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文轩的鸟和冰山的故事读后感
曹文轩天黑了读后感 寒假里看了许多书,最令我感兴趣的还是《天黑了》里面的一只罗圏腿小猎狗的故事。
讲述的是一只小猎狗想证明自己是最棒的,它训练自己跑步、跳高,可是都失败了,受到了其他猎狗的嘲笑,但它依旧不放弃,继续默默地练习。
终于有一天,它轻松地跳过了高墙,完成了主人交给它的艰难任务,并且在关健时刻赶跑了狼群,成为了主人最出色的猎狗。
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向小猎狗一样,对自己充满信心,不理会别人的嘲笑,坚持不懈,勇敢向前
曹文轩,中国作家富豪榜当红上榜作家,精擅儿童文学,任北京作家协会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现当代文学博士生导师、当代文学教研室主任,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院客座教授,是中国少年写作的积极倡导者、推动者。
主要小说有《草房子》《青铜葵花》《山羊不吃天堂草》《根鸟》等。
水浒传第一至十一回 读后感 千字以上 求救啦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军人值得大家尊重,其实不是因为口号或者别的什么,而是因为他们为你们扭曲了自己,把自己磨砺成杀人的利器,也就是说他们为了你们牺牲了人性,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请你们对他们好一点,就那么一点点,他们就会记在心里,就会更快的融入这个社会,因为他们是天底下最朴实的群体。
他们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你们能给他们一个笑脸,一句安慰,特别是刚退伍的军人,请不要欺负他们。
这便是我在读完刘猛的成名作《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后最强烈的感受。
无论有没有战争,作为军人,他们爱好和平的人性就会被杀人的技巧扭曲。
表面上他们牺牲的是青春,爱情,家庭和亲情,但实质上他们牺牲的就是人性。
凡是军队就是准备杀人的,口号信仰下面的实质就是这个。
所以军人就要学会杀人,这就是对人性的扭曲。
因为这个世界上不仅有花香还有战争,还有利益和主权的纷争,这就注定了一定会有军队,这种人性的扭曲也会如影随形。
曾几何时,听到有人说:现在是和平年代,我们纳税人,养着一群天天无所事事的人。
可是你知道吗,当你们在享受灯红酒绿的生活时,他们在站岗、训练、接受任务,从新兵开始,他们训练无数次,身心承受巨大的压力与感触,他们始终牢记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宗旨,用沸腾的热血把生活诠释,用坚实的脚步踏上边防,用坚硬的拳头打拼一片天。
自从穿上军装,为了使命,荣誉和责任,他们被遗忘在另一国度,虽然仅仅只是一墙之隔。
他们的生活永远是枯燥乏味的,哨声上床,豆腐块被子,集合战队,稍息立正,方块队形,走着同样的路,看着熟悉的人,忙碌着同样的工作。
他们生性直爽,说话不会拐弯抹角,为人处事不会八面玲珑,然而这也成为了你们侮辱和谩骂他们素质低的理由。
但是他们的这种低素质却会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会遵守社会公德,而有些人呢?所以请对军人有所了解,多一些宽容和理解,不要过多的苛求他们,不要再说他们是流氓,是闲人。
他们不是文人墨客,不是儒雅人士,仅仅只是一介戎马而已啊
和平时期依然需要军人的守护,军人需要的是理解和支持,不是讽刺和嘲笑,更不是侮辱和谩骂。
发了如此多的感慨后,再来看一下这部感人肺腑,被海外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以及被评论家称为在敏感题材领域手法大胆挥放自如的经典之作的小说吧
这部作品从头读到尾感觉仿佛是在拾起一地破碎的青春。
主人公小庄也可以说是一位在和平年代牺牲了自己人性的军人,他曾经是一位敢爱敢恨,感情丰富的小兵,为了爱情而暂时休学参军,他的17岁到20这三年内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情,他也经历太多太多,他的新兵连,侦察连,狗头大队,维和部队,小影,小菲,陈排,苗连,大校何大队······然而这三年内的所有的故事,却成了他一辈子不敢碰触的回忆。
