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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队的故事》读后感

时间:2015-10-10 10:23

插队的故事读后感200字

“铃、铃……”随着一阵清脆悦耳的铃声,放学了,我这只早上就没吃饭的狼,已经饿的不得了,我以每小时80米的速度向寄托班跑去。

到了寄托班,我拿走了饭盘,乘别人不注意插进了一个小孩面前。

“你怎么插队

”一句清脆的声音。

我回头一看,是一个小同学,长着一双小小的眼睛,一对大耳朵上面挂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是一个好学生。

“你说什么

”我皱着眉头问。

“你怎么插队

”他又说了一遍。

急求王安忆《长恨歌》的故事概要。

纯粹只要情节介绍,不要读后感、评论等。

详细一点,不少于2600个字。

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在小姊妹吴佩珍的游说下去了她表哥工作的片厂里玩,渐渐与导演熟了,于是被相邀去试镜。

然而“她开始依着导演的交代在脸上作准备,却不知该如何娇羞,如何妩媚,如何有憧憬又有担忧。

喜怒哀乐本来也没个符号,连个照搬都没地方去搬的。

红盖头搞起时,她脸上只是木着,连她天生就有的那妩媚也木住了。

导演在镜头里已经觉察到自己的失误,王琦瑶的美不是那种文艺性的美,她的美是有些家常的,是在客堂间里供自己人欣赏的,是过日子的情调。

她不是兴风作浪的美,是拘泥不开的美。

她的美里缺少点诗意,却是忠诚老实的。

她的美木是戏剧性的,而是生活化,是走在马路上有人注目,照相馆橱窗里的美。

从开麦拉里看起来,便过于平淡了。

导演不觉失望,他的失望还有一点为王殇瑶的意思,他想,她的美是要被埋没了。

后来,为了补偿,他请一个摄影的朋友,为王琦瑶拍了一些生活照,这些生活照果真情形大异,其中一张还用在了《上海生活》的封二,以‘沪上淑媛’为题名。

”照片而认识了程先生,王琦瑶也因为《上海生活》上刊登的照片而被全校师生所知,成了“名人”,后来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命运多舛的一生。

因为“李主任在‘上海小姐’的决赛上认识了王琦瑶,他本是为二小姐来捧场,结果手里的花却投在了王琦瑶的篮子里”,而后又因多方原因,王琦瑶做了军政大员李主任的“金丝雀”从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

上海解放,“一架北平至上海的飞机坠毁,罹难者名单上有位名叫张秉良的成年男性,其实就是化名的李主任”,大员遇难,王琦瑶成了普通百姓。

深受打击的王琦瑶去了幽静安宁的外婆家¬——邬桥,认识了阿二。

阿二在昆山读书,本想再去上海或者南京考师范,后因时局动荡,暑假后就耽搁了下来。

“阿二的装扮是旧时的摩登,戴眼镜,梳分头,学生装的领子外头围一条驼色围巾。

他对邬桥的女人看都不看一眼,和男人也不打拢,一个人躲在房里看书。

有时被阿爹差遣去送豆腐,便满脸的怨艾,郁沉沉的。

”在与阿二心中懵懂少年情感的影响下,王琦瑶回到了上海“住进平安里三十九号三楼”,“到护主教习所学了三个月,得了一张注射执照,便在平安里弄口挂了牌子。

这种牌子,几乎每三个弄口就有一块,是形形色色的王琦瑶的营生。

她们早晨起来收拾干净房间,穿一身干净衣服,然后便点起酒精灯,煮一盒注射针头。

” 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里,王琦瑶认识了严家师母,接着又认识了康明逊与萨沙。

