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艺术》读后感
《什么是艺术》 美学上所有的“美”的定义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基本观点,第一种认为“美”是一种独立存在的东西,是绝对“完善”的表现之一,而绝对“完善”是指观念、精神、意志、上帝。
第二种认为“美”是我们得到的某种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快乐。
接受第一种定义的有、谢林、、和研究哲理的法国人、如夫拉、拉维松等人,第二流的美学哲学家这里就不提了。
现代大部分有教养的人也都赞同这种客观而神秘的“美”的定义。
这种理解很流行,特别是在老一辈人中间。
第二种对“美”的理解认为“美”是我们得到的某种不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快乐,这种理解主要流行于英国美学家中间,但也为我们这个社会一半人所接受,主要是比较年轻的人。
由此可见,“美”的定义只有两种(此外不可能有别的结论),一种是客观的、神秘的,它把“美”的概念同最高的完善,即同上帝融合为一,这是一种幻想的定义,没有任何根据。
另一种定义则相反,它是简单明了的、主观的,认为凡是讨人喜欢的东西都是“美”,我不给“喜欢”一词添加“没有目的、没有利益”等字样,因为“喜欢”一词本身就意味着不计较利益。
一方面,“美”被理解为某种神秘的、很崇高的,可惜并不明确的东西,因而它包含着哲学、宗教和生活本身。
例如谢林和的定义就是这样,他们的德国继承者和法国继承者的定义也是这样。
另一方面,应当承认,按照和他的的定义,“美”只不过是我们得到的一种特殊的、无私的快感。
这样“美”的概念虽然好像很清楚??可惜也不准确,因为它扩展到另一方面去了,即把由于饮食和接触柔软皮肤所得到的快感也包括在内,例如瞿渥和克拉利克等人就持这种看法。
的确,如果追溯一下“美”的学说在美学中的发展,那就可以看出,起初,即从美学初创时起,形而上学的“美”的定义占有优势。
可是年代越近,那种实验性的、在最近几年来带有生理学性质的定义就越加明显,于是甚至出现了像维隆和塞利那种企图完全避开“美”的概念的美学家。
但这种美学家成就很少,大多数民众和大多数艺术家与学者,仍坚持大多数美学著作对“美”所下的那种定义,即,或把“美”看成一种神秘的或形而上学的东西,或把“美”看成一种特殊的快乐。
那末,在我们这个社会和我们这个时代里,被人们用来给艺术下定义而顽强坚持的那种“美”的概念,实质上究竟是什么呢。
从主观方面来说,我们把使我们得到快乐的东西称为“美”。
从客观方面来说,我们把外界存在的某种绝对完善的东西称为“美”。
但是我们之所以认识外界存在的绝对完善的东西,并且认为它们完善,只是因为我们从这些绝对完善的东西的显现中得到某种快乐,所以,客观定义只不过是主观定义的另一种表示而已。
实际上,这两种对“美”的理解都可归结为我们所获得的某种快乐。
换言之,凡是能使我们喜欢而又不引起我们欲望的东西,我们都认为它美。
在这种情况下,艺术科学自然不会满足于根据“美”来给艺术下定义,即根据使人喜欢的东西下定义,而应探求一个普遍的、适用于一切艺术作品的定义,以便根据这样的定义来确定各种事物是否属于艺术范围。
但是读者在我前面援引的美学理论的摘要中可以看到,这样的定义是没有的。
如果他能费心读读这些美学文集原著,那末,这就更加清楚了。
想为绝对的“美”下定义的一切尝试,认为“美”是对自然的模仿,是适宜,是各部分的协调,是对称,是多样化中的统一等等……所得到的不外乎是以下两种结果,或者是什么定义也没有下,或者所下的定义只不过是指某种艺术作品的某些特点,而远远包括不了被所有的人当作艺术看待的一切东西。
“美”的客观的定义是没有的,现存的种种定义,无论是形而上学的定义或是实验的定义,都可以归结为主观的定义,而且,说起来也真奇怪,都可以归纳为这样的观点,凡是表现“美”的,就是艺术,凡是使人喜欢而不引起欲望的,就是“美”。
许多美学家觉得这样的定义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因此也是不稳固的。
为了给这个定义寻找根据,他们问自己,一件东西何以会讨人喜欢,于是他们把“美”的问题转变为趣味问题,赫奇逊、、等人就是这样做的。
但是读者从美学史中或者从经验中可以看出,一切想为趣味下定义的企图都不可能得到任何结果,而且我们找不到理由,也不可能找到理由来解释,为什么一件东西这个人喜欢而另一个人却不喜欢,反之亦然。
因此,整个现存的美学并不在于可以向这种自命为“科学”的智力活动期待什么,即不是要确定艺术或“美”。
