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看待儒家文化中的传统孝道观念
古人云“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
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谚语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诗经•大雅》衔环结草,以报恩德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儒家中孝道对社会的重要性
儒家的孝道思想里面,有作为现代人所无法理解的,但不能因此就断定它是糟粕,要被我们报抛弃,那样反而容易失去最为宝贵的东西。
个人感觉,孝道是心怀感恩,是自然而然发自肺腑的情感,抛开对于理论上孝道的纠缠,如果我们能够用心去孝敬,尊敬我们的父母长辈,理解他们的用心良苦,就不会觉得儒家的孝道思想里面有什么不妥的东西。
为什么基督教不重视孝道,而儒家却很非常重视孝道?
儒家的孝道及其现实意义 “孝道”文化是中国特有的,它有着悠久的历史。
据考证,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孝”字。
“孝”是一个会意字,它的意思是小子搀扶着长着长长胡须的老人。
《尔雅·释训》云:“善父母为孝”,《说文解字·老部》说:“孝,善事父母”者。
段玉裁注曰:“《礼记》:‘孝者,畜也’。
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
”畜者,养也。
“孝”的基本含义是善于侍奉和赡养父母的意思。
一、先秦时期儒家的孝道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体家庭的形成,父系家长制的确立,“孝”的观念就逐渐形成和发展。
下面,我们从儒家的经典和有关文献中来考察儒家关于“孝”的内涵和它的变化、发展。
首先,我们考察《诗经》和《尚书》中“孝”的观念 大家都知道,《尚书》和《诗经》都是经过孔子删定的儒家经典,其中包含着关于“孝”较为原始的观念和内容。
1、奉养父母。
《诗经·唐风·鸨羽》:“王事靡盬(音gǔ,止息),不能艺稷黍。
父母何怙
悠悠苍天
曷其有所
……王事靡盬,不能艺黍稷,父母何食
悠悠苍天
曷其有极
……王事靡盬,不能艺稻粱。
父母何尝,悠悠苍天
曷其有常
”这首诗控诉了君王的事情没止息,没有时间去种稷、黍、稻、粱来奉父母,使父母没吃没喝,受尽饥饿。
《尚书·酒诰》说:“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
厥父母庆……”在农闲的时候,用牛车载着商品,去远处的地方进行贸易,用来孝敬赡养父母,让你们的父母高兴。
2、报答父母养育之恩。
《诗经·小雅·蓼(音lù)莪(音é)》:“哀哀父母,生我劬(音qú)劳。
”“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父兮生我,母兮鞠(养)我。
拊(抚)我畜(爱)我,长我育我。
顾(照顾)我复(庇护)我,出入腹(抱)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这首诗抒发未能奉养父母、孝敬父母而使父母离开人世之后的悲痛不已的心情。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生我劳瘁”。
对父母的逝世,悲伤不已。
他们在十分劳累和病困中生育了我。
他们不但生育我,抚养我,还疼爱我,照顾我,庇护我。
对于父母的养育之恩德应该予以报答。
但是,由于统治者的剥削,百姓无法生活,因而没有能够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不是我不报,而是皇天不让我报。
3、尊敬父母,娶妻必告之。
《诗经·小雅·小弁》:“维桑与梓,必恭敬止。
靡瞻匪父,靡依匪母。
”父母栽种桑树和梓树,对它们应该恭恭敬敬。
没有一个人不尊仰父亲,没有一个人不依恋母亲。
对父母要尊敬和慕念,不要忘记了他们。
《诗经·齐风·南山》:“艺蔴如之何,衡从(纵)其亩。
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诗借用种蔴必有田垄的道理,比喻娶妻必须告诉父母。
4、孝顺父母应该成为效法的榜样。
《诗经·大雅》中还说:“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永言孝思,昭哉嗣服”孝顺先人的思想是全体臣民的榜样;还应该管理好自己职务以内的事情。
“孝子不匮,永锡尔类。
”孝子的孝顺之心真诚而不枯竭,全家永远能得到福祉。
5、不孝父母是最大的罪过。
《尚书·康诰》说:“王曰:‘封(周成王之弟),元恶大憝,矧惟不孝不友。
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爱)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
惟吊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
曰: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