一来二往,王琦瑶的心又活了,暗地里与康明逊开始了交往,虽是情投意合,两情相悦,但却是见不得光的一段恋情。

以致于两人同床共枕,王琦瑶怀上了孩子,康明逊却表示无法承担,不得以使心计找了萨沙当孩子的父亲但被识破。

没了萨沙的王琦瑶终没有勇气打掉孩子,于是决定生下来,在此期间遇上了一直深爱着她的程先生,在程先生的精心照顾下,王琦瑶平安生下了女儿薇薇。

然而,命运的轮船再次转动,“要走快走,已经够晚了。

他没有推敲这句话的意思,就站起身跨出了窗台。

窗户本来就开着,好像在等候程先生。

有风声从他耳边急促地掠过,他身轻如一片树叶……”“他一离开窗台,思绪便又回到他的身上。

他想,其实,一切早已经结束,走的是最后的尾声,可这个尾拖得实在太长了。

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见了落幕的声音。

”程先生自杀了,在那个“打倒王小狗”的年代。

白驹过隙,到了1976年,薇薇到了“豆蔻年华”,当时的上海,依然时尚,在追随潮流时尚的薇薇时代,王琦瑶认识了女儿女朋友的男朋友长脚还有“老克腊”。

八十年代,薇薇与丈夫去了美国,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的王琦瑶已是知天命之年,仍与女儿的男同学发生畸形恋,在黄金的引诱下,最终被长脚杀死,命丧黄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讲述了19世纪30年代生活在中国华东地区偏远乡下的许三观一生卖血的悲惨故事.故事一开头就通过主人公的口说出“卖血越多可以让人身体越结实”的愚昧、畸形和可怕的生活现状,文中描写了主人公从结婚到三个孩子出生再到老年的一生过程及生活细节,通过大量的口述对白形式交待时代、环境、背景的变迁,从50年代到60年代文革,故事的结尾将情节推到高潮,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是迫于生活的无奈和艰辛,让他一次次地走向李血头的医院,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读后感《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全文让卖血的可怕、恐怖、悲惨的场景一次次上演,描写细致,入木三分,让读者毛骨肃然,反映了贫困人民的凄凉生活现状。

· 主人公是一个孤儿,从小死了父亲,母亲出走,靠乡下的爷爷和四叔拉扯大,为了自己结婚,去卖血;三年自然灾害,为了全家过年能吃一碗面条,为了讨好插队的生产队长,为了给大儿子一乐治病,为了养家糊口,……卖血

,尤其是为了讨好生产队长得那一幕,完全不顾生命安全,很疯狂,让人惊心动魄,刻骨铭心,许三观用卖血的钱请腐败的队长大吃大喝,是为了儿子能早日回到城市,让队长照顾好,而队长则吃的理所当然,吃完临走的时候还要带上干的,全然不顾劳动人民的生活疾苦,形成鲜明的对比,丑恶的嘴脸讽刺了官场的腐败和黑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科学家的小故事读后感(10分钟以内发表加200分,15分钟内发表加100分,20分钟内加50分,30分钟内加30分)

牛顿出生在英国的一个农民家庭里。

小时候他沉默寡言,而且学习成绩一般。

但他从小就热爱读书,也很喜欢做手工。

有一次牛顿带着一架自己做的小风车到学校给同学们看,有两个同学讽刺他,牛顿就把他们两个人打翻在地上。

结果牛顿受到了老师严厉的惩罚,并被勒令退学,母亲也怪他不争气。

这件事对牛顿的打击很大,于是他发奋读书,要为自己争一口气,不久他的成绩就开始直线上升,老师和同学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了。

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牛顿被迫辍学回家干农活。

但是他却还是不放弃读书和科学实验。

有一天下起了倾盆大雨,牛顿为了做他的实验,在狂风大雨里逆风、顺风地跳跃,浑身淋得像落汤鸡一样,他的妈妈心疼地将他强行拽回了家。

在听了他的反复解释后,他妈妈决定让他重返校园。

牛顿很珍惜这个机会,更加努力学习。

不久他就考上了剑桥大学。

在大学里,他发现他的数学不好。

于是他就制定了详细的三年计划,并认真地去完成,最后数学成为他最好的功课。

凭着他的勤奋努力,最终他成为了历史上最伟大的科学家。

读完牛顿的故事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牛顿的耐心和毅力。

牛顿虽然是一名知识渊博的科学家,可是他也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从来不因为困难而退却,遇到挫折总是顽强地站起来。

所以我们应向他学习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

联想到我自己,我虽然有非常好的学习条件,但是我却不知道珍惜。

学习缺乏主动性,总是需要别人的催促;学习中碰到一点儿困难就大呼小叫,让别人帮忙,而不是积极地开动脑筋想办法。

看了牛顿的故事后,我决定以后要养成独立学习的习惯,多动脑,勤练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嘿我们上学去读后感

