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谁读过红与黑这本书的
请写出读后感,至少200字,救急,非常感谢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
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
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
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
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
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
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伦,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
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
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甫,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
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
”于是,他投拜在神甫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
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
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
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
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
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
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
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
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
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
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
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
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
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
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
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
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
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
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
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
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
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
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
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
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
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
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
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
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
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
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
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
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
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
”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
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
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
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
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
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
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
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
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
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
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
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
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红衣主教、将军。
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
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
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
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
”。
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
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
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
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
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
”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
信中说:一切都完了。
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
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
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
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
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
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
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
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
”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
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
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关于《荒漠甘泉》的读后感
《荒漠甘泉》读暑假期间有幸拜读了考门夫人的代表作《荒漠甘泉这本主题是这样的两句话,“信心是一泓鲜活甜美的生命甘泉,爱心是一座支取不尽的心灵宝库”,读了以后,颇有感触。
《荒漠甘泉》是夫人在经历了生活的磨难后写下的诵经领悟,人生感受,智慧哲理,它是一部帮助了无数的人在苦难中挣扎的“心药”。
荒漠指的是心灵的荒漠,譬如软弱、忧伤、痛苦、丧失信心等,当我们的心处于这些状态时,就好比是干枯的荒漠,而坚定的信念与爱心则是甘泉,有了这甘泉,软弱、忧伤、痛苦都可以被战胜,当我们恢复了喜乐与平静后,我们的心充满了甘泉的滋润。
阴暗倒是植物生长的必要条件,逆风会使飞机高升,人生也如此,如果把病痛、贫穷、损失比喻为音乐里的休止符的话,不能删除;作为音乐来说,休止符,此时无声胜有声,人生也如音乐,虽然顿住一下,可我们已倘徉于佳境,过了此刻,声乐又悠扬飘逸,彻底的失败往往转化成神奇的胜利,因为只要坚定信心,迟早会绝处逢生;在危难中要感到惊喜,因为最美的雕刻受匠人的敲打最多,每战胜一次困难,意志力都会百倍地增长,生命变得更加丰富。
想起以前面对困难往往畏惧、退缩、甚至迷茫,唯独缺少考门夫人的坚定与信心,不免为读到这本书太晚而遗憾。
《荒漠甘泉》的作者是美国传道人考门夫人,她与她丈夫除了于美国服过神职外,也曾一起在东亚传教达廿年之久。
这本书是她在其丈夫重病时开始提笔所著,记录了她的灵修生活,以及如何在苦难中如何借由基督教的祷告来获得“盼望、忍耐与喜乐”。
该书以日记形式书写,其内文引言主要以《圣经》为依据,也引入了其他神学著作中的段句,并结合夫妻二人的见证和灵修生活,对《圣经》中某些经文展开了非常深入的阐释。
教导人们如何通过阅读圣经聆听“神”的话语并明白神的旨意。
荒漠甘泉中文版该书内文流畅且不落俗套,1920年发行后,不但在美国发行量很高,更曾被译为数十种文字,通行于全世界。
比较特殊的是,该书阅读者不尽然全是基督教信徒。
在随后的七十多年间,虽然世事风云变幻不定,但这本书仍然不断地再版,不断地获得一代又一代人的推崇。
可以说,在整个二十世纪,很少有哪本书能像这本书一样,获得如此广泛的赞誉和拥有如此长久的吸引力;也很少有哪本书能像这本书一样,帮助了无数的人在困境中获得精神力量。
这本令近一个世纪的人在生活的荒漠中寻求绿洲的书,有一个恰如其分的名字——《荒漠甘泉》。
今天,《荒漠甘泉》因其长久不衰的影响,已确立了其基督教经典著作的历史地位,而令它获得更重要地位的,是它所传达给世人的生命信仰和生活智慧,正是后者,使得现代人得以在急速变化的世界中寻求人生的位置和心灵的慰藉。
《荒漠甘泉》自翻译成中文后,已有10种以上的版本面世。
1939年12月,上海福音书房出版了唐醒(唐守临)和袁周洁民翻译的节译本,受到中国基督徒的欢迎。
到1947年已经增印到第8版。
也有人说这本书的中译本由蒋夫人宋美龄在重庆时亲自翻译,供蒋介石灵修之用,1942年蒋夫人赴美之前初版出版。
在台湾,都是基督徒的两届中华民国总统蒋介石与蒋经国都曾大力推荐过此书。
因此该书于1970年代在台湾相当风行。
至今,重新排版的中文版《荒漠甘泉》于台湾仍不时出现。
此书为考门夫人的处女作,尔后她陆续也有相关的祈祷灵修书籍出版。
例如:《黑门山路》。
