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了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伟大的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说过:“十八世纪有两大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就是海伦.凯勒。
”的确,海伦就是这么一个奇人,原来,她是一个残疾人,但在她自己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人。
在书中,海伦说:“知识给人以爱,给人以光明,给人以智慧,应该说知识就是幸福,因为有了知识,就是摸到了有史以来人类活动的脉搏,否则就不懂人类生命的音乐
”。
的确,知识的力量是无穷的,正是知识使海伦创造了这些“人间奇迹”
开始,我愚蠢的认为,海伦是不幸的,但是后来,我越来越发现海伦是幸运的。
她有知识,她有莎莉文老师,她还有着许许多多的朋友们。
知识给予了她光明,莎莉文老师让她懂得了什么是爱,她的朋友则处处关心她,照顾她。
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利用每一天的话,那这将会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啊!三天光明,对于平常人来说只是人生中的短暂的一刻。
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这可是连正常人都难以做到的事,她—一个盲聋哑儿,却写出了《我的生活》、《走出黑暗》、《老师》等著作。
海伦,一个向往光明的残疾人,想象如果自己有三天光明,将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而我,一个正常人,却每天只想着该玩什么游戏,该听什么歌曲,一点也没有“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感觉。
记得那一次,我发高烧,不能说话,才几个小时,我都受不了,我真想不到,海伦.凯勒是怎样度过她那87年无声、无光的生活的。
我不能想象,一个美国《时代周刊》被评为 “人类十大偶像”之一的海伦.凯勒也曾面对自己又聋又哑又瞎的现实曾经也堕落过,暴躁过,为上帝的无情而忿忿不平过,但正是因为她在老师,莎利文的帮助下,正确了自己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并依靠着自己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光明的追求,竟奇迹般的重新振作起来,用那仅有的却又蕴藏着不可思议的力量的精神去创造更多的奇迹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海伦成功了,她成功了
她借助了自己的双手看到了美丽的世界,听到了绚彩的世界。
海伦终于又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上帝赐予我们双眼,是为了让我们看到美丽而奇妙的世界; 上帝赐予我们双手, 是让我们改造我们美丽的家园;上帝赐予我们双耳,是为了让我们聆听大自然的美妙……那些所谓善良的人们啊,你们能善良的对待动物、穷人,为什么不能好好地善待自己的五官呢
《亲亲我的妈妈》写一段读书评论急用我急用写一段读书评论。
“亲”、“妈妈”,多么亲密的字眼,但当你发现这是发生在一对彼此陌生的母子之间的故事时,你会感到惊讶。
一个是有轻微孤独症的孩子,一个是有轻微孤独症与抑郁症的母亲,相处成了一件很尴尬的事情。
孩子一直在对抗着陌生环境中格格不入的困境。
孩子的反抗是柔弱的,大多数时候他是一个很被动的孩子,习惯了忍耐,哪怕是烫伤了躺在病床上也不许自己呻吟。
但他是这个家中惟一的男子汉,他孤独的母亲有时会依赖而求助地看着他。
在妈妈的信赖中孩子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他上网帮妈妈查抑郁症的资料,他告诉自己:“我一定不会让妈妈死的。
