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兵政审材料范文
对于从未接触过这份表格的人来说,在拿到这份表格时会对如何填写表格而感到不知所措。
因此要求先把内容填写在草稿上面,然后请字写的比较好的人抄到正式表格中,毕竟如果通过了,这份表格就会伴随你一生,因此字要好看一点。
应征公民在通过体检后需要填写的一份介绍自身及家庭政治背景的表格。
只有政治审查通过,公民才会被部队招收。
第一,填写政审表不能有任何涂改和污点,一旦涂改或污损即为废表,不能再用。
通常个人填写时应先认真看清楚填表说明。
本表一律用填写,用钢笔(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字迹要工整。
表内的年 、月、日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在用其它纸张做初稿,在需填写内容核对无误后再抄写到政审表上。
第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是统一印制、下发和使用的,所有个人复印、打印等非正式下发的一概无效。
第三,需异地单位填写政审内容时,往往就是由于邮寄过程较长而出现误时误事,如果你的政审表是做为普通邮件邮寄,肯定要耽误时间,最好是使用(EMS)的方式,这样才能保证按时收到。
第四,表格填写中相关注意事项事项1、姓名:按照身份证及户口册上名字填写 身份证和户口册上的名字必须一致;特别是书写“杨”字要注意繁简区别。
事项2、曾用名:身份证及户口册上没有的一律不准填写。
事项3、出生年月:按照身份证、户口册上日期填写,严禁填写自行更改过的日期。
事项4、性别: 这一栏就不多说了。
事项5、名族:按照身份证、户口册上的信息填写,不准乱填写;事项6、宗教信仰:大家要特别注意,一律填写( 无)事项7、:以自己的最高为准填写;事项8、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或的分别填写相应组织称呼并填写加入年月。
无组织关系一律不填写。
事项9、户籍情况:以户口册上户籍信息为准。
分别按照户口册上户籍信息填写相应内容,农业或者城镇;事项10、籍贯:以户口册上户籍信息为准填写。
例:云南嵩明或云南XX县。
事项11、所在地址栏:填写第一页上的专用章那里打印着的地址。
例如:嵩明县嵩阳派出所或嵩明县杨桥派出所。
事项12、婚姻状况:一律填写 未 事项13、现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在校生或实习生填写就读学校名称,有工作单位的填写工作单位名称, 但注意工作单位必须是国家正式单位,到私人企业外出打工单位不算。
已毕业没有工作在家的人员,填写村(居)委会名称 。
例如(1)嵩明县第一中学(2)嵩明县嵩阳镇东北街居委会。
事项 14、家庭地址:严格按照身份证和户口册上登记信息填写事项15、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何组织、担任何种职务。
示例:2002.03 在XX中学就读期间由XXX同志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
其中一定要写清时间,介绍人,地址,组织名称。
这里可能会忘记介绍人是谁,大家要注意回忆查找。
事项16、奖惩情况:原则上受镇级以上单位表彰的才填写 ,受表彰情况必须有原件交征兵工作人员查看后认可,复印原件交给征兵工作人员留档。
没有的在右下角上方填写认真填写“无”。
事项17、受训情况:一律填写最高学历在校军训情况。
有专业特长填写专业特长。
事项18、本人简历及证明人:这里需要填写从小学到现在基本经历,证明人一般为班主任或领导。
例:1993年9月至98年7月 在XX小学读书,证明人:XX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 在XX中学读书,证明人:XX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 在XX中学读书,证明人:XX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 在XX大学读书,证明人:XX2008年8月至今在XXX村(居)委会生活 证明人:XXX事项19、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业、政治面貌栏:需要填写三代内的直系亲属资料,如果已经过世的,也要写出,且要有一定的先后顺序。
情况示例:爷爷: XXX 在xx村 于XX年病故奶奶: XXX 在xx村 在家父亲: XX单位职员 中共党员母亲: XX在XXX村 在家外公:XXX 在xx村 在家外婆:XXX 在xx村 在家舅父:舅母:姑父:XXX 在xx村 经商姑母:哥哥:XXX在XXX学校读书弟弟:XXX在XXX学校读书姐姐:XXX在xxx单位工作妹妹 : XXX在XXX学校读书 事项20、对政治有特殊要求单位征集的新兵才填写栏 一律不准填写。
要求填写的人员我们会通知,没有通知的不必填写。
事项21: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这里填写的是学校对自己的评价。
如果你是在外地求学的,例如在昆明读书,现在又回到老家,那么,你就必须带着这份表格去学校请原班主任填写,学校副校长以上级别的领导签名加盖学院或学校公章才行。
公章一定要盖在领来的表格上,否则无效。
如在外地学习的,如王金鑫社同志,可以请学校对你在校表现出具证明后,用快递寄回贴在“附页栏”。
例:该生于XXX年XX月至XXX年XX月在本校XXX班(高等院校加上在XXX系XXX班)读书,期间表现良好,学习认真,(做为班干部的人员应该加上工作负责),顺利完成全部课程并毕业(实习)。
无违法违纪行为。
参加统考现在读高三人员填写为该生于XXX年XX月至XXX年XX月在本校XXX班)读书,期间表现良好,学习认真,(做为班干部的人员应该加上,工作负责),无违法违纪行为。
xxx签名 盖章 日期事项22、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需要到居住地的村委会或单位领导填写,并有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盖章。
这项工作由民兵连长负责完成。
例:该青年在本村生活期间,经审查现实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同意应征。
xx签名 盖章 日期有工作单位填写为,该同志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团结同事,工作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力。
无违法违纪行为行。
同意应征。
事项23、常住人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
这项工作由镇武装部负责完成。
示例:(以公安机关填写为准)经审查该同志在本辖区范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也没有参加任何反动团体组织。
xxx签名(审查员签字)xxx签名 (副所长) 盖章 日期 事项24、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审查意见:需要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的武装部,请那里的部长填写,然后盖该单位的章。
示例:经审查该青年现实表现较好,无违法违纪行为符合应征即现役条件。
xxx签名 盖章 日期各位同志,政审表填写好后,请各村居委会民兵连长统一带回填写“村(居)委会或企事业单位意见”栏,由各政审对象将表格拿到各自最高学历学校填写“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 栏,由于时间非常急,这两栏填写完后,请民兵连长务必于明天下午3点前将表册交回镇武装部完成其它栏的审查,如果哪一环节延误时间影响定兵,这样的事我们也没有办法补救。
请大家一定要加班加点按时完成。
备注:因自身原因造成2次填表的自己负责
本科毕业当兵
征兵工作是事关国家安全稳定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工作,对打牢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基础、促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从国家和军队建设大局出发,出台了一系列激励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积极做好征兵工作,为完成征兵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也存在有的地方对征兵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征集动员能力不强、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切实做好我省新形势下的征兵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参军报国浓厚氛围 征兵宣传是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征兵工作、保证新兵质量的重要环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加强征兵工作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宣传《国防法》、《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适龄青年充分认清献身国防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每个适龄青年应尽的光荣义务;宣传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和制定出台的激励政策,调动优秀青年入伍的积极性,激励他们到部队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宣传各级加强征兵工作的有力措施和工作经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机关以强烈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做好相关组织领导工作。
