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通过优化服务树立地税部门形象
地税部门要坚持从纳税服务理念、内容、方式和体系入手,以求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和谐征纳关系、提升部门形象。
转变纳税服务理念。
高度重视纳税人的纳税主体地位,将纳税服务作为行政执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最大限度地提高征纳双方的互信度。
始终把服务纳税人贯穿在税收执法中,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税法的遵从度,从而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规范纳税服务内容。
全面规范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防止执法随意性。
建设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纳税人之家等载体,推动纳税人权益维护机构建设,拓宽维权服务网络,丰富维权服务内容,完善维权服务机制,营造良好的纳税人权益维护氛围。
创新纳税服务方式。
打造平面化、多功能的纳税服务平台,合理进行窗口设置、区域划分,抓好“一窗式”建设,克服技术瓶颈,优化办税服务流程和职能配置。
开辟网上服务、网上咨询,提升纳税服务的科技含量。
健全纳税服务体系。
建立科学的纳税服务评价体系,引入社会第三方评价纳税服务质量机制,充分发挥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优势。
加大职业道德教育和税收业务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的纳税服务意识和工作技能,进一步满足纳税人的服务需求,实现纳税服务机构扁平化、场所实体化、职能专业化、管理集约化。
怎么写“征求企业对地税机关纳税服务 税收落实等情况的一件和建议”
在地税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主管地税机关在纳税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纳税辅导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方面的问题,笔者对当前地税纳税服务、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方面谈几点认识。
一、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纳税服务工作尚建于层次低,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方式欠规范。
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服务时,往往只注重于重形式,轻实质。
一般地只是停留在笑脸式,热荣式的表面服务,而没有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的优质服务。
虽然适时地推出了一些优化服务的项目,如:办税服务厅首问负责制、税法咨询、一站式服务,网上申报和POS机刷卡等,但这些项目从当前来看,尚没有成为税务部门、税务人员法定的职责和行政执法的必须部分,顶多只是要求,难以深入,难以有效地长效开展下去。
另外,从整个系统工作来看,“纳税服务”目前尚没有统一的、规范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方式。
(二)税法宣传欠力度,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有缺失。
当前纳税人的自觉纳税意识观念淡薄,这与我们的税法宣传欠力度也有着一定的关系。
大部分纳税人以纳税多为耻,认为自己没本事,纳税少为荣,认为自己有能力。
这也是我国与西方国家最大最根本的区别,他们以“我是纳税人”而自豪。
目前我们的税法宣传非常热衷于表面的宣传报导,大多带有目的性的,任务性的,大多是为了应付上级的宣传考核。
(三)纳税服务质量的考评缺失科学性。
当前对纳税服务质量好与坏的评价,主要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行风评议和各系统组织的各种考核等,其评价的结果具有主观性和质面性,考评的方法和标准随意性较大,缺失科学性、严谨性。
二、对优化纳税服务的几点建议 (一)更新纳税服务观念。
一是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换。
树立纳税服务是我们应尽的义务的理念,充分认识到搞好纳税服务是提升征管质量的重要手段,坚持把“服务纳税人,满意在地税”的服务理念贯穿工作始终,经常性开展“假如我是纳税人”的换位思考活动,拉近与纳税人的距离,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积极、主动、及时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是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的转换。
要从单一讲究纳税服务形式的认识误区中解脱出来,不能只注重于口头上、材料中、墙壁上的服务。
不能只就检查时就抓一阵的短期性行为,而必须使这项工作成为常态化。
使纳税服务向长效发展,向实际深入。
(二)完善高效的办税服务手段。
要设立科学的办税程序,以优化办税环节和程序为目的,在不违反征管规定,不损害内部监督机制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简化手续,减少环节,优化程序,提高征管效率,降低纳税成本,优化和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真正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理涉税事宜。
(三)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税法宣传。
纳税人是弱势群体,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特别是涉及复议诉讼、损害赔偿等具体的维权活动时,容易导致法律救济缺位。
当前税务机关要建立快速反应的“阳光”维权机制,健全执法行为过错纠正反馈制度,满足纳税人反馈意见,投诉举报等维权需求。
同时要充分利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各种重要日期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度、深层次的进行税法宣传。
(四)全方位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征纳关系和谐。
一是以真情实感尊重纳税人,把纳税人当亲人,大力推行“用心服务、真情服务”。
二是最大限度地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方便。
开展“实行税务文书模板化”、“提供免填单”等创新服务。
三是不折不扣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新的税收起征点。
(五)切实增强依法治税理念。
“依法治税”是税收征管工作的灵魂,也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关键。
