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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史》读后感

时间:2013-10-10 05:05

缠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为什么会有缠足习俗

是什么造成这一习俗的广泛

公元前3000年左右,黄河中下游一带居住着上万个大大小小的部落,进入了“三皇五帝”时期。

中华民族奉炎黄为祖先,故中华文明始于炎黄时代,所以中华文明是五千年文明。

但真正意义上有纪录的历史是直到夏朝(公元前2070年——公元前1600年)才有的,再往前的纪录都是寄托在神话上的,现在只是说通过考古知道当时中原地区有部落结构的人群生活,但具体纪录限于当时的文明发展是没有的。

什么是缠足

缠足风俗是历经千百年的社会风习演变所造成的,缠成一双小脚须要忍受痛苦、费时多年,缠成后造成妇女生活上很大的影响及改变,然而为什么有人愿意忍受这些痛苦毅然地裹上脚呢

一、男女有别 缠足是一种两性分离式的装饰,几乎多数的装饰都在强调男女分野,让男性女性天生的不同,产生更大的歧异,凸显女性柔弱的一面,凸显男性在外活动、女性在家活动的特性——变成男主外、女主内,男性粗犷强悍、女性细腻柔弱。

最原始的缠足雏形,不管是来自荒淫的宫廷世家里面,或是教坊乐妓,原始的目的,不外是藉着缠上双脚,穿上尖窄弓屈的鞋子跳舞,可以表现出特殊的肢体技巧,这有点类似芭蕾舞的效果,凌空回旋,如仙如幻,也表现出一种纤细、拘谨的步态。

流风所及愈传愈广,配合上当时社会文化对妇女的要求,遂成为沛然巨流。

这一股社会潮流,主要是现实中对于女性的规范,要求妇女得谨守贞节,男女内外各处,男女异群,妇女须深处闺中,谨守规范,以柔顺为正则,在这样的社会潮流之下,缠足很快地被发现到是推行女教很好的手段。

儒学大师朱熹,曾很热心地推行缠足制度于福建南部,作为传播汉族文化的工具,而教以男女有别之道。

女性裹脚以后行动不便,处处受到限制,因此成为谨守规范的保证,在男权高涨的时代环境下,成为一夫多妻制最有力的保障措施。

二、社会规范 千年来中国是一个以道德为指标的社会,守节、守纪,成为较宗教更高的标准,所以不须完善的律法也可成就一个稳固的社会。

当缠足的风气渐渐传开以后,刚开始只有富贵家庭不须从事劳动的妇女率先接受这种风俗,很快的缠足反而变成了财富、权势、荣耀的表征,为了表示是出自上阶层的富贵人家、为使女儿能嫁入豪门,家家户户争相为女儿缠脚,清代台湾有“大脚是婢、小脚是娘”的说法。

李笠翁《闲情偶寄》说:“宜兴周相国以千金购一丽人,名为‘抱小姐’,因其脚小之至寸步难移,每行必须人抱,是以得名。

”脚小至此,真是可悲可怜,但却是富贵人家争得的对象。

缠足也是宫宦世家、淑女必备的美容术,为中下阶层少女走入高阶层家庭的晋身阶,在那个时代娶妻托媒人探听女方的重点,除了在对方的家庭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在一双脚的大小,只要拥有一双傲人的小脚,必然成为争相说媒的对象,在新婚过门的时候,众亲友聚集争睹的焦点,也是在新娘的一双小脚,下轿的刹那,要是伸出一对尖生细小的金莲,立刻换来众人的赞叹,要是一双大黄鱼脚,恐怕难免遭人讪笑。

三、家庭制度 中国人将身体的改变、心性的改变、人际关系的改变都认为是重要的学习方式、教育方式与修行方式,最终的目的是希望在身体适当的改变下,能彻底地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

中国传统的婚姻制度基本上是容许一夫多妻制,也有人更清楚地定义为一夫一妻多妾制,传统的婚姻制度一直是默许成功的男人可以拥有数位妻妾,众多妻妾之间难免会争宠,为了专房、得宠,只有痛下功夫修饰,缠足提供了一个好的修饰方向,同时缠足后行动不便,也颇有利于丈夫控制众妻妾,减少与他人偷情或逃逸的可能。

四、审美观 女人的美丽就是财富,许多女人可以牺牲健康、牺牲行动的不便来换取被人称赞的美。

缠足风俗逐渐形成之后,弱不禁风、楚楚可怜的少女成为男人爱恋的偶像,颤颤巍巍、扶墙摸壁的姿态,在情人眼里是—种飘然若仙的感觉,—种隐秘魅力,引人遐思,在这种环境下,审美的标准要求的是纤细柔弱、如弱柳扶风般的体态。

唐代以前中国人对女性审美的角度是健硕丰盈的美,是健康活泼的美,在那个时代,许多动人的舞剧,由女性舞者表演,但是时事迁移,到了清代,除了卖解女郎以外,几乎见不到女性舞者,卖解女郎也多以走索、踢坛等表现一双纤瘦小脚却拥有超凡能力的技巧来引人惊叹。

