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活着》的阅读感悟
《活着》读后感在过的所有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带给我最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
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
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
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
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
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 ,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
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
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
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
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
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余华的活着
从那个吃喝嫖赌抽的富贵身上,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人啊,不能作(一声),不作死就不会死。
里面有一个段子我特别深刻,富贵他爹为了让富贵儿改过自新,用心良苦的将整钱换成硬币让富贵儿用筐挑着去还债。
余华 活着 的名家评析
评价:只有肉体的“”有灵魂的求索。
此类作家的代表人物就是余华。
在《活着》这篇小,余华传达了一种让大多数中国读者都无法反对的根本原则:对于中国人来说,活着就是一切,活着就是胜利,根本不存在任何高于“活着”的价值。
所谓“宁作太平犬,不作乱世人”,长久的东方专制主义以及周期性的社会动荡,形成了一种高度实用化、物质化的“活着主义”,其关注点完全集中在人的肉体生命的保存上。
从《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到《兄弟》,昔日的牙医余华不断讲述关于“如何活下来”的故事。
也许是因为过去经常给患者拔牙,他知道怎样才能让读者忘却现实生活中的痛苦。
余华所编造的种种故事,宛如一本经验丰富的野外生存手册,它们表明由中国人所构成的社会仍处于“原野”的状态,生活于其中你必须依靠本能来求生。
余华设置了一个接一个的“偶然事故”来阐释人生的悲剧性,命运无常的叹息却无法让主人公的故事产生真正的悲剧力量。
余华并不缺少想象力,他缺少的是关于基本的是非的判断力以及爱与同情。
余杰《病入膏肓的中国文学》
余华 活着 人物简介
富一个在年轻时将家产败光,上街被抓走当战士来回家安安的过日子。
家富贵的老婆,一个对富贵不离不弃的人。
有庆:富贵的儿子,听父母的话,对自己的羊尤其的好。
凤霞:富贵的女儿,是一个哑巴聋子,尽心尽力的帮助富贵。
二喜:凤霞的老公,对凤霞很好,对富贵也很好。
苦根:富贵的外孙子,很听话的小孩。
余华写的《活着》具体内容是什么啊
《活着》,很久之前读过,唯一残留的印象说来实在不正经——大伙儿死光了。
重看,不敢说认识更深了,但的确所思许多。
余华的语言,在我看来可以说是一种刻意为之的拙朴。
植根于土地的乡土文学,字里行间透出的是实诚和浑厚,语言是不矫揉造作的,对话是口语化的。
然而,何谓我所称之“刻意”
有别于真正平淡的,余华的机灵劲儿是抑不住的。
“爹,一张桌子有四个角,削掉一个角还剩几个角
”也不知道凤霞是从哪里听来的,当我说还剩三个角时,凤霞高兴得格格乱笑,她说:“错啦,还剩五个角。
”听了凤霞的话,我想笑却笑不出来,想到原先家里四个人,家珍一走等于削掉了一个角,况且家珍肚子里还怀着孩子,我就对凤霞说:“等你娘回来了,就会有五个角了。
”愉快的趣味够得很,忧愁的韵味也很长。
看到这一段我暗夸余华设计得巧妙极。
读小说有两种,一是可以读得很快的,二是一字一句都要慢慢嚼。
我认为余华的属于前者,但这种阅读的快不是因为其思想密度不够,而正是因为其语言足够简练,不刻意给读者设置障碍的同时又很有味道。
谈谈这个故事。
一个简单的故事:浪荡公子,输了家本;幸还有真爱,幸儿女成双,不幸父母双亡;融身时代潮流里,也是一朝又一夕;儿子惨死,女儿嫁了,却也抵不住惨死,老婆老去,又亲手埋了女婿和孙子。
福贵最后买了那头老牛,是拯救了那头老牛,也是怎么都拯救不了自己,也不需要至于拯救这么歇斯底里的词的。
就是前两天,还有人说我们是——两个老不死。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福贵好。
定下来叫它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很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我们两个很像,我嘿嘿笑,心想我早就知道它像我了。
福贵是好样的,有时候嘛,也要偷偷懒,可人也常常偷懒,就不要说是牛了。
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让它干活,什么时候该让它歇一歇,只要我累了,我知道它也累了,就让它歇一会,我歇的来精神了,那它也该干活了。
全书露骨的地方不多,怨天尤人的也没有什么,这里却难得很直白地讨论自己和整体概念上的人,尽管如果和西方的文学作品相比是十分不直白的。
我无意讨论故事所在的背景,而故事本身是让人感到无奈的。
富贵在天,生死有命,虽然这本来就是逃不去的,但至于其中让人感觉到的无力,也是无可扑灭的了。
我还是无法想象福贵亲手埋掉五个亲人的痛苦感受。
同时我也认为这样极端化的情节设计不好,反而像要是特地去增加悲剧情节地写死亡了。
这话的表述有一些问题,谁都知道作家的情节设定是特地的,而我要说的是这里的情节却显得有一点过于刻意了。
生和死固然对立,但不去设计更精妙的情节,那如果不是作者不够聪明,就一定是他太懒了。
不过还是让我按照作者的意图说下去。
那么,也就只有在这种命运之下,讨论福贵此人才有意义。
福贵从纨绔子弟到老实农人的性格转变是应激的,也是极快的,甚至我觉得从这个角度来讲有一些败笔。
当我想要找几个词语来描述福贵的性格的时候,我却发现我甚至找不到这个主人公生机勃勃的一面。
想是受了极大的苦楚,所有幸和不幸的都变得至淡至稀,就连偶尔的快乐也变得带有苦涩,以至于细水长流,都蒙上了一层什么的。
福贵不是一个所谓的典型角色,但他所有的情绪都让读者感同身受,所有的言语都让读者感到真诚。
我想,要从里面说到一些什么,那就是活着的力量了。
活着的力量。
这也是我认为全书所要讲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也不必在乎读者所感受到的悲观情绪了,因为那些都不是书要强调的。
活着这个状态理所当然地贯穿全文,不热烈也不激昂,也没有透露出消极和厌倦。
一个抗命于他的命运的人,一个要过了生和死里的颠覆和催磨的所有人,对他们来说:活着的力量就是活着本身呀。
一本好书必然开放给所有的读者理解,故幸而我可以写出这么多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