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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里的美好读后感

时间:2017-04-20 07:01

丁立梅的《尘埃里的美好》 写读后感

“草枯叶黄、零落的蒙古包、孤零零、呛人的羊膻味”,“朵朵绽放的康乃馨”是作者文中描写的蒙古大草原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东西。

草枯叶黄、零落孤零,与诗歌中描写的“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实在是相差太远了。

对于这,作者本来应该是失望的,可幸的是,作者在一个普通的人家家中看到了朵朵绽放的康乃馨,在满眼枯黄败落的无际大草原之中,那一束朵朵绽放的康乃馨 让屋里的夫妻笑得淡然而满足,因为那是在外读大学的孩子送来的花。

在让人失望的大草原里,作者却看到了那一束花给一对平凡的夫妻带来的幸福。

生活中有很多令人失望的东西,可是生活中也有许多美好的东西,也许它们低到尘埃里,正如作者所说,那些低到尘埃里的美好,它们是无处不在的。

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里,我们不该只想到生活中的令人失望的东西,更多的应该想到生活中的美好,就算它是低到尘埃里,也是值得我们去发现、去尊重、去礼赞的。

儿子从远方寄回来的一束花,让父母笑得淡然而满足,这也让我想起了身为儿女的我们,还有我们的父母。

我们的父母是多么容易满足的人啊,只是一束花、一束花啊,却让他们笑了、淡然了,更重要的是满足了。

记得有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这歌一出就引起了人们的共鸣,现在有很多人回家了,或者说我们天天在家了,我们又该怎样去做呢

我们能让我们的父母笑吗

能让他们笑得淡然、笑得满足吗

如果能够这样,你便成功了。

<飘>和<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怎么写啊?

《飘》读后感 读后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过的惟一小说就是这部《飘》 。

小说 1936 年问世以来, 一出版便成了美国小说中最畅销的作品,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 广大读者的喜爱。

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中的绝佳作品。

其改编的电 影也成了美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

《飘》描述了乱世中佳人的命运,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 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 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

出身于种植园主家庭的她年轻漂亮。

但她从小就是一个与众 不同的女孩, 对南方上流社会那些条条框框有着天生的反感。

她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就会不顾 一切的去实现它。

在郝思嘉身上,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传统与反传统的冲突在她身上的体现。

一方面,她受不了母亲责备的目光,所以,她在母亲面前总是摆出最好的面孔,行动也最规 矩;另一方面,她似乎每日在学习礼貌,但骨子里却什么也没有学到,她在与父亲相互默契 的配合中,抵抗着来自母亲的道德统治。

母亲的温言软语,加上家中老嬷嬷的唠叨,完整地构成了传统道德秩序的统治;为了对 抗这个统治,她表现出强烈的叛逆。

这是女儿对母亲的叛逆。

这是新女性对旧道德传统的叛逆。

在与妹妹的胜利的争夺中, 在与母亲隐蔽的争夺与对抗中, 她形成了带有绝对性质的对 同性的强烈排斥。

她没有任何女友,她认为一切女人都追求同一个目标——男人,因而都是 她的敌人,其中当然包括她的妹妹。

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郝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

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 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

郝思嘉性格中有的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16 岁情场失意后,在她所倾慕之人与情敌 的婚礼上引诱了情敌的弟弟并迅速与其结婚。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 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 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 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 300 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 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 又故伎重演引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 就只因 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 300 块。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 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 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 友家族的新生。

第一任丈夫的死没有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没有假惺惺表现出痛苦,因为她不爱他,没 有办法痛苦,这在人们的眼中可能是没心没肺的表现,但这个就是郝思嘉的真实感觉。

战争 中渴望回到父母身边,但一切都是美好的幻想时,郝思嘉没有倒下,反而坚强地担起家庭的 重任,其中的困难是可以的看得到了,用生活行动诠释的坚强比言论的坚强更具有对比性。