假定“美”是艺术的内容、性质和法则,或者确定趣味,假定趣味能解决艺术问题和艺术的价值问题的性质,然后根据这些法则而把与之相符的作品称为艺术,把与之不相符的作品摈弃不理,而是要——承认某一类作品是好的,因为它们使我们感到惬意,——制定出一套艺术理论,把某一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一切作品容纳进去。
有这样一个艺术规范,按照这个规范,我们这个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那些作品,菲狄阿斯、索福克利斯、、提香、、巴赫、贝多芬、但丁、莎士比亚、歌德等人的作品,被承认是艺术,美学的见解也应当概括所有这些作品。
在美学文献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关于艺术的价值和意义的见解,这些见解并不是以我们衡量某一事物的好坏的某些法则为根据,而是以这一事物是否符合于我们所制定的艺术规范为根据。
最近我读过福格尔特的一部很不错的著作。
在讨论艺术作品的道德要求时,作者直率地提出,对艺术提出道德要求是不对的,为证明他的观点,他举例说,如果我们容许这种要求,那末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和歌德的《威廉,迈斯特尔》就不符合优秀作品的定义。
但是这两部作品既然都列入艺术的典范,那末,上述的要求就不对了。
因此,必须为艺术找出一个也能适用于上述两部作品的定义。
福格尔特把“重要”Bedeutungsvolles??的要求当作艺术的基础,用以代替道德的要求。
现有的一切美学体系都是根据这一意义组成的。
人们并不给真正的艺术下定义,然后再看一部作品是否符合于这个定义,以确定什么是艺术,什么不是艺术,人们只是把由于某种原因而为某一特定圈子里的人所喜欢的一系列作品认为是艺术,并想出一个能够适用于所有这些作品的艺术的定义。
不久以前我在一部很好的著作——谟特的《十九世纪艺术史》中见到了一个关于这种方法的极好的例证。
在讲到已被看作艺术典范的“拉斐尔前派”、“颓废派”和“象征派”时,作者不但不批判这种倾向,却反而竭力放宽自己的尺度,来容纳“拉斐尔前派”、“颓废派”和“象征派”。
在他看来,这些派别是反对自然主义的极端性的合理反应。
艺术中无论发生怎样的神志错乱,只要这种神志错乱一旦被我们这个社会的上层阶级所接受,??就立刻会有人编出一套理论来,为这种神志错乱加以辩解,并使它合法化,仿佛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里,那过后就被遗忘、并未留下丝毫痕迹的虚伪、丑恶和荒谬的艺术都能被某些特殊圈子里的人们所接受和赞许似的。
至于艺术的荒谬和丑恶可以到达什么程度——特别是当这种艺术被认为毫无缺点的时候,例如在现在,只要看看现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有些什么艺术活动就行了。
因此,美学中所阐述的、模糊地为一般人所信奉的那种以“美”为依据的艺术理论,只不过是把我们——某个圈子里的人们——在过去和现在所喜欢的东西认为是好的罢了。
要为人类的某种活动下定义,就必须了解这一活动的意义和作用。
要了解人类某种活动的意义和作用,首先就须根据这一活动的产生原因及其后果来考察活动本身,而不能单单根据它所给我们的快乐。
如果我们认为某一活动的目的只在于给我们快乐,因而只根据这种快乐来为这项活动下定义,那末,这样的定义显然是不正确的。
给艺术下定义的情况也正是这样。
…… 正如那样认为食物的目的和用途是给人快乐的人们不可能认识饮食的真正意义一样,那些认为艺术的目的是享受的人们也不可能认识艺术的意义和用途,因为他们把享受的这一不正确的、特殊的目的加诸于艺术活动,其实艺术活动的意义是在它和其它生活现象的关系上。
只有当人们不再认为吃东西的目的是为了享受时,他们才会明白,饮食的意义在于滋养身体。
就艺术来说也是这样。
只有当人们不再认为艺术的目的是“美”,即享受时,他们才会懂得艺术的意义。
把“美”或者说从艺术得来的某种快乐,看作艺术的目的,这不但无助于我们判定艺术是什么,反而把问题引入一个和艺术截然不同的领域——即引入形而上学的、心理学的、生理学的、甚至历史学的探讨。
为什么某些人喜欢这一作品,而不喜欢那一作品,为什么另一些人喜欢那一作品等等,因而使得给艺术下定义成为不可能。
正像讨论一个人为什么喜欢吃梨而另一个人喜欢吃肉决无助于判定营养的本质是什么一样。
讨论艺术中的趣味问题,关于艺术的讨论不知不觉地归结到趣味问题上,不但无助于我们弄清楚被我们称之为艺术的这一人类的特殊活动究竟是什么,反而会使我们根本弄不清楚这个问题。