要运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创新宣传手段,增强征兵宣传效果,特别是在开展兵役登记、组织征兵期间,加大宣传教育投入,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
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开设专栏专题、建立征兵网站等形式,在重要版面、黄金时间和时段进行集中宣传。
征兵宣传要进院校、进村居社区、进厂矿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文艺演出、播放军旅题材影视片、英模典型做报告、瞻仰先烈等活动,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积极做好社会动员教育工作。
全面落实挂“光荣军属“牌、上门送喜报、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等优抚对象抚慰制度,增强军人及其家庭的光荣感。
每年5月、10月份为“征兵宣传月”,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创新形式,注重效果,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国防建设、人人支持征兵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制定优惠政策,激发适龄青年入伍的积极性 (一)提高优待补助标准。
认真落实义务兵优待补助政策。
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经费标准,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倍左右和1.5倍左右的数额发放;国家指令安排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要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农村籍义务兵,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标准发给优待金。
对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应适当提高。
一次性经济补助和优待金由县(市、区)统一标准、统一发放。
要积极探索实行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路子。
加大省级、市级财政支持力度,以适应各县(市、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确保优待金和自谋职业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确保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安置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省、市将优待金和自谋职业补助金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对基本财力无法满足县级基本支出的财政困难县,通过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转移支付给予补助。
(二)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
积极落实国家现行安置政策及自谋职业政策,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到基层一线、经济社会发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应严格按照计划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指导有空编的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拿出一定数额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士兵按照程序参加考核考试,择优录用。
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都应积极吸纳退役士兵就业。
企业与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应当依法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
企业招录退役士兵达到一定比例的,根据有关规定相应递减有关税费。
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加大“阳光安置”和督导检查力度,对认真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任务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拒绝接受安置任务的单位,对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法处理。
对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因战、因公被评为5-8级伤残等级的退役士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重点安置。
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士兵,要加强培养,鼓励他们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扶持等各项优惠政策。
(三)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要求,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要选择师资力量强、实训设施好、教学质量高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本着“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对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三、加强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兵员征集能力 随着征兵工作改革的深入发展,征兵工作由季节性转变为常态化、制度化。
要强化“一季征兵、全年准备”的理念,把做好征兵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来抓。
各级宣传、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民政、财政、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选派专人参加征兵办公室工作,并相对固定人员,保持工作连续性。
要建立征兵办公室常态化办公制度,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部署征兵工作。
要依据兵役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规程,扎实抓好征兵宣传教育、兵役登记、预征对象培养和管理、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审批定兵、新兵输送、跟踪管理、受理退兵、廉洁征兵、执法检查等各项工作落实。
要健全征兵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确保征兵工作高效率开展、高质量完成。
四、坚持依法征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依法征兵是确保兵员质量的有效保证。
