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牌上的错字>读后感
今天,我一又次激动地拿起《错别字的故事》这本书《错别字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的是: 教我们怎样辨别和纠正错别字。
这本书能让我们在阅读中纠正错别字的习惯,还能大大提高我们的学习兴趣和思维辨别能力,启迪我们的智慧,有利身心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
我觉得文字是传递信息和表达思想交流,所以我们要从小注意不写错别字,认真地对待文字,如果发现有错别字,应该及时纠正,把正确的字记在脑海里,以防下一次再出现同样的错误。
在我们的生活实际中,也有不少写错别字、用错字的事例。
记得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一则广告:“姓命可贵,请大家好好珍惜。
在这则广告中的“性命”的“性”,它误写“姓名”的“姓”,使大家百思不得其解,以为姓“命”的家族十分可贵,要大家好好珍惜,真是一字之差,谬误千里啊
写错别字不仅不能正确地表情达意,而且还会给工作带来损失。
所以我们要纠正错别字,让错别字无处可生。
读了《错别字的故事》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在社会中出现了很多写错别字的现象,不仅是大街上的招牌因写错别字而闹出笑话,而且报刊也因写错别字而闹出种种差错来,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祖国文字,让我们把祖先的神奇汉字牢牢记在心里吧。
安徒生童话风暴把招牌换了读后感
很久以前,外祖父还是一个很小的孩子,他那时穿着一条红裤子和一件红上衣,腰间缠着一条带子,帽子上插着一根羽毛——因为在他小时候,如果孩子们要想穿得挺漂亮,他们就得有这种打扮,跟现在完全不同。
街上常常有人游行——这种游行我们现在看不到了,因为它们太旧,已经被废除了。
虽然如此,听听外祖父讲讲有关游行的故事,还是蛮有趣的。
在那个时候,当鞋匠们转到另一个同业公会去而要迁移他们的招牌的时候,那的确是值得一看的一个场面。
他们的绸旗子在空中飘荡,旗子上绘着一只大鞋子和一个双头鹰。
顶小的伙计们捧着那个“欢迎杯”和公会的箱子,他们的衬衫上飘着红的和白的缎带。
年长的伙计们则拿着剑,剑头上插着一个柠檬。
此外还有一个完整的乐队。
他们最漂亮的一件乐器是那件叫做“鸟”的东西。
外祖父把它叫做“顶上有一个新月、上面挂着各种叮叮当当的东西的棍子”——全套的土耳其噪乐。
这个棍子被高高地擎在空中,前后摇晃着,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来。
当太阳照在它上面那些金、银和黄铜做的东西的时候,你的眼睛就会花起来。
行列的前面是一个丑角。
他穿着一件用各种不同颜色的补钉缝的衣服,脸上抹得漆黑,头上戴着许多铃,像一匹拉雪橇的马。
他把他的棒子捅到人群中去,弄出一片嘈杂的声音而不伤人。
大家你推我挤,有的要向后退,有的要向前涌。
男孩和女孩站不稳,倒到沟里去了;老太太们用手肘乱推,板起面孔,还要骂人。
这个人大笑,那个人闲扯。
台阶上是人,窗子上也是人,连屋顶上都是人。
太阳在照着,虽然下了一点小雨——这对于农人说来是很好的。
如果说大家全身打得透湿,那么乡下人倒要认为这是一件喜事呢。
外祖父多么会讲故事啊
他小的时候,曾经兴高采烈地亲眼看过这种伟大的场面。
同业公会最老的会员总要到台上演讲一番。
台上挂着招牌,而且演讲辞照例是韵文,好像是由诗人做的诗似的——事实上,也确是诗,因为它们是三个人的集体创作,而他们为了要把这篇文章写好,事先还喝了一大碗混合酒呢。
大家对这番演讲大大地喝彩了一番。
不过,那位五角爬上台、模仿这位演说专家的时候,大家的喝彩声就变得更大了。
丑角把一个傻瓜的角色表演得非常精彩。
他用烧酒的杯子喝蜜酒①。
然后他就把杯子向群众中扔去,让众人把它接住。
外祖父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杯子。
它是由一个泥水匠抢到手然后送给他的。
这样的场面真有趣。
这样,新同业公会就挂起了饰满花朵和绿色花圈的新会徽。
“一个人不管到了多大年纪,总不会忘记这种场面的,”外祖父说。
他的确忘记不了,虽然他在一生中见过许多大世面,而且还可以讲出来。
不过最好玩的是听他讲京城里迁移招牌的故事。
外祖父小时候,同爸爸妈妈到那儿去过一次。
他以前从来没有到这国家的首都去过。
街上挤满了那么多人,他真以为大家正在举行迁移招牌的仪式呢,而这儿有那么多的招牌要迁移
如果把它们挂在屋里而不挂在屋外的话,恐怕要一百个房间才装得下。
裁缝店门口挂着种种衣服的图样,表示能把人改装成为粗人或细人。
烟草店的招牌上画着可爱的小孩在抽着雪茄烟,好像真有其事似的。
有的招牌上画着牛油、咸鱼、牧师的衣领和棺材;此外还有许多只写着说明和预告的招牌。
一个人可以在这些街上跑一整天,把这些图画看个够。
这样他就可以知道住在这些屋子里的是什么人,因为他们都把自己的招牌挂出来了。
外祖父说,能够知道一个大城市里面的居民是些什么人,这本身就有教育意义。
当外祖父亲到城里的时候,招牌的情况就是这样。
这是他亲口告诉我的,而且他“耳朵后面并没有一个骗子”——当他想骗我们的时候,妈妈常常说这一句话。
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很值得相信。
他到京城去的头一天晚上,起了一阵可怕的风暴。
像这样的风暴,人们在报纸上过去还不曾读到过,人们在自己的经验中也从来没有碰到过。
瓦片在天空中乱飞;所有的木栅栏都吹倒了;是的,有一把手车为了要救自己的命,就在街上自由行动起来。
空中充满了呼啸声,摇撼声。
这真是一场可怕的大风暴。
运河里的水跑到岸上来了,因为它不知道应该跑到什么地方去才好。
风暴在扫过城市的上空,把许多烟囱都带走了;不少古老的、雄伟的教堂尖塔必须弯下腰来,而从那时起就再也没有直起来过。
