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心得
误会: 早年在美国阿拉斯加地方,有一对年轻人结婚,婚后生育,他的太太因难产而死,遗下一孩子。
他忙生活,又忙于看家,因没有人帮忙看孩子,就训练一只狗,那狗聪明听话,能照顾小孩,咬着奶瓶喂奶给孩子喝,抚养孩子。
有一天,主人出门去了,叫它照顾孩子。
他到了别的乡村,因遇大雪,当日不能回来。
第二天才赶回家,狗立即闻声出来迎接主人。
他把房门开一看,到处是血,抬头一望,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见了,狗在身边,满口也是血,主人发现这种情形,以为狗性发作,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拿起刀来向着狗头一劈,把狗杀死了。
之后,忽然听到孩子的声音,又见他从床下爬了出来,于是抱起孩子;虽然身上有血,但并未受伤。
他很奇怪,不知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再看看狗身,腿上的肉没有了,旁边有一只狼,口里还咬着狗的肉;狗救了小主人,却被主人误杀了,这真是天下最令人惊奇的误会。
注:误会的事,是人往往在不了解、无理智、无耐心、缺少思考、未能多方体谅对方,反省自己,感情极为冲动的情况之下所发生。
误会一开始,即一直只想到对方的千错万错;因此,会使误会越陷越深,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人对无知的动物小狗发生误会,尚且会有如此可怕严重的后果,这样人与人之间的误会,则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
钉子: 有一个男孩有着很坏的脾气,于是他的父亲就给了他一袋钉子;并且告诉他,每当他发脾气的时候就钉一根钉子在后院的围篱上。
第一天,这个男孩钉下了37根钉子。
慢慢地每天钉下的数量减少了。
他发现控制自己的脾气要比钉下那些钉子来得容易些。
终于有一天这个男孩再也不会失去耐性乱发脾气,他告诉他的父亲这件事,父亲告诉他,现在开始每当他能控制自己的脾气的时候,就拔出一根钉子。
一天天地过去了,最后男孩告诉他的父亲,他终于把所有钉子都拔出来了。
父亲握着他的手来到后院说:你做得很好,我的好孩子。
但是看看那些围篱上的洞,这些围篱将永远不能回复成从前。
你生气的时候说的话将像这些钉子一样留下疤痕。
如果你拿刀子捅别人一刀,不管你说了多少次对不起,那个伤口将永远存在。
话语的伤痛就像真实的伤痛一样令人无法承受。
注:人与人之间常常因为一些彼此无法释怀的坚持,而造成永远的伤害。
如果我们都能从自己做起,开始宽容地看待他人,相信你(你)一定能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结果....帮别人开启一扇窗,也就是让自己看到更完整的天空.... 三思后行: 大多数的同仁都很兴奋,因为单位里调来一位新主管,据说是个能人,专门被派来整顿业务;可是日一天天过去,新主管却毫无作为,每天彬彬有礼进办公室,便躲在里面难得出门,那些本来紧张得要死的坏份子,现在反而更猖獗了。
他那里是个能人嘛
根本是个老好人,比以前的主管更容易唬
四个月过去,就在真正努力为新主管感到失望时,新主管却发威了--坏份子一律开革,能人则获得晋升。
下手之快,断事之准,与四月表现保守的他,简直像是全然换个人。
年终聚餐时,新主管在酒过三巡之后致词:「相信大家对我新到任期间的表现,和后来的大刀阔斧,一定感到不解,现在听我说个故事,各位就明白了:「我有位朋友,买了栋带着大院的房子,他一搬进去,就将那院子全面整顿,杂草树一律清除,改种自己新买的花卉,某日原先的屋主往访,进门大吃一惊的问:『那最名贵的牡丹哪里去了
』我这位朋友才发现,他竟然把牡丹当草给铲了。
后来他又买了一栋房子,虽然院子更是杂乱,他却是按兵不动,果然冬天以为是杂树的植物,春天里开了繁花;春天以为是野草的,夏天里成了锦蔟;半年都没有动静的小树,秋天居然红了叶。
直到暮秋,它才真正认清哪些是无用的植物,而大力铲除,并使所有珍贵的草木得以保存。
」说到这儿,主管举起杯来:「让我敬在座的每一位,因为如果这办公室是个花园,你们就都是其间的珍木,珍木不可能一年到头开花结果,只有经过长期的观察才认得出啊
宽大: 这是一个来自越战归来的士兵的故事。
他从旧金山打电话给他的父母,告诉他们:「爸妈,我回来了,可是我有个不情之请。
我想带一个朋友同我一起回家。
」「当然好啊
」他们回答「我们会很高兴见到的。
」 不过儿子又继续下去「可是有件事我想先告诉你们,他在越战里受了重伤,少了一条胳臂和一只脚,他现在走投无路,我想请他回来和我们一起生活。
」 「儿子,我很遗撼,不过或许我们可以帮他找个安身之处。
」父亲又接着说「儿子,你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像他这样残障的人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很大的负担。
我们还有自己的生活要过,不能就让他这样破坏了。
我建议你先回家然后忘了他,他会找到自己的一片天空的。
」就在此时儿子挂上了电话,他的父母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
