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党代会常任制
自1956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系统提出和阐述建立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问题以后,党代会常任制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的昙花一现、其后几十年的束之高阁、80年代后期很有限度地重新试点,直至新世纪初党的十六大提出:“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的风雨历程。
党代会常任制这一发展党内民主的重大制度举措,在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后,党内许多同志对建立党代会常任制的热情和认识都是前所未有的。
目前,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工作正在各地积极推进。
应当看到,与党最初提出党代会常任制的时候相比,党面临的内部环境和外部条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就要求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应有多种方案(模式)的试验,有超越既往、与时俱进的创造。
根据笔者对一些现有试点经验(模式)的思考,深感建立党代会常任制有三个关键性的问题值得重视。
一、关于理论指导的问题从大的方面讲,党代会常任制的理论指导,就是党内民主的理论。
问题在于,过去我们多年来在党建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发扬党内民主的一个基本目的是要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而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理所当然地是发挥党员积极性的主体。
因此,在党的建设及党内生活中,发展党内民主的工作重点,自然地落在了如何增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民主素质、民主作风上,着眼于在党的领导机关及各级领导班子中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民主制度,强调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这在理论上可称为领导本位、组织本位。
但多年的党建实践证明,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民主素质参差不齐,民主作风很不稳定;而“集中”在现实中又常常成为领导意志和权力过分集中的代名词。
这就使得发展党内民主基本上处于一种“人治”的低水平状态,从而使发展党内民主缺乏根本的保障。
党的十六大报告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提出:发展党内民主“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机制人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这无论是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重点上,还是在建立党内民主制度的途径、目标上,都第一次突出地强调了党员主体。
这可以说是十六大在发展党内民主上的一个重大的改革和突破,是在如何发展党内民主的基本思路上,由传统的组织本位、领导本位向党员本位、党员主体的调整和完善,同时也澄清了党内民主理论上的一个误区。
正是由于党员是党的主体,才决定了党员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才确立了充分体现党员(代表)意志及权利的党代会常任制的基本价值,才为建立党代会常任制的具体机制指明了基本方向。
二、关于党代表产生的问题既然党员是党的主体,党代会及其常任制又是一种代议制式的民主方式,那么,党员代表的产生就是一个至为关键的问题。
这个问题实质上直接涉及党代会常任制的合理性、合法性及其功能的发挥。
列宁在关于党内民主实践的论述中,有一个最基本的观点:“党内的一切事务由一律平等的全体党员直接或者通过代表来处理”。
(《列宁全集》第11卷,第 418页)这就是说,全体党员都有一律平等地参加党的领导和管理党内一切事务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实现是通过直接与间接的两种基本方式体现出来的,而间接的方式主要是由党员民主选举出自己的代表 (即把自己的权利委托于代表),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方式来决定党内重大问题。
为此,党员代表的。
产生就必须充分、真实地体现党员主体的意志,任何党的领导机关对此都没有包办代替的权力。
同时,既然全体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是“一律平等”的,即每一个党员都有权利和可能成为党员代表,那么,党代表产生的最有说服力和公信力的制度选择,就应是在现代政治文明发展中所确立的民主竞选制度。
就是说,党员代表的产生也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逐步在党内形成透明度很高的民主竞选机制,改变长时期以来许多党员不明白自己的“代表”是谁、是怎么产生的、自己的权利是怎么委托的不正常情况。
从现实来看,在党员代表的产生上至少有三个问题值得重视和研究:第一,党代会不是党的工作会,目前领导干部占党员代表75%左右的状况是很不适宜的。
在民主政治体制下产生的任何代表都应是特定利益的体现,党员代表的产生理应充分兼顾党内不同层次的党员的利益。
第二,党代会常任制是要参政议政的,而且是要议大事、管大事,这就必然要求党员代表有相当的参政议政能力。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党员代表缺乏这样的能力。
除了要通过建立党代表竞选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外,还应当明确党员代表不是一种自上而下授予的(奖励的)荣誉桂冠,而应是自下而上选举产生的能够代表和反映党员意志、具有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积极分子。
第三,关于党员代表产生的程序化、公开化问题。
现行党员代表产生的一个关键性环节即在基层党员和党组织推选候选人后,由党的领导机关的“集中”(或叫“平衡”),显得较为模糊,缺乏程序性、公开性、可监督性,有时往往成为领导人意志或领导机关内定方案的实现方式。