”最终,在理解和温暖的吻中回归了母子间的融洽与和谐。
黄蓓佳在书中忍不住赞叹孩子是这个世界的勇者与老师。
《漂来的狗儿》中有大主张的狗儿,《我要做好孩子》中不动声色抗争的金铃,《今天我是升旗手》中有英雄主义情结的肖晓,他们身上都显示出儿童的精神力量。
幻想小说和成长小说是儿童文学的两翼。
阅读的过程中,读者经常不得不对这些儿童的成长肃然起敬,相信每个儿童都是英雄。
黄蓓佳说:“我相信孩子的眼力,很多时候,他们比大人更加入木三分。
”华兹华斯也说,“儿童是成人之父”。
儿童的身上具有一种神性,表现为智慧和精神力量。
实际上,这种来自儿童的智慧,一直是成人世界不至于完全堕落到混乱与黑暗的重要原因。
在恶和伪的念头产生时,与孩子眼睛的相遇“总会让这些成人羞愧难当”。
我们在长大,获得了一些,丢失了一些。
我们忘记了小王子所说的:“只有孩子们知道他们在寻找些什么,他们会为了一个破布娃娃而不惜让时光流逝,于是那个布娃娃就变得十分重要,一旦有人把它拿走,他们就哭了。
”这是儿童倔强的力量所在,这种力量的强大当令人敬畏。
塞林格说他要做那些将要跌落悬崖的孩子们的守望者,他以悲悯的眼光看着那些柔弱的孩子。
而黄蓓佳也许更像冰心老人所说,要做万千个天使中的一个,起来赞颂孩子,因为那些细小的身躯里,有着伟大的灵魂。
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
它像一面镜子,折射出那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纯粹是金钱关系的本质。
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改变了昔日被逐出家门的“流氓”、“坏蛋”的于勒的形象,他成了全家人翘首盼归的“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了,使原本因家境拮据而无人垂青的二姐终于有了求婚者,使一个小小职员家庭竟充胖子去邻国哲尔赛岛度假,但是当菲利普夫妇发现那个衣裳褴褛的老水手竟然是弟弟于勒时,他们一下子从惊喜的企盼跌入极度的恐慌之中。
生怕孩子们知道这个狼狈不堪的卖牡蛎的老人就是亲叔叔。
他们如躲瘟神,避之犹恐不及。
涉世未深的若瑟夫给了于勒10 个铜板的小费,也受到母亲严厉的斥责。
于勒在兄嫂的眼里又成了“流氓”、成了“贼”。
是什么 原因造成了菲利普夫妇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呢
是金钱
只要有钱,于勒就会受到 全家的欢迎 ,菲利普不是总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吗
“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 惊喜呀
”就连人间最纯洁的爱情也会随着金钱而降临,要是没钱,哪怕是手足至亲也会被遗弃。
真是六亲不认啊
当我们撕下那层罩在菲利普家庭上面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时,看到的分明是“金钱”那既诱人又狰狞的真面目。
19 世纪的法国,正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度的时期,资本的不断积累,工业的畸形发展,使两极分化更为严重。
金钱万能的黑云笼罩市井,物欲横流的毒雾弥漫城乡。
金钱成了人们日常 生活中的第一要素,它能使人痴迷、使人疯狂、使人腾达、使人堕落。
对金钱的顶礼膜拜改变了亲情、友情、改变了整个社会,金钱主宰了一切。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当时的社会“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这种现实使富有正义感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莫泊桑愤然提笔,让读者在金钱离散骨肉的惨状中去体味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