在那位年高德功的消防队长的门口有一个哨房——这位队长总是跟着最后的那架救火机一起出勤的。
风暴对于这座小哨房也不留情;它把它连根拔起,吹在街上乱滚。
说来也奇怪,它稳稳地站着,立在一个卑微的木匠门口。
这个木匠在上次大火时曾经救出三条命,但是这个哨房却没有考虑这件事情。
一位剃头师傅的招牌——一个大黄铜盆——也被吹走了。
它直接落到司法顾问官的窗洞里。
邻近所有的人都说,这几乎可算作恶作剧,因为他们像顾问官的最亲密的朋友一样,都把顾问官的夫人叫“剃刀”。
她是那么锐利,她知道别人的事情比别人自己知道的多。
一块画着于鳍鱼的招牌,飞到一位在报纸上写文章的人的门口。
这是风儿开的一个不高明的玩笑;它忘记了,它不应该跟一个在报纸上写文章的人开玩笑,因为他是他自己报纸的大王——他自己的意见也是这样。
一只风信鸡飞到对面的屋顶上去,在那儿停下来,像一件最糟糕的恶作剧——邻人们都这样说。
一个箍桶匠的桶死钉在“仕女服装店”的招牌底下。
一个饭馆的菜单,原来是镶在一个粗架子里,挂在门上的,现在被暴风吹到一个谁也不去的戏院门口。
这真是一个可笑的节目单——“萝卜汤和包馅子的白菜”。
但是这却招引人们走进戏院去。
一个皮毛商人的一张狐狸皮——这是他的一个诚实的招牌——被吹到一个年轻人的门铃绳上。
这个年轻人的样子像一把收着的伞;他老是去做晨祷,不停地在追求真理。
他是一个“模范人物”——他的姑妈说。
“高等教育研究所”这几个字被搬到一个弹子俱乐部的门上,而研究所的门上却挂起了“这里用奶瓶养孩子”这个招牌。
这一点也不文雅,只是顽皮。
不过这是风暴做出来的事儿,谁也无法控制它。
这是可怕的一夜。
你想想看
在第二天早晨,几乎城里所有的招牌都换了位置。
有些地方的招牌上写的字是那么存心不良,连外祖父都不好意思说出口。
不过我看得出来,他在暗自发笑;很可能他还有些秘密不愿意讲出来呢。
住在这城里的那些可怜的人——特别是那些生人——老是找错了他们要访问的人。
当然,要是他们按招牌去找的话,这也就无法避免。
有些人以为自己是去参加市参议员们的非常庄严的会议,在那儿讨论一些重要的事情;但结果他们却来到了一个天翻地覆的男孩子的学校,来到一群在桌椅上乱跳乱蹦的孩子中间。
有些人把戏院和教堂弄得分不清。
这真是可怕极了
在我们这个时代里,这样的风暴可是从来没有。
那只是在外祖父生前发生的,那时候他还是一个小孩子。
这样的风暴在我们的这个时代里大概是不会发生的,不过可能在我们的孩子的时代里会发生。
我们只好希望和祈祷:当风暴在掉换招牌的时候,他们恰好都待在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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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把招牌换了读后感
从表现形式上看,也有两种:一种是联系实际说明道理的.这是用自己的切身体会和具体生动的事例,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明一个道理的正确性,把理论具体化、形象化,使之有血有肉,有事有理,以事明理,生动活泼.另一种是从研究理论的角度出发,阐发意义.根据自己的研究和理解,阐明一个较难理解的思想观点,或估价一部作品的思想意义.它的作用是从理论上帮助读者加深对原文的理解.这一种读后感的重点仍在“感”字上,但它的理论性较强,一定要注意关照议论文论点鲜明、论据典型、中心明确突出等特点.
求2篇名著的读后感
呵呵,找了很多篇哦,都写得不错的,分一定要给我读后感 巴金,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优秀的现实主义作家。
原名李尧棠,字芾甘。
1904年生于四川成都一个封建官僚地方家庭。
写于1931年4月至1932年4月,是作者巴金积最初19年的生活经验写成的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
正如巴金所说的:“是一部写实的小说,书中的那些人物都是我爱过或者恨过的,书中那些场面还是我亲眼见过或者亲身经历过的。
”长篇小说《家》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
作品中的高家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缩影。
从表面看,高家“一家人读书知礼、事事如意”,家庭内部尊卑有序,礼法森严;但实际上,在这个大家族中处处都充满着激烈的尔虞我诈和勾心斗角。
为了争夺家产,陈姨太、克安、克定等打着维护家族荣誉和高老太爷的招牌,耍尽了花招。
他们先是闹“鬼”,吓死了老太爷,接着又闹“避血光”,害死了瑞珏;他们很清楚是军阀混战,导致商场被毁,但却硬逼觉新赔偿股票的损失,并且在老太爷尸骨未寒时大闹分家。
除此而外,这个封建大家庭挥霍奢侈的寄生生活,还造就了一代整日只会挥霍无度,过着穷奢极欲糜烂生活的“败家子”,这在高家“克”字辈人物身上显得尤为突出。
如高老太爷最喜欢的五儿子克定,不但嫖、赌、抽大烟、玩小旦样样精通,而且还骗取妻子的金银首饰去当卖,在外面私设公馆,蓄妓取乐。
作品还表现了以觉慧为代表的一代觉醒了的青年同这个罪恶家族的斗争。
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最后,他们真正敲响了这个封建大家庭的丧钟。
《家》是一部思想相当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作品通过以觉慧为代表的青年一代与以高老太爷为代表的封建腐朽势力的激烈斗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并且揭示了其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