女性无法在运动、舞蹈上表现美感,只有终日从事女红,巧心设计、美化一双纤足,我们可以看到为小脚妇女设计的各种足饰,真是极其奢豪,琳琅满目,当年提倡解放小脚时,竟然发现脚放了以后,没有适当的足饰可供大脚的上层女性穿着,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有谁能突破层层规范而解放缠足

五、社会地位表征 综观千年的缠足历史,缠足的风尚主要是在豪门巨富、大家闺秀、及风尘妓户中广为流传,一般山村农妇、劳动婢女,裹足的比例较少,如有裹足,也常为粗缠略缚,一般家庭要有相当的条件,才能让少女把脚裹得很小。

首先得有人能事事代劳,甚至在缠裹的几年中,还常须有人扶持,这在一般小康家庭,是不容易做到的,能缠得—双令人称羡的小足,代表她的家庭生活优裕。

在一个悠闲富裕的家庭里,同辈聚处,互竞足小,成了小脚女人最重要的一种竞争,亲朋好友对少女一双脚的褒贬,使得缠足习俗更根深蒂固地落实在一般家庭里,如果更近一层了解当时小脚在床戏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裹脚以后对女性身材的变化,恐怕就更能体会到在长达千年的时间,在一个最强盛的文明古国,会有超过二十亿的妇女,把他们的一生与这种绮丽的风俗紧紧地缠绕。

缠足源于中国,是一种沿袭古制、尊法古人的体制。

很多古制、古法,在缠足中被保留 下来,成为文化的活化石。

这个延绵一千年、约有二十亿妇女缠足的风俗,是人类史上最大规模的肢体装饰。

缠足源自于汉民族男主外、女主内、勤苦内敛、父母教育女子的方式,它深远地影响到千余年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生活习俗、两性关系、家庭生活,甚至影响到整个民族的发展。

缠足的风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历史上有种种不同的说法,应非一时、一地、一人所发起,而为社会环境慢慢衍变而成。

早期可能是以布帛代替袜子、包裹足部以方便着鞋。

《古今事物考》说是从商代的妲己开始,《杂事秘辛》中记载有一段形容汉代女子的脚部之美。

这两本书都是后人所作,证据力较薄。

六朝时有一首乐府诗《双行缠》说:“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独我知可怜。

”“新罗绣行缠”表示脚上包布还绣上文彩,推论只是用布把脚包起来而已。

《南史》记载:“凿金为莲花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华也。

”这一段叙述的是潘妃在金莲花上行走,不是指潘妃的脚像金莲,应该不能作为六朝时代有人缠足的证据,倒是有人认为这是把小脚称做“金莲”的开始。

缠足风的流行应该是在一个富庶繁华、歌舞升平的时代,是先由贵族、乐户、艺人开始,逐渐得到全民接受。

唐代时,对于缠足的传说及诗文比较丰富,有很多人举杨贵妃为例,作为明证。

唐玄宗逃难归来,曾作《杨妃所遗罗袜铭》:“罗袜罗袜,尘生香不绝,圆圆细细,地下得琼钩,窄窄弓弓,手中弄初月。

”群谈采余也写了一首《杨妃罗袜诗》:“仙子凌波去不远,独留尖袜马嵬山。

可怜一掬无三寸,踏尽中原万里翻。

”由这些叙述中可以看见,连美人足上的饰品也一并欣赏,也许当时的脚形可能有些不同。

从唐代的作品中,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探知当时缠足的情形。

唐杜牧有诗:“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

武陵少年欺他醉,笑把花前出画裙。

”钿尺减四分约为十七厘米,纤纤玉笋,形容脚的尖、瘦,裹轻云似乎就有缠足的意思了

夏侯审《咏被中绣鞋诗》中曾提到,把脚裹成一钩像新月,在被中穿睡鞋,供玉郎摩挲、媚夜。

白居易的诗中也提到:“小头鞋履窄衣裳,青黛点眉细细长,外人不见见应笑,天宝末年时世妆。

”意思是在天宝末年流行穿尖头鞋,鞋头尖小,足形必尚尖瘦。

温庭筠在其《锦鞋赋》中,明白指出女子缠足,说:“耀粲织女之束足。

” 唐代的文物中有许多人俑,男性乐人是尖小弓足,女俑即穿小头鞋履窄衣裳。

这些俑都出现在陕西省。

这种活泼的舞蹈方式源于西域的民族;早期弓鞋中的象鼻头,倒像是游牧民族或者说快上马的鞋式。

由此看来,唐代男女都已有包缠足部的习俗,目的是仿如草原民族便于骑马与跳舞。

最早对缠足起源作考证的是宋代的张邦基,其《墨庄漫录》说:“妇人缠足始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自,惟《道山新闻》叙南唐李后主做金莲状六尺高台,命宫嫔娘以帛裹足,着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回旋有凌云之态。

”唐镐云:“莲中花更好,云里月常新,因娘作也,由是人皆效之,以纤纤为妙。

”这个说法最为一般人所接受,且大多认为这是最有根据的说法——缠足风气起于南方的南唐国都南京。

但仔细追究起来,这样的说法值得怀疑。

南船北马,长江流域,恐怕不容易产生缠足风俗;五代是一个动乱的年代,缠足恐不利避祸;李煜是庶民文化、新文化的肯定者,他可能只是把当年流行于秦淮河的声色之举在宫中宣扬,娘的缠足是年长后缠足所产生的新月状小脚,并非缠弓的弓足。

