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美食报告的感言
我有七八于美食文章送给你,希望的上。
《美味的小笼包》常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
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
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
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
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
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
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
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
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
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
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
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
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
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
真是美味之极。
”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舔舔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
心动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
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
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
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
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
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
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
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
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
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
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
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
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
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
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
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
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
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
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
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
”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
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
”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
“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
”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
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
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
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
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
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
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
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
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
最后放上盐和味精。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
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
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
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
”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
《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
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
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
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
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
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
舅舅的牙缝好大。
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
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
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
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
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
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馄饨》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
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
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
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
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
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
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
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
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
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
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
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
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
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
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
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
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
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
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
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
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
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
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
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
”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
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
”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
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
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
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
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
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
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 《羊肉泡馍》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
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
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
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
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
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
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
他在干嘛
是不是牙口不好
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
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
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
”“羊肉泡馍啊。
”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
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
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
”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
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
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
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
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
正好解渴。
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也要了一碗。
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
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
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
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
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
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
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
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
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
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
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
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
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
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
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
(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
可惜没有机会了。
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麦熟将至,外出路过南方一个小镇,有幸在饭店吃到了从小烙印在脑际的美食——碾碾转儿。
吃着这久违了的美食,当年的那种对其情深意切的欲望不禁又重现于心头。
那是我童年时代,正直国家困难时期,农村百姓过着食不饱腹的生活。
人们想尽办法,把能入口的东西都吃净了,就连门前的老榆树也不能幸免于难,人们把树皮剥光,充当了口中食粮。
尽管如此,仍难解饥饿之急。
母亲不忍心我们挨饿,早早地许下愿:给我们做碾碾转儿。
我们无不从心底里高兴。
等啊盼啊
终于有一天,母亲说地里的麦子可以吃了,让我们跟着她去地里拔麦子。
地里的麦子还不十分熟,而这也正是做碾碾转儿最好的时机。
由母亲指点,专门挑选那些能用的麦子。
做碾碾转儿用的麦子特别严格,嫩了不行,因为麦子的浆水还没凝固;老了也不行,因为麦粒熟透了就太干了。
必须选那些既成熟而又没干透了的、麦粒绿而饱满且已经有了一定硬度的麦子。
母亲舍不得多拔,因为那将是我们一家的口粮。
等我们带着两捆麦子回家后,已累得直不起腰来了。
其实活是轻微的,只是人已饿得没了力气。
为了能吃到这美食,我们不得不坚持着和母亲一起做下去。
我们先是把麦穗一个个掐下,然后放入锅里闷熟,再把闷后的麦穗撮成粒。