我们有幸生活在处处有真情的社会主义的中国,没有感受到像于勒所遭遇过的那种炎凉世态,我们要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作为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时时告诫自己:千万不要让金钱吞噬了人格和灵魂。
三毛作品及三毛形象分析
三毛是具有明显的精英意识的。
首先,三毛的勤奋写作讲演、忘我教书育人本身就是一种精英立场的最好说明。
再者,三毛本文以“我”贯穿始终,娓娓道出“我”及“我身边人物”的故事,其中悲天悯人的情怀、崇尚自由的品格、追求平等的思想、藐视庸俗的姿态多显见,充满着精英意识。
三毛性情高雅、朴实、真诚,她说“做一个匹夫,不是人生最终目的”(《温柔的夜》)。
此外,三毛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秉承的是传统文化中的优秀精华,其思想中自然地带有一种精英意识。
但与此同时,三毛的个性及写作,又带有大众化特色,持有一种民间立场。
三毛的语言平实、简单、亲切,“我写的书小学生、女工、店员都可以看,我很重视这一点”,极具大众化特色。
她强调自己是个“小人物”,她想做个朴实的“乡下人”。
而三毛本身,原属“边缘人物”——除了小学念完,初中时自动离开学堂、大学没毕业就跑到国外、终其一生几乎没从事过什么“像样”的职业、喜欢在乡下种田、种花胜过一切。
三毛作品常在畅销书之列,其名字亦常起到文化明星作用,似乎与通俗流行的大众文化更为密切。
能以此背景征服广大读者群,怕只有当代大众传播的神通广大能起作用。
然而,矛盾在于,三毛愈想与大众保持接近,其精英意识愈面临考验。
与大众距离太近,这就不可避免地使她掉入大众文化复制的泥沼中去。
三毛所处的文化语境,当是大众文化、精英文化和主流文化三足鼎立、互相冲突、互相融合的“后现代”社会。
文化语境中互为冲撞的几种因素是造成双重本文中三毛形象复杂化的深层原因。
作为其中一员的三毛虽游离于主流文化之外,但不可避免地要受其影响(其早期作品集《雨季不再来》是最好的例子,流行一时的现代思潮、存在主义的悲观、虚无色彩充斥全书)。
三毛虽固守于“自己的行星”(三毛钟爱《小王子》),但不免陷入大众文化流行时尚的喧嚣中。
三毛虽极具精英意识,但无法不面对大众文化快餐消费其殚精竭虑创作品的事实。
三毛受中西文化影响都极大,故形成其独特的生命哲学观。
然而,那些在三毛生命中留有烙印的一段段人生、一种种影响,一旦形成文字,变成印刷品,进入消费群,造成轰动效应后,原来的三毛形象开始经过读者意志和情感上的加工复制,渐渐远离了原来的三毛形象,越来越像读者的三毛了。
三毛成为浪漫、美丽、多情、潇洒、好奇、冒险的象征。
读者对这个“象征物”的期望值越高,三毛越要透支体力扮演这个角色。
原来自然而然养就的优美品质要处处表演给大众看。
一次次刻骨铭心的感情创伤要展示给大众看。
无怪乎三毛后期形象出现了分裂:一方面要继续扮演凡事有爱心、有热情的公众形象,一方面写出“快乐和悲哀都是寂寞”的随想;一方面美化甚至神化已逝的爱人,“荷西比任何人都了解我”,一方面失望于家人冷淡别人寄给“我”的求婚信;一方面因过多致力于访谈、讲演,体力不济,“三月无眠,记忆短路”,一方面逃去美国“等待春天”,把自己交给森林、湖泊、小摊子和码头……文化语境造成的双重本文三毛形象的复杂性,焦点正在于大众文化中的负面效应无情地割裂了三毛人格中最具灵性、最闪光的东西,把三毛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复制给人看,加大了本就十分敏感的三毛对外部世界的隔膜与距离以及心灵深处的矛盾。
写周杰伦音乐的原创文章,3000字以上
急用
题目:那片随笔写下的绚烂,在风中散开 一年一度,我只等XXX。
对于一个歌手来说,这也许是最大的肯定。
而在华语乐坛,只有一个叫周杰伦的人成功地赢得了最多人的这句话。
从2000年开始,一年一度,这似乎都成了许多人的习惯。
每年会听无数好的坏的流行歌曲,一首接着一首,从年初到年尾,走马观花,云山雾罩,但会促使我这种人买专辑的, 只有周杰伦。
曾在上张《我很忙》的乐评中提起,对于周杰伦,我只是一个静静欣赏他音乐的听众,并不是什么挥着荧光棒在台下大声呐喊的狂热粉丝。
