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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感言

时间:2019-10-30 04:32

警犬拉拉读后感

《 警犬拉拉》读后感今年寒假,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作品《警犬拉拉》。

拉拉是一只警犬学院毕业的狼狗,它勇敢、机敏、忠诚,在它的主人:一名优秀警官大漫的带领下,四处执行任务,屡建奇功。

主人:一名优秀警官大漫的带领下,四处执行任务,屡建奇功。

拉拉十分勇敢、善战,每次执行任务时,它总是勇敢的冲在第一线。

有一次,马戏团的大象跑了出来,十分危险,正当警员们一筹莫线。

有一次,马戏团的大象跑了出来,十分危险,正当警员们一筹莫展时,大漫想起了能干的拉拉,他指挥拉拉“玩游戏”,拉拉经过几轮尝试,终于明白了,大漫要求它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完成任务。

面对庞大的大象,拉拉勇敢沉着,它通过咬住大象弱点——尾巴的办法,牵引大象回到笼子里,奇迹般的完成了任务。

拉拉也很聪明。

有一回,动物园的猴山发生了暴乱,虽然暴乱已被平息,但为了不让暴乱再次发生,将要选出新的猴王,确立新猴王的重任又落到了拉拉身上,拉拉先不让猴子们喝水,猴子口渴难耐,母猴和小猴怂恿卷毛猴夺取水塘,拉拉假装害怕卷毛猴,往后退缩,让卷毛猴士气高涨,拉拉迅速逃走,让卷毛猴树立起威信,当上了猴王。

拉拉还是一只忠诚、善解人意的警犬。

一次,一个杀人的歹徒穿着拉拉主人大漫的衣服作案,企图陷害大漫,大漫由此被当作嫌疑犯关了起来,拉拉非常焦急,它冒着寒冷,忍着饥饿,在作案现场等了几天几夜,终于在一个下雨的晚上发现了歹徒,与歹徒进行了殊死的拼搏,抓住了歹徒,为主人证明了清白。

如果你们还想知道更多有关拉拉的故事的话,你就亲自读一读《警犬拉拉》吧。

介绍警犬100字

《警犬66号》中显示出他动物小说创作方面良好的艺术分寸感和相当纯净面具,还有力求以一种更超脱的眼嬲和视角来还原动物和人的形象及动物的视角,也是他为他的动物小说创作设定的一个独特视角.其实《警犬66号》的世界,很象武侠的世界.少的是人性的吊诡,多的是情与义杀戳、争夺则是共通.金曾豪先生强调以大自然的角度来看这个世界,以小说的形式,很轻松自然地让年轻朋友了解丛林世界的真相.用武侠的笔调,是个很新鲜的体验,文句短而精炼,场景却非常深广.从天空打到地面,甚至打到水下面.每只动物仿佛都是武林中高手.高手过招,精彩得很. 《警犬66号》讲述第66号警犬拉拉机智、凶猛,是一条非凡的警犬.可它有四分之一狼的血统.狼性不时在它身体里苏醒、骚动,与狗性和警犬的纪律发生冲突.就因为这个,66号警犬的破案故事格外的惊险.希望亲亲采纳,你的采纳是对我的支持,谢谢祝2016好运

狗为什么对主人那么忠诚

一、实习内容 我在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xx养猪场实习。

主要实习内容是猪各阶段的饲料管理和疾病防治。

在实习期间配种舍,产房,保育舍和育肥舍的工作都进行的尝试,从不同阶段猪的私聊喂养、打针喂药都进行了学习,对猪的生产过程有了初步的了解。

在实习期间有了颇多收获二、收获与体会有句话叫“纸上得来终觉浅,须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觉到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应用的专业知识的匮乏。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

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生产实际中,才知道自己知道的是多么的少,过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尽”的含义。

也许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感觉而已。

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畜牧兽医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需要理论的指导,但畜牧兽医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度的作用。

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

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知识和经验大多来自技术员和饲养员的指导。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关系的重要性。