在生活最艰苦的时候对上帝许下誓言, 虽然她对誓言证实的途径让道德的人们不齿, 但这是 郝思嘉的本能作出的反应,没有添加任何掩饰。

女儿的猝死,玫兰妮的死,瑞德的离开,在 一般人可能会崩溃,郝思嘉表现的是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虽然电影要表述的是讽剌,但这 是郝思嘉乐观性格的体现。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 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 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 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 《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 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 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 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 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 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 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飘》 ,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 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 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 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 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 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 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 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 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 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 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 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 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 当她面对困难时, 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 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 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 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永远充满 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 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 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 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 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 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 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 迹, 当战争终于结束, 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 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 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 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 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 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 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 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 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 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 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 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 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 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 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

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 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

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 孩子。

也就是书中的“我” 。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

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 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 土司中的霸主。

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 种, “我”却想着要种麦子。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 和死亡的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

“我” 开仓卖粮, 不久, 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可是,这又引起了我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 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 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

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 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 ,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 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 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 傻。

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

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 “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 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 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

“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 立了一个贸易市场。

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 强盛。

由此可见, “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 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 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

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超前的意识,但并不想去 改变什么,他维持着旧的制度,也为之注入新鲜血液。

他深知识时务 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 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 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 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 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 明也正在于此, 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 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 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

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 一个字“爱” 。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

在我们的身边总是有很多的人,看上去有多么的聪明和未卜先知。

他 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 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 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 吃一点亏。

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 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

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 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 己谋得不少福利。

但事实上, 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 不计较个人得失, 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 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

试问, 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 这其中孰重孰轻, 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 ,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 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 《尘埃落定》也带给我 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 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

“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 所置身的环境。

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 , 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 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 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 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 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 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 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 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 动性。

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更能得心应手地叙事,按自己的理 解书写一段迥异于正史的如尘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 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

但与此同时,每一 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 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 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 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 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

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 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 同时要善 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 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 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 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 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 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 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 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 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 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 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 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 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

这里面的主 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 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 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 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

也许他是个先知, 先知想问题也是不 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 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 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 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 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 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 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

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 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 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 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 就没有恐惧了吗, 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 他也一样, 他是上等人, 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 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 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

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 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 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

那一个个的土司 不就是这样的人吗。

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 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 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 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

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 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 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 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 自己的命该结束了, 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像傻子一样。

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 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 里面,他更像是水。

傻子是在装傻吗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 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

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 一种大 智若愚的智慧, 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 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

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

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 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 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尘埃里的美好语文阅读

你没说明白。

是写作文还是干嘛

我猜想你是读了一篇此题的文章,并以此标题个人推想的可能的内容来推测你是要读后感或总结。

一句话的启发:当你怀着一颗美好的心去看周围的人、事、物,眼所及均为美好,哪怕一粒尘埃,在黑暗中照过来的一缕阳光里都是美好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要有精彩片段摘抄和读后感

快急

读后感1、“平凡的世界”里有一群不平凡的人,是这群不平凡的人组成了这平凡的世界,读完这本书后人的灵魂也许得以净化,也许还会改变你现在的很多想法 据说这部小说在正统文学史上没什么地位。

部分原因可能是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起,一向在文艺界居于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写作手法开始受到严峻挑战。

“平凡的世界”是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黄土高原,就是一方苦难而又充满希望的土地,路遥生于此,长于此。

是这块贫瘠的土地造就了路遥的求索奋斗、不畏艰辛的性格,也正是那些挥不去的生活经历使得路遥那么地热爱生命,使得他立志要在40岁之前要完成一部巨著:为了纪念那片贫瘠的土地,为了纪念那个辉煌的年代,更为了纪念那里朴实无华生生奋斗的人民。

路遥该是文坛中少有的英雄,他不仅把写作当成了一种责任,更当成了一种无比神圣的使命。

路遥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在创作手记中曾这样写道:“在这里,我才清楚地认识到我将要进行的是一次命运的‘赌博’,而赌注则是自己的青春抑或生命。

尽管不会让世俗的观念最后操纵我的意志,但如果说我在其间没有做出任何世俗的考虑,那就是谎言。

无疑,这部作品将耗时多年,如果将来作品有某种程度的收获,这还多少对抛洒的青春热血有个慰藉。

如果整个地失败,那将意味着青春乃至生命的失败。

这是一个人一生中最好的一段年华,它的流失应该换取最丰硕的果实——可是怎么可能保证这一点呢

你别无选择——这就是命运的题目所在。

”最终路遥赌赢了这场人生:一部完成了他的愿望,只是代价异乎寻常地惨重,他输掉地是生命

我很喜欢路遥对于这部小说的出发点——“平凡”二字。

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

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他受过了,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这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

