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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机关分工会主席当选感言

时间:2019-10-18 18:29

基层工会主席因工作调走,如何任免与选举

基层工会主席调走,为了保证工会工作的延续性,要重新任免新的工会主席,如果上一届工会主席任期未满(一般任期为五年),那么可以不采取召开会员(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人数应是全体职工总数的30%-50%)的形式来选举,经过本单位党委直接提名,并征得行政领导同意后上报上级工会组织审批,同意后就可以直接任免了。

工会主席在年度总结暨表彰大会上的发言稿

给个范文,按自身实际情况修改下即可。

开发区总工会主席沈忠祥同志在工会工作年终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09年开发区工会工作回顾 一年来,面对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我区各级工会组织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吴中区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开发区的中心工作,和吴中区总工会的目标任务,以“同舟共济促和谐、建功立业谋发展”系列活动为抓手,组织协调街道工会,积极开展各种影响广泛、效果明显的活动,引领开发区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为“保增长、促发展”贡献力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我区工会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工会干部职工政治素质2009年,开发区总工会及四个街道工会按照区委、开发区党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党纪党规学习,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学习廉吏暴式昭纪念馆。

通过各种形式的辅导报告、组织培训、演讲征文比赛、座谈体会、骨干培训、外出考察等学习,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自觉性。

2009年,开发区总工会及四个街道工会共举办各类培训班9期,参加培训的工会干部职工达1292人次。

二、企业建会步伐加快,工会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一)认真做好补选、选举换届工作。

3月9日,开发区总工会召开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开发区总工会和四个街道工会的组织机构调整完成。

(二)认真做好新企业建会工作。

为加快新企业建会,深入企业,广泛宣传。

郭巷街道工会加大组建工会的宣传力度,向112家未建会企业发函,宣传《工会法》及企业建立工会组织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同时与劳动社保中心、安监办等职能部门协作,利用执法、安全检查和用工招聘会等机会,加大建会力度,完成全年建会任务的111%。

越溪街道工会也超额完成全年建会任务。

2009年,开发区独建新工会74家,覆盖建会299家,新增工会会员1.2万名,圆满完成了吴中区总工会下达的建会任务,并做好跟踪服务。

(三)认真推进工会主席直选民主选举试点工作。

5月19日,开发区总工会与河东污水处理厂一起,详细制定工会主席直接民主选举工作的操作方法和步骤,通过前期充分准备、协商,顺利直选产生了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主席。

郭巷街道工会、城南街道工会共有8个企业进行了工会主席直选试点,都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认真做好创建工作,提升企业工会水平。

开发区各级工会继续开展“三有三好一帮一”活动,开发区总工会每月都要组织街道工会开展一次活动,交流创建经验,布置工会工作。

2009年,郭巷街道工会获得“江苏省模范街道工会”的称号;横泾街道工会、越溪街道工会、城南街道工会创建为吴中区“六好镇(区、街道)工会)”(至此,开发区总工会、郭巷街道工会、横泾街道工会、越溪街道工会、城南街道工会已全部创建为吴中区“六好镇(区、街道)工会)”);创建“示范企业工会”3家,“先进职工之家”9家,“三有三好企业”33家;郭巷街道工会、开发区总工会、城南街道工会、横泾街道工会、越溪街道工会分别获得2009年工会工作一、二、三等奖;江远热电公司工会、东吴美而高服饰公司工会,宏利来服饰公司工会、远东服装公司工会分别获得重点企业工会工作一、二、三等奖。

(五)认真做好民主管理工作。

各级工会坚持督促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采取设立公开栏、职工意见(建议)箱、民主管理信箱、领导接待日制度、职工议事小组、聘用民主管理监督员或定期发放征求意见信等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的民主管理形式,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三、齐心协力,营造共谋发展氛围去年初,我区部分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订单减少、停产、半停产、融资难的企业增多。

面对企业遇到的困难,开发区各级工会围绕开发区“保增长、促发展”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帮助企业出谋献策。

一是组织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

组织参与市总工会在开发区对不同行业的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调研座谈;组织参与开发区商会召开22家纺织行业企业家恳谈会。

二是于2月9日~25日,走进企业19家,调查摸底。

三是隆重举办“要约行动”。

2月27日,开发区总工会、团工委、妇工委及郭巷、横泾、越溪、城南四个街道工会联合举办“共克时艰谋发展、维护稳定促和谐”的倡议活动。

开发区41家较大规模企业、重点企业的企业负责人、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郑重签名,共担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裁员、不减薪、不欠薪。

