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子阅读共读感想孩子的话怎么写
阅读成长,让我学到更多知识,让我体会到书本收力,,新闻记者是精神粮食,不断的新闻记者才能充实自己,阅读是一件收益很多,快乐的事情,我爱阅读。
爸爸妈妈和我一起阅读时,我们可以讨论可以说说自己看的书的内容
和朋友们一起去海边感悟的说说
海枯石烂\\\/当你看到海时才可以想象“海枯”是不可能的。
情感有多么坚定
看日出\\\/天天都有。
实现梦想有多么可能
一望无边\\\/胸怀有多么大
邓稼先观后感(写出自己的感受为主)
我有七八于美食文章送给你,希望的上。
《美味的小笼包》常们说小笼包美味可口,我却从没尝过,也不知是啥味道。
这天下午,爸爸妈妈带我来到小笼包子店让我开开眼界,饱饱口福。
那天终于如愿以偿了.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宝塔顶上一阵阵香气随风四溢,形状也和包子差不多,难怪叫小笼包。
小笼包以上一般都是一笼里面有十个,每个都是圆鼓鼓的像一个个小雪球似的,只不过上面有一个凹凸不平的地方,还没上来我就被这香气熏得如痴如醉了。
真恨不得把整个蒸好的小笼包一口吞掉。
一笼小笼包上来了,我坐在椅子上,刚蒸完的小笼包发出了一丝淡淡的香气息。
一闻到这种香气息,我就忍不住要去大口大口的吃它了。
刚夹起一个 “小胖墩”塞进嘴里,它就开始反 抗。
我这时肚子正饿得咕咕叫,恨不得将嘴巴变大,把四笼小笼包一口吞下去。
于是我就用筷子小心翼翼地夹起小笼包,因为轻咬了一小口,汁水就像千军万马往我嘴里奔跑。
我把它沾一点醋,轻进我的嘴里,肉馅又松又软,只要一嚼,它的肉就一下子松了下来,鲜美无比 妈妈说:“吃小笼包应该先醮点醋,轻轻咬一个洞,把里面鲜美的汤汁吸干,再吃皮和肉。
小笼包的美味精华就在汤汁里。
我按照妈妈的方法吃,汤汁鲜、皮薄肉嫩,真是好吃极了。
果然,小笼包一会儿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了。
我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它的肉非常十足,咬一口鲜鲜的,浓浓的,咸咸的,让你吃了还想吃。
于是我又缠着妈妈去买一客,当阿姨笑盈盈端来后,我又怎能放过呢
吃了一个又一个,在吃得满口流香,砸咂嘴,不住称赞道:“美
真是美味之极。
”一眨眼,又被我消灭了,摸了摸鼓鼓的小肚子,舔舔嘴,余兴未了。
怎么样,心动了
心动不如行动,去吃吃你们家乡的小笼包吧
《油炸臭豆腐》这是江南冬天特有的地方小吃。
小的时候,一放学就往街上跑,当然,这是在口袋里有几个钱的时候。
穿过小巷,翻过小桥,就可闻到油炸臭豆腐的香味。
经营油炸臭豆腐的是个瘦瘦的老人,眉毛胡子全白了,他总是挑一副担子,担子其实是木头做的箱子,前面一个箱子放着臭豆腐、酱油、辣椒酱和一叠小盘子,还有一个罐头瓶,里面插着几双筷子。
后面一个箱子安放着一只小煤炉和一口锅。
老人总是站在街的拐角,专心致致地油炸臭豆腐。
从没有听过他的吆喝声,但总有许多食客寻着香味而来,在他的小担子前站成一圈。
他的臭豆腐很有特色,乍看上去黑不溜湫,和别的臭豆腐没有什么两样,但一入锅再一出锅,就变得金灿灿、香喷喷,涂上一层酱油或辣椒酱(他的辣椒酱是自制的,红艳艳的,辣得香,辣得舒服),黄黄红红,煞是好看。
小心翼翼咬上一口(因为非常烫),外黄内白,外酥内嫩,香辣刺激,此时已不是在吃而是舌头打着卷往下吞。
老人一次总是只炸几块,炸好几块卖几块,所以等的人都是一个吃,其他的人共同行注目礼。
吃油炸臭豆腐的人大多是女人和孩子,真的很奇怪,江南女子都是不吃辣的,但一到这担子前就都变成“辣妹子”了,辣椒酱涂了厚厚的一层还要涂,女人此时也不管斯文了,直吃得嘴唇通红,涕泪交加,热汗直冒。
老人只是不住地说:辣得结棍,勿要吃得格许多。
说归说,他也不去阻挡。
所以,老人的辣椒酱每天都要消耗一瓶。
那时,我父亲每月给我五毛钱,至少有一半的钱是贡献给臭豆腐了。
一块臭豆腐一分钱,吃完一块,这一天才能安静下来。
有时候没有计划好超支了,那么,我就克制住自己不往那里跑,怕自己的眼睛里会长出钩子来。
不过,那样的时候,只要我不小心溜到老人的担子前,老人总会洞察一切,好象发现了我的口袋里没有半分钱,就会笑眯眯地炸一块最脆最嫩的送给我吃。
不好意思白吃,等下个月父亲寄钱来的时候,我马上就去还给他,老人也收下,但必定多炸一块臭豆腐给我。
离开那个江南小城二十多年了,我再也没有吃过那样美味的油炸臭豆腐(虽然我在其他江南城市也吃过油炸臭豆腐,但是味道好象总是差了一点)。
它总是出现在我的梦里,和它一起出现的还有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白胡子白眉毛的瘦老人。
《肉骨头粥》我只吃过一次肉骨头粥。
那是江南冬日的一个星期日的早晨,一向节俭的舅母突然提出带我去吃肉骨头粥。
我受宠若惊,一路屁颠屁颠地紧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又突然改变主意。
沿着青石板路,穿过熙熙攘攘的菜市,拐进一条小巷。
远远看见一个小铺子飘出阵阵白雾,还听到铁勺敲锅沿的声音。
舅母领着我走进这间铺子,铺子里已经座无虚席。
大家都在唏哩哗啦地喝这叫肉骨头粥的东西,好象这东西真的很好吃。
老板娘把我们领进里间的灶旁,满脸歉意地说:“就在这里吃吧。
”老板娘是一个40来岁的女人,头发齐耳,一丝不苟地用黑色的发卡别在耳后。
我生怕舅母临阵脱逃,赶紧自做主张说:“可以可以。
”结果招来舅母两个白眼。
“好吧,来一碗肉骨头粥。
”老板娘一手抄起大铁勺,一手揭开大锅盖,顿时一股热浪席卷着肉粥的香味扑鼻而来。
她用大铁勺在锅里搅了搅,盛了一大碗粥递给我。
这碗粥是灰白色的,米已经煮得不见原形,粥面上还点缀着几小块肉骨头。
我小心翼翼地尝了尝,嗯,香香糯糯,黏黏呼呼。