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以及他们与罪恶的封建家庭的决裂。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
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读后感这本是刘珂宇“飘”到我这边的,看着它1000多页厚厚的一摞我就害怕,当时我还瞪了她一眼,什么不好“飘”,“飘”本这么厚的,我哪有信心哪有耐心把它看完啊
于是这本《飘》就被我搁在了床头,每天只是纯粹的陪我入睡而已。
直到前不久在家养病,看完了所有的杂志,无书可看了。
我突然想起了这本被我打落冷宫的《飘》,随便翻了几页,没想到这一翻便不可收手,直到我一口气花了三个白天把它看完为止。
《飘》的主题思想很多,写乱世中佳人的命运,写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
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如果读完让我感觉到的是压抑的话,读完《飘》让我感觉更多的是气愤和悲哀。
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以往所看到的女主角要么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或者历尽艰辛但最终找到真爱。
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卫希礼和媚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礼而色诱媚兰的弟弟。
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二十多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骆驼祥子读后感 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它展示出一幅旧中国的真实图景,生活气息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好胜要强的祥子指望做一个“自由的洋车夫”,并与刘四爷的女儿虎妞成亲,不久虎妞难产而死。
拉车二强子的女儿小福子却对祥子产生感情,可是因穷困却不能他们结合。
当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祥子来找小福子时,小福子已死。
好强的祥子最终也被吃人的社会吞没。
我仿佛看到了天桥、鼓楼、白塔,是牌楼、街道、小巷,是车厂、大杂院和熙熙攘攘的人群,这就是几十年前的老北京,但是这儿没有丝毫田园诗一般的快乐, 而是祥子的那双大脚马不停蹄地跑过大街,穿过小巷,烈日下,雨雪中处处有他艰难的身影。
兵匪的鞭子,杨先生的盘剥,刘四爷的臭骂,孙侦探的明抢,洋大夫的冷漠,这是一座千真万确的地狱
最后虎妞惨死了,小福子上吊了,老马头倒毙在街头,祥子也终于穷途潦倒,逐渐消失在一座城门洞里……这就是一二十年代北京底层广大劳动大众的生活,这逼真的描写让我体会到了人力车夫们不可逾越的悲惨命运,让我深刻地认识了“地狱究竟是什么样子”。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
小说通过祥子周围人物及人际关系的描写,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生活面目,展现了军阀、特务、车厂主们的丑恶面目,以及由他们织成的统治之网对祥子们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的一种变形反映。
骆驼祥子读后感2 这是一个可悲的故事,讲述了北平老城里活生生的一幕。
祥子,这么一个像骆驼一样善良老实又魁梧健壮的年轻人,在不幸的命运中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挫折之后,终于绝望了、沉沦了。
这是大作家老舍先生惯用的悲剧手法,在悲惨的剧情中灌入悲观的意识,使得我们读者也近乎绝望了。
作者在用自己感人的文字为社会底层的人民呐喊(与其说是呐喊,不如说是呻吟)。
由此我不禁想到作者本人——老舍。
他好像也是一个悲观人士,他的作品大都是悲剧,并且,都悲惨得叫人心碎,因为它们一悲到底,不给生活留有一丝曙光,唯一的美好只能在对往事的回忆中找寻,而现实里仅有的那一点希望也被他毫不犹豫地掐死了,他的这种“残忍”,却能在小说里巧妙地转变为社会的残忍,使得读者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社会的黑暗。
《 中讲述的一帮穷苦百姓,就是社会中一群白白被剥削的奴隶,他们在金字塔的底端也试着攀登过、努力过,但不幸的命运和腐朽的制度让他们的努力一次又一次地白费了,没有办法,没有希望,他们的心慢慢地死了,而他们的肉体也腐烂在沦丧的道德之中。
祥子,正是这芸芸劳苦大众里的典型。
他只身来到北平,无可依靠,但他要强,靠着自己强健的身子骨,拉车挣钱,挣钱买车。
可他几次买了车,几次又丢了,不是因为被抢就是因为遭勒索,还有苦于生计,被迫卖掉的。
祥子空有一身力气,却处处遭人欺负,别人不和他打架,却用枪、用钱、用权势、用悲惨的命运来压迫他。
他的身心倍受煎熬,可是没有人来体贴安慰他,他的老婆虎妞,是用计嫁给了祥子,虽然带给了祥子些财产,但是好吃懒做,还防碍祥子去挣钱,以至于让祥子过的日子比结婚前还苦。
她虽然是他的老婆,却不懂得相处,以至于祥子根本没有幸福可言。
不久,虎妞因难产死去。
邻居的女儿小福子愿意嫁给祥子,可是祥子财力甚微,便约好等祥子挣够了钱,再回来娶她。
于是祥子出去拉车,这时的他已经受尽磨难,别的希望都已经破灭了,但他还尚有一丝希望——小福子,他知道小福子是真正对他好的女人,是可以一起过上好日子的。
他现在拉车便也全依赖着这一丝希望。
如果这个梦想得以实现的话,那么这部小说也就是一部喜剧了。