地位 1920年,美国一位虔诚的基督教圣徒考门夫人出版了她的第一本著作,这本书详细地记录了一年中每一天的生活感悟,同时汇集了大量布道、宗教著述和圣诗的片言只语——这本看似平常的著作,却立刻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随后短短的几年间,它被翻译成10多种语言,为世界各地的人所传诵, 荒漠甘泉其中有大量读者根本不是基督教徒。
在随后的七十多年间,虽然世事风云变幻不定,但这本书仍然不断地再版,不断地获得一代又一代人的推崇。
可以说,在整个二十世纪,很少有哪本书能像这本书一样,获得如此广泛的赞誉和拥有如此长久的吸引力;也很少有哪本书能像这本书一样,帮助了无数的人在困境中获得精神力量。
这本令近一个世纪的人在生活的荒漠中寻求绿洲的书,有一个恰如其分的名字——《荒漠甘泉》。
今天,《荒漠甘泉》因其长久不衰的影响,已确立了其基督教经典著作的历史地位,而令它获得更重要地位的,是它所传达给世人的生命信仰和生活智慧,正是后者,使得现代人得以在急速变化的世界中寻求人生的位置和心灵的慰藉。
《荒漠甘泉》自翻译成中文后,已有10种以上的版本面世。
为配合其宗教内容和清丽的文风,我们特别借鉴中世纪基督教经典祈祷书的插图方式,结合适宜现代人阅读的版式风格,制作了这本风格全新的《荒漠甘泉》,相信读者在阅读者这本“心灵福音”的同时,更可体验基督教宗教艺术的美丽和深邃。
黑荒丘读后感800
中国历史上由行伍出身,以武起事,而最终以文为业,成为大诗词作家的只有一人,是辛弃疾。
这也注定了他的词及他这个人在文人中的唯一性和在历史上的独特地位。
在我看到的资料里,辛弃疾至少是快刀利剑地杀过几次人的。
他天生孔武高大,从小苦修剑法。
他又生于金宋乱世,不满金人的侵略蹂躏,22岁时他就拉起了一支数千人的义军,后又与耿京为首的义军合并,并兼任书记长,掌管印信。
一次义军中出了叛徒,将印信偷走,准备投金。
辛弃疾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贼两日,第三天提回一颗人头。
为了光复大业,他又说服耿京南归,南下临安亲自联络。
不想就这几天之内又变生肘腋,当他完成任务返回时,部将叛变,耿京被杀。
辛大怒,跃马横刀,只率数骑突入敌营生擒叛将,又奔突千里,将其押解至临安正法,并率万人南下归宋。
说来,他干这场壮举时还只是一个英雄少年,正血气方刚,欲为朝廷痛杀贼寇,收复失地。
但世上的事并不能心想事成。
南归之后,他手里立即失去了钢刀利剑,就只剩下一支羊毫软笔,他也再没有机会奔走沙场,血溅战袍,而只能笔走龙蛇,泪洒宣纸,为历史留下一声声悲壮的呼喊,遗憾的叹息和无奈的自嘲。
应该说,辛弃疾的词不是用笔写成,而是用刀和剑刻成的。
他是以一个沙场英雄和爱国将军的形像留存在历史上和自己的诗词中。
时隔千年,当今天我们重读他的作品时,仍感到一种凛然杀气和磅礴之势。
比如这首著名的《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
沙场秋点兵。
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身前身后名。
可怜白发生。
我敢大胆说一句,这首词除了武圣岳飞的《满江红》可与之媲美外,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文人堆里,再难找出第二首这样有金戈之声的力作。
虽然杜甫也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军旅诗人王昌龄也写过:“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
但这些都是旁观式的想象、抒发和描述,哪一个诗人曾有他这样亲身在刀刃剑尖上滚过来的经历
“列舰层楼”、“投鞭飞渡”、“剑指三秦”、“西风塞马”,他的诗词简直是一部军事辞典。
他本来是以身许国,准备血洒大漠,马革裹尸的。
但是南渡后他被迫脱离战场,再无用武之地。
像屈原那样仰问苍天,像共工那样怒撞不周,他临江水,望长安,登危楼,拍栏杆,只能热泪横流。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
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
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水龙吟》谁能懂得他这个游子,实际上是亡国浪子的悲愤之心呢
这是他登临建康城赏心亭时所作。
此亭遥对古秦淮河,是历代文人墨客赏心雅兴之所,但辛弃疾在这里发出的却是一声悲怆的呼喊。
他痛拍栏杆时一定想起过当年的拍刀催马,驰骋沙场,但今天空有一身力,一腔志,又能向何处使呢
我曾专门到南京寻找过这个辛公拍栏杆处,但人去楼毁,早已了无痕迹,唯有江水悠悠,似词人的长叹,东流不息。
辛词比其它文人更深一层的不同,是他的词不是用墨来写,而是蘸着血和泪涂抹而成的。
我们今天读其词,总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一个爱国臣子,一遍一遍地哭诉,一次一次地表白;总忘不了他那在夕阳中扶栏远眺、望眼欲穿的形像。
辛弃疾南归后为什么这样不为朝廷喜欢呢
他在一首《戒酒》的戏作中说:“怨无大小,生于所爱;物无美恶,过则成灾”。
这首小品正好刻画出他的政治苦闷。
他因爱国而生怨,因尽职而招灾。
他太爱国家、爱百姓、爱朝廷了。
但是朝廷怕他,烦他,忌用他。
他作为南宋臣民共生活了40年,倒有近20年的时间被闲置一旁,而在断断续续被使用的20多年间又有37次频繁调动。
但是,每当他得到一次效力的机会,就特别认真,特别执着地去工作。
本来有碗饭吃便不该再多事,可是那颗炽热的爱国心烧得他浑身发热。
40年间无论在何地何时任何职,甚至赋闲期间,他都不停地上书,不停地唠叨,一有机会还要真抓实干,练兵、筹款,整饬政务,时刻摆出一副要冲上前线的样子。
你想这能不让主和苟安的朝廷心烦
他任湖南安抚使,这本是一个地方行政长官,他却在任上创办了一支2500人的“飞虎军”,铁甲烈马,威风凛凛,雄镇江南。
建军之初,造营房,恰逢连日阴雨,无法烧制屋瓦。
他就令长沙市民,每户送瓦20片,立付现银,两日内便全部筹足。
其施政的干练作风可见一斑。
后来他到福建任地方官,又在那里招兵买马。
闽南与漠北相隔何远,但还是隔不断他的忧民情、复国志。
他这个书生,这个工作狂,实在太过了,“过则成灾”,终于惹来了许多的诽谤,甚至说他独裁、犯上。
皇帝对他也就时用时弃。
国有危难时招来用几天;朝有谤言,又弃而闲几年,这就是他的基本生活节奏,也是他一生最大的悲剧。
别看他饱读诗书,在词中到处用典,甚至被后人讥为“掉书袋”。
但他至死,也没有弄懂南宋小朝廷为什么只图苟安而不愿去收复失地。
辛弃疾名弃疾,但他那从小使枪舞剑、壮如铁塔的五尺身躯,何尝有什么疾病