这种方式在日益开放及党内民主意识不断增强的时代条件下,已明显不合时宜,对此应进行认真的改革。
三、关于具体机制的价值取向及衡量标准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要求:“扩大在市、县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点。
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目前已有的试点经验也表明,建立党代会常任制的一项主要的工作,就是探索和建立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即建立党代会常任制的具体机制。
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究竟要建立一种什么样的机制,这种机制的基本价值取向及衡量标准究竟是什么?目前在各级各类的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中,已经初步形成了多种具体的机制,如党代表遴选机制、党代会年会制、党内情况通报制、党委与党代表联系制、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党代表权利保障制、党代表提案制、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等。
如何评价和发展完善这些具体机制,的确需要有一个基本的价值取向及衡量标准。
笔者认为,这个价值取向及衡量标准就是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所指出的:“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最大好处,是使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
(《文选》第1卷第233页)——这不仅是建立党代会常任制的初衷,也是指导常任制的具体制度机制设计的基本价值取向,同时也应是衡量常任制建设是否成功的基本标准。
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么常任制就失去了“最大好处”,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及建立的必要。
为此,党代会常任制具体机制的建设,应紧紧围绕“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的总要求来进行。
即使短时期还达不到这个要求,也应按照这个要求的方向去循序渐进地努力,而不应偏离这个方向。
以此来衡量,目前在对党代会常任制的认识和实践中都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例如,一些地方只是把常任制作为党委领导下发扬党内民主的一项具体工作,或然性很大;不少党组织对常任制的认识远没有达到“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的境界,在实践上缺乏积极性和突破传统的权力过分集中体制的决心;在现行的一些关于常任制的试点中,在制度机制的设计和实践上,基本上囿于党内传统的权力格局,远不能体现“根本的改革”的要求,尤其是常任制的监督功能明显弱化。
所以,在建立党代会常任制的具体机制中,清醒认识和始终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及衡量标准,实在是一个至为关键的问题。
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党代会常任制的生命力及其真实的意义。
如果忽视这个问题,党代会常任制的建设就可能是“新瓶装旧酒”,甚至可能走向形式主义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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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在团员青年、社区青少年中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在寒假中组织青少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道德新风进万家”活动。
依托今年新建的北塘共青团网站,在网上团校中对全国“两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内容进行宣传。
开展好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做到一人中心发言,人人参与讨论,有记录有反馈。
二是开展主题活动。
在“五四”前夕开展了“心手相连、关爱未来”青年志愿者关爱社区未成年人结对活动。
各基层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集体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进社区关爱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人弱势群体。
同时,还向向外来民工子弟学校江淮中学的团员青年献爱心,捐建团队活动,捐赠VCD、功放、收录机、文体活动器材和图书1300册,价值一万余元。
二、抓好自身工作,服务大局、服务青年一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加强改进共青团工作,实现团内信息传递无纸化。
“北塘共青团网站()于3月5日正式开通运作,团区委还为全区直属团组织分配了统一的电子邮箱。
二是深化“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
做好区级青年文明号的申报考核工作,推荐五爱小学、五爱实验幼儿园和北塘法院书记官处申报省级青年文明号,推荐刘潭房管所、后祁街小学、盛岸中心小学、伟达五金交电公司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
三是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
全面推行青年志愿者注册制度,通过组织发动、社会招募、网上招募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的组织、项目和机制建设,扩大青年志愿者总人数。
在“三五”学雷锋月活动期间开展集中性大型志愿者现场服务活动。
在植树节前夕,组织团员青年100余名来到刘潭新村开展营建北塘区“青年志愿者爱新林”植树绿化活动。
四是积极投入机关作风建设活动。
通过排查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完善了团区委各项工作制度,公布了团区委十项服务承诺。
