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计师事务所辞职报告怎么写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离职率,回答这个问题,应该是指员工的流动性才贴切。
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其离职率高。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指世界上著名的四个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PwC)、德勤(DTT)、毕马威(KPMG)、安永(EY)。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的流动性,是其商业模式以及人员结构所决定的。
一般认为,在经理之下的级别中,20%左右的的流动性是健康和得到鼓励的。
一、高薪带来的竞争和员工的合理性调整。
在业内,“四大”虽然劳动强度高闻名,但是其报酬也很高。
“四大”在中国区级别一般分为五层,第一级是普通员工,下属又分为两级;第二级是资深员工,也分为三级;第三级是经理,第四级是高级经理,第五级为合伙人。
第一年来“四大”的普通员工常被称为A1或“小朋友”;在“四大”工作一年后,常被称为A2;资深员工常简称为“SA1、SA2、SA3”。
其中,经理基本月薪为30000元(税前);高级经理基本月薪为47500元(税前)。
而合伙人(即Partner)赚的比较多,最一般的合伙人每年都有100多万以上。
“除了基本薪水,还有差补以及加班费、打车费等,不过听说前不久把加班费取消了。
”上述离开安永的人士分析,“此前扩张太快,现在经济不景气、大的IPO项目基本停滞是造成裁员的主要原因。
” 二、应对全球性的经济措施。
如果说现在的员工裁员的普遍存在,实际上也是上个世纪末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的又一次的模式复制。
在上个世纪末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正面临着外部需求减少,内部增长放缓双重影响。
不过,更值得关注的是,中国经济调整的影响已经从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逐步向服务业等各个领域蔓延。
当时《中国经济周刊》对服务业中颇具代表性的会计师行业做了采访了解。
记者发现,这一曾经风光无限的会计师行业同样面临着市场无情的考验,裁员、降薪事实上已经在这一行业拉开了帷幕。
当时由于业务急遽缩减,曾经一度为加班而苦的“四大”员工们已经面临无班可加的局面。
不过,各大会计师事务所即将进入传统意义上Peak Season(忙季),而作为该行业翘楚的“四大”的裁员降薪的确让很多人费解和意外。
而此次全球性的经济发展受阻,“四大”是否会采取裁员降薪的手段,尚没有得到表现。
三、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就业情况。
“四大”(Big4)是市场对国际四大会计师行的简称,即普华永道、毕马威、德勤、安永这四家会计师事务所,“四大”在经过几十年行业重组兼并淘汰之后成为了幸存者,伴随着近年来在中国的发展,招聘大户的“四大”的招工情况也成为每年校园招聘的风向标。
因此,目前尚没有证据证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离职率在各个会计师事务所中偏高。
会计师考试辞职后去会计师事务所,会不会太晚
不晚啊,我在的事务所,同事各种年龄层次的都有。
中级会计师证办证时已辞职还需要单位盖章吗
劳动者到底应不应该辞职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