全面推行纳税评估、检查约谈和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在征管过程中充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税收征管环境。
如何加强纳税服务工作
(一)转变纳税服务观念,重新定位纳税服务的价值观 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已明确规定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纳税服务有了法律依据,在税收工作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纳税服务也由传统的道德范畴上升到法定义务,成为法定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就要求征纳双方都要全面领会其内涵,重新定位纳税服务的价值。
作为征税主体的税务机关要切实履行新征管法规定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义务,树立现代税收服务观,应 “视纳税人为顾客”,认真分析纳税人的需求,在依法治税的前提下,以让纳税人满意为目标,确保纳税人合理的需求和期望得到满足,积极拓展对纳税人服务的范围和空间,不断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同时也要积极引导纳税人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形成共同创造优质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改变纳税服务的形式,深化纳税服务内涵 应从以前的重形式轻实质误区中走出来,1、由形象服务向实效服务转变。
税务机关应针对纳税人对税收专业性知识与技能、程序、权益的需要,提供实实在在的纳税服务。
2、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
税务机关除了接待好上门来的纳税人外,应主动出去,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纳税人存在的问题。
3、由一刀切服务向分类服务转变。
纳税人素质有高有低,涉税业务也有繁有简,在具体的工作中应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工作。
继续深化服务内涵,提高纳税服务的档次。
纳税人最希望得到的是税收的公平、效率的实现。
我国税收法制不断的完善,人情税、关系税行为大大减少,再加上现代化、信息化的征管手段的应用,偷漏税行为也越来越少,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已基本建立。
但是在许多征管环节仍然存在弱项,一些纳税人利用这种手段进行偷漏税的行为仍无法杜绝,这就人为导致了纳税人之间的税负不公,背离了税收的基本原则,对那些老老实实履行义务的纳税人来说很不公平。
因此应该加强征管,加大对偷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税务干部的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素质 要满足日益现代化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实现由传统服务到现代纳税服务的“质”的飞跃,关键在于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
因此,要不遗余力地提高税务人员的素质,加强税收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业务培训。
另外还应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忧患意识,推行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公布出台几条纳税人特别期待、特别管用的“廉政禁令”,对税务人员的不作为、滥作为行为,加大惩戒力度。
(四)服务手段信息化 通过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构建纳税服务信息化平台,降低税收成本,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1、完善纳税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以12366服务热线、电子税务网络为载体,运用网上电子申报系统、网上税务局信息管理等系统,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功能强大的多元化、个性化、开放式的纳税服务。
2、完善税收管理平台,推广运用纳税申报电子信息采集系统、发票管理系统、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系统、增值税纳税评估管理、计算机稽核、协查等管理系统,实现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体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纳税人纳税成本。
3、完善信息交换平台,推进税库银企的一体化建设,拓宽申报缴税渠道,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管理和服务效率。
(五)完善纳税服务机制,实现高效服务1.加强纳税服务的制度建设2.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
税务部门在优化纳税服务,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上有哪些
近年来,税务部门按照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和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要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正当需求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努力促进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税收的社会氛围。
——贴近纳税人需求,建设多渠道办税服务体系。
各级税务机关在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将纳税人涉税事项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提升办税效率。
积极推行网上办税,帮助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办理涉税事项。
积极推行国、地税部门协作,国、地税联合办税。
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推广应用新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和12366税收业务知识库,形成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网络。
同时,利用短信平台发布政策、催报催缴、提醒通知,开通纳税服务QQ群,推行“同城通办”等服务。