他只有一块心病:金瓯缺,月未圆,山河碎,心不安。
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
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江晚正愁予,山深闻鹧鸪。
这是我们在中学课本里就读过的那首著名的《菩萨蛮》。
他得的是心郁之病啊。
他甚至自嘲自己的姓氏:烈日秋霜,忠肝义胆,千载家谱。
得姓何年,细参辛字,一笑君听取。
艰辛做就,悲辛滋味,总是酸辛苦。
更十分,向人辛辣,椒桂捣残堪吐。
世间应有,芳甘浓美,不到吾家门户。
(《永遇乐》)你看“艰辛”、“酸辛”、“悲辛”、“辛辣”,真是五内俱焚。
世上许多甜美之事,顺达之志,怎么总轮不到他呢
他要不就是被闲置,要不就是走马灯似地被调动。
1179年,他从湖北调湖南,同僚为他送行时他心情难平,终于以极委婉的口气叹出了自己政治的失意。
这便是那首著名的《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
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
春且住
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
怨春不语。
算只有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
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
蛾眉曾有人妒。
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
闲愁最苦。
休去依危楼,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
据说宋孝宗看到这首词后很不高兴。
梁启超评曰:“回肠荡气,至于此极,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长门事”,是指汉武帝的陈皇后遭忌被打入长门宫里。
辛以此典相比,一片忠心、痴情和着那许多辛酸、辛苦、辛辣,真是打翻了五味坛子。
今天我们读时,每一个字都让人一惊,直让你觉得就是一滴血,或者是一行泪。
确实,古来文人的惜春之作,多得可以堆成一座纸山。
但有哪一首,能这样委婉而又悲愤地将春色化入政治,诠释政治呢
美人相思也是旧文人写滥了的题材,有哪一首能这样深刻贴切地寓意国事,评论正邪,抒发忧愤呢
但是南宋朝廷毕竟是将他闲置了20年。
20年的时间让他脱离政界,只许旁观,不得插手,也不得插嘴。
辛在他的词中自我解嘲道:“君恩重,且教种芙蓉
”这有点像宋仁宗说柳永:“且去浅斟低唱,何要浮名
”柳永倒是真的去浅斟低唱了,结果唱出一个纯粹的词人艺术家。
辛与柳不同,你想,他是一个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痛拍栏杆,大声议政的人。
报国无门,他便到赣南修了一座带湖别墅,咀嚼自己的寂寞。
带湖吾甚爱,千丈翠奁开。
先生杖屦无事,一日走千回。
凡我同盟鸥鹭,今日既盟之后,来往莫相猜。
白鹤在何处,尝试与谐来。
破青萍,排翠藻,立苍苔。
窥鱼笑汝痴计,不解举吾杯。
废沼荒丘畴昔,明月清风此夜,人世几欢哀。
东岸绿荫少,杨柳更须栽。
(《水调歌头》)这回可真的应了他的号:“稼轩”,要回乡种地了。
一个正当壮年又阅历丰富、胸怀大志的政治家,却每天在山坡和水边踱步,与百姓聊一聊农桑收成之类的闲话,再对着飞鸟游鱼自言自语一番,真是“闲愁最苦”,“脉脉此情谁诉”
说到辛弃疾的笔力多深,是刀刻也罢,血写也罢,其实他的追求从来不是要作一个词人。
郭沫若说陈毅:“将军本色是诗人”,辛弃疾这个人,词人本色是武人,武人本色是政人。
他的词是在政治的大磨盘间磨出来的豆浆汁液。
他由武而文,又由文而政,始终在出世与入世间矛盾,在被用或被弃中受煎熬。
作为封建知识分子,对待政治,他不像陶渊明那样浅尝辄止,便再不染政;也不像白居易那样长期在任,亦政亦文。
对国家民族他有一颗放不下、关不住、比天大、比火热的心;他有一身早炼就、憋不住、使不完的劲。
他不计较“五斗米折腰”,也不怕谗言倾盆。
所以随时局起伏,他就大忙大闲,大起大落,大进大退。
稍有政绩,便招谤而被弃;国有危难,便又被招而任用。
他亲自组练过军队,上书过《美芹十论》这样著名的治国方略。
他是贾谊、诸葛亮、范仲淹一类的时刻忧心如焚的政治家。
他像一块铁,时而被烧红锤打,时而又被扔到冷水中淬火。
有人说他是豪放派,继承了苏东坡,但苏的豪放仅止于“大江东去”,山水之阔。
苏正当北宋太平盛世,还没有民族仇、复国志来炼其词魂,也没有胡尘飞、金戈鸣来壮其词威。
真正的诗人只有被政治大事(包括社会、民族、军事等矛盾)所挤压、扭曲、拧绞、烧炼、锤打时才可能得到合乎历史潮流的感悟,才可能成为正义的化身。
诗歌,也只有在政治之风的鼓荡下,才能飞翔,才能燃烧,才能炸响,才能振聋发聩。
学诗功夫在诗外,诗歌之效在诗外。
我们承认艺术本身的魅力,更承认艺术加上思想的爆发力。
有人说辛词其实也是婉约派,多情细腻处不亚柳永、李清照。
近来愁似天来大,谁解相怜
谁解相怜
又把愁来做个天。
都将今古无穷事,放在愁边。
放在愁边,却自移家向酒泉。
(《丑奴儿》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
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
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丑奴儿》)柳李的多情多愁仅止于“执手相看泪眼”、“梧桐更兼细雨”,而辛词中的婉约言愁之笔,于淡淡的艺术美感中,却含有深沉的政治与生活哲理。
真正的诗人,最善以常人之心言大情大理,能于无声处炸响惊雷。
我常想,要是为辛弃疾造像,最贴切的题目就是“把栏杆拍遍”。
他一生大都是在被抛弃的感叹与无奈中度过的。
当权者不使为官,却为他准备了锤炼思想和艺术的反面环境。
他被九蒸九晒,水煮油炸,千锤百炼。
历史的风云,民族的仇恨,正与邪的搏击,爱与恨的纠缠,知识的积累,感情的浇铸,艺术的升华,文字的锤打,这一切都在他的胸中、他的脑海,翻腾、激荡,如地壳内岩浆的滚动鼓胀,冲击积聚。
既然这股能量一不能化作刀枪之力,二不能化作施政之策,便只有一股脑地注入诗词,化作诗词。
他并不想当词人,但武途政路不通,历史歪打正着地把他逼向了词人之道。
终于他被修炼得连叹一口气,也是一首好词了。
说到底,才能和思想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