倡议活动后,开发区总工会和四个街道工会跟踪企业落实“不裁员、不减薪、不欠薪”的情况,经过暗访、调查,签约企业无一家裁员、降薪、欠薪。

四是开展“两争一树”活动,提升职工素质。

2009年4月17日,“吴中经济开发区职工之家”正式挂牌成立。

开发区职工之家、郭巷街道国泰社区、横泾街道泾苑社区被命名为苏州市工会“职工读书站”示范点。

开发区职工之家、郭巷街道国泰社区、越溪街道莫舍社区、苏州宏利来服饰有限公司、苏州东瑞化工有限公司、苏州市江远热电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图书阅览室,被评为吴中区工会职工读书站示范点。

四、积极协调劳动关系,不断加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力度(一)继续推进两项机制建设,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开发区企业平等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及时续签、工资协议签订率为100%。

年初,部分企业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生产滑坡,我们要求企业工会重点在企业裁员、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方面开展专项协商,在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之间寻求平衡点。

(二)抓好劳调机制建设,开展劳动关系调解争先创优活动。

一是在企业中建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实行“劳调月报”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劳调动态。

二是抓好以《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引导职工学法、懂法、用法。

三是做好接待调处职工来信来访,通过多种渠道及时掌握劳调情况。

(三)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发展成果惠及职工。

对困难职工实行了动态化和网络化管理,做到了“五必知”、“六必访”。

去年,开发区总工会走访慰问特困职工63人次,发放扶贫帮困送温暖款6万多元人民币。

除了常规的走访慰问外,还会同劳动部门一起开展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举办再就业招聘专场等活动,不但扶贫,还帮助脱贫。

(四)关心女工生活,维护女职工权益。

我区各级工会中凡是符合组建女工组织条件的,100%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全部签订女职工保护专项合同。

开发区总工会、妇工委会同劳动部门联合举办“下岗女工招聘专场”、“下岗女工职业培训班”,解决了60多位下岗女工的再就业困难。

五、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引领职工建功立业(一)开展“安康杯”活动,加强职工劳动保护。

我区各级工会积极发动1000多家企业参加开展“安康杯”主题竞赛活动。

在基层工会中建立了劳动安全生产网络,积极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落实群防群治,提高安全生产保障。

2009年7月高温期间,开展了给企业“送清凉、促安全”活动,一方面把清凉、安全知识送到企业生产一线,另一方面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督促企业更加重视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二)开展劳动竞赛、技能练兵活动。

我区各级工会积极响应吴中区总工会开展“十万职工技术大练兵”活动:开发区总工会组织举办了“服装设计展示比赛”;郭巷街道工会组织了首届“高飞杯”汽车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越溪街道工会组织了旺山餐饮技能比赛;横泾街道工会举办了“嘉美杯”职工针织技能劳动竞赛;城南街道工会开展了“餐饮服务业技能竞赛”。

(三)组织开展“学劳模、赶先进”活动。

一是做好市劳模推荐评选工作。

2009年我区有1人被评为市劳模,2位同志被评为“苏州市优秀工会工作者”。

二是走访慰问劳模。

五·一、十·一前夕,我区各级工会走进企业和劳模家中慰问。

三是召开劳模座谈会和组织劳模参观。

四是广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

利用工会网站、宣传栏、劳模看板巡回展等多种形式,开展“劳模宣传月”活动。

六、开展职工文体活动,进一歩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2009年,我区各级工会以庆建国60周年为主题,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由开发区总工会具体承办的“开创太湖时代,再续发展伟业”广场文艺汇演,于9月6日、8日、11日、14日分别举办了专场演出后,9月17日,在开发区喷泉广场隆重举办了主场演出,苏州电视台五频道、《姑苏晚报》等多家媒体到现场采访;开展庆祝国庆60周年书画摄影比赛、巡展活动,征集书法、绘画作品86幅,摄影作品72幅;与社会事业局联合举办庆祝国庆60周年体育比赛,包括羽毛球男、女单打,乒乓球男、女单打和越野比赛三个项目,由城南、郭巷、横泾、越溪、招商局和机关组成6支代表队近300人参加;各基层工会结合自身特点、条件,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扩大工会的影响面;继续加强信息报道工作,开发区总工会及四个街道全年信息报道93条,其中31条信息被《苏州日报》、《姑苏晚报》、《江苏工人报》、《吴中区总工会信息》采用。

2009年度的工会工作,我区各级工会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会工作,得到了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对工会工作的肯定。

开发区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5亿元,同比增长12%;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36.3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9.5亿元,分别增长11.7%和12.7%;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5亿元,同比增长25%;完成进出口总额22.9亿美元,其中出口额15亿美元,同比下降9%和11%;工业经济稳步发展,实现工业总产值460亿元,同比增长2%;三产服务业快速发展,实现增加值58亿元,同比增长21%。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正确领导和决策的结果,也是开发区各级工会共同努力、广大广大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