不等所有的工序结束,我就耐不住饥饿,将一把麦粒放入口中了,经母亲再三劝说,才没再多吃。
等麦穗都撮成粒,母亲把麦粒端到自家的石磨旁(当时农村差不多家家有石磨)。
将石磨的上扇掀起,把一玫铜钱垫在磨脐上,再将石磨放好。
将收拾干净的麦粒倒在磨盘上,在磨眼上插一根秫桔杆儿,我们几个和母亲一道推的推,拉的拉,围着磨道转了起来。
因为两扇磨盘中间有铜钱垫着,磨扇间有着一定的空隙,所以推起来比磨面省些力气,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费尽了全身之力。
磨盘上的麦粒不断下落,磨盘周围不断地落下了一个个的小面卷儿,不是太长,如同一根根断了的火柴棒。
我们个个脸上淌着汗,心情却是很好的,因为马上就有饱饭可吃了,而且是上好的美食。
我们的汗珠不断增多,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也横七竖八地堆了起来,等磨盘上的麦粒全不见了,我们才气喘嘘嘘地停了下来。
母亲用扫帚轻轻地扫净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又掀起石磨的上扇,仔仔细细地将两扇磨盘打扫干净,我们这才随母亲来到上房。
等急了的我,也顾不得看清母亲准备了什么辅料儿(可能有些大蒜汁什么的吧,那年头儿没有上好的讲究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种感觉真的胜过吃法国大餐
时间过得好快,这难忘的童年转眼已成往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各种传统名吃和国外的名家食品也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人们可以在工作之余,心情舒畅地品尝着人间美味,可是对我而言,最最难忘的还是吃着和母亲一块儿做出的碾碾转儿,这种心情恐怕是当今世人所不曾有过的。
愿所有的人们永远不再有我的那种感觉,愿所有的人都能以恬静的心态去品尝这人间的美食——碾碾转儿
《鸭血粉丝汤》鸭血粉丝汤是我们这儿著名的风味小吃o 鸭血粉丝汤味儿好,看相也好o晶莹的粉丝浸在米黄色的汤里,一条条红色的鸭血伴着黄色的油果、绿色的香菜、褐色的鸭肝,泛白的鸭肠散落其间,真是令人垂帘三尺! 鸭血粉丝汤做法很简单:来了客人,随手抓一把洗净的粉丝放入竹制的漏勺里,在热汤里来回的晃动,烫上一两分钟o将烫书的粉丝倒进碗里,再捞出些鸭血和油果子,加上汤水,撒上切好备用的熟鸭肠、鸭肝、香菜,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浇勺红红的辣油,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鸭血粉丝汤就做成了o 吃鸭血粉丝汤也挺有意思的o吃粉丝时,我喜欢一根一根的吃,找到粉丝的头以后o嘘地一下吸进嘴里,真是顺滑爽口呀!吃油果子、鸭肝、鸭血,我先用舌头舔一舔它的粗味道,再细细地诅嚼,品尝它的细味道o有一天有一天我吃鸭血粉丝汤时,由于吸粉丝过猛,汤溅得我满脸都是,弄得我狼狈不堪o从此,我给鸭血粉丝汤取了个别名--乐开花o 《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大闸蟹是我们这著名的特产。
不仅苏州人爱吃,而且全国各地的人们都爱吃。
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妈妈从外面买了十只大闸蟹。
买回来后,妈妈先把大闸蟹放进水里浸一下,趁这个功夫,我趴在水池边,静静地端详着它们,它们是深灰色的,有两只大大的钳子,和八只小脚。
它的两只大钳子使劲的挥舞着,好像要和我来一场恶战。
开始煮了,妈妈先把水放在锅里煮上9~10分钟,水开了后,妈妈把它们一一放进了锅里,渐渐地,它们的颜色由深灰变成了淡黄,又由淡黄变成了深红色。
又煮了一会儿,就完全熟了。
妈妈打开了锅盖,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狠狠地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妈妈把它们放进了盘子里,一盘色泽诱人、色味俱佳的大闸蟹呈现在我的面前。
妈妈把盘子放到了桌子上,我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只,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我先把两只大钳子和八只小脚拽下来,前后咬一下,再一吸,又白又嫩的蟹肉就滑进了我的嘴里。
大钳子里的肉非常细腻润滑,入口即化。
然后我打开了蟹盖,里面的蟹黄金灿灿的,我一吸,蟹黄就到了我的嘴里,真是鲜美
最后,我把蟹一分为二,细嚼慢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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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澄湖大闸蟹的味道真鲜美啊
让人吃后回味无穷,赞不绝口。
真是名不虚传的苏州特产
同学聚会感言
永远的同学,永远的兄弟姐妹 其实并没有什么诺言,16年前青春年少的我们怀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匆匆散去,以后我们许多人彼此没有了音讯,也许有太多的话没有来得及说,也许是岁月积淀了太沉的思念,当时光的脚步踏着冬天的脊背走到了2011年2月7日,杨湾中学95届1班学子从东南西北赶回来,成就了这样的一次弥足珍贵的相聚
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既是16年,16年来我们共同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我们求知于同一所学校,“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
”有多少憧憬,有多少豪情,我们不仅收获了学业,更收获了真挚和纯洁的友谊。
16年来,我们经历了命运的选择和考验,有坎坷和磨难,也有成就和辉煌。
16年后如梭的岁月把我们推到了淡然处之的年岁,如今的我们少了一些轻狂多了一些成熟,少了一些浮躁多了一些沉稳,我们肩上挑满了对家庭、对社会、对事业的重担。
16年前我们依依惜别,扬帆远航,开始踏上人生的征程。
我们有的虽然相距较远,但我们的心却永远相连,我们有的虽然平时联系较少,但同学之间的情谊却没有间断。
哪怕是只有一个电话、一条信息、一声问候,都无不饱含着同学的真情。
今天的相聚,使我们仿佛又回到了昨天。
同学相见,分外亲切。
你拉着我的手,我拥抱着你,紧紧的不愿意松开,活跃的同学非孔德宏莫属了,聚会的前一天,才得知一直未联系上的金妹、刘代平、何冰也赶来了,也为我们这次聚会增加了气氛,酒桌上大家各个气度不凡相互敬酒,拿出了自己最高的量,用最真诚的心碰杯,一切无需言语,一切的一切都融进在你我的酒杯中。
当某个同学酒多了点,会有人主动的递上一杯热水,给上一声照顾,那天的一切都刻在我的脑海里,此生永远难以磨灭
同学是不解的缘,同学是无欲的爱,我们是今生永远会的同学
正是因为有了同学这些浓浓的念想和这份延续多年的情缘,大家一路走来,才会越走越开阔,越走越稳健,越走越进步
当制作聚会之前短片和写聚会感言之时我满脑子里全是一些很美很美的回忆,这些美好的回忆汇聚在一首歌,一张张相片上,如什么东西漫过我的喉咙,堵住我的呼吸,我知道,这是触动了我内心深处那长久不为所动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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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挥手,16年前同学难说再见。
挥挥手,16年后同学渴望再见。
最后祝,同学在今后的日子里,年年平安、岁岁如意
茗中静待尘埃落的读后感言
傻子没有哲学,把傻当成一种哲学就是另外一种含义了,叫装“傻”。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
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
”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
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
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
我最怕的就是你。
”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
” 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