而北方气候干冷,较适合缠足。

盘坐炕上是北方妇女常态的生活方式,也是一种礼仪,用脚走路时。

倒形成了社交的姿态,在盘坐姿势下,随时可以见到脚、摸到脚,这样的生活可能是缠足的温床。

到了宋代,有关缠足的证据渐多。

时人徐积有诗云:“手自植松柏,身亦委尘泥,何暇裹双足,但知勤四肢。

”在当时没有裹脚似乎有点跟不上流行。

话本《碾玉观音篇》说璩秀秀“莲步半折小弓弓”,《宿香亭张浩遇莺莺篇》叙一垂发女子“莲步一折,着弓弓扣绣鞋儿”,这时小说家已开始用金莲弓弯来描写一双缠过的小脚。

宋神宗以前缠足尚未盛行,但元丰以后就盛行起来了,如八大家中的苏辙,曾做咏足词 云:“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凤,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闲,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秦观亦有“脚上鞋儿四寸罗”之句。

大约在宣和以后,妇女都穿花鞋弓底的了。

车若水《脚气集》曰:“妇人缠足不知始于何时

小儿未四五几,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痛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

”这是最早反对缠足的记录。

宋室南渡后,缠足风气更盛。

百岁老人著《枫窗小牍》中曾提到,当时有一种让缠足妇女的脚可以缠得小、缠得好的药方——“瘦金莲方”传入南方。

而攻占汴京的金人,也都模仿宣和时期汉人的足饰。

《宋史·五行志》:“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名快上马。

”南宋搜山图和杂剧人物图中的妇女,双足不但尽得纤小,鞋头还带有明显的弯势。

近年来宋代古墓迭有出土者,在福建福州出土的黄升墓,墓主为朝廷的官员,妻死年17岁,出土时脚上还缠有脚布长210厘米,宽9厘米,墓中有6双鞋子,长13.3—14厘米,宽4.5—5厘米,以提花罗做面,粗麻布做底,鞋头尖锐、上翘,并用细绳挽成蝴蝶结。

在浙江衢州的儒家学者史绳祖与其继室杨氏合葬的墓中,出现了一双史氏前妻罗双双的银制弓鞋,出土的银鞋整双都是由银片焊接而成,鞋长14厘米,宽4.5厘米,高6.7厘米,斜头尖锐、高翘,鞋底还刻“罗双双”三字,以原配夫人的银鞋作为陪葬,反映出当时男子对小脚的依恋。

元代,北方游牧民族是否缠足不太清楚,但汉民族地区的缠足气习似盛于前朝。

在文学作品中,对金莲的吟诵也罅砍鱿帧?\\\/p> 明代缠足可在仕女画、春宫画、小说及考古文物中见到。

明之宫人都是缠足穿弓鞋,上面刺绣些小金花。

胡应麟曾云:“双足弓小,五尺童子都知艳羡。

”可知当时制度竟以缠足与否做为贵贱阶级之分野。

因此明代妇女的缠足程度,似又比元代更进一步。

清代,汉人妇女衣服一仍旧习,所谓男降女不降,而妇女缠足比以前更甚,竟然到了娶妻以脚大为耻、以脚小为荣的地步,可见缠足风气又更盛于前朝历代。

所以,一般妇女无不卯劲缠裹双足,以做为“美人”应有的条件。

第二性征 缠足是当年妇女性别角色认同的教育。

缠足后身体妆饰成为女性的特权,尤其是鞋子的妆饰,成为女性特别夸张的表征,连带的使走路身躯扭动、凸显臀围,也成为女性的特色。

男女从幼小予以分别加深男女差异、后天性特征,强化男女性别的不同,增加第二性征。

穿着、打扮、行为、举止、声誉、爱欲,男女本就不同,缠足后凭借不稳定、拘泥的鞋子,穿出、走出、行动出与男人完全不同的风格,这种差异,变成非常重要的性别差异特征,形成男女标志。

妇女间互动关系 身为女人,一旦缠足以后完全改变生活方式。

因为缠足,女性从此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群聚学习女红、勤于妆饰,谨守本分,待字闺中,不外出争强,顾家持家,不易红杏出墙,悠雅闲适,离开外部世界,进入感觉世界与近距离世界。

缠足文化有助于妇女在狭窄的空间中,追寻个人的内心平静,母亲负担教育幼女的责任,缠足使母女之间有最长的接触时间、共同生活的时间,婆婆负责教育媳妇,母为女缠足、主为婢缠足,这些都是女性在教化女性、管理女性、督促女性的角度下进行。