当他的女朋友小影在维和中被流弹打中牺牲后,他也离开了这个给过他太多回忆的军营。
开始了新的生活,但与其说开始新的生活,不如说是在用现在颓废的生活埋葬了过去。
从他退伍回家读大学到过起常人眼中的平凡生活后,他变了,彻底的变了,用他的话说就是变成了一个再也不鸟的小庄了,懒懒散散的,过着自由职业者中文化流浪汉的生活。
然而多年以后他做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发呆或者毫无缘由的嚎啕大哭,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宣泄他心中压抑已久的情绪。
他在安静的时候,总会被一种情绪莫名的打断。
如果他在码字,就会愣在那老半天,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如果他在钓鱼,就会一坐一下午,一直到黄昏看着死鱼叼着饵翻了白肚,才拿着小马扎离开。
然后便会哭,会坐在电脑旁或者趴在方向盘上哭一会。
平时懒洋洋的好像对什么都不在乎,但是见不得两样东西,一是女孩穿迷彩色的T恤或者牛仔裤,二是女孩穿白裙子。
因为他送给小影的那条美丽的白裙子永远留在了他的记忆中,成为深深的青春的伤痛。
他的屋里堆满了许多的东西,各种各样的书籍,盗版碟,装满衣服的包等,但一直没有打开,也没有整理,因为每次打开整理,总是有很多事情在心里一一浮现。
他不愿也不敢打开,因为他害怕回忆起青春时代的那些梦想,那些关于未来,关于爱情,关于兄弟的梦想。
而回忆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你能感觉到包裹在心灵外面的那层已经变得坚固的壳一点点在破裂,心里很疼,因为这种柔弱已经很久不见阳光,藏在自己的一个阴暗的抽屉里不敢示人。
他常常就那么呆呆地坐着,看着一桌子的青春,一看一下午,却一句话也没有说,一点表情也没有,一滴眼泪也没有。
他还常常喜欢一个人开车在山里转悠,找到个地方就下来,张望四周,他不知道在寻找或者在等待什么,但是他每次来的都是一个地方,那就是遇到部队里车队的地方。
他一直在现实与回忆中痛苦的挣扎,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明白了很多,也让曾经热血的他在经历了战争的残酷,在遭受了他认为一辈子不会背叛他的大队长的背叛后,变得冷酷无情,但惟有小影是他心底守候的最后一抹温柔,然而她也离开了。
虽然离开了部队,但是回忆总是如影随形,一些刻意压制极力忘怀的经历一旦汹涌而来,就如子弹命中心脏,热血带着生命,呼啸而出。
他总说在写完这部不能不写的小说后,他就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自己,去见他那些可爱的战友还有已经故去的小影,所以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这样一个鲜活的生命随时离开。
这部小说不能不写是因为他只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普通而平凡的中国士兵留下一点东西,不是什么伟大的东西,只是一个小小的纪念碑而已。
名字是中国陆军特种兵之魂碑文是他们平凡的来,平凡的去,平凡是他们的命运,平凡是他们的归宿。
他不需要夸耀什么或传唱什么,只是想给他的弟兄们,那些平凡的中国士兵一个小小的空间。
让他们的灵魂得以在这里团聚,不要孤独、寂寞、失落甚至是伤心那么多的伴随着他们,要让他们重新在这里开心起来,他们还是一个迷彩的方阵,苦笑打骂都在一起。
他还说只要还能在一起,他愿意用他的生命去换。
还有一个原因是要写出来送给那位远去了大不列颠的酷似小影的痴情女孩。
留给她这一部小说,无论以后她在哪,只要记起,曾经有这样一个小人物,因为爱她,而写了一部几十万字的小说送给她,就够了。
因为他说他累了,而她的心就是他的故乡。
他不仅仅是思念她更是依赖她。
他说即便他没有资格走近她的花房,那让他生命的吟唱为她作一道花房外的绿荫就足够了。
然而这位远走大不列颠的迷彩女孩给予了小庄最大的宽容,让他最终解放了自己,救赎了心灵,回归到正常的人生轨道上。
我想要是没有她的宽容与理解的话,他真的就会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他自己了。
因为他已经到了生亦何欢,死亦何求的境地了。