但我默默看着他从一个戴鸭舌帽名不经传的小歌手逐渐成长为一个受亿万人瞩目的天王级巨星。
见过他站在小舞台上看着冷场的观众不知所措的画面,也感受过他站在昂贵华丽的广场上一呼百应的盛况。
周杰伦不是一个英雄,但在这个盛世,他起到了自己应有的作用。
通过自己的力量,引导这个时代的人们,去学会欣赏个性,学会关注爱情以外的很多主题,学会在困境中坚持自我,学会尊师重孝……而这很多就是“周杰伦”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巨大魅力。
所以我可以理解那么多人会愿意当杰迷。
一年忙碌后,是专心埋头《魔杰座》的时间。
终于到了交答卷的时刻。
他自信满满,一如从前。
我在等待,看那片随笔写下的灿烂,在风中散开。
一、乔克叔叔:绚烂到极致的孤独。
乔克叔叔咧嘴一笑,红色的大鼻头显得更滑稽了。
他用大手弄乱自己的头发,然后皱着眉头装模作样地吸吸鼻子,煞有介事地向前迈出一步——果然不出所料,他踩到了自己肥大的裤脚,狼狈地摔倒。
台下爆发出一阵响亮的笑声,混杂着口哨声。
乔克叔叔赶忙爬起来朝台下鞠躬,眼睛笑成了弯弯的一条线。
词:黄俊郎 曲:周杰伦 我只是卑微的小丑 翻几个跟斗 就等你拍一拍手 人群散了后 夜色多朦胧 月光也会跟着我 我不是孤独的小丑 你笑了之后 不需要记得我 灯熄的时候 满天的星空 最明亮的是寂寞 Joker: 扑克牌中有两张鬼牌,被命名为小丑。
狰狞夸张的面容,嬉皮笑脸,却是最大的王牌。
这首《乔克叔叔》,初听之时,因为没看歌词,再加上杰伦是出了名的口齿不清,所以只觉得满耳的欢腾与热闹,配合小丑的尖声大笑,说不出的快乐与轻松。
但当歌词入眼,就是另一番滋味上心头了。
所有关于欢乐的画面都灰飞湮灭,透过华丽,我看到的是绚烂背后的孤独。
就连乔克叔叔的欢声笑语,也充满了凄凉的味道。
小丑带给人们的是快乐,但是小丑的快乐该由谁给与
他机械地做着这一切,我们永远只能看到笑这一种表情。
他的卑微,让我们从来无暇顾及他的寂寞。
他一边拼命地讨好我们,一边偷偷躲在面具背后哭泣,没有人记得他。
再灿烂的声音,也会感到落寞。
一件成功的事情,我们看到的,往往只有表面的浮华,它的光彩。
从没有人想到,它之所以会成功,是所做之人付出了 同等的代价。
而光环背后的代价,或许是我们意想不到的巨大。
杰伦这首歌,在天马行空的轻松中,透出了辛酸。
让人初而 欢笑,随即茫然,然后细细咀嚼之时,不禁潸然泪下。
只有小丑是清醒的,他们清醒地寂寞着。
而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像小丑一样的人。
他们都在品尝一种孤独,绚烂到极致的孤独。
二、稻香:不必衣锦,也可还乡。
不知不觉中,已经离家很久。
穿得西装革履,提着皮包抱着文件匆匆走过的很多个日子里,时光呼拉一下飞奔到远方。
在逐渐适应城市生活的过程中,也在逐渐遗忘当年那个乡村少年的模样。
某天,某个夜里,蓦然听到虫子的鸣叫,仿佛隐 约中听到家乡稻田间的风声,于是在睡梦中惊醒。
突然的,迫切思念起远在天涯的家。
词:周杰伦 曲:周杰伦 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 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 微微笑 小时候的梦我知道 不要哭让萤火虫陪着你逃跑 乡间的歌谣永远的依靠 回家吧 回到最初的美好 提起思乡,首先映入脑海的是《牡丹江》中那句哼唱“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名字叫家乡”,还有《刀马旦》中那段rap“一口粮一张床,一面墙一扇窗,我撒下一月光,一次种下一亩高粱,一个人在北大荒,一碗热汤,啊,温暖了我一个晚上,走过丝路回家乡”。
这两段歌词都略带些愁的滋味,因为作者都是方文山。
文山眼中的思乡,是充满乡愁的遗憾。
而在杰伦眼中,思乡,似乎成了一件温暖的事情。
他的家乡,永远充满支持在人生中受挫的我们站起来走下去的励志色彩。
所有的眼泪,都可以在家中擦干;而所有受伤的心灵,都可以在家中得到抚慰。
孩子气的话语,却让人感动着,自始至终。
这样一首歌,何尝不是对五月份那样一场灾难的安慰。
那些受到惊吓的灵魂,那些笑容还很单纯心灵柔软而脆弱的孩子们,那些不幸的生命,都在走出悲痛中逐渐安静下来。
不要哭,让萤火虫带着你逃跑。