同时,继续开展好基层工作联系点活动,与联系的色四家委共同商定了今年结对共建为民办实事的十项工作措施,现已完成八项。
三、抓好团的组织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区级“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创建制度,努力提高各类优秀团组织的比例。
我区区划调整后,积极尝试创新基层团干部的选拔方式,发挥协管职能,及时主动与党组织分管领导沟通,介入新成立街道的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健全基层团组织,将4名能力相对较强的同志选配到街道团工委书记的岗位上。
开展团建达标工作,贯彻各基层支部“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结合年终考核,开展优秀台帐评比等活动。
做好非公经济团建、社区团建和外来流动团员管理工作,指导非公企业伟达五金交电公司团支部换届。
二是开展青联活动。
在春节前向全区青联委员发新年贺卡,分届别走访部分青联委员,在春节前开展新老青联主席联谊会,共商年度青联工作。
在春暖花开之际,组织40多名青联委员,到我市梅园开展踏青赏梅活动,通过相互交流,进一步增进了解。
同时,积极举荐优秀青联委员,选树先进典型,区青联副主席德新、薛虹兴两位同志分别被评为无锡市青年创业标兵和青年创业先进。
三是加强团队一体化建设。
切实发挥发扬“全团带队”传统,加强对少先队活动的指导,在春节前开展青少年迎春书画比赛,对火炬杯竞赛情况进行通报,开展了“爱在无锡,情满北塘”关心城市流动儿童百千万爱心工程签约结对、培智学校少先队员护绿活动。
召开了区第四次少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少工委。
四、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管理一是健全主题团日活动制度。
增强团员意识,做好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团区委组织250名团员青年到烈士陵园开展祭扫活动,30名新团员开展了入团宣誓仪式;惠山街道团工委围绕科普宣传主题,开办社区青少年科普讲座;黄巷街道团工委举行了捐献骨髓集体报名仪式;建设局团员青年向患骨癌的蓉湖新村社区居民范菊萍献爱心。
二是认真作好团员、团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
举办了2004年度新上岗和社区团干部岗位职务培训班。
对区划调整后新上岗的街道团工委书记,进行了个别交流谈话。
同时,以会代训,在每月的团工作例会上进行团务知识培训。
三是积极作好优秀青年集体、个人的推荐工作,选树先进典型。
“五四”前夕,我区16名优秀青年被评为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北大街街道团工委等5个先进集体受到市表彰;斯达自控设备厂总经理张新忠同志被评为省青年创业典型,莫福昆等5位同志被评为市青年创业典型;推荐山北街道团工委为2004年度“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推荐鲜湖特种水产品有限公司和陈小英、李荣喜两位同志申报市“三争三创”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是开展推优荐才工作,充实北塘青年人才库。
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活动,通过个人署名推荐和组织推荐,向市、区组织部门推优荐才,并进一步充实了北塘青年人才库。
此外,还做好协护税工作,上半年引进短税8500元,引进注册资金50万企业一家(已办好营业执照,现正在办理国、地税执照)。
下半年工作重点一、召开区创建青年文明号现场推进会,提升我区青年文明号创建水平。
二、加强与人事劳动部门的合作,开展青工创业就业工作,在下半年继续召开青工专场招聘会,服务青年创业就业。
三、召开区第十次团代会,做好会议材料和会务工作,并指导基层团组织集中换届。
四、加强团工作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区四个街道建好共青团工作网站(页)。
五、以点带面,指导各街道筹建社区青年中心,指导社区团支部尝试直选海选方式。
六、组织青联委员、少工委委员定期联系,开展活动。
七、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青少年参与交通协勤、志愿服务、青年文明社区创建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制定并实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发展规划。
八、积极在高新技术企业和私个园区内探索联系青年的有效组织形式,稳步推进非公经济团建。
九、举办团干部年度团务知识培训班。
十、完成协护税工作目标。
团代会几年开一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
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作用辩证法知识分析说明国家把鼓励创业摆到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的原因
好像是安徽鸡什么巴溪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共党代会分别是几年召开一次,现分别是哪一届了
全国人民代会(简称全国人大)每届五年,每年举行一议。
一般在每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2015年3月5日至3月15日在北京召开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党代会)每届任期五年,每5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现在通常是每一届召开七次全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立即召开一中全会,决定中央机构;年份尾数逢3逢8的2月召开二中全会,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选;逢3逢8的下半年召开三中全会;逢4逢9的下半年召开四中全会;逢5逢10的下半年召开五中全会;逢6逢1的下半年召开六中全会;下次党代会前夕召开七中全会。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简称X届全国人大X次会议;中国共产党第X届中央委员会第X次全体会议,简称党的X届X中全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