女性群聚生活的社会,男女授受不亲,很明显男女两性分开。

缠足文化代表固定的农业生活——男耕女织的分工式生活。

女性手工业鼎盛,是一种男女分隔、男女分离、女性互相关怀、照顾女性和儿童生活在一起的结果。

缠足让妇女远距离交流活动接触减少,使得各生态区域(流行区域)的分割愈来愈小。

家庭 千百年来中国政治政权不断更迭,但家族制没有改变。

中国人的婚姻比较像是两个家庭的联系结合,而不是两个当事人的爱情结合。

中国人似乎是将婚姻跳脱了两人之间的爱或不爱,而进入一个更稳固的家庭形式中,也就是婚姻以家庭、家族的结合为主。

唐代妇女可以改嫁,宋以后对妇女的限制完全不同,女性终身谨守的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男性虽然必要时可以休妻,但不能离婚;休妻也是社会大事,对寡妇的贞节限制,翁婆有绝对权威。

媳妇与娘家不能有太密切的关系,这些对妇女的种种限制,明显是发源于对宗族、对家族的利益保护。

也就是说唐和宋以后的婚姻方式有显著的不同,缠足当然有助于保障这种婚姻形式存在。

千百年来,汉民族追寻的不是个人生活,以生命为最高价值,而是有更高的追寻目标,如家族、家庭伦理、道统、和谐、三纲、五常等。

守节、守寡,这些概念强调的是团体的荣誉、家族的荣誉,较个人的生命重要,缠足的社会背景是一个个人身体并不太受到重视的环境,牺牲个人换取家庭家族和谐。

产业手工 商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促使男主外、女主内的状况加剧。

男性在社会上交往能力、活动范围比女性为广,更加促成缠足的盛行与商业繁荣。

街头是男人消费的环境,女性的消费在家中,如《清明上河图》所显现的,大街上是男人的世界,深宅大院高墙内成为女人的世界。

为了满足缠足妇女的生活需求,提供各行各业不同的制作与供销方式,制作各种精美的小巧玩艺,登门入户地推销或送货上门,还有沿街叫卖;这些与缠足文化有一定的关系。

妇女的手工制造,形成农副产品、手工艺品家庭加工业,成为城市兴起的基础,也定下了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基本分工模式。

缠足是一种民族融合性很强的风俗,不同的民族生活中有不同的社交沟通方式,如原住民的唱歌应和式的生活方式,妇女群聚河边洗衣的聊谈方式,妇女共聚纺纱织布的工作交流方式等。

缠足妇女在缠足过程中有更多的体会与经验交换,成为更深层的身体感觉交换,她们注意些什么

创造出什么样的文化来

服饰、饮食的文化,互相馈赠、欣赏、爱慕的文化,互相嘘寒问暖、互相照顾的文化。

花艺、编织、剪裁、刺绣,诸多农产品加工等都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不断发展的。

家族邻里互通有无,互助合作。

女性不须靠劳力粗重工作,即可生存,从而进入一个一级生产有余,二级生产可使生活更为优裕繁荣的时代。

建筑 春秋时代就有的儒学,到了宋代被用于对宗族的规约。

宋代家族力量兴起,形成极为重要的社会基本组织,缠足也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

从五代以后中国进入庄园氏族时代,这是全世界最大规模的氏族时代,这一个氏族社会就等同于缠足时代,缠足对于维持家族的力量远未曾仔细地评估,小脚放了,家族制也濒临崩溃了。

女性缠足之后绝少出门,且多居于室内。

宋代开始房间有了实质的间隔,取代了以前的屏风。

室内布置形成房间分隔、内外分开、妇女有闺阁、男女分居,这样房子有了真实的房间区隔,增加了女性的隐秘性,因为女性缠足是要避开男人、避开众人私秘性的行为。

石阶路直通屋内,地面砌上石板,人们进屋时不再脱鞋,是为了解除缠足女性的困扰。

不再席地而坐,而是开始使用椅子和高的桌子,也是为了缠足妇女方便。

在建筑中可见摸乳巷、栏杆、窄小的楼梯、窄廊的设计。

包围式的花园、假山假水,让妇女在家中也能欣赏山水,房屋重重包围,甚至整个国家、城市、庄园,都围绕在长城、城墙中,保护妇女,成为中国人最基本的建筑设计概念之一。

中国历来是“家族体制”而非“个人体制”,在这个体制下,发展出许多有利于家族繁衍的法则,缠足为其中之一,虽不利于个人,但有利于族群生存。

缠足代表了怎么样的社会

是一个长久稳定,生活富庶安闲的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男女分工、家族分工的社会。

缠足风俗广泛出现在旱田的耕作区而不是出现在水田的耕作区,出现于城市的大量兴起、集市而居的商业发达地区。

缠足以后改变了仪态、姿态,生活方式,家族中的群体关系,个人命运,甚至整个族群、整个社会的生活方式都因此改变了。

在金莲文化追求的是身材“美丽”、道德“崇高”、家世“良好”。

当然,在小脚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与社交礼仪的标准以后,缠足所推波助澜的多妾制度,也造成官宦世家的儿孙逐渐繁衍,贫苦简单家庭愈趋没落凋零。

中国传统社会两性关系是一个男系社会,借由缠足把妇女稳定地留在家中,子女也因而留在家中,在保护中成长,这样结果自然家族繁衍,女性角色获得家族、家庭、社会的充分保障,让在外奔波的男性有一个有根的家,可以落叶归根、寻根、返乡。