上帝夺去了他的双腿,却从未击碎他坚强而善感的心;岁月悠久了昔日的青涩,却从未消散那软与纯净——题记  读了史铁生的文字,你会觉得是品过了一杯珍藏的清醴,回味清香悠长,在某个时刻,也许会应景地涌上心头,不急不缓,恰到好处地催人泪下。

因为文字充斥着感性,更因为理性的叙述,更让人的心颤然一抖。

  多舛的命运让本就心细的他更加感性。

翻开书,你会发现那字里行间,全都是感情——就像是一碗炸酱面,酱汁沾染了每一根面条……原谅我的俗气,对于清贫的我来说,炸酱面确实很美味。

不,也许这文字真的就如炸酱面,平白,却深入人心。

  静夜时,阅读着《插队的故事》,我是九零后,没插过队。

但读着读着,我似乎觉得那个年代同我并不遥远,我甚至能感受到清平湾,仲伟,小彬……这些景和人是我见过且亲身经历过的。

那种啃着掺麸的窝头想着烧鸡味儿的日子,那种见了心爱的男孩女孩却不得不遮遮掩掩的羞涩,那种忍受着十足的青春干劲被不平和心酸磨得一干二净的痛苦……我不知如何评论那个时代,因为毕竟我没真正经历,更多的苦痛细节我无法理解。

也许,即使我经历了那个时代,我也无资格评论,因为我于那段时光,只是一个平凡的经历者,一个普通的记叙者。

  更疼的是回忆。

《插队的故事》里,多年后,当年的少年少女再聚时,那种物是人非的苍凉,冰了心。

面对瘫痪,文字已经有些锐利。

而在《原罪·宿命》里,直接赤裸裸将无望表达了出来。

这是小说,文中的“我”、那个“莫非”并不是作者本人,我告诉自己。

但是,每个主人公都有作者本人的影子,更何况,他们的经历如此相似。

事故发生后的冥想,不是痛极后的麻木么

  我认为史铁生感性,是因为还有他对母亲的一份心。

经典之作《我与地坛》中,他觉得自己没能早些理解母亲,没能尽孝,愧疚之情溢于言表。

可是,他能在母亲有生之年重新振作起来,想必也是一种安慰吧。

母亲的爱永远是博大无私的,她甚至可以为孩子心细地着想一切而忘记自己的存在。

  而感性是与理性并存的,这才构造成一个完整的人。

能将二者处理得十分得当的,便是一个识大体、有大爱的人。

史铁生便是如此。

  感性的文字是用理性来表达的。

《兄弟》《午餐半小时》里,便是对现实的辛利理智地揭露。

如一根长矛,直指社会最阴暗亦最易被人忽视的一面。

《兄弟》里,以一个善良女孩子的视角,表达了对贫苦家庭的一对兄弟的同情,更有对世事的无可奈何和对条条框框的思索。

《午餐半小时》的文字则充分展现了史铁生先生对光影和声音掌握得敏感、到位,十分精彩。

一群工人一起谈话的场面映入眼帘。

描写了底层劳动人民的辛劳与期冀,以及社会的不公与欺压。

  ……  其实史铁生先生的文字基本都是感性理性交融的,但我觉得还是感性在前。

因为里面有打破常规的想法,譬如说:爱情是两个人相互理解,在理解之上而获的自由;婚姻也许会让有些人害怕,害怕失去现在所拥有的的美好;人活着,就是因为有个信念在支撑,不得不承认,只是每个人的信念不同罢了。

信念消亡了,人亦不复存在,这和肉体无关,说的是精神世界……  很多人喜欢史铁生先生的文笔,觉得纯净柔软,像是一大朵一大朵的棉花,在棉花下,又是一片贫瘠锋利的土——这是现实。

再怎么美好的文字,都是建立在现实之上的,否则就是无病呻吟。

这说的也是理性。

  当今,很多年轻的写手爱堆砌华丽的辞藻、卖弄文采,浮得像一片油,没有质量。

对此,我想说:去阅读史铁生先生的文字吧,深厚而纯净、柔软而现实,那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沉稳。

相较而言,那便是一股清泉,干净而有质量。

  因为那其中,有感性,亦有理性。

感性在前,理性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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