还是真傻
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
”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
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
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
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于是,电视剧《尘埃落定》换了一种可以让人接受的结局:西藏解放了,土司变成平民了,傻少爷也老了,一脸“傻”笑地接受藏民献上的哈达。
一、仇恨 故事开始的第一个仇恨是:二少爷家的奶娘和许多下人一样,洞悉了土司家的许多秘密,就不再那么规矩了。
她也以为我很傻,常当着我的面说:“主子,呸
下人,呸
”。
这根丝般的仇恨越拉越长,让我们看到土司制度就是一种用仇恨编织起来的制度。
藏语“辖日”--“骨头”被叫做种姓,“骨头”将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最后是家奴。
森严的等级,压抑了许多的仇恨,有土司与土司的、有土司与他的儿子的、土司家大少爷与二少爷的、土司与头人的,就是看似与世无争的嘎济活佛、巴门喇嘛也是冤家对头。
麦其土司是将这一切仇恨串起来的那根丝:因为爱上了查查头人的妻子央宗、与查查头人结了仇。
于是许诺给多吉次仁以“头人”的位置,让他杀了查查头人,又言而无信,将多吉次仁的尸体吊在行刑柱上,当众说他是想做“头人”谋反而被处死的。
麦其土司成了“正义”的化身之后,不知不觉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多吉次仁的两个儿子成了他的仇家。
为了垄断种植鸦片的巨大利益,他又与周围的土司结了仇。
汪波土司为偷盗罂粟种子,让手下人把种子藏在耳朵里,麦其土司万万也想不到汪波土司的勇士们提出的一个小小要求“在我眼睛还没闭上时,我的头颅送到主人手里”竟是为他送去了鸦片种子。
此后,麦其土司以此为借口发动了“罂粟花战争”。
当然,这场战争并没有让麦其土司获得鸦片种植的垄断权,许多土司的领地都开出了漂亮罂粟花。
若问他们的种子是哪来的,土司们一定会用麦其家傻瓜儿子的口吻说:“是风吹过来的,鸟的翅膀来过来的”。
围绕着麦其土司,嘎济活佛与巴门喇嘛争宠成了冤家。
嘎济活佛因为没看清时势,将二少爷的叔叔说成是最合适的土司继承人,不料事与愿违,二少爷的叔叔没有当上土司。
新土司继位后,重建家庙,并请来了巴门喇嘛,自此嘎济活佛饱受冷遇。
这时偏偏又来了个拉萨僧人翁波意西推行新派宗教,又卷入是非之中。
这位狂热的教徒没有看清宗教卷入了权力斗争。
没有麦其土司支持的新教陷入困境,最后,他不得不与嘎济活佛辩法。
辩法中,翁波意西说了一句所有土司都不爱听的实话:“将来不会再有土司了。
”于是他失去了舌头。
他成了麦其土司的书记官后,神迹般的又长出舌头,能说话了,又说了一句麦其土司不爱听的话:应该让傻子二少爷来当土司。
于是他第二次失去了舌头。
生活在“仇恨”的世界中,傻瓜二少爷自有一套验证“仇恨”的办法。
比如,因为无意中发现了汪波土司用耳朵来偷罂粟种子后,哥哥对傻瓜偶尔表现的聪明“刻骨仇恨”,因为自己从此没法表现的更“聪明”了,于是总说风凉话。
傻弟弟偏不识趣,不经意的点破他“不象麦其家的人”,就煽了他一耳光。
傻瓜弟弟捂着脸,总想证明被怀有“仇恨的人打的,是不痛的”,于是四处找人验证。
下人们不肯打,哥哥气呼呼的转背就走了,最后是银匠不客气,拿了鞭子抽了他。
银匠恨他,认为傻瓜曾经夺走了他心爱的桑吉卓玛。
傻少爷最终得到了答案---不痛。
二、聪明与仇恨 聪明总想表现自己的智慧,聪明就成了一种负担。
《红楼梦》中有一首《聪明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的性命.......”这首歌是暗喻荣宁两府的当权者凤姐--王熙凤的。
聪明人最会盘算自己的利益,机关算尽,最终引来了仇恨,引来杀身之祸。
麦其家大少爷为表现自己的聪明劳了不少神,也争得了正统继承权,他好战,好杀戳,最后被引来的仇恨杀死。
麦其家大二爷,自认为是个傻子。
他尝到了当傻子的好处,不管做错什么事,别人都会理解:“他是个傻子”,聪明人则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傻子弟弟不会与哥哥争夺继承权,很自然的就取得了哥哥的爱护;当给这个傻子有独立决策权时,他又出人意料的作出了聪明的决定: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时,他决定种小麦;当别人受到饥荒危胁时,他把粮食买出去,赚了一大笔钱。
还有每天给挨饿的人炒小麦,最后不费一枪一弹使得雪巴拉土司的几个村子归顺,雪巴拉土司心甘情愿的送上了这几个村子的印信;他以粮食交换,娶到了茸贡土司漂亮的女儿塔娜。
当一切好运都降临在这个傻子头上,他哥哥忌妒了,他与哥哥的仇恨也开始了。
现在应该回答一下二少爷到底是聪明还是傻的问题,大少爷说他是“装傻”,将要被割舌头的翁波意西说:“都说少爷是个傻子,可我要说少爷是个聪明人,因为傻才聪明。
” 这个傻子到底聪明在什么地方
他的傻,化解了仇恨。
没有人会恨一个傻瓜,甚至仇人都不肯杀他;只有傻瓜才会把最好的武器给他的敌人,让敌人与敌人彼此仇恨;傻瓜才会把坚固的城墙拆了,让那里变成市场。
这个傻瓜为什么不会想暴露在自己眼皮之下的杀手杀了
而且要以傻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以为,死了,人世间的仇恨便没有了。
最后一切化为尘埃--尘埃落定。
结束仇恨,这就是傻子的哲学。
还有一种化解仇恨的方式是:喇嘛们施法将对土司的各种诅咒和隐藏的仇恨导引到面塑上去----面塑能化解仇恨么
一个傻瓜向一个虔诚的教徒说:“你们为什么要彼此仇恨?” 经过冥想之后,虔诚的教徒翁波意西心里已经没有多少对别的教派的仇恨了,但他还必须面对别的教派的仇恨。
仇恨,你可以不恨,却不能阻止别人的仇恨。
这个教徒自言自语:“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宗教卷入权力斗争之后,爱与恨都是不可越逾的。
卸去了聪明的包袱,聪明渐渐淡泊安静下来,聪明人叹口气说:“难得糊涂”,旁边便有人说聪明人“大智若愚”。
其实,这不过是另一种聪明的方式罢了,其实聪明很累人。
三、权力、聪明与仇恨 聪明人终于获得了权力,权力制造了仇恨,仇恨最终毁灭了一个个聪明人。
权力,是让人害怕的,掌权者从来不害怕----许多所谓的国家权力都是用仇恨堆彻起来的,当仇恨越集越多时,害怕的人便越来越少,权力就会与着聪明人一道毁灭。
傻瓜在一天之内记下了两句名言,一句是翁波意西的“为什么宗教没以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
”另一句是小行刑人尔依的:“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才会害怕。
”行刑人代表国家使用迫害权、杀戳权,不管被害人怎样凄惨、怀有怎样仇恨,都不会恨他,他不会害怕。
不是行刑人害怕行刑人,害怕他身后站着的国家权力。
行刑人在土司的领地象个瘟神,人们总当他们不存在,行刑人一家也不愿与别人交往。
而傻瓜二少爷却与这个别人不敢接近的行刑人的儿子成了好朋友,走到他家去看令人触目惊心的刑具,刑具的后面站着权力。
楼上是受刑人的衣服,衣服上面沾满了血迹,血迹凝聚着仇恨。
傻瓜不知道害怕,但他知道仇恨。
傻瓜本来没有权力欲望,权力是聪明人教给他的。
傻瓜二少爷从边境凯旋回来后,小行刑人的父亲感慨的说:“我儿子跟着你出息了
”索郎泽郎的母亲在他鞋子上磕头,磕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妻子塔娜更希望他能当上麦其土司。
于是傻子说了:“我也要当土司
”原来,这土司是为别人当的。
一个当土司的机遇就展现在他面前:哑巴书记官翁波意西突然会说话了,嘎济活佛说这是神的启示,一刹那,人潮便将他抬起来冲出官寨,将官寨外的麦田踏平了。
就在此时,权力与他失之交臂,他没有控制人潮的方向,不然他就已经坐在麦其土司的位置上了。
父亲与哥哥开始恨他了,妻子塔娜也恨他是个傻瓜,与他哥哥偷起情来。
傻瓜开始仇恨,他从行刑人那里取来一件紫色的血衣,把他披在身上。
这件血衣带着前世的仇恨,象冤魂一样附在这傻瓜身上,傻瓜于是有了前所未有的勇气。
麦其土司害怕了,以为看到了一个死去的人,吓出病来了。
最后,胆小的杀手得了这件血衣,把它披在身上,这件衣带着土司制度所有的新仇与旧恨,他不敢惧怕土司的权力了,鼓起勇气杀了未来的麦其土司----大少爷。
权力总被聪明人所使用,并制造仇恨。
而傻瓜使用权力的时代便是天下无权的时代,一切全靠民众自治,《论语》:无为而治,其舜与,恭其正南而已。
无为而治,便是天下无权的时代。
当然,大舜帝不是个傻瓜,只是个厚道人,不会记仇。
傻瓜二少爷能拆掉备战的城墙,把敌人土司都请到这个边境官寨里来。