”这里提倡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的伦常之道。
如果儿子不能成就父业,大伤他父亲的心;如果父亲不慈爱自己的儿子,反而厌恶他;如果为弟不尊敬兄长,为兄的不友爱弟弟。
那就应该用文王制定的法律来惩办这样的人,不可赦免他们。
第二,孔子论孝道 孔子创立“仁学”,“孝”是“仁”的重要内容之一。
孔子的学生有若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在儒家看来,孝顺父母,敬爱兄长,是实行仁德的根本。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君子抓住这个根本,实行“仁”的基础建立起来了,人与人之间伦理道德就会产生出来。
有一次,孟懿子问孝,孔子回答说:不违背礼的规定,孔子又将这个意思告诉樊迟,樊迟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孔子再向他解释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父母在世时要以“礼”来事奉他们,父母死后要以“礼”来安葬他们,安葬以后还要按照“礼”来祭祀他们。
“事生”最基本的是“奉养”,首先要保证父母的吃和穿。
在这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要尊敬父母。
子游向孔子请问“孝”,孔子回答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孔子在回答子夏问时说:“色难。
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同上)如果,只养活父母,对父母不尊敬,即使每一顿都给他们酒肉吃,也不能算做到了“孝”。
孝顺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爱,语言要和气,面色要和悦,行为要恭敬。
子夏说:“事父母,能竭其力”(《论语·学而》),事奉父母,要做到尽心竭力。
孔子认为,为人子者不要给父母增加精神负担。
“孟武伯问孝。
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朱熹注:“言父母爱子之心,无所不至,惟恐其有疾病,常以为忧也。
人子体此,而以父母之心为心,则凡所以守其身者,自不容于不谨矣,岂不可以为不孝乎
”(《四书集注·为政注》)要保重自己的身体,不要使自己生病,更不能陷入不义而使父母担惊受怕。
孔子还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论语·里仁》)常言说:“儿行千里娘担忧”;当父母年老的时候,要常在父母的身边尽孝道。
“事生”,还应该使兄弟之间互爱互助。
孔子说:“《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
”(《论语·为政》)还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弟妹尊敬兄长,兄长要友爱弟妹,这种兄友弟恭的场面,才能使家庭和谐,让父母高兴。
孔子赞颂闵子骞时说:“孝哉
闵子骞,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
”(《论语·先进》)闵子骞是一位真正的孝子,别人对于他的父母、兄长赞赏他的话都不持异议和怀疑。
“事死”有两个方面:一个葬之以礼,一个祭之以礼。
孔子主张“三年之丧”,认为“三年之丧”,是“天下之通丧也”。
有一次,宰我对孔子说:“三年之丧”的时间太长了,因为,“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一年就足够了。
最后,孔子批评说:“予(宰我之名)之不仁也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
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论语·阳货》)孔子批评宰我是一个没有仁德的人,难道他就没有得到过在父母怀抱里三年的爱护吗
同时孔子强调,“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
”(《礼记·檀弓上》)“丧,与其易也,宁戚。
”(《论语·阳货》)办理丧事,与其把礼仪办得周到详备,宁可过度悲哀。
孔子把“祭祀”作为治理国家的四件大事之一,祭祀是十分重要的。
祭祀要按照“礼”的规定。
祭祀的核心是要“敬”,“祭思敬”(《论语·子张》),要“真诚”,要做到“事死如事生”,做到“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中庸》)如果自己不能亲自进行祭祀,不能让别人代替,“吾不与祭,如不祭”。
(《论语·八佾》) 孔子不多讲“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在如何对待“事人”与“事鬼”、“生”与“死”的问题上,孔子更重视“事人”和“事生”。
“季路问事鬼神。
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敢问死。
’曰:‘未知生,焉知死’
”(《论语·先进》)生的事情都还没有搞清楚,怎能去了解死的事情呢