真的不需要“吃”,只要喝就行了。
我就这样站在大灶旁,端着大碗,呼啦呼啦地喝着有生以来第一次肉骨头粥。
最后还像小狗一样把那几块肉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那碗粥花了舅母5分钱。
后来,舅母告诉我,煮肉骨头很麻烦。
先要把肉骨头(连着些肉的骨头)煮上几小时,然后再把新米淘好放进去,再煮。
不能煮焦,关键是要掌握火候,细火慢熬才行。
最后放上盐和味精。
所以,一般家庭是不做肉骨头粥的,费时费力还不经喝。
她还警告我,街上的肉骨头粥不能多吃,因为有的老板为省钱把客人吃过的骨头,又重新放进锅里煮。
也不知她说的是真是假。
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肉骨头粥,不是因为害怕不卫生,而是口袋里的钱还不够分配的呢。
不过,我还是经常到那家肉骨头粥铺去,主要是想看看她们怎么处理吃完的骨头的。
可老板娘好象明白我的意图,总是笑眯眯的招呼我:“小姑娘,来吃一碗啊。
”然后,我撒腿就逃。
《阳春面》阳春面名字挺好听,很高贵的样子,其实是江南老百姓最爱吃最便宜因而也最能爽气掏钱的大众面食。
《上海的早晨》中资本家徐义德为了逃避公私合营装穷,叫小伙计送的午饭就是这个阳春面,可见,阳春面是属于劳苦大众的专利。
至于为什么取这样一个阳春白雪的名字,可能是取其反义吧,但我敢肯定,取这个名字的人绝不是下里巴人。
二十多年前,舅舅一家好象特别喜欢吃阳春面,每到星期天,舅舅就必定带领全家到镇上的面馆去吃阳春面。
两个表弟兴高采烈,但我却很不喜欢。
阳春面上除了撒一些葱花就没有别的了,光溜溜的,一点味道都没有,吃了第一口就不想吃第二口。
每次我都没有方法把一碗阳春面吃完,我总是旁敲侧击地提醒舅舅还是吃馄饨好,至少还有点肉味。
但舅舅坚决不肯,说馄饨太贵,又不经吃,同样一角钱,阳春面吃得饱饱的,而馄饨却只能塞牙缝。
舅舅的牙缝好大。
不喜欢吃,但每个星期天都得陪舅舅全家去吃,因为这是他们的节日,整整六天他们都在等着这一天。
镇上那家面馆都认识舅舅,每次一来不用吩咐,就很快端上阳春面来,然后,舅舅一家就开始埋头苦干,并制造出幸福的声响来。
每当此时,我就望着面前的阳春面愁眉苦脸。
陆文夫在《美食家》里专门提到过阳春面,说第一锅的阳春面最清爽最可口,因此,很多人都赶早去吃头汤。
我想,舅舅们吃得绝对不是这种阳春面。
但不管怎么说,我对阳春面是没有兴趣的了,胃口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倒了。
冬天光饼师傅比较幸福,守着炉子暖烘烘的,夏天就苦了,赤膊上阵还是大汗淋漓,汗水滴在炉子上嗤嗤作响。
我就不敢买了,因为那光饼里必定也有光饼师傅勤劳的汗水。
前段时间,在福建“老乡”处提到光饼,他们都说那玩意好吃而且对牙齿有利,经常嚼嚼绝对比“白箭”“绿箭”效果好。
但不知现在还有没有了,都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但愿,这光饼炉子还能在福州的某个街角看到。
《馄饨》我想,大概没有什么小吃有馄饨那么普及和名称多样了。
馄饨在福建叫扁肉;在四川叫抄手;在云南广西一带叫云吞;只有在江南才叫馄饨。
内容差不多,形式却有些差别。
福建的馄饨注重鲜,加虾油是它的一大特色。
小时候总是被喜欢吃馄饨的母亲支出去买馄饨,买来买去,也就买出经验来了。
知道街头的那家馄饨味太浓,吃完后就要赶紧灌开水;而街尾的那家馄饨味道尚好,就是只见皮不见肉;最好的是穿过几条街的那家“野”店,说它野,是因为时开时不开的,好像全凭主人兴趣。
这家的馄饨量足味最地道,每只馄饨雪白剔透,中间一点红红的肉馅若隐若现,再配上几粒葱花,就好象一池秋水中的白莲。
福建的馄饨一般都很节俭,一根小木棍往肉泥上一点再往馄饨皮上一翻,一只馄饨就完成了,往往一盘肉泥可以对付一天所要出售的馄饨。
吃馄饨的一般都是女孩子,她们可以不计较得失,慢悠悠地翘起兰花指,用小调羹小心翼翼地舀起馄饨往樱桃小口里送。
所以,较之其他小吃,福建馄饨更显得女人味一些。
而四川馄饨则个性鲜明,阳刚味十足。
首先一大特色是没有汤,第二大特色是辣得过口不忘。
那一年去成都调研,特地拜访“抄手”,谁知端上来的是几只干巴巴的结结实实的饺子状馄饨,上面还浇了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
仗着本人吃辣还有一些功底,挣扎着把这碗“抄手”给吞了。
结果,除了辣,我已经不记得它还有没有其它味道。
江南一带,馄饨是最常见的小吃,这里的馄饨分为大馄饨和小馄饨两种。
大馄饨里馅比较多,有鲜肉的也有青菜的,但它又不同北方的饺子那样皮厚馅足,江南人总是不肯象北方人那样干脆利落地做出饺子风格,他们总要保持馄饨的传统,哪怕再大一些,小家碧玉的本色不变。
江南大馄饨是放大了的小馄饨,样子象修女的帽子,汤多量也足,一般人吃一碗也就有了七分饱的感觉。
正宗的江南小馄饨是最具江南文化味的,皮擀得讲究,贴着碗能看到碗里的花纹,真正是薄如蝉翳。
肉要精瘦的,处理得细腻无渣,烧好后的馄饨,皮子晶莹舒展,“白里透红,与众不同”,象一只只美丽的白蝴蝶 。
这时候的注意力就不会在吃上了。
不过,这样的小馄饨现在已经不多了,做的人和吃的人好象都已经缺少了这份精致的心情。
取而代之的是满街都是的大众小馄饨,简单一裹,完事,连皮也不擀了,买现成的。
在北方读书的时候,思念馄饨(福建的江南的),思念得咬牙切齿。
北方同学很不以为然,说,那有什么好吃的
清汤寡水的,不如咱北方饺子实在。
是的,要想实在,吃北方饺子;要想苗条,吃江南馄饨。
《羊肉串》很奇怪,我向来不吃羊肉,但对羊肉串却来者不拒。
第一次吃羊肉串是在北京。
那一天,从北京图书馆查资料出来,拐到白石桥附近,那里有一片饭店餐馆和小吃摊点。
先买了仿膳食品窝窝头,吃得直冒酸水,发了一通诸如慈禧太后的胃口怎么这么好对付之类的牢骚后,就站到了烤羊肉串的摊子前。