土司的权力是世袭的,行刑人与书记官也是。
第三代书记官搞秉笔直书,被土司杀了以后便没有书记官了,然而行刑人仍在。
索郎泽郎羡慕小行刑人尔依,一生下来就能杀人,忿忿的说:“这个世界真不公平
”有人说:“有人生下来就做土司,公平么
”索郎泽郎便哑口无言了。
世袭,断掉了许多人的非份之想,平息了许多争斗,就如傻子二少爷要安心做傻瓜一样。
四、欲望与诱惑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
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
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
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
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毒品一样麻醉。
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
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
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
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毒品,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
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
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
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
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或许真有灵魂能跳出三界之外,等待下一轮转世,又重新迷恋人世间正在迷恋的。
怎样才可以维持一段长久的感情
感情的维持,相当难~~ 男女相处是很复杂很微妙的事情,我写这些东西就是让女人了解男人的真实想法和立场,聪明的女人会从中得到很多启示,而男同胞们也要正视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潇洒更成功 关于男人在街上看美女------每个男人都喜欢美女,不管他嘴上承不承认.男人都爱看美女,即使他知道这个女人对自己没好感,但男人都会给美女一点小的优待.不能说男人犯贱,人的天性就是爱美的,无论男女.别太在意你的男友对街上的女人多看两眼,他们都是有色心没色胆,有色胆的大部分在牢里.你要是真给他一个丢给他抱,他一定觉得怕怕.男人对美女的热情永远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弱,下跌速度必然超过时间增长率.喜新厌旧是男人的另一大缺点,在当今的社会里越有钱越能洁身自好的男人的确少,不然那么多夜总会都靠什么维持呢?不管你是不是美女,我想你是真心想得到一份真挚长久的感情,那就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他心里还有你,就不会为了一个美女而影响你们之间的感情,你只要不为了他偷瞄的两眼跟他翻脸,他的那点视觉刺激不会比一个冰淇淋的效用更长.聪明的女人会这样鞭策男友,主动指着接上的一个美女问男友:她漂亮不?(千万别问,她比我漂亮不?切记!!)矫正效果会比那套更好. 关于男人对女人身材的要求-----男人对女友身材的要求决不是大多数女性认为的那样。
其实没有哪个男人真的希望自己的女人有90、60、89的身材,如果哪位女性受上天眷顾有副魔鬼身材,那她碰上好男人的几率真的是很低的。
原因,男人只是觉得那样的女人不过是在街上用来瞄两眼的,并不需要真的娶回家。
如果有哪位女性觉得自己的上围已经有了C还觉得小,需要再大点,她一定是想自毁幸福。
不得不承认男人有个普遍的阴暗心理:总希望能和一个三围够好的女人来次激情的邂逅,然后付不付责任就不用考虑了。
女人千万别在意男人偶尔的挑衅,即使他指着的肥胸刺激你,你就视而不见,闷着他,他一会就好了,而且百分百会凑过来搂着你说一堆甜言蜜语。
男人的真实感言:就算花花公子拍的照片再好,总不如自己摸得到的更好
关于男人陪女人逛街的问题------男人对于逛街并不反感,谁不需要买点东西
一件合身的衣服,一双高级男鞋或是一个好手机都是男性公民在职场的必须品。
我就不信哪个男人没自己想过要去街上买点东西
关键是男人的习惯是直奔主题,他们不会在一件没想过要买的东西上停留哪怕一秒种的时间。
男人的想法是:既然不买,为什么要看
女人偏偏不同,她们觉得逛街的理由太多了:1.打发时间2.散散心3.知道哪里在打折可以成为下午茶的谈资4.新商场,没进去逛过5.变向减肥6.不知道该干什么好7.8.我看那个专卖店的小姐不顺眼,试它个几十件就是不买(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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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好像总是缺点什么。
上帝赋予我们不同的性别,也赋予了我们对生活的不同理解。
当女人拉着男人拼命逛的时候,男人基本在想这么几件事:1.她什么时候能逛好
2.她到底要买什么
3.我还剩多少钱
4.我是否需要开溜
5.那件衣服很好
(看到性感装时)。
6.女人真受不了。
7.快点买吧
8.我很爱她,我要坚持
其实耐心点的男人或是比较成熟的男人都会坚持下去,虽然心里不爽。
他们抱怨的其实是为了逛接而浪费的时间,并不是这个女人本身或是逛街本身。
一位衣着得体,落落大方的女友是男人另一种奢侈品,正常男人都喜欢的很。
女人要明白,不管你带着他逛街是为了多个行李工或是移动提款机,都要注意分寸。
让男人好好地陪你逛街要记住三点:1.别把他搞得太累或太穷2.出门前也问问他想买点什么3.运用你的聪明才智,尽量让你需要的在中间买,他需要的在开始和最后买。
关于男人对女性智慧的看法-----我敢,99%的男人希望自己的女人比自己笨(除了在做家务这方面).那他们为什么会这样想呢?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安全感,女性的聪明才智在男人的眼中是一把尖刀.男人希望陪在她身边的是一个绝对安全的人,而不是一个藏有一把尖刀的人,即使拥有尖刀的人非常爱他.可是这个尖刀的概念又从何而来呢?是男人自己创造的.几千年的世俗想法,加上人类习惯性的自欺欺人,使男人觉得女人的聪明才智是个威胁.男人自己套的枷锁要让女人来承担这并不公平,可是改变这些觉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是男人的一个诟病,女性朋友在这方面要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你要藏起你的尖刀.男人习惯于轻视女性的才智早就是一个全民的习惯,因此巧妙地伪装自己的聪明才智并不难.男人获得的是他需要的安全感,而你则可以成为真正的幕后推动者.你不必没件事都给他出主意,你要做的就是在他没辙时,给他一个建议,或是帮他补个小漏洞.如此这番后他即使明白了你私藏武器,也会安心接受,并且不自然地顺着你的意思走.男人的真实感言:你可以比我聪明,但你要天天装傻! 关于男人对家务的态度----男人对家务的态度向来是一致的:那全都是女人的事.在男人看来所谓家务就两件事,洗衣服和做饭,事实上决不是他说的那么简单.偶尔让他换个灯泡还行,让他做其它的事,他肯定把头摇成拨浪鼓.如果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要是知道怎么就会被惊为天人!但是如果一个女硕士不会做,那她就会被看做很没用的人!男人在抛弃了一部分做家务的职责时,并没能真正意识到女性同胞在这方面做出的牺牲,这才是男女之间的真正矛盾.你让一个在公司劳累了一天的人,回到家还要当免费钟点工,换了谁都不是那么情愿的.他(她)需要的是一顿丰盛的晚餐和舒服的热水澡,然后钻进温暖的被窝拥抱所爱的人.当现实摆在眼前,总有一个人要做的时候,男人会很坚决地拒绝或是找出种种理由逃避.现今这个社会中做家务的男人越来越多,不会做家务的女人也越来越多.最直接的原因是女性在家中的经济地位的在提高,次要原因是"",男女比例为118:100.当男人不得不做的时候,他的心里是复杂的,女人应该给予足够的指导和鼓励,大可把他当成小孩子,连哄带骗也可以.另:让男人做家务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建议女人在这方面要想开点,不能让不平衡的心理影响两个人的感情,毕竟男人还是愿意在其它方面做出让步和补偿的,怎么谈就要因人而异了. 关于男人如何看待女人的“作”-----“现在的女人真作