艺术使得千百万人为它付出劳动、牺牲生命,甚至丧失道德,艺术究竟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从现有的各种美学理论中找到了一些答案。
这些答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艺术的目的是“美”,而“美”是通过我们从它身上得到的快乐而被认识的,艺术享受是一桩好的、重要的事。
换言之,享受之所以好,就因为它是享受。
因此,被认为是艺术的定义,其实并不是艺术的定义,只不过是用来替人们为这想象中的艺术所遭受的牺牲作辩解的一种手段。
同时也是替现存艺术中那种自私的享受和不道德的行为作辩解的一种手段。
所以,说起来也真奇怪,虽然论述艺术的书堆积如山,但艺术的正确定义迄今仍未决定下来。
原因就在于艺术的概念是以“美”的概念作为基础的。
如果把那影响整个问题的“美”的概念撇开不管,那末艺术究竟是什么呢
下面是最近的几种最易理解的、不以“美”的概念为根据的艺术定义,艺术是一种在动物界就有的活动,它是从性欲和对游戏的嗜好产生的(席勒、达尔文、斯宾塞);这种活动伴有神经系统的愉快的刺激(格朗特,阿伦),这是一种生理的、进化的定义。
还有一种定义是,艺术是通过人类能感受的线条、色彩、姿势、声音、话语、情绪而作的外部的表现(维隆)。
这是实验的定义。
塞利的最新定义认为,艺术是“某种永恒存在的物象或一时发生的动作所产生的结果,这一物象或动作不但给产生者以兴奋的快乐,而且还能给一定数量的观众以愉快的感觉,而与当时所得的个人利益完全无关。
” 虽然这些定义与那些以“美”的概念为根据的形而上学的定义相比有其优越处,但它们仍然很不精确。
第一种定义——生理的、进化的定义之所以不精确,是因为它所谈的并不是构成艺术本质的活动本身,而是艺术的起源。
那种根据对人的身体产生生理影响而下的定义之所以也不精确,是因为在这个定义里可以包括人类的许多其它活动,情况同新美学理论中碰到的一样,它们主张缝制美丽的衣服,制造芬芳扑鼻的香水,甚至烹调都算作艺术。
实验的定义认为艺术就是情绪的表达,这种看法之所以不精确,是因为一个人可以靠线条、色彩、声音、言词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但他的这种表达可能并不对其他人起什么作用,这时候这种表达就不是艺术。
第三种定义,塞利所提出的,之所以也不精确,是因为“给产生者以快乐,并给观众或听众以愉快感觉,但无利可图的那些物象所产生的结果”,也可以包括表演戏法、体操以及其它不能算作艺术的活动;反之,许多可以使人感到不快的物象,例如诗中所描写的或舞台上所表演的阴沉和残酷的场面,却无疑是艺术。
所有这些定义之所以都不精确,是因为它们也都像形而上学的定义一样,认为艺术的目的就是从艺术得来的快乐,而不是艺术在个人和人类生活中的效用。
要想精确地给艺术下个定义,首先就不要再把艺术看作享受的工具,而把它看作人类生活的条件之一。
如果这样看待艺术,我们就不能不认为艺术是人们相互交际的手段之一。
每一部艺术作品都能使接受的人和曾经或正在创造艺术的人之间发生某种联系。
而且也使接受者和所有那些与他同时在接受、在他以前接受过或在他以后将要接受同一艺术印象的人们之间发生某种联系。
语言传达人们的思想和经验,是使人们结为一体的手段,艺术的作用也正是这样。
不过艺术的这种交际手段和语言有所不同,语言被人们用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艺术被人们用来传达自己的感情。
艺术活动所赖以进行的基础是,一个人用听觉或视觉接受他人表达感情时,能够体验到那感情表达者所体验过的同样的感情。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人笑了,听到这笑声的另一个人也高兴起来;一个人哭了,听到这哭声的人也难过起来;一个人生气了,另一个见他生气,自己也激动起来。
一个人用自己的动作、话音来表达蓬勃的朝气、果敢的精神,或相反地,用动作和话音来表达忧伤或平静的心情,这种心情就传达给别人。
一个人受苦,当他用呻吟或痉挛来表达自己的痛苦时这种痛苦就传达给别人。
一个人表达出自己对某些事物、某些人或某些现象的喜爱、崇拜、恐怖和尊敬时,其它人受到感染,也会对该事物、该人或该现象感到喜爱、崇拜、恐怖或尊敬。
艺术活动就是建立在人们能够受别人感性的感染这一基础之上的。
如果一个人在体验某种感情时直接用自己的神态或发出的声音感染另一个人或另一些人,在自己想打哈欠时引得别人也打哈欠,在自己不禁为某一事情而笑或哭时引得别人也笑起来或哭起来,或是在自己受苦时使别人也感到痛苦,这还不能算是艺术。
