》相比,毫无愧感。

他说,世人多贵古贱今,所以他才“称情狂言”,以期引起人们对《后汉书》的重视。

范晔的自夸虽然有些过分,但他的著作也确实有超人之处。

刘昭说:“范晔后汉,诚跨众氏”(《后汉书注补志序》),刘知几也说:“范晔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观其所取,颇有奇工”(参见《史通》的《书事篇》和《补注篇》)。

据《隋书·经籍志》记载,在范晔著书之前记述东汉一代历史的著作共有十部,八百余卷。

然范书一出,诸家《后汉书》则日渐消沉,逐渐散佚。

后来除晋人袁宏的《后汉纪》保存下来以外,其余都已不存。

这说明范书杀青虽晚,却后来居上。

  范晔著《后汉书》,着力探讨东汉社会问题,贯彻了“正一代得失”(《后汉书》附《狱中与诸甥侄书》)的宗旨。

书中的《王充王符仲长统传》,载王符《潜夫论》5篇,仲长统《昌言》3篇,都是探讨东汉为政得失的名作。

他又于传末写了一篇长约600字的总论,对王符等人的言论做出评判,由他们的得失之议,引向更高层次的历史变化之论。

范晔论史往往能抓住历史矛盾进行具体分析。

一般论史的人大都对光武帝建国后不任用功臣表示不满,范晔则在中兴二十八将论中指出这正是刘秀的深谋远虑。

他说光武帝对功臣崇以爵禄,而将吏事委之吏职,既避免了像西汉初年那样的分裂动乱、诛杀功臣之弊,又为一般士人广开入仕之途,满足了封建国家对人才的需要,是“至公均被”之举。

此论深合秦汉政治实际,颇具史家识见。

  《后汉书》所以成为不朽的史学名著,也因为它在编撰上取得了很大成功。

  纪传体是一种综合体裁,在这种体裁中如何统筹全局,详略得当地再现史实,是个很棘手的问题。

范晔对全书作了细致的整体规划,对史实进行了认真的剪裁。

书中所述史实规避得法,彼此间既有照应,又不重复繁冗,表现出高超的史学技巧。

通过他的妙手剪裁,《后汉书》井井有条地叙述了东汉一代的历史兴亡大势,错落有致地描画出东汉一代的社会、民情与人物百态。

刘知几称赞《后汉书》“简而且周,疏而不漏”(《史通·补注》),王应麟则说:“史裁如范,千古能有几人

”(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都充分肯定了他这方面的成就。

  范晔的才华是多方面的,本传中说他“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而尤以“善为文章”著称。

他修撰的《后汉书》被列为“四史”之一,其价值是多方面的,举世公认。

至于他的诗文,范晔自言所作不多。

其临死前于狱中所作的《狱中与诸甥侄书》,内中包括他的自我总结、写作的甘苦感受、关于写作的心得体会及对《后汉书》的自序等内容,内容丰富,曲折详尽。

关于作文,文中论曰:  常耻作文士,文患其事尽于形,情急于藻,义牵其旨,韵移其意,时虽有能者,大较多不免此累。

政可类工巧图缋,竟无得也。

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意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旨必见;以文传意,则其词不流。

然后抽其芬芳,振其金石耳。

此中情性旨趋,千条百品,屈曲有成理,自谓颇识其数。

尝为人言,多不能赏,意或异故也。

性别宫商,识清浊,斯自然也。

观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此处……  可见范晔正确地认识到了写作中“文”与“意”的关系及声韵运用的重要性,这可作为理解其文才的一个重要方面。

?  范晔还富有音乐才华。

他长于弹奏,犹擅长演奏琵琶,且能谱制新曲。

文帝总是想方设法让他为自己弹奏。

另外,又据其本传载:“(晔)性精微,有思致,触类多善,衣裳器服,莫不增损制度,世人皆法学之。

撰《和香方》……”可见范晔的才华是多方面的。

  司马彪(

-306),字绍统,晋高阳王司马睦的长子。

从小好学,然而好色薄行,不得为嗣。

司马彪因此闭门读书,博览群籍。

初官拜骑都尉,泰始中任秘书郎,转丞。

司马彪鉴于汉氏中兴,忠臣义士昭著,而时无良史,记述繁杂,遂“讨论众书,缀其所闻,起于世祖,终于孝献,编年二百,录世十二,通综上下,旁贯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篇,号曰《续汉书》。