做事先做人,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对人——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

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

”我们实习或工作的环境可能恶劣,在恶劣的环境中,与其沉溺在痛苦与失败中,倒不如思考一下那些人生的经验对自己产生何种助益。

如果你能将人生的逆境转为重振生命的契机,那么你就会像那些坚强的碱蓬一样,成为逆境挫折中的受益者,而非受害者。

人生何处无风景,关键看是否能保持良好的心境;守住乐观的心境。

阅尽人间春色。

学习的最终目的是面向群众,服务大众,服务社会。

我们应当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

将来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纯手打,望采纳

有没有鲁迅《准风月谈》的读后感或者赏析什么的

谢谢了

关于鲁迅最后十年的写作生活,他的儿子海婴有这样的回忆—— “在我的记忆中,父亲的写作习惯是晚睡迟起。

以小孩的眼光判断,父亲这样的生活是正常的。

…… “整个下午,父亲的时间往往被来访的客人所占据,一般都倾谈很久…… “如果哪天的下午没有客,父亲便翻阅报纸和书籍。

有时眯起眼睛靠着藤椅打腹稿,这时大家走路说话都轻轻地,尽量不打扰他。

……”也有类似的回忆:鲁迅于看书读报中有所感,又经反复酝酿,就在客人散尽之后,深夜提笔成文,遇有重要的长文,往往通宵达旦。

她还提供这样一个细节:鲁迅看报看得很快,“略略过目一下就完了”,但过了几天忽然要找某一材料,要向旧报翻,如翻不到,必能提示约在某天某一个角头处找,这才找到,足见早已留心。

鲁迅自己也说,他是因报刊所载“时事的刺戟”,有了“个人的感触”,才写成短评,发表在报刊上,以便“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算是“感应的神经”、“攻守的手足”。

而每年年终,鲁迅也必定用剪刀、浆糊,将报刊上自己的,以及相关的文章,一起剪贴成书,“借此存留一点遗闻逸事”,以免“怪事随时袭来,我们也随时忘却”。

鲁迅因此颇为自得地说自己的杂文,“当然不敢说是诗史,其中(却)有着时代的眉目”, 而且,“‘中国的大众的灵魂’,现在是反映在我的杂文里了”。

从亲人的回忆与鲁迅的自述里,都可以看出,报刊对于最后十年的鲁迅的特殊重要意义。

他正是通过报刊与他所生活的时代,中国(以及世界)的社会、思想、文化现实发生有机联系:他通过报刊最迅速地接纳瞬息万变的时代信息,并迅速作出政治的,社会历史的,伦理道德的,审美的评价与判断;用杂文的形式作出自己的反应,借助于传媒的影响而伸入现代生活的各个领域;并最及时地得到生活的回响与社会的反馈。

报刊写作,不仅使鲁迅最终找到了最适合于他自己的写作方式,创造了属于他的文体——杂文(鲁迅的杂文正是在这最后十年成熟的),而且,在一定的意义上,甚至成为他的生命存在方式。

我们在前一讲里,曾经说到,鲁迅在最后十年,特别关注于以上海为代表的1930年代的中国现代都市文明。

那么,他是怎样通过报刊的媒介,作出他的观察,审视,反应,并且演化为他的文体——杂文的呢

在他的这些杂文里,呈现了怎样一种“社会相”与“人的灵魂”,描绘出怎样的“时代眉目”

这都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一) 我们还是先来读他的杂文。

里有一组杂文,都是由报纸上的某条而引发联想,并概括出上海摊上的人的某种生存状态。

这是“两三月前”的一条:一个卖报的孩子,误踹住了一个下来的客人的衣角,那人大怒,用力一“推”,孩子跌入车下,被碾死了。

——这在中国都市街头是极常见的,类似的新闻至今也还时有所闻。

人们司空见惯,谁也不去细想。

但鲁迅却念念不忘,想了几个月,而且想得很深,很广。

被推倒碾死的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穷苦的卖报的孩子,这是鲁迅最不能忍受的。

因此,他要追问:推倒孩子的是什么人

——他的考察结论是:穿的是长衫,“总该是属于上等(人)”。

于是,鲁迅由此而联想起上海路上经常遇到的两种“横冲直撞”的人:“一种是不用两手,却只将直直的长脚,如无人之境似的踏过来”,“这是洋大人”;“一种就是弯上他两条臂膊,手掌向外,像蝎子的两个钳一样,一路推过去”,“这就是我们的同胞,然而‘上等’的”。