并没有想要吃,的的确确是被那种香里带膻的味道吸引过来的。
同学也是南方人,不吃羊肉,但他敢想敢干的精神令我佩服。
他先买了三串,然后视死如归地说:“我先吃吃看。
”他小心翼翼地先咬了一口,翻翻眼珠,接着就加快了频率。
我盯着他上下翻飞的大嘴,直问:“哎,别顾吃啊,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嗯嗯”地一气吃完了三串,才摸摸肚子很满意地说:“不吃真傻。
”赶紧掏钱,一手抓一把,这串咬一口,那串咬一口,真的很好吃,肥而不腻,焦香十足,还有一种特有的,说不出来的怪怪的味道(后来才听新疆的同学说,那是孜然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边走边吃,吃完了,就地再买,反正羊肉串摊子到处都有。
直吃得饱咯里都带羊膻味,不能再吃了,再吃下去,我们非得变成草原牧民了。
本来以为羊肉串就是这样好吃了,谁知新疆的同学说:那算什么羊肉串
真正好吃的是咱们新疆的羊肉串,那可是羊肉串的老家。
第一次那么羡慕新疆人,真正觉得新疆是个好地方。
咱也没有机会去新疆啊,就把北京的羊肉串当新疆的吧。
回到南方后,也见过羊肉串,但不仅外貌小里小气,味道也完全变了样,如果说北京的羊肉串是仿名牌,那么南方的羊肉串就是假冒伪劣了。
也有例外,一次到南京出差,在新街口发现了久违的羊肉串,那味道,那相貌和北京的一样。
我又一次站在南京的大街上不顾斯文地大嚼起来。
以后只要去南京,都要想方设法地溜到新街口去过过瘾。
但总是心有不甘,有事没事总鼓动头儿:“咱们也到乌鲁木齐去开个读者作者联谊会
” 《羊肉泡馍》有了羊肉串垫底,去西安吃羊肉泡馍的时候就好象有了胆量。
看过雄赳赳气昂昂的兵马俑,摸过杨贵妃的洗澡池,躲过小商小贩的围追堵截,吃过田里刚采下来的草莓,当然也爬过大雁塔和古钟楼,接下来就是品尝西安小吃的时间。
西安小吃最具代表性的小吃是肉夹馍和羊肉泡馍。
不过,肉夹馍我连看都不看,一块大肥肉塞在一块大饼里,肥油直冒,尽管肉馍的主人说怎么怎么好吃,我就是吃不下去。
不是怕胖,而是从小就不吃肥肉。
肉夹馍是放弃了,但羊肉泡馍是一定要吃的。
于是就去找。
在古楼附近转来转去,转累了就在一个小摊子上坐下来。
坐定后才发现对面一个老头在专心致致干活:把一块硬硬的馒头掰成颗粒状。
他神态专注地不紧不慢地掰呀掰,掉下来的粉末都用小指捺到嘴里。
他在干嘛
是不是牙口不好
正想着,又见老头把掰好的产品倒进一个盛满浓汤的大海碗里,那碗浓汤顿时就变成了一碗浆糊。
老头有滋有味稀里哗啦地喝完了这碗浆糊,站起身子,抹了抹沾在胡子上的残留物,打了个响亮的饱咯,满脸都是幸福感。
突然好象明白了什么,赶紧找来伙计问:“那是什么
”“羊肉泡馍啊。
”老天,这糊里糊涂的东西就是大名鼎鼎的羊肉泡馍
小的时候就最恨把馒头放进汤里 ,软不啦及的,要口感没口感要味道没味道,再好吃的馒头再好喝的汤都给搅浑了。
所以,很遗憾,在西安最大的收获是买了一堆民间工艺品,而在吃上,却是一片空白。
看了贾平凹写的陕西小吃,其中花了大量的笔墨形容羊肉泡馍的精彩,但我还是没有被他煽乎得流出口水来。
这在我看关于吃的书籍的历史中是少见的。
《朝鲜凉面》初到东北,第一次看到正宗的朝鲜人和朝鲜文字还是大惊小怪的,后来看多了,就见怪不怪了。
然后就开始琢磨如何深入了解朝鲜民族文化,比如,他们的饮食文化,更具体地说,如何吃遍学校周围的朝鲜小吃店。
于是,先去朝鲜泡菜摊子前侦察一番,和买泡菜的朝鲜族老大妈套近乎,问:“道拉及是什么意思
”朝鲜族老大妈真的很象《奇袭》里的老大妈那样慈祥,她不仅耐心地回答我的幼儿园水平的问题,还推荐我买了朝鲜泡菜的代表作——桔梗。
尝了桔梗后,对朝鲜小吃就有了信心。
那一天,零下18°,屋外早已是灰白两色世界。
从澡堂出来,头发一会儿就冻成柴火棒。
并不觉得冷,只是渴得慌。
就到处找有水源的地方,后来发现一面“朝鲜凉面”的幌子正迎风招展,凉面
正好解渴。
一头扎进去,里面已是高朋满座,人人都端着一个大海碗往肚子里灌凉面,很舒服的样子。
于是也要了一碗。
等端上来后,才觉得好象有点不对劲。
鲜红的面汤上波澜不兴,面条当然是潜伏在汤底的,只是这汤,怎么看都好象是刚从自来水龙头里出来,冷不说,还有股漂白粉的味道。
怀疑归怀疑,我真的太渴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喝了再说。
结果,渴是解了,但我体内的那点余温可全给带走了。
一路跑着回到宿舍,又是捂热水袋又是灌开水,折腾了半天,才把胃里的那块冰坨融化掉。
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东北人和南方人本来就不一样,他们冰天雪地里可以吃冻梨吃冰棒,那是因为他们有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坚强的胃。
所以他们可以裹着大棉袄吃凉面,而我,只能在穿短袖的时候。
但,我还是没有勇气再去品尝朝鲜凉面了。
甚至一想到这四个字,我的胃就开始冒凉气。
不怪朝鲜凉面,只能怪我自己。
《道口烧鸡》说来惭愧,自己在外求学几年,大部分的注意力花在吃上。
究其原因,一是学校食堂乏味的饭菜,使自己时常处于饥饿状态;二是天性所致,“民以食为天”嘛,自己当然也不例外。
于是,刚到长春不久,就打听到“道口烧鸡”挺有特色,忙亲临考察。
果真,摆在橱窗里的烧鸡肥嫩嫩、黄灿灿、热腾腾,撒发着迷人的香气,又看到买烧鸡的人排成了长队,更证实了此烧鸡的名不虚传。
此后三年间,只要钱包里有点余钱,便忙不迭地往烧鸡店送,买不起整只就买半只;买不起半只就买鸡杂碎(鸡肝、鸡卵等构成,便宜而味极佳,是穷学生最亲睐之物)。
那种拎着一小袋烧鸡走路的愉快,无法言喻,只觉得生活在那一刻是多么美好。
此时若去攻读书关,再厚的“砖头”也能毫不费劲地“啃”下来,这就是“道口烧鸡”的威力。