”范晔的《后汉书》出,司马彪的《续汉书》渐被淘汰,惟有八志因为补入范书而保留下来。

《续汉书》的八志有《律历志》、《礼仪志》、《祭祀志》、《天文志》、《五行志》、《郡国志》、《百官志》、《舆服志》。

其中《郡国志》记录东汉以来地理情况,《百官志》记录东汉官制,它们对地理历史和官制沿革提供了重要的研究资料,可以上接《汉书》的《地理志》和《百官公卿表》。

《舆服志》是新创志目,记载车仗、服饰制度,是典章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八志中这三个志的价值更突出一些。

遗憾的是,与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关系都相当大的《刑法》、《食货》、《沟洫》、《艺文》四志,《续汉书》中都付诸阙如,影响了八志的总体成就。

另有《庄子注》21卷,《兵记》20卷,文集4卷。

均佚。

今仅于《文选》中存《赠山涛》《杂诗》等。

在司马彪之前,曾有东汉官修的纪传体东汉史《东观汉记》;在司马彪之后,有华峤等撰《后汉书》。

至南朝刘宋范晔,“乃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繁补略,作《后汉书》,凡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

”(《史通·古今正史》)范书能集众家之长,故后来居上。

范晔以罪入狱,其十志未成而死。

梁刘昭为范书作注,乃取《续汉书志》加以注释,分为30卷,以补范书之缺。

范晔《后汉书》最早的刻本,系北宋太宗淳化五年(公元994年)由陈充等人校勘,“既毕,遣内侍裴愈赍本就杭州镂板”(《崇儒》四之一)。

真宗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又刊刻由刁衎等人续校的《后汉书》校定本(《淳化校三史嘉佑校七史》)。

上述两个版本都只有范晔所撰的纪传,而没有司马彪的《续汉书》志。

真宗乾兴元年(公元1022年,仁宗即位,未改元)十一月,判国子监孙奭上疏:  光武嗣西汉而兴,范晔继《东观》之作,成当世之茂典,列三史以并行。

克由圣朝刊布天下,虽纪传之类,与迁、固以皆同;书志之间,在简编而或缺。

臣窃见刘昭《注补后汉志》三十卷,盖范晔作之于前,刘昭述之于后,始因亡逸,终遂补全,缀其遗文,申之奥义。

至于《舆服》之品,具载规程;《职官》之宜,各存制度。

倘加铅椠,仍俾雕锼,庶成一家之书,以备前史之缺。

伏况《晋》、《宋书》等,例各有《志》;独兹《后汉》,有所未全。

其《后汉志》三十卷,欲望圣慈许令校勘雕印。

(《乾兴元年十一月十四日中书门下牒国子监》)  仁宗命马龟符、孙奭等人校勘,于“乾兴元年十一月戊寅校定《后汉志》三十卷颁行”(《淳化校三史嘉佑校七史》)。

同时把刘昭所注《续汉书》志补入范晔《后汉书》,于“天圣二年送本监镂板” (《崇儒》四之六)。

司马彪的八志遂成为范晔《后汉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范书无志,梁刘昭注之,即以司马彪《续汉书》志补入,孙氏承泽、李氏光地皆指为范氏书。

观陈振孙《书录解题》第四卷,宋《馆阁书目》已如此误也。

此《志》每卷首题云梁刘昭注补,不知何人题。

正因以司马《志》补范书即刘昭所为,故后人题之如此。

别本改云补注,岂司马《志》有所缺,昭补之兼注之耶

司马《志》无缺也。

抑昭之前已有注司马《志》者,而昭又补其注耶

昭之前未见有注者也。

姑再考之。

(《范氏后汉书用司马彪志补》)  王氏所说的“别本改云补注”,即清代武英殿本《后汉书》中各志卷端署名“梁剡令刘昭补并注”,造成他对刘昭“注补”还是“补注”问题心存疑虑。