——这一段联想,极具形象性,无论是“踏”与“推”的动作的描摹,还是骄横神态的刻画,都十分传神,充分显示了鲁迅作为文学家的形象记忆与描写能力。

但已有了某一程度的概括,由具体的个别人变成了某一类人(“洋大人”、“上等华人”),而且具有某种象征意味。

由上等华人又产生了“推”的联想,或者说幻觉:“上车,进门,买票,寄信,他推;下车,避祸,逃难,他又推”。

——这似乎是一连串的蒙太奇动作,极富画面感。

“推得女人孩子都踉踉跄跄,跌倒了,他就从活人上踏过,跌死了,他就从死尸上踏过,走出外面,用舌头舔舔自己的厚嘴唇,什么也不觉得”。

——这是典型的鲁迅的“吃人”幻觉,是小说家的笔法:既有象征意义,又有生动的细节(“舔厚嘴唇”)。

然后又联想起更可怕的场面:十多个力量未足的少年被踏死,“死尸摆在空地上,据说去看的又有万余人,人山人海,又是推”。

——这又是典型的鲁迅的“看客”恐惧,“又有……又是……”,语气十分沉重。

“推了的结果,是嘻开嘴巴,说道:‘阿唷,好白相来希呀

’”——这是鲁迅的“看戏”主题的再现:轻佻的语气与前文的沉重形成强烈对比。

行文至此,就自然产生一个飞跃——“住在上海,想不遇到推与踏,是不能的,而且这推与踏还要廓大开去。

要推倒一切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要踏倒一切下等华人。

这时就只剩了高等华人颂祝着——‘阿唷,真好白相来希呀。

为保全文化起见,是虽然牺牲任何物质,也不应该顾惜的——这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

’” 鲁迅以其特有的思想穿透力,赋予“推”的现象以某种隐喻性,揭示了上海社会结构的不平等:“下等华人”,尤其是“下等华人中的幼弱者”被任意“推倒”践“踏”;而“高等华人”却在以“保全文化”的名义下大加“颂祝”。

鲁迅说,他每读报刊上的文章,特别是那些妙文,总不免“拉扯牵连”,胡乱想开去,于是就产生了许多“若即若离的思想,自己也觉得近乎刻薄”。

此篇即是如此,通篇以报纸报导的日常生活现象为思考的出发点,引发联想,由个别到普遍,由具体到抽象,提升、概括出一种社会典型现象或社会类型。

但又与作为出发点的生活现象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既有概括、提升,当然有所超越(“若离”),但仍保留现象形态的生动性与丰富性,以及情感性特征(“若即”),这里正是体现了小说家与思想家的统一,诗与哲学的统一:这正是鲁迅的杂文思维的特点。

之后,鲁迅又连续写了、、、诸篇,以类似的联想方式,论及了“第三种人”的“推”,中国人被外国巡捕“踢”引起的民族逃路问题, 在“自由竞争”美名掩盖下的“爬”和“撞”, 以及现代的“婴儿杀戮”, 都是开口小而挖掘深,所揭示的问题都有极大的概括力,至今仍不失其震撼力。