有时,人的胃口会比脑袋重要得多,换句话说,就是物质有时也能毫不客气地战胜精神。
逢到宿舍里的女同胞过生日,无例外地都要买只“道口烧鸡”以飨大家。
鸡上台面后,往往还没等打开塑料袋,大家就已经操起家伙跃跃欲试了。
那香喷喷、热腾腾的烧鸡,嫩而无渣,连骨头都是酥的,一块鸡肉在舌头上还来不及停留就溜进肚子里去了。
而此时往往有师兄师弟寻着香味不请自到,说句“生日快乐”就一屁股坐下来大嚼起来。
那时候,要求师兄师弟办事或反过来他们求我们办事,都言不二价:一只道口烧鸡。
在长春的三年,可以说是伴着“道口烧鸡”的香味渡过的。
(虽不能常吃,但离学校不远的一家烧鸡店每天毫不吝惜地飘来的香味,使我们的读书生活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 临毕业的时候,有人告诉我,有一家大饼店专营夹肉大饼,味道好得没法提。
可惜没有机会了。
要不然,现在又会有一样好吃的供我回味了。
麦熟将至,外出路过南方一个小镇,有幸在饭店吃到了从小烙印在脑际的美食——碾碾转儿。
吃着这久违了的美食,当年的那种对其情深意切的欲望不禁又重现于心头。
那是我童年时代,正直国家困难时期,农村百姓过着食不饱腹的生活。
人们想尽办法,把能入口的东西都吃净了,就连门前的老榆树也不能幸免于难,人们把树皮剥光,充当了口中食粮。
尽管如此,仍难解饥饿之急。
母亲不忍心我们挨饿,早早地许下愿:给我们做碾碾转儿。
我们无不从心底里高兴。
等啊盼啊
终于有一天,母亲说地里的麦子可以吃了,让我们跟着她去地里拔麦子。
地里的麦子还不十分熟,而这也正是做碾碾转儿最好的时机。
由母亲指点,专门挑选那些能用的麦子。
做碾碾转儿用的麦子特别严格,嫩了不行,因为麦子的浆水还没凝固;老了也不行,因为麦粒熟透了就太干了。
必须选那些既成熟而又没干透了的、麦粒绿而饱满且已经有了一定硬度的麦子。
母亲舍不得多拔,因为那将是我们一家的口粮。
等我们带着两捆麦子回家后,已累得直不起腰来了。
其实活是轻微的,只是人已饿得没了力气。
为了能吃到这美食,我们不得不坚持着和母亲一起做下去。
我们先是把麦穗一个个掐下,然后放入锅里闷熟,再把闷后的麦穗撮成粒。
不等所有的工序结束,我就耐不住饥饿,将一把麦粒放入口中了,经母亲再三劝说,才没再多吃。
等麦穗都撮成粒,母亲把麦粒端到自家的石磨旁(当时农村差不多家家有石磨)。
将石磨的上扇掀起,把一玫铜钱垫在磨脐上,再将石磨放好。
将收拾干净的麦粒倒在磨盘上,在磨眼上插一根秫桔杆儿,我们几个和母亲一道推的推,拉的拉,围着磨道转了起来。
因为两扇磨盘中间有铜钱垫着,磨扇间有着一定的空隙,所以推起来比磨面省些力气,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费尽了全身之力。
磨盘上的麦粒不断下落,磨盘周围不断地落下了一个个的小面卷儿,不是太长,如同一根根断了的火柴棒。
我们个个脸上淌着汗,心情却是很好的,因为马上就有饱饭可吃了,而且是上好的美食。
我们的汗珠不断增多,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也横七竖八地堆了起来,等磨盘上的麦粒全不见了,我们才气喘嘘嘘地停了下来。
母亲用扫帚轻轻地扫净磨盘四周的小面卷儿,又掀起石磨的上扇,仔仔细细地将两扇磨盘打扫干净,我们这才随母亲来到上房。
等急了的我,也顾不得看清母亲准备了什么辅料儿(可能有些大蒜汁什么的吧,那年头儿没有上好的讲究的),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种感觉真的胜过吃法国大餐
时间过得好快,这难忘的童年转眼已成往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技的进步,各种传统名吃和国外的名家食品也摆上了老百姓的餐桌。
人们可以在工作之余,心情舒畅地品尝着人间美味,可是对我而言,最最难忘的还是吃着和母亲一块儿做出的碾碾转儿,这种心情恐怕是当今世人所不曾有过的。
愿所有的人们永远不再有我的那种感觉,愿所有的人都能以恬静的心态去品尝这人间的美食——碾碾转儿
《鸭血粉丝汤》鸭血粉丝汤是我们这儿著名的风味小吃o 鸭血粉丝汤味儿好,看相也好o晶莹的粉丝浸在米黄色的汤里,一条条红色的鸭血伴着黄色的油果、绿色的香菜、褐色的鸭肝,泛白的鸭肠散落其间,真是令人垂帘三尺! 鸭血粉丝汤做法很简单:来了客人,随手抓一把洗净的粉丝放入竹制的漏勺里,在热汤里来回的晃动,烫上一两分钟o将烫书的粉丝倒进碗里,再捞出些鸭血和油果子,加上汤水,撒上切好备用的熟鸭肠、鸭肝、香菜,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浇勺红红的辣油,一碗色香味俱全的鸭血粉丝汤就做成了o 吃鸭血粉丝汤也挺有意思的o吃粉丝时,我喜欢一根一根的吃,找到粉丝的头以后o嘘地一下吸进嘴里,真是顺滑爽口呀!吃油果子、鸭肝、鸭血,我先用舌头舔一舔它的粗味道,再细细地诅嚼,品尝它的细味道o有一天有一天我吃鸭血粉丝汤时,由于吸粉丝过猛,汤溅得我满脸都是,弄得我狼狈不堪o从此,我给鸭血粉丝汤取了个别名--乐开花o 《阳澄湖大闸蟹》阳澄湖大闸蟹是我们这著名的特产。
不仅苏州人爱吃,而且全国各地的人们都爱吃。
有一天,家里来了客人,妈妈从外面买了十只大闸蟹。
买回来后,妈妈先把大闸蟹放进水里浸一下,趁这个功夫,我趴在水池边,静静地端详着它们,它们是深灰色的,有两只大大的钳子,和八只小脚。
它的两只大钳子使劲的挥舞着,好像要和我来一场恶战。
开始煮了,妈妈先把水放在锅里煮上9~10分钟,水开了后,妈妈把它们一一放进了锅里,渐渐地,它们的颜色由深灰变成了淡黄,又由淡黄变成了深红色。
又煮了一会儿,就完全熟了。
妈妈打开了锅盖,一阵清香扑鼻而来,我狠狠地咽了一下口水,然后,妈妈把它们放进了盘子里,一盘色泽诱人、色味俱佳的大闸蟹呈现在我的面前。