这点从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他选择的是煤矿。

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的热情和眷恋。

他选择了平凡。

路遥为我们讲述地不只是那个久远的年代,更是一种人生应有的信仰和追求,亘古不变。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路遥在教会我们忘我,忘我使生命永恒。

人生容不得太多的自私,自私最终只会绝了自己。

看风使舵,趋炎附势,均为自私使然。

一生若只是这般地生活,终将无价值地葬入黄土。

路遥在教会我们要有独立的人格,尽管你可能会遭遇孤独。

孤独是人生自我证明的必经之路,只要你认定了自己的理想,那么坦然面对孤独将是你勇往直前最后的支撑点。

路遥在教会我们不必用尽生命去做一个漂亮的人,但应用尽生命去做一件让人民叫好的漂亮事。

前者只能证明你的处事圆滑,而后者则将见证你精彩的一生。

我想我们每个人都会在平凡的世界读后感触倾听那些久远的声音,或许那样我们会在这个因欲望日益膨胀而扭曲的时代,尽快找到自己的方向,不至于到油尽灯枯时,我们还在迷惘……2、 最难战胜的就是自我,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类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坚强。

题记 我第一次读了《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

从那时起,我开喜欢上了这个的作家路遥先生,后来我读了他的等作品。

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但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的;交叉地带也有;发生的人和事。

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反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

这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平凡的世界》。

每每有时间我都要重新去读,感想好多,可真要写读后感,却又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落笔。

很害怕自己的拙劣的文字解读损害了路遥先生的本意。

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

《平凡的世界》就白纸黑字的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

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

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

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

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

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

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

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

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

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其次,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对农民的深刻理解。

年轻人可能很难真正理解农民。

农民的生活,农民的想法。

农民经过的日子,农民的现在和未来他们也不会关心。

但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我对农民有着一种特殊的感情和理解。

而且间接知识也能够带给我们启示和触动。

这就是《平凡的世界》。

小说能够深刻的反映农民的生活和喜怒哀乐,读完这部小说从某个意义上说我们也经历过了那个时代,也曾在田中挥汗如雨。

也能让我们深刻的理解我们那些可敬可爱的农民的平凡与伟大。

摘抄:1、雨中的雪花陡然间增多了,远远近近愈加变得模模糊糊。

城市。

隐约地听见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公鸡的啼鸣,给这灰蒙蒙的天地间平添了一丝睡梦般的阴郁。

他直起身子来,眼睛不由地朝三只空荡荡的菜盆里瞥了一眼。

他瞧见乙菜盆的底子上还有一点残汤剩水。

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上的菜汤四处飞溅。

他扭头瞧了瞧:雨雪迷蒙的大院坝里空无一人。

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上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

铁勺刮盆底的嘶啦声象炸弹的爆炸声一样令人惊心。

血涌上了他黄瘦的脸。

一滴很大的檐水落在盆底,溅了他一脸菜汤。

他闭住眼,紧接着,就见两颗泪珠慢慢地从脸颊上滑落了下来——唉,我们姑且就认为这是他眼中溅进了辣子汤吧

2、 每当天福堂蹲在地里没命的咳嗽的时候,一种力不从心的悲哀就使他忍不住想哭鼻子

有时候,他不由双膝跪在土地上,徒然地向苍天祷告让他舒舒服服出上两口气

命运啊,真是冷酷无情,竟把这样一位强悍的人折磨到了如此地步

但强人终究还是强人。

田福堂并不因为自己身体的垮掉,就想连累他的儿女,他就是挣死在山里,也不能把润生叫回来种庄稼。

娃娃正学开车,他不能耽误儿子的前程。

另外,他也从不把他的病情告诉女儿。

女儿有女儿的难肠事,不要再给她增加烦恼。

每次给润叶回信的时候,他都说他一切都好着哩。

他永远热爱和心疼自己的儿女,愿意他们一辈子活的畅快。

他就是死,也要悄悄到一边去死,而不要让娃娃们为他牵肠挂肚……3、大地是不会衰老的,冬天只是它的一个宁静的梦,它将会在温暖的春风中苏醒过来,使自己再一次年轻

每个人的生活同样也是一个世界。

即是最平凡的人,也要为她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卷四,第三十三章 一种真正美好的感情,像酒一样,在坛子里藏得越长,味道也许更醇美。