这都是几乎每时每刻发生在中国城市街头的,甚至成了生活常态,但一经鲁迅的思想烛照,就露出了惊心动魄的“那一面”。

“假如你常在租界的路上走,有时总会遇见几个穿制服的同胞和一位异胞(也往往没有这一位),用手枪指住你,搜查全身和所拿的物件。

倘是白种,是不会指住的;黄种呢,如果被指的说是日本人,就放下手枪,请他走过去;独有文明最古的皇帝子孙,可就‘则不得免焉了。

这摘香港,叫作‘搜身’,倒也还不算很失了体统,然而上海则竟谓之‘抄靶子’”。

就这样一个1930年代上海的新俗语“抄靶子”,引起了鲁迅的许多联想。

他想起,中国传统中凡有“凌辱诛戮”,必先将被诛戮者宣布为“不是人”:“皇帝所诛者,‘逆’也,官军所剿者,‘匪’也,刽子手所杀者,‘犯’也”,这样改换一下名目,杀戮就成了维护“人道”之义举。

而现在,“洋大人的下属”“赐”中国人以“靶子”的新“谥”,其民族歧视与凌辱也就符合“人道”了。

而“靶子是该用枪打的东西”,于是,鲁迅联想起“前年九月”即1931年九一八事变以来所发生的一切,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幻景:“四万万靶子,都排在文明最古的地方……”——又排开了吃人筵席,这回被吃的是整个中华民族

由民族的外部危机,鲁迅又联想起在民族内部也即“我们这些“靶子””们“互相推举起来”又是怎样称呼的:鲁迅说,上海滩上“相骂”时彼此的“赐谥”是:“曲辫子”(即乡愚),“阿木林”(即傻子),还有“寿头码子”,就“已经是‘猪’的隐语”;“若夫现在,则只要被他认为对于他不大恭顺,他便圆睁了绽着红筋的两眼,挤尖喉咙,和口角的白沫同时喷出两个字道:猪猡

”——依然是不把别人当作人

这里还表现了鲁迅对街头流行的民间方言、土语的敏感:他看到了背后的一个时代的文化、心理,以至社会关系。

这里还有一篇妙文:。

这也是人们司空见惯的:电车上的卖票人经常“付钱而不给票”,这种行为而且还有一种说法,叫作“揩油”。

且看鲁迅的观察与描写:“纯熟之后,他一面留心着可揩的客人,一面留心着突然来的查票,眼光都练得像老鼠和老鹰的混合物一样”。

——如此传神的外形刻画与心理揭示,就是我们前面说过的小说家笔法。

人们经常为鲁迅后来不写或少写小说而感到遗憾,鲁迅杂文中其实有许多这样的小说的“片断”,辑录下来是非常有意思的:不过这已是题外话。

而鲁迅并不停留在外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要追索这现象背后更深层次的东西,这又显示了思想家的特色。

于是,就引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话题:“揩油,是说明这奴才的品行全部的”。

而鲁迅的剖析则极为透彻:“这不是‘取回扣’或‘取佣钱’,因为这是一种秘密;但也不是偷窃,因为在原则上,所取的实在是微乎其微。

因此也不能说是‘分肥’;至多,或者可以谓之‘舞弊’罢。

然而这又是光明正大的‘舞弊’,因为所取的是豪家,富翁,阔人,洋商的东西,而且所取又不过一点点,恰如从油水汪洋的处所,揩了一下,于人无损,于揩者却有益的,并且也不失为损富济贫的正道”。

——“微乎其微”,正是我们在第十二讲讨论过的“仅因目前的极小的自利”的奴才的破坏;而“光明正大”,则是因为“揩的是洋商的油”,且打着“损富济贫”的旗帜,因此,明知是揩油,也是不可索取的,“一索取,就变成帮助洋商了”。

但还有另一面:“如果三等客中有时偶缺一个铜元,你却只好在目的地以前下车,这时他就不肯通融,变成洋商的忠仆了”。

——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笔:“忠仆”才是奴才的本质,无论怎样“揩”洋主子的“油”,也不会改变其“忠”于洋主子的本性:在现代中国都市的新的等级结构里,奴才是始终忠于他充当洋主子的警犬的职责的。