妈妈把盘子放到了桌子上,我迫不及待地抓了一只,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我先把两只大钳子和八只小脚拽下来,前后咬一下,再一吸,又白又嫩的蟹肉就滑进了我的嘴里。
大钳子里的肉非常细腻润滑,入口即化。
然后我打开了蟹盖,里面的蟹黄金灿灿的,我一吸,蟹黄就到了我的嘴里,真是鲜美
最后,我把蟹一分为二,细嚼慢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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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澄湖大闸蟹的味道真鲜美啊
让人吃后回味无穷,赞不绝口。
真是名不虚传的苏州特产
绿野仙踪的主要内容和感想。
《绿野仙踪》的主要内容:作品以虚构的奥芝国为背景,讲述了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萝茜被龙卷风卷到了一个叫孟奇金的地方,好心的女巫指点她到翡翠城去找奥芝国大术士帮忙送她回家。
路上,她先后遇到了稻草人-----他需要一副脑子;铁皮樵夫-----他需要一颗心;小胆狮子-----他需要胆量。
他们结伴而行,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终于来到了翡翠城。
由于他们的出色的表现,大术士帮助他们实现各自的愿望,稻草人得到了一副脑子;铁皮樵夫得到了一颗心;小胆狮子得到了胆量,多萝茜也如愿,带着小狗托托回到了家乡,回到了亲人身边。
读《绿野仙踪》的感想:《绿野仙踪》讲述了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茜的奇遇。
这本书里的的人物有多萝茜、铁皮人、稻草人、狮子、南方女巫、东方女巫、北方女巫、西方女巫……其中,东方女巫和西方女巫是邪恶的,而北方女巫和南方女巫是善良的。
故事里的多萝茜很善良,她一开始是跟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住在堪萨斯州。
有一天,他和小狗托托正在玩耍时,龙卷风来了,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就躲到了床底下,而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躲到了安全的地窖里,房子慢慢的飞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房子又慢慢地降了下来,压死了邪恶的东方女巫,多萝茜也来到了另一个国度。
多萝茜很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堪萨斯州。
她一路上遇见了没长脑子的稻草人、生了绣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
他们历经了千辛万苦,来到了翡翠城,见到了伟大的奥茨。
奥茨答应他们只有杀死西方女巫,才能实现他们各自的愿望。
聪明勇敢的多萝茜杀死了邪恶的西方女巫,救出了狮子,修好了她的朋友稻草人和铁皮人。
伟大的奥茨实现了他们的愿望,稻草人有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有了一颗善良的心,胆小的狮子有了胆量,这些都是伟大的奥茨帮助他们实现的。
而多萝茜和小狗托托在南方女巫和北方的女巫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她的家乡——堪萨斯州,见到了亲爱的爱姆婶婶和亨利叔叔。
这个故事赞扬善良勇敢的品质和友爱互助、为理想不懈奋斗的精神。
在故事中,其实稻草人在情况紧急的时候脑子比谁转得都快;而铁皮人很有爱“心”,时时助人为乐;胆小的狮子在危险的时候也会大胆起来,勇敢与怪兽奋力搏斗……它告诉了我们超越自已就是超越了不可能的东西。
我们也要学习多萝茜,为自已的理想而努力奋斗,从来都没有放弃,勇敢面对人生。
对狼的感悟三百字
今天,我读了《军神》着篇课文,深深的被刘伯承将军那钢铁般的意志感动了.《军神》这篇课文主要写刘伯承在重庆治疗受伤的眼睛时,拒绝使用麻药,表现了刘伯承钢铁的意志,表现了作者对刘伯承将军敬佩和赞扬的感情。
当我读到“病人一声不吭,他的双手紧紧捉住身下的白垫单,手背青根暴起,汗如雨下。
他越来越使劲,崭新的白垫单居然被抓破了”时,想到刘伯承将军当时要忍受多大的痛苦,我与刘伯承将军相比简直有天渊之别。
有一次,水煮开了,妈妈叫我把水入进暖水壶时,不小心水溅到了我手上,我痛得把水壶扔出一边,哭着叫妈妈帮我涂药。
刘伯承将军动手术不用麻药,而且不吭一声,而我被水烫一下就哭哭啼啼。
读了这篇课文,我才明白我是多麽的渺小呀
又如文中说到沃克医生为刘伯承将军动手术,他不但不叫还一直数着刀数,清楚地知道沃克医生割了七十二刀
多麽坚强的意志呀
有一次在放学的路上,两辆正在奔驰的汽车撞在一起。
“砰”,一辆车被撞出一边,一辆车横在路上。
突然,被撞出一边的车的车门打开了,司机从里面艰难的走了出来,只见他的头流着鲜血,白色的衣服都被染红了。
但他坚持走到路边,边用手机报警边向旁边的行人求救,直到救护车到来为止。
周围的人都被他那坚强的意志感动了。
如果那个人是我,早就痛的说不出话来了,哪里还想到去报警求救呢
读了《军神》这篇文章,我深刻的认识到,人生于世,总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有着像刘伯承将军那样坚强的意志,沉着面对,困难和挫折就一定会被克服。