通过纳税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初步形成了涵盖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一体化纳税服务体系。
——落实减负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税务总局已连续两次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针对纳税人需求,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办税事项和管理流程。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下放管理权限。
按照税法规定,合理确定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期限。
一些地区的税务部门还利用征管信息系统中的已有信息,对纳税人办税实行“免填单”服务。
这些措施减少了纳税人申报次数和报送的各种报表资料,避免了纳税人多头跑,降低了纳税成本。
——重视纳税人权利,依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发布《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
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税务机关在政策调整和日常管理工作中,积极征求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使纳税人的参与权、知情权得到充分体现,保证了纳税人诉求渠道的畅通。
同时,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肃查处利用中介组织、涉税软件的开发和售后服务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
浅谈如何优化基层地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
本文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如何优化基层地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纳税服务;存在问题;建议措施 一、当前基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我国各地基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虽有一定进展,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但在服务理念、纳税服务体系及考评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一)纳税服务理念有待提高。
当前,虽然税务干部已普遍认识到纳税服务的必要性,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能体现一定的服务意识,但纳税服务的理念仍比较落后,对如何提高服务水平、深化服务层次、拓展服务渠道和范围等方面认识不够,还不能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不能很好地将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相结合。
工作中,纳税服务与管理环节、稽查环节、法制环节、执行环节有所脱节,纳税人多层次、多方位所需求的个性化服务没有得到加强,缺乏大服务、全程服务的观念。
(二)纳税服务体系尚不完善。
一是服务标准不够细化、量化。
在规定和设置纳税服务工作时,只是笼统规定一些岗位所要承担的服务职责,没有很清晰地明确纳税服务在时间、质量、目标上要达到的具体指标,影响了纳税服务工作实效。
二是纳税服务范围比较狭隘。
目前纳税服务尚停留于对具体办税人员的服务,缺乏纳税服务工作要为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的服务。
(三)纳税服务考评机制不够合理。
目前纳税服务考核方式主要是明察暗访、服务评价器、年终考核等,没有独立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可以量化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缺乏必要的奖励和惩罚措施,监督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监督制约手段不健全,使纳税服务质量难以有质的提高。
(四)纳税服务队伍素质与纳税服务工作不相适应。
由于目前地税干部年龄普遍老化,因受编制等原因所限,不能及时更新、轮换,导致现有部分干部难以应付复杂多变的税收政策及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
由于对税收政策掌握不全,技术操作水平不高,导致税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效率较低,从而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二、优化基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若干建议措施 抓好纳税服务工作,是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关键,也是创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基层地税部门只有不断地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才能不断超越纳税人的期待,税收征管工作也才能得以进一步加强。
(一)优化纳税服务组织架构。
目前,基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服务的主要场所是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从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发票领购到政策咨询各类服务,从近期来看,办税服务大厅仍然是纳税服务的主渠道。
但是,从长远看,随着现代化税收管理模式的逐步建立,纳税服务从税收管理中彻底分离出来成为一个专业化的独立系列是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这个专业化的系列包括独立运作的专门机构。
(二)加强纳税服务流程再造。
制定科学的流程,减少纳税人办税的中间环节,明确业务范围、规范办税程序,减少办税环节,实行流程再造。
同时,税务机关要以优化服务为基点紧密结合在一起,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信息传递要畅通无阻,征收岗位发现的纳税人服务需求能够及时传递到管理岗位,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纳税人对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环节的服务需求要及时传递到征收、稽查环节;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寻找合法化和效率化的最佳结合点,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并涉税资料,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三)多形式并重促进纳税服务手段创新。