可是,当祥子最终回到小福子的家时,那里已人去楼空,小福子的父亲因苦于生计,把她卖到了妓院。
然而,她就是沦为妓女,祥子也是愿意娶她的呀。
但是,天不随人愿,作者不随读者愿,当祥子赶到时,小福子已因为不堪忍受那妓女生活,上吊自杀了。
祥子悲痛欲绝,他心已死,因为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祥子也在这几年的折磨中浪费了青春年华,于是,他不思进取,渐渐流落成了一个狼心狗肺的街头混混。
整部小说语言生动,文笔刚劲有力,刻划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
堪称老舍先生的代表作。
小说里充斥着的悲凉发人深省,故事离奇感人。
所以家喻户晓,已译成各种语言流传多国,在世界文坛都有极重要的影响。
这部小说里所说的事情,的确离我们现在有几十年了,并且也肯定有艺术加工,但文学总是来源于生活的,是千千万万百姓生活中的一曲。
通过它,我们至少可以知道:社会曾是那么的黑暗,希望曾是那么的渺茫,因为它毕竟就发生在不久前的中国,发生在这雄鸡病危的年代。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读后感——傲慢与偏见奥斯汀的,是一部又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
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
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虑却充斥在文字中。
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较量之后万分矛盾的向吐露心事。
所以说什么是爱情
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
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
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在伊丽莎白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爱情故事,男主角和女主角,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
--人性,尊严,爱情...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
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不要在失去后才知道珍惜,为了幸福而勇往直前。
狼图腾读后感向我们展示了曾经美丽的蒙古大草原和草原人、草原狼艰难、丰富而又让我们觉得新奇的生活。
作者十几年的知青生活,使得这些故事读来娓娓动人,跃然纸上。
撇开一些极具争议的观点不谈,仅谈一谈我从狼身上感悟的一些东西:1. 认识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像狼一样熟悉草原,熟悉草原的声音,才能因势利导地运用各种战术来捕获自己的猎物,躲避敌人的攻击。
狼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而做事情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周围环境,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讲究策略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
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
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
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但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情况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在实战中磨炼自己。
3.危机意识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
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就可能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
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
“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4. 勇气和血性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
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
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
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
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
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
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成长。