今天我读了这篇故事,他来自小朋友耳熟能详的.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苯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己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衣服’出去了.百姓都夸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己被骗了.读完这篇童话,我不禁问自己,作为一国之君怎么会被骗呢 毫无疑问全是因为虚荣心,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实际上虚荣心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孩子的心是单纯的,随着长大虚荣心也会越来越深.读了童话后,我想提醒人们:保持一颗真诚的心.不要为了虚荣.放弃那颗真诚的心.想想自己其实也这样.看见别人拿出很贵的溜溜球玩真羡慕,怕爸爸妈妈不同意买,只能看着人家玩,可真正买了又觉得别人的更好,总觉得永远满足不了自己的虚荣心.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明白了虚荣心是永远不可能满足的,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虚荣心,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知足的人.道德的抉择“道德问题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正确与错误的问题,但是实施起来却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当你面对着很大的诱惑的时候。
”这是课文《钓鱼的启示》中最吸引我的一句话。
《钓鱼的启示》这篇文章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语,也没有精彩的情节,但是它用简朴的语句和简练的故事情节讲述出了一个不深奥但却非常有意义的道理。
课文的主要内容讲的是小詹姆斯与爸爸出去钓鱼,他们在不允许钓鲈鱼的时间里钓到了一条大得简直令人难以相信的鲈鱼,经过爸爸的教诲,原先不肯放生鲈鱼的小詹姆斯终于把鲈鱼又放回到湖里了,这次钓鱼的经历让小詹姆斯懂得了不论在什么时候,不论有没有人监督,都要遵守规则。
因为这是一个道德问题。
谁都知道要自觉地遵守规则,可是在很多时候,很多人为了自己一时的很小的便利而去违反规则,也许,他们并不是故意要这样做,但是面对诱惑的时候,总是心存侥幸,不能管住自己。
其实,规则的制定就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更有秩序、更安全、更方便,但是,要想真正达到制定规则的目的,需要靠每个人的自觉遵守和执行。
好多人在违反规则的时候,总是想:“就这一次,没关系。
”、“下次注意就行了”、“反正没人知道”……如果大家都这样想,都这样做,那规则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
遵守规则,要靠每个人的自觉性,怎样才能有这种自觉性呢,这就是一个道德问题、一个品质问题。
这种道德和品质的培养要从小时候、从小事情上做起。
中国人在欧洲的那段日子里,印象最深刻的事情,就是在过马路时,行人在红灯前一律不走,即使没有任何车辆来往,他们也要等到绿灯亮时才从斑马线上横穿马路。
可是,在北京,行人横穿马路时从来不看灯,想走就走。
我们班有些同学也是这样,上课发言时讲的很好:“我们一定要遵守规则,红灯停,绿灯行。
”可在实际生活中,做的却又是一套。
从小事做起,从实践做起,从中国人做起
为什么别人能做到的事情,我们却做不到呢
p鲁滨逊漂流记有感》回想起来这已是我第二次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了,但是这一次我却对这本书有了更深的理解了。
再一次读完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感悟到了人生的道路中不能遇到困难就唉声叹气,应该勇于面对困难遇事还要乐观一些,都不要把任何事都看的那么绝对,要多想办法来解决问题,就像鲁滨逊一样虽然身陷荒岛确不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制衣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
就像在发现有野人的时候刚开始手忙脚乱,可是最后他沉着冷静以他的勇气与智慧和“星期五”并肩作战,一起打退了野人,这也体现出一个人遇到困难只要沉着冷静的去应对就一定会有办法解决的,对人就像一颗种子他会想尽办法冲破泥土去感受太阳的温暖,当他经历晚千辛万苦回头望去,他已是枝繁叶茂的苍天大树了,在我们的旅途中不能只停留在原地,要时刻想着只要我努力明天会更好,这样才不会因满足于现状而自失。
鲁滨逊又是个彻头彻尾的“经纪人”。
他热衷于航海,并不因为什么浪漫的追求,而是完全为了经济利益。
他在海岛上曾发过几句金钱无用的感慨,但说过以后立刻就把见到的钱币一一收好,最后又一钱不落带回英国。
在他看来,非经济的社会关系和活动是次要的,他被海盗俘获时曾鼓动同为海盗奴隶的小男孩佐立一起逃跑,并许诺要使他成为“了不起的人”。
然而一旦出逃成功又有人出了个好价钱,他只稍经犹豫、略讲价钱就把那孩子卖了。
后来他在荒 岛上解救了一名土著,给他起名“星期五”,便顺理成章地把他收为奴仆。
从这些看来一个人也要存在一些利益观念也要具备一些经济头脑,会分辨哪些对自己有利哪些对自己有害不能满足于现状有事要做一些长远的打算才能更保险一些。