艺术开始于一个人为了要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于是在自己心里重新唤起这种感情,并用某种外在的标志表达出来。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方说有个遇见狼而受到惊吓的男孩把遇狼经过叙述出来,以便在别人身上引起他所体验过的那种感情,于是他描写自己的经过,他在遇狼之前的情况、所处的环境、森林、他的轻松愉快的心情,然后描写狼的形象、狼的动作、他与狼之间的距离等等。
所有这一切——如果男孩子叙述时重新体验到他所体验过的感情,并以此感染了听众,使听众也体验到男孩所体验过的一切——这就是艺术。
如果男孩子从未看见过狼,但时常怕狼,他想在别人心里引起他的那种恐惧感,于是捏造出他遇到了狼,而且讲述得那样生动,以致在听众心里也引起了男孩想象中遇狼时所体验的那种感情,那末,这也是艺术。
如果一个人在现实中或想象中体验到受苦的可怕或享乐的甘美,他把这些感情在画布上或大理石上表现出来,使别人为这些感情所感染,那末,这也是艺术。
如果一个人体验到或者想象出愉快、欢乐、忧郁、失望、爽朗、灰心等感情,以及这种种感情的相互转换,他用声音把这些感情表现出来,使听众为这些感情所感染,也象他一样体验到这些感情,那末,这同样是艺术。
各种各样的感情——非常强烈的或非常微弱的,很有意义的或者微不足道的、非常坏的或者非常好的,只要他们感染读者、观众、听众,就都是艺术的对象。
戏剧中所表达的奋不顾身、以及顺从于命运或上帝等等感情,或者小说中所描写的情人的狂喜的感情,或者图画中所描绘的淫荡的感情,或者音乐中以庄严的进行曲所表达的爽朗的感情,或者舞蹈所引起的愉快的感情,或者可笑的逸事所引起的幽默的感情,或者描写晚景的风景画或催眠曲所传达的宁静的感情——这一切都是艺术。
只要作者所体验过的感情能感染观众或听众,这就是艺术。
在自己心里唤起曾经体验过的感情,而在唤起这种感情之后,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语言所表达的形象把这种感情传达出来,使别人也能体验到同样感情,——这就是艺术活动。
艺术是这样的一种人类活动,一个人用某种外在的标志有意识地把自己体验过的感情传达给别人,而别人能被这些感情所感染,也体验到这些感情。
艺术并不像形而上学者所说的那样是某种神秘的观念、美或上帝的表现,并不像生理美学者所说的那样是人们藉以消耗过剩精力的游戏,并不是情绪通过外在标志的表达,并不是惬意事物所产生的结果,最重要的——并不是享乐,而是生活中以及个人和全人类向幸福迈进的进程中所必不可少的一种交际的手段,它用同样的感情把人们结成一体。
由于人能理解用语言表达的思想,因此任何人都能够知道全人类在思想领域内为他所做的一切,能够在现在借着理解别人思想的能力而参与别人的活动,而且能够借着这种能力把从别人那里得来的和自己心里产生的思想传达给同辈和后辈;同样,由于人能通过艺术而为别人的感情所感染,因此他就能够体会到人类在他以前在感情的领域内所体验过的一切,能够体会同辈正在体验的感情和几千年前别人所体验过的感情,并能把自己的感情传达给别人。
如果人们并不能理解前人心里有过的、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一切思想,不能把自己的思想传达给别人,那末人们就好似禽兽或卡斯贝霍塞了①。
如果人们没有另一种能力——受艺术感染的能力、那末他们大概还会更加野蛮、而主要是,还会更加散漫,更加充满敌意。
因此,艺术活动是一项很重要的活动,像语言活动一样重要,一样普遍。
语言不仅通过布道、演讲和书籍来影响我们,而且还通过我们用以互相传达思想和经验的一切语言来影响我们;艺术也是一样,广义的艺术渗透了我们的整个生活,而我们只把这一艺术的某些表现称为艺术——狭义的艺术。
我们习惯于把“艺术”一词只理解为我们在剧院里、音乐会上和展览会上所听到和看到的东西,以及建筑、雕塑、诗歌、小说……所有这些只不过是我们在生活中用以进行交际的那种艺术的很小一部分。
人类的整个生活充满了各种各种的艺术作品——从摇篮曲、笑话、怪相、住宅装饰、服装和器皿直到教堂的礼拜、凯旋的行列。
所有这些都是艺术活动。
因此我们所谓的狭义的艺术,并不是指人类传达感情的整个活动,而只是指由于某种缘故而被我们从这整个活动中分离出来并赋予特殊意义的那一部分。
人们向来都特别注意可以表达出从人们的宗教意识所流露的感情的那一部分活动,并把整个艺术的这一小部分活动称为真正的艺术。
古代的人——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就是这样认识艺术的。