——卷四,第四十章 中学时代的生活啊,将永远鲜活地保持在每个人一生的记忆之中;即使我们进入垂暮之年,我们也常常会把记忆的白帆,驶回那些金色的年月里…… ——卷四,第四十章 生活啊,这是为什么

贫穷让人痛苦,可有了钱还为什么让人这么痛苦

——卷四,第四十二章 在我们亲爱的土地上,有多少朴素的花朵默默地开放在荒山野地里。

这花朵没有人注目。

也许惟有自身才怜爱自身的芬芳。

可是,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中,在这平凡的世界里,也许有多少绚丽的生命之花在悄然地开放而并不为我们所知啊

——卷四,第四十七章 只要自己诚心待人,别人也才可能对自己以诚相待。

——卷三,第十七章 倘若流落在他乡异地,生活中的一切都将失去保障,得靠自己一个人去对付冷酷而严峻的现实了…… ——卷三,第十二章 一个有文化有知识而爱思考的人,一旦失去了自己的精神生活,那痛苦是无法言语的。

——卷三,第十二章 不幸的是,你知道得太多了,思考得太多了,因此才有了这种不能为周围人所理解的苦恼。

——卷三,第十二章 但是前行的人们还需要留心:要知道,春天的老路依然充满了泥泞…… ——卷三,第十一章 哼,如今写小说的比驴还多。

——卷三,第五章 城里的太阳有时候像蒙了灰尘,模模糊糊。

——卷六,第五十二章 唉,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们之间太亲近了,反而有一种难言的障碍。

——卷六,第五十二章 人往往到此时才心平气静地回顾自己已经走过的生命历程,洞若观火地审视自己半个世纪生活中的那些失误和不当;同时更广阔和透彻地认识了人生的意义——即所谓“知天命”。

——卷六,第四十五章 他最反感和痛心现在某些高级干部千方百计利用权力安插自己的亲信和子女当官。

这是一切社会风气不正的总根源。

——卷六,第四十五章 人就是这样,得一步,就想另一步。

——卷六,第四十四章 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社会各个环节存在着许多令人忧心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在直接威胁和瓦解着改革本身。

——卷六,第四十章 爱情,应该真正建立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否则,它就是在活生生的生活之树上盛开的一朵不结实的花…… ——卷五,第二十七章 我们深刻地意识到,大时代的浪潮不仅改变物质世界,更重要的是,也在改变人。

许多原来没出路甚至看来没有出息的人,变得大有作为,并且迅速走上了广阔的生活大路;而可悲的是,有的好人却变坏了,渐渐向堕落的深渊滑落…… ——卷五,第二十二章 大学,这是人生的一个分水岭。

当你一踏进她的大门,便会豁然明白,你已经从孩子变成了大人。

——卷五,第十二章 可悲的是:悲剧,其开头往往是喜剧。

这喜剧在发展,剧中人喜形于色,沉湎于绚丽的梦幻中。

可是突然…… 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每天都要发生许多变化,有人倒霉了;有人走运了;有人在创造历史,历史也在成全或抛弃某些人。

每一分钟都有新的生命欣喜地降生到这个世界,同时也把另一些人送进坟墓。

这边万里无云,阳光灿烂;那边就可能风云骤起,地裂山崩。

世界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可是对大多数人来说,生活的变化是缓慢的。

今天和昨天似乎没有什么不同;明天也可能和今天一样。

也许人一生仅仅有那么一两个辉煌的瞬间——甚至一生都可能在平淡无奇中度过…… 不过,细想过来,每个人的生沽同样也是一个世界。

即是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因此,大多数普通人不会象飘飘欲仙的老庄,时常把自己看作是一粒尘埃——尽管地球在浩渺的宇宙中也只不过是一粒尘埃罢了。

幸亏人们没有都去信奉“庄子主义”,否则这世界就会到处充斥着这些看破红尘而又自命不凡的家伙。

普通人时刻都为具体的生活而伤神费力——尽管在某些超凡脱俗的雅士看来,这些芸芸众生的努力是那么不值一提…… 结论一目了然:只能永远把艰辛的劳动看作是生命的必要;即使没有收获的指望,也心平气静地继续耕种。