孔子一方面强调“祭如在,祭神如在”,十分赞赏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音fú)冕”(《论语·泰伯》)的态度。
另一方面孔子又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智)也。
”(《论语·雍也》)由此可以看出,祭祀是孔子提倡“慎终追远”的一种文饰而已。
“老死曰终”。
“慎终”,谨慎地对待父母的死亡,即装殓。
埋葬必须以诚信的态度对待,不要有后悔。
“追远”,要以恭敬的态度进行祭祀。
这样,民众的德行就自然归于忠厚了。
孔子强调,作为人子,不但要奉养父母、尊敬父母,还不要忘记父母的年龄。
孔子说:“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论语·里仁》)一方面,父母高寿应该感到高兴;另一方面,也应该有所恐惧。
因为,年龄大了,随时可能生病,也随时有可能死亡。
因此,更应该多关心父母。
孔子认为,继承父志是“孝”的一个重要内容。
孔子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论语·学而》)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父亲逝世之后,要观察他的行为,如果他对父亲志向和优点长期坚持下去,就可以说是做到“孝”了。
“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这句话在《里仁》篇中又一个字不差地重复了一次,孔子的学生在编辑《论语》这部书时,为什么要重复这句话呢
除了强调这个意思重要性之外,没有别的解释。
孔子的社会政治理想,是想建立一个“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使百姓安居乐业的社会。
要实现这一理想,要从“孝悌”开始,通过从爱自己的亲人开始,上对君王尽忠,下在朋友之间建立信任关系,从而扩大到去“爱人爱众”,使社会达到和谐。
所以,孔子认为,如果一个人作到了“孝悌”,他的人性就得到了很好的改造,他就能遵守社会的规范。
孔子的弟子有若把孔子的这一思想作了深刻的理会,他说:“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
不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论语·学而》) 第三,孟子论孝道 孟子强调用“孝悌”来教化百姓,使百姓懂得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伦理道德。
孟子反复论证“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的社会功能和作用。
各个地方行政组织,建立乡学,要反复不断的用“孝悌”的道理来教育子弟。
孟子说,“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孟子·梁惠王上》)孟子认为,“孝悌”的伦理观念深入了人心,就能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的社会风气,“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这样,头发斑白的老人就不至于在道路上背负重物,老年有丝绸穿,有肉吃,使老年人的生活有所保障。
对父母的尊敬和奉养是孝的基本内容。
孟子在评论舜对父的孝顺时说:“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
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
”(《孟子·万章上》)孝子所做的最高标准,没有比尊敬父母更重大的;尊敬父母的最高标准,没有比以整个天下来奉养更重大的。
(瞽叟)成为天子的父亲,其尊敬达到了极致;以整个天下来奉养,其奉养达到了极致。
这里强调的是两个字“尊”和“养”。
孟子提出了“不孝”的五条标准:“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纵)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羞辱),四不孝也;好勇斗很(狠),五不孝也。
”(《孟子·离娄下》)懒惰不劳动、下棋好饮酒、贪财偏爱妻子儿女,不赡养父母以及放纵声色,寻欢作乐,给父母带来羞辱;逞强斗殴,危及父母的安全,这些都是不孝的行为。
孟子这五条标准中,其中有三条讲要赡养父母,突出了一个“养”字。
孝顺父母之心,要始终如一。
孟子借虞舜到了五十岁还思慕父母的事情来加以说明。
孟子说:“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少艾:年轻美丽的少女),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于君则热中。
”(《孟子·万章上》)一般人年幼的时候思慕父母,知道了女子的美貌就思慕少女,有了妻室子女就思慕妻室子女,当了官就思慕君上,得不到君上的信任就急切地盼望。
换言之,一般人到了成年以后,就不再思慕父母,与父母亲近之心渐渐的淡漠了。