希伯来的先知和古代的基督教徒也是这样认识艺术的,回教徒在过去和现在也都是这样理解艺术的,现在的宗教人士也是这样理解艺术的。
人类的几位导师,如柏拉图,在他所著的《理想国》里、最初的一些基督教徒、严正的回教徒,以及佛教徒等,往往还否认任何艺术。
现代的观点认为,任何一种艺术只要能给人以快乐,就是好艺术,而以相反观点来认识艺术的人,在过去和现在都认为,艺术和语言不同,语言可以不听,而艺术却能使人不由自主地受到感染,其危险性是非常之大。
如把一切艺术都取消,人类所受的损失也远比容许任何一种艺术存在要小。
这些否定一切艺术的人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他们否定了一种不可否定的东西——必不可少的交际手段之一,人类没有它就不能生活。
然而我们欧洲这个文明社会、这个圈子和这个时代的人们容许一切艺术,只要它们为美服务,换言之,只要它们给人们以快乐就行。
他们这样做也同样是错误的。
从前,人们担心艺术作品中偶然会有一些使人腐化的东西,就索性禁止一切作品。
可是现在人们只因为怕失去艺术给予人们的某种快乐,就袒护一切艺术。
我认为后一种错误比前一种错误严重得多,危险也大得多。
①卡斯贝霍塞即“纽纶堡的弃儿”??是1828 年5 月23 日在纽伦堡市场上被人发现的,看起来好像有十六岁光景。
他很少讲话,几乎连平常的事物都全然不知。
后来他告诉人们,他是被幽禁在地下室里长大的,只有一个人去看他,但他看到这个人的次数也不多。
——译自谟德的英译本注。
林清玄哪本书最值得阅读,最经典呢
林清玄是台湾作家。
他写中充满了对世界激。
茶思禅影间给人以一种心境的感对母亲及世间的种种美好的事情都做出了最完美的表述。
代表作有《打开心内的窗》、《鸳鸯炉》、《走向光明的所在》、《宝瓶菩提》、《佛眼菩提》等等。
建议:只有那些心理充满感激善良的人才能读出文中的美来
《追忆似水年华》到底有意义在哪里
《追忆似水年华》以独特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文学创作上的新观念和新技巧。
小说以追忆的手段,借助超越时空概念的潜在意识,不时交叉地重现已逝去的岁月,从中抒发对故人、往事的无限怀念和难以排遣的惆怅。
普鲁斯特的这种写作技巧,不仅对当时小说写作的传统模式是一种突破,而且对日后形形色色新小说流派的出现,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部著作,一直是被大众视为阳春白雪,敬然后远之。
即便是在小众读者群里,也是被谈论得多、被阅读得少——坚持读到最后一页的更少。
那种漫长得风雅、细致到繁复、“把一根头发劈成四根”的文风,适合有钱有闲读者于神定气闲中细细品来,不适合被肾上腺素驱动的后现代那囫囵吞枣的速食文化。
考虑到大部分伪知青只知道个“小玛德莱娜点心”而不知道“高低不平的两块石板”、“亲王夫人图书馆里的毛巾”,所以,约略在十年前,一个颇具胆色的编辑委派给我极富挑战的“文普”活:一,给它写一个一万字以内的“故事梗概”;二,把它补入中文系本科生所使用的《外国文学史》教材。
菩萨、天主、安拉、女神、普鲁斯特的在天之灵啊
在文学研究这个领域,《追忆逝水年华》已经被捧到那样一个高度,可以望其项背,但是绝不容文学混混们染指。
本雅明论普鲁斯特,那是可以的,大师论大师乃是相得益彰。
小讲师论普鲁斯特
马上有人来查你法语水平如何、有没有论的资格。
庞德的教诲众所周知:“对这本书的最完美的批评应该只写一段,这一段必须有七页长,而且只能用分号。
”莫非你做得到
我很明白学院派教授们的态度,提到这个“它”,总露出老猫偷吃了大鱼那种“妙处难与君说”的微笑,奉行的是谈禅的标准: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错。
是的,学院派文学批评乃是一种很势利的活动。
好在本门的立场素来比较低调。
祖师爷教诲说:文学是美人,可以远观,可以亲近,但是不可以解剖,因为人家生得美,你把人家内脏掏出来看看是不是天赋异禀
荼毒美人也。
有这个训诫高悬,我们纵然学了一肚皮新批评后结构各大主义的正合时宜的文艺理论,还真不敢捋起袖子刀枪剑戟地乱用,唯恐唐突了美人。
这么想想,也就想开了。
我耗时三月,读了三遍,兢兢业业写了两万字,完成了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越十年,年华从起初的潺潺流水变成今日的浩荡长江,开始能够体会普鲁斯特的心情。
回首再看美人,不觉得她凛然冰雪,反倒生出一种家常的亲近感,于是鼓起勇气说点什么。
我要说的不是意识流、三重视角、时间主题、人物原型、大教堂结构、哲学蕴含那些学院派问题,不,我说的不是“那一边”,我想说的是家常的“这一边”。