在我们的世界发生激烈演变的大潮中。

人类社会将以全然不同于以往的面貌进入另一世纪。

我们生而逢时,不仅可以目睹一幕紧接一幕的大剧,也将不可避免地要在其间扮演某种属于自己的角色。

现实生活中的任何人都不可能逃避自己历史性的责任。

无疑,在未来的年月里,生活和艺术都会向作家提出更为繁难而严厉的要求。

如果沉醉满足于自己以往的历史就无异于生命大限的终临,人生旅程时刻处于“零公里”处。

那么,要旨仍然应该是首先战胜自己,并将精神提升到不断发展着的生活所要求的那种高度,才有可能使自己重新走出洼地,亦步亦趋跟着生活进入新的境界。

不管实际结果如何,这个起码的觉悟应当具备。

50到100字读后感50篇反正越多越好

小鹿取礼物读后感:本文讲小鹿巧从竹竿上取下了礼物。

本文告诉我们在有困难时,我们不要发愁,要想办法利用身边的东西来解决问题。

  牛县官巧断案读后感:本文讲两个女人因为一个孩子去申冤,都说孩子是自己的,最后,牛县官用了一计断了案。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之常情有时也是难事的开锁点。

  伊索巧答问路人读后感:本文讲伊索在路上遇到了一个问路人,他巧妙的回答了问路人。

我从这个故事中懂得了不伦干什么事都要先弄清楚情况。

  巧退珍珠读后感:骗子想用假珍珠骗钱,没想到反而搭上了二十两银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让自己少上当,而当已上当时不要灰心,要想办法挽回。

  西瓜娃分船读后感:西瓜娃巧妙地运用了计谋,不但让周霸天的阴谋没有得逞,还让他赔进去了二十两银子,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到坏人时不能硬碰硬,要用智谋对付他们。

  田忌赛马读后感:本文主要讲田忌和齐威王赛马的事,告诉我们换一种方法也许离成功更近。

  牛仔服的发明读后感:本文讲斯蒂劳发明了牛仔服,告诉我们要用于发现,了解别人的需要,只有这样才会成功。

  智得借据读后感:本文将大力借给朋友一点钱,没要证明,后来通过写信得到了证明,我从中知道了两点:1不要同情人品不好的人。

2在被为难时一定要抓住别人的心理,只有这样才会取胜。

  《爱的教育》读后感  爱的教育的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如果说爱是一次旅游,也许有人会有异议.但爱正是没有尽头的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童年》读后感  《童年》讲述的是孤独孩童“我”(阿廖沙)的成长故事。

小说以一个孩子的独特视角来审视整个社会及人生。

“我”寄居的外祖父家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

此外,小说也展现了当时整个社会的腐败、没落而趋向灭亡的过程。

  小说通过“我”幼年时代痛苦生活的叙述,实际反映了作家童年时代的艰难生活及对光明与真理的不懈追求,同时也展现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的广阔社会画卷。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

对于我来说童年会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就高尔基写的《童年 》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骆驼祥子》  读了《骆驼祥子》这本书后,我从中了解到了在当时混乱的社会里,人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基督山伯爵》  我觉得整部小说都强调了一个重要的主题“复仇”,因此人们有时把它翻译成〈基督山复仇记〉,我觉得也未尝不可。

它向我们揭示了命运的相差,从天堂到地狱,再走坟墓走向人间的辉煌殿堂,也许正是这种命运的强烈反差才造就了这部小说的文学成就  读《丑陋的中国人》有感  这是一本不错的书、它主要写了柏杨老先生对现实中国中存在的丑陋的一种强烈抨击、许多同学看过我的这本书都说我有病、看真么极端的书、把中国说得一无是处、从国家到官员再到百姓、在一些时期都表现的十分“丑陋、不过看过这本书后会让每个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智的态度、因此、我觉得这本书这个方面是很有益的。

  读了【神笔马良】我有很多感受。

我从马良身上学到了善良,懂得了,用自己的能力尽力帮助别人。

同时,也从马良身上学到了不怕困难,同坏人斗争到底的勇气。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00字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00字 这本书让我懂得很多,里面的人勇敢而坚强。