孟子说,“大孝终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于大舜见之矣。
”(同上)大孝的人,要像虞舜一样终生孝顺父母。
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孟子·离娄上》)焦循《孟子正义》:“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古代,娶妻必须先禀告父母,不告而娶妻,是为不孝。
万章问舜“不告而取”,是何道理
孟子回答说:“告则不得娶。
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
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音duì,朱熹注:仇怨也)父母,是以不告也。
”(《孟子·万章上》)男婚女嫁是人伦中的大事,如果禀告了,舜就娶不成妻,就会把废弃人伦的大事的责任归咎于父母,所以不告。
孟子还说:“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孟子·离娄上》)根据历史记载,舜生活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顽母嚚(音yìn,银)”,父亲和继母时时处处想加害于他。
为了避免因父母的反对而不能娶妻,而导致“绝先祖祀”,所以就不告而娶妻,孟子认为,这不算是不孝。
在“死葬之以礼”这个问题上,孟子同样主张“三年之丧”说:“三年之丧,齐疏之服,飦(音zhān)粥之食,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
”(《孟子·滕文公上》)墨子坚决反对儒家“厚葬久丧”的主张,提倡“节葬”,孟子在反驳墨子的批评时说:“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
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蚊类)姑(同蛄)嘬(音zuō,叮、咬)之。
其颡有泚(音此,汗出的样子),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蘽(音léi,盛土的箕筐)梩(音sì,挖土的木锹)而掩之。
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
”(同上)孟子说,如果这个人掩埋尸体是正确的,那么孝子仁人安埋自己的父母亲也必然是合理的。
朱熹对此注释评论说:“此掩其亲者,若所当然,则孝子仁人所以掩其亲者,必有其道,而不以薄为贵矣。
”(《四书集注·滕文公上注》)墨家主张“节葬”,而不是“不葬”,孟子把“节葬”歪曲成“不葬”来加以批评。
其实,墨家的主张是正确的。
“厚葬久丧”的弊端无穷。
孟子认为,在安葬父母的用度上,要与自己的财力相当,尽到人子的孝心。
孟子回鲁国安葬他的母亲之后,他的弟子充虞对他说,你安葬你母亲的棺材似乎太漂亮了一点。
孟子解释说:“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
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
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
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为何独不然
且比(通庇,庇护)化者(死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音xiào,快意)乎
吾闻之: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
”(《孟子·公孙丑上》)孟子强调,安葬父母用的棺椁,不仅仅是为了漂亮,还要尽人子的孝心。
能合符“礼”所规定的标准而又具备财力,我为什么唯独不能这样做呢
棺椁用来庇护死者的皮肤不与泥土接触,人子之心也能宽慰一些。
我听说过,君子不能在天下的人都能做到的事情上节省安葬父母的用度。
孟子认为:事亲、孝顺父母是事孝的根本。
孟子说:“事,孰为大
事亲为大。
守,孰为大
守身为大。
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
事亲,事之本也。
”(《孟子·离娄上》)曾子是个孝子,他事奉曾皙时,每餐必有酒肉,将要撤去时必定请示要把它给谁,若已经没有剩余时,曾子必答说有。
后来曾子的儿子曾元事奉曾子时,也每餐必有酒肉,但将撤去时不问把它给谁,若问有没有剩余,答说没有,第二餐再把剩下的送上。
孟子说,“事亲若曾子者,可也。
”(同上)因为曾子事奉父亲,不只“养口体”,还要“养志”,尊重其父亲的意愿。
孟子还把“孝悌”与仁义礼智等德行结合起来,“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
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孟子·离娄上》)仁的实质是事奉父母;义的实质是顺从兄长;知的实质是明白这两者不能分割;礼的实质是调节、修饰这两者;乐的实质是乐这两件事,欢乐由此而产生。
孟子强调说,使父母欢心,顺从父母,就叫做“大孝”。
第四,荀子论孝道 荀子同样重视“孝悌”观念。