女性长者成为家族不动的因子,成为籍贯的来源与意义。

千百年来借用缠足来巩固家族的地位于不散,使家族永存,重视家庭伦理的组建与夫妻关系的建立。

如果说缠足是男尊女卑,以妇女为奴役的社会形态下发生的,不如说是在一个社会上有广泛奴仆系统供驱使的环境下所产生的。

妇女希望在身体适当的改变下,能彻底地改变个人的未来的命运,缠足被付予极重要的任务。

缠足确是对人类生活最大影响的身体改造,因为缠足之后所有一切都改变了

高罗佩在《中国艳情》一书中说:“小脚是女性性感的中心,在中国人的性生活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清代李汝珍在《镜花缘》中说:“缠足与造淫具何异

”千百年来缠足风俗与中国人性生活的关系,一直披着神秘的面纱若隐若现。

小脚在一些人心目中是极为幽邃神秘的器官。

林语堂说:“缠足自始至终都代表性意识的自然存在。

” 一双“可爱”的小脚,最让男人想入非非的莫过于想像一握在手的销魂。

除了握在手里仔细鉴赏外,前人发现了种种玩莲的技巧,有爱莲者大献殷勤,帮女人洗脚、剪趾甲、磨厚肉、擦干、敷粉,借机搔弄趾间,抚握小脚,“趣味”尽在其中。

自古以来文人吟咏小脚的诗文不可胜数,怎么样的一双小脚才是人人“称羡”的,各有不同的看法。

流传最广的金莲七字诀“瘦、小、尖、弯、香、软、正”,是一般人品评小脚的标准;李笠翁提出香莲三贵“肥秀软”;方绚在《香莲品藻》中列出金莲三十六格“平正圆直,曲窄纤锐,稳称轻薄,安闲妍媚,韵艳弱瘦,腴润隽整,柔劲文武,爽雅超逸,洁静朴巧”,将品莲的学问发挥至极。

民国初年陶报癖《采莲新语》用“小瘦弯软称短窄薄锐平直”十一个字来品评,另有燕贤《小足谈》提到小足廿美“瘦小香软尖,轻巧正贴弯,刚折削平温,稳玉敛匀干”。

这么多的品莲标准,让我们知道脚不是只要裹小就好了,还有种种的标准和要求。

有人甚至根据小脚的形态、质地、姿势、“神韵”列出四十种要求。

时至今日,当年缠足妇女的走路姿势和“神韵”,都没有用电视、电影等动态画面留存下来,偶尔有村妇老妪,一步三拐的片断画面已经十分难得,对于缠足妇女的纤纤细步“姗姗动人”只能意会,无从品评。

前人玩莲之时,归纳出种种的握莲姿势,有:正握、反握、顺握、逆握、倒握、侧握,斜握、竖握、横握、前握、后握等十一种握法。

这么多握法,无非是把一双小脚握在掌校?邢柑寤岢鲂∏啥?恕⑾耸菘砂?牡胤剑??匾?氖牵??枳拍笈??茨Γ?寤嵝〗诺娜崛怼?\\\/p> 妇女双脚自幼束缚,未经霜露,裹布层层保护,每日细心浸润、熏洗,皮肤细薄如婴儿,一旦解开重重裹布,组织松散,轻软如絮,这是男人最朝思暮想而一握销魂的。

《飞燕外传》中有一段“汉成帝得疾,阴绥弱不能壮发,每持昭义足,不胜至欲,辄暴起”的描述。

这虽是后人所作,把汉代的赵飞燕写成小足,说小足具有振阳起衰的功能,但想必是从生活中体验出来的。

脚上的神经特别丰富,是对痛觉、搔痒、按摩、温冷极敏感的性感带。

缠脚以后女性一双脚上骨骼畸形退化,肌肉萎缩,循环衰竭,但是痛觉触及神经,却在反复受伤刺激疼痛下变得更为敏感。

双脚平日以裹布厚厚保护着,一旦解开来,柔嫩纤细的肌肤接受揉弄抚摸的时候,刺激较常人倍增,春情荡漾,这种感觉除了小脚的女人,一般人很难想像。

自幼裹足的妇女,小腿肌肉萎缩,走路时使力在臀部和大腿上,臀部、大腿肌肉发达。

小脚女人除了高耸摇曳的臀部具有性的魅力外,一般认为裹小脚也能增强妇女阴部肌肉的收缩力,让男人在性行为中有如与处女行房的感觉,也让妇女增强性行为的刺激性,这自然使两性乐于接受。