全书最精彩、最令人难忘的是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作者用第一人称以及生动逼真的细节把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同身临其境一般,使故事具有强烈的真实感。
另外,小说的语言自然流畅,文字通俗易懂,这也体现出了笛福小说的一大特点,整部作品似乎在向读者讲述一个精彩的故事,这也正是这篇小说的魅力所在。
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有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我在假期中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其中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还能把它给背诵出来呢!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保尔他残废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的学习,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造.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要是一场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劳动.经过顽强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里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也禁不住热泪盈眶,心潮澎湃.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呼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的动力.保尔·柯察金,可敬可佩的共产主义战士,您为我们树立身残志不残的伟大榜样,我原来也有一个同学也是残疾人,他的名字叫吴伟:从他生下那一天起就得了先天性心脏病.十几年来,病魔缠着他,使他不能像同学们那样活泼在操场上,球台前,参加集体活动也就更不用提啦.因为他稍微活动一下,就脸色苍白,嘴唇发紫,上学校读书全靠他爸爸用自行车来回接送.在学校里,他将吴伟从一楼背到四楼,放学后再由四楼背到一楼,中饭由同学们送到教室吃.自从,吴伟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他也就这样坚强的站了起来.对于我来说,我是一个完完整整的人,我的智力不差,能够学好自己的社会主义文化课,我长大后,我一定比吴伟强.虽然,我不能背起钢枪保卫祖国,也不能战斗在烈火熊熊的战场上,但我可以把我所学的知识,贡献给人民,为了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力量,有了奋斗的目标,有了学习的榜样,我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可真好啊!我还要不断的学习,从这本书中吸取更多更大的精神力量.《童年》读后感《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
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
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
他自幼丧父,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
着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哭命运的开始。
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
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
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
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
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
悲惨的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
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
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
”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我借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意大利著名儿童作家亚米契斯的代表作《爱的教育》。
一个三年级小学生恩里科在一个学年里的记事,构成了这部作品的主要内容,期间穿插着老师每个月给学生讲述的一则则美好真实的“每月故事”,一个小学生的世界活泼的呈现在了我们的面前。
作者通过一件件平凡、细微的事情,娓娓地记述了师生之情、父子之爱、朋友之谊,表现了人性的善良和纯洁,讴歌爱祖国、爱社会的精神,由于它洋溢着博大的人道精神和温馨的人性之美,让我感到平凡中的崇高,读完全书后,我激动的心情久久难以平息。