5. 团队精神读,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
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
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
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
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哈姆雷特》读后感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
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
就人物性格的内在表现来看,《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
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
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
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
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
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
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
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
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
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
”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
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
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
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
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
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
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
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
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
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
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对于死亡的“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的。
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哈姆雷特在生死问题上的疑惑也预示着他在未来复仇行动上的犹豫不决,放过了一个轻而易举的复仇机会。
那仅仅因为在复仇祈祷的时候,杀死他有可能使他进入天堂,那就太便宜了他。
这一段心理活动的描写表现了他对人生无法解答的根本问题哲理的思考,这个问题可以说对整个人类,都具有普遍的意义。
随便找一篇一本书的读后感
《窗边的小豆豆》这是作者——黑柳彻子(小豆豆)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故事。
小豆豆因为淘气被退学了,一个全新的学校“巴学园”接受了她。
“巴学园”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学校。
“巴学园”的教室:一个个废弃不用的电车车厢。
“巴学园”的校长:第一次见小豆豆,校长就微微笑着听小豆豆不停地说了四个小时的话,没有一丝不耐烦,没有一丝厌倦。
“巴学园”的午餐:每到午餐开始的时候,校长就会问:“大家都带了‘海的味道’和‘山的味道’来了吗
”“海的味道”、“山的味道”原来是校长不想让小朋友们偏食,所以蔬菜、肉类、鱼类,都得“巴学园”的教育方法:自己从喜欢的课程开始学起。
“巴学园”的运动会:能够自己策划稀奇古怪的项目让每个孩子都能发挥特长。
“巴学园”的活动:上午,如果把课程都学完了,下午大家就集体出去散步学习地理和自然;夜晚还在大礼堂里支起帐篷“露营”,听校长讲旅行故事……“巴学园”里的一切新鲜动人的场景多么令人羡慕。
小豆豆在“巴学园”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没有师生之分,无论老师、学生,甚至校长都是好朋友,完全丢掉了学生在老师面前的拘束。
或许,有许多人会觉得这样的教育方法是异想天开,它对爱心、耐心、想象力等的要求远远超过了对知识的要求。
但我觉得这是许多孩子的心声。
作者丝毫不采用理性话的语言,因为这样会失去童趣。
在字里行间流露孩子的思想和那种单纯直白的语言,给予读者更为深刻的启迪和感触。
读了这本小说后,我想生活中的我一定能得到父母、老师细心地呵护,能像小豆豆在“巴学园”里一样快乐地长大。
评点:作者对《窗边的小豆豆》这篇文章的内容讲述得非常具体,也能清晰地表达了阅读后的真切感悟。