在此,我谨代表开发区总工会向开发区各级工会组织,并通过你们,向我区广大职工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2010年开发区工会工作目标2010是贯彻落实市委“三区三城”建设、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加快转型升级、发展创新型经济战略目标的第一年,也是开发区建设转入“增创科学发展新优势,开辟二次创业新征程”的第一年,工会工作有了更为广阔的舞台空间,同时也有了新的更高的目标。

根据吴中区总工会二届十次会议提出的“提升三个品牌、推进三大建设、创新三项活动”的工作思路,结合开发区工会工作实际,开发区各级工会要重点抓好以下七方面的工作。

一、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我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正确认识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创新开展我区工会工作工会工作要立足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找准工会工作契入点,有为有位。

要广泛组织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节能减排等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当知识型职工”活动,推进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要引导广大职工学知识、学文化、学技能,大力开展技术练兵、创优争先活动;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和带动作用。

三、要抓好协调劳动关系,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着力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企业新型劳动关系。

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劳动部门、工会和雇主(企业)组织劳动关系的三方协商机制,建立起政府、工会召开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这些机制和组织的作用。

四、要在维护、实现和发展好职工群众利益方面发挥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工资分配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和签定集体合同,积极推进企业建立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制度,稳定职工就业。

坚持在发展中维权、在改革中维权、在参与中维权、在帮扶中维权,广大工会干部要切实把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文化利益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加强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广泛开展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和健全劳动争议预警机制和调处机制,做好群众性事件的预报和预防工作;要重点对企业工资发放、劳动保护、群体性事件实行动态控制,加大工会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力度,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要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把党政关怀送到困难职工家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做好帮扶救助与政府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把送温暖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实际困难和解决特困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解困救急、处理信访、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助医助学、法律援助等方面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六、要进一步强化工会宣传,加大企业工会组建力度要进一步抓好工会组建工作,按照“哪里有职工,工会组织就建到哪里”的原则,力争全区符合建会条件的新建企业,同步建立工会组织;要继续加强基层工会的规范化建设,注重新建企业工会的规范完善,切实达到“六有”要求;要不断创新“职工之家”和“双爱双评活动的内容、标准和机制,把基层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建家活动之中,使建家和“双爱双评”成为新形势下基层组织活动的有效载体。

七、要进一步抓好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干部职工的素质一是要抓班子、带队伍。

要以“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为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培训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团结拼搏、勇于开拓、作风扎实、敢抓敢管、纪律严明的工会干部队伍。

二是要抓责任、促落实。

对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要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真抓实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工作力量到位。

三是抓作风、树形象。

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力度,针对问题,深入分析,认真应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树立工会组织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让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吴中区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发进取,在构建和谐新开发区的伟大实践中,展示新作为,发挥新作用,为实现开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在新当选局工会主席时的表态发言

在新当选工会主席时的表态发言各位领导、各位会员代表: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当选为局第五届机关工会委员会的全体委员,对大家的支持、关心和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们当选为新一届的机关工会委员,这对我们来讲是一次机遇、是一项挑战更是一种责任,我们为能有机会为全局的工会工作和全局的干部职工尽一点绵薄之力而深感荣幸。

刚才,我们一起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上届局机关工会主席xxx同志作的工作报告,踏实的工作、优异的成绩,为我们新一届机关工会委员会更好地开展工会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认为在今后的各项工会工作中,我们肯定还有很多知识、很多工作要向前几届工会工作的同志、上级工会领导、各位局领导和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请教,请大家不吝赐教,对我局的工会工作以一如既往的支持、关心和帮助。

相信我们,在局党组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全局上下团结一心、和衷共济,一定会把我局的工会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下面我代表局第五届机关工会委员会,对新一届机关工会工作作如下表态发言: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认真履行机关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的职能,全面实施干部职工素质建设,配合机关党组织围绕职业道德建设、文明单位建设、人才工程建设和税务文化建设等活动,培养和造就适应新时期要求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二、发挥职能作用,建设和谐温暖的职工家园工会组织是职工利益的代表。

工会工作要以维护干部职工利益作为基本职责,及

基层工会主席的待遇

1、基层单位要看具体情况  一般是国企或是事业单位两种可能。

  2、工会干部保护  《工会法》法条:  第十七条 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

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八条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四十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法条解析:  ●调动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的工作应当通过什么组织程序  调动工会主席或副主席的工作应当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组织程序。

  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各级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及其委员经民主选举产生后,报上一级工会组织批准。

这是工会主席、副主席产生的法定程序。

按照这一程序,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调动,也只能由本级工会委员会和批准该委员会成立的上一级工会决定。

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随意调动其工作。

修改后的《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

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工会法》的这一规定,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大多数会员意志的实现,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尊重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随意调动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作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限制。

即使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工作时,也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否则,依据《工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罢免工会主席或副主席必须遵守什么程序  修改后的《工会法》规定:”“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这是对罢免工会主席作出的程序性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经过三个程序:第一,必须有三分之一的会员提出罢免请求;第二,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充分讨论;第三,作出的罢免决定必须经会员大会的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