基层税务部门要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增强纳税服务方式的各项功能。
第一,尊重基层纳税服务的首创精神,努力实现纳税服务新型化。
整合国、地税和工商实现在同一个服务大厅开展全程办理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理涉税事项,实现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共享,降低纳税人办税难度和成本。
第二,整合办税大厅窗口功能,实现每个窗口都可办理所有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平衡办税大厅人员工作量。
第三,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系统,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将税务机关的执法依据、程序、文件、责任和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纳税人充分了解权益渠道的畅通。
第四,改进网上办税系统,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网上办税系统的功能,注重电子互动、网站咨询、电子缴税、电话服务、申述表达等功能的拓展,将其建设成以服务为主、监管为辅的统一电子纳税服务平台。
地税发票取消后应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
发票管理是地税机关开展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是监控税源的基础性工作和有效措施。
目前,在继续维持“以票控税”格局的背景下,加强发票管理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发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税收执法的需要和部分纳税人利益诉求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
集中表现在:少数纳税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或不主动提供发票,以此达到少申报和逃避税款的目的。
这类看似打“擦边球”的现象实际上就是偷逃税行为。
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形成的利益交换风险难以化解。
一方面,一些没有发票领购权或超过发票核定用量的经营者,想方设法地从发票“结余户”手中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发票。
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消费者协税护税观念不强,部分经营者趁机推行“不索要发票可以销售折让”,以此引诱消费者放弃索票,达到控制用票量的目的。
还有少数兼营行为的经营户通过发票混用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票开具税率,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发票管理科技化手段滞后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当前,发票防伪技术和信息化应用水平还不是很高,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借助高科技手段从事制贩假发票犯罪行为。
由于假发票带来的高利益回报,部分经营户乐于购买并使用假发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加强发票管理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针对发票管理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全省各级地税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有力地打击了涉票违规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发票管理仍需在三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实施发票综合管理 推动发票的法制化建设,切实发挥“以票控税”作用。
发票被业内人士称为“第二钞票”,加强发票法制化建设,是从根本上抑制发票违规、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
可以有效借鉴金融系统对金融票据管理的经验,加快发票的法制化建设进程,把近年来税务机关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建立纳税人“违规违法用票”黑名单制度。
参照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的做法,建立纳税人“违规违法用票”黑名单制度。
公开曝光“违规违法用票”企业和个人,并建立与国税、工商、社保、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机制,及时通报“违规违法用票”黑名单,供相关单位参考使用,使违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加强宣传辅导,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
优化涉税服务,不断提高用票单位和广大纳税人对发票的认知度。
充分利用好网络、电视、报刊、公告、专栏等固定媒体把发票法规知识宣传好。
不断拓宽发票兑奖面和奖额设置,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地税发票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票的良好氛围。
严格发票内部管理,着力完善发票管理内控机制。
针对发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内部管控,做好发票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
同时,加强发票数据与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应用,对容易出现漏洞的风险点,增加风险管控措施。
从根本上改变“重前台发售,轻过程监控;重票面审核,轻实质核查”的局面。
密切部门配合,加强外部协作,严厉打击发票违规违法行为。
加强发票与征管、稽查等部门的配合,及时发现问题,互通信息。
加强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力促所有单位在消费时依法索取发票,并严格控制违规票据入帐。
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探索建立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加大发票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非法使用假发票经营主体的“边际成本”,遏制假发票市场的生存空间。
