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关镇镇长审议县政府工作报告发言稿
各位代表: 今天上午,我们听取了贾省长代表省政府向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我个人认为,贾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年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回顾总结是全面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预期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主题突出,思路清晰,目标宏伟,措施具体,有很强的实践性、理论性和针对性,通篇贯穿了“xxxx”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具体地说,我认为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紧贴我省实际。
报告中指出:要“整合和发挥我省自然资源、科教文化、劳动力资源三大优势”。
我省的实际情况,可以总结为三多:一是矿藏多,二是高校多,三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多。
要整合和发挥这三大优势,可以说是抓到了点子上。
二是找到了问题的症结。
报告中说:“要继续扭住更新观念、调整结构、转换机制、优化环境等影响我省发展全局的关健性问题。
”我省地处西北内陆,干部群众思想相对保守,开拓精神不足;产业结构相对单一,调整步伐相对较慢;而且发展环境很不宽松,机关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执法人员有法不依、粗暴执法的现象屡禁不止。
这些都是影响我省跨越式发展的瓶颈因素,所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解决上述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三是把群众生活、三农问题提到了一个高度。
一方面,作为西部内陆欠发达的农业大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建设西部经济强盛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关剑报告用了相当长的篇幅对解决好三农问题进行了强调,从巩固传统到发展特色,从壮大龙头到推进产业化,从提高品质到开拓市场,从转移富余劳动力到推进农村城镇化,从深化农村改革到加大支持力度,字的行间里,无一不浸透着省政府对解决三农问题的迫切心情。
另一方面,就推进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灾区重建和扶贫开发等各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工作进行了扎实的安排和部署,充分体现了省政府贯彻xxxx重要思想、以民为本、为民办实事的宗旨意识和政治意识。
四是始终体现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
今年是省政府确定的“基层工作年”,报告强调,要“把狠抓落实作为转变作风的根本措施”。
对既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不达目的不罢休,一项一项地推进,一步一步地实施,一件一件地落实”。
这此都体现了省政府是确确实实地在集中精力抓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另外,在今年的报告中,创新精神贯穿始终。
如报告中第一次把加快劳动力转移、扩大劳务输出作为一个产业响亮地提出来;第一次把取消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并逐年降低农业税率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第一次把“不禁止则允许”作为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路;第一次提出加快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精心打造“信用陕西”新形象的观点。
渭南是陕西的东大门,是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前沿阵地,认真扎实地完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对于加快渭南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年,我们将按照报告中提出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工作任务,以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环境建设为关健,以干部队伍建设为保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灾后重建,突出抓好民有经济、劳务经济、城镇建设、招商引资,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加快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切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及社会稳定工作。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大力发扬“03·8”抗洪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转变作风,真抓实干,迈出渭南跨越式发展的新步伐。
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抢抓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继续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产业项目,特别是渭河流域综合治理等方面掀起新的建设高潮,促进域内硬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确保投资稳步增长;二是全力抓好灾后重建工作,以灾区群众的安全保障工程、生活服务工程、生产自救工程为重点,加快群众建房、水毁水利设施、公路交通、电力通讯、学校、乡镇卫生院和基层政权机关的建设步伐,切实关心群众生活;三是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以工业理念经营农业的理念,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力争农民收入有较快增长;四是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放手发展民有经济。
按照“县市企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的思路,加速国有资产战略重组,同时,按照“不禁止则允许”的思路,放开民有经济进入领域,促进民有经济发展壮大;五是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
围绕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目标,坚持市场导向、突出特色、外向带动、城乡统筹的原则,抓住发展民有经济、劳务输出两个关健,做好特色经济、扶贫开发、小城镇建设三篇文章,逐步形成“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一业为主、多元互补”的县域经济发展格局;六是做大做强劳务产业,加快制定劳务输出与就业服务政策,创造劳务输出优良环境,整合职业培训机构,提高劳务输出质量,健全劳务协调机构,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政府建设;大兴学习之风,培养一支风气正、作风硬、敢负责、能干事的公务员队伍;大兴抓落实之风,完善抓落实机制,突出抓落实重点,夯实抓落实责任,创新抓落实方法,使抓落实真正成为一种制度和规范,进而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结合实际,我想提以下两点建议: 一是建议省政府应加大对“陕西渭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基础设施投资力度。
“陕西渭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是国家六部委于XX年批准建立的全国唯一的一个以秦川牛养殖为主的农业科技园区,也是陕西“一线两带”的重点部位,它主要是围绕秦川牛繁育、牧草开发、畜产品加工及市场交易等关键环节进行开发建设,建成后,它将是西部乃至全国规模最大的、设备最先进的、科研最前沿的农业科学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市场与农户连接的纽带、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的基地、现代农业科技的辐射源。