荀子学说的实践目标是“富国安民”,他认为“兴孝悌”是达到安民、安政的措施之一。
但是,荀子孝道的特点是把“孝悌”纳入礼的范围之内,一切服从于“礼”规定。
荀子说:“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孝焉,长者弟焉,幼者慈焉,贱者惠焉。
”(《荀子·大略》) 荀子认为,作为人君的,要做到“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
”作为臣子的,要做到“以礼待君,忠顺而不懈。
”作为人父的要做到“宽惠而有礼。
”作为人子的,要做到“敬爱而致恭。
”作为人兄的,要做到“慈爱而见友。
”作为人弟的,要做到“敬诎而不苟。
”作为丈夫的,要做到“致和而不流,致临而有辨。
”作为人妻的,要做到“夫有礼则柔从听侍,夫无礼则恐惧而自竦也。
”(《荀子·君道》)这里,荀子把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相互之间的人伦关系做出规定,特别强调为父的要“宽惠而有礼”。
荀子也强调对父母的孝,不只是“养”,更要做到“敬”。
荀子引“子路与孔子的对话说:“子路问于孔子曰:‘有人于此,夙兴夜寐,耕耘树艺,手足胼胝,以养其亲,然而无孝之名,何也
’孔子曰:‘意者身不敬与
辞不逊与
色不顺与
古之人有言曰:衣与
缪与
不女聊。
今夙兴夜寐,耕耘树艺,手足胼胝,以养其亲,无此三者,则何为而无孝之名也
’”(《荀子·子道》)如果对父母的行为不恭敬,言语不和逊,面色不柔顺,即是早起晚睡,耕耘栽种,十分辛苦劳累来奉养父母,也不会成为孝子的。
孝顺不但要奉养,还要尊敬。
荀子按照“礼”的规定,对为什么要实行“三年之丧”作了详细的说明。
他认为,“礼者,谨(郑重)于治生死者也”。
“生人之始也”,因而“生”很重要;“死人之终也”,“死”也同样重要,只有“终始俱善”,才算是“人道”得到了全面的实现。
“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
”(《荀子·礼论》)相反,如果只重视“生”,而不重视“死”,那是对亲人的“背叛”。
荀子说:“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叛之心也。
君子以倍叛之心接臧(奴仆)谷(小孩),犹且羞之,而况以事其所隆(君主)亲(父母)乎
”“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始终一也。
”(同上)丧礼就是用活着那样来妆饰死者,大致就象活着时那样来送往死者,对生和死都要按照礼的规定一样地对待。
荀子说:“故死之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亲,于是尽矣。
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谓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谓之瘠。
”(《荀子·礼论》)对于“事生”和“送死”,如果“不忠厚”、“不敬文”,就叫做“野”(粗鄙,不合于礼)和“瘠”(轻薄)“君子贱野而羞瘠”,因此,对于“送死”必须按照“礼”规定,做到“忠厚”、“敬文”。
荀子还引孔子与子贡的对话,说明儿子对父亲的言行不能绝对的服从,对于不义的行为还要“争”,对于“不义”的言行不“争”就不孝顺,不忠诚。
据《荀子·子道》篇记载:“鲁哀公问于孔子曰:‘子从父命,孝乎
臣从君命,贞(忠)乎
’三问,孔子不对。
孔子趋出以语子贡曰:‘乡者,君问丘也,曰子从父命,孝乎
臣从君命,贞乎
三问而丘不对,赐以为何如
’子贡曰:‘子从父命,孝矣。
臣从君命,贞矣,夫子有奚对焉
’孔子曰:‘小人哉
赐不识也
昔万乘之国,有争(诤谏)臣四人,则封疆不削;千乘之国,有争臣三人,则社稷不危;百乘之家,有争臣二人,则宗庙不毁。
父有争子,不行无礼;士有争友,不为不义。
故子从父,奚子孝
臣从君,奚臣贞
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之谓贞也。
’”孔子把子贡“子从父命,孝矣;臣从君命,忠矣”的言论批评为小人之见。
孔子认为,对于君上、父亲的错误或不义的言行要进行谏诤,使之改正错误,才能算是孝顺和忠贞。
“父有争子,不行无礼”,由此可见,荀子是不主张“愚忠愚孝”的。
总之,荀子十分重视按“礼”来行孝,“礼”与“法”是荀子思想中的两个核心观念,上自君臣,下至庶民百姓的一切行为都不能离开“礼”。
关于丧礼,荀子说:“故丧礼者,无它焉,明生死之义,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
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祀,敬事其鬼神也。
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
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
”还说:“凡礼,事生,饰欢也;送死,饰哀也;祭祀,饰敬也。
”(《荀子·礼论》)由此可见,荀子关于“孝”的一切主张,都体现出十分丰厚的人文精神,不论是“饰终”,还是“饰哀”、“饰敬”都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