听到这句,忍不住为之动容。
这是对孩子最纯真的鼓励。
记得杰伦曾在接受杂志《天下》的采访时,曾经这样回答记者。
他说,我觉得,家是永远可以依靠的地方,不管你有没 有衣锦,都可以还乡。
这是他对“家乡”这个字眼的领悟。
这是让我琢磨许久感动许久的话。
而我们,是否也知道这个道理昵
回头去看看自 己的家乡,那儿时在稻田里奔跑的鲜活画面,那翻墙追蜻蜓的记忆,那一切的一切,都是家赐予我们的。
是这个被叫做家乡 的地方,给我们前进的力量,让我们不再疲惫。
你听风吹,我看稻田。
不必衣锦,也可还乡。
三、兰亭序:自古情难,风月无关。
提笔,点墨。
龙飞凤舞,行云流水。
书法,是举世无双的惊艳。
而回首,春风依旧,斯人却已沦落天涯。
都说人生自古 情难,此与风月无关。
一篇《兰亭序》,千古流传。
一段不为人知的爱恋,却默默在风中老去。
我钟爱的朱砂,你回眸的一 笑。
刹那,已是千年过眼云烟。
词:方文山 曲:周杰伦 无关风月 我题序等你回 悬笔一绝 那岸边浪千叠 情字何解 怎落笔都不对 而我独缺 你一生的了解 又是一年秋凉日。
好久不见了,久违的中国风。
还在猜测周杰伦这回会搞出怎样的花样,只听得一阵二胡入耳,蓦然间就愣住了。
老练的二胡声,咿咿呀呀,像极了沧 桑流淌的历史时光。
我并不是个喜欢二胡的人,总觉得二胡嘶哑的嗓音,犹如悲切的鹧鸪啼叫,让人心下戚戚然。
从来不敢轻易触碰这有某种痕迹的声音。
欣赏二胡,是从那首惊艳至极的《东风破》开始的。
那时的惊讶是不能用语言描述的,只觉得爱上音乐原来是这样神奇 的一件事情。
罢了,旧事不再重提,回到《兰亭序》。
毫无预兆的二胡声缓缓响起,莫名的情绪一点点涌上心头。
我发现,自己又这样不由自主地接受了二胡。
一段悠长的旋 律,一首清雅并不华丽的小词,我闭着的眼睛久久不愿睁开。
兰亭。
夕阳西下,落日余晖。
流水落花,长亭依旧。
比起那首词藻绚烂缤纷极尽所能的《青花瓷》,我想我是更钟爱这首《兰亭序》的。
素雅的字眼,一如王羲之笔下的浓墨,不张扬,却是最美的瑰宝。
那篇气势恢宏的《兰亭集序》,那段千古不曾等待后人知晓的故事,那个英姿勃发的书法大家,所有的所有,似乎在兰亭门推的一瞬间,全部复活。
是的,纵使无关风月,也无法掩盖月色朦胧,兰草顾盼生姿的倩影。
文山的词,有种返璞归真的味道。
朴素的,萧飒的,沧桑的,舒展的。
字字凝练,字字入心。
每个人背后都有段传奇。
东晋书圣王羲之,下笔《兰亭集序》。
天下第一行书。
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
书圣笔下的文章,竟沧桑至斯。
手书无愧,无惧人间是非。
听着这首歌,看着书法《兰亭集序》。
俯仰之间,忽然感慨万分。
四、时光机:长大就笨了。
大雄、静香、小叮当。
这是属于童年的记忆。
它收藏在心底某个柔软的角落里,书写着关于过去的小幸福。
那时我们还只是个眼睛圆圆脸颊鼓鼓的小孩子,常常哈哈大笑。
那时我们只是不管不顾地奔跑在自己的麦田里,细数呼啦飞驰而过的小日子。
那时我们会笑。
那时我们只会笑。
不知不觉,后知后觉。
当脑海中缠绕的思维有一天突然清醒,像找到了毛线的一端,我们就这么长大了。
才明白童年是件多么美好却再也不能回去的事情。
就像在纯真年代的天空下唱了首小情歌。
词:方文山 曲:周杰伦 那童年的希望是一台时光机 我可以一路开心到底 都不换气 戴竹蜻蜓 穿过那森林 打开了任意门 找到你一起旅行 总认为喜欢小叮当的人是拥有并眷恋着自己幸福的童年的。
夏天的日子里,矮墙边的竹蜻蜓,蓝色没有耳朵却可以满足所有孩子幻想的机器猫,或者我们可以叫它哆啦A梦。
我喜欢那个稀里糊涂的大雄,他明黄色的长袖衫,如阳光般明媚。
长大后的时间,总是过得疲惫又飞快。
而这首歌,让我停下脚步,回头张望。
开头的音乐,让我恍惚间感到自己坐上了时光机。
心中一阵颤动。
听着轻松的歌曲,想起圣埃克苏佩里的那本《小王子》。
在一篇评论文章里看到这句话: 长大就笨了。
“这就像一朵花一样。
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 《时光机》带着我找回童年,在小叮当的口袋里,在竹蜻蜓穿越的森林里,在一切孩子眼中最快乐的地方。
也让我恍然大悟,原来我们长大了,我们变成成人了,就不会再有孩子精灵古怪的想法,不会有他们的轻灵,当然,不会再有充斥着甜蜜一切故事。