这位痴情的女孩曾经说过: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需要一个完整的心路历程,才能得到心灵的解脱,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如果一个完整的小庄,他的青春伤痕能够随着这部小说的结束而得到最后的痊愈,或者说虽然没有痊愈但是可以勇敢的去面对他的回忆,他的青春,更可以勇敢的面对他的未来生活。
那么丫头算什么呢?只有感动,没有别的。
小庄是丫头的,丫头是小庄的,所以不用顾忌什么,你写吧,即便你认为写出来的很多东西对丫头不公平,但那又有什么呢?无论未来的丫头有没有小庄,只要小庄心里有丫头就好,未来谁能说得清楚呢?只要小庄知道丫头爱过他就好。
面对如此的宽容与谅解,谁能不感动,谁能不尽快融入这个曾经一度认为格格不入的社会呢?在故事的最后,当小庄决定远走大不列颠寻找这位至情至性的女孩时,在飞机上遇到了劫机事件,在他摆平的过程中一直为他揪着心,就怕他就此终止了年轻的生命,还好,当年在狼牙特种大队学到的技巧都没有丢,读后感《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
只是他还是把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自己,在意念中将过去的小庄杀死了,唯有如此他才能开始新的生活。
因为当回忆成为了他的全部精神世界后,他已经无法面对眼前的这个世界。
他曾经说过:我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就是你,没人可以替代你,我以前和我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要重新开始生活,我不能在背负这些沉重的十字架,很多年来我就是这样活下来的,在我慵懒的外表后面就隐藏着这些破碎的回忆的残片。
在我没有意识到的青春里又哭了。
这样的结局是好的,命运终于又善待了他一回,让他找到了自己的故乡,永远的故乡。
像《故乡》那首歌中唱的那样: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你是茫茫人海中我的女人。
总在梦里看到你无助的双眼,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的情景。
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你曾为我守候这么多年。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在讲了这么多后,不能不讲一下当回忆击中小庄,带着风声带着影子擦身而过时,那些关于爱,关于军人,关于男人的如梦般的岁月。
一直感觉军营是男子汉的天下,在这里他们书写着好男儿的传奇。
一直很佩服小庄那股子不服输的尽头,他的军旅生涯是被锤出来的,几乎没有一件事情是没有外因的,他很被动,不会主动的去做什么事情,因为那时在他的心里只有小影,只有他的爱情。
感觉最爽的一件事情便是他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后,他鸟的不行的对他们的中队长喊道:我根本就不稀罕你们这个什么狼牙特种大队,我来就是告诉你们,我能做到,但是我不稀罕,我要回我们团。
然后他就仰着头死死盯着中队长的眼睛,然后就闭上眼睛想:随便锤吧,反正我豁出去了,打不死我,我就咬死你。
当中队长告诉他有人找他时,他想:去就去,怕个鸟,顶多是找人锤,又不敢锤死我。
我把这个自成立以来就鸟气冲天的特种大队狠狠地玩了一把,虽然我自己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但是我不后悔,因为我为陈排报仇了。
陈排的腿就是为这个鸟大队残废的,我心就硬了,爱谁谁吧,反正就100多斤了,想怎么锤怎么锤吧
读到这里不能不为他的这股子倔劲叹服
一个敢爱敢恨,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的傲气冲天的鸟的不行的小兵形象就这样呼之欲出了。
其实他这样做,除了因为陈排的腿由于想进入狼牙特种大队而拼命训练进而残废外,他更是不想让狼牙特种大队的人看扁他们山沟里那个鸟团的侦察兵,因为他相信人间处处有英雄,不见的特种大队就比山沟里的侦察兵强。
你是兵,我也是兵,而且我不比你们弱。
你们能做到的,我们山沟里的小侦察兵也一样能够做到,而且比所有人还要好。
这应该就是让他在经受了那么多严酷的训练而最终通过狼牙特种大队考验的精神原动力吧