几天后,这对父母接到了来自旧金山警局的电话,告诉他们亲爱的儿子已经坠楼身亡了。
警方相信这只是单纯的自杀案件。
于是他们伤心欲绝地飞往旧金山,并在警方带领之下到停尸间去辨认儿子的遗体。
那的确是他们的儿子没错,但惊讶的是儿子居然,只有一条胳臂和一条腿。
故事中的父母就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
要去喜爱面貌姣好或谈吐风趣的人很容易,但是要喜欢那些造成我们不便和不快的人却太难了。
我们总是宁愿和那些不如我们健康,美丽或聪明的人保持距离。
然而感谢上帝,有些人却不会对我们如此残酷。
他们会无怨无悔地爱我们,不论我们多么糟总是愿意接纳我们。
今晚在你入睡之前,向上帝祷告请他赐给你力量去接纳他人,不论他们是怎么样的人;请他帮助我们了解那些不同于我们的人。
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种神奇的东西称为「友情」,你不知道它究竟是如何发生何时发生,但你却知道它总会带给我们特殊的礼物。
你也会了解友情是上帝给我们最珍贵的赠与
朋友就像是稀奇的宝物。
他们带来欢笑,激励我们成功。
他们倾听我们内心的话,与我们分享每一句赞美。
他们的心房永远为我们而敞开。
现在就告诉你的朋友你有多在乎他们。
信任 一次上课的时候,教授来到教室,对我们说:“今天我们不上课了,来做一个‘信任’试验。
” 他让我们面朝他排成两排,然后前排的同学不借助任何物体,向后仰面倒去,由后面的同学接住。
听了教授的话,前后两排的同学互相望着,都心照不宣地笑起来。
这样的游戏,我们私下玩过多次,每次都是前排的同学向后倒去的瞬间,站在后面的同学便快速抽出身来,这样,前面的同学由于失去重心,会仰面摔倒在地。
后来再有同学说玩这样的游戏,前面的同学再也不肯真的向后倒了。
教授见我们都准备好了,说了一声“开始”。
听了他的指令后,站在前面的许多同学,开始一点一点向后倾斜,但每一个人都暗自掌握着身体的平衡,并不让自己失去重心。
后面的同学见了,知道前面的人并不真倒,所以只是伸出手来,象征性地在前面的同学衣服上轻轻碰一碰。
这时,一个我们没想到情景出现了,平时上课坐在我前面,个头有一米八零的一位男生,向后直直地倒去,在他后面的是一位小巧的女生。
见男生向她倒去,先是一愣,接着便使尽全力,一把抱住了他。
看得出,女生非常吃力,但还是稳稳地托住了男生。
试验结束后,教授走上讲台,他用手指着那位男生和那位女生对大家说:“今天的‘信任’试验,他们两人做得最成功。
同学们,什么是信任呢?信任便是像刚才这位男同学一样,对别人没有丝毫的戒备和猜忌之心,把自己完全地交给别人;而这位女同学,则向我们展示出了最好的‘值得信任’的例证,就是不管自己有多困难,都会把别人交付的事情办好。
他们两人之所以能把这场试验做成功,就是因为他们把相互信任演绎到完美。
生活中,我们总是渴望他人的信任,希望别人信任自己,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向他人付出信任呢?一个人值得别人信任是幸福的,而一个人信任他人,则是高尚的。
同学们,让我们先试着做高尚的人,再做一个幸福的人吧……” 教授的话音刚落,教室里便响起了掌声…… 问:如果你家附近有一家餐厅,东西又贵又难吃,桌上还爬着蟑螂,你会因为它很近很方便,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光临吗
答:你一定会说,这是什么烂问题,谁那么笨,花钱买罪受
可同样的情况换个场合,自己或许就做类似的蠢事。
不少男女都曾经抱怨过他们的情人或配偶品性不端,三心二意,不负责任。
明知在一起没什么好的结果,怨恨已经比爱还多,但却“不知道为什么”还是要和他搅和下去,分不了手。
说穿了,只是为了不甘,为了习惯,这不也和光临餐厅一样
——做人,为什么要过于执著
问:如果你不小心丢掉100块钱,只知道它好像丢在某个你走过的地方,你会花200块钱的车费去把那100块找回来吗
答:一个超级愚蠢的问题。
可是,相似的事情却在人生中不断发生。
做错了一件事,明知自己有问题,却*也不肯认错,反而花加倍的时间来找藉口,让别人对自己的印象大打折扣。
被人骂了一句话,却花了无数时间难过,道理相同。
为一件事情发火,不惜损人不利已,不惜血本,不惜时间,只为报复,不也一样无聊
失去一个人的感情,明知一切已无法挽回,却还是那么伤心,而且一伤心就是好几年,还要借酒浇愁,形销骨立。
其实这样一点用也没有,只是损失更多。
——做人,干吗为难自己
问:你会因为打开报纸发现每天都有车祸,就不敢出门吗
答:这是个什么烂问题
当然不会,那叫因噎废食。
然而,有不少人却曾说:现在的离婚率那么高,让我都不敢谈恋爱了。
说得还挺理所当然。
也有不少女人看到有关的诸多报道,就对自己的另一半忧心忡忡,这不也是类似的反应
所谓乐观,就是得相信:虽然道路多艰险,我还是那个会平安过马路的人,只要我小心一点,不必害怕过马路。
——做人,先要相信自己
问:你相信每个人随便都可以成功立业吗
答:当然不会相信。
但据观察,有人总是在听完成功人士绞尽脑汁的建议,比如说,多读书,多练习之后,问了另一个问题
那不是很难
我们都想在3分钟内学好英文,在5分钟内解决所有难题,难道成功是那么容易的吗
改变当然是难的。
成功只因不怕困,所以才能出类拔萃。
有一次坐在出租车上,听见司机看到自己前后都是高档车,兀自感叹:“唉,为什么别人那么有钱,我的钱这么难赚