作为一个把自己的文学故事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家,作者亚米契斯并没有注意到,意大利在一八0七年实现了民族的统一后,人民大众的处境并没有得到改善,建立文明现代的民主社会的理想还有待于实现。
不过,他认为,借助学校教育,借助博爱谅解的精神,可以进行变革。
他特别重视学校教育,因为学校担负着培养社会新一代成员的使命,这也正是亚米契斯对《爱的教育》倾注了巨大心血的社会背景和思想渊源。
《爱的教育》映照出亚米契斯对社会现实和人际关系的省视,反映了他思想、道德的取向。
我认为《爱的教育》充满了博爱的精神,把社会主义思想和博爱熔为一炉,以谋求社会成员的情感和社会平等。
这种像一根红线贯穿亚米契斯的作品的完美主义精神、博爱精神流光溢彩、意蕴深远,使这本书超越了时空,获得普遍、永恒的价值,成为一部让人收益匪浅的不可多得的.读《地震中的父与子》有感爸爸是船,妈妈是帆,载着小小的我驶向彼岸,是爱的动力,是爱的决心,是爱的毅力,是爱的自信,才使我到达彼岸,爱是无私的,爱是伟大的,爱是高尚的,爱是崇高的
自从学了《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课文,我才真正了解到父爱的无私、伟大。
文章记述了1994年美国洛杉矶大地震后,一位年轻的父亲不顾各种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在人们认为几乎不存在希望的情况下,执著地从瓦砾堆中营救儿子的动人事迹。
没有这种无私而伟大的父爱,谁也不可能坚持这样长时间的、希望渺茫而危机四伏的挖掘,儿子也许便因为人们的放弃而葬身于瓦砾堆中。
我读后心潮澎湃。
这位父亲为了救自己的儿子,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而儿子为了救同学,让他们先脱离危险。
这真是一对了不起的父与子啊
如果这位父亲仅是来到这片废墟绝望的大喊“我的儿子
”那他的儿子和14个同学就只有长眠于地下了;如果人人都能像这对了不起父子那样,成千上万的孩子或许就能得救。
也许,我们的爸爸平常对我们的关爱不像妈妈那样无微不至,但我们仍然能时时感到父爱的温暖。
记得有一次,闫老师对我们说,区里要进行古诗背诵比赛,让我们把背过的诗打印。
其他人都不屑一顾,我却牢记在心,一回到家,就急忙告诉了爸爸,爸爸一听,立刻给我忙活起来。
晚上,我甜蜜的进入了梦乡,可谁知爸爸努力抵抗着“睡魔”的干扰,依然给我打印着,生怕我完不成老师交给的任务。
第二天,我一起床,发现爸爸的眼睛变成了“熊猫眼”,妈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我,我感动极了。
还记得我小时候,只知道让大人给我买自己心爱的玩具、零食,而不顾大人的重重困难,大人们有时也无可奈何,只好给我买。
自我读了《地震中的父与子》后,我绝不会在像小时候那样做了。
也许,爸爸的爱不是生病时的陪伴和呵护;不是考试前的千叮咛万嘱咐;不是睡觉时给我们盖被子的身影。
但是,父爱,同样是伟大的。
《地震中的父与子》这篇文章使我更加认识到父爱的深厚。
读完姜戎的《狼图腾》时我的内心无比的震撼,它震撼了我们现在已经不会轻意感动的灵魂,让我们在读过之后会不由自主地产生无尽地思索。
其中最令我感到吃惊的是草原狼坚忍不拔的意志,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牺牲精神,以及灵活万变的智慧。
在汉人的心目中狼是凶猛、残暴的动物。
因而在成语里“狼”往往是带有贬义的作用。
其实,这种判断是错误的。
狼是勇敢,顽强,有着高智慧又团结的动物。
《狼图腾》,它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
广阔无边的草原也曾有虎豹,但在漫长的岁月中它们都被无情地淘汰了。
唯独只有草原狼经起了时间的考验并且最终成为了草原的兽中之王。
促使狼千百年来在蒙古草原经久不衰的原因究竟是什么
是团结
在狼群里老弱病残的狼总是受到照顾。
吃食时狼也会把食物留给它们一份。
在生关头时狼又把最好的退路让给它们而自己却去面临危险,面临亡。
试问,这种团结的精神又有多少人具备呢
狼是智慧的.这一点在草原狼捕杀猎物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它们的每一次进攻都堪称经典.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好像在实践孙子兵法,‘多算胜,少算不胜’.在狼与人的争斗中,这种智慧也随处可见.为了不使狼群暴露,独处而被人发现的狼,往往逃向与狼群相反的方向.牺牲自己,保全群体.这绝非聪明,而是智慧.狼是团结的。
.它们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只要狼王一声令下,群狼便会排山倒海,勇不可挡.即使是它们被牧民和猎狗围困,四面楚歌,它们依然镇定自若,阵形不乱。
.狼是勇敢的。
.狼从来都不畏惧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狼是个训练师,训练出了一流的战马——乌珠穆沁马。
在狼追捕马时,老马、弱马、病马、幼马、孕马、残马落在后面,被狼吃掉,有些马活活跑,被狼吃掉。
只有那些吃得起苦、勇猛的儿马子,才在草原上生存下来。
因此,牧民也受到启发,训练出了世界上最强悍的骑兵族——蒙古骑兵,横扫天下。
令人闻风丧胆。
从狼身上,我们学到了智慧、勇敢、团结,正是这样才让狼成为草原的王者,才让蒙古骑兵横扫天下,才让乌珠穆沁马闻名于世,狼才是动物中的王者。
采纳一下吧,谢谢……
名人成长经历
希特勒《我的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