《掩耳奇谈》中说:临睡前数小时以长约七八尺之足帛,紧绕女子双足,每间四、五分钟,更解而加紧缠绕,如此三四度至紧无可再,乃强纳尖窄之履,再经半小时许,痛不可耐。

斯时百脉沸涨,自足缘股,筋皆吊痛,而生殖之道则血管饱涨,约束筋收敛至小,一经接触格格难容,蹙额支撑力达双足,足痛更甚而约束筋牵敛益紧。

以此反应能力,数倍常时,情兴暴炽,不久之间能连续四五次,为女性平时所未有。

这是一种性虐的形式,借由缠足的过程,进行身体虐待,产生性兴奋,达到更强烈的高潮。

缠足披礼教及社会习俗的外衣,为性虐游戏提供了合理掩护,缠足本将妇女置于全身肌肉紧缩、精神恐惧、楚楚可怜的状态,等于预置了高潮准备期,再经催化或增快感。

缠足不同于中国其他的性风俗,并没有一套繁复的学理,反而处处以道学的姿态出现,呈现出非性非淫的面貌,暗地里却是性虐待、恋物淫最强烈而具体的形式。

这是中国几千年性封闭制度下的逆反,对性行为、性知识强力禁绝的结果,反而另辟蹊径,在人类性生活史上创造出一片“新天地”。

中国历史上妇女缠足是哪个朝代开始的

关于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

  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

  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

  但是此种说法有迷信因素,可信度不高  缠足始于隋,也源自民间传说。

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

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

她痛恨炀帝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

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

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

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

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

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

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

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

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妃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

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

  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

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

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

同时,缠足的风俗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关于缠足的故事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去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都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

我和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那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求 《胡适传》的读后感两篇

谢谢,好的给分

《胡适传》读后感  今日完读《胡适传》,一代哲人,为民主、自由而奋争,为国难、民穷而奔波,尽一个知识分子的应尽责任,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发端人、领军人物,一度曾任驻美大使、北京大学校长的胡适,终生索求,不能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

堪有孔子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风骨,其主张的民主、自由、人权的思想及怀疑的精神,他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治学方法,至今令学人深思。

  时代进入二十一世纪,正如所言,该是为其正名的时候了。

“说实话,新文化运动他是有功劳的,不能一笔抹煞,应当实事求是。

到了二十一世纪,那时侯,替他恢复名誉吧。

”蒋介石送挽联称其为:“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当是对其比较确切的评价。

  读《胡适传》有感  百无一用  2008-07-30 00:08:40 来自: 百无一用(一生负气成今日,四海无人对夕阳)  读罗志田新版胡适传,上载胡适初到美国留学时,享受的是美国归还的庚款补贴,数额不菲,除接济家中外,甚至还雇了一个佣人。

胡适常对人言,吾等留学生,在外代表炎黄子孙,不可只图省钱,而须处处注意吾等形象,免为西人歧视也

自己留学在外,对胡适当年此言有直接的体会。

身边的一些中国学生,千方百计地省钱,自己衣食节省无可厚非,但寻机贪图小便宜,遭外人背后议论,实在令人为之汗颜

我是农村里走出来的孩子,当然不会挥金如土,但因对自己的生活质量有一定要求,而且相信千金散尽还复来,决志不做金钱的奴隶,所以衣食住行各方面都只求称心,不图省钱,由此虽落下个“懂得享受”的恶名,也不以为意。

但即便是如我这般消费,每个月的奖学金还是能颇有结余,而一些中国学生想着靠省下的奖学金将来买房买车,实在令人不解。

且不说现在房价已涨,省下的钱实在杯水车薪,买不了几平米,就算高瞻远瞩,未雨绸缪,也应该是在学业上用功,将来谋个好差使,拿高工资,那才是真正的治本之道。

——胡适当年回国到北大任教的时候,也没听说兜里带了多少钱回来啊。

活着应该享受每一天,年轻的时光更是弥足珍贵,为了三十岁之后的事情,亏待自己大好的年华不说,还养成个小器爱占便宜的毛病,甚至于有失国人脸面。

两相衡量,实在觉得不值。

  胡适被后人誉为一代大儒,社会导师,大学问家,学贯中西,但其实他的国学功底一部分是在出国前奠定的,另一部分则是回北大后“补课”的。

在美国的几年,据罗织田推测,可能并没有认真读多少书。

先是在康奈尔,书没读好,倒是成了校内小有名气的演说家。

后来转学到哥大,应酬不减反增,平均每天要写好几封信。

记得以前读胡适的留学日记,他常自责不安心读书,朋友来信中也常劝他好好读书。

说胡适在美国没有读书自然不可能,但从日记中按图索骥,其这一时期所读之书,要是比起陈寅恪吴宓等来,就显得黯然了。

胡适日记中记载其与友人打牌、喝酒,动辄半天,多不甚举。

如此留学之胡适,后来竟能得享大名,成为引领时代潮流之人物,虽有时势造英雄的因素,更重要的是胡适本身聪慧过人,又早怀做“社会之导师”之宏志,为此亦做了相当的准备。

胡适读书博杂而不精,自己亦承认此为生平大过,但要成为一代之精神导师,必须是个通达之才,而不能只是一个专功之家,而胡适于专业学习之外尤关注现实政治,实为其归国后呼风唤雨奠定了基础,这些又是陈寅恪吴宓等所不及的。

读至此,不禁想,“浪子回头金不换”,胡适虽在美国虚度了些时日,但后程发力,终成名山大业。

但当年,中国虽处内忧外患之中,没拿学位的胡适尚可回北大任教,既而掀起一次影响深远的思想运动,且在其后的岁月中纵横议论,针砭时弊,还差点参选了总统,其一生可谓传奇而多彩。