(二)进一步改进普通发票管理方式,强化税收“以票控税”手段 对规模以上重点税源纳税人,全面推行网络发票,加强税源控管;全面放开小微企业和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纳税人定额发票供应量,进一步简化发票领用、发放手续,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定额管理,对双定户实行科学合理加技术支撑的定额核定办法,准确核定纳税定额,对超定额用票量,加强税款补征管理。
(三)以网络发票为基础,探索建立电子发票管理模式 近年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都在推广应用网络发票,我省地税网络发票也于2014年在全省部分行业推广应用。
网络发票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目前困扰地税机关发票管理的一些难题,但其仍然是纸质发票在信息化状态下的延伸,无法从根本上完全杜绝“阴阳发票”等问题。
此外,发票印制和管理成本数额较大,这在“简政放权”的今天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
尤其对电商企业来说,发票开具也已成为他们实现全流程电子商务的最后一道障碍。
因此,在网络发票的基础上研究推行电子发票已显得刻不容缓,推行电子发票,对于遏制税款流失,防止发票犯罪,规范市场秩序,减轻纳税人负担,减少征收成本,提高地税部门行政效率,优化税收征管环境,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如何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思考
本文在深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前基层税关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优化基层地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纳税服务;存在问题;建议措施 一、当前基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我国各地基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虽有一定进展,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但在服务理念、纳税服务体系及考评机制、队伍素质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一)纳税服务理念有待提高。
当前,虽然税务干部已普遍认识到纳税服务的必要性,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能体现一定的服务意识,但纳税服务的理念仍比较落后,对如何提高服务水平、深化服务层次、拓展服务渠道和范围等方面认识不够,还不能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不能很好地将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相结合。
工作中,纳税服务与管理环节、稽查环节、法制环节、执行环节有所脱节,纳税人多层次、多方位所需求的个性化服务没有得到加强,缺乏大服务、全程服务的观念。
(二)纳税服务体系尚不完善。
一是服务标准不够细化、量化。
在规定和设置纳税服务工作时,只是笼统规定一些岗位所要承担的服务职责,没有很清晰地明确纳税服务在时间、质量、目标上要达到的具体指标,影响了纳税服务工作实效。
二是纳税服务范围比较狭隘。
目前纳税服务尚停留于对具体办税人员的服务,缺乏纳税服务工作要为企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的服务。
(三)纳税服务考评机制不够合理。
目前纳税服务考核方式主要是明察暗访、服务评价器、年终考核等,没有独立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可以量化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机制,缺乏必要的奖励和惩罚措施,监督和激励机制不完善,监督制约手段不健全,使纳税服务质量难以有质的提高。
(四)纳税服务队伍素质与纳税服务工作不相适应。
由于目前地税干部年龄普遍老化,因受编制等原因所限,不能及时更新、轮换,导致现有部分干部难以应付复杂多变的税收政策及快速发展的信息技术。
由于对税收政策掌握不全,技术操作水平不高,导致税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效率较低,从而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二、优化基层地税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若干建议措施 抓好纳税服务工作,是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关键,也是创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根本,基层地税部门只有不断地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才能不断超越纳税人的期待,税收征管工作也才能得以进一步加强。
(一)优化纳税服务组织架构。
目前,基层税务机关提供纳税服务的主要场所是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从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发票领购到政策咨询各类服务,从近期来看,办税服务大厅仍然是纳税服务的主渠道。
但是,从长远看,随着现代化税收管理模式的逐步建立,纳税服务从税收管理中彻底分离出来成为一个专业化的独立系列是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这个专业化的系列包括独立运作的专门机构。
(二)加强纳税服务流程再造。
制定科学的流程,减少纳税人办税的中间环节,明确业务范围、规范办税程序,减少办税环节,实行流程再造。
同时,税务机关要以优化服务为基点紧密结合在一起,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信息传递要畅通无阻,征收岗位发现的纳税人服务需求能够及时传递到管理岗位,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纳税人对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环节的服务需求要及时传递到征收、稽查环节;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寻找合法化和效率化的最佳结合点,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简并涉税资料,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三)多形式并重促进纳税服务手段创新。
基层税务部门要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增强纳税服务方式的各项功能。