如果作者能注意行文的流畅,并结合自己的亲身体验,写出自己对“巴学园”的渴望,那样文章一定会更感人的
急~~~~~名著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史记》。
这是一本能丰富头脑,补充知识的神奇的书。
《史记》是我国最早的纪传体通史。
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
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个个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
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
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
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
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
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
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
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
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
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三国志》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个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但这仅仅是小说 不能带表历史。
《三国志》当然也是写的这些,不过是以人为题,还有就是他是历史。
这些过程我就不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这段悠久的历史中,我一直有一个疑问:到底周瑜是不是像罗贯中所说的小肚鸡肠和阴险狡诈呢
为此,我查阅了很多资料,直到读了一下三国志,我才明白:周瑜在历史中不是像在《三国演义》里的一样。
他很年轻就挂帅上阵,孙策还临终托故给他。
可见他在吴军中的形象有多么好。
哪为什么罗贯中要把他写得那么坏呢
原来是罗贯中对诸葛亮有种寄托,把周瑜写坏点可以村托出诸葛亮的好。
这下子,本来周瑜没有这件坏事变成了有这件坏事,本来周瑜有这件好事变成了没有这件好事。
你们说他惨不惨啊
罗贯中觉得这样子还不够,还要把诸葛亮再神话一下,就又多了些火烧新野、草船借箭等罗贯中编出来的故事。
这下可好,《三国演义》的影响力大了,人们就把《三国演义》当成了历史,渐渐忽略了《三国志》。
从人们口里传出来的就只有周瑜的一些或自己本身或罗贯中编上去的一些坏毛病,而没有了罗贯中的好了。
我觉得,在熟读小说《三国演义》的同时,不妨也来读读原汁原味的历史《三国志》。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 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 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 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 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 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 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 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 《水浒传》读后感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青少年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红军长征读后感 今天我听老师讲了长征的故事,还回家上网查了有关长征的资料,使我了解了什么是长征,中国红军为了革命不怕牺牲和坚韧不拔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 红军是一个被称为天下无敌的队伍,红军是一个能刻服一切困难的队伍,红军是一个不怕牺牲的队伍,红军是一个创造举世无双的壮举:二万五千里长征的队伍. 在长征途中,有一些可歌可泣的故事:草地上,小红军不骑将军的马,不吃将军的粮食,最后英勇的牺牲了;雪山上,军需部长为了把棉衣发给每一位士兵,自己却冻僵了;沼泽地上,一个士兵快被沼泽吞没时,旁边的士兵为了救他自己却永远地埋在了沼泽地里……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里,才知道生命有多么的宝贵啊.爬雪山,过草地,上刀山,下火海.他们都完成了,因为他们只有一个目标:新中国. 长征途中,红军历经艰难困苦,而我们现在,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吃东西挑三拣四,这个要吃,那个不爱吃,还怕苦怕累,怕脏怕受委屈,在家里就像个小皇帝,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和红军一对比,真是惭愧极了. 我们今天是祖国的希望,明天将是祖国的栋梁.红军的事迹将不断地激励着我,要刻苦学习, 努力向上.长大成为一个合格的接班人.