”几乎每个我认识的男人都向我抱怨过,套用一句老调: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当传统的上一代对现在女人的“作”看不明白时,我们这一代却以惊人的速度适应了,有人还专门写了本书叫。
我没看过这本书,不知道写得是否入骨三分,但我由衷地赞叹中国的语言魅力,一个字不知道要包含多少深刻的意义
男人对应的是一个“忍”,心上放了一把刀,一字千钧,退休后我也许要写本书叫“忍男”。
你也许会骂我:拐弯抹角地不就是说女人作不好嘛
然也
非也
男人非常讨厌女人作,非常非常非常地讨厌,因为男人从不认为“作”也是一种情调。
女人的想法会复杂许多,她们“作”的理由有上千种再加上一种没有理由的理由,男人是万万招架不过来的。
当女人把“作”当成两人相处时的调剂品,那没有理由的理由的“作”就犹如冒烟的手雷--随时会响
简单点说男人讨厌“作”和讨厌逛街有着类似的理由:烦人
女人的“作”可以当作对男人感情的试金石,但不要忘了试金石不是磨刀石,不需要天天磨,月月磨。
在合情合理的前提下,相隔一段不短的时间下,偶尔的来上一次绝不会有男人不包容你的
要让男人觉得那是另一种情趣,不是受罪,因为没人想受罪。
关于男人对另一半的要求----无论是怎样的男人,心里都曾梦想过自己的另一半是个什么样子.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他对另一半的描述会越来越详细,条条框框的东西也会越来越多(曾有人要求女友留长发,长度不超过65厘米,染成红色或棕色).其实这是男人给自己套的另一副枷锁,他们以为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往往忽视了感情本身才最重要.什么身高啊,学历啊,家庭背景啊,相貌啊,都会成为发展感情的障碍.据我所知在收入较高的男性圈子中,"挑一个"的心态很严重,男人只是把女人当成自己的另一件奢侈品,他们只是在竞争,竞争谁的女友身材更好,谁的女友更听话,所以说优秀的好男人越来越少.似乎不找个漂亮的就不算成功,没有几个人知道诸葛亮为什么找了一个很丑的老婆.而更多的男人只是一个普通人,说实话他们对异性的梦想各种各样,但他们并不会真的挑剔对方.他们更看重女性天生的温柔和善良,贤妻良母已是最高要求.由于现在的供求关系失衡,女性身价看涨,面对众星拱月的时候难免有点飘飘然,一失足就有可能错过那个最适合自己的人.有不少人跟我说过,他什么都不挑,只求两个人恩恩爱爱,快快乐乐.我不知道女人听到这个是什么感觉,感到幸福,还是觉得这个男人这么没出息
我不是女人,我只能用男人的心里话告诉你们:其实我没啥要求.
你听过最让人反感的话是什么
这真是一个很牛的时代,自从“史上”、“最牛”火了起来之后,似乎一夜之间一只小羊喜欢吃骨头也成了“史上最牛的羊”了。
夏令营活动完后感想
所谓青春期的青涩事件,就是有我,还有一个女孩儿出现的事件,事件发生在我的青春期,内容涉及或不涉及青春期敏感话题,性质基本都是因为我的木讷造成了尴尬或者趣事。
事件出场顺序基本按照时间先后吧。
事件一:我要“卫生巾”事件时间:高中的时候地点:教室人物:同班同学经过:我从小鼻炎就特别厉害,老,经常要不就是自己的卫生纸用光了,要不就是因为换了衣服忘了带,反正上学的时候要常常靠别人来救济。
有天又鼻涕流的厉害,兜里没纸,很着急,于是赶紧去找一个平时老支援我的女同学,心里想问:有卫生纸,或者有餐巾纸吗
结果心里一着急就问了:有卫生巾吗
……哭啊,好在对方知道我要啥。
感想:后来给护舒宝做广告,我还想收集一个包装呢,不过觉得实在太不好意思了,虽然喜欢奶茶也不能干这么变态的事情了:)有好友毕业去销售妇女用品,一定感慨颇多吧,啥时阿东看到这个帖子来谈谈感想吧。
事件二:坐草席事件时间:2000年夏天高考已经结束地点:叔平同学夏令营、某招待所楼的天台人物:某叔平同学mm,已经忘记了对方的名字:(经过:当时大概是我们小组排练话剧,我和一个mm一起串词儿。
不知谁找来了一个小小的席子,我们铺在了地上。
因为席子比较小,两个人坐很容易发生身体接触,我冒出了一句:“咱俩各坐1\\\/4,中间留1\\\/2保持距离……”当时一下就把一个在旁边帮我们串词的师姐给逗得乐得前仰后合的,而跟我串词儿的那个mm好郁闷,肯定心说哪里来的白痴啊~感想:我还真保守,怪不得初中的时候,女生给我写的贺年卡都说我封建思想太浓了,得改改。
看来高中毕业都没啥改变,不过大学毕业就……嘿嘿开放多了,不过总得来说还是属于乖的范畴。
事件三:请女孩儿看战争题材电影事件时间:2001年劳动节期间地点:周边人物:大学同学经过:当年和这个同学约赌,谁绩点高谁要请吃饭。
大一第一学期,她3.7,我PI(3.14),所以我一直催着她请客。
直到五一期间,某天我在寝室睡大觉,她一个电话打来说:我有钱了,今晚请你吃饭。
我那真是受宠若惊啊,赶紧起来清醒清醒。
当晚大家约在了肯德基,整个过程很愉快,而且我那时才知道那天是她生日。
我一高兴,就提议请她去看电影,于是大家共赴翔鹰电影院。
(注:翔鹰电影院曾经是五角场地区的一座电影院,是我大学期间自娱自乐或者社交活动的重要场所,现在已经因为中环线的建设而被拆除,于是只能在记忆中缅怀了)记得当时有两部可以选择,一部叫、另一部叫,我居然选了。
当时我明明知道这是一部战争题材的电影,怎么会选择它,我现在仍百思不得其解。
好在这位同学不介意,或者没有表现出来介意:)希望那天不要成为她一生中最“难忘”的一次生日。
感想:对于当时这个行为有种不负责任的解释,就是下午的午觉睡太多了,有点没睡醒,下面还有因为没睡醒导致的恶劣事件(详见事件五)。
我觉得通过这个事件,自己得到了一个教训:对于看什么电影,如果想约别人,无论什么性质的,都要花点心思选一下,否则还不如不看——于是有了事件六。
事件四:游泳事件时间:大一暑假地点:电话online人物:高中同学经过:本来一放暑假回到北京就约好一起去游泳的,可是不是我有事就是她有事,结果到了8月了,还都没定下来。
有天大家通了一个电话。
我说:“下周去游吧,我没事儿。
”对方:“下周啊,恐怕不行,我身体会不大舒服。
”我说:“你会预测未来啊,下周会不舒服现在就知道啦。
”对方:“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傻啊。
”我说:“真不知道。
”:(后来才知道是怎么回事,真有点丢人了。
感想:中学生理卫生课的教育很失败,非常失败。
别的没啥可说的,正统教育下反正是无法了解的,加上北京这地方又保守,很蒙昧。
事件五:卡迪那事件时间:大二上地点:校内操场乒乓房门口人物:一个大一小师妹经过:各位读者看完千万别笑,这可是我大学里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了。
:(大概是个周五的下午,两节数据结构课程。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班长带人抱来了一大箱“卡迪那”薯条食品,每人一份还有盈余,最后也不知为什么我到下课的时候手里已经3、4包了,我是个不愿意浪费粮食的孩子,于是抱着这几包好吃的就去了乒乓房打乒乓体锻敲章。
因为上一批人还没结束,只能在门口排队等。
我前面是一个小妹妹,从她的校服能看出来是大一新生。
接下来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我拍了拍那个小姑娘,手里拿了一包薯条,说:“同学,吃吗
”那个mm 都傻了,呆住10秒钟,反应过来后,马上拉上她同学就跑了。
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做了什么好事。
:(其实我还真没恶意,就是手里那么多食品不想浪费,有人喜欢就送给人家。
只是方式太变态了,我真的很后悔~估计那个mm一定很后悔考了,怎么刚来学校就遇到这么位师兄,今后的四年将怎么度过啊,于是郁郁中就开始了痛苦的大学生活,也许就是因为这个事件,改变了她四年的轨迹。
:)说的夸张了点,但是不是没有可能,心理学中一些扭曲的心理,往往就是跟从前某次的受到的不寻常经历有关,而我的那次行为对于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孩子来说,负面影响是致命的。
如果那个mm有朝一日看到了我的贴,希望她能原谅这个本来是好意的哥哥。
感想:张钥杰老师的数据结构课太没意思,每次课程都像催眠,造成了我又睡了两节课。
因为下课都还没睡醒,所以让我当时处于梦游状态,伤害了无辜的小孩子。
事件六:烟雨红颜事件时间:大二下,或者说2002年3月地点:复旦人物:前女友经过:那个时候,我还没追到她,而且也没明确表示过什么。
当时正在上映一个和的电影,我问她愿不愿意去看,她说好。
我周末新东方的托福班下课后,直奔翔鹰电影院(上文曾提到,我大学期间的重要舞台),结果被告知这个片子上映两天就拿下了,因为不好。
于是我就短信告诉她,这个电影不上映了,等以后有好的片子再一起看吧。
后来大家在一起以后,聊起这件事。
她对我当时的举动很不解,问我为什么当时不约她看别的,既然想追她。
就连她寝室的姐妹都很不解,说这个男的怎么这么逗,要追女孩子,约人家看电影,一个电影不放了,就不会换个别的啊,到底在想什么啊。
其实现在我都不太能完全解释自己的行为,不过倒却是我一直的作风吧。