试想今日回国之留学生,虽有绝世之才干云之志如胡适当年者,安得成就如彼之洪业乎

思之不禁 “西北望长安”,一声叹息尔。

  重读《胡适传》有感  转发 评论  2007-02-28 12:02  最近在单位整理东西,无意间看到了多年前《光明日报》连载的白吉庵先生著的《胡适传》,便再次拜读了一遍。

  记得当时每天拿到报纸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连载的《胡适传》剪下来。

今天许多人对胡适可能比较陌生了,因为他生活的年代已经离我们比较久远了。

但是,在中国近、现代史上,胡适绝对可以称得上是位赫赫有名的人物。

他和陈独秀一道,是中国五四运动时期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也是中国现代白话文学第一人。

  我十分敬佩胡适的人品

敬佩他的清正廉洁

敬佩他的骨气

敬佩他的才学

  胡适和母亲包办的年龄比他大、且识不得几个字的原配夫人江冬秀(小脚,即缠足)白头偕老,以他的身份地位和才华能力,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完全可以再娶第二、第三房姨太太,或抛弃原配,找个年轻貌美的。

所以,从这一点看,他比鲁迅强。

  胡适的清正廉洁、他的骨气更令人钦佩。

在抗日战争期间,他任四年驻美大使,离职时银行存款只有1800美元。

长期在美国生活,但不愿加入美国国籍,拒绝接受美国人在住宅等方面的馈赠。

在他花甲之年,国民党台湾当局送给他六万美元,被他全数退回。

  我印象最深、也是我最欣赏的,是胡适曾经对年轻人常讲的一句话: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

胡适晚年在台湾某大学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进行的一次题目为《一个防身药方的三味药》的演讲也非常经典。

他送给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们“三味药”:第一味药是“问题丹”,年轻人应总要寻找、思考几个麻烦而有趣的问题,并想方设法地研究解决;第二味药是“兴趣散”,每个人除了本职工作外,都应有几个业余爱好。

他认为:这种非职业的玩艺儿,可以使你的生活更有趣、更快乐、更有意思。

有时候,一个人的业余兴趣、爱好也许比他的职业还重要,还富有成果;第三味药是“信心汤”,年轻人必须自信,要坚信自己能够干成一些事。

他说:努力是不会白费的

  读《胡适传》有感  (2011-10-10 15:40:16)  转载▼  标签:  杂谈  有的人一生平平淡淡,有的人一生轰轰烈烈,有的人一生庸庸碌碌。

看着胡适走过的人生之路,想想现在的我,总是觉得生活很无聊,从来都不发言,从来都不写文章,从来都不广交友人,也从来都不上心于学术,我只是静静地对着电脑,偶尔玩玩游戏,偶尔发发呆,偶尔拨弄自己的头发,偶尔担心自己的作业没有写完。

时间就这样在我这无数的偶尔中流失,流失了又开始后悔自己什么也没有做,我的生活似乎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

  胡适大学和读研期间可不是这样,他研究学术,发表演讲,研究政论,发表己见,想着怎样去救过,怎样去顾家。

当然我不能和他比,只是有句话叫做只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走得更高更远,我想我必须要求自己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了。

不管晚不晚,我希望我也能有一番作为,能严于律己。

  感谢胡适,感谢老师

  浅读《胡适传》  (2009-03-01 19:12:57)  转载▼  标签:  胡适  家庭教育  杂谈  分类: 2009  在我的记忆中,胡适这个名字只是在历史书上看到过。

过分的轻描淡写,是我对这位名人的关注并不多,仅仅是知道他曾经是北大的校长而已。

不像鲁迅,几乎每一册语文教材都有一篇鲁迅的名作,这就自然而然地对鲁迅了解更深了。

  想去了解胡适,是从教育学课堂上认识到教授对胡适的崇拜开始的。

因为对一个人尚未有基本的了解,所以并不敢轻易去读胡适的文章,只是借了本《胡适传》来看看。

  《胡适传》总共十二章,比较详尽地介绍了胡适先生的一生。

可是由于种种原因,在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仅仅看了前两章,也就是仅仅是了解到胡适先生在留学美国前的那段日子里的事。

其中感触最深的是胡适先生对家庭教育的见解。

  胡适先生在十几岁便已经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对此他曾经发表过相关的一些文章,例如《敬告中国女子》和《论家庭教育》。

他认为:女子接受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其孩子的家庭教育问题。

有一位受过教育的母亲,才能使其孩子有更好的家庭教育。

胡适先生还引用“三岁定八十”、“山树条,从小湾”说明了:一个人小的时候最是要紧,将来成就大圣大贤大英雄大豪杰,或是成就一个大奸大盗小窃偷儿都在这“家庭教育”四字上分别出来。