”我心血来潮,问他:“你认为世上有什么钱是好赚的
”他答不出来,过了半晌才说:好像都是别人的钱比较好赚。
其实任何一个成功者都是艰辛取得。
我们实在不该抱怨命。
——做人,靠自己
问:你是否认为,篮球教练不上篮球场,闭着眼睛也可以主导 一场完美的胜利
答:有病啊,当然是不可能的。
可是却有不少朋友,自己没有时间打理,却拼命投资去开咖啡馆,开餐厅,开自己根本不懂的公司,火烧屁股一样急着把辛苦积攒的积蓄花掉,去当一个稀里糊涂的投资人。
亏的总是比赚的多,却觉得自己是因为运气不好,而不是想法出了问题。
——做人,记得反省自己
残忍的笑刑 17 世纪“欧洲30 年战争”期间,有人发明了一种“笑刑”。
这种刑罚 是将犯人或战俘的手脚牢牢捆住,然后在脚底上涂满蜂蜜、白糖汁或食盐, 然后牵来一只山羊,让它在犯人脚下大舔佳肴美味。
这样,使受刑者奇痒难 忍,无法克制,终至狂笑不止而死亡。
据分析,人体持续狂笑,会使肺内空 气越来越少,失去呼吸能力,于是造成极度缺氧窒息而死。
这种变相肉刑的 残忍程度,其实无异于严刑拷打,只不过这种施行手段,似乎能给施刑者带 来某种杀人的乐趣而已。
昏庸法官与愚蠢强盗 1983 年2 月,英国有3 个强盗抢劫了200 英镑,在开车逃跑途中,由于 汽油耗尽,只得弃车步行,但却把自己的名片、信件和其他杂物留在车上。
警察根据名片很快就将他们一网打尽。
在审理此案时,有位法官对强盗们说:“像你们这样愚蠢的强盗,世界 上绝无仅有。
现在,我准许你们再去抢劫一次,如果你们能让警方在一周内 破不了案,我就让你们恢复自由。
不然的话,我将以愚蠢抢劫罪来从重处罚 你们
” 这在世界上恐怕是独一无二的。
家庭牢房 近几年来,美国监狱里已经出现了人满为患的现象,致使有关当局深为 头痛。
为了解决这个棘手问题,美国佛罗里达州30 岁的产品制销人汤姆·穆 迪不久前发明了一套独特的电子监守设置,从而使美国司法制度有可能出现 一场重大改革——建立“家庭牢房”,把轻罪犯人关在家里服刑。
汤姆·穆迪发明的这套电子监守设置是两个分开的电子器具:发射器和 监守器。
所谓“发射器”,实际上就是固定在犯人手臂上的“手镯”。
这副 装满电子元件的塑料发射器“手镯”宽4 厘米,不怕任何碰撞,密封性能良 好,而且对犯人的身体毫无影响。
但是,如果犯人想把它从手臂上解脱下来, 它就会立即发出一种特殊信号。
所谓“监守器”,实际上就是安置在犯人家 里的机器“看守”。
监守器高16 厘米,长14 厘米,宽10 厘米,它会把犯人 的一切动静及时忠实地向警察署电子监守中心汇报。
犯人原则上只能在离监 守器500 米之内的范围里活动。
如果犯人越出这个活动范围,电子监守器就 会立即向附近的警察署发出报警信号。
据报道,一个电子“手镯”只要10 美元。
虽然兴建一座电子监守中心需 要15000 美元,但由于它能减轻美国监狱面临的犯人过多的压力,而且从长 远考虑的话,也会使有关当局省下一大笔开支,所以美国一些州政府已经决 定采用汤姆·穆迪的发明,建立“家庭牢房”制度。
一句笑话囚禁69 年 一个生于爱尔兰的少年西鲁顿,因说了句取笑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秃头的 玩笑,因而被囚禁了69 年。
西鲁顿原是欧洲一个富豪的继承者。
1674 年,他年方9 岁,就读于巴黎 的克雷鲁蒙中学。
一天国王路易十四驾临该校,学校当局认为这是无上的光 荣,便将学校校名改为“路易大王中学”,调皮的西鲁顿对班上的同学开玩 笑地说:“国王是个秃子,而学校原来叫克雷鲁蒙(法语有秃头的意思), 本来便很妥切,不是没有必要再更改了吗
”这本是说着玩的事,可却被人 告到了学校当局,不久便传到了国王的耳朵里了。
国王对此火冒三丈。
结果, 西鲁顿就被以不敬之罪送往巴士底监狱,整整单独地关了69 年。
当西鲁顿释 放回来时,当年容光焕发的美少年,已成为步履蹒跚的老头儿了。
罚美女戴骷髅面具 意大利有一美女叫罗莎拉·蒙塔波尼。
每当她出现在古城佛罗伦萨街头 时,必然引起一阵求婚的狂热。
青年们为了向她求爱而展开你死我活的争斗, 甚至有些懦弱的青年因得不到罗莎拉的爱情而自杀。
这些青年的父母,把儿 子的死归罪于罗莎拉,于是纷纷向法庭控告罗莎拉。
对此,法官判她面部受 刑,即用烧红的烙铁在她脸上留下烙印。
然而由于她的美貌,没有一个执刑 人肯下此毒手。
最后法官只得改判,命令她长期戴一骷髅面具。
于是,可怜 的她一直戴了40 年的骷髅面具,直到她的美貌完全消失为止。
车牌墓碑 世界各国的警察,为了维护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想尽了各种办法,对 司机进行忠告,避免或减少各种交通事故。
马来西亚桑佛市交通部,在交通安全周期间,于市内贴出告示: 阁下,驾车时速不超过30 英里,你可以欣赏本市美丽的景色;超过60 英里,请到法院作客;超过80 英里,欢迎光顾本市设备最新的急救医院;上 了100 英里,请君安息吧
美国一条高速公路旁,有这样的告示牌: 此处已摔死3 人,您愿意做第4 个吗
美国西海岸一条公路的急转弯处,有一块醒目的标语牌: 如果你的汽车会游泳的话,请照直开,不必刹车。
墨西哥一个边境小城市的入城路口,悬挂着交通告示牌,写着: 请司机注意您的方向盘——本城一无医生,二无医院,三无药品。