这是首纯净的小歌曲。
喜欢用“小”字去评论它,是因为它的可爱。
同时也因为自己的惘然。
想对所有的孩子说,永远不要长大。
长大就真的变笨了。
五、说好的幸福呢:悼念我的爱。
幸福的形状,是臆想中你的模样。
我以为说好的事情,就是可以期待的。
猝不及防的是时间的迷藏,我躲在时光的河床下。
像一条鱼一样。
看着你渐行渐远。
于是,再也不会相信了,你曾说过的。
那可是,说好的幸福呢
词:方文山 曲:周杰伦 怎么了 你累了 说好的幸福呢 我懂了 不说了 爱淡了 梦远了 开心与不开心一一细数着 你再不舍 那些爱过的感觉都太深刻 我都还记得 这首歌的开头,像是一个感伤的阴天。
雨只是淅淅沥沥地下着,连绵不断。
一切都是灰色调的,淡色的青苔,印湿的粗糙墙面,偶尔传来的细细的脚步声。
然后就是这样的阴天里,有人忙碌,有人失恋,有人在抬眼的瞬间,想起曾经提及的幸福。
你是否有过这样的时刻呢。
那一刻,幸福离自己如此之近。
但是,当你还沉浸在触及幸福的那一秒,突然有什么锋利的东西将它划破,然后,一切化为泡影。
就这样,在接近幸福的时刻,我们与幸福背道而驰。
那些感情在这首歌中安静地流淌出来,细细碎碎,流光溢彩。
这是对爱情用心的悼念。
六、尾声 这次专辑发行经历了比以前任何一次都要波折的困境。
专辑基本上整张遭到泄漏,而且被冠以了拙劣的错误歌名。
那些驴唇不对马嘴的歌名,以及许多大型网站的推波助澜,对新专辑的发行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
但是,当我看到预售情况时,心里着实感到了踏实。
《魔杰座》受到了许多各种情绪的反馈,什么退步、无创新、江郎才尽的说法又不失时机地浮出水面。
这种评论见多了着实很烦,特别是每年都要看到,我很怀疑这些质疑者们自身有没有创新能力,否则评论写来写去怎么都是一个模样。
于我来说,这张专辑是令我惊喜的。
听完后,不得不说,这张专辑着实要比《我很忙》好了许多,耐听度非常好,那张挚爱的《叶惠美》似乎又回到了我的面前。
是的,这是一张高水平的专辑,即使跟他过去的专辑比也并不逊色。
八年了,我们长大了,周杰伦也成熟了。
每个人都是会变的。
他的乐之路还很长。
而我想,我要做的,还是默默地看着他。
看他在这条路上,头也不回地坚持着。
也许有一天,会看到他登上更辉煌的巅峰。
我依旧在期待。
绿野仙踪的主要内容和感想。
《绿野仙踪》的主要内容:作品以虚构的奥芝国为背景,讲述了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萝茜被龙卷风卷到了一个叫孟奇金的地方,好心的女巫指点她到翡翠城去找奥芝国大术士帮忙送她回家。
路上,她先后遇到了稻草人-----他需要一副脑子;铁皮樵夫-----他需要一颗心;小胆狮子-----他需要胆量。
他们结伴而行,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来到了翡翠城。
由于他们的出色的表现,大术士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稻草人得到了一副脑子;铁皮樵夫得到了一颗心;小胆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也如愿,带着小狗托托回到了家乡,回到了亲人身边。
读《绿野仙踪》的感想:《绿野仙踪》讲述了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茜的奇遇。
这本书里的的人物有多萝茜、铁皮人、稻草人、狮子、南方女巫、东方女巫、北方女巫、西方女巫……其中,东方女巫和西方女巫是邪恶的,而北方女巫和南方女巫是善良的。
故事里的多萝茜很善良,她一开始是跟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住在堪萨斯州。
有一天,他和小狗托托正在玩耍时,龙卷风来了,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就躲到了床底下,而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躲到了安全的地窖里,房子慢慢的飞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房子又慢慢地降了下来,压死了邪恶的东方女巫,多萝茜也来到了另一个国度。