  胡适之所以如此重视家庭教育,我想这必定是从自己的成就和别人的成就的对比中,以及自己母亲和别人母亲的教育的对比中总结出来的。

  胡适四岁就丧父,母亲二十三岁就守寡,但是胡适并没有因此而失去良好的家庭教育。

相反,母亲对其在做人上的严格要求以及在求学上的大力支持,使得胡适渐渐地卓越于其他的孩子。

  胡适先生曾经说过:“在做人这一点上,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母亲。

”在《胡适传》中清楚地写到:“每天天刚亮,就把他(胡适)叫醒,披上衣服坐着,然后训诫他说:昨天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他认真改正;并且要他认真学习。

又是向他讲述父亲的种种好处……”、“平时胡适在家做错了事,母亲从不在人前责备他,而只用严厉的眼光一瞅,胡适就吓住了。

到了晚上人静的时候,他母亲才关起房门教训他……”相比之下,胡适的嫂嫂们对孩子的教育就显得那么的愚蠢,她们总是在不顺心的时候拿自己的孩子出气,骂给别人听。

  胡适先生的父亲死后,家业逐渐衰落,但尽管如此,母亲还是为胡适多交学费,使得私塾的老师能在严加管教年幼的胡适,并倾尽全力教育好胡适。

当其他的孩子还在绞尽脑汁想办法逃学的时候,胡适就已经学会自己读一些深奥的书了。

这应该能给现今的父母们一个启示:要求孩子学特长固然重要,但是如何令孩子对所学东西产生兴趣,而不是因此产生厌学情绪就更显得重要了

  联想到我的家庭教育,我的父母还是做的很不错的。

他们向来不会在客人面前埋怨自己孩子的不是,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树立起了我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另外,我真的有做不好的地方,他们就会在日常聊天中指出。

我的父母始终认为不应该为了达到教育的目的而另孩子失去该有的自信,否则得不偿失。

至于我的学习方面,他们从来不可以要求我去学这学那,而是培养起我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并在我求知的过程中给予我极大的帮助。

  希望更多的人把家庭教育重视起来,而不至于白白断送了众多孩子的未来!

中国史上第一个缠足女人是谁

陶宗仪《辍耕录缠足》引《道山新闻》:“李后主宫嫔窅娘,纤丽善舞。

后主作金莲,高六尺……令窅娘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素袜舞云中,回旋有凌云之态。

”南唐

求三篇《朝花夕拾》的读后感

一、《朝花夕拾》读后感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

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

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

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比如范爱农的眼球白多黑少,看人总像在渺视。

有比如“却仍然看见满床摆着一个“大”字”。

这就是鲁迅在描写人外貌特征和习性时的特别手法。

他可以生动地表现出一个人的特点,又增加了幽默感。

鲁迅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或批评以及对那人的各种看法,都豪不掩饰地写出来。

因此,我比较喜欢他的文章。

例如〈阿长与山海经〉。

内容大概是这样的: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特别是她的切切察察,而且她睡相极不好,但她也懂得许多有趣的礼节,是我不耐烦的。

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他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

然后,在我极度渴望者〈山海经〉时,阿长为我买来 暑期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精选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书评舞台艺术点评读后感了。

我又一次对她敬佩。

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为她祈祷。

本文由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

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

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

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

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

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

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

”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 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

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

”;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

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二、朝花夕拾读后感 回到家,从书架里拿出从未看过一眼的的《朝花夕拾》,对着那个书名发呆。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

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

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

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

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来自:作文大全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小时侯,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我住在一起,那时我时常和楼道里的一些小伙伴们一起玩耍,一起嬉戏,每次都玩的很开心,以至于每次都忘了时间的匆匆流去,每次都要大人在窗口大喊一声才会依依不舍的结束游戏回家。

每逢佳节,吃完团圆饭,我们又会聚集在那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空地上,点燃我们早就准备好的小烟花,在火光中,尽情的奔跑着,欢笑着,舞蹈着,体验着前所未有的快乐。

如今,我搬了新家,不在出门和其他伙伴们嬉戏了,而是不停的为学业操劳。

每封佳节,也不在出去和伙伴们一起放烟花了,而是站在窗口凝视着那些在漆黑的天空中绽放的五彩缤纷的“鲜花”,独自享受着…三、《朝花夕拾》读后感 有这样一本书书中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这本书就是——《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

作者说这些文章都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回忆文”。

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

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

这本书包括对猫的厌恶和仇恨的《狗·猫·鼠》怀念长妈妈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阿长与<山海经>》批判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的《二十四孝图》表现封建家长制阴影的《五猖会》描绘迷信传说中的勾魂使者《无常》写童年之事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揭露庸医误人的《父亲的病》描写一个心术不正令人憎恶的衍太太形象的《琐记》最使鲁迅感激的日本老师《藤野先生》潦倒一生的同乡好友《范爱农》。

《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的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显示了作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改革的巨大热情。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

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

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卷。

《朝花夕拾》被称为“温馨的回忆和理性的批判”。

总体来看《朝花夕拾》写到他年少时代以至于到日本前后的若干生活片段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

叙述亲切感人又有机的糅进了大量的描写、抒情和议论文笔优美清新堪称现代文学史上最高水平的回忆散文。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

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

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

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朝花夕拾》是对逝去岁月的回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

欢快的时候我感到有沁人心脾的馨香袭来郁闷不乐的时候我感到无名的寂寞前来吞噬。

这一切确实是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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