感想:我大概一直这样吧,只看喜欢的电影和话剧,否则觉得浪费自己的时间,也浪费别人的时间。
事件七:课告白事件时间:大二下某节课地点:4205教室(应该是这个,如果没记错的话)人物:好友zoeking经过:这件事将成为我大学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虽然看上去有点冒失。
当时那次课是自由发言课,每个人有什么想法都可以上讲台来畅所欲言。
我是全班第一个上去的,说了一些自己的感想,然后下来可以认真享受别人的发言。
课程进行到后半程,我也有点进入疲劳期了。
这时zoeking同学上台了,之前我跟她很不熟。
她说,自己喜欢古典的东西,比如古筝、诗词歌赋,感慨在当今这个时尚的社会已经很难找到知音云云。
我当时突然感觉被电击了一般,在她下台之后,径直走上讲台,来了二进宫。
我当时居然当着全班的面对她说了如下这些话:“刚才有同学说她找不到知音,其实我就愿意做你的知音……”后面说了什么连我自己也记不清了,因为当时课堂已经有些哗然了,班上大部分都是计算机系的同学,认识我和zoeking。
后来我问我自己,如果这个事情再有一次,我还会不会再上去了。
答案恐怕是否
可能人在神智不清的状态下,总能获得点超乎寻常的胆量和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魄力。
:)于是有人喜欢喝酒,酒醉之后说出所有平时憋在心里不敢说的话。
我很感谢当时自己的所作所为,因为通过这次事件认识了大学里最聊的来的一个同班同学,当然也是挚友和知音。
感想:这种表白你敢吗
:)哈哈,真正的友情也好,爱情也好,都是争取来的。
有缘分也得自己努力。
事件八:商业竞赛花痴事件时间:2004年元旦地点:上海图书馆——毕博全球商业挑战赛上海区决赛人物:老大经过:当时俺们MerryMem小队顺利从复旦区出线,进入了这个上海地区的比赛。
MerryMem小组一共6人,五男一女,而这一女便是我们小组的leader,我们都叫她老大。
老大人漂亮,做事情的能力也很强,而且相当具有领导气质,我们五个紧密团结在她的周围,个个心服口服。
比赛当天,参赛队伍个个跃跃欲试,我说张牙舞爪、面目狰狞也不算过分,反正说气氛相当紧张就是了。
老大是个很认真的人,还是挺重视这次比赛的,希望能取得好成绩。
而我呢,永远都觉得体验过程中的快乐是最重要的。
比赛开始了,大家都在紧张地讨论着决策。
过了几轮,有段时间好像系统出了些问题,大家都在各自的座位坐好,安静地等待着下面的比赛。
而我就在这百无聊赖之时,发现了桌上我们小组的学生证,于是就顺手拿起来翻看。
当翻到老大的学生证的时候,居然拿着看了半天,脸上带着傻笑,最后冒出一句:“好——可爱啊!”这时在阿东的提醒下,才发现自己刚才那种在半沉醉状态下的言行有点失态了。
老大学生证上的那张照片是老大高三的时候照的,还留着短头发,面带微笑,确实很可爱。
不过在那么紧张的比赛中,我却这么放松和放纵,确实应该反省一下:)那天我们小组的成绩不是很好,没能进入下一轮,老大有些伤心,不过我们都尽力了。
在几个月之后的达能商业策划比赛中,我们再次组队,而且也顺利从海选(那时还没这个词儿吧)中出线,进入了上海地区复旦VS交大的final 20比赛,那天大家在一起巨放松,还常常派出“商业间谍”偷看别的组的答案拿来参考;)不过最终的结果未免有些遗憾,在忙活了大半天以后,最后提交完数据,裁判过来告诉我们说很遗憾,系统数据库里没有我们组的数据,而这时我们也没有备份我们的劳动果实。
最终的结局,理所当然是被淘汰,我们也没有什么心思去抗争他们的烂系统,因为我们一直追求的就两个字,就是“快乐”,这也就是我们小组名称“MerryMem”的最本质含义——快乐的记忆。
感想:数据丢失真的是让人棘手的事啊,居然又回到了我白天的痛苦,看来生活真的是存在轮回。
不过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失去的就让它失去,我们要不断追寻前面旅程中新的快乐
军训感言
青春,是丰富多彩的;青春,是绚丽多姿的;青春,是朝气蓬勃的;青春期的我们对未来充满了无数的想象和期待。
青春,有苦涩,也有甘甜;有欢笑,也有泪水……时光流逝,转眼间,初一也已成为了过去,我们将迈入初二的生活。
许多人说,初二是灰色的,为了让我们有充分的准备面对初二、面对中考,为期一天半的军训成为了我们进入初三学习的第一课。
在这闷热的八月里,骄阳带来的不再是温暖,而是炎热,但每位同学都顶着烈日来校军训,即使是一些身体不适的同学,也仍然坚持与大家共同训练。
先是听讲座,座位上的我们任由汗水肆无忌惮地淌下,但是还是保持着应有的坐姿。
接着来到了操场训练,操场上的我们个个精神抖擞,似乎一点都没有被这闷热的天气所打扰。
在一声声“立正”、“稍息”中,我们认真地完成了队列训练中的种种姿势。
虽然过程中,有同学倒下,但没有人因此而放弃,为的就是两个字——坚持
虽然没有橄榄绿的军装,但那青春活泼的稚脸是我们的经典,虽然没有凉爽的天气,但充满朝气的面容是我们的色彩。
操场上的空气散发着自信与拼搏的气息,操场上的每一个点滴,都震撼着我们的心灵。
我们得不到永远的胜利,只求能尝到苦涩后的甘甜;我们没有顽强的体魄,只求在倒下后能再一次站起;我们不可能永远相依相偎,只求在这最后的一年里共同进退;生活不可能一帆风顺,只求在遭遇坎坷时能坚持不懈……这,就是我们每个人的心愿
人只有在挫折中才能变的成熟,在困难中才能变的坚强。
当一切无谓的伤感,在不经意间流露之后,于是,我们小心翼翼地拾起那些断续的梦,摩挲着,揣在怀里,用真诚和汗水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坐标。
但人生是漫长曲折的,需要的不仅仅是梦想、虔诚和汗水,更需要一种勇气,一种信心,更是一种坚持
路旁纵然开满鲜花,留恋、忘返、驻足、沉醉,终为梦幻。
忘不掉的,是这青春色彩绽放的军训剪影,像是一朵朵不凋谢的花儿,成为记忆里永远的画面。
军训不但培养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而且能磨练人的坚强意志。
苏轼有句话:“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
”这句话意思是成功的大门从来都是向意志坚强的人敞开的,甚至可以说是只向意志坚强的人敞开。
心目中的军训充满教官的训斥;心目中的军训是紧张与艰苦的合奏;心目中的军训更是无常地响起那集合手哨音,还有那瓢泼大雨下的大集合、严训练;心目中的军训生活成百上千次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闪现在我的眼前。
但我还是满怀欣喜与信心地去拥抱我向往已久的军训。
在军训中,很苦很累,但这是一种人生体验,战胜自我,锻炼意志的最佳良机。
心里虽有说不出的酸甜苦辣,在烈日酷暑下的曝晒,皮肤变成黑黝黝的,但这何尝不是一种快乐,一种更好地朝人生目标前进的勇气,更增添了一份完善自我的信心吗
我满怀信心地开始了真正的训练。
教官一遍遍耐心地指导代替了严厉的训斥。
训练场上不但有我们整齐的步伐,也有我们阵阵洪亮的口号声,更有我们那嘹亮的军营歌曲。
站军姿,给了你炎黄子孙不屈脊梁的身体,也给了你龙之传人无穷的毅力。
练转身,体现了人类活跃敏捷的思维,更体现了集体主义的伟大。
不积滴水,无以成江海。
没有我们每个人的努力,就不可能有一个完整的,高质量的方队。
训练的每一个动作,都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团结的力量,合作的力量,以及团队精神的重要,我相信,它将使我终身受益,无论在哪个岗位上。
其实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也应该印满一条自己脚步的路,即使那路到处布满了荆棘,即使那路每一步都是那样的泥泞、那样的坎坷,也得让自己去踩、去踏、去摸索、去行进
我想那样的路才是真实的自我写照,决无半点虚假伪装之意很快的,很快的,我的军训生活结束了了,不知道自己是喜,还是悲。
军训之前自己还是个小皇帝,什么都不肯干,什么都不肯想,只顾着自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
记得自己在军训之前说过:“军训么反正没什么用的,大伙都是这么说的”。
难道不对吗。
一直以为军训在委屈我们,即使训练的再多那也不过是短暂的,现在又不是我们上战场打战,既然我们在这里学习,我们就要去做学习该做的,未来假如真有战争的话,那也是轮不到我们的,更何况现在是和平年代呢。
一直抱着这个念头很委屈的去参加训练,尽管炎热的太阳在头顶用那灼热的光肆虐的在身上徘徊,我还是有话不敢说,因为同学们都在努力坚持着呢。
我放弃了反抗的念头,继续让那崭新的军服湿漉。
一天过去了,没什么感觉,那一晚我睡不着,仰望天花板,我去体会今天的所思所想,打算去忘记今天的辛苦,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它在我的脑海里记忆犹新,我失眠了,想家了,问问同学你们的感受,几乎和我的感觉类同。
家,总以为自己可以去独立了的,哪知道自己还是生活在摇篮里。