法国文学的主题,表面看是情爱、性爱或者博爱,往深处看,始终有种平等欲求,围绕的核心像双黄蛋,一个是钱财、一个是地位,钱财是资产阶级的多,地位是贵族阶级的好。
有钱财而没地位的资产阶级觊觎贵族阶级的地位,有地位而没钱财的贵族阶级妒忌资产阶级的钱财。
按照历史的走向,贵族阶级的没落是必然趋势,可是贵族阶级用门第、血统、品位和其他布尔迪厄所说的文化资本勉力维护自己的地位,到今日法国,这种隐形的区隔依然存在。
从这个背景看,《追忆逝水年华》真是非常法国。
在第一部中,主人公小马塞尔的世界有两条道路:斯万家那边,那是资产阶级新府邸;盖尔芒特家那边,那是贵族阶级大宅门。
叙述者没有铺陈马塞尔的家庭背景,但是能够看得出来的是,他的母亲家里是地方乡绅,与数一数二的大资本家比邻而居;他的父亲是政府官员,与“前大使”关系密切,综合考虑,他的社会身份当是“半上流社会中人”。
不错,这正是萨克雷所说的“势利者”群体,马塞尔对两个“那边”的向往溢于言表,特别是盖尔芒特府以及一切姓盖尔芒特的人,笼罩着一个神秘的光圈。
依靠引荐、机缘和不露声色的努力,马塞尔不仅成为斯万家的座上客、与斯万的女儿希尔贝特发生复杂的情感纠葛,还交了圣卢这个姓盖尔芒特的朋友、成了盖尔芒特公爵夫人的房客与沙龙宾客,从此跻身于最上流最高贵的小圈子。
成年的马塞尔是不够踊跃的花花公子、不太炫耀的食利者、无足轻重而文质彬彬的沙龙人士。
家境富裕使他免于生计之虑,健康和性情的缘故又使他对名利看得淡泊,正是因此,除了自己的爱情生活,他以旁观者身份生活在与他人的纠葛里,其中的莫大趣味就是“发现”——却原来,幼年时在叔祖家惊鸿一瞥的红衣女士,就是后来的奥黛特。
阿尔贝蒂娜的同性情人安德烈,后来是希尔贝特的同性情人。
圣卢所钟爱的情人拉谢尔,曾经是一名低级妓女。
可爱的夏吕斯男爵,不仅是同性恋者还是虐恋爱好者。
这些发现,有的是电光火石突然揭示的,有的则是细水长流慢慢显现的。
在三十年的时光里,马塞尔亲眼看见周遭的人物们像是跳着某种奇怪的对舞,进行着身份互换和对位。
庸俗的资产者维尔迪兰夫人在丈夫亡故后两次改嫁,成了新的盖尔芒特亲王夫人。
拉谢尔取代了拉贝玛的地位成为一代名伶。
有着“爱神”绰号的斯万夫人奥黛特,因为出身低微而一直被盖尔芒特公爵夫人拒之门外,后来成为福什维尔男爵夫人,私底下还是老盖尔芒特公爵的情妇。
最典型的是希尔贝特,因为母亲的缘故一直不被贵族世界接纳,但通过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婚姻和遗赠,先是成为“法国最有钱的女继承人”,然后与圣卢联姻,成为高贵的新盖尔芒特公爵夫人——“斯万家那边”和“盖尔芒特家那边”的鸿沟终于抹平。
到最后一部《重现的时光》,盖尔芒特亲王府上的宴会依然衣香鬓影、奢华铺张,但是蓝血的老贵族们已经悄然谢幕,资产者的大军移步换形成了宴会的主力。
马塞尔在聚会上见到这些“老朋友们”,不免有时过境迁、面目全非之感。
我一直喜欢1999年那部同名法国电影,马塞尔彬彬有礼地周旋于宴会之中,时而微歪着头手指支颐,摆出那个时代的标准姿势,他那梦游人一般的恍然微笑,很解人、又有得体的距离感。
在我看来,这的确该是马塞尔的标准表情: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评判。
《追忆逝水年华》可以被视为一部时代的历史,但是更该被视为一部意识的历史、一种特殊的成长小说。
马塞尔的对事物与人物的认识随着时光流逝而日益成熟,比如少年的时候他挑剔拉贝玛的演技,认为她不够激情,后来才认识到激情表演才是最拙劣的,朴素表演才是最困难的,到那时方才懂得拉贝玛的优秀。
为了体现意识的发展和变化,普鲁斯特沉下心来,让人物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反复出现,从而像给一幅油画不断着色一样,逐渐形成清晰的“圆形形象”。
比如马塞尔倾慕的盖尔芒特公爵夫人,在剧院出场那一幕风华绝代、对马塞尔和蔼可亲;而当马塞尔苦苦期待一见时又变得冷若冰霜;沙龙终于向马塞尔开放的那个晚宴上,她喋喋不休、庸俗刻薄、以致马塞尔好几次想告退;到最后她冷落斯万的那一幕尤其显得势利冷漠、令人失望。
通过这几个不同的场景安排,一来塑造出公爵夫人这个立体多维的人物,二来折射出马塞尔的认识过程,极写他的期待视野如何被实践所修正和颠覆。
在心理和意识方面,最吸引人也最复杂的,当然还是爱情。
斯万对奥黛特的苦恋,圣卢对拉谢尔的迷恋,他们爱的不是真实的奥黛特或真实的拉谢尔,而是自我幻想中的女人,幻想具有伟大的力量,幻想也往往导致爱情的痛苦。
纵然马塞尔通过他人的爱情领悟颇多,但是他自己的爱情,恰是剪不断理还乱的一团乱麻。