于是,鲁迅谈到了上海滩上的“巡捕,门丁,西崽之类”,这是中国都市文明中的新类型:一面似乎是“憎恶洋鬼子的,他们多是爱国主义者”,另一面“也像洋鬼子一样,看不起中国人,棍棒和拳头和轻蔑的眼光,专注在中国人的身上”,这就是我们在第十三讲里说到的“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之界”的“现在洋场上的西崽相”。

而且鲁迅预言,这样的西崽式的“揩油”将在中国“更加展开”,“这品格将变成高尚,这行为将认为正当,这将算是国民的本领,和对帝国主义的复仇”。

而且还有更严厉的判断:“其实,所谓‘高等华人’也者,也何尝逃得出这摸子”——“高等华人”也是“西崽”。

“揩油”这一话题开掘到这里,已经相当深入。

但鲁迅却又把文章拉回到作为讨论引发点的“卖票人”那里,而且作了这样一番必要的补充:“但是,也如‘吃白相饭’朋友那样,卖票人是还有他的道德的。

倘被查票的查出他收钱而不给票来了,他就默然认罚,决不说没有收过钱,将罪案推到客人身上去”。

——这就是所谓“盗也有道”,是自有一个底线的;如果连这样的道德底线也轻易越过了,那将是怎样一个状况,鲁迅没有明说,但也许这一暗示更加惊心动魄。

鲁迅这里提到了“吃白相饭”朋友;在此之前,他写过一篇杂文,题目就叫:《“吃白相饭”》。

这也是从讨论上海的方言入手的:“要将上海的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

然后,鲁迅开始追问:“游荡可以为生,这是很奇怪的”;而且“在上海(还)是这么一种光明正大的职业”——这也很“奇怪”。

那么,这样的“吃白相饭”“职业”,其特点,或者说“功绩”是什么呢

鲁迅归纳为“三段”:一“欺骗”二“威压”二“溜走”——十足的流氓而已。

问题是,“有这样的职业,明明白白,然而人们是不以为奇的”——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奇怪”。

问题还在于:“‘白相’可以吃饭,劳动的自然就要饿肚”——这样一种反向的思考正是鲁迅的特点,是一般人所难以想到的。

这本身又是一种“奇怪”:如此“明明白白,然而人们也不以为奇”。

这样从“吃白相饭”本身及人们见怪不怪的态度这两方面反复质疑,就将“吃白相饭”的流氓与上海滩的内在联系揭示得十分深刻:它是附着于上海都市文明社会的一个毒瘤,而且是不可或缺,永远摆脱不掉的。

所以鲁迅说:“我们在上海的报章上所看见的,几乎常是这些人物的功绩;没有他们,本埠新闻是决不会热闹的”。

文章的结尾却出人意料:“但‘吃白相饭’朋友倒自有其可敬的地方,因为他还直直落落的告诉人们说,‘吃白相饭的

’”——这就是说,现实生活中,还有“做而不说”或“做而不承认”或打着相反旗号,自称“正人君子”的“吃白相饭”者。

和这些遮遮掩掩、瞒和骗的流氓相比,“直直落落的”“吃白相饭”朋友,还是“可敬”的。

对后者鲁迅还愿意写文章来谈论他们,前者就根本不屑于谈及。

鲁迅有言:“世间实在还有写不进小说里的人”,杂文大概也是如此;“譬如画家,他画蛇,画鳄鱼,画果子壳,画垃圾堆,但没有谁画毛毛虫,画癞头疮,画鼻涕,画大便,就是一样的道理”。

我们跟随鲁迅在上海街头已经闲逛很久了,但还有“一景”是不可不看的,即“变戏法”。

鲁迅说他是“常常看”的,而且“爱看”,而且爱想,爱写,单是杂文就写了两篇,对照起来读,看同一现象怎样引发出鲁迅的多种联想,是很有意思的。

一篇就叫《看变戏法》,鲁迅关注的是走江湖的变戏法者,“为了敛钱,一定要有两种必要的东西:一只黑熊,一个小孩子”,但“训练”的方法与内容不一样,对黑熊,是“打”和“饿”,逼它表演,不惜虐待至死;对小孩,却训练他如何假装痛苦,和大人“串通”一气骗观众的钱。