寓言的读后感啊~大家帮忙!高分啊!只要六百字
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寓言故事——《狐假虎威》。
虽然我已经看过许多遍了,但是,每一次的感触都比上一次更深。
《狐假虎威》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森林里有一只笨老虎,它正在找食物,忽然,它看见前面有一只狐狸,就想吃了它。
可狐狸说:“我是上帝派来的使者,你怎么敢吃我
你要不信,就陪我去森林里走一圈吧,我在前,你在后看看大家会不会躲开,好不好
”笨老虎答应了。
它们走在路上,大家果然害怕地躲开了。
狐狸得意得笑了,趾高气昂地说:“你还敢吃我吗
”可怜的笨老虎只好垂头丧气地逃走了。
这个故事太可笑了,你们说,动物们是怕谁呀
我看了这个故事后有了四个感触:第一,不要借别人的威风来逞强。
第二,危险时要急中生智,有时也学学狐狸,骗骗坏人,说不定可以得救。
第三,遇事多从几个角度想想,千万不要像笨老虎那样轻易的受骗。
第四,不可以在别人面前把自己当“大王”,盛气凌人,这样会让别人觉得你自私霸道。
在生活方面,我没有做到第四点。
在家里,我总是自私霸道,有什么东西都要由我来分,有什么好的,很少考虑别人,总自己先拿。
爸爸妈妈总为了这件事批评我。
我第三点倒做得不错,我也比较聪明,每次做事,我总会“三思而后行”,想想这么做对不对,有没有受骗,然后再做。
我以后要改正自私的缺点,继续保持我“三思而后行”的优点,争取做一个十全十美的好孩子。
《狐假虎威》读后感 《狐假虎威》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狐狸借着老虎的威风,吓走了许多动物,老虎信以为真,认为狐狸是老天爷派来管百兽的,所以放掉了狐狸。
很多人读后准会说狐狸真狡猾,做人就不能那样,可是我就要为狐狸“平反”,狐狸若不是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逃脱了老虎的手掌,恐怕早就成了老虎的美餐了。
其实,自然界有很多生物都存在这样的现象,椋鸟和麻雀等一些小鸟常常把它们的巢安置在鹰或猛禽巢的附近,从而可得到它们的庇护。
这些猛禽从不伤害它们,因为鹰喜欢猎食比较大的鸟和啮齿动物。
文鸟科中的织巢鸟也是一种聪明的鸟,它把鸟巢安置在胡蜂巢的上方,织巢鸟不啄食胡蜂,胡蜂也从不攻击织巢鸟。
这不仅让它们之间建立了好的关系,织巢鸟也得到了安全方面的好处。
还有海洋中的双锯鱼,它们常常在海葵触手间游来游去,这样不仅可以受到海葵触手刺细胞的保护,而且还可以分享海葵吐出来的过剩食物。
实际上,海洋中有许多小鱼都依靠海葵和珊瑚的保护,免受攻击。
上面的例子都足可以证明这并不是狡猾,而是在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战胜强敌。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像狐狸那样,学会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用聪明去战胜一切,用聪明去保护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