像石缝里的一棵小树,虽然被扭曲、挤压,成不了旗杆,却也可成一条遒劲的龙头拐杖,别是一种价值。
但这前提,你必须是一棵树,而不是一棵草。
从“沙场秋点兵”到“天凉好个秋”;从决心为国弃疾去病,到最后掰开嚼碎,识得辛字含义,再到自号“稼轩”,同盟鸥鹭,辛弃疾走过了一个爱国志士、爱国诗人的成熟过程。
诗,是随便什么人就可以写的吗
诗人,能在历史上留下名的诗人,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当的吗
“一将成名万骨枯”,一员武将的故事,还要多少持刀舞剑者的鲜血才能写成。
那么,有思想光芒而又有艺术魅力的诗人呢
他的成名,要有时代的运动,像地球大板块的冲撞那样,他时而被夹其间感受折磨,时而又被甩在一旁被迫冷静思考。
所以积300年北宋南宋之动荡,才产生了一个辛弃疾。
-------------------------------------------------------------------------------辛弃疾一生坎坷波折,他与其他的诗人都不同,如果朝廷一直重用他,让他带兵打仗收复失地的话。
说不定我们现在就看不到这些描绘真是战场的诗词了。
辛弃疾的词风,不是豪放,也不是婉约,他有着自己独有的特色,使人读起来好像真的游离在宋代战场,看到了硝烟的沙场,看到了残酷的现实,也看到了诗人面对朝廷的不重用而油然而生的无奈和悲叹。
对现实的不满的他无处宣泄的自己的痛苦,只能挥挥衣袖,写下这些词来怀念、感叹。
回到现实,有多少人也像辛弃疾一样,有才而无法、无处施展。
当权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强制埋没人才,如果不想上演南宋的悲剧,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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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蓝莓的读后感
《红与黑》读后感 1............《红与黑》是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
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小说主人翁?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
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
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
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
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
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文秘资源网女玛特儿。
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
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
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
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
要自己时刻像电影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
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
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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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连.索莱尔的命运牵动着我。
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
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
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
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侧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
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
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
他为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
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
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
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
当他以为德.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
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
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
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
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
他的两个恋人——德.夫人和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
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
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