第二天了,早早的醒了过来,感觉到同寝室同学的气息,他们已经醒了,平时记得在家里睡的迟,起的迟,他们跟我也差不多吧,我想是的。
穿好了,衣服,整理了下床铺,洗漱完毕,已经听到了教官集合的哨声,心里忽然感觉到了恐惧,感觉到了那洪亮的哨声将会带给我痛苦的训练。
抱着这样的心情我站在操场上了,结束了教官的演讲,连长匆匆的带我们到各自指定的位置训练,一二一,一二一……在训练的过程中,我发现许多同学都倒下了,这是故意的,还是认真的,是为自己解脱呢,还是真的受不了了。
教官在上面反复的叫我们做一个动作,觉得自己都会做了,可是教官还是在上面唧唧喳喳叫我们做,总是说句让我印象很深的话:“你们是个整体,一个人做不好,就会连累大家的,好比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这才发现教官很注重团体合作,我抛开了以为自己会做不好而让全班同学唾骂。
就这样心里的石头掉了一个下来,轻松了很多。
稍息,立正,反复的做这个动作,自己都快要疯掉了,怎么办呢,以为这个教官是个傻瓜呢。
早餐时间到了,大伙纷纷幻想着进入食堂,可是,吃饭前还要站军姿,哪连做得好哪连先进,哎,怎么这个样子的,难道这就是军训
还不如让我关监狱呢,监狱可能还没那么惨。
进入了食堂,不准坐下,待大家安静下来才让大家做下来开饭,饿的我们已经发慌了,大家狼吞虎咽的吃,只要有菜在上面大家都会吃个精光。
结束早餐后,休息了下又进如了训练,个个都累的慌,还好天气不怎么热,有时下雨,我多么希望天天下雨啊,可是都是阵雨,让我失望了,无奈之下我们只能继续那艰难的练习,过一天算一天吧。
反反复复的过着6天残酷的训练,直到最后那二天才是最重要的,要考试,还发了答案,只要记着答案就好,简简单单的考试一下子就通过了。
心想有答案的考试算考试吗
考了又有什么用,真不知道学校是怎么想的,那天就出现了不舒服的事情,我居然被教官说成是阿混,我当时还以为没什么呢,可是后来教官让我别去考核了,和我一样其他4个同学,除了一个女孩子外,那3个男孩子整天笑嘻嘻的,教官之所以以为我也在胡闹,就这么决定我的命运了,6天的训练的结果就这么没了,还不如别来训练呢。
难道我真的没做好
天作证,地为凭,我不比别人做的好
我很气愤,我想知道教官为什么这么说我,这么决定,希望我的判断是错的,那没办法我是做错了,可是我没有啊。
一向不示弱的我,今天居然出丑了,这又是我人生当中一次挫折,一次警告
我想讨回公道,我抱着一丝希望,对教官说让我重新归队,教官那个回答让我彻底愤恨他,彻底没心思训练下去了,相信那个女孩子也一样不好受的吧。
我愤恨,抱怨,没人让我倾诉,我埋在心里默默的唾骂……晚上,大家围坐在在操场上,举行拉歌活动,人们常说,想起部队就想起发号“一,二,三,四”。
其实,部队的歌比喊的发号还多。
他们唱歌也开展竞赛,竞赛的方式十分特别,叫“拉歌”。
这“拉歌”虽然不是像刘三姐那样空灵悠远的甩腔调子,却也音韵十足,别有风味。
因此。
我们说。
部队不光有齐刷刷的脚步,还有齐整整的歌;部队不全是苦,部队也有乐。
我们大家很开心,心里的难过也消失了,置身于欢乐当中,我幻想着军人们的生活,他们一定充满了乐趣,还有那强劲的身体,他们就是为了祖国的明天而奋斗的战士。
我忘记了来时的那个念头,那个不想参加,一直让我退缩的念头。
将它远远的抛在了脑后。
我幻想着自己成为了一个军人,幻想着自己以那顽强的身体来捍卫祖国的大好河山。
加油,未来永远不是梦~~~~最后一天来了,听到阅兵式响起的那威武的音乐,震撼了我的心灵。
“同志们好,首长好。
同志们辛苦了,为人民服务”我听到了军人们的心声,听到了我们这些小战士的心声,那样豪迈。
考核的时间到了。
教官已经安排好了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我很难过,一向好胜的我今天居然离开了队伍,彻底失败了。
那位女同学说“虽然我们不在队伍中,被抱怨,满怀希望,希望其他队友们能够做的更好”我期待着他们优异的成绩出来。
考核结束了,虽然我没参加考核,但是我体会了这6天难以忘怀的训练,对我来说,这6天就是一个挑战。
成绩出来了,得了个挺好的成绩,大家很开心。
最后呢,大家跟教官说再见后,一个个就好像从监狱里释放出来一样开心的不得了。
我带着愉悦的心情乘着车行驶在公路上。
好悲,好了~~~~军训生活使我了解了“骄必败”的真正的含义,对我们的学习生活也十分适用,我们常常看到有的人在学业上有了一点进步,便沾沾自喜,以为自己的学识已经很丰富了,这样的心态也绝对是学业上的绊脚石,我们应在取得成绩之后,依然寻找自己的不足,抓住一切机会,孜孜不倦地学习,不断开拓自己的知识领域。
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是所谓“知识爆炸”的时代,科学的发展是个加速的运动。
如果我们不随时看到自己的不足,用新的知识来充实自己的头脑。
“学然后知不足”,这是前人的经验总结,也应该作为我们不断前进,奋发努力的座右铭。
不论是孟夫子得“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还是范晖的“同舟共济,患实共之”,说的都是人与人之间要团结协作,可见“团队精神”的重要性,我们有热血更有燃烧热血的个性,我们独立更有独立后对事物独特的见解,而“团队精神” 正是将我们的个性融合,在达到目的的同时也让我们尽展个性。
在集体中,我们学会了相互包容,彼此谅解;学会了忍让,一时间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尽显无疑,而我们也在团体中真正实现了自我价值。
“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
我们以实际行动为军训生活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我将全力以赴迎接学业上更大的挑战,争取做得更好
再见了,同甘共苦的教官
再见了,潇洒难忘的军训这是我的起步
求一些爱情句子:不懂珍惜当失去后,狠后悔的句子。
醉过后方知酒浓,爱过后方知情重,很多感情,都是需要亲身经历,深深体会过其中甘苦后才会醒悟...爱情,只有当它失去时,你才明白爱情的可贵,你才懂得后悔的滋味...曾经有一段真挚的爱情放在我面前,我没有珍惜,等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急,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对那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然后一定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的话,我希望是.........一万年
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这句话的感悟150-200字
古希腊哲学柏拉图说过:“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坚持与放弃是人生的两道风景线,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就不可能拥有真正的成功,没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心态,也不会泰然处之地面对生活中的艰辛。
在困难面前,你选择坚持还是放弃?在坎坷之中,你选择向前还是后退?坚持与放弃是相互对立的两种处事态度,它们蕴涵着丰富的人生哲学。
坚持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凌云壮志,放弃则是“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机敏睿智。
人世间不可能一帆风顺,必要的时候,我们还得要学会放弃。
简·爱放弃了自卑,选择了幸福;斐迪南放弃了富贵,选择了爱情;保尔放弃了苟全,选择了共产主义;牛虻放弃了生命,选择了革命……放弃,是一种境界,是自然界发展的一种必由之路。
鲁迅弃医从文,把笔端直接指向腐朽的统治者,最终成为一代文豪。
有旬俗话说得好:“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
”其实,学会了放弃,你也就懂得了如何去选择。
选择更宽广的道路,选择更远大的理想,选择更豁达的心情,选择更伟岸的山峰,选择更开阔的胸怀…… 坚持与放弃是人生的两道风景线,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就不可能拥有真正的成功,没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心态,也不会泰然处之地面对生活中的艰辛。
我们既要学会坚持,抱有一份信念又要学会放弃,持有几份淡然。
其实,生活中的美景无处不在,坚持爬到山顶,可以一览无余;站在半山坡上,同样也能饱览秀美的景色。
只要心中装着大山,站在哪里观赏都是一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