如果不把这个“爱情故事”讲一遍,还真不能显出普鲁斯特的出色。
起初,少年情愫,马塞尔爱希尔贝特,山楂花盛开的小径上一见钟情的少女,一个形象和一个名字。
当爱情已经毫无阻碍的时候——可惜的是,少年人喜欢戏剧性,没有阻碍那就要创造阻碍——希尔贝特突然冷淡起来。
更可惜的是,马塞尔死要面子活受罪,出于爱的负气和后来的误会,这段初恋结束了。
数年后,在一群花枝招展的少女中,他喜欢上了阿尔贝蒂娜,只因为她酷肖希尔贝特。
一次约会时,阿尔贝蒂娜的失约使他如坐针毡,痛苦产生爱,在那一刻,马塞尔意识到自己爱上了阿尔贝蒂娜,与此同时,对希尔贝特的情愫已成过眼云烟。
阿尔贝蒂娜出身微贱、行踪神秘,但正是嫉妒使马塞尔欲罢不能。
从理智上他知道应该一刀两断,并对母亲做了保证,可是第二天他便改了主意,痛哭流涕地向母亲告白:“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因为我再也不会改变主意了,因为我不这样就活不下去了,我一定一定要娶阿尔贝蒂娜。
”马塞尔把阿尔贝蒂娜“囚禁”起来,为她一掷千金,但是阿尔贝蒂娜出走了。
焦灼中他等来了阿尔贝蒂娜的和解信,但是,人总是抄袭自己,就像昔日对希尔贝特负气而故意冷淡终致弄假成真一样,马塞尔的满腔爱意表达在信纸上,居然成了一封故作矜持的绝交信。
等到经过几天煎熬他丢掉傲气拍电报请求阿尔贝蒂娜归来,造化弄人,阿尔贝蒂娜已经在一次骑马事故中去世了。
懊悔和绝望将他打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有一天,他在散步时看见了一个风度与阿尔贝蒂娜相似的少女,原来不是别人,正是希尔贝特。
几年的时光流逝,冲淡了他对阿尔贝蒂娜的怀念,一封签名花哨的来信使他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爱阿尔贝蒂娜,可是就在此刻,希尔贝特宣布要和圣卢结婚了。
再后来,马塞尔与希尔贝特恢复了来往,因为他们之间的障碍已经消除,那就是他对她的爱情。
最戏剧化的是在最后一部里,希尔贝特告诉他,她一直爱着他,从少年时代在山楂花斜坡小径上开始,她爱着他。
遗憾的是,此时的马塞尔已经毫无兴趣,因为他不再感受得到当初那种爱情未能实现的悲伤——“在这个一切都会耗尽和消失的世界里,同美相比,有一样东西会倒塌、毁坏得更彻底,同时又留下更少的痕迹,那就是悲伤。
” 假如读者聪明一点,不难发现主人公的“思维定势”:得不到的是最好的,得到的不过尔尔,得到不如得不到,现实中的得到远不如回忆中的得到。
按照作者的经典表述:“唯一真实的乐园是失去的乐园”、“幸福的岁月是失去的岁月”。
所以,小玛德莱娜点心是用来浮现贡布雷的,高低不平的石板是用来回想威尼斯的,全部爱情是用来缅怀的,一切年华是用来追忆的。
马塞尔的故事足够拧巴,这才容易让我们一掬同情之泪。
我们与他一样,势利虚荣、无益无害;我们与他一样,宅在自我的小宇宙想象着在无尽时光里占据一个荣耀的席位。
至于他说,“真正的生活、最终被发现和理解的生活、因而也是真正经历过的唯一的生活,这就是文学。
”有多少舞文弄墨的读者读到这里会心微笑啊。
过去,我坚信。
现在,我存疑。
为什么我们这样讨厌薄果果
“中国近代史纲要”期中论文 观看《大国崛起》有感 还在中学时就曾经看过十二集 系列片《大国崛起》中的一部分,今年 修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这门课,在 老师的鼎力推荐下,我又从中选取了几 部之前没有看过或是看过而印象不太深 的逐一观看。
首先想为这部系列片叫好。
以 往我也看过一些题材各异的大型系列纪 录片,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
不能不 说,总体感觉还是欧美的一些纪录片有 更生动的讲述、给人更深的印象以及更 多的思考与赞叹。
比如著名的 Discovery系列、IMAX系列,还有BBC 的一些节目,当年都带给我不小的震撼 与启迪。
但是,近年来,我注意到了一 个好现象,国内似乎正在不断地涌现一 些高质量的系列专题片。
比如《丝绸之 路》和这部《大国崛起》。
这样的一些 专题片,显而易见绝非粗制滥造、七拼 八凑就能搞出来的,而是经过非常多的 努力、创造才铸就的。
这样的结果——也正是我觉得它很启发人、给人美的感 受,并且可以和那些欧美的优秀专题片 相媲美的地方——使它具有了较高的能 经受时间考验的能力。
我想也许五年或 是十年以后,我不一定会再去想看这部 片子,但如果再看一遍,定当有新的收 获、启迪。
下面想谈谈一些深入感受。
一未来的集体力量的形态 这个问题的产生是非常自然 的。
原因是它是对国家这种东西的思考 的一点延伸。