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
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
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
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
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
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
(自然也包括于连的英俊、才学)。
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
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
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
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
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
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
这也是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
于连的取舍正是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
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
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摘抄《简爱》片段(100~200字)及仿写该片段(同上) 和这段的读后感(500字左右)
1.路面坚硬,空气凝滞,我滴(的)旅途是寂寞的。
开始我走得很快,直到身上暖和起来,我才放慢脚步,享受和品味此时此景所赋予(我)的欢乐。
三点了,我从钟楼下面经过时,教堂的钟声正好敲响。
此时此刻的魅力,就在于天色临近黄昏,在于徐徐沉落和霞光渐淡的太阳。
这时,我离桑菲尔德已有一英里,正行入在一条小径上。
这条小径,夏天以野蔷薇闻名,秋天以坚果和黑莓著称.2.仿。
路面坚硬,空气冰冷,我的行程是孤单的。
缓缓的前进,直到一直习惯了孤独,才大步迈进。
体会和感觉这孤单旅途的的寂寞。
黄昏了,从树林的阴影中走出,赶上最后的一班车。
这个时候杭州的魅力,在于天色临近黄昏,霞光反射下波光粼粼的西湖和微微摇晃的柳叶。
这时,我离断桥只有五十米的距离,正行入龙井路上。
这条路,古时以深厚的茶文化闻名,如今以茶和风景自豪。
读后感。
开篇的描写,便把人带进了一个或悲伤或是宁静的气氛。
寂寞的旅途,在于一个人的享受。
能用风景弥补一个人所带来的孤独感。
无论是行走速度的变化,作者都在强调一个人,是一个人的旅程。
下午三点。
教堂的钟。
西沉的夕阳。
小径。
简单的风景,细腻的描写。
仿佛能让人进入文中,感受桑菲尔德的宁静
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和本人滑稽的读后感~
[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和本人滑稽的读后感~]学习就是一件要耐的住寂寞放的下欲望舍的得享乐的事,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和本人滑稽的读后感~。
寂寞。
一个人早起晚睡不难,但在一群晚起早睡的人中早起晚睡不简单。
没人陪你占座,没人陪你背书,没人陪你写作。
学习就是孤独的。
不管是打雷下雨下雹子还是刀子。
都要早起前行去学习,你的伙伴会贪睡不去,但不可以是你。
所以到后来,你总是一个人和书包一起跑来跑去。
欲望。
想睡懒觉,想看电影,想吃大餐。
但是他们都是花时间的事,占用学习时间的事。
可以放假,可以休息。
可要是每天多睡2小时,一年就多睡掉30.4天,一个月没了。
每天看两集电视,又是一个月没了。
你还惭愧啊?享乐。
她去看演唱会了,他去唱K了,他们去开房了。
都和我无关,因为我要学习。
钟南山也坚持运动打篮球,每天都跑步,读后感《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和本人滑稽的读后感~》。
但是人家大年三十上午还在搞研究。
没资本还不学习,你好意思一把年纪了还吃爸妈的么。
你有touch nano shuffle iPhonemacbook,是你挣的么?你穿Burberry喷Dior拎Prada,你儿子用什么?所以,学习就是一件要耐的住寂寞放的下欲望舍的得享乐的事。
你好意思那么懒那么不守时那么吃那么玩那么啰哩叭嗦不看书么!!!【后】我真的没想到随手按出来的日志会忽然这么火。
纯属自我激励文。
今年我要考GMAT TOEFL BEC 四六级刷分。
所以很多事必须做到必须给力。
那些个喷我羡慕嫉妒恨的同学我想说,那个用Burberry prada dior touch nano什么的。
都是我自己。
更谢谢很多同学的理解。
还有就是好多同学给我留言什么的。
不能一一回复。
实在没时间。
谢谢你们啊。
Sincerely Amy。
南京。
2010。
------转自校内,后写得挺好玩的~~我呢一向中不溜湫...所以不会选择GRE TOEFL GMAT,所以不会早起晚睡,所以不会escape from thetempetation.所以不会care Department Hall的New Arrival and thestate-of-the-art, ranging frome-surfing toblackberry,ranging from Snoopy to Coach,ranging from Six-god toGabrilleChanel,perpahs easy is okay.SO,我要不要稍微靠左边或靠右边站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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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有意思的文章和本人滑稽的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