多萝茜很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堪萨斯州。
她一路上遇见了没长脑子的稻草人、生了绣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
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来到了翡翠城,见到了伟大的奥茨。
奥茨答应他们只有杀死西方女巫,才能实现他们各自的愿望。
聪明勇敢的多萝茜杀死了邪恶的西方女巫,救出了狮子,修好了她的朋友稻草人和铁皮人。
伟大的奥茨实现了他们的愿望,稻草人有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有了一颗善良的心,胆小的狮子有了胆量,这些都是伟大的奥茨帮助他们实现的。
而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在南方女巫和北方的女巫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她的家乡——堪萨斯州,见到了亲爱的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
这个故事赞扬善良勇敢的品质和友爱互助、为理想不懈奋斗的精神。
在故事中,其实稻草人在情况紧急的时候脑子比谁转得都快;而铁皮人很有爱“心”,时时助人为乐;胆小的狮子在危险的时候也会大胆起来,勇敢与怪兽奋力搏斗……它告诉了我们超越自已就是超越了不可能的东西。
我们也要学习多萝茜,为自已的理想而努力奋斗,从来都没有放弃,勇敢面对人生。
书海拾贝我的摘抄和读后感
在金色的秋天,我们学校的“书香校园”读书活动拉开了序幕.手捧漂亮的《书海拾贝》,黄色的封面,我仿佛就是那个男孩在海边津津有味地读书.每当遇到优美的语句,我就像收获了宝贝一样,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海拾贝》,将它记在上面.一次写作文时,我根据摘抄的句子改写了一段话写在我的作文上,为此,张老师在班中读了我的作文.我真没想到摘抄会产生如此的效果,这让我信心倍增.在读书的过程中,逗人之处,我会捧腹大笑;难过之处,我会流下伤心的眼泪;动情之处,我会情不自禁地朗诵起来……书中介绍的人物长相、特征,读着读着,我的脑海中立刻就会浮现这样的画面,仿佛活生生的人物来到我的面前.有时,我还会跟着作者去那美妙的仙境免费旅游一番.我要说,读书是快乐的.
篮球赛的作文300字
“好球!加油!”场上的喝彩声连绵不断.同学们都包围在周围,人山人海,摩肩接踵.到底是什么事这么吸引同学们呢?哦,原来是今天我班要和(2)班进行一场篮球比赛,到底谁会在比赛中脱颖而出呢? 比赛开始了,裁判老师“嘟”的一声吹响哨子,裁判老师把球高高抛起,双方争球的队员向上一跃,激烈的篮球争夺赛开始了. 我们班队员上场是出师不利,根本抢不到球.我们大家都为他们捏一把汗.在这强手如林的赛场上,队员们并没有丝毫惧怕之感.而是不甘示弱,奋力“拼杀”.渐渐扭转了局面,大家都进入了状态,发挥出了水平! 只见潘吉迅速抢过对方的球,然后旋风般的转身,把球投向篮筐.眼看那球轻轻的擦拭了一下篮筐,又掉落在地了.“唉……”同学们都为此感到可惜.高个子曾超马上大步流星接住了球,拍了几下,冲到篮筐下,跃起—台臀—压腕,刷!好一个“空心球”! 下面出场的是杜杰,别看他个子小,这可是他的优势所在.他可以自如地在赛场穿梭.瞧!他一下就抢过球,正准备投篮却被几个高个子对手挡住了去路,左躲右闪.杜杰机智地做了个假动作,使对方扑了个空.他双手把球举起,凌空而跃,只见篮球不上不下,不左不右地向篮筐飞去.大家都屏住呼吸,睁大眼睛注视着篮球.那球就沿着弧线乖乖的“钻”进篮筐.“嘿,好球啊!”同学们高兴的合不笼嘴. “加油,加油”场上又发出了一片呐喊助威声.队员们越打越又劲,最后通过他们努力赢得了比赛.整个操场沸腾起来,一片雷鸣般的掌声和喝彩声再次在校园中回荡.转自百度,你可自行修改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