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混血豺王》读后感50字
读后感: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我觉得不管是什么身份,只要重新做人,金盆洗手,成为一个不在乎身份,在乎品德、性格的人。
就像豺一样,只要金盆洗手,做一只忠心的猎狗一样的品格。
《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读后感]最近,我迷上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其中《混血豺王》是我比较喜爱的一篇,《混血豺王》读后感。
《混血豺王》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在北高滇原的日曲卡雪山,一只名叫洛戛的公猎狗,和一只名叫达维亚的母豺生了一只名叫“白眉儿”的混血儿。
白眉儿出生不久,就成了没有爸爸妈妈的孤儿。
它历经千难万险,终于心想事成,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匹地位排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
但命运并未就此画上句号。
在它的血管里流淌的一半是狗血,一半是豺血,这就决定了它的生活道路不可能平平坦坦。
由于老黑狗的蓄意报复,白眉儿原形毕露,在主人面前暴露出豺的血统,它无法再在猎户寨生活下去,被迫逃离主人,重新成为埃蒂斯红豺群一匹地位最低的“苦豺”,读后感《《混血豺王》读后感》。
在一次惊心动魄的豺狼大战中,白眉儿力克群狼,由“苦豺”一跃成为埃蒂斯红豺群新一代豺王。
然而,它面前永远有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究竟是要做一匹自由的野豺,还是要做一条忠诚的猎狗
这让它灵魂撕裂般痛苦,经历了更加离奇曲折的情感纠葛,更加血腥残忍的生存竞争,更加云谲波诡的命运沉浮,也让它迸发出更加催人泪下的人性光辉。
后来,人类对艾迪斯红豺群进行了大屠杀,白眉儿用自己的生命换回了几十匹幼豺的安全,但它却死在了自己的主人阿蛮星的枪下。
白眉儿的一生有过辉煌,有过不幸,有过痛苦,有过矛盾。
它的一生是不平凡的,有很多事也是别的豺、别的狗没有经历过的。
它在磨练中长大、成熟。
不论扮演什么角色它都是那样忠诚、尽职、优秀。
与此相反,嫉妒的、曾被白眉儿手下留情饶过一命却又恩将仇报的退位豺王夏索尔,以及自私食言、残忍的昔日旧主阿蛮星,让我感到他们的卑鄙和丑恶。
作者用这种对比的写法生动地描绘了白眉儿身上那种忠诚、尽职、优秀的性格特点,读后令人手不释卷。
我也要学习白眉儿的这些优点,将来做一个有用的人。
〔《混血豺王》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的读后感230字
《混血豺王》读后感 上星期六,我们去新华书店看书,临走时看中了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混血豺王》。
回家后,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故事内容很精彩,小说主要讲了在日曲卡雪山,一只叫洛嘎的猎狗和母材在一次意外中认识,生下了混血儿“白眉儿”。
在竞争激烈的豺群中,白眉儿的妈妈为白眉儿扫除了生存障碍。
在妈妈离世后白眉儿被豺王夏索儿赶出了豺群,走投无路下投靠了猎人阿蛮星。
阿蛮星家的老黑狗用生命识破了白眉儿的豺性并把它赶走了,无奈之下白眉儿只能再次投奔豺群成了最低等的苦豺。
在一次豺狼大战中,白眉儿立下赫赫战功成了豺王,可谓苦尽甘来。
但最后它放了被豺群团团围住、危在旦夕的前主人阿蛮星,招来了灭顶之灾。
追寻着白眉儿的经历我看完了这本书。
书中阿蛮星虽然是个人,但不得不说他是个混球,是个背信弃义的小人。
在白眉儿放他走后,叫他不要说出豺群的老窝,但他不把动物放在眼里,出卖了白眉儿,灭了豺群。
如果我是书中的天神,一定会把他用雷劈死。
豺王夏索尔是个当机立断的人。
他发现白眉儿无视苦豺制度,这是老祖宗用生命换来的经验,于是让猎人发现了豺群。
虽然害了白眉儿,但也是救豺群心切。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白眉儿了,它当过沦落天涯的孤豺,受过欺凌,经过丛林法则的考验,豺脑筋被人类点化过,与虎豹多次打过交道。
它在成功与失败,辉煌与潦倒间几起几落,沧海沉浮,是一匹十全九美的豺。
它坚毅有恒心,为了捕获猞猁,它一口气追着跑了五十多公里,终于将其捕获。
它把豺群的美德——忠诚发挥得淋漓尽致。
母豺兔嘴为了救白眉儿,双目失明,还成了跛脚豺,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白眉儿甚至愿意为了兔嘴去死。
当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对白眉儿竖起大拇指。