所以有时候环境和精神的力量真是难以估量的
再来就是在最后一个环节的考验中,他的脚在热带森林里崴伤了,但是他必须在既定的时间内赶到70公里外特种大队的新训队,否则将被淘汰出局。
这时候这位18岁不到的小兵咬着牙,左手撑着拐杖,右手血肉模糊拿着一束小小的兰花,在原始森林里面艰难的行走着,穿着被露水和潮气完全浸湿的迷彩服,忍着崴了脚腕子的疼痛,虽然不时停下来看看地图和指北针或者喝一口树叶子上不知道是的露水还是雨水的水滴。
但是一直在走向目标,没有停止前进。
那时候他想的是走得到要走,走不到也要走,就是怕也要爬回去,就是死也要死在前进的道路上。
还因为他的手里有要送给小影的兰花,这是他心里的爱情。
有了这些精神支柱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不过当将这些文字转化成镜头在脑海中闪过的时候,就会心疼,为这个小小的不满十八岁的中国陆军小兵。
18岁的我们在做什么呢?正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静静的准备高考吧
而他们却在经受着生死考验
在面对小影时,小庄更是真男人,他为了小影为了爱情而参军,但是当小影说把自己给他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肯,因为她是他的天使,他说:我可以碰任何人,但是我不能碰小影,起码现在不能碰,我会和她结婚,然后拥有她的一切,但是现在不可以,因为我爱她,我不能自己破坏自己的天使。
他曾经说过:军人的心由三部分组成:有自己的理想--我的理想就是用我的一切保卫我的祖国,我的亲人还有我的爱人也就是小影。
有自己的责任--我的责任就是完成陈排的心愿,成为狼牙特种大队的一员。
也要有自己的梦想--我的梦想就是小影。
或许由这几部分构成的军人才是无坚不摧的吧
说了这么多后,当然还是要再说一下小庄的爱情了,这段让他爱到骨子里的感情。
通过他的描述,感觉小影也是一个鸟的不行的小鸟人,或许这是应了那句话吧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上千中国陆军最精锐最彪悍的战士的部队最高指挥官,被狼牙特种大队的队员们奉为上帝的何大队长曾这样形容过小影:她不愧是你媳妇,真他妈的鸟,我一看进来那个鸟样,就知道是你小子说的那个小女兵,找媳妇就找这样的。
他还告诫小影说:你的男人好也罢,歹也罢,你就得跟着他护着他,别人说他你就敢摔脸子,别人夸他你要敢骂他。
让他头脑清楚,那不是女人,不是老婆,是想帮他升官的,你就要这样做,你什么时候不这样做了,我就瞧不起你了。
因为你就跟那些女的一样了,就惦记男人立功受奖有个好职位。
那你就配不上是一个男人的女人了,你就变了味道了。
这个可爱的很鸟的小女兵大早起来不到五点钟,坐那么久的公车晃悠了那么久,下车后再走那么远的盘山公路,还要一路闯过那么多的岗哨来看望她的男朋友小庄,还那么大摇大摆旁若无人,悠然自得的走在一群精悍、黝黑、消瘦的战士的地盘上,就跟小葱一样而且小黑皮鞋还是嘎巴嘎吧地清脆带响,就那么一步三摇的(绝对是女兵的一步三摇而不是女孩的一步三摇)在一群黝黑精悍的战士组成的背景中左顾右盼,寻找着小庄,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得体的地方。
当大队长的警卫员,这个相当于军士长级别的士官先给她这个小列兵敬军礼并询问时,她竟然鸟的不还礼,只是一个劲的拿着军帽扇着风,在几百张黝黑消瘦的面孔里面找她的男朋友。
即便是上校何大队长询问她时,她还是满不在乎的背对着大队长边寻觅边说:我是军区总医院的,你们的哨兵没拦我,我是来找小庄的。
这个女孩真的不是一般的鸟
小影这种女孩子说哭马上就哭说笑马上就笑,是个真性情也是个真正的女孩子。
这种真正的女孩,永远不那么事事儿,就是女孩。
在异国的战区,在工程兵兄弟的施工现场上他们相遇后,她死死的抱住小庄就咬啊咬啊
不咬不行不咬不爽,绝对该咬,她开始打他开始踢他,还大喊着:你坐跟斗云过来的啊?死黑猴子。
然后就是呜呜的哭。
她的脸上一直在流泪,一直委屈的呜呜哭。
当小庄受伤时,小影一直在边上伺候着,直到狼牙特种大队的最高指挥官来看小庄时,她还在首长面前给他喂牛奶,当首长开玩笑要批他时,小影不干了,不说话跑到边上,把奶杯子一敦,眼泪吧嗒吧嗒的。
都这样了,你们还惦记着处分他?这时候她的语气就比较厉害了。
她还是真正懂事也懂小庄的女孩,她会喜欢看自己的男人在专心的忙活,专心听着小庄给其他维和的国际友人讲解先进的武器,而不去打断,即便他们在一起的时间本来就少得可怜。
因为她知道这是他最拿手的,也是他引以为傲的地方。