智利境内有一段泛美公路,黄沙滚滚的公路旁散布着一些坟墓,这些坟 墓的墓碑都是用汽车车牌钉上去的,这些坟墓的“主人”都是因车祸而死的, 这些车牌墓碑,既可纪念不幸的死者,又可提醒过往的司机小心驾驶。
司机 们为求安全,路过此地时,都要停车到墓前浇水淋花,或献花凭吊。
观眼测谎 半个世纪以来,警方常常采用仪器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测谎,通过测试 人的神经系统对某件事情无意识的反应情况进行测试。
而美国伊利诺斯州东 哈萨尔里斯特市的警长史蒂夫却发明了一种不用任何仪器进行测谎的新技术 ——观察眼睛测谎术。
史蒂夫的新技术基于下列原理:“眼晴的活动是有一定模式的,当人在 回忆和编造事物时,眼睛便会有不同的活动模式。
”所以,“只要观察一个 人的眼睛的活动、面部表情和精神状态,就能判断出其是否在说谎。
”他特 意指出,这种新技术任何人都能掌握并可应用到警务工作和日常生活中。
史蒂夫运用这种测谎技术,帮助全国各地的同行们破获了数百起案件。
有一个18 岁的女学生被人殴打致死的案件,警察们侦察了一年,只进行到将 凶手范围缩小到两个男人的程度,并且没有足够的证据对他们起诉。
史蒂夫 介入此案后,分析被害者同一宿舍的一位女生可能掌握一些线索,便对她开 始盘问。
当询问她的姓名、住址等问题时,发现她回答时眼珠向左转动,而 当问及凶手名字时,她的眼珠向右转动,他便立即打断女生的话,并告诉她: “你在撒谎
”就这样,在讯问的两个小时中,当女学生的眼珠右转时,史 蒂夫就截住话题;当她的眼珠左转时,便让她继续陈述。
最后,女学生供认 了自己杀死女同学的全部过程。
打了23 年的一根头发官司 1900 年,法国加赫堡市的法院对23 年前受理的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加 以判决:卖方将其23 年前从买主布萨诺手里收到的一根头发交还给对方。
这 是何苦呢
为区区一根头发而打了23 年的官司。
买主布萨诺说:“对一个人来说,一根头发也许不重要,但我交给卖主 的头发却不是普通的头发,而一个人讲信用的证明。
”原来,加赫堡市有一 风俗,在任何买卖活动中,买主必须拨下自己的一根头发交给卖主,作为信 用的凭证。
23 年前,布萨诺为买房子与卖主签订了上述买卖合同。
他从自己 头上拔下一根头发交给了卖主。
但是,卖主变卦了,不想卖房子了。
于是, 双方解除了合同。
布萨诺要求卖主把那根头发还给自己,因卖主不承认收了 布萨诺的头发而发生争执,诉至法院,于是打了23 年的官司。
为民解冤 《三国志·简雍传》记载:刘备在位蜀主时,有一年,久旱无雨,粮荒 四起。
刘备为度荒年,下令禁止以粮酿酒,违者处以刑罚。
为了杜绝滥用粮 食的现象,他派官员四处察看,有一处的官吏,在一个寻常百姓家搜出一套 酿酒器具。
不论这家百姓如何解释,刘备还是将他投进了大牢。
简雍对刘备处理的这件事认为不妥,他多次在刘备面前为这个无辜的百 姓鸣不平,劝谏刘备从轻发落,刘备执意不听。
有一天,简雍陪刘备去野外散步,他们忽见前方有一男一女行于路上。
他便计上心来,对刘备说:“主公,赶快下令将那一男女捉拿问罪。
”刘备 莫名其妙地问:“凭什么随便抓人
”“孤男寡女,荒郊野外,定有奸情。
” 刘备道:“捉奸要有证据嘛
”简雍模仿刘备处理家藏酒具案子的态度,说: “这两个人都是成熟的男女,都有通奸行淫的器具,怎么不能抓呢
”刘备 听后,恍然有所悔悟,回去以后就命人释放了那位家中虽有酿酒设备,但并 没有以粮造酒的百姓。
罗竹林断布 某村有个叫石榴的农民,一向忠厚老实。
有一天,石榴因老婆患病无钱 医治,从邻家借了一匹白布,赶着毛驴进城变卖。
走到半路,遇见一个算卦 的瞎子,求搭牲口进城。
石榴可怜他眼瞎行路难,就把他扶上驴背,自己在 前边牵着毛驴走。
到了城里,瞎子搂抱着那匹白布下了驴,然后扭头就要走。
石榴不解地 问:“怎么
难道你想赖我的布
”瞎子不甘示弱地说:“骑了你一会儿驴, 我的布怎么就变成你的了
”两个人争执不下,吵吵嚷嚷招来了一群围观的 人。
这时人群中有人问瞎子:“你说布是你的,有何凭证
”瞎子说:“我 这布三丈七尺长,一尺八的幅宽,不信你量量。
”“那人一量,果然不差。
原来瞎子骑在驴背上时,暗暗地用手摸索着把布量了遍。
这一下可炸了锅, 在场的人纷纷指责石榴不该讹瞎子的布。
石榴素来能干不能说,是茶壶里装 饺子——肚子里有倒不出来的人,此刻更是觉得心里窝满了冤枉气。
说来也巧,这一天正赶上罗竹林进城串亲戚,他把这情景看得清清楚楚。
罗竹林深知石榴的为人,等人们的议论声稍微平息后,就故意地高声说道: “哟,算命先生,你这块蓝布染得可鲜亮呀
”瞎子忙说:“孩子他妈娘家 开着染房,还能染不好
俺这块蓝布值钱着呢
”罗竹林见他露了馅,赶忙 趁机说:“大伙儿看看,这块布到底是他的吗
”人们立刻省悟过来了:这 布不是瞎子的。
于是转而斥责瞎子不该坏良心,讹石榴的布。
说得瞎子伸出 手来直扇自己的脸。
装聋斗骗 某公安厅刑警队员小余奉命跟踪一走私集团的主犯。
他换上便衣后与走 私犯一起登上了开往重庆的客轮,与走私犯同住一个船舱。
当船行到三峡时, 旅客们纷纷走出船舱,观看两岸的秀丽景色。
走私犯也走了出去。
为了监视 住罪犯的旅行箱,小余装成看书看入了迷的样子独自一人留在舱内。
过了一 会,一个妖艳的女郎走进船舱,见舱内只有小余一人,便笑眯眯地走到他床 前。
还没等到他明白是怎么回事,那女子突然脸色一沉,一把扯开自己的衬 衣钮扣,露出雪白的胸脯,压低嗓门对小余说:“你快把钱包给我,否则我 就要喊人了,说你耍流氓调戏我。