它爱护弱小,捕到猎物总是先给母豺和幼豺享用,接下来的才会给大公豺,这种食物分配法则在弱肉强食的动物界是绝无仅有的。
不过这种在我们看来非常人性化的举动也给豺群带来了灭顶之灾,最终豺群被大自然这头野兽一口吃掉。
这就是白眉儿,它具有豺的凶残,敢在母豹鼻子底下枪豹崽;它具有狗的忠诚,作为阿蛮星的猎狗,它忠于职守;它还具有人的善良,将弱小的母豺放在第一位,还义无反顾救了阿蛮星。
作为这三种矛盾的混合体,白眉儿无法在残酷的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最终走向了灭亡。
感恩是一朵淡雅的茉莉花 ——《混血豺王》读后感 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狡猾、阴险、毒辣的动物,但自从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混血豺王》后,我对豺有了新的认识。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杂交豺,名叫“白眉儿”。
它的父亲是狗中俊杰,母亲是豺中上品。
狗和豺世世代代势不两立,它一出生便失去了父亲母亲,因为它的身上有狗的血统,在豺群中它是异类,没有豺肯收留。
失去父母亲庇护的幼豺是很难存活的,就在这时,出现了一只名叫“兔嘴”的形态丑陋的母豺,它吃力地给予了“白眉儿”温暖,并且多次为了拯救“白眉儿”而身负重伤,失去了两只眼睛和一条前腿,从此成为豺群中地位最低、随时会被牺牲掉的“苦豺”。
终于有一天,“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兔嘴”对它已经一无用处,但“白眉儿”时时处处照顾它,让它衔着自己的尾巴给它带路,捕到食物总是挑最鲜嫩的给它。
当豺群因为饥饿而要吃掉“兔嘴”时,“白眉儿”挺身而出,愿意用自己的身体代替“兔嘴”作为救急的食物。
“滴水之恩,将以涌泉相报。
”“兔嘴”曾经给过它温暖,它也要尽自己所能来回报“兔嘴”、感恩“兔嘴”,这就是“白眉儿”——一只懂得感恩的豺。
连一只豺、一只平凡的动物都懂得感恩,为什么我们不感恩为自己付出最多的父母呢
在我们生病时,床边那个给我们端茶、喂饭、量体温的身影是谁
当我们学习成绩下滑时,那个拥有忧愁眼神的又是谁
当我们犯了错误,一旁苦口婆心教育我们的还是谁
只有一个回答——父母。
是父母让我们拥有这么好的学习环境,是父母为我们排忧解难,也是在父母的呵护下,我们才会茁壮成长。
感恩是一朵清纯淡雅的茉莉花,散发出缕缕幽香。
让我们学会感恩,用心去感恩,用实际行动去感恩,让茉莉花开遍每个人的心房,让花香钻入每个人的心中
希望对你有用:)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读后感
我是从哈利波特四开始,陆续读完了一、二、三、五,到现在的六,第五本是盗版,错别字大大削减了我读哈六的热情,重拾哈里波特系列真的要感谢厂里的激励读书制度 我觉得哈六是现在已出版的六部中相对比较好的一部。
至少没有像前几部那样絮絮叨叨的交代故事背景。
基本上这是相对比较多的描写故事反面人物的一部。
在前几部中始终没有交代的的生世背景得以展现。
当然还有……那个被主人公已故的父亲和众多正派人物从小开始戏耍的天才少年,他终于,是的,让为自己的“善良”付出了代价。
给善良打引号是因为故事中的并不是一个非常非常善良的人,这从他利用波特劝出和在之后再次利用他从处诱出一段当事人羞于提及的记忆可以看出来。
但是这不能掩盖的伟大,他对的信任让人感到由衷的敬佩,还有,那段他吞下浸泡“魂器”的毒水的经过是我认为最感人肺腑的文字 不过邓死得有点不值:魂器是假的。
作者的伏笔很有意思,让人感觉到了一丝希望,因为之前偷走魂器的那个人显然不简单,于是我们有了期待第七部的理由。
另一处让人触动的地方是的身世。
他的孤独让人有点敬畏——就生存意志来说,他是绝对的强者,就行为来说,他却还是那个个性孤傲喜欢欺负别人的孤儿院的小孩。
他的家族和生世背景是那么荒唐,但是就我们所见这是一个有着多么顽强的生命力的灵魂;而这恰恰和哈利波特的生世构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对比。
是的,哈利波特比汤姆里德尔多了“爱”,而这个也是因为哈利波特周围有那么多爱他的人,而少年却没有把他带出孤儿院的邓不利多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他成长的监视者,也许邓不利多到死也没意识到,他认为伏地魔缺乏的东西,正是他自己一直以来应该可以给他却始终没有给过的。
混血美女阿咪读后感50字
混血美女读后感这是个有趣的故事:“混血美女”阿丰子恺先生一只猫咪,因为它爸爸是中国猫,妈妈是外国猫,是猫界的美猫,所以丰子恺先生称它为“混血美女”,取名为阿咪。
阿咪很活泼,善于和人嬉戏,很惹人喜爱。
丰子恺先生真幽默,我很喜欢他的写给儿童的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