她在秋天里穿着白裙子,她的手很凉,她很冷,但是还是笑着在落叶如飞的花园里面走并且在红色的落叶中旋转自己。
她不管别人怎么看她,因为她的眼里,她的世界中只有小庄。
只要是小庄给她的,她都喜欢,哪怕是秋天给她一条白色的裙子。
小庄知道就是冬天她也会穿上。
小庄为了爱情走进这个铁血的世界,在这个最爷们的世界里成为了一个优秀的士兵。
他为了爱情走进异国的战场,随时准备为了本来和他不相关的事情洒下自己的热血,或者留下自己的生命。
维和部队的程大队在听到小庄自告奋勇去异国战区的理由后,他说:敢抗命的兵不是好兵,但是敢为对象上战场的兵是好兵,因为他敢为对象去死。
18岁的他,就因为可以见到自己心爱的女孩了,可以一个人玩一上午的原木,可以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
他们共同经历了战场的杀戮,在血河里面,就在尸体里面,就在漫着死亡味道杀戮的现场,小影曾经就这么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着小庄。
爱情究竟是什么,能让一个18岁不到的小兵准备奔赴随时可以出现生命危险的战场?现在看来爱情不是地位,不是金钱,不是门当户对,不是结婚的彩礼,不是房子,不是车甚至不是那张毫无意义的贴着合影照片盖着红章的红色小本本。
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想的不行不行的时候,哪怕把屁股坐疼,把从来没有走过那么远的山路的脚,走出泡的时候,那就是爱情了。
这或许是对爱情最简单的诠释了,而只有经历过的人方能体会到其中的美好。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鸟的不行的人见人爱的小女兵还是离开了,或许是天妒红颜吧
她曾在维和日记上写道:我呀,我也想把自己的芬芳留在这片大地上,告诉他们,告诉后来的人们,我曾来到过这里。
在她去了以后,所有的人都怕小庄也会就这样跟着去了,都不敢多说什么,只是一味的任他沉默。
只有小菲这个在小庄生命里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女孩劝过他说:无论如何不要这么轻易的去见小影,你还什么都没有做,你不能这么轻易的去见她,她会伤心的,她一直说你是个能干大事的男人。
不要让她失望好吗?你要去见她,我们谁都拦不住。
就是这样绝望的劝说,绝望的无奈。
在整个入殓仪式上,多年后的小庄只会记得丧礼上记忆的残片,国旗、军旗、敬礼和军乐。
他只是走得很轻很轻,他们都怕把她吵醒了,因为他告诉过他们,小影喜欢睡懒觉,而且睡得很轻,最不喜欢有人打扰,一有动静就醒了,一不高兴就嘟嘴。
就这样随着小影的离去,小庄所有的人生轨迹都被打乱了。
我不知道永远有多远,但是我知道,永远在我们的青春誓言里面,总是觉得并不是那么遥远。
好像很容易就可以做到的事。
或许这样的结局已是最好,只是偶尔再翻翻青春这本最仓促的书的时候,才发现那些记忆并不遥远,仿佛就在眼前。
〔请对他们好一点点--《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水浒传》读书笔记3000字 注意啊,是笔记,不是读后感
要分成一篇一篇的.
写的话可以参考下面的资料“忠”、“义”的悲歌由《水浒传》是一个群雄造反的故事,是一曲逼上梁山的壮曲悲歌。
《水浒传》的故事情节可以划分为四个大的块面:第一、楔子——“洪太尉误走妖魔”;第二、开端——“高俅发迹”;第三、前七十回——“逼上梁山”;第四、七十回以后——“招安”及其结局。
这些块面又互相连结,形成一个逻辑结构。
楔子“洪太尉误走妖魔”只是一个书帽“高俅发迹”才是故事真正的开端。
高俅一个流氓无赖帮闲,浮浪破落户子弟,专好使棒玩枪,吹弹歌舞,亦胡乱学些诗词,最大的特长是踢毬,其“俅”于“毬”字改过来的,“若论仁、义、礼、智、信、行、忠、良,都是不会”,因为害人而被发配驱逐,“东京城里人民不许容他在家宿食”,他只好胡乱投靠,后来遇赦回了东京,仍是个不受欢迎的人,被辗转相送,都怕收留在家教坏了孩子。
就是这样一人见人憎、人见人怕的无赖,却先是被神宗的驸马、哲宗的妹夫王晋卿看上,因为这位驸马爷“喜爱风流人物,正用这样的人”,随即便因替驸马爷给端王府送玩器而得到了在端王面前表演球技的机会。
金圣叹说得好:“一部大书七十回,将写一百八人也。
乃开书未写一百八人,而先写高俅者,盖不写高俅,便写一百八人,则是乱自下生也;不写一百八人,先写高俅,则是乱自上作也。
……一部大书七十回而开书先写高俅,有以也一旦自己遭遇迫害,更可能拍案而起,走上造反的道路。