殊不知此举乃系后人妄改,本不足存疑,但王鸣盛却认为应当“再考之”,于此可见乾嘉史家考史的慎重态度。

李慈铭不同意钱大昕等人的看法,明确提出刘昭注范晔《后汉书》时把司马彪《续汉书》志加以注释并补入范书的观点。

他说:  《后汉书》中八志,自来多误为范氏作。

国朝朱氏彝尊、钱氏大昕、纪氏昀、王氏鸣盛,洪氏颐煊、赵氏翼皆辨正之,今日为遍录于汲板范书之首。

惟钱氏、纪氏谓以司马书并于范书,始自宋乾兴中孙奭、余靖等奏请,则尚未确。

《梁书》及《南史》刘昭本传,俱仅云昭注范晔《书》,而昭自序云:“范志全缺,乃借司马《续书》八志,注以补之,分为三十卷,以合范史。

”是合司马《志》于范书,乃始于昭。

故《隋书·经籍志》云:“《后汉书》一百二十五卷,范晔本,梁剡令刘昭注。

”即今所传帝纪十二卷、志三十卷、列传八十八卷是也,共计一百三十卷,而云“一百二十五卷”者,偶写误耳。

(《后汉书》)  李慈铭所谓“钱氏、纪氏谓以司马书并于范书,始自宋乾兴中孙奭、余靖等奏请”云云,前引钱大昕与《四库全书总目》皆无是说,而是他自己把北宋乾兴年间和景佑年间两次校勘之人误合在一起,强加在钱大昕和纪昀头上。

幸好这一错误并未影响其结论。

胡玉缙不同意《四库全书总目》的观点,认为“刘昭已将八志并入范书,《提要》知注补别有总叙,乃不加考核,以或疑唐以前以并八志入范书为未确,何其疏也

” (《史部正史类一·后汉书》)从上述诸家的记载来看,可见是刘昭把司马彪《续汉书》志注疏后补入范晔《后汉书》,而不是迟至北宋孙奭校勘时才把两书合并一处。

他们的结论同样斩钉截铁,不容置辩。

  以上两种意见,除邵晋涵以外,其余诸家争论的焦点非常集中,即究竟是南朝刘昭还是北宋孙奭把司马彪《续汉书》志与范晔《后汉书》纪传合为一书。

所以,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对邵晋涵的意见加以辨正。

邵氏引杜佑之书证成己说,经查杜佑《通典·选举典》有关范晔《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与科举关系的有关文字,有如下一段记载:  其史书,《史记》为一史,《汉书》为一史,《后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三国志》为一史,《晋书》为一史,李延寿《南史》为一史,《北史》为一史。

习《南史》者,兼通《宋》、《齐》志;习《北史》者,通《后魏》、《隋书》志。

自宋以后,史书烦碎冗长,请但问政理成败所因,及其人物损益关于当代者,其余一切不问。

国朝自高祖以下及《睿宗实录》,并《贞观政要》,共为一史。

  杜佑记载唐代科举考试把范晔《后汉书》和刘昭所注的司马彪《续汉书》志二者并列,既说明它们之间有密切关系,又恰恰表明当时两书各自独立,仅仅利用范晔《后汉书》纪传知识不够,所以要把刘昭所注《续汉书》志与范书配合使用;如果说唐代两家已经合为一书,就完全没有必要两书并举了。

邵氏之说不仅不能证实司马彪《续汉书》志附入范晔《后汉书》“始于唐人”,反而验证了陈振孙所谓北宋以前两家“自别为一书”的结论正确。

所以,四库馆臣为《四库全书总目》的《后汉书》提要定稿时,认为邵晋涵的看法仅仅是推论之辞,“似未确也”,难以自圆其说,不予采用。

  排除了邵晋涵的说法以后,剩下的问题就是评价刘昭合并说与孙奭合并说二者孰是孰非。

我认为,只有详细考察两书分合时间及其原委,才能辨明双方观点与论辩的是非得失,对两书分合的历史事实祛疑考信,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范晔《后汉书》有纪传而无志,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无庸再加辨析。

刘昭为其书的纪传作注时,为弥补这一缺憾,便把司马彪《续汉书》中的志文单独加以注疏,补入范晔之书。

他比较范晔确定的《志》目与《续汉书》八志的异同,并且阐明注补宗旨说:  寻本书当作《礼乐志》;其《天文》、《五行》、《百官》、《车服》,为名则同;此外诸篇,不著纪传,《律历》、《郡国》,必依往式。

晔遗书自序,应遍作诸志,《前汉》有者,悉欲备制,卷中发论,以正得失,书虽未明,其大旨也。

曾台云构,所缺过乎榱角;为山霞高,不终逾乎一篑,郁绝斯作,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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