近年来,“全球化”这个概念甚 嚣尘上。
但其实这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 说法,而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是由西 方新自由主义长期人为宣传出来的口 号,代表的是跨国金融资本和跨国公司 的利益。
我们常说西方媒体怎样有偏 见、如何的被政治目的操控。
但其实是 欧美的政府在操控他们吗
很大程度上 不是,而是它们为各大财团、经济利益 实体联盟服务。
“全球化”的潜在之意是 削弱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主权,以 使美国主导的跨国金融资本和经济势力 畅行无阻于全球各地,最大限度地攫取 各国的资源和财富。
法国著名社会学家 布尔迪厄在《遏止野火》中对此作了深 刻揭露。
这又牵扯到近来有关经济危机 的各种关于某个经济的幕后推手在如何 操控世界等等阴谋论。
阴谋论从来都是 有趣而诱人的,我以为当然不可全信, 但它往往能说明问题的某些方面。
所 以,我们自然会思考,这些事件与上述 解读反映出的一个问题,这个世界的力 量都集中到哪里去了
如果忽略许多人 都有所耳闻的宋鸿兵在《货币战争》中 的阴谋论说法,那么在《大国崛起》讲 述的那四五百年中,似乎大量的集体力 量还集中在国家这种人类社会形态中。
当然,从现在的世界的样貌看起来国家 似乎还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富有力量的一 种聚合体。
但最使人深思的也就在这 里,这到底是表象还是实质
我真不知民族国家,在我看来好像几乎 是和国家一起发生的,也许应当说晚一 点点。
但也有可能“国家”是一群住的较 近而血缘上大抵有些联系的人们聚居久 了后,在这个圈子中形成的认同概念, 同时也是原始的“族”的观念的形成,后 来逐渐扩大,也就有了既重视生理遗传 也重视文化的“民族”观念。
民族国家曾 经承载人类历史上了多少的屈辱与血自不必赘言。
泪、光荣与梦想,崛起》中的大国几乎都是民族国家。
那 么,我们是否认为民族国家就是唯一 的、正常的国家形态呢
一个特定民族 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是否是他们应当努 力追求的一种幸福呢
我都不完全同 意。
准确地说,我觉得也许未来不一定 将延续这种历史规律,但也只是我的一 个想法而已。
鉴于对构建中国力量的认同 感,我有时对美国怀有种种不太善意的 担心。
美国不是一个民族国家,那它是 否会代表一种国家构建的新趋势呢
如 果这样,我们会落后吗
目前,我还是 对中华民族国家抱有极大的认同感,我 不信我们会在这个问题上落后。
2006年,世界城市人口首次 超过农村人口,现在世界上大大小小的 城市有成百上千。
但其中非常重要的大 概可以分为地区性城市、国家级城市、 所谓全球城市。
有一个著名的地理学家 兼社会学家Saskia Sassen在他1990年 的一本书《The Global City》中表达了 这样的观点:真正的全球城市只有三个 ——东京、纽约、伦敦。
很多全球性的 经济组织、跨国组织的总部都设在那 里,很多强悍的大企业的总部也设在那 儿,他们正好是金融市场三个时区的最 大交汇点,那么也就聚集了全世界最高 端的法律、会计、保险等等专业服务 业。
这些城市一手掌握了全世界的经济 命脉。
他们与世界各地的城市联系形成 一个网络,其密切程度远大于本国内某 些地理上更接近的城市间的联系。
他们 形成的经济力量如此重要,他们会迫使 政府放权、开放市场,有些国家为了使 自己也有这种全球城市,甚至不惜牺牲 一些主权。
那么中央政府的能力是否正 在不断被削弱呢
城市是否在逐渐僭越 国家呢
未来,城市是否会逼迫国家让 位而成为区域间最重要的交流单元、成 为不同于国家的未来的集体力量的形二个体观念的变化 现在世界上逐渐有了这样的一 些人。
他们不是没有“根”,他们原先也 属于某个民族、某个特定国家。
但最终 这个根不再有多少作用,对于他们特定 的人生来说不再形成任何羁绊。
而这种 人相互之间的经历往往也大相径庭。
从古就有这种人。
汉朝时候就 有一中原的官员,在汉朝官场不得志又 遭人排挤,就跑到匈奴人那里去,并当 了大官。
结果却是惊人的。
之后许多 年,匈奴政权对汉王朝实施的几次大阴 谋都是他策划的。
从汉人角度看,他当 然十恶不赦;但从他自己来说呢,如果 他并不认同自己的根对自己的束缚的 话,那他无疑极大地实现了自我价值, 是匈奴人的大功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