把水浒英雄置于这样的背景,作品就在开篇初步揭示和解释了群雄造反的原因。
开篇之后,作品以七十回左右的篇幅,细致地表现“官逼民反”的主题。
108条好汉,在野者本皆善士顺民,在朝者本皆忠臣良将,但社会黑暗之深透,恶势力之遍地横行,使他们不能幸免遭遇,他们一个个被“逼上梁山”。
而把“逼”字揭示得最为透彻的无疑是林冲的故事,林冲的故事因而成为作品中最富典型意义的篇章。
林冲的反抗经历了一个从安常处顺到逆来顺受到极度隐忍到终于爆发的漫长过程。
以人物性格置换的方式来讨论,李逵、鲁智深们哪里受得了这么多的“鸟气”
但李逵、鲁智深们身上折射的社会生活内容则远没有林冲形象那么深厚、深刻、深重。
作者写够了林冲的忍耐,也就写够了社会的黑暗与恶势力的惨毒,也就写透了水浒英雄造反的根由。
“乱自上作”,而非“乱自下生”;罪不在绿林,而在朝廷,在昏君奸臣;这就是林冲悲剧形象和悲剧性格所要反映的生活。
当林冲悲剧性的忍耐愈益向可笑甚至荒唐演变的时候,封建专制条件下养育的恶势力与善良平民的根本对立就被写到了极端,连林冲这样极善于忍耐的英雄,都终于被逼上梁山,中国封建社会爆发过大小数千次的农民起义和英雄造反,其结局通常是三种:一是被剿灭,这种情况最多最可能;二是真的“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历史上也真成功了几回,如刘邦、朱元璋;三是接受招安,归顺朝廷。
三种可能性中《水浒传》只能选择第三种,因为水浒英雄已在故事的历时态群体创作中被塑造成战神的英雄群体,战神是不败的,忠义思想是封建专制时代统治地位的思想,也是《水浒传》中一个深刻而复杂的存在。
首先,忠义思想是批判昏君奸臣和社会黑暗的锐利武器但是,“忠义”思想又是一剂文化的毒药,它最终要置梁山英雄于死地,并从而彻底颠覆梁山的造反事业。
宋江是一个复杂的形象,复杂就复杂在他几乎就是“忠义”的化身,“忠义”命题的复杂性,以及“忠”与“义”之间既相联系又相对立的矛盾,都形象化地在他身上表现出来。
有一种观点认为《水浒传》不应该写受招安,不应该让水浒英雄投降归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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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前十回读后感500字
是我国古典文学中一部名著,讲的是梁山108位好汉起义反抗朝廷,后接受招安的故事,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字:忠和义。
忠就是对人民对国家很忠心。
对梁山事业很忠心,对国家也是忠心耿耿,这就是忠。
他大破辽兵,为国出力,就是最好的证明。
忠,也许绝大部分人都能做到,但是,义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
可是,里的108位好汉每个人都做到了义字,他们都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保住别人的性命都愿意。
而我们现在,谁能做到以命换命呢
所以,我们很少做到义这个字。
我记得看到金氏父女受恶霸郑关西欺负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他三拳打死郑关西,虽说有些鲁莽,但这种为素不相识的人打抱不平的义气是让人敬佩的。
而我们社会上也曾有一些卖国贼和坏蛋,像、,他们根本就是不忠不义,他们跟108位好汉相比,有着天壤之别。
而社会上也有一些人,他们也像108位好汉那样,有忠有义。
对国家和民族忠心不渝,非常正义,这种人才是最好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比如说宋代的抗金名将岳飞,他不图名利,一心只想精忠报国,他是我心中最伟大的英雄。
再比如说像里的,他也是一个有忠有义的人。
他对祖国人民赤胆忠心,把日本鬼子打得落荒而逃。
他也很讲义气,有一次,他的战友失血过多,他要医生把他的血全部抽去给朋友,看的出来他很讲义气。
他也是我所崇拜的英雄。
《水浒传》里的108位好汉虽然是虚构的,但他们有血有肉,都是响当当的铁汉子。
他们的忠心和正义将永远留在我心中。
我爱《水浒传》中的精彩的故事,我也爱故事中的英雄人物,但我更爱英雄们身上的忠义精神。
不错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