鲁迅说:“每当散场,我一面走,一面想:两种生财家伙,一种是要虐待至死的,再寻幼小的来;一种是大了以后,另寻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熊,仍旧来变照样的戏法”。

在鲁迅看来,“事情真是简单得很,想一下,就好像令人索然无味”;但掩不住的是背后的沉重:“虐待至死”固然是残酷的,而将这样的“戏法”一代代地传下去,却是更为可怕的——而鲁迅的隐忧自然不只是限于街头的“变戏法”,但他没有明说,要我们读者去想。

结尾一句:“此外叫我看什么呢,诸君

”更是逼我们深长思之。

另一篇更几乎全是白描:猴子如何“戴上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枪”;“已经饿得皮包骨头的狗熊”怎样“玩一些把戏”,“末后是向大家要钱”。

又如何“将一块石头放在空盒子里,用手巾左盖右盖,变出一只白鸽来”,又怎样“装腔作势的不肯变了”,最后还是“要钱”……。

“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

Huazaa

” 变戏法的又“装出撒钱的手势,严肃而悲哀地说”。

“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

待到数目和预料的差不多,他们就检起钱来,收拾家伙,死孩子也爬起来,一同走掉了”,“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

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

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

——写到这里,都是小说家的街头速写;到结尾处才显出杂文笔法:“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读者回过头来看题目:《现代史》,这才恍然大悟:作者写的是一篇现代寓言,再重读前面的种种描写,就读出了背后的种种隐喻,并联想其现代史上的种种事情来。

这是典型的鲁迅式的“荒谬联想”:骗人的“变戏法”与庄严的“现代史”,一边是最被人瞧不上的游戏场所,一边是神圣的历史殿堂,两者风马牛不相及,却被鲁迅妙笔牵连,拉在一起,成了一篇奇文。

初初一读,觉得荒唐,仔细想想,却不能不承认其观察的深刻:鲁迅在外在的“形”的大不同中发现了内在的“神似”,这里确实有鲁迅对现代中国历史的独特体认。

我们终于可以跟随鲁迅进入著名的“夜上海”:这是《准风月谈》的首篇《夜颂》,一篇《野草》式的散文,融入了鲁迅所独有的上海都市体验。

首先提出的是“爱夜的人”的概念。

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鲁迅的自我命名。

这不仅是因为他喜欢并习惯于夜间写作,更因为他正是与“夜”紧密连结在一起的“孤独者”,“有闲者”——不是早就有人把他打入“有闲阶级”吗

“不能战斗者”——“战士”的美名已被某些人垄断,鲁迅哪里感言“战斗”

“怕光明者”——鲁迅早已拒绝了被许多人说得天花乱坠的“光明”。

于是,他爱夜。

因为只有在“夜”这个“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大衣”的“普覆”下,才感到“温暖,安心”。

因为只有在“夜”里才“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鲁迅早在《影的告别》里就说过,他“愿意只是黑暗”,“我独自远行,不但没有你,并且再没有别的影在黑暗了。

只有我被黑暗沉没,那世界全属于我自己”。

鲁迅是属于夜的,夜的黑暗也只属于他,“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无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鲁迅感到分外的自由,自在与自适。

“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于是,他看见——“君子们从电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荫里,突变了他的眼色。

“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于是,鲁迅拥有了一个真实的上海,真实的中国,一个“夜气”笼罩的鬼气森森的世界,这正是那些“学识不凡的头脑”所要竭力掩饰的。

鲁迅说,“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出现了,这是夜间写作的鲁迅经常可以看见的。

且看鲁迅的观察:“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得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着她是初学的时髦”,这是初出茅庐的上海妓女,但这“初学的时髦”又未尝不可看作是上海自身的象征。