” 小余一惊,他没有想到半路上会杀出来这么一个“程咬金”来,钱给了 她以后怎么跟踪走私犯,如果她喊又要坏事,他什么也说不清。
如果到了乘 警那儿倒能说清,但暴露了身分将前功尽弃。
现在暴露身分抓住这个骗子又 会打草惊蛇,走私犯会逃走。
小余头脑飞速地运转着。
突然他灵机一动,随 即打着手势,哇哇直叫,并用笔在一张纸上写道:“我是聋哑人,不知道你 在讲些什么。
” 那女子一愣,不知是计,看看屋里没人,急忙用笔在纸上将刚才说的话 写上,递给小余看。
小余眼疾手快,见对方要撕纸条,一把抢了过来,往自 己口袋里一塞。
突然站起来说:“你给我出去,否则我就将纸条交给乘警。
” 那女子见哑巴突然说了话,还抓住了自己的把柄,只好悻悻而去。
真少尉智斗假上校 1990 年12 月11 日下午4 时许,地处“火洲”吐鲁番盆地的阿吉格尔德 村沸腾了。
一位“两杠三星”上校口若悬河地宣传征兵政策,吸引了几十双 眼睛,不少年轻人在他的鼓动下当场报了名。
这时,一位年轻漂亮的维吾尔族姑娘走上前来,甜甜地问:“首长,我 能报名吗
我有特长,会跳麦西来甫。
” “好极了
我们军区歌舞团正缺舞蹈演员。
你叫什么名字
年龄多大 了
” “阿达兰蒂,正义的意思。
” “好,你先交20 元报名费。
” “行,别说20 元,就是200 无我也愿意。
”姑娘胸脯一挺,两脚并拢就 是一个标准的立正。
她问上校:“您看我像个军人吗
” “像,像极了。
” “首长,有人和我打赌,他非说军官证是蓝色的,我说是红色的。
” “你说得对
” “那士兵证我说也是红色的。
” “对,对。
”上校边说边拍着姑娘的肩膀。
阿达兰蒂猛地甩开了上校的手,厉声说:“你的戏该收场了,好一个假 上校
” 原来,阿达兰蒂是新疆军区某部少尉分队长,正休假走亲戚,路过村口, 见“上校”举动异常,经几番试探,她确认这是个冒牌货。
经审讯,假上校 是一个农工,上校军装是他从某部浴室偷来的。
《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读后感
《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读后感 从小到大,我和朵儿读图画书的时候,总是我读文字,朵儿看画,读完了,我们有时一起感动,有时一起开心,有时一起难过,但是很少讨论书和故事的本身。
可能也是因为我有些懒惰,或者因为不太确定自己是否真的能读懂作者的意图吧,所以我宁愿让朵儿自己慢慢去体会。
今天朵儿中午随手拿起了这一本<活了一百万次的猫>,我问朵儿:你还能记得这本书的故事吗,在我看来朵儿可能不一定喜欢这样的故事,没想到,朵儿居然记得十分清楚.然后朵儿邀请我当听众,很有感情地为我朗诵了这本书,听着听着我忍不住问朵儿,你能明白书里的故事吗
朵儿说当然,我来说给你听吧: 首先猫是别人的猫,所以它不喜欢主人和那些生活,你有没注意到,它的100万次死,是有些递进的,比如一开始当国王的猫的时候,猫是被剑射死的,我感觉它死得很悲惨,后来,当它做了老奶奶的猫的时候,它是老死的,照理说它死得还是比较圆满的,可是猫还是不满足。
接着朵儿继续讲道:妈妈,你再看白猫出现的时候,开始它不愿意搭理猫,总是用“噢”来回答,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感觉这是因为白猫其实也是爱自己的, 它也不想做别人的猫。
后来,当白猫和猫开始了幸福的生活以后,当猫说:“他们都成了漂亮的野猫啦。
”的时候,你再看看白猫的回答,它再也不像原来那么“ 噢”了,而是很有感情地说了声:“是啊
”我觉得他们嗓子里发出的:“咕鲁咕鲁”的声音,好象在说:“我喜欢你
谢谢你让我这么开心” 然后朵儿又把书翻到最后一页,指着最后一个画面说:你看,画面里只有房屋和花草,虽然猫和白猫不在了,但是仍然让我们觉得很温馨,和和谐,仿佛大家都能记得他们呢
“ 我听着听着,忍不住喊来了朵儿爸爸,因为最近我们一直为朵儿不能准确回答考试中的阅读问题而有受挫的感觉。
朵儿抛了个问题给爸爸:”我在想这本书为什么不叫<死了100万次的猫>而叫<活了100万的猫>呢
因为我想作者更能想告诉大家活的感觉吧
(朵儿对这个问题的解释, 我有点记不太清了。
一会再来问问她) 读完书后,朵儿联想起太太的去世,她说那个时候,她总是祈祷着太太能够起死回生,也期待自己可以活上一次又一次,但是如果人真的这样,也许就会如猫一样, 不喜欢那样的生活,感觉不到生活的美好。
而如果一个人真的能和猫那样感受到活的幸福的话,人也会和猫一样没有遗憾的。
最后朵儿还留了个问题给好网的叔叔阿姨,朵儿说,她注意到,这本书里一直用“猫”这个词,很少用人称代词“他”来代替猫。
只有第二十页“猫有点生气了,怎么说呢,因为他太喜欢自己了”用了“他”,是不是作者想强调猫这个主角,还是另有什么用意呢
在妈妈和爸爸的鼓励声中,朵儿和爸爸妈妈一起回顾了刚刚的思绪,然后把这精彩讲解写了下来.写完以后,朵儿说,我感觉这应该是我写的最好的一篇读后感了,因为我真从书中的感受到了很多。
<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读后感 小时候我一直很喜欢《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本书,我觉得猫总是可以死而复生很有趣,所以我读了一遍又一遍。
今天我和妈妈又重读了这本书,没想到长大了的我对这本书又有了更多的感悟。