他们驱使着我感觉自己在冒险。

  看完了《我的母亲》这本书后,我根本不知道可以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赞美这本书,觉得自己的赞美难以表达这本书内容之美好、意义之深远于万一。

  读《西游记》有感  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课外书——《西游记》,的确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的内容丰富多彩。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四人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经历各种各样的艰难,降妖除魔,终于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读者的心。

致使书成为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很是让我感动。

  我觉得海伦·凯勒她能有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应该向她学习。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他的散文代表作,她以一个身残志坚得忙人的特殊角度,告诫人们要珍惜生命,珍惜物主赐予的一切。

在此我希望大家有海伦·凯勒的精神和他顽强不屈的品质。

  读了《爱的教育》中的《千里寻母》,我深有感触。

它写的是一位母亲为了全家的幸福,为了让她的儿子能上学,这位母亲去了离家很远的芝加哥当保姆。

她儿子乔治由于想让母亲回到身边,便开始寻找母亲。

历经千辛万苦,总算找到了母亲。

但由于干活太累,被送进医院。

好心的女主人一直陪在乔治母亲的身边,直至乔治来到母亲的身边。

当母亲看到自己的儿子后,万分激动,垂危的生命又重新有了动力。

读后感200字左右30篇

冰心的《繁星·春有感,200个字左,你自己再加工下吧.  好雨节,当春乃发生.春雨,润泽的.爱,滋润的则是心灵.读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在生命路的两旁,我们大家永永远远都会领略到那小桔灯般的爱光的照临,重温生命有极、爱心无价. 最爱那首:“童年啊!是梦中的真 是真中的梦 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它触动了我们心中对于童年的美好回忆. 读冰心奶奶的文字,你会体会到“友情”、“家人”、“母亲”、“孩子”……是一个个多么美丽甜柔的“名词”!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方方的《风景》读后感,谁给几篇资料

这本书是美国人费利斯.霍尔曼写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本不厚,但很有分量的书。

主人公是史雷克,他是一个12岁左右的苦命男孩,他没有父母,一生只能靠运气,卖报纸,为生。

一次偶然,让史雷克进入了地铁站,并且还在墙上找到了一个洞,就为此定居了下来。

史雷克在地铁站里捡报纸,还能卖一两个小钱哩

卖报纸转来的钱基本上可以解决一日三餐的问题了,而且渐渐地,他发现餐饮店的女服务员总是多给他食物,比如,史雷克点了一份三明治,和一份菜汤,可是女服务员总是多给他一份牛肉汉堡,两包小碎饼干,一个番茄或苹果,还有甜甜圈或其他一些食品,最后才上菜汤,和帮史雷克打包好留在晚上吃的三明治。

史雷克有两位主客,他们天天都来,一位是缠头巾男士,和粉红脸清洁工女士。

史雷克给清洁工女士卖报纸的时候,总要好长时间,清洁工女士找钱时总要很长的时间,在女士找钱的这段时间里,这位女士就和史雷克聊天,当然,那其实也不算聊天,因为一直,都是粉红脸女士自顾自地说她家的事,一边找,一边说。

史雷克还找到了一个伴,一只老鼠。

这只老鼠可真是够瘦的,皮包骨头,史雷克,每次吃甜甜圈和面包的时候,史雷克总会留点屑。

一段时间以后,这只老鼠被养终于稍微有点肉了。

有一次,史雷克坐地铁散心的时候,回不去了,据说,是因为在地铁站墙面上,发现了大面积的空洞,已造成事故了,还好没有人员受伤,请大家乘别的车回家。

完了,唯一回家的路没了,史雷克心想。

他的身体越来越虚弱,最后终于病倒了,被一位名叫威利斯.维尼的列车司机救了,送往地面上的医院...... 史雷克想:我在医院里,那小老鼠、女服务员、缠头巾男士、粉红脸清洁工女士、餐饮店老板们...他们怎么办呢

他们一定会觉得奇怪,史雷克人呢

我要回去......向上吧,少年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我一定要向上。

要像史雷克一样,自生自立,要坚强地活下去,坚强地生活

史雷克真了不起,足足在第下生活了121天,我真佩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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