第一,尊重基层纳税服务的首创精神,努力实现纳税服务新型化。
整合国、地税和工商实现在同一个服务大厅开展全程办理业务,以方便纳税人快捷办理涉税事项,实现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共享,降低纳税人办税难度和成本。
第二,整合办税大厅窗口功能,实现每个窗口都可办理所有涉税事项,减少纳税人等待时间,平衡办税大厅人员工作量。
第三,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系统,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将税务机关的执法依据、程序、文件、责任和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纳税人充分了解权益渠道的畅通。
第四,改进网上办税系统,进一步巩固和增强网上办税系统的功能,注重电子互动、网站咨询、电子缴税、电话服务、申述表达等功能的拓展,将其建设成以服务为主、监管为辅的统一电子纳税服务平台。
浅谈如何加强纳税服务工作
(一)一窗式服务模式存在工作运转不协调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我们基层各单位正在努力推出一窗式服务,把纳税人办理的全部涉税事宜,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前台,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办结事项、窗口回转的模式,把过去纳税人需要较长时间跑税务机关找多部门多人才能办结一件事情的程序,改变为由地税机关内部流转,纳税人只要向地税部门的一个窗口申请或反映便能办结,体现了地税机关优质、高效服务的工作思路。
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有些地税干部认识上受传统陋习的影响,推行的积极性不高;在操作上受能力、水平的制约,办税效率较低;征管查之间缺乏健全的协调运行机制,不时会出现工作衔接不及时,造成工作脱节现象;办税窗口分类不合理,导致各窗口忙闲不均,有时有的窗口前出现排长队现象,延缓了一窗式办税模式的推行进程,阻碍了地税机关提质、提速、提效的目标实现。
\ (二)对纳税服务存在肤浅认识。
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纳税观念的更新,客观上对我们提供纳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纳税服务不能还停留在浅层次服务上,而要努力实现由浅层次服务向深层次服务的转变。
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办税就是最好的服务,这就要求地税人员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与义务,依法检查依法征税;在行使税务自由裁量权时做到依据明确、程序合法、公正合理。
而我们有些干部仍然把纳税服务仅仅理解为建设一个宽敞明亮的办税厅、微笑服务、为纳税人拿一把椅子、倒一杯水等,在思想上把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对立起来,认为要坚持依法治税,就不能优化服务;要优化服务就难以做到依法治税。
表现在工作中就是:当强化行风评议时淡化执法刚性,不敢依法进行检查和大力征管;在大力招商引资中,担心坚持依法治税会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致使纳税人之间不能实行公平竞争,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引起纳税人的不满。
二、加强纳税服务的有效途径 (一)坚持以人为本,增强地税干部素质\ 一是树立服务观念。
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和思维引导,彻底消除干部长期形成的不健康心理,牢固树立纳税人是我们的上帝、纳税服务无小事的服务理念,激发全体地税人的服务热情,诚诚恳恳做纳税人的服务生,将纳税人的需要转变为地税干部的主观愿望,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以真挚的情感体现税务干部的人文关怀,向纳税人提供真情、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 二是提高服务能力。
地税干部的素质是提升服务质量的最根本因素。
我们要重视和加强全员职业培训,保证每一个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一窗式服务模式内涵和流程、税收法律法规知识、财务核算知识、计算机操作技巧,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提高对税收政策的解读和全面运用能力,提高工作技能和技巧,借助现代化的办公设施,达到人机的完美结合,从而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 三是注重社交礼仪。
提高个人礼仪修养和沟通能力,在纳税服务过程中,做到有礼有节,提供服务要细致入微、和善体贴,以取得纳税人的认可和赞赏为己任;面对纳税人的无理要求,坚持原则不卑不亢、理直气壮为国征税,提高执行力。
(二)严格依法管理,创建公平公正的税收法制环境\ 税收管理执法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服从大局,要不折不扣地维护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统一性、严肃性,牢固践行税务人员的执法宗旨,为经济发展、纳税人经营提供法治化的税收环境。
还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正确执行好各项税收政策,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鼓励优势经济、民生经济的发展。
所有执法管理中,都要做到政策公开,税负公平,特别是涉及面广的个体户税额核定必须公平合理,公开公正。
执法干部要坚决破除执法即执权的误区,把纳税人作为管理整治的对象,在执法过程中习惯于狠字当头、罚字殿后,习惯于整治型执法、打击型执法的现象,建立征纳双方地位平等的和谐关系,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三)实施优质服务,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必须树立科学的纳税服务观,要求基层税务人员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纳税中去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特别是在宣传党的税收政策方面要耐心细致,在解答纳税人疑问时要百问不烦,坚决克服粗心大意、浮而不深的不良作风。
要坚持情为纳税人所系、利为纳税人所谋、权为纳税人所用,不断优化办税服务厅功能,在加强硬件配套建设,方便和服务纳税人的同时,要大力推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提示服务、辅导服务、延时服务、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差错追究制等服务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