它是农民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品结构的不可或缺的示范园区。
二是建议省政府应提前介入农村税费改革后确保县、乡、村三级政权正常运转的问题。
我县是~年省上确定的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的试点县之一。
从一年来的实践看,农村税费改革后,的的确确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促进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
但在改革中我们发现,除县一级政权能向省上争取到财政转移支付、勉强维持正常的运转外,组村两级根本不能保证正常的费用和开支。
因此,建议省政府不断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从根本上解决县、乡、村三级政权的正常运转问题,确保基层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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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井》 老舍我们村的东头有一口古井。
井里的水清凉可口。
村里的人都到这儿取水。
古井像一位温情的母亲,用她的甜美的乳汁哺育着她的儿女。
古井离我们家才十来米远。
每天从晨光熹微到暮色降临,取水的人络绎不绝地从我家门前走过,桶儿叮叮当当,扁担吱悠吱悠,像一支支快乐的乡间小曲。
门前的路面湿漉漉的,老是像刚下过一场春雨似的。
我们家的邻居是一对年过六旬的老人。
男的是个老党员,在抗日战争时期腿负过伤,走路一瘸一拐的;女的又矮又瘦,身子很单薄,简直像一阵风能把她吹倒似的。
老两口只有一个女儿,在外地教书。
乡亲们见两位老人用水有困难,这个帮着挑一担,那个帮着提一桶,老人的水缸总是满满的。
两位老人多次表示,要给帮他们挑水的人一些报酬,可是谁也不肯接受。
“日子长着哩,俺们不能总让大家白出力气啊。
”老两口带着歉意说。
“那口古井给人们出了多少力气
可它从来没跟人们要过报酬。
”乡亲们总是这样劝说两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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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一天晚上,某县中学的4位学生,傍晚闯进了城郊某中学的男生寝室里,掏出匕首威胁并殴打宿舍学生,共抢劫200余元。
由于受害学生报案及时,他们在回家40分钟后同时落网。
案例分析:在此案中,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对财物的保管者、所有者、守护者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迫使其交出财物”;在方法上,实施暴力,公然“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例如,捆绑、殴打、禁闭、伤害等等”,严重威胁着他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在主观上,是有意地采用暴力手段,夺取钱物,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4位学生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
我国刑法还对刑事责任年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犯罪时已满16岁的人是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
因为他们的智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2)犯罪时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是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对社会危害性较大的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等犯罪负刑事责任。
这4位学生犯罪时3位16周岁,一位15周岁,理应根据刑事责任年龄,追究他们应负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16岁的中学生刘某是某中学高二学生,家庭条件很好,刘某从小就娇生惯养,在学校不求上进,几乎每天都出入网吧并染上了赌博的恶习,花钱如流水,时间长了,父母知道他的恶习,便严格控制他的经济来源。
由于找父母要钱这条路走不通,又实在渴望出去潇洒一下,一天,他趁父母外出之机,将家里的5000元现金偷走。
一个多月后,刘某的父母发现5000元现金被盗,很快就怀疑到他,于是追问儿子有没有拿家里的钱。
此时,5000元钱都快被他挥霍光了,刘某害怕家长责备,便一再说自己没有拿,其父亲便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后将犯罪目标锁定在刘某身上。
在大量事实面前刘某不得不承认钱是自己偷的,公安机关遂将其刑事拘留,后转为逮捕。
父母知道窃贼是自家的儿子后,认为儿子偷拿父母的钱财不犯罪,他们也不想追究责任,要求公安机关释放刘某,但公安机关认为刘某已涉嫌犯罪,因此对于刘某父母的请求未予允许。
案例分析:盗窃父母或近亲属的财物,在是否构成犯罪和处罚上有其特殊性。
法律规定:“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刘某偷盗自家钱财达5000元,数额大,在父母追问时又拒不承认,且把偷拿的钱用于赌博和挥霍,结合这些情节看,刘某应当属于“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情形。
司法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刘某刑事拘留,这是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不过,刘某偷盗的财物毕竟是自己家的,其社会危害性明显比在社会上作案要小,加之他属于未成年人,因此法院在宣告其有罪的同时,通常会给予较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案例三: 二00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三位同学乘门卫不注意,悄悄溜进学校,直奔某班教室。
一名同学对着教室门先踹了几脚,然后另两名同学接着踹,将教室门板踢下一块,三人乘此钻进教室,又开始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
案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名同学破坏校舍及其他财产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案例四: 李某(男,19岁)、王某(男,19岁)、徐某(男,15岁)预谋绑架某乡中学生刘某、张某,然后向其家勒索现金。
于2005年5月8日晚6时许,犯罪嫌疑人李、王带着事先准备好的凶器卡簧刀二把,绳子三根,铁棍一根,胶带一卷,预先到达某乡大桥东头第三泻洪口处,另一犯罪嫌疑人徐以去河西玩电脑游戏为由将刘某(男,16岁)、张某(男,15岁)从家中骗出,当三人走到西大桥东头时,徐借口说去桥墩取事先藏在那的钱,将被害人骗至西大桥东头第三个桥墩处,这时躲在桥墩处的李、王手持卡簧刀将二被害人逼住,李用铁棍猛击刘头部数下,刘倒地后王、徐又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刘的脖子勒住,约一分钟后见刘不动了,又用同样的手段将被害人张打倒,认为二被害人已死亡迅速逃离现场。
三犯罪嫌疑人第二天给张某家打电话索款,要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分析:李某、王某和徐某预谋实施的是绑架罪,但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他们不仅实施了绑架的行为,并且还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绑架行为并杀害被绑架人的,以绑架罪论处。
这种类型的绑架罪实质上包含两种具体的行为:一为绑架行为,二为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
这两种情况在我国刑法中均可构成独立的犯罪,即一般情节的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
本案中,李某、王某已够法定年龄,所以应承担完全刑事责任。
徐某案发时的年龄为未满16周岁,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其不应对绑架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对其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
让我们每一个同学自尊自爱,遵规守纪,做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