这三个程序都是必经程序,缺一不可。

  这样规定,是基于两种原因:一是对不履行工会职责,违反《工会法》规定,损害职工或工会权益的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会员有提出罢免的权利,严格程序规定可以保证罢免权行使得合法、公正;另一种是限制非法罢免的行为,避免有的企业负责人打击报复工会干部。

  ●非专职工会委员从事工会活动的时间如何保证  修改后的《工会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对非专职工会委员从事工会活动的时间作了规定:“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不像专职委员那样,可以将全部工作时间用于工会活动,而是应把主要精力放在专职工作上。

基层工会非专职委员从事工会活动必须占用生产时间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时间,使工会活动能够得以顺利完成。

基层工会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只要没有超过三个工作日,企业、事业单位就应当按规定发给其工资,而且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其待遇如何保证  修改后的《工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这一规定明确了工会基层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的开支渠道,为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领取工资、奖励、补贴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这里说的工资,包括附加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则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

奖励,在企事业单位,包括月奖金,年终奖金以及生产奖等,应与同级别的管理人员同等对待;在机关,应与机关同级别的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补贴,包括国家补贴,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内部为本单位职工发放的各种补贴。

  对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修改后的《工会法》也明确了相应的开支渠道和支付标准。

即,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与本单位职工同等对待。

也就是说,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其他职工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和领取、生活福利待遇的发放是怎样的,工会专职工作人员也和他们具有相同的执行渠道和相同的支付标准。

  基层工会工作人员任期未满劳动合同不得终止  法律案例:  小张于2000年1月到某市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2002年5月,该企业工会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任期三年,小张被选举为女职工委员。

2003年1月,该企业老板通知小张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小张认为根据《工会法》,她的劳动合同应当自动续延至2005年5月,企业不应以原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其劳动合同。

经与企业协商未果,小张将此事反映至某市总工会。

某市总工会得知后立即通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经过调查,认定该企业的做法违反了《工会法》,并依法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

该企业在限期内恢复了小张的工作。

  [评析]  这是一起违反《工会法》,非法解除基层工会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典型案件。

  基层工会工作人员在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容易与企业行政方面发生冲突,遭受打击报复的情况时有发生。

为维护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权益, 《工会法》对基层工会工作人员做出了一系列特殊保护规定。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后的《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

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本案中小张的劳动合同应当在其当选工会委员后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即2005年5月,该企业无视《工会法》的规定,终止小张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某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据《工会法》有关规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的做法是正确的,有力地维护了基层工会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基层事业单位工会主席的产生程序是什么

基层工会主席的产生: 《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七条规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

基层工会直接选举工会主席,是指基层工会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这种选举方式一般在会员人数比较少的具备条件的基层单位进行。

直接选举工会主席的程序和主要方式:①由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基本条件,向本单位全体会员群众公布。

②不提名选举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

在获得法定有效票数的被选举人中,按得票多少直接确定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会委员。

③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先采取差额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或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先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预选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再由会员(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④先推荐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或者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先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预选,预选产生的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再由会员 (代表)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副主席。

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应当注意和把握的几个环节:①坚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有领导、有组织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没有建立党组的单位,在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进行。

②坚持依法选举、规范程序。

严格按照差额选举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选举原则和民主程序进行操作,坚持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③认真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要事先公布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条件,采取组织推荐、会员联合推荐、会员自荐等方式,并经会员反复酝酿后确定人选,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④做好直接选举前的思想发动和组织工作,对于员思想认识不明确,对工会主席、副主席的人选存在较大分歧,或企业出现重大生产经营问题及存在职工队伍思想波动较大等情况的,则不具备直接选举条件,不应采取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的方式进行选举。

基层工会工会主席的职权:①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②参加企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有关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③以职工方首席代表的身份,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④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⑤代表和组织职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要求纠正侵犯职工和工会合法权益的行为。

⑥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⑦向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

⑧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

基层工会选举程序

基层工会选举流程1.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批准。

2.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

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会员意见,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

3.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基层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填写《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4.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内容包括:召开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及主席、副主席名额、建议人选名单和选举办法等,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5.待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

6.召开全体会员大会。

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主持。

主要程序是:一是宣布开会。

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二是向大会报告会员出席会议情况。

三是审议通过工作报告。

四是大会选举。

(1)介绍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有关情况。

(2)通过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名单。

(3)组织清点并报告应出席大会的会员人数、实际出席大会的人数、缺席会员人数。

(4)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的数量。

(5)说明填写选票的有关注意事项。

(6)组织会员

哪些人不可以作为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民主选举产生第九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工会主席待遇的问题

《关于推进工会改革和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总工发(1997)26号第十四条规定“基层工会主席应按照同级党政副职配备,副主席按中层正职级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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