这个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有一只100万年也不死的猫,其实猫死了100万次,又活了100万次。
有100万个人宠爱过这只猫。
有100万个人在这只猫死的时候哭过。
可是猫连一次也没有哭过。
这只猫的100万次生死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有一回,猫是国王的猫。
猫讨厌什么国王。
国王爱打仗,有一天,猫被一支飞来的箭射死了。
这一次,猫活死得很悲惨。
后来,猫又做了水手的猫,魔术师的猫,小偷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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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回,猫是一个孤零零的老太太的猫。
它整天在老太太的腿上睡大觉。
最后,猫老死了。
这个结局看起来已经很圆满了,可是猫还要复生。
再后来,猫已经不在乎死亡了。
直到有一回,猫不再是别人的猫了,成了一只野猫,猫头一次变成了自己的猫。
但是猫比谁都喜欢自己。
有一天,猫碰到了一只一次也没有活完的白猫。
白猫也与猫一样特别喜欢自己,它也不想当别人的猫。
就这样,猫就一直待在了白猫身边。
白猫生了好多可爱的小猫。
猫现在比喜欢自己还喜欢白猫和小猫们了。
猫开始想一直与白猫永远生活在一起了。
可是有一天白猫静静地躺倒在猫的怀里一动不动了。
猫伤心极了,哭啊哭啊,哭了100万次,终于有一天,猫静静地,一动不动地躺在了白猫的身边,猫再也没有起死回生过。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一直在想,为什么以前有那么多人爱过猫,猫都还是不在乎生死,讨厌那些生活呢
因为猫一直都不是自己的猫,而是别人的猫,它生了又死,死了又生,从悲惨的死到圆满的老死,它一直不满足,它一直在寻找自己理想的生活,直到它遇到那只平凡的白猫,它终于感到了生活有多么美好,它开始害怕死亡了,因为这只白猫是一直平凡的猫,不能和猫一样生死很多次。
最后,白猫还是死了,猫很喜欢它的一生,猫觉得这一生很有意义,已经没有遗憾,白猫再也不可以复生。
它觉得世界上再也没有一只猫可以替代白猫了,它愿意陪白猫去另一个世界去生活,所以它陪着白猫死了,猫再也没有活过来。
以前,我是多么害怕死亡,我多么希望人们能活一次又一次啊
读了《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本书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生命虽然短暂,但是只要我们珍惜每一天,珍惜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我们的一生也可以像猫一样没有遗憾了。
(好网论坛网友:小兔朵儿妈 原创)
十二兄弟 读后感
我们楼下有一个美丽小公园,每到盛夏时节,绿茵茵的草地配着各色的玫瑰花,路过此处的人们都会停下来赞美一番。
我更是喜爱这些可爱的玫瑰花。
说起玫瑰花可真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啦
玫瑰花是我赞美的对象,我知道玫瑰花象征着久远的爱情。
玫瑰花多姿多彩,红的胜火,粉的似霞,白的洁白淡雅……但是她并不像牡丹那样雍容富贵;不像桂花那样十里飘香;也不像菊花那样傲然屹立;也不像梅花那样有姿有态,她,是平凡无奇的。
即使三月的桃花粉红艳丽,吸引了许多游人,院子里的白玫瑰也使我恋恋不舍,几朵白色的小花瓣围成了一个小小的花苞。
清早起来,露珠在玫瑰花的花苞上滚滚欲动,奇香四溢,给人一种淡雅清新的感觉。
剥开一看,花瓣中间有许多纤细的花蕊,顶着一粒粒淡黄色的小点点。
在春风的吹拂下起伏,白玫瑰像小姑娘一样翩翩起舞。
啊,白玫瑰,你没有用艳丽的色彩来表达自己却用洁白的心灵来报答春秋。
时隔一夜,那几朵玫瑰花便竞相开放了。
那花朴素大方,花瓣层层叠叠,微微下卷,在阳光的照耀下,花瓣犹如涂上了一层明油,光泽而明亮。
整株花昂首挺胸,如同打了胜仗的将军。
它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享受着温馨阳光的沐浴。
花瓣中间有金黄色的花蕊,花蕊顶端粘着花粉,散发出阵阵醉人的芳香,引来一群蜜蜂“嗡嗡”地奔波忙碌,四周蝶飞翩翩,伴着可爱的玫瑰花。
风吹着,玫瑰花随风摇曳。
不管是谁,经过她的身旁,都感到她在朝你微笑点头;当你停下脚步,欣赏她时,就会觉得花香扑面而来,沁人心脾。
啊,玫瑰花,虽然你只是一种平淡无奇的花,但是你有一种特殊的精神,让我敬佩,让我感动。
篇二:观察玫瑰花我家的空调上摆着一盆色彩艳丽的玫瑰花,这是一盆假花,但是它栩栩如生,看上去像真的一样。
这盆花大概有十几朵,每一朵花都有小碗那么大,花边上洁白无瑕,越往里,颜色越深,到了最里面,就变成了鲜红色。
旁边的叶子是三角形的,叶子的边缘是锯齿形的,好像一把把墨绿色的小梳子。
还有一朵朵清新淡雅的小黄花点缀在一片片绿油油的叶子之间,远远看去,好像几个穿着绿裙子的仙女带着一群顽皮的孩子在一座小岛上欢快地嬉戏。