要把征兵工作列入军队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内容,建立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五级”征兵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要严格责任追究,完不成征兵或退役士兵安置任务的单位及领导,不得参与“双拥模范城”、“党管武装好书记”、“关心国防建设十佳单位(个人)”、“兴武建功先进单位(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性质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要完善兵役登记和预征制度,为参加兵役登记、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适龄青年发放“兵役登记证书”和“预征通知书”。
凡不按规定进行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或不参加应征的预征对象,依照《兵役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取消其公务员报考资格。
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兵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对拒绝完成兵役工作任务、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和逃避兵役登记、体检、征集、弄虚作假的,以及在检疫退兵期内擅自离开部队或因思想原因被部队退回的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征兵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做好征兵工作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兵役机关的重要职责。
各级政府要把兵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同志靠上抓,及时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支持力度,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倾斜和保障。
各级宣传、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民政、财政、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征兵工作责任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征兵工作。
各级兵役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加强军队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
各级政府和兵役机关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基层认真听取意见,全面掌握实际情况;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更新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找准征兵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基层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狠抓廉洁征兵,带头执行征兵政策规定。
要加强政策法规教育,严格落实征兵工作程序,大力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
要把责任分解到征兵工作各个环节,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和案件,遏制不正之风,净化征兵环境,确保征兵工作有序开展。
义务兵改转士官申请书怎么写
高中毕业去当兵,可以考军校成为军官。
高中毕业生、高校在校生士兵,可以报考军校,或者参加报送入学,毕业后称为军官。
(一)非统招、非全日制以及函授、自考的大专毕业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士兵或者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通过军事共同科目考核。
(二)普通士兵提干(报送入学)条件: 1、有坚定的革命理想和信念,立志献身国防事业; 2、中国共产党党员; 3、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指挥; 4、一贯表现突出,军政素质兼优,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5、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须在本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截止时间均为当年1月1日); 6、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 7、高中或者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8、年龄不超过25周岁 (截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不含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获得者)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可放宽到26周岁; 9、身心健康,符合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 (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比照1次三等功掌握,但不含全军士官优秀人才奖二、三等奖); 2、军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或者通报表彰的军事训练尖子,并且另有1次个人立功; 3、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
2016年征兵要求
每年12月31日年18岁的男性公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当年未被征集的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
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征集。
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公民,不征集。
第四条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当根据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素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优先保证特种条件兵的征集。
可以实行按地区或者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或者县,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征兵任务。
第六条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在全国有计划地划分技术兵征集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队,应当按照划定的区域进行技术兵的征集和补充。
第七条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承办。
各军区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具体工作由军区征兵办公室承办。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该地区的征兵工作。
第八条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志愿兵的工作,由各级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向广大青年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的教育,认真做好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应征。
第十条在征兵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