此时她正躲在“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掩饰下,“吐一口气”,感受片刻“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鲁迅说,“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这夜是属于他(她)们——孤独者与受凌辱者的。

但夜终会有“尽”,白天于是到来,人们又开始遮盖自己的真实“面目”,“从此就是热闹,喧嚣”。

但鲁迅却看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在“白天”的“热闹,喧嚣”中,看见“惊人的真的大黑暗”,这是鲁迅的大发现,是鲁迅才有的都市体验:人们早已被上海滩的五光十色弄得目眩神迷,有谁会注意到繁华背后的罪恶,有谁能够听到“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的冤魂的呻吟

而且鲁迅还发现了所谓“现代都市文明”的实质:“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的金盖,是鬼脸上的雪花膏”。

——这发现也许是更加“惊人”的。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我猜想,鲁迅于深夜写下这一句时,也是长长地“吐(了)一口气”的。

军训自我鉴定

2009年7月3日,我的大学军训生活正式拉开了帷幕。

正如我们的教官所说,从那一刻起直到军训结束,我们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再是个性、独立的个体——个人最小化,集体最大化。

而我以能成为一营三连十三排的一份子参加军训而自豪。

在已经过去的军训生活中,最切身的感受恐怕就是军训的艰苦了。

虽然学校已经作出了相当人性化的安排,教官也处处体谅,但挑战依旧存在,炎热的天气和明显超出我们平时活动量的训练强度让我这个温室花朵着实吃了些苦头。

军服粗糙、鞋子不合脚;阳光猛烈、持续高温,汗流浃背、口干舌燥;站军姿、定臂定腿、齐步正步练了一遍又一遍,手脚僵硬酸痛……总是恨不得休息的时间延长再延长、军训的时刻慢来再慢来。

不过,俗话说得好:“坚持就是胜利。

”凭着一股子不服输的劲,我和大家一起咬牙坚持,从一开始不适应的烦躁,到后来机械地动作,再到现在为了自己和集体的点滴进步而欢欣雀跃,态度在不知不觉中转变,意志变得愈来愈坚定,磨练之下精神面貌更是焕然一新,哪怕训练依旧艰苦。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毫无疑问,艰苦的训练让我在汗水挥洒的同时收获颇多。

首先便是学到了一些基本的军姿军容。

立正、稍息、跨立、站军姿、行军礼、向右\\\/左\\\/后转、齐步、正步、齐步换正步、正步换齐步,每一个训练内容我都一丝不苟地完成,虽说尚做不到像真正的士兵那样标准到位,却也掌握得不错。

同时还学会了不少军歌,为自己的军训生活增添了一抹亮色。

纵使训练枯燥艰苦,但当身处军歌嘹亮、口号喊得惊天动地的训练氛围中时,我总是不自觉地变得精神饱满、斗志高昂。

军训还让我见识到了军人铁的纪律。

在训练过程中,教官们表现出来的对于长官的命令绝对服从、坚决贯彻,让我认识到了部队纪律的严明性。

而对于我们来说,穿上军服,就是半个军人,一切行动听从教官的指挥,令必行,禁必止,以《严守纪律歌》为戒。

另一个大收获就是班级成员的大融合。

作为一个新组建的班集体,班级成员之间自有避免不了的生疏陌生。

恰恰是军训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迅速交融的机会。

作为一项团队训练,训练时我们行动一致,休息时,我们相互嬉闹。

我们相互关心、相互交流、相互督促,和我们的教官一起,创造了我们独一无二的十三排

到今天,军训已近尾声,大一的生活也即将结束。

在这即将逝去的大一,相信以军训为结束的标志是极具意义的。

它磨砺了我们的意志,增强了我们的毅力,为我们今后的大学生活乃至人生之路奠定了更加厚实的基础。

也许前路迷茫,但因着这已变得更加坚定的信念,一切的阻碍都将不能构成我们退缩的理由

虽然军训只有短短几天,但我相信,它于我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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