这是一盆永不调谢的花,它不会引来一些小虫子,也不用费心去照顾它,我非常喜欢它篇三:美丽的玫瑰花我家有一盆美丽的玫瑰。
你知道它是什么颜色的吗
也许你会猜想到黄玫瑰、白玫瑰、黑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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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它是一盆红玫瑰。
玫瑰花一般有5片叶子,椭圆形的,去掉下面那两片叶子,上面那三片就像一个“品” 字。
它的茎是绿色的,如果长得高而直,你就可以剪去这枝条,就能长出侧枝,这样,枝条就不会长得太高,而且变得歪歪扭扭,造型很美。
它身上还有很多和针一般尖的刺,你如果碰一下,它就会扎你。
可很疼哟
它的花苞呈圆锥形,开花后红艳艳的,真好看。
这一段时间,玫瑰花要一天浇一次水,因为天气很干燥,玫瑰花红得像血一样。
花谢后,花垂下了头,因为小花觉得自己不美了,所以羞红了脸悄悄地垂下了头。
如果拿很多玫瑰,把花瓣摘下来,往天上一抛,落下来时就像“仙女散花”,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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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真美啊
篇四:玫瑰在花的海洋中,我最喜欢的是玫瑰,因为玫瑰花,香气最浓,清而不浊,和而不猛,柔肝醒胃,流气活血。
玫瑰花, 一名赤蔷薇,为蔷薇科落叶灌木。
茎多刺。
花有紫、白两种,形似蔷被和月季。
一般用作蜜饯、糕点等食品的配料。
花瓣、根均作药用,入药多用紫玫瑰。
玫瑰花又称徘徊花、刺玫花,每年4~6月花蕾将开时采集,用文火迅速烘干,烘时将花摊成薄层,花冠向下,使其最先干燥,然后翻转烘干其余部分。
如晒干,颜色和香气均较差。
入药以气味芳香浓郁、朵大、瓣厚、色紫,鲜艳者为佳。
玫瑰花性温味甘微苦,入肝、脾二经,具有理气解郁、和血散瘀的功效。
玫瑰花有多种颜色:红的、黄的、白的、紫的....各种有各种的代表意义。
篇五:玫瑰在家楼下有一棵玫瑰,它的杆儿细细的,上面还长着锋利的刺,生怕有人伤害它,玫瑰也没有落后,也长出了嫩嫩的新叶子,老叶子是深绿色的,新叶子是紫红色的,叶子中间还加了淡淡的绿色,叶子的边缘有一轮齿,就像锯子的齿篇六:玫瑰花我喜欢玫瑰花,百花盛开,而玫瑰花一点也不急,了解到,玫瑰花在5到6月开花,颜色有:白色、红色、紫色……玫瑰花又称徘徊花、刺玫花。
玫瑰花的作用有很多,比如:可以做中药、做玫瑰花茶。
植株形态:茎丛生,有茎刺。
单数羽壮复叶互生,小叶5到9片,连叶柄5到13厘米,椭圆形或椭圆形壮倒卵形,长1.5到4.5厘米,宽1到2.5厘米,主产为江苏、浙江、福建。
玫瑰花也有趣闻:一个人指着一幅画问毕加索:“你的画到底是什么意思,我怎么一点也看不懂
”毕加索回答:“你能问一朵玫瑰花到底什么意思吗
一朵玫瑰花代表我心里只有你一人。
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代表我永远爱你。
”我爱玫瑰花,爱它的外表,更爱它的品质
虽然只能在5到6月开花,但它对我们的贡献很大
呼兰河传读后感50字要快啊3天之内
本书介绍了著名女作家萧红的童年生活,表达了他对祖父的情结,用充满童真的文笔描绘了人物和事件,有讽刺有赞赏,有热闹也有寂寞。
描写老巷子的精美语句
老巷子里的风,永远不急不缓地吹着,高高的围墙,雕花的屋檐,岁月和风雨磨损了当年的风光,巷子里的老房子保存着历史的痕迹,却坐落在被遗忘的路口。
老人坐在门槛上聊天,那些属于她们的故事,是尘封的美酒,随着一年一年老去的年华,越来越香醇。
她们大声地说,肆意地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她们做最真实的自己。
小孩在巷子里跑来跑去,玩着他们的游戏。
飞就住在老巷子里一个古旧的院子内,有圆型的院门,有供祖先的厅房。
院子里是一间间的房子,她家住着其中的两间,都很窄小。
一间用木板隔断,外面是客厅,她父母住在里面。
另一间中间挂一方布帘,飞和姐姐睡里面,外面睡着她的弟弟和妹妹。
厨房在屋檐下,和别家的人互相挤着。
屋檐的尽头,隔个小间,装个简陋的木板,那是冲凉房。
院子里有个厕所,用的人多经常排队,所以每家的床底都有一个痰盂,以备方便之用。
去飞家要走过长长的巷子。
巷子弯弯曲曲,幽深窄长,麻石板干干净净,小草在墙角的缝隙里探出头,为这灰白黑的巷子平添一丝新趣。
飞带着我从马路上钻进一条小巷,再转入另一条小巷,又再转入另一条小巷,转得我头晕,以致我没办法一个人找到她的家。
很多老房子的院墙上都有豁口,我们找到一个,爬上院墙,爬上屋顶,瓦片在我们的脚下发出咔咔的声响,扬起小小的灰尘。
开始时我们还很怕把残旧的瓦片踩破,久了发现这些看似弱不禁风的瓦片们其实很坚固,于是,我们便放心大胆在上面跑来跑去的,从一座院墙翻到另一座院墙,然后坐在最高的那座屋脊上,看脚下灰蒙蒙的老房子和若隐若现蜘蛛网一般的巷道。
那些古老的院子,古老的麻石板小巷,收藏着岁月的痕迹,收藏着生活中的故事,也收藏着很多扑朔迷离的传说。
我们有各种关于小巷里或真或假的传说,有人的、有妖的、有魔的、有鬼的、有美好的、有丑陋的……我们去印证这些传说的真实性,询问身边的人群,去那些发生故事的地方探秘…… 巷子其实很寂寞,老人和小孩是我们臆想出来的情境,只在比较大的巷子里出现,小巷里基本上只有风陪着转来转去地捉迷藏,久了,也倦了,便在阴凉处,舒舒服服地打个盹。
我和飞最喜欢钻进那些无人的小巷里,巷子窄小,两边的院墙高高的,把光线都挡在了外面,只有窄窄的一丝光,在头顶漏下来。
我们喜欢这种清冷的感觉,仿佛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我们在大大小小的巷子里转来转去,把自己转晕,转迷路。
那是城市的老区,很大的一片老房子,房子与房子之间,是细细小小的巷道,蜘蛛网一般,纵横交错。
我们在小巷里游走,不断发现新的小巷,不断把走过的小巷忘记。
有时我们会在走过的院门或是花格窗上,别上一朵小小的花儿,期望带给里面的人一丝春意;我们也曾写了很多纸条,撒在到达的巷口,期望那些纸条能带着漂流瓶的祝愿;我们还曾站在巷口大声喊一个名字,看有没有这个名字的人出来,问说:你是
然后我们回:你是……我们做着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直到在巷子里捡到了西子。
一直相信西子的出现是上天早已经注定好的事情,否则,我和飞会一直在这片老巷子里游荡,不会知道尽头有多远。
那天我们偶尔路过,西子站在巷口,左右顾盼,他找不到出去的方向。
我们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带着他往外走,在蜘蛛网里转悠着。
但转着转着,我们把自己也转晕了,仿佛一直在一条一模一样的巷子里走着,连院墙边的小水沟都长得差不多。
眼看着天黑下来,小巷里显得很阴暗,有邪恶的气息传来,关于老屋子里狐与妖与鬼怪的传说一个接一个在我的脑海中展开。
我开始害怕,飞紧拉着我的手,她的手心里也都是湿湿的汗。
这个时候,倒是西子,自告奋勇地摸索方向,把我们带出了迷宫。
后来我们再去那条巷子,却很轻易地走了出来,我们就说西子身上有特别的气息,引发了异度空间的气场,把我们困在了里面才导致辨不清方向。
但就因为这次迷路,我们和西子,成了巷子里的三剑客。
西子那时大学刚毕业,在一个单位里实习,因为想过独立的生活,他找朋友借了一间房子,搬到了这片老区深处的一条小巷里。
说那是一条小小巷,实在是因为它太小了,小得刚刚好容一个人走过去,多一点空隙都没有,站在它面前,有喘不过气的压迫感。
可是穿过那条羊肠般细小的巷道,眼前忽然就一亮,小巷的尽头是一片空地,被挤在古旧的院墙中,种着各种各样的植物,绿油油地点缀成这个灰白旧房区里的一个桃花源。
很喜欢西子租住的房子,我和飞有事没事就往他那里跑,坐在吱呀作响的藤椅上,欣赏着那些叫不出名字的植物。
这片房子的人很多都搬走了,四周安静得连墙角的小虫都压低了声音,我们或者吱吱喳喳争执个不停,或者一句话也不说,各自静静地品自己的心事,或者排成一列,蹲在进来的那条小小巷里,仰望头顶的一线天,感受那种压抑的感觉。
西子说我和飞是两个精灵,张着五彩的翅膀在泼墨般黑白渲染的巷子里飞来飞去,而他是一座被遗忘在巷子尽头的老房子,等待着我们在他的墙头歇息。
其实,西子对这片老区很熟悉,他有很多住在老区里的小伙伴,从小就在这些小巷里追逐奔跑流窜,对每一条小巷不说了如指掌,但也八九不离十了。
当我们自以为耍弄了他的时候,却原来,是我们乖乖地跑入了他的圈套。
原以为我们能这样一直到天荒地老,但狗血的人生总有狗血的故事情节,我们也不例外。
这个狗血的故事很恶俗,就是我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西子,在我正各种纠结的时候,却在飞的钱包里看到了西子的照片。
飞会睁着无辜的眼睛很可爱地拍着我的肩膀向西子夸张地推介着我的各种好,然后幽幽地说这么好的人哪里找去。
西子就笑,我就涨红了脸。
如果我没有看到飞的钱包里西子的照片,我会一直在谎言里甜蜜下去。
我知道了真相,飞再说时,我便看到里面有多少戏弄的味道,我也看到了她与西子目光交换时那些意味深长的笑。
那一刻,我便觉得自己傻瓜一般。
我们还是会一起在巷子里钻来钻去,但巷子里的空气正一点点变得暧昧起来了。
后来,西子正式上班,搬出了小巷。
再后来,飞家也搬出了小巷,搬进了新区的楼房。
我从未在小巷里住过,却无比依恋着小巷。
可是我不再约他们,我会自己信步走入一条小巷里,在一条接一条的小巷中缓慢走过。
更多的时候,我会去西子曾经住过的那个房子。
藤椅还在,虽然越来越破旧,四周的花草越长越茂盛,大有把整个空间都吞并掉的气势。
我蹲在那条细小的巷子中,抱着双膝,发着呆,一动不动。
老区在经历了保护与否的争议之后,没有获得任何定论,但挖土机已经轰隆隆开了进去,像一只大嘴怪兽,一口口吞吃着那些深深浅浅的巷子,吞吃着那些被风雨侵蚀了带着历史厚重感的老房子。
背着相机去了老区,想把那些曾经走过曾经留下生活印记的地方存留下来。
我随意从马路拐进一条巷内,惊讶地发现,靠着马路的,就是飞家曾经住过的院子。
去她家的路,根本不必绕那么多的巷子。
原来从一开始,这些巷子就给了我一个魔咒。
那天,我一张照片都没有拍,一整天,我从一条条小巷里走过,天黑时我钻出了小巷,看着这一片被黑暗一点点吞没的老房子,即将在这个城市里消失。
而我生命里最美好的时光,也在这些巷子里流淌,然后被岁月一点点吮吸干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